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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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中国广播电视的体制管理(3)

(四)公益性

在我国,各级各类电台电视台均是以实现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的事业单位,不是营利性组织。广播电视公益性主要是指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和面向社会大众、体现公众整体利益的非盈利性业务和服务,是我国广播电视媒体政治、公共属性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方式。

2011年1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文件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这一文件的下发表明,广播电视媒体必须坚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换言之,中国广播电视体制的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广播电视媒体作为事业机关和宣传机构的功能。强有力的具有高度行政依附性的广播电视体制,在实施大的事业项目时有利于统一认识、集中精力、快速有效的推行和完成计划。

第二节广播电视体制管理创新

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每一次创新,都为这一时期广播电视业增添了活力,带来广播电视生产力的解放和事业的繁荣,推动了整个广播电视业向更高阶段发展。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创新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化的管理,使广播电视的信息传播和产业经营等各项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许多地方还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果和经验,大大增强了广播电视的整体实力。

一、“四级办”:加快广电事业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广播电视业经历了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完成了恢复、起步的历史性任务,为今后的飞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四级办”的具体内容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改革开放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初,微波建设加快,调频广播、无线电视在城乡逐渐普及,广播电视事业不断壮大,管理体制也相应进行改革,催生广播电视快速发展。为加强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982年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广播事业局,成立广播电视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983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对广播电视体制进行了较大调整和变动。1983年中共中央批转广播电视部党组《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汇报提纲》(中发[1983]37号),提出改革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加快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的任务和目标。文件针对过去着重强调中央、省两级覆盖,对市县办电视限制很严的情况,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改为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方针,成为一个时期以来指导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由“二级办”到“四级办”表明,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一体多元体制”形成。尽管广播电视由党和政府主办这一根本立场没有变,但却将广播电视的开办权下放到了县级,从而调整了我国广播电视机构的整体布局。

从1984年开始,新设立的电视台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特别是地市级和县级电视台的成长更加快速。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形成了不同的管理体制。根据调查,各地广播电视体制分成九种:(1)局台合一制;(2)局台分设制;(3)电视台相对独立制;(4)局台同级制;(5)台为局级制;(6)市委直属单位制;(7)两台合一制;(8)广播电视一体制;(9)局属科室制。此外,中央广电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也随即转变成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这次改革实现了广播电视发展的第一次历史性突破。以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和中央37号文件为标志,以“四级办”、“新闻改革”为主要内容,极大调动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电部门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解放了广播电视生产力,全面推进了广播电视的发展与覆盖,拓展了广播电视的规模。

(二)“四级办”的积极作用

“四级办、四级管”的管理体制是与中国当时行政管理体制、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以及公众获取信息的手段、渠道和舆论宣传工作的方针等主客观因素相适应的。其最大特点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在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技术标准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格局。

这种体制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出现党委、政府施政渠道堵塞的问题,于是,蓬勃发展起来的广播电视事业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喉舌。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促进和繁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农村有限广播网在这一政策下恢复整顿和稳步回升,发展成以有线广播为主的,包括调频广播、微波站和卫星地面接收站等多种手段共同组成的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网,并且这一政策也推动了有线电视的迅速发展,扩大了中央和省两级电视节目的覆盖面,使观众接收到更多的电视频道,同时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稳定局势,促进经济发展普及教育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激励性的政策,也是形成中国广电事业多层次结构的重要因素。

总之,“四级办广播电视”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促成这一时期广电行业大幅度的成长和繁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地发展起来。到1988年年底,全国广播电台已经由1982年的118座增加到461座,电视台也由1982年的47座增加到422座,全国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从1982年的64.1%和57.3%提高到70.6%和75.4%。

(三)对“四级办”的调整

针对“四级办”逐渐显露出的资源分散、重复建设、人员素质跟不上、效益下降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务院及时提出“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方针,从数量上、结构上对广电事业总体规模进行调整。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厅字[1996]37号)就“广播电视业的治理”提出“重点解决擅自建台、重复设台和乱播滥放的问题”,对“现有县广播电视、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要合并为一个播出实体,主要转播中央和省的广播电视节目,可以自办少量当地新闻和专题节目”。

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提出,“推动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转变”。

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1号)提出,“发展文化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以资本为纽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兼并、联合、重组,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进一步整合广播电视资源,着力解决重复建设、结构失衡、忽略效益等问题,”“以省级电视台为龙头,整合市(地)、县两级电视台。”

现有广播电视条块分割、以块块管理为主的体制是建立在按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基础之上的,打破依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模式,能从根本上瓦解这种管理体制的基础,从而使建立广播电视新的管理体制成为可能。因此,要改变以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方式,加强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

所以,县(市)一级广电机构开始完成观念、职能和工作重点的转移,将工作任务转移到转播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扩大广播电视覆盖和提高广播电视服务水平上来,将工作精力转移到改造、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发展广播电视用户,拓展广播电视业务上来。

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激发广电业活力

广播电视传媒作为我国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方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职责和义务,其本身也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推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为广电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了广电事业的活力。

(一)“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涵义

1998年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指出:事业单位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较权威地界定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社会角色定位是社会服务组织,具有公益性、国有性、服务性三个主要特征,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的公共利益和需要。在保证社会公益的前提下,为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允许其按规定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可见,事业单位既包括社会效益,也包括一定的经济效益;既提供无偿服务,也提供有偿服务。企业化管理,指媒体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优胜劣汰。

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含义问题的答复》(工商字[1998]第158号)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含义作出界定:“凡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财政部令第2号)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执行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规定期限,促其实行企业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后,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1号)等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而且,我国法律法规为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特殊行业进行公司化改制都留有余地,如《公司法》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包括广播电视),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按照所属行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社等8家在京新闻单位要求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报告。1979年,财政部颁发《关于报社试行企业基金的管理办法》,再次明确报社是党的宣传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企业管理的方法。此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济管理体制在全国报业迅速推广,成为媒体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运作的重要转折。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广播电视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促进中国广播电视也逐渐从单纯的事业单位走上“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