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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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广播电视的基本属性(1)

属性指事物质的规定性,它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特征。作为世界广播电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广播电视与其他国家的广播电视有着许多共性特征,即一般的普遍属性。同时,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又决定了作为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一部分的广播电视还有着特殊的基本属性。

中国广播电视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国广播电视,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根本宗旨。中国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功能主要表现为新闻传播、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方面。中国广播电视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特色、指导思想、基本功能和任务,关系着中国广播电视前进的正确方向,对指导我国广播电视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科学认识中国广播电视的诸多功能,有利于在传播中准确发挥这些功能,通过改革不断开发这些功能,从而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一节广播电视的社会主义特色

中国广播电视作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大众传播媒体,除了具有广播电视的普遍属性以外,还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属性。中国广播电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整个思想文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是中国广播电视的根本属性之一,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广播电视的最鲜明特征。中国广播电视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归国家所有,由人民共享。在事业建设和传播活动中,中国广播电视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最高追求,强调为人民服务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致性。中国广播电视是一个统一的传播网络,由国家统一管理、规划,具有较强的系统合力和舆论优势。中国广播电视的这些个性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国家广播电视的显著标志。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在我国,广播电视是教育、鼓舞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工具,是党所领导的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有效的渠道之一。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保障新时期广播电视健康发展的关键

中国广播电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办的,历史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广播电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自身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通过接管、改造旧中国的广播电台,在全国范围内建起人民广播电台,为我国社会主义广播事业奠定了初步基础。虽然“文革”的“左倾”错误让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走过了一段弯路,但总的来看,广播电视技术的发展还是持续的。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广播电视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历史新时期,成为社会最普及的信息工具。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人们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平均超过2小时,全国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7.51%,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8.20%;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15亿户,数字电视用户数1.43亿户;全国电视机、收音机社会拥有量逾5亿台。参见《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发展主要指标一览表》,载《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45页。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中国广播电视坚持“自己走路”,各类节目改革与时俱进、导向正确、成绩斐然,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上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无论整个国家还是广播电视都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局面。这要求广播电视坚决维护和服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努力提高广播电视的舆论引导水平,不断增强广播电视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坚持党对广播电视领导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对广播电视的领导是多方面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是党总结数十年来的领导经验所作出的科学概括,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的实质和内涵。我国广播电视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政治家办台”,加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坚持党对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的统一调控等方面。

1.坚持党性原则

党性,源自党的性质、纲领。它既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又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坚持党性原则是我国广播电视的第一要旨。坚持党性原则,要求广播电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传播活动的根本指针;要求广播电视结合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正确、全面、生动地宣传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要求广播电视在其日常传播中突出民主与法制、公平与正义的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热爱祖国,增强民族凝聚力等等。

2.坚持“政治家办台”,加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广播电视作为党领导下的主流媒体,其从业人员要对党和政府负责,坚持“政治家办台”。这就要求加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优秀干部来充实广播电视队伍特别是领导力量。从而保证在广播电视传播中不仅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而且能够“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在广播电视传播活动中具有能动性、创造性。从而实现组织性、纪律性和能动性、创造性的有机统一。

3.逐渐完善中国特色广播电视管理体制

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期间,广播电视一直被纳入国有事业的管理范畴,成为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保障和促进了中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但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广播电视也逐步被赋予事业、产业双重属性,这对广播电视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要坚持党对广播电视的领导,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康发展、科学分工、运行高效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以便切实解决事业发展中由管理权分散带来的结构松散、力量分散、重复建设、效益不高及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经济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新中国成立之初,曾经是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时期,但从1956年开始,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上大搞“对立论”,将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物,于是先在城镇搞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接着又在农村搞人民公社,追求生产关系的“一大二公三纯”。由于严重脱离生产力的水平与要求,违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导致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立论”逐步得到纠正,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的经济架构得以重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实施,从而迎来了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广播电视属于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因此,我国经济制度的变化也给我国广播电视带来了深刻的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中国广播电视首先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的大众传播媒介,但同时如何发展广播电视的产业功能以及如何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到广播电视产业中来就成了新的课题。200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有时称“广电总局”)出台《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此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广播电视建设的相关规定也陆续出台。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广播电视业的所有制成分,促进了广播电视业新的发展。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广播电视的性质。它由各级政府主办,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国广播电视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是从新中国成立前夕确立的。中共中央于1948年发出《对新解放城市中原有之广播电台及其人员的政策决定》以及后来的《关于对私营广播电台的处理办法给天津市委的指示》等文件,将国民党政府、军队和党部管理的广播电台收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并将其设备用于建立人民广播电台;对于私人所有的广播电台,在军事管制期间,也一律归军管委统一管理;凡外国资本及外国人经营的广播电台,均停止广播。此后,中国广播电视的国家所有制性质不断得到强化,明确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只能由广播电视部门开办,不能由其他部门、其他系统办,也不能‘民办’,更不能同外资合办。”《全国广播电视厅局长会议纪要》,载《中国广播电视年鉴(1989)》,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社会主义公有制包含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除了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主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外,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部分机关、团体以及城乡社区为解决信号覆盖或进行本地、本单位信息交流及服务而开办的有线广播电视台站作为集体所有制性质,仍然属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范畴。2001年8月,中办、国办转发中宣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17号文件),肯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合法投资地位,即允许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非内容性的媒体经营活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尽管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广播电视单位彼此之间以及同其他传媒之间存在竞争,但在根本目标、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促进广播电视业建设

中国共产党坚持在所有制问题方面不断探索、发展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三大提出“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长期坚持的经济制度就被确定下来。

与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相适应,中国广播电视也逐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不断提高广播电视产业的社会化程度。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逐年减少了对广播电视机构的行政拨款,广播电视媒体逐步加大了产业经营的力度。1999年6月,我国第一个广播电视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正式组建。紧接着,上海、湖南、广东、北京等7个广播电视集团先后成立。虽然初衷都是把广电产业做强,但由于在集团的性质、管理、经营等问题上并不明晰、规范,因之产生了不少困惑与曲折。在组建广电集团的同时,对业务资本进入广播电视领域的开放力度也逐步加大。2005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在确保国有广电部门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可以吸收境内非公资本参与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及开发业务。同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规定非公资本可以投资参股国有广电机构控股51%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开展音乐、科技、体育、娱乐等节目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