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5613600000008

第8章 中国广播电视的基本属性(2)

三、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中国广播电视是党、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的公共财产,肩负着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正确舆论引导的神圣使命。中国广播电视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把公益性、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

早在1957年,毛泽东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在我国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习近平强调指出,“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第1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重要方针,是新时期广播电视传播对“二为”方向落实的具体化,就是要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经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诚信意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广电文化。从而使广电传播真正做到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当然,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并非单纯地讲成绩、讲发展,更非盲目和吹擂性地炫耀,要防止片面地正面宣传的负面效果。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并非绝对回避问题与矛盾。比如对于妄图颠覆党和国家的敌对言行,要旗帜鲜明予以揭露;对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应进行负责任的舆论监督;对社会中的种种失范现象,要诚恳地批评引导。而积极、负责任和建设性的问题报道、批评报道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正面宣传。甚至它的正面效果往往还是一般化的正面宣传难以达到的。因为问题报道是一种清醒和自信的表现,它不仅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还有利于提高政府及媒体的公开性、公信力。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要方针,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提供了具体的思想原则和实践准则,是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的首要体现。

(二)弘扬主旋律,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主旋律”一词原为音乐术语,用于文化及新闻传播领域,指的是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在人类发展史上,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都有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思想文化主潮,都有代表这一主潮的时代精神。因而,也都有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旋律。主旋律代表着时代精神,反映着社会主流和历史发展大趋势。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广播电视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另一个体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当前,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很不适应,广播电视节目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神文化产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这就要求广播电视要继续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唱响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时代主旋律,引导人们特别是青年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倡导绿色传播,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近年来,随着广播电视业的激烈竞争,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出现片面追求视听率倾向。“一个台没有视听率是可怕的,但‘唯视听率’,使视听率像幽灵或生死牌那样捆住广电人的手脚,窒息广电人的理性也是可怕的。事实是,视听率已经成为很多台的‘新货币’——一种‘硬通货’。甚至有人喊出了‘收视率是硬道理’,出现了‘收视率图腾’、‘收视率崇拜’”。张振华:《电视文艺:责任·问题·发展》,载《道法之问》,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1年版,第164页。以至不惜降低节目品格、品质、品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现象,中央电视台提出“绿色收视率”理念,倡导电视台向社会提供健康绿色的文化产品,杜绝媚俗,抵制低俗,坚守品位,确保国家主流媒体对观众的影响力和对舆论的引导力,增强电视传播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品牌价值。绿色收视率的提出无疑具有非常深远的指导意义,有利于电视传播机构正确看待、分析、把握收视率,更加清醒地认识和践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坚守广播电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实现自身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的正确导向,抵制低俗之风,国家广电总局近些年推出多项治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监管督察。2005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专门研究抵制低俗的策略和重点栏目整改问题,将抵制低俗的重点明确放在综艺类节目、娱乐游戏类节目及电视剧等方面,同时要求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的素养。2007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又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影视剧、选秀、法治、栏目剧等节目类型的调控与管理力度,倡导正确看待收视率,净化荧屏,收到较好效果。

四、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中国广播电视不仅是现代传播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广播电视对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等意义重大。

(一)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性质与内涵

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广播电视媒体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构成的具有政治属性的经济实体。广播电视所拥有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品牌资本、人力资本等)都可视为资本,并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实现价值增值。然而,对中国广播电视的产业属性的认识却是随时代进步不断发展的。

长期以来,广播电视的产业属性受到抑制。直到1979年1月2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参桂补酒”广告片,成为我国内地第一个电视广告。此后,各级广播电视台纷纷效仿。广告在我国广播电视的出现,标志着广播电视媒体迈出产业经营的第一步。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确立“以新闻改革为突破口”,“开展多种经营,广开财源”的方针。1985年,国务院在有关文件中正式将广播电视业列入第三产业,广播电视的产业属性被正式确认。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同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使中国更快地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轨道,深刻地影响了广播电视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广播电视的产业性质更加明显。产业经营成为我国广播电视发展的重要选择。

目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通过组建公司等方式,把政府主管的广播电视机构中可以实行产业经营的事业单位转变成企业单位,或对之实行企业化经营。二是指广播电视行业内部各广播电视机构之间、广电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市场关系及其调整。在这两类大的组织形式下,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经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广告经营。广告是目前中国广播电视媒体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最传统的收入来源。

第二,节目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不仅是精神产品,还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商品,不仅具有精神价值,同时具有经济价值。节目的经济效益是节目经济价值外化的表现,在节目市场中,有价值的节目才能真正获得经济效益,为再生产或购买更新更好的节目提供基础,实现节目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良性循环。

第三,广电网络经营。在广播电视发射、微波电路、卫星上下通道、有线电视线路等传输网络中,有线电视网络是最具开发价值和增值空间的资源之一。由于有线电视传输建设使用的是光缆,它具有频带宽、传输信号好的特点,因此具有巨大的产业开发价值。

第四,广电资本运营。广电资本运营是广电产业经营的一个十分重大又引人注目的动向。广播电视是一个大制作、大产出、高风险、高消耗的行业,没有经济实力不仅难以承担信息传播、文化娱乐等职能,而且自身进一步发展也将难以为继。目前,广播电视行业资本的基本来源有三个: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广播电视机构自身积累,三是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长期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业的产业资本的主要构成是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的比重较低,甚至为零。单一的资本构成形成了规模小、成长慢的特点,成为制约我国广播电视发展的瓶颈之一。改善广播电视的资本结构,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业的发展。

(二)采取积极举措,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当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化程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举措加以促进。

一是积极参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建构。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广播电视既是传统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中找到壮大自身的坐标,并不断探寻新兴的产业增长点,推动有实力的广电企业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上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从而优化广播电视的产业布局,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广播电视产业格局。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广电企业,也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广电企业的健康发展。既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也要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广电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受同等法律保护的文化体制和法治环境。同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引导他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广播电视文化产业是对科技创新依赖度最高、受益也最大的行业。对于广播电视产业而言,切实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发挥科技的带动作用,以先进技术推动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提高我国广播电视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是增强广播电视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广电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一条科学发展之道。

四是扩大广播电视文化消费。适应市场需求,增加广播电视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这就要求广播电视产业要丰富广电产品、提高节目质量、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当然,提倡广播电视产业运营绝非将整个广播电视产业化。毛泽东说过,“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中国广播电视是人民的公共财产,它的首要属性是公益性。显然不能从忌谈产业属性这一极端跑到“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产业化的另一个极端。广播电视业既包括公益性事业,也包括经营性产业。公益性事业主要是指广播电视应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比如新闻传播、公共服务等等。发展公益性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产业是指通过市场来组织广播电视产品的生产、服务、传播和消费。发展经营性广播电视产业要以市场为主导,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样性、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两者性质功能有所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广播电视产业经营中,要正确区分和科学把握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坚持“两手抓”,既集中力量办好公益性事业,又放手发展经营性产业,推动二者各展所长,各尽其责,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五、全国统一的传播网络

中国广播电视是一个由各级政府主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结构而成的系统,实行的是“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技术建设、事业管理等在全国的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前提下分级实施。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外相结合,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手段并用的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经过不断地改革、演变和发展,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分级管理的网络,宣传上形成全国一盘棋,很好地保证了系统优势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