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论语》人物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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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上古帝王及贤相名流(19人)(4)

皋陶,偃姓,名繇,字庭坚(《左传·文公五年》。),上古时期的贤臣,后人把他和尧、舜、禹并称为“上古四圣”。据史书记载,皋陶是颛顼的后裔,出生在曲阜少昊之墟。虞舜执政时期,“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孟子·滕文公章句上》。)”,足见对他的倚重。后来虞舜举用高阳氏“八恺”,皋陶为“八恺”之一,被任命为士师,主掌刑狱事务。舜对他说:“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轨,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维明能信(《史记·五帝本纪》。)。”“五刑”指的是墨、劓、剕、宫、大辟五个刑罚种类,“三就”指的是原野、市朝和闾里三个行刑示众的地点,“五流”指的是施以流放的五个等级,“三居”指的是三个远近不同的流放地点,而所谓“五刑有服”、“五流有度”,就是要求断狱量刑做到公正中立,轻重适度。这里提出了刑罚实施的对象(“蛮夷”、“寇贼”)、刑罚的种类(“五刑”、“五流”)、刑罚等级或方式(“三就”、“三居”)以及刑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有服”、“有度”)等内容,说明我国在唐、虞时期法制已经初具雏形。《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我国有历史记载以来最早的成文法,这部法典应由皋陶等人草创。

《左传》中曾载“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之事,韩宣子向叔向请教如何判罪,叔向说道:“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于是韩宣子诛杀邢侯、雍子与叔鱼三人而尸之于市《左传·昭公十四年》。)。由此可见,在最早的《禹刑》中对各种犯罪行为也做出了明确界定,如“己恶而掠美”之类的行为界定为“昏”罪,“贪之败官”之类的行为界定为“墨”罪等等。对于各种犯罪行为,《禹刑》也提出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比如犯有“昏、墨、贼、杀”罪行的,应诛杀后尸之于市。皋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执法公正,断狱谨慎,无虐刑,无冤狱,正平天下罪恶,受到世人的称颂,也得到虞舜的信任。《孟子·尽心章句上》载:“桃应(孟子弟子)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这就是说,虞舜已经把断狱行刑事务通通交给皋陶处理了,因此他无需越俎代庖,亲自插手,可见他对皋陶是充分授权,高度信任的。

皋陶是我国历史上司法制度的开创者和实施刑罚的实践者,因此后人将他奉为中国司法之鼻祖。夏禹继位之后,仍然非常倚重皋陶,曾一度想授政于他,后因皋陶先于夏禹去世而未果。皋陶死后,其后人被封于英、六(今安徽六安),以祀其先。春秋时期,楚公子燮灭英《左传》中作“蓼”。与六,鲁国贤大夫臧文仲听说后感叹道:“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左传·文公五年》。)。”

虞舜在位期间,舜和禹、伯夷、皋陶等人曾在一起讨论部落联盟的事情,后人将他们当时谈话的主要内容记录整理出来,形成了《皋陶漠》(《说文》:“漠,议谋也。”)并被收入《尚书》。《史记·夏本纪》中也有相同的内容,估计是相互传抄的。在这份谈话记录中,皋陶提出了几个重要观点,值得关注:

一是“九德”。所谓“九德”,就是“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意思就是,既宽宏大量又坚栗威严,既性情温和又坚定不移,既小心谨慎又严肃庄重,既处事干练又严谨有序,既虚心纳谏又刚毅果断,既行为耿直又态度温和,既着眼大局又注重细节,既刚正不阿又充实全面,既勇敢顽强又善良道义。皋陶认为,如果天子每天能在自己的言行中表现出“九德”中的三德,氏族首领就会带领族众早晚恭敬努力。如果天子每天庄重恭敬地表现“九德”中的六德,就可以感召部落首领勤勉治邦。如果能把已经表现出来的三德和六德合在一起普遍施行,使具备“九德”的人都能得以任用,身居官位,百官臣僚相互效法,各自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顺从和尊敬天子,那么大家的功业就可以成就了。这种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的观点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思想比较接近,因此可以断定这段文字出自儒家之手。

二是提出了“五典”、“五礼”、“五服”、“五刑”等概念,并且强调说明这些都是由上天规定的,必须认真遵守。“天叙有典,勅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这里的“五典”和“五礼”是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五服”是社会等级制度,“五刑”是刑罚制度,这些都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与工具,因此为政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三是“天”、“民”相通的观点。“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上天听取意见和观察问题,都是依据民众的态度。上天表彰有德之人,惩罚有罪之人,也是依据民众的意见。上天与民众是上下相同的,所以拥有四方土地的诸侯们一定要善待在大田里劳作的民众。

当然,这些观点未必是由皋陶提出来的,但毕竟是古人对执政理念的理性总结,因此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6.羿

《论语·宪问》:“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羿”不是人的姓氏名字,而是古代射师的统称。先秦时期,人们常以职官为氏,如掌管祭祀事务的职官(“祝”)称祝鮀,掌管记录历史的职官(“史”)称史鰌,那么以善射为业者则称羿。

在古代典籍中,共出现了三个“羿”:一个是传说中的羿,一个是神话中的羿,还有一个是历史上的羿。

先说传说中的羿。《说文解字》:“羿,羽之羿风。亦古诸侯者;一曰射师。”有人说这个羿是上古时期帝喾的射师,但是关于出处和事迹都语焉不详,因此不值得花功夫去研究。

再说神话中的羿。这个羿出现在唐尧时期,其神话故事估计是根据当时一位部落首领神勇善射的传说演绎而成的,有关记载主要出自(《淮南子》、《山海经》等书:“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本经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嫦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淮南子·揽冥训》。)。”“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国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山海经·海外东经》。)。”显然,这个羿是以神的面目出现的,他神勇无比,法力无边,上可弯弓射日,下可擒杀怪兽,是万人崇拜的英雄,因此关于他的神话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但是在先秦典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关于“羿射十日”和“嫦娥奔月”的记载,就连常以奇闻异事说理的《庄子》和善于旁征博引的《韩非子》都没有提及。而《淮南子》成书于西汉,是淮南王刘安及其弟子集体编纂的作品。《山海经》成书大致在战国末至两汉时期,最早的版本为晋郭璞《山海经传》。由此可见,这个唐尧时期的羿是由汉代学者编纂出来的一个神话人物,这恰恰印证了顾颉刚“越是起得后,越是排在前面”的说法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第5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最后说说历史上的羿,也就是(《论语》中的羿。这个羿是上古时期东夷族有穷氏的部落首领,妘姓,故史称夷羿,以善射著称。“羿者,天下之善射者也,无弓矢则无所见其巧(《荀子·儒效》。)。”夏朝太康继立后,夷羿率领族人“自鉏迁于穷石”,他利用夏朝统治集团内部发生动乱,乘机攻入夏都,赶走太康,篡夺夏政,自立为王,故又称后羿,这里的“后”是夏朝“王”的称号。

传说有穷氏是颛顼的后裔,他们最早活动于黄河北岸,即春秋时期的宋、卫之地,因此直到战国时期当地还流传着关于后羿的故事,并形成许多带有地域特色的俗语。“故宋人语曰:‘一雀过羿,羿必得之,则羿诬矣。以天下为之罗,则雀不失矣(《韩非子·难三》。)。’”庄子是宋人,所以他也熟知后羿的故事:“一雀适羿,羿必得之,或也。以天下为之笼,则雀无所逃(《庄子·庚桑楚》。)。”关于后羿的精准射箭技艺,韩非子举了一个极度夸张的例子:“羿执决持扞,操弓关机,越人争为持的(箭靶)。弱子扜弓,慈母入室闭户……可必,则越人不疑羿;不可必,则慈母逃弱子(《韩非子·说林下》。)。”如果后羿操弓射箭,即便是关系疏远的陌生人也敢为他举着箭靶,因为没有人怀疑他的射技。又说:“射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非羿、逄蒙不能必全着,有常仪的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意思是说,设置一个固定的箭靶,能够百发百中的只有羿、逄蒙师徒二人了。逄蒙是跟后羿学习射箭的徒弟,《孟子·离娄章句下》中作“逢蒙”。孟子说:“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学者亦必志于彀(《孟子·告子章句上》。)。”可见他对学射者的要求是很严的。又说:“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离娄章句下》。)。’”逢蒙学射于羿,尽得其道后,为了争天下第一的名头,竟然把师傅杀害了,发生这样的悲剧,孟子认为后羿自己也是有责任的。此外,《楚辞》、《荀子》等书中也有关于后羿善射的记载。尽管先秦典籍多有关于后羿的记载,把他的射箭技艺说得神乎其神,但此时他是以人或王的面目出现的,因此这个羿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历史人物。

关于后羿的事迹,《左传·襄公四年》中的记载最为详细:“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这里说的是太康失国之事。夏王朝的统治基本稳定后,以启为首的统治集团“淫溢康乐”,“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衖(屈原:《离骚》。)”。“五子”是夏王太康的五个兄弟,他们为了争夺王位发动武装叛乱,叛乱平息后被迫逃往伊洛之间。后羿趁夏朝内乱发动政变,赶走太康,自立为夏王。后羿“代夏政”后,自恃善射,不修民事,终日沉溺于田猎。他弃用武罗、伯因、熊髡、龙圉等贤臣,把国政全部交由伯明氏之谗子弟寒浞主持。寒浞为人狡诈贪婪,他一方面极尽谄媚之能事,求得后羿的欢心;另一方面又以小恩小惠收买人心,蒙蔽百姓。后来寒浞与后羿的“家众”勾结(包括学射的逢蒙在内)发动政变,杀死了后羿及其诸子,不仅篡夺了后羿的王位,同时也因袭了后羿的氏族及其妻室。寒浞篡取夏政后,又命其子浇剿灭夏的同姓斟灌、斟寻两族,杀掉了夏后相。后相的妻子逃奔在外,生下相的遗腹子少康。少康后来为有虞氏庖正,虞君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并将纶作为他的封地,于是少康“有田一成(方十里),有众一族(五百人)”。不久,少康在夏朝遗臣靡和斟灌、斟寻两族的帮助下,先后剿灭寒浞之子浇和豷,从而结束了后羿和寒浞对夏人的四十多年统治,重新夺回夏朝政权。

有人认为,寒浞之子“浇”就是《论语》中“奡盪舟”的“奡”,因为古汉语中“奡”与“浇”通。羿与奡是同时期人,而尧与稷也是同时期人,两组人物放在一起对比,是合乎情理的。羿与浇,一个善射,一个善荡舟,他们都是依靠武力征服天下的,而尧与稷则是与民躬稼而赢得天下的。尚武者不得其死,施行德政者得其天下。这是南宫适在对孤立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进行比较后得出的结论,他以此就教于孔子,深得孔子的赞许,孔子给予他很高评价——“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7.奡

《论语·宪问》:“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奡,一说是夏朝太康、少康时期的一位部落首领,一说是篡夺夏朝政权的寒浞之子,以善荡舟水战而闻名。《左传·襄公四年》载:“浞(寒浞)因羿室,生浇及豷……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古汉语中“奡”与“浇”通,因此有人认为,寒浞因羿室所生的儿子浇,就是《论语》中“奡盪舟”的奡。

从事状来看,“盪舟”肯定不是齐桓公时的蔡姬“荡舟戏公”,也不是唐尧之子丹朱的“罔水行舟”,而应与后羿“善射”一样,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克敌技能或本领。顾炎武《日知录》:“古人以左右冲杀为盪。陈其锐卒,谓之跳盪;别帅谓之盪主。”这个解释颇为精当。《竹书纪年》载:“帝相二十七年,浇伐斟寻,大战于潍,覆其舟,灭之。”屈原《天问》也说:“覆舟斟寻,何道灭之?”由此看来,浇(奡)擅长于水战,他在与斟寻族的水战中“覆其舟”而大获全胜。

8.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