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书法的传播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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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复合材料的书法传播(4)

巫鸿关注到了贵重材料为何成为宗教性工具而未大面积进入世俗实用性领域的现象,他首先视之为一种值得阐明与探索的问题。“中国古人是不是真的把‘贵重材料’用来推进生产的发展?或者说,中国古代是否存在着一个将‘贵重材料’和先进技术不断地用于非生产性活动的传统?在思考这些问题时,观察一下中国本土传统中的一个进化论描述是饶有趣味的。”(注:[美]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6页。)巫鸿比较了玉器和青铜器的生产性、实用性和礼仪性价值后认为:“玉器雕刻从公元前4000年后开始集中出现,玉的所有物质性特征都被赋予社会意义。我提出这种现象反映出一种对创造特权与权力的象征物的渴望,而这是一种在人类历史上某一特定阶段出现的渴望。礼器的某些基本特征——古代中国纪念碑的主要形式——逐渐得到定型化:礼器美术作品总是采用那个时代最高超的技术;这些作品总是使用珍贵的材料来制作,并且或者包含着熟练技工的大量劳动;这些作品在形式上具有工具的基本类型学特征,但同时又故意抹杀实用的功能。这些特征说明,一旦一种新的技术被发明或一种‘贵重’的材料被发现,它们就会被吸收纳入到礼器的传统中去,被运用于非实用的目的。这种逻辑揭示了为什么青铜铸造技术仅仅被用于制造宗教用品和身份地位的象征物。”(注:[美]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6~87页。)巫鸿进而认为:“正像一些研究者在讨论史前文化和思想时所指出的那样,这些新出现的贵重物品和以前的物品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前者可以更有效地体现出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注:[美]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7页。)巫鸿引述了克拉克(Clarke)的论点来为贵重金属具有权力意味的论断作出补证。

对于那些缺少现代科学知识的人们来说,金属制品本身即体现了将自然世界的性质加以转换的神奇能力。选取某种特别的石头进行加热,在达到某个特定温度时石头熔化为液态。通过浇注到模具中这些液浆可以变化成各种形状和形式。冷却之后,液浆变得坚硬,光彩夺目,富有魅力,同时也变得比最坚硬的石头更加持久……在这种情况下,有能力掌控这一过程的个人得以获得崇高的声望,也就绝不出人意料了。(注:[美]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7页。)

中国书法是一种泛艺术、泛宗教、泛生活化的文字书写形态。王志国、李会林、车锦华主编的《中国书史》记载:“青铜时代处于铜、石并用时代之后,早期铁器时代之前,在世界范围内的编年范围大约从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初年。世界各地进入这一时代的年代有早有晚。伊朗南部、土耳其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在公元前4000~前3000年已使用青铜器,欧洲在公元前4000~前3000年、印度和埃及在公元前3000~前2000年,也有了青铜器。埃及、北非以外的非洲使用青铜较晚,大约不晚于公元前1000年~公元初年。美洲直到将近公元11世纪,才出现冶铜中心。在青铜器时代,世界上青铜铸造业形成几个重要的地区,这些地区成了人类古代文明形成的中心。在古代文化发达的一些地区,青铜时代与奴隶制社会形态相适应,如爱琴海地区、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中国等国家和地区,此时都是奴隶制国家繁荣的时期。”(注:王志国、李会林、车锦华主编:《中国书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4页。)然而,中国以外的青铜器文明体系中皆未发现如同中国青铜器铭文那样的书法艺术,而中国的青铜器书法则可视作为青铜器工艺的特有元素,从而使得此类青铜器别具风貌。

青铜器书法独特的线条艺术为后世习书者提供了临摹的范本,并催生出对书家对青铜器书法所具备的金属感、流淌感和强悍感书风的崇尚态度。中国的青铜器承载并传播了书法艺术,而青铜器书法也提升了青铜器具的文化含量。中国青铜器书法所蕴含的工艺性、技术性与艺术性更是借助金属器件的特殊载体而呈现出独具面貌,它的出现也使得汉字书法在复合型载体上寻找到了另一种创新力。

第二节 印章书法传播

印章是一种国际通用的信用凭证,但在中国则独具风貌,并成为一种文化和艺术品类,其影响力一直波及日本、韩国及其他深受汉文化浸润的国家和地区。其实,印章文化是一种国际性的文化,王廷洽认为:“把玺印当作信用物、权力的象征不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世界上不少国家亦然。英语中就有seal(玺印),英国王室有掌玺官(LordKeeperofthePrivySeal),可是,玺印制作和篆刻艺术却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究其原因,当然主要与中国使用的字体方整的象形文字的特点有密切的关系。这种特色文化由玺印自身的历史、历代的官印制度、私印的使用习惯、玺印制作和篆刻艺术、古玺印被作为文物加以收藏和印谱的编纂以及围绕玺印艺术而形成的印学内容构成。”(注: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前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中国人使用印章几乎和中国文化的生发过程相一致。汉代纬书《春秋合诚图》记载:“尧坐舟中,与太尉舜临观。凤皇负图授尧,其章曰‘天赐帝符玺’五字。”(注:[汉]佚名:《春秋合诚图》,引自[清]马骕:《二十五别史·有虞纪》卷十,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101页。)吴清辉《中国篆书学·中国篆书史年表》引述汉代佚名《春秋远计枢》云:“黄帝时,黄龙负图,中有玺者,文曰天玉符玺。”(注:[汉]佚名:《春秋远计枢》,引自吴清辉:《中国篆书学?中国篆书史年表》,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143页。)从世界印章发展史的角度看,印章指的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合同凭信的文化器具。就其使用颜料与否以及使用对象而言,印章可分为三种,其一,使用颜料者,以颜料的颜色痕迹为凭信;其二,挤压类印章,经过挤压后在挤压物上呈现凹凸的痕迹者,此类印章称为钢印;其三,使用蜡、火漆密封在信封上的蜡印者。制作印章的材质亦可分为三类。其一为金属类。其中包括黄金、银、铜、铅、铁、合金等。其二,木材类,其中包括沉香木、紫檀木、黄杨木、枣木、竹根、缅茄、果核、竹根等;其三,天然矿石类,如玉石、天然琉璃、天然水晶、各种石材如黄田石、白田石、红田石、黑田石、水晶冻石、松石、红高山石、白高山石、都成坑石、芙蓉石、旗降石、朱砂青田等。此外,还有各种其他材料如象牙、犀角、兽骨、兽牙、琥珀、珊瑚、宝石、翡翠、水晶、玛瑙、蜜蜡、紫砂、牛角、贝壳、玻璃、陶、瓷等。因为石材具有字体永不变形、文字表现丰富以及造型多样化等优势,元代以后石材制作的印章更为流行。

一、多元的印章形制构成了独特的书法传播形态

印章的首要功能是用作取信之物。司马迁在《史记·孝武本纪》记载:“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名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注:[西汉]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83页。)南朝宋时范晔《后汉书·祭祀志》记录:“尝闻儒言三皇无文,结绳以治,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雕文,诈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然犹未有金玉银铜之器也。”(注:[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祀下》志第十,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65年,第3205页。)《后汉书·隗器公孙述列传》记载:“多刻天下牧守印章,备置公卿百官。”(注:[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隗器公孙述列传第三》卷十三,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65年,第537页。)东晋王嘉《拾遗记?夏禹》对印章起源另做新解。

当夏桀之世,鼎水忽沸。及周将末,九鼎咸震,皆应灭亡之兆。后世圣人,因禹之迹,代代铸鼎焉。禹尽力沟洫,导川夷岳,黄龙曳尾于前,玄龟负青泥于后。玄龟,河精之使者也。龟颔下有印,文皆古篆,字作九州山川之字。禹所穿凿之处,皆以青泥封记其所,使玄龟印其上。今人聚土为界,此之遗像也。(注:[晋]王嘉撰、[梁]萧绮录:《拾遗记》卷二,中华书局,1981年,第36~37页。)

西晋史学家司马彪《续汉志·舆服志下》梁刘昭补注曰:“佩双印,长寸二分,方六分。乘舆、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二百石以至私学弟子皆以象牙。上合丝,乘舆以縢贯白珠,赤罽蕤,诸侯王以下以綔赤丝蕤,縢綔各如其印质。刻书文曰:‘正月刚卯既决,灵殳四方,赤青白黄,四色是当。帝令祝融,以教夔龙,庶疫刚瘅,莫我敢当。疾日严卯,帝令夔化,慎尔周伏,化兹灵殳。既正既直,既觚既方,庶疫刚瘅,莫我敢当。’凡六十六字。”(注:[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舆服下》志第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73页。)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印章制度》记:“古无押字,以印章为官职信令,故如此耳。”(注:[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印章制度》卷三十,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文学作品是对社会生活的细致性描述,亦为历史的一种精细化呈现形态,其中不乏述及印章者。清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中说:“不署姓名,印章亦模糊不辨。”(注:[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53页。)清代满族文学家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假西宾高谈纪府案真孝女快慰两亲灵》说纪太傅为其子纪献唐延请师傅,十个倒被纪献唐打跑了九个,而新来的师傅顾肯堂却是一位才艺精通人。顾肯堂先教纪献唐乐器,纪献唐“渐次学到手谈、象戏、五木、双陆、弹棋。又渐次学到作画、宾戏、勾股、占验,甚至镌印章、调印色。”(注:[清]文康:《儿女英雄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25页。)鲁迅的《书信选集·致王冶秋》中记载:“因为寄书要挂号,收信人须用印章的。”(注:刘天华编选:《鲁迅书信选集》,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6年,第254页。)由此可见,印章已成为中国文化中极为鲜活的组成部分。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印章制度》开篇即对印章历史作出了回顾。

《周礼·玺节》,郑氏注云:“玺节者,今之印章也。”许慎《说文》云:“印,执政所持信也。”徐锴曰:“从爪,手爪以持信也。”卫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惟其所好。然则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七雄之时,臣下玺始称曰印。”汉制,诸侯王金玺。玺之言信也。古者,印、玺通名。(注:[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印章制度》卷三十,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第411页。)

秦代以前,官印与私印皆称为“玺”,先秦印章统称为古玺。王廷洽认为:“关于玺印的起源有春秋说、战国说和殷商说。”(注: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页。)“史树青以《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的记载为文献证据,并举出‘夏虚都三玺’为实物证据,认为玺印产生于春秋时代。”(注: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页。)夏虚都三玺指夏虚都司徒、夏虚都左司马及夏虚都丞三方玺印。高明在《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一书中提出战国说。高明据古印谱著录的先秦古玺、封泥实物以及出土的战国玺印,认为战国时的商品经济状况决定了玺印的产生。罗福颐、沙孟海赞同战国说。于省吾提出了殷商说,他在《双剑诌古器物图录》一书中认为《邺中片羽》所记商代三玺是在古代出土于殷墟的铜印。黄盛璋支持此观点,并以新出土的带有半个阳文印记的残陶片作为佐证。参见(注: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页。)商代青铜器上已经出现了类似后世印章的符号,可视作玺印的一种原始形态。王廷洽据此认为:“这说明了两个方面的意义:商代铜器铭文确实是表示私有的印记;那些铭文确实是抑印到陶模泥坯上去的,因为除了外底的其他部位是难以直接刻划成功的。周代陶器钤有玺印,正是商代青铜器铭文制作方法的继承和演变。”(注: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页。)印章的实用性和观赏性一向结合得较为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