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新时期宗教工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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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2)

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社会主义和宗教》、《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等著作,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更加丰富和完善。最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断中国化和系统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

列宁强调认识宗教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阶级分析的方法为指导;着重分析了阶级社会中宗教的根源主要是社会根源特别是阶级根源;指出宗教在阶级社会是剥削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精神工具;宗教教职人员的上层是剥削阶级的一部分,教会组织是隶属于剥削阶级国家的机构。

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则,列宁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世界观与宗教世界观不能调和的观点;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要服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任务的原则;发挥了恩格斯的思想,提出宗教对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对工人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事的原则;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要消灭宗教剥削及特权;实行教会同国家分离,学校同教会分离和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要注意争取团结进步的宗教界人士;对宗教信仰绝不能采取暴力手段;同时还要坚持对党员对人民群众进行无神论教育。

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虽然产生于当时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有特定的国情背景和强烈的针对性,但上述基本原理是科学的,其基本精神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观所继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宗教问题,努力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的宗教实际相结合,不仅基本成功地处理好了宗教问题,而且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二 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由列宁使之成为一个体系的宗教观主要是阐述了关于宗教规律的一些基本原理,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认识宗教的方法,同时也成为工人阶级政党制定处理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他们主要不是把宗教作为学术性问题进行研究,其关于宗教的全部思想对科学认识宗教具有重要意义,但不能等同于科学的宗教学。他们的宗教观是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特定国情的产物,有着鲜明的针对性,而且主要着眼于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意识形态,从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宗教和宗教问题,战斗性的批判色彩很浓。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当年都强调他们的学说仅仅是实践的指南,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他们关于宗教的一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至今仍有着科学的指导意义,但又不能把它们绝对化,不能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那里就穷尽了关于宗教的科学真理,更不能在当代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搬硬套他们当年关于宗教的一些具体论断。

马克思主义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是剩余价值理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也使马克思主义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列宁指出:“马克思的观点极其彻底而严整,这是马克思的对手也承认的,这些观点总起来就构成作为世界各文明国家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纲领的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13]因此,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形态是与各种唯心主义宗教观相区别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那么它的实践形态就是与各种资产阶级宗教观和空想社会主义宗教观相区别的科学社会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这个特征,决定了它不仅是科学的宗教理论体系,而且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方针政策体系。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他作为科学家就是这样。但是这在他身上远不是主要的。……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14]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仅是一种科学的宗教理论,而且是现代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事业服务的专项方针政策体系。这种科学社会主义的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领导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过程中,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宗教问题而形成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体系。

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要坚持其科学社会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特征,坚持科学性与阶级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有机统一的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既有基本原理又有实际运用、既有基本理论又有具体政策的统一体系,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视为只有抽象理论没有具体政策、只能空泛研究不能实际运用的倾向,反对离开国际共运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抽象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倾向,反对不加分析、生吞活剥、全盘接受西方宗教学理论的倾向。

唯物史观认为,宗教无论作为社会意识还是社会实体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宗教作为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在人头脑中虚幻歪曲的反映,它是由一定社会的社会存在(即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宗教的社会本质、社会根源和认识论根源,指出了宗教有神论的社会性、两重性和虚幻性,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最终消亡的必然性,以及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及其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诸因素相交织的特殊复杂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比有神论的宗教观和唯心主义的无神论宗教观更科学地把握了宗教的本质,实现了宗教观历史上的变革。

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教理论,它的精神和主要内容,经受了历史实践的检验,至今仍然是正确的,有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宗教观可以为我们的宗教研究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但我们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个或那个理论当成现存的结论或永远不变的教条,更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个别论断当成证明的工具。彻底的辩证法不承认超时空的绝对物,当然也反对把马克思主义自身绝对化。马克思主义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既要敢于随时抛弃已被实践证明为错误的东西,更要不断探讨研究新的问题,吸取新的营养,使自身得到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正是把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观点与中国宗教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特点、作用和规律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重要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保证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科学性。运用于科学社会主义事业,保证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实践性。这样,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实现了科学性与阶级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科学性,要求我们把它当作真正的科学来对待,要求我们不断地研究它、丰富它、发展它,而不能把它当作教条或标签来乱套或乱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实践性,要求我们把它当作行动的指南和纲领来践行,要求我们不断地运用它、检验它、完善它,而不能把它当作象牙塔里的玄理和秘术来崇信和赏玩。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然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