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心弦·心声(中外经典散文读库 心迹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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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心灵的安慰

叶灵凤

几年以来,都是欢喜将头发乱蓬在头上不加梳理,但是近来忽然变了,却又欢喜用一顶小帽子将它压得很光,而且时常会止不住的走到镜子前去照——这种变化的原动力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我觉得自己没有力量去阻止不这样做而已。有人对我说蓬头发的意味很深刻;光的却未免浅薄,叫我仍旧恢复蓬的。我无言可答,我只好报之一笑,因为这二者的选择权实在不操之我自己。这好比一个有了丈夫的女子,忽然又倾心恋爱了旁人,我们拿法律和道德去劝她叫不要这样做,实在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的心已经变了。

同样,近来我的心差不多也可说变了。

我在无事或读书读倦了的时候,拉过一面镜子来将自己的容颜照照;我看见镜子里映出了一丛头发,两道眉毛,两只眼睛,一条鼻子,两片嘴唇,和脸盘旁两只隐现的耳朵,我总忍不住会出神地凝视。诚然,我的眼睛并不是那妙曼的秋波,我的嘴唇也不是那文学家所喜欢描写的樱瓣,然而它终是我的。我想起了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的时,我总忍不住会这样出神地凝视。我再俯下眼帘来看看我自己的双手,将手指屈起来算算自己的年岁,我便忽然会伤感起来。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我简直要凑向前去拥住我镜子里的人儿狂吻!

可怜葱郁的青春,将爱情葬进了坟墓,世间只有自己是自己的安慰了!

书籍仅能消磨时间,朋友的聚谈也仅能略忘现实,我现在只有在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我才可得到心灵的安慰。——然而这些情形都埋葬在我心灵的深处,除了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曾知道。

我无事时,用左手去抚摩我的右手,或者将两手平放在桌上,默然的静看,或用手掌去抚弄自己的双颊,我都能得到一种陶醉,觉得已经进了坟墓的东西好像又飘然有了一部分归来。

我再拉过镜子来看看自己:眼睛!我的眼睛里虽然并不能寻出Charming的意味,然而这里面却曾溺杀过婉妙的少妇,醉倒过芳丽的姑娘。我再看看嘴唇;我的嘴唇虽然比不上春林红艳的樱实,能引起人的赞颂,然而我分明记得,从这里面轻轻地发出了一个“不”字,也曾使如花的少女登时在我脚前将芳心揉碎!——呵!这样一想,我的眼泪又止不住流下了。

罪过!这杀人的罪过!按礼我应该将我自己赶快毁坏了才是;但是在实际,想起了这些,我只有益发爱惜自己。

爱情是进了坟墓,在这世间,我只有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才可得到一些安慰,这叫我怎样忍心将自己毁坏呢?

我自己就是我自己的偶像。

现在或者还另外有人想把她自己献给我,给我弥补这缺欠,然而迟了,爱情已经进了坟墓,坟墓里的东西是不能再出来的。

我沉在过去的悲哀中,只有当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才可转侧一下,我现在是这样地在崇拜自己,我又怎能拂逆我自己的意志呢?

我顺随我自己的指使,我的头发由蓬变成光了。我只有在镜中默然凝视我自己时,我的无限期的创痛才可停止片刻。

我不能去信仰其他的宗教,因为我已将我自己当作了上帝。

现在虽又有许多年青的姑娘们见了我的脸而微笑,然而迟了,这些笑痕简直是等于向眢井中投下巨石,是永远激不起波痕的了。因为爱情早已进了坟墓。

【人物·导读】

叶灵凤(1905—1975),江苏省南京市人,现代作家。主要著作有《灵凤小品》、《红的天使》、《香港方物志》、《未完成的忏悔录》等,译著有《新俄罗斯小说集》、《故事的花束》等。

本文是一篇奇异的“忏悔录”,作者以自己“顾影自怜”为缘起,隐晦地回顾自己年轻时凭借相貌“谋杀”爱情的荒唐行为,进而反省自责,发誓不再沉醉于与感情分离的“性爱”。文章的题目耐人寻味,“正话反说”,表面看是因年华已逝,芳情不再;实则是鞭挞荒谬,自省其身,这不是对心灵的“安慰”,而是对心灵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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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灵凤读书随笔选——《我的读书》

我的读书,这就是说,除了学校的课本以外,自己私下看书,所看的又不是现在所说的“课外读物”,而是当时所说的闲书。据自己的记忆所及,是从两本书开始的,这两本书的性质可说全然不同。一本是《新青年》,是叔父从上海寄来给我大哥看的;一本是周瘦鹃等人编的《香艳丛话》,是父亲买来自己看的。这两本书都给我拿来看了。

这是1916年前后的事情,家住在江西九江。我那时只有十一二岁,事实上对于这两种书都不大看得懂,至少是不能完全理解。但是至今还记得这些事情的原因,乃是到底也留下了一点难忘的印象。一是从那一期的《新青年》上,读到了鲁迅的《狂人日记》,自己读了似懂非懂,总觉得那个人所想的十分古怪,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另一难忘的印象是《香艳丛话》留下来的,这是诗话笔记的选录。其中有一则说是有画师画了一幅《半截美人图》,请人题诗,有人题云:“不是丹青无完笔,写到纤腰已断魂。”现在想来,这两句诗并不怎样高明,而且当时自然还不会十分明白为什么要“写到纤腰已断魂”。可是,不知怎样,对这两句诗好像十分赏识,竟一直记着不曾忘记。

就是这两本书,给我打开了读书的门径,而且后来一直就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这样同时读着两种不同的书,仿佛像露理斯所说的那样,有一位圣者和一个叛徒同时活在自己心中,一面读着“正经”书,一面也在读着“不正经”的书。

这倾向可说直到现在还在维持着,因为我至今仍有读“杂书”的嗜好。

愈是冷僻古怪的书,愈想找来一读为快。若是见到有人的文章里所引用的书,是自己所不曾读过的,总想找了来翻一翻,因此,书愈读愈杂。这种倾向,仿佛从当年一开始读书就注定了似的,实在很有趣。

父亲的手上没有什么书,我有机会读到更多的书,是到了昆山进高等小学的时期,住在叔父家里,这就是寄《新青年》给我大哥的那位三叔。我在那里读到了《吟边燕语》、《巴黎茶花女遗事》一类的小说,也读到了《南社丛刊》。学校里也有一个小小的图书室,使我有机会读到了一些通俗的名人传记。书籍世界的大门,渐渐地被我自己摸索到,终于能够走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