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舞思(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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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舞蹈批评的文化品格与规律性

第一编 评论

“舞蹈批评”,通常也称“舞蹈评论”。西方所谓“CRITIC”——批评家,其中含“挑剔者”之意,比较鲜明地显示出一种“身份感”(社会生态位)。近几年,我们也多用“文艺批评”、“舞蹈批评”,或许与此有关。不过在我看来,“批评”、“评论”之间,没有本质的差异性。批评不是专门揭短,批评也必然包含着论理。

接触、亲近舞蹈,无非是通过视觉——观赏,或者动感——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对舞蹈的观赏、参与,都离不开对舞蹈的评价。因此,“舞蹈批评”并不神秘,广而言之,人人可为。但是,舞蹈批评作为一种职业化的行当,却是舞蹈艺术发展到相当高度才应时而生的,它有其特定的功能和规律。

从舞蹈生态学的角度纵观舞蹈发展史,制约舞蹈发展的重要社会因素除强化政令、经济投入之外,另一个“生态项”就是权威性评论。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文艺批评对于文艺发展的作用力,则是随着社会的演进而日渐成熟、深化。毋庸置疑,在当今社会,专业的舞蹈批评家(通称“舞评人”)的地位与作用与舞蹈发展的进程密切相关。那么,当代舞评人的定位应该是怎样的呢?

在“专业圈”内,舞评人应该担当起对舞蹈创作(作品)进行科学的价值判断、对创作思潮进行舆情分析的任务。面对公众,则应担负起社会审美消费的引领作用,促进舞蹈美育的普及和健康发展。至于舞评人是否具有权威性,则取决于其公信度和影响力,它不是自封的,而是以其舞蹈批评的思想深度和感召力为依据,在长期实践中逐渐为群众所承认。当然,最终制约艺术发展的兴衰与趋势的决定因素是社会选择作用,它不是一时的市场效应所能检验,也非少数权威登高呼吁拍板定性,更不能依靠浮夸炒作。而取决于作品自身的生命力——思想内涵、艺术质量,它需要时间与历史的考量。

马克思美学思想的重要课题之一,是探索艺术永恒魅力之奥秘。我以为这也是舞评人必须关注的。舞蹈批评应追求由表及里,由对一般现象、具体作品的观察、评析,进而探索、揭示艺术本体的内在规律性。

文艺批评(包括舞评)在文化艺术发展中所具有的不可或缺、难以替代的作用,有史为鉴。在我国,自古以来那些经典性的文艺评注不仅映射出特定时期的文化思潮,也是渗透于文化发展史的亮点。在西方,举世公认的19世纪俄罗斯文艺发展的辉煌期,与别林斯基等文艺批评家的贡献密切相关。芭蕾发展史中,18世纪以来以诺维尔《舞蹈和舞剧书信集》(1760)为代表的,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舞剧评论、创作理念,大大地促进了芭蕾的革新与发展。当代,如:号称美国舞蹈“第一夫人”的艺术家、批评家爱格尼斯·德·米尔和菲律宾舞蹈家、批评家莱奥诺·德罗萨·葛钦戈等,她们不仅以自己的表演艺术、编创的作品享誉世界舞坛,同时也以权威性的舞蹈批评引领着时代的舞蹈潮流。与上述那些标杆性、经典性的文艺批评相比,不禁生发望尘莫及之感。但我们不应妄自菲薄,而应有高远的志向,汲取他们的精髓,向他们靠拢。

当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文艺批评中屡见不鲜的“研讨公关化、评论广告化”现象。它不仅亵渎了批评家的职业尊严,也破坏了文艺批评的基本功能。这股风也浸染着舞坛,影响着尚未茁壮的舞蹈批评健康发展。因此,想要提高舞蹈批评的质量,首要的是树立舞蹈批评的文化品格。

窃以为,舞蹈批评的文化品格与舞评人自身的人品、文风、学养、激情与创造性思维的综合素质密不可分。它是舞评人自我修炼的依据,也是衡量其职业化水准的要素。

所谓人品,当然是诚信为本。这是奠定“文风”的基础。不可想象假话连篇的舞蹈批评,谈得上什么“文化品格”!但是否“实话实说”就是理想境界呢?这不过是一个“底线”。我们曾不止一次强烈地呼唤舞蹈创作的“三真”精神,即:真实的生活感受、真诚的创作冲动、真切的艺术呈现。其实舞蹈批评同样需要“三真”精神:对作品的真实感受、心口如一的真诚表述、对艺术真谛的求索、揭示。这是做人、作文的标准,也是树立舞蹈批评之文化品格的基点。

舞评人首先要忠于自己对作品的真实感受,始终葆有对舞蹈的挚爱与真情。如果一部作品并未打动自己,却要勉为其难、煞有介事地“纂”出个“子丑寅卯”,不啻是舞蹈批评中最低级也是比较常见的弊病。但作为职业化的舞评人,只是直白地表达一己之感受,显然是不够的。他应比一般观众、同行,具有独特的视角和更高的艺术见地,并予以真诚地表述。这种表述,不仅限于一般现象的分析,而应结合创作实践,探索一般性规律——揭示其中的真谛。

“三真”精神说起来容易,实践起来却并非易事。其中比较核心的问题是与创作者的关系。西方批评家往往以不苟言笑著称,多大的“腕儿”对其铁面无情的批评都敬畏三分!但他们也存在着过分“个人化”,犀利、尖锐中难免失之偏颇,建设性作为不足等问题。我以为,在我国的社会条件下,批评家应参与优秀作品的打造过程,与创作者建立起比较理想的诤友关系。舞评人不应只是一个挑刺儿的“评审员”,创作者也不应期望舞评人扮演“吹鼓手”、“轿夫”的角色。双方都应以促进舞蹈艺术发展为己任,在真诚交流、平等对话中探讨真谛,共同提高。

文化品格的另一个支撑点是学养:它包括雄厚的基础理论功底,充实的文化知识积累,对创作动态的密切关注与把握。

所谓基础理论的功底,并非动辄搬弄那些现成的名词概念,而是在评析舞蹈作品中贯通正确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和科学的方法。在某些舞评中常见论及一点不及其余、难以自洽的弊病,诸如:倡导民族舞的创新,就把继承传统视为“负面影响”;论及作品的类别时,把“具象性”归为“当代舞手法”;“抽象性”归为“现代舞手法”(殊不知在纷繁、多样化的舞蹈作品中,很难把具象、抽象,表意性、表现性手法绝对化地割裂,往往是相互渗透、融合的)。再如:对比较贴近民间自然形态的作品,称之为“原生态”,一时间这一概念的滥用成为一种“时尚性”误导……凡此,对诸如继承、发展,传统、创新,经典、前卫,抽象、具象,表意性、表现性等理论概念的混淆与滥用,使舞蹈批评缺乏说服力。看似是认识上的偏颇,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基础理论的功底不足,缺乏辩证性思维所致。

优质的舞蹈批评不能只是“就舞论舞”,而应洞悉与具体作品相关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民族地域特色……在此基础上,论及其题材、体裁、艺术样式、语言结构、表现手法等,才不致捉襟见肘,甚至出现知识性硬伤。

社会变革、时代发展、民众生活的日新月异,促使舞蹈创作也须不断变革、创新。舞评人应高度关注创作实践的动态、发展,争取较多的作品观摩量,及时了解艺术家的思考与追求,以期对共通性、倾向性问题保持敏感,把握创作思潮的发展趋势。把关注现时的创作动态纳入“学养”,是为了鲜明地反对死读书、读死书。但知识的积累必须有很大的读书量,尤其要熟读经典(上网搜寻与读书绝非等同)。总之,文化知识的储备对于舞评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读书与关注创作实践相结合方可融会贯通。

此外,舞评人还应具有激情与创造性思维。事实上,无论从事艺术创作或理论研究,都应追求形象思维、逻辑思维的相对完美的结合。好的舞蹈批评应该在充溢着激情的心境下,有一种如鲠在喉、一吐为快的写作感觉,以自己独特的见地,为“当事者”——编导,提供“旁观者清”的参照,敢于、善于言他人之未见、未言。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线的舞蹈编导、演员对有些舞蹈评论发出“看不懂”的怨言。在多数情况下并非读者水平问题,而是对语言晦涩、故弄玄虚的舞蹈批评表示反感。由此可见,舞蹈批评的可读性至关重要。试想,如果专业圈内的同仁都没有兴趣读我们写的舞评,又怎能吸引公众,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呢?一位我所敬爱的中学语文老师,曾教诲我们:“作文要照实写,力求生动。”舞蹈批评无疑也应遵循这样的写作原则。

不过,舞蹈批评使用的工具虽然是语言文字,但其评论对象——舞蹈,是以肢体语言为呈现方式的时空艺术。因此,除了学习文学的写作技巧之外,还应把握分析舞蹈形态特征的科学方法。使你所描述、评论的舞蹈形象在文字叙述中得以生动地展现——与具体作品对得上号,力避空泛或离题千里,不知所云。

就个人经验而言,职业化的舞评人,在观赏舞蹈作品时,除与一般观众同样的热情投入之外,还应该比较清醒地保持两条“思维轨迹”。一是要善于窥测编导心灵深处的创作意图,对其下意识、潜意识中的神来之笔,抑或是刻意追求却未能实现的目标,有感同身受的心理反应;同时,要保持客观、冷静的批评家思维轨迹——捕捉亮点,挑剔瑕疵。通过如此高强度的脑力劳动酿造的舞蹈批评,才有可能闪烁着创造性的思想光芒,对舞蹈设计者、表演者具有吸引力、冲击力。无论他们是否同意作者的观点,都难以回避、不敢轻视。

无须讳言,当今舞评人所处的社会生态环境存在着不良因素。比如:演出票价昂贵,尚无合理的机制保证舞评人对作品的观摩量;再如:不少舞蹈作品承载着树“形象工程”的重负,评论的“口径”与“宣传政绩”的需求不合理地撕扯在一起,对舞蹈批评形成不应有的压力或掣肘……在这样的境况下,步履维艰又急于求成的舞评人(尤其是入道不久的年轻人),不免引发“生存困惑”。于是,一些人有意无意地按照出品人、创作者的意图充当“笔杆子”,以此作为获取功利的捷径。如此这般,使舞蹈批评缺失了独立性而代之以依属性,甚至寄生性,这是比较危险的倾向。而在所有的弊病中,套用、抄袭之风是最恶劣的,它不仅使舞蹈批评的文化品格丧失殆尽,而且有如“SARS”,对当今舞坛具有致命性的浸染作用!

……正是面对现时存在的种种困惑和问题,我们呼唤舞评人以“三真”精神为核心,自觉培育自己的文化品格,以“职业群体”的能动性,维护舞蹈批评的职业尊严。

白求恩曾说:“党性是才能的摇篮。”我想,在更广义的层面上理解这句至理名言,即:“怀有崇高信念的挚爱,是滋育才能的摇篮。”让我们以此为训,做新世纪有出息的舞评人。

根据2006黄山青年舞评人培训班讲稿整理

(原载《舞蹈》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