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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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灼人的秘密(1)

伙伴

机车沙哑地吼叫着,到塞默林[2]了。黑色的列车在山上银白色灯光的照耀下停了一分钟,下来几个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乘客,又上了几个人。到处是恼人的噪音。接着,前面的机车又沙哑地嘶鸣起来,扯动黑色的车链,嘎嘎地开了过去,冲进隧道的洞口。广漠的景色又纯净地展现出来了,清晰的背景被湿润的风吹得分外明亮。

下车的人中有一位年轻人,他那考究的衣着和带有天然弹性的步履给人好感。他迅速地走在别人前边,叫了一辆去旅馆的马车。马儿不慌不忙地在上坡路上走着。空气里充满了春意,那只有五六月才有的洁白而轻盈的浮云,像穿着白色衣裳的轻佻的小伙子,在蓝色的空中嬉戏奔跑,时而躲藏在高山背后,时而互相拥抱,又再度逃开,有时像手绢似的揉成一团,有时又散成丝片,末了又淘气地给群山戴上白色的帽子。高空中风在奔驰,狂暴不羁地摇动着细长的沐雨的树枝,直摇得各个枝丫咔咔作响,飞落下千百颗晶莹的水滴。有时,仿佛从山里飘来清凉的雪的芬芳,随后又让人呼吸到一种又甜又冲鼻的气息。空中和地上的一切都在骚动,显得极度的烦躁不宁。马匹轻轻地喘着鼻气,往已是下坡的路上跑去。小铃铛在前边叮叮当当作响。

一到旅馆,这位年轻人就立即跑到旅客登记处,匆匆地浏览一下,马上就失望了。“我干吗要到这里来?”他开始烦躁不安地自忖,“只能在这里的山上待着,没有社交,这比在办公室还烦人。显然,我来得不是太早就是太晚,我每逢假期,运气总是不好,登记本上没有一个熟悉的名字。哪怕有几个女人在这里也好,那就可以来次小小的、必要时甚至是真挚的调情,而不至于索然寡味地度过这个星期。”这位年轻人是个男爵,出身于名望不是太高的奥地利官僚贵族,现在在总督府供职。他这次短短的休假并不是特别必要的,只是因为他的同事都休过了一星期春假,而他又不愿意把他的一周假期送给国家。他虽然不乏才干,却具有一种喜爱社交的秉性,喜欢在各种人物的圈子里出头露面,他深知自己对于孤独是一筹莫展的。他从来不喜欢深居简出,尽可能地避免只身独处,因为他根本不愿意闭门反躬自省。他知道,他需要社交,以便使他内在的才华、他心底的热情能放纵燃起火光,而他单独一人时则是冷冰冰的、毫无用处的,就像那装在匣子里的火柴。

他沮丧地在空无一人的前厅里踱来踱去,时而心不在焉地翻翻报纸,时而又在音乐室的钢琴上弹一曲华尔兹,不过“手不由己”,老是弹不出正确的旋律。后来他就烦躁地坐下,凝视着窗外。窗外夜幕正缓缓降临,灰色的雾霭像蒸气一样从松林中升腾起来。他心烦意乱、百无聊赖地在那里待了一个小时,后来走进了餐厅。

餐厅里只有几张桌子旁边坐了人,他匆匆地投以一瞥。一无所获!只有那边的一位教练——是他在跑马场认识的——漫不经心地跟他打了招呼,还有一张面孔,是在环城路[3]上见过的,此外,什么也没有了。没有女人,没有任何能够引起一次——即便是短暂的也好——一见钟情的对象。他本来就沮丧的情绪变得更加烦躁。他是这样一种年轻人:他们标致的面孔常使他们获得成功,他们心里总是为一次新的相遇、一次新的经历做好准备,他们总是急不可待地憧憬那未知的艳遇,他们对任何看来意外的事情都不会吃惊,因为他们早就把一切都预料到了,他们的眼睛不会放过任何性爱的东西,因为他们投向每个女人的第一瞥目光,就是从肉欲上打量的,而且不管她是朋友的妻子,还是给他开门的女仆。如果以某种草率的鄙视态度把这些人称作追逐女人的能手,那么无意中会使这个词包含一些由观察而得来的真理啊!因为他们身上确实集中了狩猎者各种强烈的本能:侦察、兴奋和心灵的冷酷。他们总是举止落落大方,时刻准备着,并且一心想寻花问柳,并穷追不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们总是充满激情,但它不是恋人之间那种高尚的激情,而是赌徒的那种冷酷的、谋略的、危险的激情。他们当中一些固执的人不仅把青年时期,而且把整个一生都变成无穷无尽的追逐冒险时期。为了等待机缘,他们把一天分解成几百次小的官能享乐——马路上的一瞥、一个瞬息即逝的微笑、对坐时轻轻擦到的膝头——把一年又分解成几百个这样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官能享乐就是永远潺潺流动的、富于滋养的、充满刺激的生活的源泉。

然而这里没有一个可供玩弄的对象,这位用目光在狩猎的人马上就看清了这一点,宛如一个赌徒手里拿着牌,满怀信心地坐在绿色的赌桌旁,却等不到一个对手。对一个赌徒来说,任何刺激都没有这种刺激更使人恼火。男爵要了一份报纸,他的目光阴郁地在字里行间移动,但思想是麻木的,像醉酒似的在这些铅字上磕磕绊绊。

忽然,他听见背后有衣服的窸窣声和一个略为有点生气的装腔作势的声音:“Mais taistoi donc[4],埃德加!”

一个穿着绸衣的女人走过他桌旁,衣服发出轻微的窸窣声,在旁边投下高大而丰腴的身影。她后面跟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小男孩,他穿着一件黑丝绒上装,目光好奇地扫了他一眼。这两个人在对面为她们留着的桌旁坐下,孩子显然竭力想使自己的举止合乎礼节,但是从他不安静的黑眼珠看来,他又做不到。这位大人——年轻男爵的注意力全在她身上——穿着十分整齐、优雅,他非常喜欢她这种类型,这是一个快要进入中年的犹太女人,身材显得稍微丰满了些,热情充沛,可又善于把自己的热情隐藏在高雅的伤感后面。起初他还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欣赏她那两道弯弯的、美丽的眉毛,它们在她那柔嫩的鼻子之上呈一弧形。那秀丽的鼻子显示了她的种族,而这高贵的造型也使她的轮廓显得分明和可爱。她的头发如同她丰满的身体上一切女性的东西一样,长得特别浓密。她对自己的美貌看来很自信,对于种种仰慕早已司空见惯。她轻声地点了饭菜,并教训了那正在叮叮当当玩叉子的男孩——做这一切的时候,她装出一种漫不经心的神态,对男爵小心翼翼投来的目光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而实际上正是由于他那目不转睛的眼光才迫使她这样拘束和小心。

男爵阴沉的脸一下子变得开朗起来。他开始眉开眼笑,精神焕发,皱纹平整了,肌肉放开了,因此他的身材也一下子变得魁梧了,眼睛闪闪发光。他同那些需要有男人在场才能焕发自己全部力量的女人完全一样,只有情欲的刺激才能把他的精力全部调动起来。潜伏在他心里的猎手嗅出了这里有猎物。他的目光挑战似的搜寻她的目光,要与之相遇。她的目光闪烁着犹豫的神态,有时在移动中与他的目光交汇,但却从不做什么明确的回答。他觉得她的嘴角有时也泛起一丝微笑。不过这一切都是那么模棱两可,而使他激动的,正是这种不可捉摸的神情。唯一使他觉得有希望的,是她的目光常常在扫视,这意味着反抗和拘束,再加上她同孩子的谈话显得出奇的谨慎,这显然是做给一个观众看的。他感觉到,过分强调这种惹人注意的镇定正是用来掩饰她心猿意马的一种手段。他自己也激动了:这场戏已经开始了。他巧妙地拖长吃饭的时间,目光几乎不停地紧紧盯了这位夫人半个小时,直到他能默画她脸上的每一根线条,能无形地触摸她丰腴身体的每个部位为止。外面天色更暗了,大片雨云向树林伸出灰色的双手,树林像孩子似的,因为恐怖而呻吟起来,挤入屋内的阴影也越来越大了,沉默使屋里的人愈加感到窘迫。他觉察到,在令人不安的寂静中,那母亲同孩子的谈话变得越来越勉强,越来越不自然,话快说完了。这时他决定进行一次试探:他站起身来,经过她的身旁,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久久地凝望着室外的景色。到了门口,他像是忘了什么东西似的,突然把头转过来,一下子就逮住了她:她活泼的目光正在望着他的背影呢。

这情景刺激了他,他在前厅里等待着。不一会儿,她拉着男孩到了前厅,路过桌旁时顺手翻了翻几本杂志,给孩子看了几张图片。男爵装作偶然地走到桌旁去找本杂志,实际上是为了进一步窥视她那湿润晶莹的目光,觉得或许有机会同她搭讪,这时,她转过身子,轻轻地拍着她儿子的肩膀说:“Viens,埃德加!Aulit![5]”说完就冷冷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男爵略为扫兴地目送着她。本来他曾计划要在今天晚上结识她的,而她这毫不留情的态度使他失望了。但这抗拒之中包含着诱惑,而这种让人捉摸不定的态度恰恰刺激了他的欲望。无论如何,他已经有了伙伴,这出戏可以演了。

神速的友谊

第二天早晨,男爵走进大厅时,看见那位漂亮女人的孩子正在那儿和两位开电梯的仆人聊得起劲,孩子正给他们看卡尔·梅依[6]的一本书里的插画。他妈妈不在,显然还在梳妆哩。男爵现在才仔细地观察这个男孩。这是个腼腆的孩子,发育得不太好,有点神经质,大约十二岁,手脚老是不停地动,有一双黑色的、到处窥视的眼睛。同这个年龄的其他孩子一样,他也常显出无缘无故受惊害怕的样子,就像刚被叫醒又突然被置于陌生的环境中似的。他的面孔不算不好看,但是还没有定型,在他身上,成人和幼童的斗争才刚刚开始,胜负未定;他脸上的一切好像是用手捏出来的,尚未成形,线条轮廓很不分明,只是把苍白和不安糅合在一起。此外他正处于那种尴尬的年龄,衣服总是不合身,袖子和裤子在瘦削的肢体上松弛地晃动着,而他们也从不去注意修饰外表,讲究穿着。

男孩子在这里犹豫不决地晃来晃去,样子可怜巴巴的。他站在这里老碍别人的事。一会儿,他被那个被他用各种问题纠缠得烦了的门房推开,一会儿,他又挡住了大门,显然他缺少友好的伙伴。这孩子总是喜欢问东问西,因此就去找旅馆的仆役。要是他们正好有时间,就回答他,但是当他们看见有人来了,或者有什么紧急的事要做,他们就立即中断与男孩的谈话。男爵面带笑容,饶有兴趣地注视着这个不幸的男孩,这孩子对一切都好奇地打量着,但又不友好地躲开他。有一次男爵紧紧抓住了这个好奇的目光,但是那黑溜溜的眼睛一旦发现自己探索的眼光被抓住,就立即怯生生地将目光收了回去,躲在下垂的眼皮后面。男爵觉得这很有意思。他开始对男孩产生了兴趣,他自忖,这孩子仅仅是由于胆怯才这么腼腆吗,能不能把他作为去接近那女人的最迅速的媒介呢?无论如何,他要试一试。男孩刚刚跑到门外去了,他就悄悄地跟着。这孩子需要温柔与爱抚,只见他抚摸着白马的玫瑰色的鼻孔。可他真没运气,马车夫也相当粗暴地把他撵走了。现在他又伤心又无聊地荡来荡去,空虚的眼神里含着一丝悲哀。这时男爵就同他搭话了:

“喂,小家伙,你喜欢这儿吗?”他竭力使他的口气平易近人、毫无架子。

孩子的脸涨得绯红,怯生生地发愣,有点害怕似的用手按着心口,难为情地来回转着身子。一位陌生的先生和他聊天,这在他的生活中还是第一次。

“谢谢,很喜欢。”他结结巴巴地说了这么一句,最后一个字只在喉咙里咕噜了一下,就咽了回去。

“我觉得很奇怪,”男爵笑着说,“这本来就是个很乏味的地方,尤其是对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你整天干什么呢?”这男孩依然不知所措,没能立即回答。这位漂亮的陌生先生来找他这个无人理睬的孩子聊天,这真的可能吗?这使他既羞涩又骄傲。他费力地鼓足了勇气。

“我看书,然后我们散步,有时候我们也坐车,妈妈和我。我是来这里休养的,我生过病,大夫说我得多晒太阳。”

最后几句话,他已经说得相当镇定了。孩子们对自己生病总是感到很骄傲,因为危险使他们在家人眼里显得倍加宝贵。

“是啊,太阳对于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是非常必要的,它一定会把你晒得黑黑的。但是你也不能整天坐着晒太阳,你应该到处跑跑,痛快地玩玩,也可以来点儿恶作剧。我觉得你太老实了。你看起来像个整天待在家里、手里捧着又厚又大的书本啃个不停的书呆子。我记得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简直是个淘气包,每晚回家时裤子都破了。你别太老实了。”

孩子下意识地笑了,这一笑解除了他的恐惧心理。他本想也说几句,但觉得在一个如此友好亲切的陌生先生面前这样随便会显得太放肆了,因为以前别人说话时他从来不插嘴,以前他老是容易发窘,现在由于幸福和羞怯,他更不知所措。他很希望和这位先生的聊天继续下去,但他却什么话也想不出来。幸好这时旅馆的那条大黄狗走了过来,嗅了嗅他俩,并乖乖地摇着尾巴让人抚摸。

“你喜欢狗吗?”男爵问。

“噢,很喜欢。我祖母在巴登[7]的别墅里养了一条狗,我们在那里住的时候,它整天都跟着我。不过我们只是夏天才到那里去玩。”

“我家里,在我们庄园里,有二十多条狗,如果在这里你听话,我就送你一只狗,送你一只白耳朵的棕毛小狗。你要吗?”

孩子高兴得脸都红了。

“嗯,要的。”

这句话脱口而出,说得热切而贪婪,但他接着又胆怯地、像被吓着了一样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他的担心。

“可是妈妈不会同意的。她说她不能让人在家里养狗。狗太使人讨厌了。”

男爵不觉喜形于色,终于把话题转到了他妈妈身上。

“妈妈那么严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