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希凡文集(第一卷):中国古典小说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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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国小说古典形态的高峰与“终结”(7)

(三)“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大观园以及宝黛爱情悲剧的历史意义

在曹雪芹的笔下,《红楼梦》的批判精神与大量情节描写,不仅对封建制度、封建贵族阶级的残酷统治及其奢华靡费的生活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解剖,以预言者的天才,形象地宣告了它们的必将崩溃的不可挽救的命运;同时,也打破了传统思想,宣告了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的破产。在荣宁二府的男性贵族中间,贾政虽迂腐古板,但像他这样的所谓“守礼君子”,却已是“硕果仅存”了。其他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之辈,也包括围绕着他们周围的宗族姻亲,如贾蔷、贾芹、薛蟠之流,都干着各种勾结官府、为非作歹、掠人钱财等大悖于封建礼法的勾当,特别是在伦理道德方面的混乱关系,更是对这个贵族之家自我标榜的诗礼传家的尖锐的嘲讽。偷鸡摸狗,对女人下工夫,不顾长幼亲疏,尊卑主奴,一概下手,正是贾府老少爷儿们的种种“色相”。行将就木的贾赦,居然动起母亲贴身大丫头鸳鸯的念头,不能得手,就赌咒发誓,要置这女奴于死地。“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过来”的贾珍,作者虽在他和儿媳妇秦可卿的乱伦关系上用了曲笔、史笔,但他在秦氏之丧中的如丧考妣的表现,以及在他和两个小姨的暧昧来往中,都已是暗写中的明写。至于贾琏,更是荣府“作践脂粉”的淫棍。他“脏的臭的都拉”,既有和下人多姑娘鬼混的丑态,又有偷娶尤二姐,和小姨娘勾搭的事实,贾蓉就公开说过:“……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有风流事?别讨我说出来。连那边大老爷这么利害,琏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凤姑娘那样刚强,瑞叔还想他的帐!那一件瞒了我。”(第六十三回)这可真是一个坦白的自供状!不是吗?贾琏偷了多姑娘,那荣府的老祖宗就明白地辩解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世人都打这么过的。”(第四十四回)而焦大的醉骂:“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是当着主子的面骂出来的。假如没有事实,众小厮何至于“唬的魂飞魄散”,“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凤姐也不必要“嗔目断喝”地吓唬贾宝玉,不要他细问“醉汉嘴里胡吣”(第七回)!就连贾宝玉听柳湘莲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第六十六回)不也心虚地“红了脸”嘛!贾惜春当面就抢白她嫂子尤氏说:“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而尤氏的反应也是“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听说有人议论,已是心中羞恼激射……”(第七十四回)可见,封建统治阶级赖以统治的纲常名教的精神支柱,在这所谓“钟鸣鼎食之家”里早已徒有虚名了!曹雪芹是通过社会生活的真实的描述、揭发,以显示他对贵族社会道德沦丧的强力否定和判决的。

然而,用纲常名教来对奴隶进行弹压,对妇女以及青年进行思想束缚和制造各种悲剧的精神枷锁,却又是他们维护封建统治的必要的手段。清王朝统治者虽承袭明代,崇奉程朱理学,大力推行它所鼓吹的礼法与伦理道德,并用法律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但是,明清之际广泛兴起的反理学的启蒙思潮在文化领域的影响也依然存在。曹雪芹的同代人戴震,对“以理杀人”的猛烈抨击,在《红楼梦》中则已变成血泪控诉的艺术形象了。如果说汤显祖的《牡丹亭》,是以“情”反“理”为创作根本的第一朵艺术奇葩,那么,曹雪芹自称“大旨谈情”(第一回)的《红楼梦》,却是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更深刻的现实意义上描绘了“情”对“理”的抗争。曹雪芹所要“发泄的儿女真情”,实际上就是李卓吾的“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更深刻的开掘和体现,它是以赞美人的纯真情性,来与程朱理学的纲常名教的“天理”相对立的。

在《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就曾以“作者自云”讲过这样一段话:“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这说明作者有过贾宝玉那样的“闺友闺情”的经历,而且“亲睹亲闻”过不少行止见识都在他之上的女性,以致使他半生潦倒之后,仍然有“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的慨叹,而且决心“敷演出”《红楼梦》这段故事来,愤怒地谴责封建的男权统治与礼教法规强加给妇女的沉重的镣铐,并创造了如此众多的性格鲜明、内心丰富的少女形象,热情地歌赞“理想的人性”——大观园中的女性的纯真美。因而,也可以说,贾宝玉的性情和性格,正寄托着曹雪芹的理想。“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这是曹雪芹积半生之经验,由衷地、真诚地唱出的对男尊女卑的反抗之歌。他笔下的那些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无论是林黛玉的诗人的气质,薛宝钗的才学与知识,史湘云的纯真与豪迈,迎春的温柔沉默、观之可亲,探春的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惜春的稚气,妙玉的孤高自许,以至晴雯的直率任性,紫鹃的聪慧忠诚,鸳鸯的刚烈,平儿的和善,也包括袭人的“枉自温柔和顺”。虽身份不同,教养不同,际遇不同,但在心灵和情操上,却又都强烈地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美质,与他笔下的那些须眉浊物的男性形成鲜明对比。而正是在这环绕着纯真女性美的大观园女儿国里,曹雪芹创造了贾宝玉这一“千古情痴”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人为万物之灵”的崇拜者。他又认为人之精秀又是女儿们的真纯的人性,而这正是现实污臭的男权统治下的男尊女卑的对立物,也是贾宝玉两栖于不同生活世界的直接感受中的理想人性的升华。在贾宝玉不得不周旋的男权世界,他虽也有气质相近的一二知己,如秦钟、柳湘莲、琪官以至北静王等,但他生活在其间,上下左右,却更多的是他所憎恶的须眉浊物、污臭男性。长一辈的有一个太好色的大伯父贾赦,同辈则有贾珍、贾琏这样的偷鸡摸狗的哥哥们,庸俗而又坏心眼的弟弟贾环,或更加下流的亲姻、子侄薛蟠、贾蓉之辈,而使他最难摆脱的,又是那位时时企图用棍棒把他赶向仕途经济的道学夫子的父亲贾政,以及被迫不得不勉为应酬的利禄熏心的贾雨村之流……两相对比,贾宝玉的日常生活,又主要是在较少封建世俗气的女儿群里,特别是进入大观园之后,那里确是一个天真烂漫的世界。在贾宝玉的直观感受里,这里当然少有名缰利锁的污染,使他从龌龊空气中得到净化和升华。这就导致他在思想和行动上逐渐走上了一条背叛纲常名教和仕途经济之路。简要地概括起来,大概有这样几方面的表现。第一,他憎恶这没有“自由”的富贵之家。他曾说过:“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第七回)第二,他蔑视封建世俗的功名利禄,把那些热衷于所谓“读书上进的人”一律骂成“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斥时文八股是“最可笑的”,是禄鬼们借以“诓功名混饭吃”的工具,批评那时儒家的那套仕途经济学问,都是混账话,他鄙视贾政迫使他努力的封建官僚的前途,公然攻击“学而优则仕”的科举制度。第三,他并不真正崇敬孔子,不过,因他“是亘古第一人”,只得要听他几句话。他甚至把“文死谏,武死战”的“君子杀身以成仁”的“三纲”中的一纲,也说成是“这皆非正死”,“竟何如不死的好”!第四,他反对僵死的礼教教条,要求尊重妇女,尊重个性发展;第五,他反对“混供神,混盖庙”,平日“毁僧谤道”,对神权表示怀疑。

自然,贾宝玉毕竟是贵族子弟,他对封建阶级及其思想的叛逆,也就到此为界了。他的“爱博而心劳”的以“情”待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也很难走出大观园的围墙之外。而被他视为充满“清明灵秀之气”的大观园女儿国,无论是金陵十二钗、副钗、又副钗,她们的最后结局,也没有一个能逃脱牺牲在纲常名教之下的悲剧命运。贾家的诸裙钗,才选凤藻宫的贾元春,年轻轻的就死在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诨名二木头”的贾迎春,为人懦弱,却嫁给了好色酗酒,狼一样的男人,所谓“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才自精明”的贾探春,也改变不了无权自主的命运,最后被迫远嫁海疆了;守寡的李纨,只能“心如槁木”,以自己凄凉的一生,“枉与他人作笑谈”;贾惜春不想重复三位姐姐的命运,也只有“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的去处,用出家做尼姑来保全自己了。连小小的巧姐,在败家后,也要成为狠舅奸兄鱼肉出卖的对象。大观园的外姓女子,史湘云虽生来“英豪阔大”,也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天生成孤僻人皆罕”的妙玉,“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那位有金锁的薛宝钗,虽然取得了“金玉良缘”的婚姻,最后却还是被“遗弃”在“空闱”;“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凤姐,虽逞凶一时,其结果也不过是“哭向金陵事更哀”……至于曹雪芹笔下的那些出身下贱却聪明灵秀的少女——贾府的丫头们如晴雯、鸳鸯、司棋、芳官、金钏儿们,又有谁逃脱了被虐杀的悲惨结局呢?尽管曹雪芹并没有像汤显祖那样公开宣扬“情”与“理”的对立,但是,他却通过艺术形象把这个富有的情与理的尖锐矛盾,折射在复杂社会生活以及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里,深刻地揭示了它们的不可调和。

居于小说情节中心,又能使曹雪芹尽情“发泄”“儿女之真情”,并担当起“旷观古今”之称誉的,当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作者在第五回“红楼梦十二支曲”的第三支曲里,为宝黛的“儿女真情”谱写了一曲苦涩的悲歌。曲意非常明白地写出了宝黛爱情终成悲剧,林黛玉最后将是泪尽而亡。但这曲悲歌还只是一个结局的暗示,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儿女真情的生成发展,以及其间悲喜愁嗔的种种表现,在小说的情节描写里,却是大波小澜,都跃然纸上,可谓千回百转,把这对少年男女从小儿女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到渐入爱境,无论是生活与内心世界,都真是表现得前所未有的“琐碎细腻”了!尽管这两情之间在生成发展中经常出现曲折和波澜,有喜、有悲、有口角,有猜疑,有试探,有“半含酸”、有“悲寂寞”,甚至像“情重愈斟情”那样的轩然大波,或者是“慧紫鹃情辞试莽玉”那样赤裸的爆发,都有血有肉,既富于生活情趣,又充分显示了这是一个不合封建风范的“儿女真情”的新境界,也是儿女之情的新开掘。在中国传统文学中,还从未见过这样真实、细腻的两情描写!是的,贾宝玉,特别是林黛玉,因为始终没有脱离朱门绣户受压抑的生活环境和思想上的礼教的束缚,使病态心理浓重地侵蚀着她的爱情生活,的确是忧伤多于欢乐。然而,也正是这种特有的儿女真情的新境界,在读者的悲剧感受与共鸣中,激发起一种震颤心灵的力量。更何况,使宝黛之间的这种“儿女真情”显示了新的异彩的,又不仅在于那从小在共同生活中逐渐培植起来的异性之爱,而且是在他们的两情境界里还包含着一种新的内蕴,即宝黛的两情契合,渗透着思想、志趣与精神格调的和谐一致。

这一切,应当就是鲁迅所说的:《红楼梦》对“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的“打破”,也是《红楼梦》之作为“人情小说”的代表作“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之所在。

(四)《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

根据已发现的曹雪芹《石头记》(《红楼梦》原名)原作的各种手抄本,这部小说只有八十回。但是,从手抄本附加的批语(俗称“脂评”)中,又透露出八十回以后是还有一些残稿的,却全部亡佚,至今尚未发现。但是,1791年第一次活字印刷的《红楼梦》(俗称“程甲本”),在八十回以后又多了四十回书,据程伟元(清乾隆时人)在这初刻本的《序》里说:“原目一百二十卷,今所传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爱为竭力搜罗……数年以来,仅集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以共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