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批评的一鳞半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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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物回归,给点谨慎的乐观

这几天,法国皮诺家族将向中国政府捐赠流失海外的圆明园青铜鼠首和兔首一事,上了很多媒体的头条新闻。在一片叫好声中,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点醒”大家说,这次的企业家捐赠流散文物是“绝对的特例”,意即“以后无法克隆”。言下之意,此举乃各种综合因素冲撞糅合发酵之产物,很难成为“典型案例”。如果就此对圆明园文物回归的前景持乐观态度,未免幼稚。

此言有一定道理,不抱幻想,抛弃哪怕是谨慎的乐观,对于我们更科学有效地做好“国家流失文物回归事业”具有激励作用。但是再“特例”的事例都会有规律性因素隐藏其间,值得我们深挖之后举一反三。比如,此举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文物返还其原属国这一价值理念的认同?比如,像中法建交50周年这样的重大契机是否会为“悬案”提供新思维?比如,当中国人因反感于皮诺家族的先前作为而选择远离其奢侈品,他们是否会有“得不偿失”的顾虑?还有,近日佳士得在上海设立了首家获得独资拍卖执照的国际艺术品拍卖公司,面对巨大的拍卖市场,他们是否会对当初的举措有所反思?等等等等。无论是单一的因素还是综合的因素,既然发生了“特例”,那么假如能够抽象其成因元素,并长袖善舞地运用于“实战”,相信“文物回归”的前程会因为“立体化”而给人正面的愿景。

诚然,圆明园是中国近代史上很大的伤痛,这个伤痛对中国人来说无法忘怀,甚至和民族耻辱绑在一起。用宏大的声音向国际社会宣传“文物返还其原属国”的主张,并且通过律师走出国门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干预不当的拍卖,这些无疑是要继续进行的。但是当个人行为或企业行为与文物发生关联时,付出经济代价的个人或企业不会简单地“完璧归赵”,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或在情理之中。我们的“爱国至上”,也并不一定能够让人感同身受。而建立“文物返还其原属国”的国际立法,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从操作层面而言,怎样的文物必须返还,怎样的文物可以留在彼国,这都是需要通过反复的论争和论证才有可能达成有限的共识的。所以对于我们而言,如何保证极其重大的文物逐渐回归,这才是重中之重。因为这些文物,承载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历史,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远超价值地“一概买回”,不加区分地“一掷千金”回购文物,这也是误区。

现在在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中,除了这次皮诺家族的捐赠,已经回归的还有五件:牛首、猴首、虎首、猪首、马首,它们分别在2000年、2003年、2007年由爱国人士出资抢救回国,目前收藏于国内的保利艺术博物馆。“出资抢救”和“无偿捐赠”,让文物殊途同归——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回归”方式呢?窃以为,一切皆有可能,当爱国情怀、国际情怀、人道情怀以及利益准则、道德准则发生化学反应之后,冷不丁会冒出什么新“特例”呢。不妨给点“谨慎的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