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旋砚:北师大二附中文科实验班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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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评·云里看客(2)

他爱中国,每部文学艺术作品中都看得到对国家的热爱与对时代的关切,一次次执笔写下内心的呼喊——“山河可移!爱国的天性难改。”

他爱生活,相信爱,相信希望。他说:“春天好似不管人间有什么悲痛,又带着它的温暖与香色来到北平。”

但他爱得实在太深。

他爱着的北平,在60年代那场轰轰烈烈的革命中,变了;他爱着的中国,还了他那样的一个年代。

爱的太深,就无法承受对方给的一点点伤害。

那一天,是1966年8月24号,满北平城飘着好闻的桂花香味儿。

那一天,老舍先生坐在太平湖畔,一整天。最后于午夜投河自尽,享年67岁。

胸纳幽兰,神容态若

卢晓宁

司马迁说,战国四君子里,唯一能让他心服口服地敬一声“公子”的,只有信陵君魏无忌。

可是,不管怎么欣赏信陵君的为国为民,我依旧固执地认为他还不算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公子”。嗯,也许只有他,当得起我一声——“公子”。

胸纳幽兰,神容态若。

第一次认识公子,也是因为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那是高一的一节历史课,同学做的课前演讲人物是班婕妤。班婕妤本来凭借着西汉第一才女的身份成为汉成帝最宠爱的妃子,可惜好景不长,随着赵飞燕的进宫,班婕妤的地位一天天下降,甚至要前往长信宫侍奉王太后来躲避赵氏姐妹的明枪暗箭。西汉第一才女的细腻没有让班婕妤感到一丝释然,反而让她沉浸在忧伤中不能自拔。夏末秋初的一天,班婕妤看见了一把团扇,一把即将被抛弃的团扇,联想到自己先得宠后失宠的经历,班婕妤不由得泪流满面,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诗:“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作合欢扇,团圆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为了纪念这位西汉第一才女,后世的文人们纷纷在自己的诗文中加入了“团扇”这一意象。其中最著名的一首,就是一个生活在盛清的叫作纳兰容若的青年写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别的句子我早已忘记,独独记得那分外悲伤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在心里暗暗描摹那位可以写出如此诗句的文人:他是否长得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他是否也曾站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上谈笑风生?他是否也曾在一个暮春的午后对着落花无尽唏嘘?他是否也曾呼朋唤友活得多姿多彩?纳兰容若,这诗意的名字后面又隐藏着什么样的悲欢离合?

有一天,我终于能够走进公子的生活——通过一本名为《纳兰容若词传》的书。

公元1655年1月19日,大清顺治十二年,大内侍卫明珠的嫡长子出生了。这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公子,就是纳兰成德。命运还是怜惜公子的,他给了公子最精明的父亲与最强势的母亲。

纳兰容若的父亲明珠,是满洲正黄旗叶赫那拉氏次子。虽然叶赫那拉氏不能给他爵位,但可以给他机会。对于明珠来说,机会就是一切。因为,他已经拥有精明的头脑、干练的作风与沉稳的性格。只要有机会,他就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爵位。明珠天生就是一个政治人物,他成功地在康熙朝找到了自己飞黄腾达的跳板,由此抖落了身上的尘埃,如一颗明珠般渐渐散发出让人愈来愈不敢直视的光芒。

纳兰容若的母亲来自爱新觉罗氏,是一品诰命夫人。她的父亲阿济格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二个儿子。战功卓著的阿济格,因为为人过于张扬被收监赐死。所以,当时卑微的明珠才有机会“高攀”上阿济格的女儿。明珠的夫人也许在铁腕这方面比不上明珠,她的强悍却又大大超过明珠。

爱新觉罗氏与叶赫那拉氏的“强强联合”并未带来一位政治天才。也许,在这一点上,命运向所有人——公子,以及公子的父母——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如果让公子自己来选择出身,他会不会放弃这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只求一份平平淡淡的人生?可是,这份平淡又能否不让公子的才华湮没在日复一日的粗茶淡饭中?

小时候的公子,同其他八旗子弟一起,经历了传统的“满式”教育。

骑射与读书充斥着公子的童年。公子不喜欢骑射(因为他其实是一个文人),公子也不喜欢成天背诵刻板无趣的四书五经。如果说世上有谁是用水做的,那一定是纳兰容若。公子就像潺潺的溪流,虽然柔弱,却不愿被高山、巨石所束缚,一定要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一片真正的大海。

公子最爱看的书,是当时被父母视为“禁书”的《世说新语》。公子喜欢《世说新语》里荀奉倩的一片痴情。尽管《世说新语》在现代早已是备受推崇的重要典籍,对于生活在康熙朝的公子来说,它只是一本相当于乾隆朝《红楼梦》的“禁书”。明珠的书房很宽敞,堆满了汉人的书籍。

那里,就是公子的伊甸园。

公子对《世说新语》中最著名的谢道韫有一段特殊的感情。那是一个暮春三月、草长莺飞的日子,姑姑到容若家里串门,顺便带来了容若的表妹。

澄澈的天空下,容若和表妹在紫藤花的芬芳馥郁中探讨《世说新语》中关于诸葛三兄弟的典故。表妹的酒窝,以及春日甜腻的空气,还有她最喜欢的谢道韫,一并被容若保存在心底。不像紫藤萝花瓣被土壤温柔地掩埋起来,容若的初恋——那还未来得及绽放便默默凋零的玫瑰花苞——被辉煌宏伟的紫禁城砸出了一道永远都不可能愈合的伤痕。

这个时候的公子,已经显现出他作为文人的天赋。对于当时作为禁书的《世说新语》,容若都能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又更何况是各种儒家经典呢?自然,容若身上凝聚了父母的期望,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像汉人所谓的“神童”一样高中状元。尽管明珠的家庭并不需要容若及第来光耀门第,但儿子的出色必然为他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清康熙十一年,公子考中了顺天乡试的举人,又在第二年的会试中成功中举。然后,就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命运又跟公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容若发烧了。下一次的殿试,还需要等三年。

三年的空档,让公子的心思游离到科举够不到的地方。容若在明珠府的西花园中建了一座亭子,名为“渌水亭”。许多文人墨客都喜欢到渌水亭中做客,而且以此为荣,因为容若既风雅又高贵。容若喜欢文人,因为他们拥有和他一样的忧郁和善良。渌水亭成为了公子新的避难所。在这里,他不用虚与委蛇,为皇帝写出一篇篇“美丽的垃圾”;在这里,他不用步步为营,为家族争取更多的荣耀;在这里,他不用勾心斗角,为自己藏起天生的柔弱。在渌水亭里,公子结识了严绳孙、姜宸英、朱彝尊,写下了自己的《渌水亭杂识》,编纂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侧帽词》:“莫问天涯路几重,轻衫侧帽且从容。”

如同侧帽的独孤信一样,公子也成为了全城未婚女孩的梦中情人。容若年轻健康,容若相貌堂堂,容若风流倜傥,容若天真善良……命运真是偏袒公子啊,只要忽略四年后。

二十岁的时候,公子加冠了。不久,公子成婚了。公子的妻子,是两广总督卢兴祖的女儿。这种官员之间结亲的一种最理想的模式(一家为中央要员,一家为封疆大吏),意外地造就了一对“神仙情侣”。

一个初夏的傍晚,容若到广源寺礼佛。公子向来不愿待在人多的地方,所以绕到了大雄宝殿的后面。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落入公子耳中,他循声望去,只见一群盛装的旗人女孩正聚在一起谈论着什么。容若本想离开,却发现女孩们谈论的正是容若心心念念的秋水轩唱和,不由得站住细细聆听。

公子的注意力停在了一个温软纤细的声音上。容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她身上月白色的长裙、脸上清浅的笑意,都在自己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那天那样氤氲的月色下,笑、惊愕、盼望等诸般动作神情都显得夸张,唯有她低头的姿态刚刚好,真的,刚刚好。”

新婚的第二天早上,容若又见到她了,只不过,这回她穿的,是一袭大红的旗装。

原来是你。

唇角慢慢上扬,淡淡的喜悦,就像院中的栀子花香一样,爬满整个心房。

卢氏和容若一样,天真、善良、孩子气。

有一天,她问他,你知道世间最悲伤的字是哪一个么?他想了想,说,是“情”吗?她摇了摇头,不是,这个字还是你名字中的一个呢。他又想了想,不知道。

是“若”,她说。

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一年的她和他,万万没想到,三年之后,他将为她说尽“若”字。这,是不是就是一语成谶?还是命运丢给公子最大的玩笑?

康熙十六年,卢氏死于难产,时年21岁。公子的人生,以这一刻为,转折点。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细思量。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侧帽词》里的风流少年,到底还是变成了如今这副沧桑模样。公子再也没能从丧妻之痛中恢复过来。他一直希望能找到悼念的寄托,于是他读佛经、评周易。可是,就算那一本本古书典籍堆满了书案,容若的悲伤依旧不曾消减。

“侧帽花前风满路”的时代早已过去,公子的另一本诗集——《饮水词》已经粗粗成型。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它的真正内容是什么了,但这悲凉的“饮水”二字,已经盛满了浓浓的思念。“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曾知?”哪怕《饮水词》成为公子作为一个文人的事业高峰,公子的心也未曾感到过一丝喜悦。他的欢乐,早就在康熙十六年的5月30日被命运带走了,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悲伤。

在世人眼中,他享尽了荣华富贵。但公子真正的悲凉,又有谁知道?

公子的生命,就如同电池用尽的时钟,永远停在了那一天那一分那一秒。他可以善待侧室颜氏,他可以敬重续弦官氏,他可以珍惜知己沈宛,但是,他没有爱情,再也没有了。

没有了情,公子也就不再是公子了。他只是浑浑噩噩地活在那个他早已不留恋的世界里,等着上天收回他的生命,让他能够在地下和卢氏长相厮守。

她知道,她知道,她知道,她们都知道。可是,所有人都,无能为力。

容若的身世达到极致,才情达到极致,他的凄凉,也达到了极致。

公元1685年7月1日,大清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成德卒于明珠府,享年31岁。

潜水钟与蝴蝶

王雨涵

“我的肉体沉重如潜水钟,但内心渴望像蝴蝶般自由飞翔,本来想死的我,只能靠想象与回忆活下去。”

——【法】让·多米尼克·鲍比

他是世界顶级时尚杂志——法国《ELLE》的总编辑,他拥有财富、地位、自己喜爱的工作,而《潜水钟与蝴蝶》也是他的作品。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是一本成功人士的自传或者说励志书籍,但这其实是在他生命中最悲剧、最失意、最痛苦的时候创作的。1995年12月8日,他突发脑中风,陷入深度昏迷。20天后,他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所有的运动功能——不能动,不能吃,不能说话,甚至不能呼吸,全身能动的只有左眼皮,这成为他联系世界的唯一通道。鲍比的身体就像被困在重重的潜水钟里,无法自主,无法动弹,但他的心灵如同轻盈的蝴蝶一般自由飞翔。

讲到这里,你也许会想这个人的一生废了,他活着还能做什么呢?一个只有左眼皮能动的人怎样才可以活得快乐?这本书就是他用左眼皮书写的:当友人念到某个需要的字母时,他眼皮眨一下,这样写下一个词,一句话,写下过去生活的回忆,写下当时生活的感受,写下关于活着、关于死亡、关于爱的思索,甚至写信给他所有的朋友……写下这本书。

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是否有一种心酸的感觉呢?我专注地阅读着他的句子,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语言,明明是再平凡不过的寻常小事,但字里行间中透着那样热烈、温暖的感情。从他的文字里,我读不出绝望和疼痛,有的只是偶尔对于自己的无奈和满满的对昔日美丽回忆的向往与留恋。

“当我困顿如茧的处境,比较不会压迫得我喘不过气来时,我的心就能够像蝴蝶一样四处飘飞。有好多事情要做。我可以在空间、时间里翱翔,到南美洲最南端的火地岛去,或是到神话中的米达斯国王的皇宫去。”“我可以去探望我所爱的女人,悄悄挪到她的身边,抚摸她沉睡中的脸庞。我可以在西班牙建造城堡,掠夺金羊毛,勘察亚特兰蒂斯,实现童年的梦想,完成成年的雄心壮志。”对童年的回忆,对未完成的梦想的期待,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他让我觉得只要活着,不管是作为一个正常人还是残疾人,都是那么可贵和美好,也许他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也许他无法再做那些他想干的事,可是,生命本身不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么?我觉得,其实命运本没有什么不公平,真正强大的人不管是处于怎样的一种状况,都可以活得快乐充实。老天带走了他的健康,却带不走灵魂的自由与高贵。

他虽然在1997年就去世了,但是他却在短短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将他整个生命的历程、将他最宝贵的记忆与梦想完整地清晰地留在了生命中。他一定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