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界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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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1914年的英国

这一章,笔者要对英国在1914年时的组成部分的性质进行介绍。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政体,在此之前,从没有过这种先例。这种特别,就像美国的成立一样,但比荷兰、法国等民族主义国家要来得更大,更烦冗。

英国的核心和最高统治权属于不列颠联合国,也就是所谓的“君主共和国”,而爱尔兰也被包括在内,虽然爱尔兰人一直不服气。英国议会由苏格兰、爱尔兰以及英格兰组成,它们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国内和平、国外建交等有绝对权力。

对这个最高权力机构来说,英联邦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纽芬兰、南非也是组成部分之一,它们共同联合,形成“君主共和国”。事实上,这些地方都是自治的独立州邦,只不过与大不列颠相联合而已。不过,每个独立的州邦都会由英国君主派出一名官员作为当地的常驻代表。

之后,便是印度,它是由早期的大莫卧儿帝国进行外扩组成的自治邦,另外还有这一邦所管辖的地区。这一块地区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新帝国,它包括亚丁以及俾路支到缅甸的地段。而这个帝国,直接由英国王室所派驻的印度事务部进行管辖。

再下面,埃及也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虽然事实不怎么明确。因为埃及名义上应该属于土耳其,但英国一直采用强权手段对其进行控制。

至于苏丹,则是大英帝国更加模糊的殖民地了,这一地区是从盎格鲁到埃及之间的地段,归埃及管辖,但埃及归英国统治。

还有一些自治区,比如马耳他岛、巴哈马群岛以及百慕大群岛等,有些是英国固有的领土,有些则是侵占来的,但现在都由大英帝国通过选举和派驻行政官而拥有了明文法规及管理方法。

另外,那些被大英帝国通过专制手段得来的殖民地也是它的组成部分,比如斐济、锡兰、圣赫勒拿岛等。

最后,那些被英国视为本国“保护地”的原始、懦弱的小国家或者地区,比如热带地区、原材料产地等,都通过英国派政府官员进行管理。这些地区有的是通过其殖民事务部获取到的,有的则是通过外交占取的,甚至有通过事务部买来的,以及权力认定尚不明确的。这样的大多数地区,都由殖民事务部进行统治。

如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明确的事实: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将大英帝国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它的性质就是混合体,由不同的组织扩张、发展而来,与过去的帝国完全不同。这样的混合体之所以能得以安定与和平,主要是施政者有失妥当的统治方法,却得到了大多数属地包容的缘故。这就像曾经的雅典帝国,同样都是海外帝国,各部之间的联系皆通过海上军队维系。这与其他国家一样,帝国的凝聚力都体现在交通方式的不断改进上。16世纪~19世纪,航海、轮船等科学的发展,让英国属下的各组织之间的和平相处得到了良好保持。不过,这些不断发展起来的运输工具,很可能在未来为这个庞大的帝国带来不可预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