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观相百家:古典中国文化之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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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中国文化新景观(1)

【献给新文化运动100周年】

【本书得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思政部资助,谨向申群喜教授和各位同仁致谢!】

第一节 古典中国的虔诚

一、照着吕子说“墨子贵廉”

当笔者完成了《被遗忘与曲解的古典中国——〈吕氏春秋〉对传统学术的投诉》一书以后,《观相百家》这本书的问世就成了一种必然。这是一种逻辑的必然性,更是一种命运的必然性,如果,我们能对德国思想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的文化形态学有真正的体认的话。这本书完全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宏大使命的一部分。当然我们这里首先得感谢以吕不韦为代表的吕子们两千多年前给我们留下了里程碑般的《吕氏春秋》,没有这部经典的存世,则所有这一切将无从谈起。传统学术常说“道统”的命脉在它漫长的历程中“不绝如缕”,在本书看来,《吕氏春秋》的存世才真可谓中国文化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本书的宗旨是在笔者《被遗忘与曲解的古典中国》一书的基础上,对古典中国的精神文化作一观相式的考察。当然,我们还得从“墨子贵廉”说起。[1]

在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21世纪,国人都愿意在传统典籍中寻找民族复兴的文化凭据。同时,面对今天这样一个相当浑浊的社会现实,国人无不对清廉官员、廉洁政府有十分的期许。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者们因而有了一个历史使命,那就是不断地给国人这样的文化提醒。本文要指出的是,在先秦时代,“廉”曾经是著名的学派——“墨家”的标志,它同时也是古典中国的时代特征。遗憾的是,这样的古典风骨竟然被后人误解乃至迷失。[2]

(一)“贵廉”曾是先秦墨家的标志

“廉”竟成了墨家的标志,这个结论太惊人了。读者朋友一见这个标题,一定会有这样的感叹。但这绝非笔者的随意杜撰,而是以《吕氏春秋》这本中国先秦最可靠的文献作为依据的。让我们一一道来。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的时代,各种思想和主张也纷纷出炉,相互竞说。这就是著名的百家争鸣时代。《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的一部类百科全书,它提及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家的思想和主张。《吕氏春秋·不二》篇说:

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知其然也?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

对于如何治理天下,当时的“豪士”各有自己的主张。孔子重视“仁”、老子重视“柔”、关尹重视“清”、列子重视“虚”,……这些都是我们原有的知识体系中固有的。只是当我们看到“墨翟贵廉”时,心里就难免会一惊,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因为我们都知道墨子是讲“兼爱”的。《孟子·滕文公下》说:“墨子兼爱”,《淮南子·泛论训》说:“兼爱尚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今本《墨子》有《兼爱》、《尚贤》等十篇,所以世人都知道《墨子》的主旨是“兼爱”,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墨学所标纲领虽有十条,其实只从一个观念出来,就是‘兼爱’。”[3]

由于有了这些强有力的素材支持,所以人们就情不自禁地认为“廉”是“兼”的假借,正如清代名家孙诒让所说:“‘廉’疑即‘兼’之借字。”[4]

“墨子贵廉”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墨子贵兼”。两千年来,国人都是这样来对待这个问题的。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吕氏春秋·不二》篇明明是说“墨子贵廉”,且从《吕氏春秋》有关墨子和墨者的整体语境来看,“贵廉”之概括才真正恰切《吕氏春秋》中古典墨家之形象。

“兼”与“廉”,形音极近,但它所包含的意义差距却非同小可。今天,到了我们厘清这一疑难的时候了。

必须指出的是,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思想主张到底该如何把握,两千年来已形成一种定说。由于《吕氏春秋》本身没有对各家的详细解说,所以传统上也就以《孟子》、《墨子》、《荀子》、《韩非子》、《庄子·天下》篇对各家的描述加上高诱、许慎的注解作为基调。应该说这样的处理方式自有它的情理。但是,既然《吕氏春秋》被赋予了“以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5]的历史使命,而其又被公认为先秦诸家的总集,其内容本身也确实涉及当时思想文化的方方面面,包罗万千,那从《吕氏春秋》文本出发来抽绎出上述各家的思想主旨自是学术本身一个无可旁贷的要求,特别是当《吕氏春秋》文本本身所揭示出的思想取向与传统理解有明显的差异时更应该是这样。

在进入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厘清一个概念——“义”。中古以后“义”字演化出许多意含,而在先秦古典时代,“义”的本意就是“仪”,也就是人的行为规范和处世信条。《吕氏春秋》中的一个故事便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

秦小主夫人用奄变,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上。公子连亡在魏,闻之,欲入,因群臣与民从郑所之塞。右主然守塞,弗入,曰:“臣有义,不两主,公子勉去矣。”公子连去,入翟,从焉氏塞,菌改入之。夫人闻之,大骇,令吏兴卒。……公子连立,是为献公。[6]

这里的“臣有义”是一个在现代语境中极为难见的话语。“臣有义,不两主”显然只能理解为:我有我作为臣子的“仪”——行为规范和处世信条。我的信条之一就是不同时效忠于两个主人。这与后世的处世信条——“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仕”——有极为不同的伦理取向。这里我们不由得想起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一位著名人物——毗湿摩。这是一个俱卢族和般度族的共同祖先,在这两族的争斗中,他的内心虽然十分倾向般度族的胜利,但由于他当时的俱卢族身份,他于是拼尽全力为俱卢族争取胜利,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7]右主然似乎就是一个毗湿摩式的刹帝利士子。从这段引文的上下文意来看,右主然并不喜欢秦小主夫人,但他认为,只要还是她名下的臣子,就应该尽忠职守。这里充分显示了“仪”(义)对人的约束力。

豫让欲杀赵襄子,灭须去眉,自刑以变其容,为乞人而往乞于其妻之所。其妻曰:“状貌无似吾夫者,其音何类吾夫之甚也?”又吞炭以变其音。其友谓之曰:“子之所道甚难而无功。谓子有志则然矣,谓子智则不然。以子之材而索事襄子,襄子必近子。子得近而行所欲,此甚易而功必成。”豫让笑而应之曰:“是先知报后知也,为故君贼新君矣,大乱君臣之义者无此,失吾所为为之矣。凡吾所为为此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非从易也。”[8]

不像现代人“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生哲学,古典时代的中国士人认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行为规范——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我之所以要谋杀赵襄子,就是要向世人表明君臣之间交往该有怎样的行为规范——君臣之义。如果要我用“先知报后知、为故君贼新君”这样“不合君臣之义”的方式来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失吾所为为此者”。行为规范(“义”)在人生中具有压倒一切的优势。

明白了“义”在古典中国语境中的内含,下面我们来看看“廉”字的本意。“廉”,《说文》指“侧面”,古文中常取其“有棱有角”意,如《吕氏春秋·孟秋》:“其器廉以深”;《吕氏春秋·必己》:“廉而锉”;《老子》也说:“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9]这里“廉”就是指的“有棱有角”,引申之就是“严格”、“刻板”、“一丝不苟”的意思。“廉”在古典中国的语境中到底如何呈现?我们通过《吕氏春秋》中两个具体案例来分析。

其一:

汤将伐桀,……克之。……汤又让于务光曰:“智者谋之,武者遂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吾子胡不位之?请相吾子。”务光辞曰:“废上,非义也;杀民,非仁也;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非其义,不受其利;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于尊我乎?吾不忍久见也。”乃负石而沉于募水。[10]

“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非其义,不受其利”,不正当的得利就是“非廉”,这里的“廉”与现代汉语的意含相通,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代人常把官员的“廉”理解为“廉洁”、“清廉”,也就是不贪污、不贪财。应当说,这是“廉”的本有之意。所谓贪财,就是用不符合行为规范(不义)的方式来获得财富或物质利益。我们都知道,趋乐避苦、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只要是人,都会本能地想生活得更舒适,有更好的物质享受。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本能与我们的“超我”(在某种意义上讲,“义”其实就是“超我”)相抵触时我们的“自我”所做出的选择,所以“廉”的关键意含指的是人对“义”(行为规范)的严格坚守。

其二:

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11]

这个故事也许更能表现“廉”在古典中国的真正含义。“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什么是“廉”呢?“廉”就是“临大利而不易其义”。面对分国之大利而不为所动,还要坚守自己的“行为准则”。这里要说明的是,在《吕氏春秋》所表现的古典时代,“不义莫大于辱”,受辱是最大的不义,在耻辱中偷生于世是不符合武士的行为规范的,是武士最无法容忍的,必须以死来洗刷。

现在我们知道,所谓“廉”,就是一丝不苟地按照行为规范(义)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本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不管有多少利益诱惑,都绝不偏离自己的行为规范,不违背自己的“义”。“义”的至上性值得用生命来维护。

《吕氏春秋》关于墨家言行的记载不少,能反映其行为风格的主要有下列四段。从《吕氏春秋》相关段落的内含意义上看,墨家的特点就体现在为人处事的“廉”上,而不在《墨子》书中所强调的“爱人之父如爱己父”之“兼爱”上。这些段落在在揭示的都是墨家对其“义”的严格遵守,也就是对其行为规范的一丝不苟、对其处世信条的毫不妥协,而这些正是“廉”字的本有之义。

其一,《高义》篇:

子墨子游公上过于越。公上过语墨子之义,越王说之,谓公上过曰:“子之师苟肯至越,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夫子。”公上过往复于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观越王也,能听吾言、用吾道乎?”公上过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意,即义,引者注),虽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听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于宾萌,未敢求仕。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虽全越以与我,吾无所用之。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国,是以义翟也。义翟何必越,虽于中国亦可。”

“道”即是“义”,从实践的角度看叫作“义”,从理论的角度看就是“道”。墨子强调的是越王是否采纳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处世信条(义),“全越与我”这样的大利与此相比无足轻重。墨子真可谓“临大利而不易其义”者,这正是“廉”字的本义。这里的主旨与“兼爱”毫无关联。

其二,《上德》篇: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

“一诺千金”是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的美德,“守信”在古典中国更是士子们最根本的行为规范,是人人都必须遵守之“义”。只是在当时墨者这样的武士们看来,对人的许诺是需要用“生命”去履行的。墨者巨子孟胜非不知道“生”的可贵,但为了对“义”的坚持,他只好宁死不辞。正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12]“临大利而不易其义”是“廉”的本意,它的反面就是“临大害而不易其义”,这两种表述是二而一的东西。对人来说没有比失去生命更大的“害”了,但是,为了不沾污自己的“义”,舍弃生命也是值得的。正如《吕氏春秋·士节》对真正的“士”所做的评价:“士之为人,当理不避其难,临患忘利,遗生行义,视死如归。……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这里我们看到的仍是墨家风格之“廉”,而不是“兼爱天下”之“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