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这么多后,原以为这场辩论就可以结束了,哪知道这才是辩论的真正开始。克拉根向来是一个善于辩论的人,他认为这场辩论不应该就这样结束,所以他对斯拉雪麦格这么快就认输颇不以为然。
克拉根:苏格拉底啊,你是想使我们深信正义比不正义好呢,还是想使我们对此怀着一种将信将疑的态度呢?
苏格拉底:假如有可能的话,我当然是想使你们对此深信不疑。
克拉根:那么,在我看来你的这一观点,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请让我再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正义和不正义的事非常多,你将如何区分它们呢?例如,人们非常喜欢不会带来伤害的娱乐,而他们之所以喜欢,是由于它本身就能给人以快乐,刚开始并没有计较它的后果或影响会是怎样的。你说对吗?
苏格拉底:是的,这也是人之常情。
克拉根:不仅如此,像知识、观察以及身体的健康,人们之所以喜爱这几项,是因为它本身能给人带来惬意的享受,同时还会给人带来利好的结果,难道不是吗?
苏格拉底:很对。
克拉根:你知道还有第三类技艺吗?像运动术、医术、看护术等这些技艺摆明是有利于人的,但需要深入的学习和把握,所以这些事是比较受苦、受累的事,爱学习这些的人也不多。人们从事这些职业从来不是因为这些技艺本身有多么可爱,而无非是这些技艺能给人带来报酬和利益。你觉得对吗?
苏格拉底:对的,是有第三类这样的技艺,但你为什么列出这三类技艺来呢?
克拉根:因为我想看看你认为的正义是属于第几类。
苏格拉底:最好的那种,即其本身能够给人带来快乐,同时也能够给人带来利好的结果。
克拉根:但是与你持不一样观点的大有人在,一般人认为正义是最令人厌恶的苦事,拼命做这类事的人都是冲着名利去的,一般人只要能够避开的,就尽量避开它。
苏格拉底:我也知道这是你们的想法,一般人也是这么想的,刚才斯拉雪麦格也就是因此轻视正义,推崇不正义的,但我实在是有点愚笨,理解不了你们的深意。
克拉根:我希望你听听我所说的道理,就像你刚才听斯拉雪麦格讲的那样,然后看你能不能同意。我笑斯拉雪麦格就像一条蛇,听你的话后,没多久就软化了,其实正义与不正义的性质,在我看来,并没有明确的分界。我想知道的是:正义与不正义到底是何物,它们是怎么存在于人们心中的,至于结果与报酬可暂时不论。所以,我要在斯拉雪麦格说过的意思上继续说。首先,论述众人认为的正义的来源与性质;其次,论述做正义之事的人实际上是不得已的,是违背自己心愿去做的,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它的利益。最后,论证这种观点是很有道理的。虽然我不大赞成这一观点,但不正义者比正义者有利,却是无可忌讳的。因为倡导这种说法的,除了斯拉雪麦格之外,还有很多的人。我满耳听到的都是这样的观点,而主张正义比不正义有利的,我却从来没有听到有让人满意的答案,这让我无所适从。倘若有人能够以充足的理由来褒扬正义,那我的心愿就满足了。但在我看来,能将此事做好的非你莫属,所以我将尽力主张不正义的好处,希望你尽力主张正义的好处,你我相互诘问,将其阐述得淋漓尽致,你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吗?
苏格拉底:很好,而且我认为在智识者所应该讨论的问题中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
克拉根:我很高兴你赞成我的建议,根据刚才所说,我先说第一点,即正义的来源与性质。现在的人们说:主动做不正义之事是有利的,遭受不正义之事是有害的,其害远远超过主动做不正义之事所得来的利益。因此,人们在尝到不正义的甜头和坏处后,知道任何事不可能只得利而不受害,于是商议放弃这两种行为,订立契约。法律和条约就此产生,而法律所规定的便是合法和正义的,这就是当下人们所说的正义的来源与性质。换句话说,正义就是最有利与最有害的折中,而所说的最有利,就是做了不正义之事而没有接受惩罚;所说的最有害,就是接受不正义之事而没有反抗的能力。正义在最有利与最有害之间,不能称其是最有利的,只能说是少受伤害而已。那么之所以持守正义,不过是他们没有力量去做不正义的事,任何有做不正义事的力量的人,除非他愚昧或疯了,否则是绝不会愿意遵循这种折中的办法。这就是我听到的关于正义的性质和来源。
第二点,做正义之事不是出于自愿,是说原本是想做不正义之事,为所欲为的,但却没有这能力,所以才选择做正义之事。下面我们就用一个方法来证明它。我们试着将正义与不正义者聚在一起,让他们有真正的自由,看他们的作为,观察他们的动向,其结果必定是他们做事都只是根据利于自己的一面去行动,其原因就在于人们认为对自己有利的事物就是有益的,而选择走向正义之路的人,只不过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已。如果想对此做一下试验,那么正义者与不正义者必须都有随心所欲的自由,就像相传连田[22]人克拉塞的祖宗及奇[23]所拥有的随心所欲的本领那样。传说及奇是连田国王的牧羊人,他在牧羊的时候,突然遇到大风雨,接着发生了地震,地上出现一条大裂缝。他对此感到非常的惊讶,于是到地缝中看了下,见到各种各样的怪物,其中有一个巨大的铜马,它的中心是空的,马的身上还有门。及奇俯身进入,见到了一具形似人类的尸体,尸体上除了一个金戒指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及奇取了金戒指后出了地缝,然后与其他牧人汇合,商议将羊群的状况报告给连田国王——这是通常的规则。及奇手戴着金戒指去开会,无意中他将金戒指朝里面转了一下,忽然及奇隐身了,众人以为他已经离开了。但是及奇自己感到非常奇怪,就再次实验,反复多次,结果还是如此:金戒指面向外的时候人出现,向内的时候人就隐身。他利用这一能力当上了牧羊人的代表,后来还当上了国王的使臣,在王宫迷惑王后,并设计杀害了连田国王,夺取了他的王位。假设我们现在有金戒指两枚,将其中一枚戴在正义者的手上,另一枚戴在不正义者的手上,那么,正义者未必就会像以前那样遵守正义的大道而对不正义无动于衷。因为人们之间的相处交往,倘若不被他人察觉,则没有人会见他人财物而不生占有之心,目睹集市上的可爱之物而不起获取之心的,遇到可以欺负之人而不去欺负的,想念牢狱中关切之人而不想除掉其身上桎梏让他自由行动的。那么,到此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的举动相同,所达到的目的也相同。我刚才所说的正义的人不是因为行正义有利而去做的,实在是不得不做的缘故,这不就是一个很明显的证明吗?谁都知道不正义比正义有利,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或是因能力不够,谁不乐于做不正义的事呢?假设有一个人,在有了隐身术后,也像没有隐身术之时一样,不去欺负他人,那么他到哪里人们都会赞扬他,但实际上人们赞扬他的目的,不过是害怕这个人的正义逝去,而不正义成长起来,因为如果这样,这个人就会来伤害自己,所以在口头上称颂他,内心实则是讥笑其愚不可及。
如果我们想要正确判定正义与不正义何者更有利于人,除了先分清两者的界限之外没有其他方法了。如果有人问什么是两者的清楚界限呢?我可以回答说:正义者必须是纯粹的正义,不正义者是纯粹的不正义,两者必须完全没有任何缺点,而各尽其职能。不正义者就像是专门的艺术家,如舵工或医生一样自己知道自己的技能,不做自己能力所不及的事,即使遇上失败,也有挽回的办法。所以我说不正义者能做尽不正义之事而不被他人察觉,原因在于不正义至极点时,人们不会察觉,反而认为是正义的,那些被人洞察而败露的不足以讨论,但想要不正义之事不被他人察觉,这需要不正义者没有任何的缺点才可以。凡是能做纯粹不正义之事的人,只要不被人察觉,往往是获得大利、享受大名的人。即使万一有失策的地方,或是泄露秘密的地方,他也能以欺骗的语言、狡诈的权谋,以及党羽和金钱的力量等等来遮掩他的过失,直到达到他的目的为止。最后,再将高尚、单纯的正义者放在不正义者旁边加以比较。这里的正义者必须是如哀斯克勒[24]所说的真善而不是仅近乎善。似乎正义必定会受到人们的称赞并获得报酬。既然受到人们称赞或得到报酬,就有了名利,那么我们就不知道这里的正义者是真的爱正义,还是只是为了名利。所以,这里的正义者必须是纯粹的正义者,没有丝毫的私念夹杂其中,其行为刚好与刚才所说的不正义者相反。这种人应当是一个品格最高尚的人,也是受到别人伤害最大的人,然后可以对他进行实地考察,看看他是否真的不被利益诱惑。并且这类考察,应当一直持续到正义者死亡为止,观察他在不正义的事情上,或在比不正义更不正义的事情上是否自始至终都坚守纯粹正义,至死不渝。让两者都到了极端后,我们就可以判断这两者哪一种是更让人幸福的。
苏格拉底:你对这两类人物的描摹,真的很诚恳,无异于塑造了两类偶像啊。
克拉根:我只是尽我的力量罢了,想要知道两者中谁更优胜,只要观察两人的结果就可以知道了。所以我打算再就两人所处的境遇详细描述一下,如果你认为我的用词粗鄙,那你要谅解我,因为这并不代表我自己说的话。我是以赞扬不正义、贬斥正义者的口吻来说的。他们会说:人们一提起正义者就会认为,他是受不正义束缚和鞭挞的,他受尽不正义的极刑,最终被其置于死地。这时候,一个人才会醒悟过来,人应该做近似正义而不能做真正义的事(哀斯克勒之语)。哀斯克勒的话应当用于不正义者,而不是用于正义者,因为人们认为不正义者是实事求是的,不追求浮夸的外表,也不说似是而非的道理。诗歌里面所说的“不正义者的心灵/有肥沃的土地/聪明和才智是从这里产生出来”就是这个意思。唯有不正义者常会被认为是正义的,所以常常会得到治理他人的权利,凡是他想娶的都可以娶,他想让谁做他的妻子,他都可以办到。并且,他专门以利己为前提,始终不忘记自己不正义的目的,所以不论他是在与别人做生意,还是在与其他什么人交往,始终都胜人一筹,获得的利益也比别人多,所以最终他会变得很富裕。富裕后,他就会想办法去帮助他的朋友,对付他的敌人,这比正义者要容易得多。不仅如此,即使是祭神一事,他也远胜于贫苦的正义者,神对于不正义者的感情,也好于正义者,所以人们常说神与人实际上沆瀣一气的,因为神让不正义者胜于正义者。
当时我正想说几句话,他的弟弟哀地孟德插了进来。
哀地孟德:苏格拉底啊,你别以为到了这里,话就已经说完了。
苏格拉底:还有什么话?
哀地孟德:极为重要的地方,还没有说到呢。
苏格拉底:很好,谚语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不妨这样做,假如克拉根有疏忽的地方,你尽可以查漏补缺,补充他的论述。虽然,他所说的已经足够让我无从反驳,即使我想为正义辩护,也是爱莫能助啊!
哀地孟德:你这说的是哪里的话?我只是以为尚有几处需要补充一下,这样克拉根说的宗旨就更加明白了。父母对儿女,老师对学生,不都是教他们持守正义吗?但他们教其持守正义的原因是什么?不是为了正义本身,实际是因为正义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与尊崇;由于正义可以得到财产与职业,所以这些人只留意于自己的外表,而以正义装饰自己。克拉根所谓的不正义者总是借正义者的名誉而得到种种利益就是这个意思。那么,世人是如何赞扬正义的呢?人们常说:正义者被神喜欢,天将利益赐给善良之人,如同天下雨那样自然。这说法与诗人黑沙夺[25]和花满的见解是吻合的。黑沙夺说:“天让正义者种橡树/子生于橡树上/蜜蜂一定会聚于其中/让正义者牧羊/他的羊一定毛重而繁盛”。此外,他描述了种种相似的利益,花满的见解,也差不多。他说正义者的名字“就像是一位神圣的君主的名字/大地供给其谷物/树供给他果实/羊供给他皮毛/海供给他鱼类”。而谋哀[26]和他儿子赞扬正义更胜于此。他们说正义者的来世,能高卧畅饮,头戴花圈,整日醉卧美人乡,是美德的最高酬报。此外,称颂正义胜于谋哀的也大有人在。他们说正义者所应得到的酬报,不只是他自己享受,还能延伸到他后代的三世、四世都不会停止。以上这些说法,都像赞扬正义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