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祖都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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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黄巾民变的大漏洞(4)

[5]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26页,人口密度为79.6人/平方公里。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494页,人口密度为71.51人/平方公里。

[6]杜佑《通典·职官十五》:“十里一亭,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司奸盗。”“邮”的功能为传递文书,可见《孟子·公孙丑上》:“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

[7]范晔《后汉书·皇甫嵩朱俊列传》:“灵帝以周章下三公、司隶,使钩盾令周斌将三府掾属,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推考冀州,逐捕角等。”

[8]按第二次结集毗舍离僧人集合上万人估算。

[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然自汉以来,……九卿所居谓之寺。”释道诚《释氏要览》卷上:“《释名》曰:寺,嗣也。谓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故天子有九寺焉。后汉明帝永平十年丁卯,佛法初至,有印度二僧,摩腾法兰,以白马驮经像届洛阳,敕于鸿胪寺安置。……至十一年戊辰,敕于雍门外别建寺,以‘白马’为名,即汉土佛寺始也。吴孙权立建初寺,为始也。”释赞宁《大宋僧史略·创造伽蓝》:“寺者,《释名》曰:寺,嗣也。谓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本是司名。西僧乍来,权止公司。移入别居,不忘其本,还标寺号。僧寺之名,始于此也。”罗璧《罗氏识遗》卷四引《风俗通》:“寺,嗣也。理寺之吏,嗣续之中,则非独为佛也。”

[10]释赞宁《大宋僧史略·创造伽蓝》:“西僧乍来,权止公司。”可见不是有意相迎。具体讨论可见《简明中国佛教史》([日]镰田茂雄,华宇出版社)第4—6页。《中国思想史第一卷》(葛兆光,复旦大学出版社,第440页注1)

[11]范晔《后汉书·襄楷传》:“或言老子入夷狄为浮屠。”

[12]杜佑《通典·刑法二》:“亏礼废节,谓之不敬。”

[13]李昉等《太平御览·兵部》引谢承《后汉书》:“朱穆为尚书,岁初百官朝贺,有虎贲当阶置弓于地,谓群僚曰:‘此天子弓,谁敢干越?’百僚皆避之。穆呵之曰:‘天子之弓当戴之于首上,何敢置地?大不敬。’即收虎贲付狱治罪,皆肃然服之。”

[14]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其冬,公孙卿候神河南,见仙人迹缑氏城上,有物若雉,往来城上。天子亲幸缑氏城视迹。问卿:‘得毋效文成、五利乎?’卿曰:‘仙者非有求人主,人主求之。其道非少宽假,神不来。言神事,事如迂诞,积以岁乃可致。’于是郡国各除道,缮治宫观名山神祠所,以望幸矣。”

[15]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其明年,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术盖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天子自帷中望见焉。于是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

[16]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乃为帛书以饭牛,详弗知也,言此牛腹中有奇。杀而视之,得书,书言甚怪,天子疑之。有识其手书,问之人,果书。于是诛文成将军而隐之。”

[17]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天子既诛文成,后悔恨其早死,惜其方不尽,及见栾大,大悦。大为人长美,言多方略,而敢为大言,处之不疑。大言曰:‘……臣恐效文成,则方士皆掩口,恶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马肝死耳。子诚能修其方,我何爱乎!’”

[18]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公孙卿曰:‘仙人可见,而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观,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且仙人好楼居。’于是上令长安则作蜚廉桂观,甘泉则作益延寿观,使卿持节设具而候神人,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神仙之属。于是甘泉更置前殿,始广诸宫室。”

[19]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20]《老子》目前最常见的三个版本中,最早为郭店楚简本、其次为马王堆帛书本、第三为王弼注“通行本”。三版中,传世本最晚,但在中国哲学史上影响最为深远。本书讨论的《老子》,重点不在于老子本人的愿意,而在于“中国古代哲学家口中的《老子》”,因此在引文中,以“通行本”为主,附“帛书本”为参考。如无注明,引文均引自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内为补文。《新编诸子集成》保留了原文的假借字和古体字,另标出本字和今字。为便于阅读,本书引文直接使用本字和今字,不保留原文的假借字和古体字。

[21]《老子》通行本第二十三章。《老子》帛书甲本《道经》二十四:“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帛书乙本《道经》二十四:“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

[22]王充《论衡·论死篇》:“天地开辟,人皇以来,随寿而死。若中年夭亡,以亿万数。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

[23]王充《论衡·论死篇》:“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血气不附着,而亦自无血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能自若为衣服之形?”

[24]佛经数量繁多,出于多人之手,内容庞杂,不乏一些互相矛盾的说法。比如在最早的佛经《阿含经》里,除《增一阿含经》外的其他经文都主张断绝家庭关系。但是《增一阿含经》里有释迦牟尼佛报父母恩的故事。另外,大乘佛教允许修行者在家修行,自然也不能要求他们弃绝一切家庭关系。比如《优婆塞戒经》要求在家修行菩萨道的人“供养父母,衣服、饮食、卧具、汤药、房舍、财宝。恭敬礼拜,赞叹尊重。”经商者“若得财物,应作三分:一分供养父母、己身、妻子眷属……”要一一说明这些矛盾观点极为繁琐,在本书里,我们只能介绍主流观点。

[25]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四:“王曰:诸佛以仁为三界上宝。吾宁殒躯命,不去仁道也。”卷八:“为天牧民,当以仁道。”

[26]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三:“又如维蓝前施及饭诸贤圣,不如孝事其亲。”

[27]“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什么,学者有不同见解。但在本文这里,我们只需取古人对这句的理解即可。本文所用的这句话,是《牟子理惑论》在儒家攻击佛教乃“夷狄之术”的时候说的。(释僧佑《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问曰:‘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讥陈相更学许行之术,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用夷变夏者也。”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因此解释成“宁当中国狗,不当外国人”,大意是不错的。正如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八佾》:“正义曰:此章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举夷狄,则戎蛮可知。诸夏,中国也。亡,无也。言夷狄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28]汤用彤《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第1版,第75页:“汉代佛教依附道术,中国人士,如襄楷辈因视之与黄老为一家。但外族之神,何以能为中华所信奉,而以之与固有道术并重,则吾疑此因有化胡之说为之解释。”

[29]袁宏《后汉纪·孝明皇帝纪下》:“佛身长一丈六尺,黄金色,项中佩日月光,变化无方,无所不入,故能化通万物而大济群生。”释僧佑《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佛之言觉也。恍惚变化,分身散体,或存或亡,能小能大,能圆能方,能老能少,能隐能彰,蹈火不烧,履刃不伤,在污不染,在祸无殃,欲行则飞,坐则扬光,故号为佛也。”

[30]释僧佑《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佛者,谥号也。犹名三皇神、五帝圣也。佛乃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绪,佛之言觉也。”

[31]慧思《誓愿文》:“今故人入山,忏悔修禅,学五通仙,求无上道,愿先成就五通神仙,然后乃学第六神通,受持释迦十二部经及十方佛。”“是故先作长寿仙人,藉五通力学菩萨道。”“愿诸圣贤佐助我得好芝草神丹,疗治众病,除饥渴。常得经行修诸禅,愿得深山寂静处,足神丹药修此愿,藉外丹力修内丹。”

[32]赞宁《宋高僧传》卷二十,唐朝僧人华言喜说:“贫道寄迹僧门,别有药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也使用过这一说法。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僧笑曰‘幻由人生,贫道何能解?’”

[33]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37页:“按佛教在汉代纯为一种祭祀。其特殊学说为鬼神报应。……祭祀既为方术,则佛徒与方士最初当常并行也。”第38页:“浮屠之教既为斋戒祭祀,因附庸于鬼神方术。……楚王英交通方士,对于施教无甚深之了解,而羼以神仙道术之言。教旨在精灵不灭,斋谶则法祠祀。浮屠方士,本为一气。”

[34]典型的例子,是洪秀全最早传教时,声称自己是上帝的“二儿子”。用这个名义来建立他的“拜上帝教”,确实很方便。可是就在“拜上帝教”刚刚起步的时候,原本是他属下的杨秀清、萧朝贵分别假称自己是上帝、耶稣附体,代“天父”、“天兄”传达“旨意”。洪秀全立刻陷于尴尬的境地:假如否认二人的附体,那么就会打击自己代神传言的威信——你说别人是假的,那你自己为什么就不是假的呢?结果洪秀全不得不承认二人的神仙身份,让自己的头上多了两个指挥者,差一点被二人夺权成功,也为最后毁灭政权的“天京事变”埋下了种子。

[35]典型的例子是英国。因为和欧洲大陆隔着海峡,当英国国王同罗马教会发生矛盾的时候,英国国王选择建立忠于自己教会。这一举动并不违背臣民的信仰,却能让自己独立于罗马教会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