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流涌出站外,独自在广场上了望。不知道这是第几场春雨,沥沥淅淅地落在身上。撑开她送给我的这把花格子雨伞,我的眼前一片雾色缭绕的茫然,离开这座古城的多年以后,我终于又一次踏上了这片给我太多回忆的土地,望眼看去,那一条灰蒙蒙古城墙,又将一段令我今生今世都无法忘却的记忆呈现在我眼前……
古城依旧,伊人安在?心里不禁喊出声来:苗圃,你还好吗?就在此刻,心头再一次涌起多年未曾平息过的惆怅和忧伤,犹如钟楼的沧桑,鼓楼的暮色。看那,起风了,大雨瓢泼起来,白色的雨乘风倾覆,古城被洗涤得焕然一新。我依然清晰的记得第一次听她说“我永远是你的鱼”,清晰的记得那座位于西安S大不远处一个叫白庙的村庄,那里曾经是我们栖息的地方,我把它称之为“红砖房”。
一
一阵马达声又在耳边响起,后铺的那头猪坐在床边上梳理他的猪毛,哼哼唧唧的。受不了这般搅扰,我愤然爬起骂道:“你TMD昨晚交响曲奏完了,大清早的又搞什么飞机啊?还要不要人活!”他倒不理会我,抽身去放水。我倒头又睡,片刻间不醒人世。梦里,我咬着棒棒糖,那叫一个开心,口水都流了一地,苗圃在旁边咯咯地笑。敢情这棒棒糖味也变得太快了点吧,顿时觉悟,爬起来就直奔洗手间。
开始刷牙的时候,一个劲儿地忏悔。猪毛手毛脚地摇摆着我的头大叫:“小南,你还打不打电话啊,不打我可先打了。”
我转脸色变,直奔电话机,一看表,8:05,一口气没上来,完了。
“你这猪,怎么不早提醒我。”我转身和猪厮打起来。说起这个猪,其实他有个很文雅的名字,叫朱明,他喜欢和我说朱明王朝,但我始终搞不明白朱明王朝和他有什么关系。瞧着他的样儿也不顺眼:眼小嘴大,下巴比脸还长,一年四季都戴着个太阳帽,帽沿儿永远躺在脑勺后,就连睡觉也从未脱过。就这样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桃花运不断,天上的林妹妹全都掉他脚下了,很是让人眼热。从那以后我就坚信这都是命。猪是我的舍友,睡我右铺。也许是这厮天天有喜事,常在夜深人静时善做一些小动作,弄出哼哼唧唧的动静儿来,闹得我不能入睡,便嫉恨在心,索性就叫他猪。
猪看我放下电话,贼眉鼠眼地走到门口,然后忽然转身,张开双臂仰面作陶醉状:“啊,温柔的感情,和婉的声音,一颗动情的心灵的善良和宁静,那初恋的、令人陶醉的喜悦——你们在哪里啊?你们在那里啊?”说完拔腿就风似地溜了。老毛子屠格涅夫《初恋》里的这句话,常在猪的嘴边挂着,自猪搬进红砖房和我合租一室时就从未断过。
每天早起的电话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从头一天的结束到新一天的开始,电话应该是这样陪我走过来的——7:20我会准时拨通苗圃的电话,响三声便挂断。我能想象到电话那头的她也就揉揉眼睛,准备起床了。记得这一约定是在高考前就拟定的吧,那时她在西安,我在成都,而现在,我在西安,她在成都。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科,我一直想找个机会批评一下S大的考试时间安排。隔三叉五的来一门,最好就一天考完了事,免得让我们的室友们异想天开。他们最近真的很辛苦,用有限的头脑想出惊世骇俗的策略来,无不让人汗颜。班里竟然有同志提到:“为求保证考场上作弊万无一失,惟有一个办法,把放了一星期未洗的臭衣服、臭袜子全穿上,保证十米以内无任何生物敢接近,再用棉花球把鼻子一堵,搞定!”我们全场哗然。我坐在旁边,开始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憧憬着寒假的美丽新世界了。
在我的记忆里,象牙塔就像是一面深邃的风景——晨夕风露,阶柳庭花,悬挂在心灵深处,美丽、绚烂。可是现实里,是不是真的就像我想象中的一样干净的一尘不染呢?我说不清,我相信没有谁能说清。
袁娜在今晚给我抬了一大堆东西来,开水壶、被子、水桶,那都是我在十一月去成都前贿赂她用的,一个中文系宣传部长,懒的跟什么似的,这也借那也借,为这个,我没少说她,可为了让她能帮我顶着上早操和早自习,还是只能低声下气地拱手给她送去。
她经常拍拍我,像抚摸一条饲养多年的狗一样,乖呀乖地叫。
“你什么时候回绵阳啊?”我问她。
“过几天就走,你不是明天的火车吗?怎么还没收拾好东西。”
“你少来,在我面前还用那西部普通话来吓我!”
“啥子嘛,你跟老子听到起,瓜娃子……”
我被慑服,装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不过这标准的四川口音从她嘴里出来,那味道就不一样了,每次故意惹她说话,话虽难听,但听着舒服。
二
和来送我到车站的哥们儿寒暄了几句后,我爬上了人踩着人的车厢。站了一半路程,后来受不了腰酸腿痛,便骑在行李箱上回到了昆明。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走过了。
租了辆摩的颠簸到安斋,爸妈依然是老样子,听到摩的发动机的嗡鸣声便早早儿出来迎接我。老妈挪动着胖乎乎的身体,远远儿地望着我就张开了嘴,眯起眼睛笑着来拉我的手。老爷子干瘦如柴,身体倒轻捷,伸手帮我提起行李箱,架在肩上气喘吁吁,脖子上的青筋都暴露出来,嘴里还不停嘟哝:“箱子楞个重哦!回都回来了,干哈子提那么多东西咹?”我无语,心里愧疚,钱都花在和苗圃的电话事业上了,却没有给老爸老妈买一份食品,哪怕是一小瓶罐头,顿时脸上像抹了一层辣蕉,烧烘烘的。才跨进家门,他们就各自坐在椅子上,问东长扯西短的,把我折腾了个够。
老妈热了一锅水让我美美儿地泡了一次脚。在学校时经常和猪去校外的洗脚城泡脚,猪说这就是生活,其乐无穷,他却经不起纤纤玉手的揉捏,每次一揉他,他就躺展闭上眼陶醉起来,嘴里还不停的哼哼唧唧,按摩姑娘都背着他翻白眼。我却享不了这等福,让那些小妮子揉来揉去的,浑身感觉不自在。如今在家里自己泡个脚,却是前所未有的舒适。
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起来,在昆明这么多年了,老爸老妈还是那口老掉牙的四川话,却不像我,出门就会三门流利的外语,其实说白了就是三门外地语言。就这个,我没少骄傲过,苗圃却受够了,经常被我用昆明话骂得够戗,气的她呲牙裂嘴,便冲过来和我厮打一番,战果却永远都是她脚踏在我背上,高唱那首《爱的代价》。
陈俊CALL我,一下子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对着电话吼:“什么事啊,刚回来脚根子还没站稳你就来率先骚扰了!”
“急事,出来再说,把建行卡带上!”本来想镇住他,没想到他还跟我先急了。
“不会吧你?连我有建行卡都知道,你该不是想抢我吧,才回来就这样,不好吧。”
“少废话,快点!”砰一下我就听见一阵嘟嘟声了,陈俊是公认的大嗓门,高分贝。
陈俊是我家的近邻,长得很帅气,喜欢穿T恤和宽大的牛仔裤,因为体格健壮,看起来很性感,笑起来一脸阳光,留着分头,说话间会时不时地吹吹垂下额头的散发。我们都说他乍一看有些风度,像韩国电视剧里的小帅哥。我们从小长大,奇怪的是我们从小学一直到大学都在一起,关系到了两肋插刀的地步,钱在我和他之间就不称之为钱,纯一纸。
见了面,没等我开口,他就问我要钱。我说:“咋搞的,这么急着用?”他说:“急,不要多问,赶时间。”我把卡递给他,让他自己去取。他调头就走,末了,说了一句,“那女的怀孕了。”
我无言。想到陈俊的事不免感叹,爱死爱活的缠了一个处长的女儿,两人为了长相依,竟然背着父母亲跑了。因为父母亲离婚,陈俊被判给了父亲,他的父亲是做电器的商人,很有钱。这次领着处长的女儿林莎莎在外半年就挥霍一空,花了几万元,无奈只好回来。处长恼羞成怒,让女儿自己去堕胎,并且说以后要看到她和陈俊在一起就打断陈俊的腿,还不认这个女儿了,于是两个人决定,陈俊陪她去堕胎,完后各自分手,结束这段爱情。
又是半年没有回来过了,发现昆明的天气还是这样BT,城东下雨,城西艳阳的,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想睡觉,其实我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随了苗圃,好象爱睡觉也能被传染,一出太阳就犯困。为了阻止大好的青春不被浪费掉,我决定去租两盘碟看,和老板寒暄了几句,拿了碟往回走。迎面走来一个熟悉的面孔,是她,张静雯。
张静雯是我初中的同桌,是一个长得清秀白净的女孩。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天都要从家里带水果给我吃,当然,我的兄弟们也因此沾光不少。那些崽子,一天就把我俩掺和在一起,一到这个时候,她脸就红扑扑的。只要见我和别的女孩子打闹的时候,就会躲在角落里哭。
我很欣赏贾宝玉说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句话,每次回味时不免感慨,心底难免涌起丝丝共鸣。我一直怀疑我是天生就下流、堕落的主儿。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会骂脏话,偷看过小女孩的下身,还在别人家墙上学着画,画不像就画个圈圈儿代替。小学3年级时不顾同桌女生的哭喊强行掀起人家的裙子,然后哈哈大笑着跑开。小学5年级的时候更是难以启齿,看到女生就眼直,看谁的胸部隆起,谁的没有隆起,班里的女生几乎见了我就躲躲闪闪。安斋十八九的大姑娘隆起的胸部和被裤子裹得结实的腿部,都被我用目光狠狠地强奸过。
我会像《廊桥遗梦》里的罗伯特金凯先生一样想:触摸她的皮肤会是什么感觉,两个肚皮碰在一起会是什么感觉。有的看见我贼溜溜的眼睛就低头匆匆走开,有的不怕,竟然上来摸我的头说:“这个小孩多可爱!眼睛很勾人呢!”有一次,学校组织毕业班搞勤工俭学,老师带我们去安寨的后山上捡骨头,每人10公斤。老师凶巴巴儿地咋唬说:“不去捡也可以,交5块钱。完不成任务就不准毕业。”话一出吓倒一大片。不知道学校要那些白森森的骨头有什么用,总之我们漫山遍野地跑,捡了很多很多牛骨头,驴骨头,羊骨头、还有猪骨头。收获最多的是齿骨,还有腿骨,头骨。当时,捡了半麻袋沉甸甸的背着,和班里的大队人马走散了。赶着追他们,也没追上,却发现班里的女生夏夏也落在后面。看她满脸愁容,手里拿着的袋子空荡荡的。此时我下流的本性又窜到心里,见四下无人便上前调戏。我放下半袋子骨头,坐在她身边。“夏夏,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10岁的夏夏不谙事,自然看不出我的邪恶的面目,老实巴交地告诉我:“我捡不到骨头。”我说:“多的很呢,你随便捡。”夏夏看着我泪汪汪地说:“我怕。”我赶紧楼住她装模作样地哄:“别怕别怕,有我呢,有我呢。”然后悄悄伸手进去摸夏夏的胸部。我多少有些失望,因为夏夏的胸部一马平川,除了黄豆大点儿的小疙瘩外,什么也没有。贼心不死,仍然有些于心不甘的我又哄夏夏:“夏夏,老师说捡不到20公斤不许毕业,怎么还不捡啊?”夏夏的小脸粉的可爱:“我也不知道,妈妈说没有钱给老师,让我来捡骨头,可是我害怕,不敢捡。”我马上说:“要么我的这半袋给你好不好?”夏夏怀疑地望着我:“那你怎么办啊?”我说:“没事,我家里有钱,大不了交5块钱拉倒。”夏夏露出了笑脸:“那好啊,那好啊。”我转身挪开麻袋说:“夏夏,骨头可以给你,但我有个条件。”夏夏问:“什么条件?”我笑着说:“咱们学大人玩一会儿‘过家家’吧?”夏夏说:“怎么玩啊?”我立刻抱住她说:“你当我的老婆,我当你男人。”夏夏天真地说:“好啊,好啊。真好玩儿。”然后我把夏夏摁倒在地,脱她的裤子。夏夏惊恐地看着我,双手紧紧提着裤子不松手,她哭着说:“你要干什么啊?羞不羞。”我看到夏夏泛红的脸说:“学大人玩‘过家家’啊。”不顾夏夏无力的反抗,我脱掉了她的裤子。夏夏摸着泪哭着坐起,白白嫩嫩的腿就在我眼前陈列着,我低头去看的私处。夏夏的眼泪哭干了,嘤嘤地穿上裤子说:“我要告我妈,你摸我尿尿的地方。”顿时慌了神,连哄带骗地赔礼道歉。最终还是哄好了她,坐在我给她的装着骨头的麻袋上傻傻地笑。
到了初中,我的恶习不改。仿佛全世界的女孩都不和说话了,只有张静雯对我好。初三的时候我就完全懂得了男女之事,第一次在梦里和张静雯做那种事,竟然遗精,两腿之间湿漉漉的,好大一片。早上起来,妈妈提起床单匆匆忙忙地收了去,从那以后对我管教的方式和态度都彻底改变。我知道,妈妈发现我长大了。
依仗着张静雯喜欢我,我对她肆无忌惮,尤其是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晚上放学回家,我们同路,走过西桥我句带她钻进了那片绿油油的苞谷地里。手伸进她薄薄的衬衫,张静雯是愿意这么献给我的,苞谷地里,怕别人听见,她除了忍住疼痛流眼泪连一声叫喊也没有。我看到滴落在被我们压倒的苞谷杆儿上鲜红的血迹。她两眼幽幽说,我的处女和初吻都给了你。我也说,我的处男和初吻也给了你。她说,既然这样不如我们就定下来吧,等毕业了以后我们结婚。我说,我还要上大学。她说,我也上大学,和你在一起。然后如胶似漆地缠绵,自然少不了一番山盟海誓。
后来高中了,我去昆明市上学。安寨迁来一户新家,家里有个漂亮的女孩叫小红,和衬俊在同一个地方。这是我第一真正爱上的一个女孩。在看到她第一眼之后,我梦牵魂绕了一个月,抛弃了张静雯,我又千方百计地把小红搞到了手。张静雯悲痛欲绝,索性也狠下心来,去和另一个男孩好上了,看到她和她的新男友在一起交融,心里就会冉起一丝莫名的憎恨,有时候会看着她低头走过我身边的背影暗自伤神。
上了大学后,我心爱的小红走了,带着我的梦和我的心。那时候孤独和寂寞忧愁和思念像苍蝇一样缠绕着脆弱的我,我几乎崩溃。
也就是这个时候,上帝安排了一个偶然的机会让苗圃走进我的世界。苗圃和袁娜是好朋友,她来S大去看袁娜,我又和袁娜如生死兄弟,就这样,我们就认识了。我和苗圃在一起后,就很少再见到张静雯了。这么多年了,我知道张静雯在等我,听她的好朋友说过,后来她还一直惦记着我,就和那男的分了。我一直无法去面对她,尽管我可以很口头化地把她称之为好朋友,但我清楚,我是内疚。我承认我的想法很奇怪,以至于在路上遇到她而不知所措。
“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也让我见识见识。”
我心里一阵难过,一时忘了回答她。我说:“好久没见,你变化蛮大的。”
“是啊,现实了、开心了,也就变了。”她满脸的无所谓。
我似乎真的已经想不起她穿白色连衣裙的样子了。她消失在人群里,匆匆的……
突然想起司汤达《艾蕾》中的赛扎·德·贝拉。
我望着张静雯消失的方向说:“艾蕾,是安寨的一个少年,他骗奸了一个像你一样的可怜女人。”
三
“起床了,毛毛。”很久都没听见妈这样叫我了,顿时倍感亲切,我破天荒的一骨碌爬起来,走近妈妈。看着一条条曲线在她脸上刻画出这些年的路,一阵语塞。
“你还不快点去刷牙、洗脸,还要我跟你端拢啊?妈还要去买菜。”妈妈对我喊。
“我晓得,你去嘛,等下买不到菜了。”
过了几分钟,听见关门的声音,房子里没有了一点声音。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贴的那个很大的“家”字,又昏迷了过去。
老爷子把我一把扯了起来,一阵呵斥。哎,我在他手心里永远都是一只小小的跳蚤,一天到晚跳来跳去的,还不就让他一巴掌就给拍死,不过,老爷子从不轻易地拍我,不到万不得已,他没那精力。你说,一干律师的,我说又说不过他,正理儿都被他说成跟歪理儿一个样,让我直想起旧社会的三座大山。饭桌上,照旧的老话题、老思路,要认真学习,不要过早地谈恋爱,前面的也就算了,这后面的嘛,我总要据理力争一番,尽管我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对待他们这样的老顽固,说什么就一真理的,坐那就一化石的,没办法啊。最后还是把话题转移到苗圃身上,我赶紧笑脸相迎,力求在尽短的时间内将话题转移到火星的植物怎样生长上。因为,我再也不想去雨里感叹一夜了,为那两千多块的电话费,以及我对苗圃做的一切。记得那天晚上,为了苗圃的事我和老爷子吵架,一气之下就跑到小操场上睡觉,蚊子跟开座谈会一样,没到半夜还下起大雨,我特坚定,心想,只要能和苗圃在一起,就是现在下钱,老子也一样不理。第二天,我就睡在小床上睡得不醒人事。
妈妈常教育我:“这人啊,是会变的,就跟西瓜摆长了时间会烂一样。”我说:“妈,这是啥破比喻啊,人咋能跟西瓜一样,圆咕囵咚的,那不是很丑吗?至少也要当南瓜,那还有些线条和造型呢!”。
因为别人给我取的外号就是:南瓜。
四
一个假期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让我厌倦,于是我开始相信,快乐时,天是蓝色的,而忧伤时,天是灰色的。
这几天,有一个问题总是困扰着我,或者更应该说,陈俊的一举一动让我不安起来。我知道。林莎莎的离开,让他开始学会堕落、酗酒,甚至是玩弄女人。
“小弟,出来陪我喝酒,红石头酒吧见。”陈俊打电话给我,我正愁没事干,打的,直奔那厮。
一进门,我就和他一直隔着两个酒瓶子说话,吹着啤酒当喇叭。喝高了,我俩就像是两头待宰的猪一样躺在沙发上。昏暗的灯光夹着这震耳的音乐,舞池里摘掉白天面具的那些人,扭动着诱人犯罪的屁股。我转过脸,看见他泪流满面。后来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一口气喝了二十二杯啤酒,以及吐了一地的黄色泡泡。
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脑袋里像放着定时炸弹,随时要爆炸。苗圃发来短信,说她买了初七的票来西安。我一听,头就往墙上蹭。我说:“你害我,让我头上长了一个鸡脚。”她犯糊涂:“你说你不是已经来成都了嘛,你装什么。你不想我吗?”我一本正经地发去短信跟她说:“我想你呢,想你呢。”“你去死。”她说。三个字结束对话。每次她跟我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其实比那“亲爱的”还好听,我还喜欢她来打我,追着我满屋跑,追累了就耍赖皮叫我站住,又开始在我身上练龙爪功。我问过朋友,这样的想法大家都有吗?哪知,他们总是探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极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茫然。记得去年我和苗圃坐在酒吧里看着透明玻璃外飘着的雪,在桌上摆着的留言录上写道:明天的来临总是让我开始想去珍惜昨天,今天的我,总是想拥你入怀。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柠檬茶的爱情……
其实,寂寞着笑与寂寞着哭之间,只是源于希望和绝望。
本来暑假准备在家里过的,为了和苗圃一起,我骗爸爸妈妈说学校要组织活动必须返回。星期六,妈和老爷子都在家休息,正好去送我上火车,又跟我罗嗦了半天,等到快开车了,才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我隔着窗户,我看到老妈挪动着胖身子,吃力地抬起她的圆墩墩的手向我挥着,老爸像个若有所思的雕像立在那里,目光定格在车床上。车缓缓儿地移动了,我鼻子一酸,两行热泪顺着鼻子爬了下去,他们的身影也在慢慢地往后退,直到我再也看不见。这一幕我以为只能在电视里才可以看到,没想到竟然让我亲自上演了一回,情真意切,感动的同座的一个老男人也眼泪花花的。
待坐定以后,我就开始大吃特吃了,以消磨这无聊的火车旅途。偶然看见旁边铺的三个女孩冲我笑,我直把自己身上看了一整遍,发现无异常,才还以一咧嘴的微笑。“帅哥,来一起打牌嘛。”一个女孩柔声细语的对我说。我受宠若惊,赶忙迎上,双扣起来。我在打牌的同时仔细打量了她们一番,都是平常人,从表面上来看。“你还打不打啊?!”我的对家朝着我大吼一声。我忙随便丢了一张牌,而后又开始讲我的小笑话。她们皆笑,那女的一笑就老打我,我转过头望着她,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了苗圃。就此我知道了,她叫童彤,凤眼圆脸,身材纤细,扎着两角黑发翘在脑后,说起话来头发甩啊甩的,很是俏皮。我们聊的时候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就凌晨1点了。童彤表现的无所不知,因此我心里一直都惦念着:她一定是个混血儿。晚上她们就这样吵啊吵的,烦的老子一晚上都跟春游似的。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到西安站了,童彤非要帮我提一大包,我走在她后面,看着她吃力的样子,目光闪烁。我走出去很远了,她才上了出租车,爬在车窗前,向我招了招手,我点点头,随后消失。
我一直喜欢安静,认识苗圃以后更是变本加厉,文学院我被安排在每一栋宿舍的最高层,这也恰恰迎合了我的兴趣。八楼是一个天台,有很多水泥板子铺在上面,像是一把把石凳,太阳每天都用最后的一点余光温暖着这个地方,让我看见一大片被染红的天际。
猪经常跟我开玩笑,尽管他也经常被我的语言打击,不过他的承受能力的确值得我学习,他说过一句令人折服的话,让我汗颜不已。“没有爱情的生活,不是生活,是活着。所以我要恋爱,所以我要失恋。”这也许就是他总是在失恋后二十四小时内振作的原因吧。
从古代文学的郁闷中醒来,我就一把拉住猪的手,朝食堂大步走去。我们一路讨论着该如何整顿上课不睡觉的重大问题,口沫横飞。
“小南。”我听见有人在叫我,转身,一个弱不经风的女孩直挺挺地站在那里,面目清秀,因为穿得单薄,身材极好,看起来让人不得心疼。“你有什么事?”我问。她跑过来,把一封信塞到我手上,掉头就开跑,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我正在感叹现在的女同胞们的身体素质如此之好。猪就直捅我,皮笑肉不笑的,挤一挤他的小眼睛。我看了看信,封面是个维尼熊,蛮可爱的。
那女的叫丢丢,她是这样称呼自己的,我想她并不像她名字那样呆吧,至少她每天给我点的歌就是我蛮喜欢的。猪一听到我的电话响,一准猜到又是点歌的电话来了,特激动,就跟我在面前鼓动。看到他的样子,让我开始想起皇军看到花姑娘的表情,一看一个像。
“为了一棵树,而失去整片森林,多可惜啊。”猪经常这样教育我。我说:“你这小子,你爱你就去追啊,干嘛老怂恿我。”他贼笑。
开学没几天,班上的一大半人都在准备补考的事,宿舍里异常的安静起来,看来臭衣服是没起什么作用了。猪的成绩比较好,甭看他一天跟一大尾巴狼似的,可学习上倒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勤奋,自然成绩也不会差了。丢丢给我写的信,我也顾不上欣赏,一头扎进功课里复习。
我的第六感告诉我,猪已经痴迷地瞪了我老半天,眼球转来转去,始终不离我桌前的那封信。
“你真的不看?”猪问我。我摇头。
猪说:“你可别后悔哦,那女孩水灵灵的,亲一口能吸出水来,过了这个村可没那个店了,你还是回封信给她吧,丢了可惜啊。”
“等补考完了再说,老子在看书,你别吵。”我不耐烦地说。
“我也许能帮你,反正我现在也闲着没事儿。”
我说:“你想回你去回吧,老子没空哈。”
猪欣喜若狂,大战了一夜,第二天我醒来看他,戴着帽子正趴在桌子上鼾声如雷,口水都顺着桌沿儿往下滴,手里还死死地捏着他写好的信。
过了几天,我就真的见他和丢丢手牵手地在操场上踏正步了。
五
袁娜是一个清瘦漂亮的女孩,苗条的身材,长睫毛大眼睛,柳叶眉高鼻梁,特别是每次对别人的话有疑惑时总是斜眼瞥着对方,圆脸蛋上挂着神秘的笑容,外表恬静,可脾气直率,心理年龄大于她的实际年龄,21岁的小姑娘,言行举止整的像个少妇。古人说“佳人命薄”,自从袁娜挺着她那魔鬼般的身材在校门外出出入入以来,不知道勾走了多少男孩的魂魄,有些人因此还眼睛里突然挂满了血丝,怕被人瞧到,就戴着墨镜欣赏她的身姿。时间久了,她成了公认的校花,还引来了不少广告公司的人,整日开着轿车来找她,说要拍广告片。后来听说有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青年俊才,是某广告公司的老总,有花不完的钱,这人找到袁娜后就把她带到星级酒店,吃了一顿我们想都不敢想的鲍鱼大餐,花了一万多人民币,这还不算,还和袁娜签了什么内衣内裤的形象代言人的约。从此以后,俩人你来我往很热乎,学校都知道袁娜成了那个老总的女朋友,惹得众人哗然。
其实我刚进学校的时候,特害羞,第一天晚上,袁娜就以中文系宣传部长的身份,对我们全体新生做了一次大调查,我不幸被调查了,还不知所以的被拉了出去,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她的老乡。那时候觉得她特别漂亮,心地十分纯朴,对我很亲热,常常带着孩子般信任的神情。我说:“你小样,借口做什么调查啊,看帅哥才是真,一见人家是一男的,就整个打量十几遍,现在的女的咋都这样啊。”她就白我一眼,怔怔有词地跟我讲道理:“帅哥不拿来看,还能吃怎么着啊。”
星期天,我参加老乡会的时候,才又见到袁娜,穿金戴银,气质非凡。
“怎么这两天都不见你咹?我都有点想你啦!”她拉着我说,我到她的三个手指上都戴着黄金戒指,其中一个是铂金,嵌着钻的。
“你少来哈,你想我?不得哦。我又不帅,你想我干啥子嘛。不过我还是想着你的哈,给你带了点东西,晓得你好吃。”我学着她的四川腔,笑着说。
“你瓜娃子还有点良心的嘛,今天我做东,请你们去喝酒哈。”她扯着脖子喊。
我赶紧躲在人群后面,看她那豪放样,没准今天又要喝死几个人。还没到十二点,酒会就匆匆散了,原因是已经没有一个人能站起来走路了,袁娜还再叫人家干杯。我说,你还有没有人性啊,你想侮辱我们男同胞的尊严也该合适点吧。她说,好,今天就看在我兄弟的份上,饶了你们,她站起来一挥手,大家立即鸟兽散了。只听见后面伤兵的叫骂声,和个别人在路中间装一尸体的。
回到学校都快一点了,我是被拉到她们宿舍的,坐在地上,她就跟我一阵乱侃,又是一个劲地喝酒。我用近乎哀求的口气跟她说:
“别喝了,好吗?真的,别喝了,你这样是算怎么一回事啊?”她没说一句话,突然哭起来,眼泪顺着酒瓶滑下来,滴在地板上。
我知道她的心此刻正在被千刀万剐。我想一定是被那个衣冠楚楚的畜牲给骗了,男人有钱就变坏,这简直就是经典之言。
“你爪子哦,有啥子事你就说嘛,你这样我有点害怕。”为了哄她开心,我依然学着她的腔。我扶住她的肩膀,让她的身体不再往下摊。
“你给我滚,听见没,滚!”她冲着我吼。
我逃也似的从七栋宿舍狂奔到一舍,躺在床上,闻着一身酒臭,难以入睡。
六
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这该死的体育课。
懒洋洋地站在人群里,看着操场边的小草,一大片一大片地倒在那里,嘿嘿,怕是昨晚又被多少无知小青年睡过了。
想想猪那小样儿,牵着丢丢的手,屁颠屁颠地晃悠,我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过看到丢丢那媚样儿,又忍不住心痒痒,真后悔让猪回了丢丢给我的那封信,猪真的得了大便宜。又想到猪挑灯大战一夜的情形,又呵呵地窃笑起来。
“TMD,一个人傻笑什么,昨晚又去残害了几个纯洁的小MM啊?”旁边一个同班同学拍拍我。
“什么啊,我哪有那能耐,不就是和猪一起去喝了点酒不是。”心虚之下,溜之大吉。
回到教室上课,一节课下来都没见到猪的影子,我想一定还和丢丢在操场上陶醉,心里暗骂:“好你个猪,够狠!”抬起头就看到猪懒洋洋地回来了,没精打采的样子。
“猪,怎么才来,课都上完了,你来跟老师请安啊?”我笑着说。
他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脸黑的跟个碳一样。
“我干你妈,老子再认你这个朋友我就是猪!”说着抡起手就在我脸上挥舞了两下,回头消失在那些惊愕的眼神里。我还没有反映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任凭无数双眼睛将我强暴。
其实,我一直知道,猪,就算你不认我这个朋友,我还是叫你猪,因为,我还能叫你什么呢?
相遇在城市的某个角落
不是相恋
不是暧昧
那我们算不算
在一起
——送给猪
被猪扇过的脸还烧乎乎的,有时还伴着一点疼痛。一下午就呆在教室里,头也没抬一下,一直到日落西山。
回到宿舍,看到猪戴着帽子蜷缩在被窝里,撅着好大的屁股。我上前去,狠狠地拍了一把,猪杀猪一般嚎叫了一声,“嗖”地翻起身看着我。我顺手抓起他的帽子:“我说你这头也该刮一刮了吧?一天24个小时戴着顶破帽子,你抽风啊?今天干吗无缘无故地打我?是不是脑袋让帽子捂坏了?嗯?”
猪一听暴跳如雷,一把抢过他的帽子骂我:“我的帽子我作主,关你屁事!”
“猪,你今天一定要给我个交代,否则,要么你滚,要么我滚,我们算是一刀两断。”
“你TMD还装什么蒜,丢丢说她爱的是你!”猪把帽子往脑袋上一扣,帽沿儿又转向脑后,脸红脖子粗地吼着。
我无话,一个人乖乖地回到桌子前看书。后半夜听到猪在梦中凄惨的叫着,我顿感浑身发凉,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第二天早起,以为猪还戴着帽子赖在床上,没想到早就没影儿了,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破天荒的让我看见了一回,心里生出许多感叹。马不停蹄地赶到教室,发现猪没在,再向窗外瞟去,见猪忙忙碌碌地徘徊在丢丢的教学楼的回廊里。
早上两节课,我视老师和同学为空气,埋头思考着苗圃今早在电话里交代给我的任务,为了一篇论文苦思苦想着。
下午,帮苗圃写完了《关于农村包围城市的意义》,我趴在桌子上快睡着了,隔壁寝室的小马跑过来在我屁股狠狠地拍了一把。我再考虑现在的男生都怎么这样了,动不动就爱拍人的屁股。突然想到几天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则消息,说现在大学里95%的男生都性饥渴;还有报道说同性恋在大学校园出现……再摸摸自己的屁股,不禁又是一身鸡皮疙瘩。我看看小马的手,恶狠狠地瞪着他。小马顺势又狠狠地拍了一下我的屁股大声喊:
“你瞪我干什么?你快去,猪TMD都快挂了,在缘分酒吧,快!”我一手捂着屁股飞也似地跑了出去。
见到猪时,他躺在一个小土堆上,黄色的灰搅和着他呕吐出来的白色泡沫在他身上留下大块大块的斑点,丢丢蹲在旁边让眼泪噼啪噼啪地流,一滴一滴落在泥土上,溅起点点灰尘来。
我去拉了拉猪,转过头来,看着丢丢。
我问她:“你爱我?还是爱他?”猪似乎睁开小眼睛瞄着丢丢。
“我爱你,可我现在更爱他。”丢丢的视线还停留在猪身上。
我站起身跑去酒吧提了一桶水出来,往猪头上直浇,一把扯起他说:“猪,你听到了没有?她爱你!”。
我还了猪两个耳刮子,大步离去。
在宿舍躺下翻了一会儿康德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就有些磕睡了,心里暗骂老康总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于是,心里生出一些怪异的想法,我向来都认为,形而上是高尚的,境界至高。形而下则是平庸的,境界一般。比如说圣人、伟人都是形而上的人,平常人都是形而下的人。打个比方,我很聪明,经常给朋友兄弟出谋划策,所以我就是形而上的人,而猪则不同,他四肢发达,但头脑简单,只能在我的指挥下具体做一些事,所以猪是形而下的人。由此,境界不同,就决定了人的精神及思想的在上或者居下。就这个问题,我曾和苗圃在电话里探讨过,我说一个家庭里,男人就是形而上,丈夫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很重要,女人就是形而下,妻子的执行权和分配权很重要。苗圃不解,问我为什么。我说,为什么古人有男主外而女主内之说,问题就在于,男人是干大事的,总不能纠缠在家里,而女人相夫教子,更适合纠缠在家里,这样家庭才能和谐,才能兴旺。苗圃瞥我一眼说:“你有阶级思想,都二十一世纪了,你怎么还这么迂腐。女人也有干大事的呀,你不能歧视女性,更不能在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有这样落后的想法。”
准备去吃晚饭,猪却进来了,和没事儿一样,也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懒得理他,就要出门,猪拉住我说:“小南,别宰相肚里难撑船啊,咱们铺上铺下,铺左铺右的,有啥不能说,你不理我,就是瞧不起兄弟。”
我瞪他说:“宿舍里就两张床,顶多就铺左铺右,别铺上铺下了,我就瞧不起你,忽冷忽热的,有你这么个兄弟,也算我倒了邪霉。”
“请大王赐死!为了赎罪,我今天特意请你去吃饭,请赏个脸吧。”猪的样子很滑稽,很可爱。我笑笑,来了个一笑泯恩仇,马上跟着他去吃饭。
猪一路上大侃丢丢是天下最美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还说这缘分真是个怪东西,如果不是我,这“天上掉下的丢丢妹”也不会砸到他头上。接着又说了不少感激我的话,我无心听这些没用的话,肚子早开始唱歌了。猪说要带我去吃“八王捌鸡”,觉得很新鲜。听音儿是这么个叫法,大概就是来源于“霸王别姬”,但不知是“八王捌鸡”还是“霸王别鸡”,或是“霸王捌鸡”,总之就是鳖和鸡炖制的。我心里想着,这个菜名似乎说不通,先说第一个吧,你说八个王腰里捌着一只鸡,成何体统?最后两个更悬,你说人家堂堂一霸王,腰里捌着一只鸡,这不是扯淡吗?“霸王别鸡”更是不仅是瞎说,还有点诙谐、侮辱人家的意思。为了抄近路,猪提议从校园南门的围墙上翻过去,猪都翻过去了,我还在想那个菜名。猪催我,我翻的时候一不小心跌了下来,正好砸在旁边废弃的钢架上。顿时感到小腿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走不了路了。猪慌了,脸色苍白,扶我坐起,我看到小腿上有一道鲜红的口子,肉都向外翻着,鲜血直流。猪大叫道:“小南,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别着急,我现在打电话叫救护车啊。”猪打了120,半个小时后,救护车到了。我只知道有几个白大褂将我放在担架上抬上车子。猪跟上车,救护车呼啸而去。
一晚上我疼痛难忍。听猪说,小腿骨折了,医生给我消了炎,输了液,第二天要做手术。猪还说,医院要家属来,就从我的手机找到家里的电话,通知了我父母。我知道我老妈一定会来的。好不容易挨到天明,快中午的时候,我老妈来了。见到我这副样子,老妈皱紧了眉头,表情比我还痛苦。这时,我看到袁娜他们都到了,病床的柜子上摆满了水果之类的东西,肖魂一直劝我吃点东西,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吃。
那顺乌日图不停问我还疼不疼,感觉怎么样。我苦笑,心想,当然疼了,感觉当然不好了,有机会你也感觉一下就知道了。陈俊张大嘴巴望着我一言不发,貌似在想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阿详和童彤看着我老妈,可能在猜想我怎么会有这么老的一个老妈。
“阿姨,您也休息一会儿吧,这里有我们照看,您别担心了。”袁娜紧挨着我老妈。关切地说。这时候我看到袁娜像个孝顺的媳妇。我心里高兴,嘴角上荡漾着蜜意。
“不要紧,不要紧。”老妈摆着手说。
“要不晚上阿姨就去我哪里住吧,也省得去住宾馆。”童彤说。老妈点头。我心想这女孩还真是不错,想得可真周到。
“那怎么行,你住在学校宿舍,不方便。我是单身宿舍,阿姨还是去我哪里住吧。”袁娜赶忙说。我老妈看看我,我点点头。老妈也就同意了。我猜我老妈不可能去哪里住,她会一直守在我身旁,直到我康复出院。
下午开始手术,但遇到了一个问题,医生说要输血,可是没有血了,要求输血。老妈急着要输血,医生抽了血样去检验,说不相配,不能输。我睁着眼睛,话都说不出来了。
“还是我来输吧,我和小南‘同床共枕’一年时间了,不信我的血也不行。”猪笑着说。陈俊愁他一眼,也要输血。
我开玩笑说:“我不要猪的血。”
陈俊连忙说:“就是就是,猪血不干净。”
病房里一阵哄笑。老妈左瞅瞅又瞧瞧,想说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
护士小姐说:“别在这里吵了,病人需要休息。除了家属,其他人都出去吧。”
“我是他姐姐,我得留下。”袁娜朝护士喊着。其他人都出去了。
医生说,再不做会有后悔,不能错过最佳时期。袁娜自告奋勇,说自己是O型血,一定要输。推进手术室的时候,老妈脸一沉就哭了。
我强笑着说:“老妈,没事的,您就别担心了。不过就是小腿,大不了锯掉啦。”
老妈骂着说:“混帐话,瓜儿不要乱讲话哦!”我笑笑,给老妈一个胜利的手势。
手术室里,我看到袁娜也躺在病床上,胳膊上插着管子,红色的血液从她那头一直到我这头,我知道她的血正在流入我的身体。闭上眼,我的心里顿觉袁娜和我是那么的亲切,也许,我已经将她视为自己的亲人了。侧过脸,我的泪汹涌而来。我看到袁娜微笑着,望着我,就像望着自己的亲人。
手术很顺利,我觉得好多了。袁娜他们送走了老妈,我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苗圃常打电话过来,我瞒着自己住院的事,她总问我:“怎么这么安静,每次感觉你都在家里啊,你整天呆在房间里干什么。”我撒谎说:“就在宿舍里,猪这段时间不在,我一个人住。”
虽然煎熬着病房里的孤独,可我感觉那是最幸福的一个月。
七
三月来的如此之快,让我一点没有二十二岁的感觉,这几天老是失眠,晚上和苗圃打完电话都是十二点以后了。
我无聊,拿起电话就是一通乱拨。
“喂,老朋友,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捂住话筒一阵窃笑。
“哦,你好你好。这么晚了还没睡啊?”电话那头倒也很热情。
“是啊,请教你一个问题,你说一个人失眠了该怎么办呀?”又是一阵窃笑。也许对方已经听出来了,只听到那头气急败坏地喊:
“喂!你TMD谁啊?这么晚了,你是不是有病?失眠了自慰去!”说完就挂了。我在心里暗暗地骂了一声,放下电话。猪听到了,滚在床上捂着肚子大笑。我想起了陈俊和小憨,他们俩一定没睡,打过去正好,于是我们就拖拉机为什么可以倒开这个问题兴奋了一晚上。
第二天就晕忽忽的过去了,晚上和苗圃的电话里,她提出让我去成都一起过二十二岁这个生日,我笑,我甚至都没经过大脑思考就答应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都满脸微笑地去做每一件事,因为我的的确确开心,因为我的的确确认为,苗圃会在我二十二岁生日那天,说一声:我爱你。
我是一个懒散惯了的人,我并不知道中文系究竟能教会我什么,它唯一让我认识到,课是不用经常去的,只要你会说会写,你就是一个高材生,这一点,我厚颜无耻的认同了自己。也就是在三月的后十几天里,我踏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火车,我总是把它和苗圃联系在一起,因为我总是要经过它才看的到我日思夜想的人,而窗外的树木向与我相反的方向飞退,我感觉她离我越来越近。27个小时,站着,我并不觉得这意味着什么,尽管我的脚会肿的老高老高,可是苗圃不知道,我也因此而始终如一的开心着。
我第三次站在了成都火车站的门口,坐上了69路公共汽车,坐上了开往思念尽头的车。这很容易让我想起《开往春天的地铁》来,春天,的确是春天,希望的季节。
苗圃还是一样的可爱,瀑布一般的头发,眼睛亮亮的,灿烂的笑脸,笑起来就会露出小小的虎牙来。见到我来,她睁得大大的眼睛闪闪发光,显出一副愉快、惊异的样子。我亲了亲她,一股熟悉的味道,她的味道。
“我今天晚上还要上晚自习,要不你去王译那里住吧。”苗圃边吃东西边说,腮飞红晕,面泛桃花。
我说:“你上晚自习吧,明天晚上我来接你,吃完饭你就去,快上课了。”
“嗯,晓得了,去王译那里就睡一下,你黑眼圈好重。”苗圃抱住我的脖子看着我,我也抱着她的腰看着她。
王译是我老乡,也是铁哥们儿,长得人高马大,瘦得能看到他的颧骨,两个眼珠深深地陷进眼眶里,戴着一副瓶底厚的眼镜。他的成绩比我好很多,所以他就很不情愿的上了C大,学软件。那时我跟他一起打传奇的时候,我就老欺负他,他就跟我急,以后改打CS了,他就欺负我,赢了还跟个小傻冒一样又唱又跳,见了老子就烦,我就赖在他家吃,赖在他家睡。后来分开了,也远了,见一次面也只有我来成都看苗圃才有机会。推开他宿舍的门,他扶住眼镜睁大眼看我。见他在做题,我就骂:“狗日的,硬是要让中国崛起嗦,偶像,不要动,我跟你拉下蜘蛛网哈。人家说有望夫石,搞半天你是望书石嗦?”他见了我,屁股也没抬一下,动也不动,嘴里说着:“你就晓得喊老子‘灾巴’。”我纳闷,我就一直没搞懂,他说的这个“灾巴”到底是个啥子东东咹?
晚上我住在他租的房子里,吹了一整晚牛。我问他有女朋友了没有,他的屁屁就开始笑。回答的到是干脆:“没的!”其实我晓得,他是一个标准的新时代男性,事业第一,就算有喜欢的人,也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去死追。我经常就说,你还是要在大学留点美好的回忆,人家都说,没有恋爱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他不理老子,使得我在心里又狂扁了他好几次。
“跟你说真的,我是看着你和苗圃一起走过来的,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他突然很正经地问我。
“你说撒,在我面前你还害羞嗦?”我随口说。
“算了,以后有机会再说嘛。”他顿了顿,就没有说话了。
“你幺儿,你耍我啊?”我又开始对他发作。
“走,打CS去,让我蹂躏一下你。”他突然很兴奋对我喊。
“哎呀,走,俺怕你?”于是我们蹦蹦跳跳地蹦出了房间,蹦进了枪林弹雨里。
八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我简直都把自己当作一个成都人来看待了,我从春熙路窜到科华北路,把西财门口的饭馆给吃了一个底朝天,什么光华牛肉馆,大盘鸡什么的,都是高高兴兴地进去,唉声叹气地出来,苗圃总是怪我,说我一来她就要长胖。我说:“那哪能啊,你的大腿还没有我腰干粗,关啥子事嘛。”她脸一黑。我顿时觉悟,低着头,假装在地上找钱。
苗圃也是个特努力的人,就连什么毛概,马哲都每堂必到,那天晚上时间晚了没能回去上晚自习,硬是骂了我一天。可是她的数学就很老火,我在西安时,天天打电话给我诉苦,我就答应她帮她完成关于像毛概这样科目的作业,论文我写好了就Email发给她。来成都我也没闲着,有空她就拉我去她们学校,坐在小教室里帮她抄笔记,下了课就小跑着来看我,坐在我旁边,拿起小熊杯子喂我水喝。我咋就越想越像她家的宠物了呢,还是一只会写字的宠物,不过,这个时候,我心里跟喝什么似的,那叫一个甜。到了晚上,我又回到王译那里,睡在床上想着白天喝的糖开水,也会收到苗圃发来的短信,我记得,是:“亲爱的,我又开始想你了……”
三月二十七日,我和她在外面流窜了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床上,看着电视,把从元祖买来的蛋糕打开。她不准我吃,说是要许愿,我说不用了吧,她就是死活不肯。我只有乖乖地闭上眼睛,大声说:“我的愿望是天天能有蛋糕吃,天天都有电视看”。她白了我一大眼。其实我心里的愿望早就悄悄地许好了,天天都有蛋糕吃,天天都有电视看,不就说的就是现在吗?而现在我只和苗圃在一起,我只想一直和她在一起。
我们都躺在床上,静静地凝视黑暗。
“你回去后,也该重过了!要好好学习,平时就少打电话给我了,影响学习。”她声音很弱,但是我听得很清楚。我心里突然有一种隐隐的悲伤,我看不清她的脸。
“嗯,好的,听你的,你说重过就重过。”
“听说你和袁娜不正常,哦,对了,那还有一个叫丢丢的女孩。别跟着陈俊和朱明学得不三不四!”
“哪有的事,听谁说的?不过都是朋友嘛。”
“你就是老这样,你晓不晓得我很讨厌你这样。”
“我迁就你不好吗?那我就不迁就你了嘛。”
“小南,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你觉得呢?”
“那你觉得是我不适合你呢,还是你不适合我?”
她没有再说话了,只是依偎在我旁边,靠在我的肩膀上。
这天晚上,也就是我二十一岁的这天晚上,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黑暗里的对方,沉默着。
黑夜
有时让我看清了影子
但我看不清自己
他们说
萤火虫发出的微微光芒
只是为了照亮爱人前面的路
那么
请你借我一双眼睛
好让我可以再看一眼
前方的路
九
回到S大,心里多少有些空虚。两个星期后的学校依旧,这样的想法我自己的觉得是很奇怪的,我时常会想象着它会变大,变得和我心目中的一样,可是那只是梦里才能看见的东西。中文系很闲,我消失了十几天,竟然没有几个人知道,我实在是感叹自己的知名度低的可以。今天是三十号,猪又跟我屁话了半天,我说老子困死了,放过我好不好,才坐了七个小时火车,我要睡觉。猪只有怏怏的离开。我知道他要跟我说他的罗曼史,看他那样,就像是一个中了百万彩票的暴发户,全身一股子使不完的劲。
我终于在第二天的中午苏醒了过来,去食堂吃了一餐胜似猪食的饭,骂了一下午食堂的炒菜师傅,就和猪拿着书去教室里赶作业去了。猪在路上问我,“你的袁娜混的蛮好啊,经常有人小车接小车送的”。我故意说,你小子怕是看多了丢丢,看什么都花眼了吧,她小车接?那赶明儿人家还开坦克来接我呢。猪还想争辩,我就给了他两耳瓜子,他就跟我上演了一台武大郎醉打西门庆,声明一下,他是武大郎。
晚上我又和苗圃开始了电话事业,我想这几个月电信局怕是发了,有我们这样的贡献者,是不是该给我们发个荣誉证书什么的啊。从十一点开始,她就跟我胡搅蛮缠起来,经常是欲言又止。
我说:“你有什么就说嘛。”
她顿了顿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你想清楚了?”我说。
“小南,我觉得这样对我们都会很好的。”
“哦,愿听其祥。”
……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我先发话了。
“如果你觉得我以前对你还算好的话,那我希望你不要骗我。”
“我……其实同时喜欢两个人。”她有气无力地说。
这个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既然不觉得伤心,只是想听她说的故事。
苗圃说,她还喜欢的那个男孩曾经是她的同桌。据苗圃传奇地说,那男孩和香妃一样,身上竟然带着一股体香,是一种很奇特的味道,像玫瑰,又似檀木。苗圃说,当时她天真地注意着他,直到他来到她身边成了同桌。后来,那种令她心怡的体香总萦绕在她周围。苗圃说很恋这种香味,似乎闻得到,她就很安全,很满足,她还固执地认为,这种味道,胜过任何一种香水的味道。苗圃说那缕从骨子里透出的真切,飘在空中,衬着他那不羁的性格。坐得久了,话也多了,从陌生到熟悉。同学们笑言,他们是班上最香的同桌。苗圃说闻到男孩身上的体香,总是很温存,像一首交织绮丽的旋律。尤其是偶尔碰触,或是上课时男孩趴在桌上酣睡,身体很舒展地摆到苗圃这边来。苗圃只要微微俯下身,就可以感觉他那带着体温的体香和轻柔的呼吸。在男孩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不管是穿T恤或是外衣,都会有体香。后来,老师把他们调开了,当男孩带着书包坐到另一个女生身边去时,也带走了他们之间的温存,还有那体香。快放假了,大家为此而欢呼,笑着,闹着,只有苗圃,默默看着男孩,使劲吸着空气中的余热,也拍着手,咬着嘴唇,直到眼前的东西,男孩的身影,都看不清了。
苗圃说,或许不只是泪,还有太远的距离,太清澈的空气,好空虚。那是怎样的心情啊,苗圃不记得了,只知道当时她真的很难过,仿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下被抽走了,疼得难受,而那一刻,瞬间静得可怕。那天,真的有雨,打在脸上,风一吹,冰凉的。苗圃不否认自己哭了,因为泪是热的,顺着脸庞流下,滴在心里,就像体香一样。苗圃开始觉得生命中不会再有体香了,即使有,也不是那种似玫瑰,似檀木,带着温度的体香了。绝对不再是。那段时间,对苗圃来说,空气是过滤的,透明的。苗圃身边那美妙的旋律消失了,或者说有袅袅余音,可是好远。斜眼一看,旁边是陌生的笔袋,陌生的笔迹,而她熟悉的那一切早已不在。苗圃说。分桌之后,男孩还常来她身边,带来欢乐温馨,还有体香,仍是清晰的,如同他在身边,可惜抓不住,也从不停留。她觉得他们之间还有着同桌间少有的默契,很会心。然而,期中过后,带来苗圃排名第二的消息,还有男孩和她的绯闻——不是绯闻,是男孩公开表示喜欢她,既而追求她……我释然,心如止水,不然怎样?那天起,男孩的书包上挂着有她名字开头字母的挂件,钥匙上挂着她的姓氏,书的扉页上写满了她的名字。最后,苗圃终于被男孩“征服”了,小鸟般地依着他,就像我珍藏那份叫“回忆”的体香。后来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苗圃说她再也没有见过男孩到她身边来过。她身上也有香味吗?苗圃不知道。但不管有没有,那旋律,终于不再来,而苗圃也到底没能留住它,体香终于在空气中稀释。
终于在上大学的某一天的一个下雨天,苗圃说,当时她忘了带伞,在雨中漫步,忽见男孩骑着车飞过来,将他的雨衣披在她身上,苗圃看男孩只穿着一件单衣,几缕湿湿的头发清澈地荡在眉尖。苗圃说,她又闻到了当年的体香。苗圃说,自从和我认识以后,她就喜欢唱那首《谁哭了》:“能为你淋着雨/只淋着雨/就哭了/谁能为你让这天气都感动/谁知道这一场/雨/是天为谁哭了/谁为谁哭了/模糊我的视线/混淆我的/雨/是天为谁哭了/谁为谁哭了/现在的雨/或许都只是我的……”
“我的心真的很乱,真的好辛苦,你知道,你给我的爱是我一辈子都无法给你的,我很有压力。”苗圃说。她给我讲个一个很完美的故事,很动听,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的苗圃长进了,会讲故事了。
我突然随口问她:“你爱没爱过我?”
她回答我:“爱过。”
我没有哭,脸上全是泪。
这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我眼里的液体这样突然地流淌了下来,她也就跟着我哭,我听见了她的哭声心里更是难过了百倍。从认识她到现在,我就见她哭过一次,那是前一次,我要从成都回西安了,她以为再也见不到我了,就站在宿舍楼下一个人抹眼泪,我冲过去抱着她,一抱就再也分不开了。这个时候,在我脑海里浮现出了很多画面,我抱着鱼缸站在她宿舍楼的楼下看着她窗户的样子,以及两条我送她的豆豆鱼。
我问她:“豆豆鱼死了,你把它埋在河边了吗?”
我知道她没有,真的没有。
她对着话筒哭的声音真的很伤人。
我们两个就这样抱着电话哭的跟个小孩似的,鼻涕眼泪一把一把的,恍惚间,我真的看到了许多以前的事。
我在追她的时候就跟个小坏蛋一样,整晚在她宿舍楼下装作电线杆,还烟雾缭绕的,见了她就像一只失去方向的小绵羊,脸红一阵白一阵的;成都的一个隧道里面,她靠着我,我看见她长长的睫毛,闻着熟悉的味道,吻了她,在黑黑的高快列车上,我却依然记得她那时明亮的眼睛在看着我,透着温柔。
当她真的再想喊我一声“亲爱的”的时候,卡打完了,电话断了。我拿起了手机,却不再有勇气按下她的号码。
手机上显示着:2004年4月1日,10:32。
愚人节,一个完美的玩笑,而苗圃始终都是赢家。
我不忍心看你在繁华尽逝后
凋谢、枯萎。
却让我痛苦地把你埋葬。
所以我想狠心将你摘下,
于是将你短暂的岁月,
连同刹那的芳华,
据为己有。
于是将你明媚的笑容,
连同孤单的爱情,
深深封藏。
这或许,
是我发自灵魂深处的渴望,
或许
也是我一个永恒的自私的幻想。
我流下
最后的两颗冰冷的泪水
一颗化为顽石
一颗化成悲伤
……
那以后的好几天里,我很想求她回到我的身边,我甚至很不像男人一样哭着度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怕别人看见我哭,就躲在八楼的天台上或者是在网吧里最黑暗的角落里慢慢抹这咸咸的液体。随便听到一首歌就能让这眼泪敞开地流,我像是对爱情这东西上了瘾一样,只有不停地吸才能呼吸,才能生活。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能摆脱安定片对我的诱惑,我需要它,让我不醒人世。
我决定了五一的昆明之行,仅仅是想逃避点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是错了,因为地方可以从你视线里永远消失,但是回忆不能,当然回忆里的人更是不能。
我一下火车,还是打着摩的到家门后,老爸不在,这回是老妈早早地就站在门口接我了。老妈见到我就拥抱了我一下,我并没有挣扎的意思,我真的很想在她的怀里多呆一会儿,那怕就是一会儿也好。我知道妈明白我的事,所以她史无前例地放我在外面当了七天的野马。安慰的话,已经可以装整整一车皮了,仅仅有一句话让我想了很久,又试图做了很久,林莎莎说: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另一段感情。但我知道,自己做不到,至少现在是。
陈俊最近是很忙的,我找他了好几次都没见到他人影,我知道他又是在躲那些外面的女人,那些人感兴趣的,就是他那张脸,以及他总是忧伤的表情。每一次看到陈俊和那些女的在一起,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我老是看见他在酒吧里喝酒,旁边坐一妩媚的女孩,形如陌生人。这次,我意外的在红石头酒吧又看见了这一幕。
我说:“别喝了,出去走走,我有事跟你说。”
他拽着一瓶酒就跟着我晃出来,旁边那女的也跟着出来了,走在后面。
“你跟着我们干嘛,给老子滚!”我从没见过他这么凶地对一个女人。
“傻逼,你给我记住,别把自己当个宝,你有种叫那小孙子回来啊。”那女的趾高气昂地拍拍屁股走人。
陈俊没有再说话,只是把酒当雪碧喝,一个人走在前面,像只迷失方向的小绵羊。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他经常跟我说的那句话来:帅到深处人孤独。每次听到我都嘿嘿地笑,骂他小不要脸的,可是在这个时候,路边昏暗的灯光下面,我看见一双没有光芒的眼睛。
“还在想着她?”我问。
“没有,谁会想她,女人多的是,我缺她一个啊。”
“可是你却只爱她一个。”
这句话仿佛刺痛了他,我感觉他呼吸微弱。
“你TMD这又是何苦呢,男人的面子就这么重要吗?你觉得有很多你根本就不爱的女人在身边,那就是面子了?然后在对着你爱的说‘我不爱你’?见到她的男朋友换了又换,而你只不过在这里喝了又喝?”
他倒在路边的花台边上,我没有去拉他,我不想去,我不想去拉一个懦弱地连爱一个人都要虚伪的男人。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月光从窗户外投影下来,想着爱情是怎样开始的,又怎样从身边悄悄滑过的。
十
五月的某天,我又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了这个让我厌恶的地方,这以前本来就是一个土匪盘居的窝,现在谁又能说不是呢?我经常听老师在课外跟我们讲革命英雄是怎样用小米加步枪把土匪消灭的,然后又说山里埋着好多好多土匪的财宝,于是我就和猪开始幻想,幻想一种永远的不可能。幻想的唯一坏处,就是在现实面前总是会变得很丑陋,这句话是袁娜告诉我的,我很记得,那天她喝得很多。
我的确是还没有能从感情的过去里走出来,一天天就在学校的网吧里消磨着这些可恶的时间,吃吃睡睡的,我想这样我可以长胖点了吧,但实际上的结果是,我不仅没有胖起来,还历史性地把体重控制在49公斤,让我们班的女生着实流了回口水。
5月12日,我在食堂把吃饭当工作一样完成着,并且一如既往地像只苍蝇一样东张西望,一个熟悉的背影走了过去,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不是眼花了,但后来我知道,我没有,因为当时我确实看到的那个像柴的身体,脸上没有了光泽,穿着打扮很老土,衣服好像很久没有洗过了,远处都能看到衣服上的一些污垢,正是袁娜,她失去了昔日的珠光宝气。
晚上,七舍的一声尖叫几乎惊动了全校,我们宿舍的最是鸡婆,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实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现场。过了几分钟,猪回来站在楼底下发疯似的喊我,我正在惊讶猪的分贝,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的袁娜出事了。”
我能看见的就是一滩红色的液体,从手腕的最底端浸出,头发散落在厕所的便池里,旁边的两个女生吓的脸色苍白。我和几个男人把他抬出来,我说我背她下去,你们抬着她的手。当我把她放在急救车的担架上,几个穿着白色大衣的男人关了门,一阵刺耳的声音呼啸而过,我看见红色的十字慢慢消失在路灯下。回到宿舍,我脱下衣服,点点血迹已经吹干,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花花的脸,不知所措。
我坐在去医院的汽车上,忽然间点点往事浮上心头,我终于有点开始明白袁娜为什么会在小车上,为什么她那时过着雍容华贵的生活,也开始明白那一瓶瓶的酒液其实就是无声地抗拒。看见袁娜静静地躺在白色床单上,那种白色爬上了她的脸,苍白无力,像吉洛德《奥赛安迎接法国勇士图》中的苏格兰女神。我站在门口往里面看,有一个中年男子靠在病床的小椅子上。我推门进去,把水果放在桌子上坐下,袁娜就直直地盯着我,我开始逃避她的眼神,甚至是害怕,因为里面是我从没见到过的凄凉,冷过整个白色的房间。窗户是半开半闭的,一缕阳光照在悬挂在半空的透明玻璃瓶里,投影在墙上显出微微的波浪图纹来。
我现在才注意到那个男人的模样,不由地吃了一惊,一张脸上褶皱的就像一张揉碎的纸。我想,之所以它还能连贯起来,可能只是因为那上面粘满了一种湿湿的液体。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因为我怕自己会哭,哭着看着我的袁娜,哭着看着她旁边那个才坐了27个小时火车赶来的脸,以及他身上发出的浓浓田地气息。
走在医院的走廊上,心里很乱,乱在爱情里,乱在这些不争的事实面前,一片模糊。
“这小姑娘是完了,这么小就染上了毒,看她这样可能已经吸了几个月了,以后可怎么见人啊!”站在我对面的一个护士悄悄地对着另一个人说。
“什么?毒?!”我脱口而出,她的父亲突然盯住我,处于本能反映,我赶忙说,“不,不,这和我没什么关系……”顿时,我的脸变成了猪肺子,白一半红一半。我脑子里面能想到的最可怕的,是那白色的粉末,透明的针头,和肮脏的交易。而她的父亲,就一直守着他心爱的女儿,醒了又哭,哭过了又开始发呆。
学校能做的,就是给了她开除学籍的处分。星期一晚上,我和她班里的同学一起去看望她,每人斗了一百圆钱,她爸在旁边看着就来气,劈头盖脸地就开打她,我们死活拉不住,几个女的当时就哭起来,这一哭,瞬间就使得房间里安静下来,然后,大家就一起在那里站着抹眼泪。第二次的自杀,被提前预知了,医院六楼的天台上,她被拉了下来,没力地倒在地上,一个劲地抽搐,口里吐些白白的液体出来,她爸就这样抱着她,杀人一般地呐喊着,天是一阵暗红,流血般。她在医院里一住就是十天,她必须要回绵阳了,她爸说给不起医药费想回去慢慢自己养。我求也似的跟她爸说,让她再多住几天,身体太虚弱了。可是他们还得走,医院没见到钱,就不给打针吃药。
体育课我就逃了去送她,她第一次坐飞机,想不到既是这样的结局。
快上飞机了,她拉着我的手,把背上的衣服揭开,一条一条的细长伤疤占满整个视野……
十一
袁娜的事永远在我心底烙下了一个无法掩饰的伤疤,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我不再觉得自己是委屈的,至少在某些方面上是这样。我开始决定去就是第二天的下午,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做《小城往事》。
爱情里,似乎真的没有对和错,我之所以说是似乎,是因为,我实在不能肯定现在的我是不是真的觉得自己没有错,或者是根本就是错在当初。我坐在同样一班的火车上,窗外是同样的风景,但却是不同的心情。西安的空气里已经开始感觉的到湿润气味了,我没来得及再看一眼这个城市,就匆匆上了开往成都的高快列车。
如丝的轻风还是来迎接我的到来了,可是我依然还是一个人,走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里,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蚂蚁,蹒跚向前。虽然我一直跟苗圃说,成都是一个天堂,至少我觉得是男人的天堂,男人可以不再期盼美女的出现,因为,这里,四处是鲜花,但我仍然是无动于衷,以前是因为苗圃,现在是因为我不再相信外表的天衣无缝。
晚上,我如愿的见到了苗圃,她把头发剪短了,我以前一直不准她剪头发,因为,剪了的部分,我相信不只是一缕缕青丝,还有一段往事。
“最近还好吗?过得怎么样?”我首先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还好啦,你呢?”
我没有回答她,那不用回答。
我们依然像以前一样踏马路,只不过其间她经常接到电话,我知道,电话的那头,已经是另一个人的声音。
走在成都JY大学的偌大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从身边走过,看着每一对牵着手从教室里出来的恋人,也同样看着成都繁华的灯光。
当走在幽静的小路上时,我转过身,说:“最后再做我一晚上的女朋友,好吗?”
她望着我,没有说一句话。
“再让我背你一次吧,就最后一次。”
“算了吧,这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真的吗?没有任何意义?就像我去年的今时一样,我始终没有背过她,那一次我要回昆明了,这一次是永远的离开。也许在我看来,背负着你,就是背负着爱。我和她还是走进了宾馆的大门,坐在了同一张床上,她跟我说,“有什么话,今晚就说完吧。”我点头。我们俩就这样凝视着对方,像每一次我们相互注视一样,眼里发出微微的光。
“其实,我真的还是喜欢你的,但是你知道,我并不想说我不喜欢另一个人,当他的位置代替你时,分开是最好的结果。或许如果换做是别人,一定会选择你,但我却不是她们,原谅我。”
我翻身把她压在我身下,开始粗暴地解她的衣服,她拼命挣扎,她越是挣扎我就越是用力。一分钟以后,她就赤裸的展现在我面前。
她哀求我,说如果你有气,就刷我两耳瓜子。我说,你不想留点回忆吗?
“你要的就是这个吗?好,我给你。”
那一刻,我们都凝固在那里,我抽身站起来,说,你现在可以走了。
我靠在床头,看着她以多么快的速度穿好了衣服,朝门口走去。
“苗圃!”我喊住了她。
她转过头,用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我。
“我们……我们下辈子吧。”
一声关门声,把我和苗圃永远隔开。眼泪瞬间泛滥。
原来,让一个人恨自己,如此容易。
……
有一条隧道是很长很长的
载着不完整的思念
而思念的那一端
我想
是黑暗里清晰的脸
我
可以吻你
可以说想你
但我永远都不能说
爱你
也许
得到或失去
其实
仅仅是我们在一起的一天
半天里
我得到了
半天里
我失去了
……
今天是我和苗圃最后走过的一天,她刚刚打过电话来,说她有了男朋友。
我在这头压着声音跟她说话,因为我不想让她听出来我在哭,其实真的懂了,很多事,很多东西,或很多爱情,得到了不一定就是好的。因为,毕竟有些东西我真的现在无法给她,每一个人都在憧憬着一种被爱包围的感觉,她是,我也是,而她现在找到的,也许更能甚过我。记得,和苗圃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就说过,她不相信身边的人,可是到了最后,她还是相信了我,这也就够了,开心的事总是不能永远的陪在身边,但我始终坚信,它会永远在我们心里。至于她的那声“对不起”我不想承担,也不愿意让她承担,感情的世界里,只可能有两个人存在,当一个人还在对另一段感情放不下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离开。我清楚地知道,苗圃对我是会有很多歉意的,这样的想法在她思想里呆一天,那么她就一天无法真正地投入到另一段感情里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她恨我,恨到她不再愿意想起我。
小时候
我常常看着风筝
想着
它是不是很快乐
因为
它可以自由地飞翔
有一天
我拉着断了线的风筝
站在蓝天下
开始哭泣
原来
我只是想得到它
而不是给它快乐
……
十二
《遇见》。
旋律响起,在幻想歌词里的情景,“阴天、傍晚、车窗外”站在车站的站台上等一个人,雨天,灰色的天,蓝色的心情。
我站在八楼的天台上。
我知道自己在等谁,也知道她会来,可是期盼的心情还是会如雨点那样滴滴答答转个不停。曾经有一个车站,我以为,它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小小的地儿,小小的你,还有小小的我。你曾经说过,我现在还留着那条短信,你说你多想我还能去那个车站接你,可是再也不能了,车还会来来往往地开进再开走,你,我,却分别驶向了相反的方向。其实,真的很喜欢坐在你身边,看着过往的车辆穿梭着,因为,我总会在这个时候把肩膀借给你,依偎着。闭上眼睛,看见你长长的睫毛,和娇小的鼻子,很开心,那样的感觉,是纯纯的,甜甜的。
我们都知道,回忆的美丽只不过是安慰自己不再流泪的理由。当我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忘记,忘记我们都还活在彼此心里。“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停止安排”。也许,这就是生活。
前几天,我看见一个女孩子写的关于一篇莲雾的文章,她以这种植物比做大学里的爱情,很伤感的文字,我跟猪一起感叹了半个小时,烟都抽了半包。过了几天,我偶然看见了这种果子,包装上写着“无花果”。原来,它又叫这个名字。
5月的最后几天,我就天天泡在网吧里,消磨着这些无聊的时光,想想苗圃,又开始心痛起来,写了一大堆文字出来,祭奠过去,祭奠走失在迷惑森林里的人,爱情,友情,都慢慢融化在夏天里的烈日之下,像KFC的草莓圣代一样,融化成粉红的浆液。
五月底,宿舍里的人都在忙着准备考试了,大学都是这样的,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上晚自习的人特多,想去占个位子就跟和别人抢饭碗一样难。我偶尔还是会去教室装装样子,其实是跟着猪去看美女,看得口水流的像发洪水。不过现在的美女们还是很霸道的,上晚自习都不说了,还要带着宠物来,大多数是带着你这个怪兽雄性动物,美其名曰:男朋友。其实不就一书童和倒开水的。
但是有的PLMM就很夸张了,那天我坐在那里走神,一女的过来就冲我喊:“喂,麻烦你让个坐好吗?”。你说咋的,她怀里竟抱着一只荷兰猪。
老子火起,对她温柔地说,“不好意思,美女,我这位已经有一只母猪定了,你要不要叫你的宝宝跟它商量一下?”她脸一黑,说我是神经病,我答应着,埋着头继续发呆。
我经常就跟猪说,我以后结婚一定要找个不漂亮的。
猪骂我:“脑子进水了,现在的人哪有想找丑的啊?”
“放屁!帅到深处人孤独啊,这么浅显的道理你都不懂。”猪一楞一楞打摆子,丢丢最近在关他的禁闭,身上的一根毛都搜刮光了,让我想起纳粹集中营的战俘,毫无人道可言,而让人感叹的是,猪整天都是嘻皮笑脸地对她傻笑,洗袜子,打饭好象都已经成为了一种家事。我们班的男生,经常鄙视他。
星期二,是我们课最多的一天,整天就是什么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叫人上的直想跳楼。猪很晚才来,这一点我并惊奇,但我见他头垂着,像一只三天没找到食物的无头苍蝇。我问,怎么了?他跟我稀里哗啦说了一大堆,从里面我只听懂一件事:丢丢马上要过生日了,而他没钱买礼物给她。
“你跟她都这关系了,送不送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骂他。
他没吭声,坐在那里一副死样,下课了,他拉住我:
“借我点钱,我过段时间还你。”
就这样,我被猪剥夺的吃饭都开始去混了,这很容易又让我想起以前的事情来,跟苗圃在一起的时候,我也经常去混饭吃,那时候是饿着肚子穷开心,在别人眼里,说白了,就是一个谈恋爱谈到不要命的。而现在,我终于在别人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猪和我都没有饭吃。
至于丢丢的生日,我一直记在心里,那并不是我在乎她,只是猪时刻唠叨的让我想忘也忘不掉。
5月28日,我头一次见猪穿得周吴郑王的,一双皮鞋贼亮,见谁都是一脸烂笑,让我想起去年烂掉的柿子。
一大早我就和他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去集贸市场买了19只玫瑰花,顶着大太阳地在6舍的楼下等丢丢。一等就是一小时,女人就是麻烦,化装都当作一场革命,而她们始终会是胜利者,因为男人总是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原本的女人,更应该有她的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