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淡定人生,处变不惊(套装共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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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折腾:淡定的人生最幸福(4)

从此,他拎着一个大大的塑料袋开始了自己的拾荒生涯,然后再将那一包包的废品换成他的学费。在后来的一次事故中,父亲不幸丧失了劳动能力,矮小的他不得不连兄妹的担子也替父母扛起来。在家乡一带打转,那点卖破烂的钱已远远解决不了他家里的窘迫。

偶然的机会,他听人说附近的沿海城市拾荒的人少,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己读书的学校,和父亲满怀希望踏上了新的拾荒之旅,到了那座城市,他才发现一个无可回避的现实:城市街角的垃圾箱差不多和他的身高一样,望着那样的高度,他只有叹息。他忘记了在来之前考察一下当地垃圾箱的高度了。没有办法,只能到处转着去拾一些人们随手扔掉的瓶瓶罐罐,那份微薄的收入连糊口都困难。

父亲拉着他上街去乞讨,他说他不愿意去做不劳而获的乞丐,但最终还是因为生计,他加入了乞讨的行列。拾荒乞讨的间隙,他坐在人来车往的大街边捧着书本旁若无人地看,父亲说讨饭的看书有什么用。他反驳父亲说,乞丐也有两种,一种是形式上的,一种是精神上的,他是第一种,他要尽早地脱离这种乞讨生涯。

父亲对儿子的话大为不解,乞丐就是乞丐,就是讨饭的,一个讨饭的人还谈什么理想。他不同意父亲的观点,到处留意着招工招考信息,希望找到一份适合自己做的工作。阅报栏前,他垫起三块砖头才能昂头看清楚上面的信息,他一条条贪婪地读着,用手中的笔又写又记;他更加用功地学习,在拾荒与乞讨的间隙,他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决心,学完了高中的所有课程;他珍惜身边的每一点机会,收购来的破旧书刊也成了他绝好的教材;他到这座城市的各大高校门前转,不仅仅为了拾荒,他要自己去感受那份神圣殿堂的气氛……他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他也想自由地飞翔,而知识是唯一能让他飞翔的翅膀。

这种渴望愈来愈浓烈,浓到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想尽办法,想重返校园。他看到很多报纸和电台报道一些困难家庭的事迹,他受到了启发。一天,他带着自己整理的故事走进了某报刊的办公室,他要向人倾诉,他有一个梦想。他的故事感动了记者,很快见报,并很快感动了那个城市。

市民们纷纷打电话到报社,要求资助这个自强不息的孩子。他真的不负众望,那年,他参加高考并以超出本科线30分的成绩被重庆工商大学录取。

他就是袖珍男孩,名字叫魏泽阳。有人问他为什么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从容地说,一个人可以贫穷,却不可以低贱,一个人可以矮小,却不可以卑微。仍是稚嫩的童音,一张充满自信的脸,令人为之动容。

这个袖珍男孩,一直在寻梦的路上跋涉。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的事迹感动了那么多的好心人,他们资助他去读书,他们给他关爱,他们一点一点帮助他向他的梦想靠近。而他的这份幸运却不是从天而至,回首看看他走过的每一步路,无不洒着一个自强不息者的汗水与泪水。

他毕业之前的一年,就已经有好心的人们帮着他联系工作单位。毕业后,一家企业已向他发出邀请信,希望他去他们公司任策划顾问。这是他的机会,也是他家庭的机会。

有媒体采访那个企业的领导,领导告诉媒体,他们并不是同情他才决定要他,他们只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肯定和尊重!

更让人欣喜的是,在这漫长艰辛的拾荒求学生涯中,他不断得到热心人的帮助,他理解了什么是无私、包容、博爱,明白了自己要学会坚持、学会感恩。他说,他愿意把自己得到的爱释放出去,让更多的人因他的存在而幸福。这种循环的感动和爱变成一股新生的力量,灌溉着一个弱小的身体。他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将别人传递给他的爱再传递给更多的人。

蝴蝶效应的爱,才是最具有传染力的爱。

他展示给大众的执著勇敢和不懈的努力,都是正面积极的。有了这些品质,他才有了有希望的未来。倘若他听天由命,安然地接受命运给他的桎梏,听从父亲辍学的建议,从此成为一个留守在贫寒家庭的矮小男人,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也不会有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所以,记住他曾说的话,一个人可以贫穷,却不可以低贱,一个人可以矮小,却不可以卑微!矮小或卑微,也许只在一念间,矮小的男孩,终于凭借自己一份不卑不亢的自尊与坚持,赢得了他想要的生命尊严。

人生寄语:

不管怎样的一个人,都会在他满怀热忱的任何一件事情上获得成绩,一切的困难,都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强大。或许,今天很残酷,明天依旧很残酷,可是,要相信,经过残酷的挣扎,后天,一定会比昨天好。无论是草原上跳跃的袋鼠,还是游在水里的白鲨,都有着自己的脉搏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每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每一种努力都会收获幸福。

岁月是神偷

有些人,相见恨晚,有些人,见不见都一样,有些人,见了还不如不见。因为,见了的,不管好坏,都会在记忆深处留下一块斑点。你想抹掉,他们却如影随形。但是,缘分不分喜好,它会安排你,在某一天,和某些人再见,也和某些人分别。

他有个令任何人都羡慕的哥哥,其中,就有他的仰视。

哥哥很强壮,高而帅气。哥哥经常穿着篮球衣,像个王子一样被人拥戴。哥哥的成绩永远都是最好,几乎好到无可挑剔。他们相差3岁,却差距大到万水千山,那样长,那样远。他曾偷偷地问父母,为什么上苍给了哥哥那样的幸运和智慧,而他,像个丑小鸭一样在挣扎。

父母给他的解释,因为每一个男人的命运都不同。他和哥哥注定有不一样的未来。他特别难过,希望有一天,也能获得无数的赞美。他从来也没有想过,他会和哥哥的未来不同。如果哥哥生活在天堂,那不一样的人生应该是他的。他想到这些就感到迷茫。

他依旧满怀期望地走在哥哥的影子下面。可是,他根本看不到希望,他根本就是望尘莫及。

他叫亚水,哥哥叫冠山,他觉得,一定是从名字开始,就出了问题。于是,他闹着把名字改成了冠君,他不要做小尾巴,他要做出头鸟。可惜,他依旧要穿哥哥的旧衣服,要穿哥哥的旧鞋子。他开始埋怨哥哥为什么会早几年来到这个家里,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该是多么惬意。这个近似邪恶的想法,总是在他脑子里窜来窜去。

隔了几年,哥哥已经是学校的篮球队长,马上就要高考。他不经意间发现了哥哥的秘密。哥哥拍拖了。女友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孩。他们有时候会去约会,哥哥挽着女孩的手臂,显得那样幸福。

他经常逃课,去监视哥哥。他甚至撞到过一次,他们抱在一起,嘴唇对着嘴唇,亲得吱吱咂咂作响。看得他血脉贲张,结果,哥哥发现了他,并收买了他,把自己心爱的衣服和玩具一并送给了他。他并不是因为这些收买而没做出卖哥哥的小特务,他有近乎邪恶的想法,让哥哥继续堕落下去吧!

哥哥真的堕落下去了,且一发不可收拾。刚过完十九岁的生日,在某个寂寞的黄昏,哥哥失踪了。他看不到父母的笑容,他们把他关在家里。

他猜度哥哥可能是跟着那个女孩私奔了。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就成了这个家庭的霸主。他说不清自己的心情,有点小窃喜,又有点小悲伤,更多的感情竟然是思念。房间里到处都是哥哥留下的气息,它们挥之不去,牢固地霸占着那间屋子。他这才想起哥哥的好来,哥哥帮他拿早点,替他背书包,给他收拾铅笔盒,甚至递给他厕纸。在他需要哥哥的时候,只需要一声吼叫,哥哥就会急匆匆地赶来。偶尔,他也会因为顽皮而挨揍,哥哥的手下得极轻,他却伪装着疼得受不了大哭特哭。这样的经历,有了陪衬和反省,他才明白,自己曾经是那样苍白而卑微的一个孩子。

几个月后,他才发现,哥哥并没有失踪,而是患病住进了医院。爸妈四处筹钱,希望能救回哥哥的性命。哥哥的女友会经常捧着一束鲜花经过他所住楼下的门口。所有人因为哥哥都在忧伤。

哥哥得了败血症。他长大后才知道,哥哥为了不让他看到自己憔悴的样子,每次他去医院,哥哥都会强撑着笑容和他说笑。

很快,家里的钱花光了,该借的借光了,哥哥命悬一线。他再也不嫉妒哥哥的优秀,更不再去渴望得到所有人的爱。

哥哥离去的那一天,父母一夜之间白了头发。他也在一夜之间长大。有的人长大,需要一辈子,有的人长大,就在一瞬间。他带着一颗赎罪的心在生活,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私欲,他的狭隘在无形中诅咒了哥哥。哥哥一定觉察到了弟弟闷闷不乐的端倪。他满载着愧疚生活了很多年。

他努力成为一个像哥哥优秀的人,他参加篮球队,努力奔跑,用心去学习。可是,他依旧不及哥哥。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毕业后,他成了一名出色的律师。每一年的清明,他们一家人就会去为哥哥扫墓。

那一年他们搬家,从蒙尘的床底,翻出了哥哥的日记,他这才发现,这么多年的自责,都是浮云。哥哥得知自己患病后,努力隐藏着病情,希望不要影响弟弟的成长。哥哥有很多遗憾,其中之一就是不能看着弟弟长大。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他有个独立坚强的弟弟,弟弟一定会撑起这个家,替自己好好爱父母。

这么多年横在心中的一堵墙,轻轻一推呼啦啦就倒了,他竟然是这样地弱不禁风。

后来,父母相继去世,他娶了一个妻子,他的妻子很像哥哥曾经爱过的女孩。

望着父母兄弟的墓碑,他恍如做了一场大梦。醒来后,那些心里的伤痕统统变成了疤,疤痕是不会疼的。它们只是会提醒他,曾经真切地发生过的那些伤。

他坐在他们的旁边,跟自己说,岁月真是好扒手,偷走了我们身边一切的幸与不幸。

我们只能接受命运,努力地生活。

人生寄语:

没什么放不下,解不开,丢不掉的东西。我们终将被时光的大浪吞噬在黑暗里,那些龌龊和不堪,不会永远留在思想的垃圾桶里。他们有一天会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没有。亲情,是永不凋零的塑料花,真正的血脉相连,不因存在而存在。虽然,有一天他们会彻底离开我们的世界,他们留给我们的财富,是一生享用不尽的。这种财富是无形的,却是唯一无法被岁月真正偷走的东西。岁月能偷走的,都是那些解不开的忧伤。

阴霾终将消散

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时候,都只能靠自己。没什么背景,没遇到什么贵人,也没读过好学校,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你决定走哪一条路,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准备怎样向自己的懒惰下黑手,努力向前走,相信梦想,努力坚持,只有这样,才有机会证明自己,才能找到你想要的尊严。

山德士出生卑微,家境不是很富裕,他没有其他孩子艳羡的童年。在他6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了,留下母亲和3个孩子艰难度日。为了生活,母亲不得不在外面接很多个活计来做,白天得去食品厂削土豆,晚上继续给别人缝衣服,自然就没工夫照料幼小的孩子,他是孩子中最大的哥哥,理所当然的,他挑起了照顾弟妹、为母亲分忧的重任。白天,母亲不在家,年幼的他只好自己做饭,一年过去了,他竟然学会做20个菜,成了远近闻名的烹饪能手。

12岁那年,母亲再嫁,山德士却没能拥有幸运,因为和继父的关系十分糟糕,继父不愿意再出资供他读书,才念到6年级,他便辍学了。家里的空气僵硬憋闷,他决定去工作,重新换个环境。他到了一家农场做工,虽然辛苦,但也能维持个人温饱。此后他换过无数种工作,可以说什么活儿都尝试过,做过粉刷工、消防员,卖过保险,还当过一阵子兵,后来他还得过一个函授法学学位,使他能在一个小镇当上一段时间治安官。

40岁的时候,他来到肯塔基州,开了一家加油站,因为来往加油的客人很多,看到这些长途跋涉的人饥肠辘辘的样子,他突然就有了一个想法,他可以顺便做一点方便食品,来满足客人的需要。而且,他的手艺本来就不错。想到便做,他就在加油站的小厨房里做了点日常饭菜,招揽顾客。

在此期间,他推出了自己的特色食品,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肯德基炸鸡的雏形,由于味道鲜美、口味独特,很快炸鸡就受到了热烈欢迎,客人们交口称赞,甚至有的人来不是为了加油,而是为了吃加油站的炸鸡。

刚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山德士是为了扩大自己加油站的生意,但是现在反而炸鸡的名声超出了加油站,由于顾客越来越多,加油站已经容不下了,山德士就在马路对面开了一家餐厅专营他的拿手菜——炸鸡。

为了保证质量,山德士系上围裙动手烧炸,并投资扩建了可容纳一百多人的大餐厅。这样,他就创建了一个初级的炸鸡市场。以后的几年,他边经营、边研究炸鸡的特殊配料。到了1935年,他的炸鸡已闻名遐迩。肯塔基州州长为了感谢他对该州饮食所作的特殊贡献,正式向他颁发了肯德基州上校官衔,所以人们都叫他“亲爱的山德士上校”,直到现在。

虽然生意不错,但他并不满足这样的成就,他别出心裁,又进一步,在饭馆旁边加盖了一座汽车旅馆。这样在著名的霍德华·约翰逊汽车旅店建成之前,他成为第一个集食宿和加油为一体的企业联合体。但随着顾客增加,他的餐厅的名声越来越大,客人越来越多,要为那么多的顾客很快地炸好鸡,端上桌,却不容易解决。他总是一边手忙脚乱地为顾客炸鸡,一边听着急着赶路的顾客在旁边不停地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