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卫·考坡菲(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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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被遣离家(2)

驿车的号角在院子里响起来了,恰当其时把我的话岔开了,我跟着就站起身来,因为有个钱包儿,一方面觉得得意,一方面又怪不好意思,结结巴巴地问(我从口袋儿里把钱包掏了出来),“有没有什么得给钱的。”

“有,你用了一张信纸,”他说。“你从前买过信纸没有?”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因为要纳税。三便士。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就是这样捐税重重。再没有别的了,就剩了堂倌儿了。墨水你就不用管啦。我给贴上好啦。”

“请问你,你要——我得——我应该——我必须——给堂倌儿多少钱?”我脸上一红,结结巴巴地说。

“要不是因为我有一大家孩子,而那些孩子又生牛痘,那我连六便士都不要。要不是因为我得养活一个老娘,和一个招人疼的妹妹”——堂倌说到这儿,非常地激动——“那我连一个法丁都不要。要是我有个好地方,要是我在这儿待遇好,那我不但不要别人给我钱,我还要对别人表示点小意思哪。但是我吃的可是剩饭,睡的可是煤堆”——堂倌说到这儿,一下哭了起来。

我听他说得这样可怜,极为感动,觉得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就是残忍、心狠了。因此我就把我那三个亮晶晶的先令给了他一个。他接这个先令的时候,非常地谦卑恭敬。他把钱接到手,跟着就用大拇指把钱捻得一转,试钱的真假。

他们帮着我,把我弄上驿车的后部以后,我就发现,他们都认为,那些东西,并没有人帮着,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吃了的;这种发现,叫我心里有些慌乱起来。我所以发现这一点,因为我听见凸形窗户里那个妇人对车上的守卫说,“乔治,这个孩子你可要好好地看着点儿,要不,他的肚子恐怕要爆,”同时又看到客店里里外外的女仆,都跑过来,一面看我,一面龇着牙笑,说我是个小怪物儿。我那位身世不幸的朋友——堂倌,现在精神饱满,一点也没有原先那种伤心的样子了,好像对于这种情况,不但不觉得难为情,反倒一点都不在乎地和别人一块儿说我、笑我。我当时如果对他生出疑心的话,那我这种疑心,就有一半是他这种情况引起来的。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有些相信,尽管那个堂倌,有些引起了我的疑心,而我对于他,总的说来,还是没有什么不太信任的地方;因为一个小孩,总是心地单纯地轻信别人,总是自然而然地认为比他年长的人可靠(我看到小孩过早地就把这些品质消失了,而学会了一套世故人情,老觉得难过)。

车夫和车上的守卫,也把我当作笑谈,说这辆车,因为我坐在后面,后重前轻;又说,我要是坐篷车[3],倒是更好的办法。我得承认,这种情况,未免叫我觉得不受用,因为他们这样拿我当笑谈,在我实在是无妄之灾。我的饭量大这个笑话,在驿车外面的客人中间,也风声传扬,他们也同样都拿我开心;他们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一个人顶哥儿俩或者哥儿仨交饭费;是不是要特别订合同,还是只按照常规办理;还问了我一些同样好笑的话。但是还有更坏的呢:原来我先就想到了,再吃饭的时候,我决不好意思吃什么东西的,而吃正餐的时候,我吃的并不多,我的点心又因为匆忙,撂在旅馆里了,这样,我就非饿一整夜不可。我担心的事儿,果然出现了。我们的车站住了,大家吃起晚饭来,那时候,我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来吃任何东西,虽然我很想吃;我只坐在炉旁,说我什么都不要吃。但是我虽然这样忍饥挨饿,却仍旧并没能免于受人讥笑。因为有一位哑嗓子的绅士,脸上皮糙肉厚,虽然自己一路之上,除了拿瓶子就嘴儿喝酒而外,再就几乎不断地从饭盒里拿三明治吃;但是他却偏拿我开玩笑,说我和蟒蛇一样,吃一顿,饱半年;他说完了,跟着就又吃了好些煮牛肉,弄得打嘴现世,起了一身鬼风疙瘩[4]。

我们是下午三点钟从亚摩斯开的车,要在第二天早晨八点钟左右到伦敦。那时正是仲夏,晚上非常凉爽。我们从一个村庄经过的时候,我就想象村庄的人家里都是什么样子,人们都在那儿做什么;有时有的小孩子跟着车跑,攀到车后面,在车上打一会儿秋千;那时候我就纳闷儿,不知道他们的父亲还是死了,还是活着,他们在家里,还是快乐,还是苦恼。这样,我的脑子里,老有的是事儿琢磨。除此而外,我还时时琢磨我就要去的那个地方——那叫人想起来,当然是悚然可怕的了。有的时候,我记得,我不想别的,一个劲地琢磨家里和坡勾提;再不就茫无头绪、胡思乱想,琢磨我咬枚得孙先生以前是怎么样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孩子,但是老琢磨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我咬他那一口好像是远古前代的事儿了。

到了深夜,不像刚黑的时候那样可心了,因为冷起来了;他们怕我从车上栽下去,就把我夹在两个绅士中间(夹在那个脸上皮糙肉厚的绅士和另一个绅士中间)。现在这两个绅士都睡着了,把我完全夹住了,挤得我简直都喘不上气儿来。有时他们挤得太厉害了,我就不由得要喊,“哦,劳驾,别挤啦!”那时候,他们就非常地讨厌我,因为我一喊就把他们喊醒了。跟我对面坐的是一位快要上了年纪的妇人,披着件皮斗篷,在暗中看来,不像一个女人,却像一个草垛,因为她蒙头盖脑地身上围了那么些衣服。这个妇人,带了一个篮子,有好久的工夫,不知道往哪儿放才好。后来她看到我的腿短,就把篮子塞到我的腿底下了。这样一来,篮子把我的腿又挤得伸不开,又硌得非常地疼,把我弄得苦极了。但是只要我稍微一动,把她那个篮子里盛的一个玻璃杯往别的东西上碰得嘎啦一响(杯碰到别的东西上,当然非响不可),她就用她的脚往死里踹我,同时嘴里还说,“你这个小东西子,你老老实实地给我待着好多着哪。你这把子骨头还嫩着哪。不怕疼你就动!”

后来太阳到底出来了,同车的客人也都睡得不像先前那样糊里糊涂地了。他们夜里,都几乎是活不下去的样子,又捯气,又打呼噜,那样可怕,真叫人难以想象。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的觉也睡得越比较安稳:这样他们就慢慢地一个一个醒来。我记得,那个时候,人人都推托说,他们根本就没睡,有人说他们睡了,他们就非常地愤怒,说是诬赖他们,死不承认。这种情况,我当时听了,觉得十分诧异。我一直到现在,对于这种情况,还是惶惑不解,因为我曾一贯地注意到,在人类所有的弱点里,人们最不愿意承认的,就是在车里睡着了这件事(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从远处望着伦敦,觉得它真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地方;我相信,我喜欢的那些主角,全都一遍又一遍在那儿表演他们的奇遇;我模模糊糊,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认为全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奇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坏事:所有这一切我都不必在这儿费工夫一一叙说。我们慢慢地走近了这个城市,在相当的时间内,到了白圣堂区[5]的客店,我们原先就是朝着那儿奔的。我不记得这个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不过我却记得叫蓝什么东西,那个东西的图样,还画在车的后背上。

车上的守卫,在下车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然后站在账房的门口喊道:

“这儿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6]来的,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

没人回答。

“你再用考坡菲的名字问一问看,”我从车上不知所措地往下看着说。

“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来的;他也叫考坡菲,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守卫说。“我说,到底有人来领没有?”

没有。没有人来领。我很焦灼地往四外看去;只见守卫问的这句话,没引起任何人丝毫的注意;只有一个扎着套腿、还瞎了一只眼的人,出了一个主意:说他们顶好给我在脖子上套上一个铜脖圈儿,把我拴在马棚里。

他们把梯子放在车门那儿,我跟在那个妇人后面,就是那个像草垛的妇人后面,下了车;我是一直等到她把篮子拿开了的时候,才敢动弹的。这时候,车上的客人都下来了,车上的行李也很快地都搬下来了;拉车的马,在搬行李以前,早就卸下来,拉走了;现在有几个马夫,把那辆空车,横拖竖拉,前推后拽,弄到不碍事的地方去了。但是即便那时候,这个满身尘土、从色弗克的布伦得屯来的小家伙,也仍旧没有人来认领。

我当时在比鲁滨孙·克鲁叟还要孤单(因为他虽然也孤单,却没有人看着他,没有人看到他的孤单)的情况下,进了账房,值班的账房先生招呼了我一下,我就转到柜台里面,在他们给行李过磅的磅秤上坐下,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和一本一本的账簿,闻着马棚的气味(从那时以后,我一想到那天早晨,就仿佛又闻到马棚的气味),于是焦灼忧虑蜂拥而至:假设始终没有人来领我,那店里的人可以让我在那儿待多久呢?他们是不是肯叫我一直待到我把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呢?还是我可以晚上躺在那些木头槽子的一个里面,杂在行李中间睡觉,早晨在院子里的水龙头那儿洗脸呢?还是他们夜里得把我赶出去,第二天账房开开门,再叫我回来,等人来认领呢?假设现在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人弄错了,而是枚得孙先生存心想出来的坏招儿,好把我出脱了,那我怎么办呢?他们即便让我待在他们那儿,等到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但是一旦我挨起饿来,那我就不能再希望他们还收容我啦吧?因为那对于他们的顾客,一定是很不方便,很不愉快的。这还不算:如果我饿死了,那个蓝什么的店家还得受我的连累,负担丧葬费呢。如果我马上就起身往家里走,那我怎么能找到路,怎么能走那么远呢?即便我到得了家,那除了坡勾提,我怎么敢保别人一定能收容我呢?如果我能找到离那儿最近的监管当局[7],投军去当大兵或者水兵,那我那样小,他们十有八九是不会要我的。这种种想法,还有无数其他一类的想法,使我又担心,又惊恐,弄得我火烧火燎、头晕眼花。我正在这样发着高烧的时候,只见一个人走了进来,在账房先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跟着账房先生就把磅秤一掀,把我从那上面掀下来,推到那个人前面,好像我是一件货,已经买妥了,称完了,付过钱,交出去了一样。

那个人拉着我的手,把我领出账房的时候,我偷偷地瞧了他一眼。只见他是一个面黄肌瘦的高个儿青年,两颊下陷,下颏上的胡子碴儿几乎和枚得孙先生的一样地黑乎乎的,不过他们相似的地方,就到这儿为止,因为他没留连鬓胡子,他的头发也不是光滑润泽的,而是锈卜几、干巴查的。他穿着一套黑衣服,看着也有些锈卜几、干巴查的;袖子和裤腿,还都未免不够长的。他系着一条白领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并没有(现在也没有)认为这条领巾,是他的服装中惟一的麻制品[8];但是他露在外面的麻制品,或者说,让人能想得到的麻制品,却就是那一条领巾。

“你就是那个新生吧?”他说。

“是,先生,”我说。

我当时只是想当然,其实我并不知道我是不是。

“我是撒伦学舍的教师,”他说。

我听了这个话,不禁肃然起敬,对他鞠了一躬。我觉得,像我的箱子那样平常的东西,不能在撒伦学舍的学者和教师面前提起,因此我们出了客店的院子,走了一会儿,我才敢斗胆说我还有个箱子。我并没敢照直地说我这个箱子怎么样,只带着很谦虚的样子,拐弯抹角地透露了一点,说那个箱子,以后对我,也许有用处;因此我们就又回到了账房。到了那儿的时候,撒伦学舍的教师对账房先生说,那个箱子,先撂在那儿,他告诉脚行午间来取。

“请问老师,”我说,这时我们又走到原先走到了的那个地方了,“学校远不远?”

“在布莱克奚斯[9]那儿,”他说。

“到那儿远吗?”我低声下气地问。

“不近,”他说,“有六英里哪。咱们得坐驿车去。”

我那时候累极了,心里直发慌,所以一想到还得咬着牙再钉六英里地的路,实在觉得受不了。我斗着胆子告诉他说,我一整夜连一口东西都没沾牙,他要是能允许我买点什么吃,那我可就太感激他了。他一听我这个话,好像吃了一惊——我现在还好像看见他站住了来瞧我的样子——跟着想了一想,对我说,他要去看一个老太太,那个老太太住得离我们现在到的那个地方不远。我顶好买一块面包,或者不管什么有益健康而我又顶喜欢吃的东西,拿到那个老太太家里,在她家里吃。在那儿还可以弄到一些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