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周作人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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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草木虫鱼(6)

当初我想写猫的时候,曾经用过一番工夫。先调查猫的典故,并觅得黄汉的《猫苑》二卷,仔细检读,次又读外国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伦(A.A.Milne)却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册见赠,使我得见所著谈动物诸文,尤为可感。可是愈读愈胡涂,简直不知道怎样写好,因为看过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摆上一块砖头,此其一。材料太多,贪吃便嚼不烂,过于踌躇,不敢下笔,此其二。大约那时的意思是想写草木虫鱼一类的文章,所以还要有点内容,讲点形式,却是不大容易写,近来觉得这也可以不必如此,随便说说话就得了,于是又拿起那个旧题目来,想写几句话交卷。这是先有题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赋得,不过我写文章是以不切题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当作赋得体的范本,那是上当非浅,所以请大家不要十分认真才好。

现在我的写法是让我自己来乱说,不再多管人家的鸟事。以前所查过的典故看过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却了,《猫苑》也不翻阅,想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用。这里我第一记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与猫的故事,出在霁园主人著的《夜谈随录》里。此书还是前世纪末读过,早已散失,乃从友人处借得一部检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则中之一。其文云:

“京师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余,甚老耄,居后房,上下呼为老姨。日坐炕头,不言不笑,不能动履,形似饥鹰而健饭,无疾病。尝畜一猫,与相守不离,寝食共之。宦一有子尚在襁褓,夜夜啼号,至睡方辍,匝月不愈,患之。俗传小儿夜啼谓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于是延捉者至家,礼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妇人耳。是夕就小儿旁设桑弧桃矢,长大不过五寸,矢上系素丝数丈,理其端于无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儿啼渐作,顷之隐隐见窗纸有影倏进倏却,仿佛一妇人,长六七寸,操戈骑马而行。捉者摆手低语曰,夜星子来矣来矣!亟弯弓射之,中肩,卿卿有声,弃戈返驰,捉者起急引丝率众逐之。拾其戈观之,一搓线小竹签也。迹至后房,其丝竟入门隙,群呼老姨,不应,因共排闼燃烛入室,遍觅无所见。搜索久久,忽一小婢惊指曰,老姨中箭矣!众视之,果见小矢钉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猫犹在胯下也,咸大错愕,亟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扑杀其猫,小儿因不复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数日亦死。”后有兰岩评语云;

“怪出于老姨,诚不知其何为,想系猫之所为,老姨龙钟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同卷中又有《猫怪》三则,今悉不取,此处评者说是猫之所为亦非,盖这篇夜星子的价值重在是一件巫蛊案,猫并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汉的巫蛊详情,可是没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现在所说的大抵是以西欧为标准,巫蛊当作witch-craft的译语,所谓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国蔼堪斯泰因女士(Lina Eckenstein)曾著《儿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爱读,其遗稿《文字的咒力》(A Spell of Words,1932)中第一篇云《猫及其同帮》,于我颇有用处。第一章《猫或狗》中云:

“在北欧古代猫也算是神圣不可犯的,又用作牺牲。木桶里的猫那种残酷的游戏在不列颠一直举行,直至近代。这最好是用一只猫,在得不到的时候,那就用烟煤,加入桶中。”

“在法兰西比利时直至近代,都曾举行公开的用猫的仪式。圣约斡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处均将活猫关在笼里,抛到火堆里去。在默兹地方,这个习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废除。比利时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圣灰日即四旬斋的第一日举行所谓猫祭,将活猫从礼拜堂塔顶掷下,意在表示异端外道就此都废弃了。猫是与古代女神茀赖耶有系属的,据说女神尝跟着军队,坐了用许多猫拉着的车子。书上说现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遗址,原是献给一个女神的庙宇。”第二章《猫与巫》中又云:

“猫在欧洲当作家畜,其事当直在母权社会的时代。猫是巫的部属,其关系极密切,所以巫能化猫,而猫有时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样的情形,这曾被叫作草猫的。德国有俗谚云,猫活到二十岁便变成巫,巫活到一百岁时又变成一只猫。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温的《留心猫儿》中有这样的话,巫是被许可九次把她自己化为猫身。《罗米欧与朱丽叶》中谛巴耳特说,你要我什么呢?麦邱细阿答说,美猫王,我只要你九条性命之一而已。据英法人说,女人同猫一样也有九条性命,但在格伦绥则云那老太太有七条性命正如一只黑猫。

又有俗谚云,猫有九条性命,而女人有九只猫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条性命矣。)

巫可以变化为猫或兔,十七世纪的知识阶级还都相信这是可能的事。”

烧猫的习俗,茀来则博士(J.G.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册节本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只可简单的抄几句。在六十四章《火里烧人》中云:

“在法国阿耳登思省,四旬斋的第一星期日,猫被扔到火堆里去,有时候残酷稍为醇化了,便将猫用长竿挂在火上,活活的烤死。他们说,猫是魔鬼的代表,无论怎么受苦都不冤枉。”他又解释烧诸动物的理由云:

“我们可以推想,这些动物大约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实在就是男女巫,他们把自己变成兽形,想去进行他们的鬼计,损害人类的福利。这个推测可以证实,只看在近代火堆里常被烧死的牺牲是猫,而这猫正是据说巫所最喜变的东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这样大抵可以说明老姨与猫的关系。总之老姨是巫无疑了,猫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属物。理论应该是老姨她自己变了猫去作怪,被一箭射中猫肩,后来却发见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Summers)在所著《僵尸》(The Vampire,1928)第三章《僵尸的特性及其习惯》中云:

“这是在各国妖巫审问案件中常见的事,有巫变形为猫或免或别的动物,在兽形时遇着危险或是受了损伤,则回复原形之后在他的人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伤或别的损害。”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颇多,此外我还有他的名著《变狼人》《巫术的历史》与《巫术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术的,这又是非圣无法故该死的,因此我有点不大敢请教,虽然这些题目都颇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旧新英伦之巫术》(The Witch-craft in Old and New England,1929)第十章《变形》中亦云:

“关于猫巫在兽形时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样的伤,有无数的近代的例证。”在小注中列举书名出处甚多。吉忒勒其曾编订英国古民谣为我所记忆,今此书亦是我爱读的,其小序中有小节云:

“有见于近时所出讲巫术的诸书,似应慎重一点在此声明,我并不相信黑术(案即害他的巫术),或有魔鬼干预活人的日常生活。”由是可知他的态度是与《僵尸》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献上的考据还是一样,盖档案与大众信心固是如此,所谓泰山可移而此案难翻者也。

话又说回来,老姨却并不曾变猫,所以不是属于这一部类的。这头猫在老姨只是一种使,或者可称为鬼使(familiar spirit)。茂来女上(M.A.Murray)于一九二一年著《西欧的巫教》(The Witch-cult in Western Europe),辨明所谓巫术实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余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书,其第八章论《使与变形》是最有价值的论断。据她在这里说:

“苏格兰法律家福布斯说过,魔鬼对于他们给与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称作古怪名字,叫着时它们就答应。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别的器具里。”大抵使有两种;一云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犹中国的樟柳神,一云畜养使,即以供使令,犹如蛊也。书中又云:

“畜养使平常总是一种小动物,特别用面包牛乳和人血喂养,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里,底垫羊毛。这可以用了去对于别人的身体或财产使行法术,却决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纪时记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们的鬼使,有的只一个,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状各不相同,或像猫、黄鼠狼、癞虾狼或小老鼠,这些她们都用牛乳或小鸡喂养,或者有时候让它们吸一点血喝。

在早先的审问案件里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脸,将流出来的血滴给鬼使吃。但是在后来的案件里这便转变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国巫女算作特色的那穴乳(案即赘疣似的多余的乳头)普通都相信就是这样舔吮而成的。”吉忒勒其教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