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颜羽夕主动结账(当然,成安音身上并没有钱),服务员走过来笑笑地对他们说可以打八折,八折之后的价格是两百多,十分优惠。颜羽夕便问起打折的原因,漂亮的服务员微微一笑,说:“我们的老板娘刚才来了,认得您,一定要给您打八折。”
“她人呢?”想起那个热情的老板娘,颜羽夕还真有些怀念。
“我们老板娘来拿东西,很快就离开了,还请我跟你们说不好意思,希望下次来时可以招待得好一些。”
“没事。”颜羽夕笑了笑,结了帐。这辈子,大概会很少再回到这个地方了吧,到处都是回忆,虽然又温暖又熟悉。
拿了几张发票,她和成安音走出餐厅,一个人无聊地刮着,成安音认得这是什么,便也帮着她一起刮,不料运气不好,一张都没有刮中,颜羽夕失落地吐了口气:“现在的发票也太坑爹了,那么多张一张中奖的都没有。”
“诶,是运气不好的原因吧,凌末寒每次刮发票的时候都会有小奖的。”成安音斜了她一眼。
颜羽夕茫然地楞了楞,在那一刻,几乎要问出‘谁是凌末寒’这样愚蠢而又迟钝的问题了。凌末寒?哦,凌末寒,已经好久都没有被提起过的名字了,已经好久都没有在生活中再次出现过的名字了。
“你这儿有广场吗?天气这么好,我想放风筝。”成安音小心翼翼地转移了话题,在面对喜欢的女孩时,内心总是会变得尤其地敏感。
“有。”她点点头,脑子一转,想起常去的广场,心情再次欢悦起来,“我们这儿的广场和A市的广场可不一样,非常纯天然,都是草坪,嗯……就和你的小密室一样。”
“小密室?”
“就是你带我去的那个你自己的小天地,成片成片的大草坪,非常漂亮自然,并不像A市的那些建筑,大城市的气息太浓了。”说起A市,颜羽夕一阵嫌弃,要不是那座城市是杀人犯所在的城市,她一定不会去。
“那还等什么?出发吧。”成安音十分期待的样子,看来,生长在大城市的小孩,还是有很多的可悲之处的,比如说……太过幼稚。
他们步行来到了文化广场,文化广场的外栏都是用巨大的粉刷过颜色的粗钢丝围起来的,钢丝外面包围着一层圆形的树木,因此可以很好地掩盖钢丝,从而起到一种是树木将这个广场包围起来的感觉。他们走过一个小小的门,走在铺得十分漂亮的鹅卵石小路上,小路轻轻地按摩着脚底,微风拂面而来,带来一阵清香的空气,两旁都是巨大的绿色草坪,是一个坡度不算太大的斜坡,很多人坐在草坪上乘凉,右边的角落则有一个儿童乐园,很多的小孩在玩儿童设施,他们的大人则在一旁等待或者帮衬着,手中拿着他们爱吃的热狗或者火腿肠、可乐烧烤等东西。
颜羽夕和成安音往前走着,鹅卵石的两边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漂亮的法式长椅,稀稀疏疏的人坐在上面,不是情侣便是单人,或者是走路走累了得老人,一个人拄着拐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是那么那么熟悉的画面,没有一个地方变动过,再往前走,便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水池里装着假山和树木,夏天最热的时候,这里的水上总是漂浮着一层可以自由行走的虫子,叫什么名字她到现在也不得而知。
十分感慨,一个地方,过了这么多年,怎么可以一点也没有变动,一个城市,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怎么可以依然如此温暖。颜羽夕坐在了长椅上,看着在一旁遛狗的一对年轻情侣。
“你怎么不养一条狗?”她好奇地发问,对于她来说,狗更忠诚,更加聪明。
“我更喜欢猫的孤独。”成安音低声说,“你知道的,它们很少一群走在一起,行走时悄无声息,头昂得高高的,孤独而又骄傲,它们会很多种语言,不像狗的语言那么苍白。”
“嗯?语言?”她不了解。
“狗只会说‘饿了饿了,给吃的!’‘要出去玩!要出去玩!’‘要撒尿要撒尿!’或者只会发出那种无辜的表情,而猫就不一样了,它生气时会用眼神瞪着你,当你看见一只猫,而因为好奇则追着它的时候,它会跳上高高的屋顶,然后高傲地扭过头看你,仿佛在说‘不要跟着我。’,它们不喜欢拍照的时候会很抗拒,不像狗一样傻傻地任人摆弄。”
颜羽夕盯着成安音的眼睛,忍住暖暖的笑意,却过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真看不出来,这个家伙,内心里竟然有这么细致的一面呢。好幼稚,但忍不住却被这番话给感动了。
“那小音是怎么买来的?”
“是哥哥送的。”成安音很认真地回答道,“认识你姐姐后买给我的宠物,为了拜托我某件事情。”
“啊,什么事情?”
“秘密。”他有些悲伤地低下头,“总之是一些连我都不想想起来,却不得不回忆的事情,小音是很特别的一只猫。”
“是很特别,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只有眼睛才能够让别人认出它来。”
“它已经挺大的了,再过不了多久,就会老得走不动路,离我而去。”成安音苦涩地笑了笑,“再过不了多久,都会离我而去的。”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颜羽夕皱起眉有些生气,“你这种想法太自暴自弃了,猫会有年龄,它们的一生很短暂,所以你要好好地和它相处,而‘都’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说都会离你而去呢?”
“我身边说来也没几个人。”
“那这一刻我算不算?”颜羽夕白了他一眼,语气颇为认真。成安音抬起头看她,那双美丽的苍蓝色眸子与她对视,她看见他眼神中孤独地飞过天空的大雁,和冰冷无助的冬天,是一种沧桑的美。
“那颜羽夕,你会永远待在我身边吗?”他突然就认真起来,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不肯放,颜羽夕被他盯得心虚,低下头想了好一阵子,心里慌乱得要命,又说——
“这个,其实人生就是无数的离别,不可能永远在一起的。”
“只要你答应,不就可以在一起吗?”成安音有些急切地看着她,他身上穿的黑色外套灼灼地刺着她的眼睛,颜羽夕的眼睛火辣辣的,半天给不出答案。
“我就知道是骗人的。”看着她犹豫的表情,成安音败下阵来,他转过头不再看她,似乎一个人生着闷气,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样子,带给颜羽夕无限的愧疚感。
“不是骗人的,只是想安慰你而已,而且,你刚才是在对我表白吗?”颜羽夕白了他一眼,想让话题变得轻松一些,没想到却又撞见成安音眼中残留的认真。
“对,因为我得了白血病,人生没有多长的时间了,所以才敢面对喜欢你的现实。”成安音理直气壮地说道。
“白血病?”颜羽夕倒吸了一口冷气,扑哧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借口也太烂了吧?我还白化病咧。再说了,就算你喜欢我,你是我姐姐的男朋友,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好吧。当我都是说谎。”成安音恢复了理智,他耸了耸肩,一切都不在乎的模样,“走吧,我们去放风筝。”
那个下午,他们两个放起了风筝,谁也没有再提起表白的那件事,而颜羽夕也只认为成安音在开玩笑,甚至当时有点生气,认为这个玩笑有点太过火了。成安音是放风筝的老手,没两下,就把风筝放起来,而且放得很高,漂亮的风筝高高地飞在天空,每次成安音扯一下线轴,风筝总能飞得更高。颜羽夕抬起头看着风筝哈哈大笑着。
最后,成安音把线轴挂在了草地上的一个东西上,接着他们两个躺在草地上,看着高空中随风飘起的风筝,惬意极了。
“说点你自己的事吧,羽夕,我想象一个朋友一样的了解你。”两个人躺在草地上,成安音转过头,看着她美丽的侧脸,开了口。
“我不就是你现在见到的样子吗?”颜羽夕轻笑,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发疯了一样地从A市陪你跑到D市的笨女人。”
“但我猜不透你在想什么,我很难猜中你的心思,这真的让我觉得很困扰。”
“这不是很正常吗?如果你能猜出我的心思,那我还有什么隐私可言呢?”她又笑,笑得像迎风摇摆的花朵。
“现在告诉我,你在想什么?”他专注的眼神令她不得不说实话。
“好吧,现在……我在想你的眼睛。”
“眼睛?”
“是的,我在想——说实话,这不是恭维,我在想,有什么人的眼睛能这么好看,苍蓝色,天空的颜色呢,你不如叫成天空。”颜羽夕注视着他的眼睛,“你是混血儿吗?”
“是的,你应该能看出来,我哥哥的眼珠是金色的。”他点了点头,眯起了自己那双蓝色的眼睛,“你的眼睛才漂亮,你从来没有正确看待过自己是吗?”
“哪儿能有你的清澈。”她翻了个白眼,混血儿的眼睛清澈又闪亮,像一颗星星一样,她这种平凡的眼睛怎么能比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