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死囚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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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血爷”门徒

秦老鬼不敢耽搁立刻赶去了世纪超市,这是一家在全国来说规模都算数一数二的巨型超市,隶属于世界上最大的超市集团,整个大中华区域的旗舰店,也是当地地标性建筑之一,在这种地方发生了恶性案件其造成的影响力不难想象,看来马玉鼎也是够倒霉的,辖区接二连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案发现场在二楼的厕所旁,被抓获的犯罪人,正是前几天在地铁吓昏了女孩的暴露狂,不过这次他做的案子则严重了许多,将商场一名保安割喉,原因是保安怀疑他偷东西,想要将他带回审讯,没想到这人居然带着尖锐的匕首,趁其不备一刀划开保安喉咙就要跑,正巧当天有两名刚刚从部队退伍转业,分配来做保安的退伍军人当值。

两人毫不犹豫打到了这名心狠手辣的罪犯,并将其制服,等马玉鼎带着干警赶来时没多久,医院便传来了消息,被割喉的保安因为伤及动脉,在送往医院的路上便不治身亡了。

这种地方出了人命官司,比李自强在医院里背地干的那些龌龊事,后果严重一万倍,此刻马玉鼎什么心思都没有,正打算在第一现场突审凶手,然而随即他又在凶手身上发现了一件令他毛骨悚然的现象,这名凶手居然在自己身上罩了一片和他身体差不多大小的“人皮内衣”。

足见凶手扒人皮的手段有多高明,马玉鼎为他之前做出的草率决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凶案现场还有大量的鲜血留存,可见保安遇害时的惨状,秦老鬼得到特许进入了审讯现场,只见当场被抓住的凶犯大约二十岁出头,五官白净斯文,由于是坐着看不出身高,他当然明白杀人犯的结局,低着头一声不吭,瑟瑟发抖。”

“你他妈现在知道怕了?老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要不然我他妈在这里就毙了你。”

连日来工作上的高压让马玉鼎情绪有些失控,这种情况秦老鬼时常遇到,这和有意识的恫吓、威胁嫌犯的办案方式是两回事。

嫌犯抬头看了马玉鼎一眼,表情就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学生,透过那双充满惊恐的双眼,根本无法看出这是个凶残的杀人犯。

他和马玉鼎眼光稍一接触便又低头,这幅“楚楚可怜”模样却瞬间让马玉鼎的愤怒达到顶点,起身上去就动手,却被两名警员死死拦住。

马玉鼎道:“你们放开他,我和他一对一单挑,妈的,有种也把老子脖子划了,现在装熊还有个屁用。”

年轻的罪犯吓的双手紧紧抱头,左腿裤管处明显有一道透明的液体,顺着鞋子流淌而下,他居然被吓尿了,等马玉鼎冷静下来,秦老鬼走上前道:“外面那么多人看着,您得克制一些。”

马玉鼎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珠,想要点烟,由于手抖得厉害,几次都没打出火来,气的他又将火机朝犯人砸去。

秦老鬼仔细观察那件完整的“人皮内衣”,只见皮肤已经过硝制,不会腐烂,皮肤上的毛孔看的清清楚楚,还有那张人脸,虽然眼珠子不见,但依稀能看出死者生前应该是个年岁不大的女孩,而凶手为了方便穿戴甚至在背后加了一条拉链。

这张人皮看得秦老鬼毛骨悚然,他问道:“这人也是死在你的手上?”年轻人摇了摇头。

“那么凶手是谁?”秦老鬼隐隐觉得这次他可能要遇到自己办案生涯中手段最为残忍的凶手,或许比之李自强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叫他血爷。”

听了他的话秦老鬼愣了一下,因为他没想到凶手能如此轻易的交代案情线索,这会不会是谎言?秦老鬼无法确定,便继续问道:“血爷是什么人?长什么样?人在何地?”

“我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每次聚会我们都在斯兰卡鸡尾酒吧,我只知道那些人都管他叫血爷,可我从没见过他的模样,一般交谈,也是通过外置音响。”

“参加聚会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参加这个聚会?”

“我们、我们……”

态度越犹豫说明问题越严重,但是秦老鬼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罪犯目前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任何增加他心理负担的行为,只会给审讯带来无法预料的意外状况,而马玉鼎也被这个新出现的状况吸引,不自觉的做出了身体前倾的倾听状。

秦老鬼点了支烟递给嫌疑人,他低声道:“谢谢,我不抽烟。”或许是秦老鬼的这个举动让他有了回报心理,年轻人叹了口气道:“血爷是谁我确实不知道,但是参加聚会的人,都自称是血爷的信徒,据说这个人曾经活扒了七个人的人皮,而我们……我们这些人都对人皮感兴趣。”

“对人皮感到兴趣?人皮有什么奇特的?”秦老鬼瞪大眼睛问道。

“比方说您见到的这张人皮,据说是个十八岁的少女皮肤,其实剥人皮是非常考验人的,关键在于情绪不能紧张,手得稳,否则稍微一抖皮就不能用了,而且对于人皮的处理和后期加工都是极难的手工活,一点功夫没到,人皮就会腐烂,或是因为皮质太松会被轻易破坏,能将一张人皮做到这种程度,简直就是艺术。”

年轻人说这番话时,畏惧的神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赞叹,甚至是崇拜,那具人皮在他眼中,仿佛是世界上最完美的艺术品。

他的反应这让秦老鬼觉得一阵阵恶心,勉强平复了心情道:“这么说不止你一个,是一群人对这种犯罪行为感兴趣?”

“是,血爷是我们这行里的爷,因为只有他扒过人皮,而且据说还是活扒,他那种高超的技艺,过人的胆量,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比拟的,所以我们这些参加聚会的人都、都比较崇拜他。”

听了这句话在场所有干警的心立刻揪起,马玉鼎道:“你们如此崇拜血爷,难道没有尝试着亲手去剥一次人皮?”

“一直都有这个打算,但是有的人没胆子,有的人自觉功夫不到家,还在练习,还有一些人……”说到这儿年轻人迟疑了片刻才继续道:“就是我们这样的,其实对于剥皮并不感兴趣,我们……只是将皮肤贴身穿戴。”

“当你这么做时,心里想的是什么?”秦老鬼道。

“嗯……我想的就是这些人如果看到我身上的人皮,会有多恐惧?而刺激感来自于只隔一张纸就会暴露自己犯罪的行为,那种走在刀锋上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年轻人说着说着表情又有些陶醉。

年轻人这种行为并不罕见,属于典型的异装癖,只不过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常见的异装癖患者喜欢穿着女性的内衣、丝袜出入公共场所,以此寻求心理上的快感,而这种人将内衣丝袜换成了人皮。

想明白年轻人的行为,秦老鬼问道:“如果我想进入斯兰卡鸡尾酒吧,能行吗?”

“恐怕不行,能进入酒吧的,全是守门人的亲戚朋友,都是裙带关系,都是了解血爷所作所为后,因为崇拜他自愿加入的。”

“守门人是什么意思?”马玉鼎道。

“就是专门守着血爷包厢门的人,据说这人是血爷活扒人皮的助手,而且也帮血爷杀过人。”

“你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血爷这人的?他做过什么事情?”

“我们佩服他的胆量,敢剥皮的能是一般人吗?血爷一共剥了七次皮,这些皮肤每次聚会都会做展示,不过最牛逼的,是其中两具是他父母的皮,他父母曾经都是大人物,被他一晚上给杀了,并剥了皮。”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秦老鬼和马玉鼎下意识的对望了一眼,两人双目中都是精光炯炯。

马玉鼎装样点了支烟,抽了一会儿才道:“你们这帮人是不是疯了?无非就是个丧心病狂的凶手而已,难道敢于杀死父母就是英雄好汉?”

“我只是对人皮感兴趣而已,我从来没想过伤害父母,伤害别人,那位保安大叔我真不是有心的,因为身上套着这套人皮,所以慌乱之下做了错事,我都后悔死了。”

“你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被你伤害的保安已经死亡,小子,等着挨枪子吧。”马玉鼎盛怒之下有些口不择言。

“叔叔、你别吓我,我可不敢杀人,我从来没想过要杀死他,都是这身人皮害的,我再也不穿它了,再也不碰了。”

年轻人面色变的苍白,浑身又开始不停颤抖,哭的鼻涕眼泪齐齐而出,看的出他是真的怕了,可怕又有何用?

过了很长时间,他的情绪才稳定下来,经过审讯得知这些人都喜欢玩变态的游戏,就是将自己套着人皮做的事情摄录下来,在聚会上进行播放,谁的行为最有“创意”最“出格”,谁就会得到“尊重”。

换而言之这张人皮如果不及时送回去,那些门徒们肯定会知道同伴出了事情,一旦斯兰卡鸡尾酒吧的聚会不存在了,会给抓捕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而且这也是抓捕李自强最好的机会,一旦让这个疯子再次流窜入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想想就让马玉鼎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