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吾是熊
1
吾是熊与何莫人友谊甚笃,亲密无间。吾是熊是一个人,而何莫人则是一匹狼。他们两个性情相合。狼的名字是人给起的,而人的名字,很可能就是他自己起的:他认为“吾是熊”适于他本人,也认为“何莫人”适于这只野兽。这个人和这匹狼相结合,能给集市和教区的节庆添彩,也能吸引行人聚集在街头巷尾,满足各地方人都有的爱听逗闷子,爱买假药、水货的需要。那只狼特别驯良,充当随从又像模像样,大家见了都很开心。观赏驯服的动物总是一件乐事。观看五花八门驯化的动物列队而过,就能给我们以极大的满足感。这就是为什么国王护卫队所经之处,总有那么多人围观。
吾是熊与何莫人从一个十字街头,辗转到另一个十字街头,从阿伯里斯特威斯的那些广场,又辗转到耶德堡的一座座广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从这个郡走到那个郡,从一座城市走到另一座城市。吾是熊睡在一辆大篷车里,何莫人训练有素,白天拉车,夜晚守护。遇着难走的路段,或是上坡,或是辙沟太多,或是过于泥泞,人也把绳套斜挎在肩,同狼亲如兄弟,肩并肩拉车。他们就这样相濡以沫,渐入老境。他们走到哪儿就在哪儿夜宿,无论是撂荒田、林间空地、岔道口路边、村头、镇子城门口,还是菜市场、公共槌球场、园子边上、教堂前面的广场。那辆大篷车一旦在集市找个空地儿停下来,大妈大嫂们都张着大嘴跑来,等看热闹的人围成一圈,吾是熊便开始摇唇鼓舌,何莫人则随声附和。何莫人嘴上衔着一个木碗,彬彬有礼地向观众收钱。他们就这样谋生。这匹狼有学问,人也一样。狼是由人训练出来的,也许主要靠自学成才,通过斗嘴耍把戏,既增长本领,又增加收入。——吾是熊常对他的朋友狼说:
“你可千万别退化成人啊!”
狼从来不咬人。而人有时难免要动口。至少,吾是熊有上嘴咬的意图。吾是熊特别愤世嫉俗,他做起街头艺人,就是要表明他这种恨世的态度。也同样为了谋生:吃饱肚子是硬道理。此外,这位恨世的卖艺人还是医生,不知是想多种经营,还是要自我完善。当医生还不算什么,吾是熊还能讲腹语。别人只听到他讲话,却不见他嘴唇动弹。他模仿任何人的语音和声调,都让人莫辨真假,以为听见本人在说话。他一人一张嘴,就能发出一群人的嗡嗡议论,这使他赢得了“腹语大师”的称号,他也坦然接受。他能学各种鸟鸣叫,诸如斑鸠、鹪鹩、俗称啾啾鸟的云雀、白胸脯的乌鸦,全是同他一样的候鸟;他到了运用自如的程度,时而能让人听见人声喧闹的广场,或者充斥各种牲畜叫声的牧场;时而狂风暴雨,犹如铁马冰河,时而又纯真宁静,好似拂晓时分。——不过,这种技艺虽然少见,但确实存在。如上世纪有个名叫图译尔的人,曾在布封[1]的手下做事,掌管动物园,他就能仿声,学人畜混杂的喧嚣以及百兽的各种叫声。——吾是熊很有洞察力,又极富好奇心,总是特立独行,爱发怪论,即我们所说的无稽之谈。可是他却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这样大言不惭,正是他狡猾的表现。他还会看手相,随手翻开书便可下结论,预言命运,告诫说路上撞见黑骒马就有危险,正要出远门时,听见一个不知您去哪儿的人呼唤,就更是凶多吉少了。他自称是“迷信贩子”,还常说:“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差异,就是我供认不讳。”结果有一天,这话传到大主教的耳中,他自然气愤,便派人叫吾是熊去一趟。吾是熊非常机灵,当即就背诵一遍自编的圣诞讲道。大主教听得入了迷,也就消了气;他还用心记下,据为己有,并上祭坛当众宣讲,作为专著发表。有鉴于此,他也就宽恕了吾是熊。
吾是熊行医,有时也能治好病,这不言而喻,或许歪打正着。他常用辛香类的草药,熟识各种草药的药性,善于发掘大批为人所不屑一顾的草木深藏的药力,如带果实的榛树枝、白色泻鼠李、接骨木、荚蒾、刺李、铁线莲、鼠李。他使用毛毡苔治痨病;采摘蓖麻时,下枝部分做泻药,上枝部分做催吐药。他还用俗称“犹太耳朵”的树瘤诊治咽喉肿痛。他懂得哪种灯心草能治牛疾,哪种薄荷能治马病。谁都晓得曼德拉草分雌雄两种,他则掌握哪种能美容,哪种能治病。他还会些偏方。他使用蝾螈毛治愈了烧伤:据普林尼记载,尼禄当年有一条毛巾,就是用蝾螈毛编织的。吾是熊拥有一只曲颈瓶和一只长颈瓶,用来制药,制出万灵药出售。据说,从前在贝德勒姆,他曾被关进过大牢,说他精神失常了。但是被关进去不久人们便发现,他无非是个诗人,也就把他放了。那段经历很可能不确切:我们所有人,谁都有过诸如此类的传闻。
其实,吾是熊不过是半瓶醋,但是人还算有品位,又是个拉丁文老诗人。他的学识表现在两个方面:既行希波克拉底[2]之医道,又作品达罗斯[3]式的诗章。他文笔浮华,直追拉潘与维达[4]。他若是创作耶稣会教义悲剧,成就绝不会逊于布胡尔神父。他精熟前人诗歌的古老节奏与格律,从而独创出各种形象,还掌握一整套古典的譬喻。两个女儿在前,母亲在后,他说这是扬抑抑格[5];父亲在前,两个儿子在后,他说这是抑抑扬格;一个小孙子走在祖父母中间,他则说这是扬抑扬格。如此博学还得挨饿,真是可悲可叹。萨莱诺学派[6]主张“少吃多餐”。而吾是熊则少吃,也难得吃顿饭,这句箴言他遵从半句,违抗半句。不过,这要怪公众,他们不是那么踊跃前来捧场,到场的人也不怎么买他的灵丹妙药。吾是熊常说:
“一句格言当一吐为快。狼在嗥叫中得到慰藉,羊有了羊毛便有了安慰,同样,树林有莺,女人有爱情,哲学家则有感悟性的警句。”
如有必要,吾是熊也编些小喜剧,自导自演,还颇像样子,这有助于出售药物。他的大作中有一篇英雄牧歌,赞颂胡格·密德尔顿骑士,讲述在1608年,那位骑士如何将一条河流引至伦敦。当初,那条河静静流淌在哈特福郡,距伦敦有六十英里。密德尔顿骑士到了那里,占据河流;他带去的六百名壮汉,配有铁锹尖镐,一齐动手挖土,这段深挖,那段填高:有的地段填土高达二十尺,有的地段则挖下去三十尺深,半空还要架起木制引水槽,沿线修建的石桥、砖桥、厚木板桥,计有八百座。忽然一天早晨,这条河流进缺水的伦敦。吾是熊将所有这些极普通的细节,完全改编成一篇美妙的牧歌,主人公便是泰晤士河与瑟彭泰恩河。老河邀请小河进家门,让出自己的床位,这样对小河说:
“我已到老耄之年,再难讨女人欢心了,但是我相当富有,足可以酬答她们。”
这样表现胡格·密德尔顿先生自筹资金,完成全线引水工程,手法高妙而风雅。
吾是熊独白的本事堪称绝活儿。他天性就不合群,却又爱饶舌,既不愿意见任何人,又需要同人交谈,别无他法,就只能跟自己谈话,自行其乐。凡是孑然一身的人都有体会,自言自语正合天性自然。话憋在心里难受。对着空间高谈阔论,是一种发泄方式。独自一人高声说话,就能产生同心中的神对话的效果。大家也知道,苏格拉底就惯常这样做:独自纵论畅谈。路德也是如此。吾是熊也效仿这些伟人。他自有分身术,充当自己的听众。他自问自答;他自我赞扬,又自我折辱。他在大篷车里当街自言自语,来往行人听见了,他们自有辨识聪明人的方法,于是就说:“这是个白痴。”上面说过,他时常辱骂自己,但有时也为自己讲些公道话。譬如有一天,他又冲自己进行一场演说,就有人听见他朗声说道:
“我研究过植物,探索其中所有秘密,研究茎、胚芽、萼片、花瓣、雄蕊、心皮、胚珠、子囊、孢子囊、子囊盘。我深入探察了染色素、渗透性以及食糜性,即探究颜色和气味的形成。”
由吾是熊颁发给吾是熊的这份证书,当然有点自鸣得意;不过带头向他抛石块的,却是根本没有深入研究过染色素、渗透性和食糜性的人。
所幸吾是熊从未到过荷兰。荷兰人肯定要给他称体重,照正常人的体重偏重或者偏轻,那必是巫师无疑。标准体重,荷兰人明智地用法律确定下来。这种办法真是无比简单,又无比灵便。不管怎样,他生活非常穷苦,非常艰难,在树林里结识了何莫人之后,便对流浪的生活产生了兴趣。他同这匹狼搭伙,两个到处流浪,过上漂泊不定的生活。他心灵手巧,又有准主意,干什么都有两下子,治病救人,还真有几次妙手回春。大家都把他视为善良的江湖艺人,不错的医生;不言而喻,在别人眼里,他也算个魔法师,略微有点儿,并不过分。因为当时,魔法师被认为是魔鬼的朋友,可不是什么好事。老实说,吾是熊特别迷恋药物学和植物,经常钻进茂密的矮树林中采草药,光顾生长路济弗尔[7]生菜的地方,就置身于险境了,很可能像参议员德·朗克尔所指出的那样,在朦胧的夜色中,猛然撞见一个从地下冒来的人,而那个人“瞎了右眼,没披斗篷,腰挎佩剑,赤着脚穿云鞋”。不过,吾是熊举止性情虽说古怪,但是雅人深致,不会呼风唤雨,也不会装神弄鬼,罚一个人跳舞直至累死,或者让人做清晰的、悲切的噩梦,让公鸡长出四只翅膀。他没有这类歹毒的念头,也做不出某些卑劣的事来。譬如有人生来没学过,就能讲德语、希伯来语或者希腊语,这是大奸大恶的征兆,或是性情抑郁所引发的病症。然而,吾是熊讲拉丁语,那是因为他学会讲了。他绝不会贸然讲叙利亚语,只因他不会讲,况且,事实证明,叙利亚语是巫魔舞会上的用语。在医学上,他也有正确的好恶,喜欢加利安[8]而不是卡尔达诺[9]:卡尔达诺固然学识渊博,但是与加利安相比,不过是一条蚯蚓而已。
总而言之,吾是熊绝不是个在警察局挂了号的人。他的大篷车长宽足够他睡觉的,他就睡在装一口袋旧衣服的普通木箱上。他还拥有一盏手提灯,好几副假发和一些日常用具。用具都挂在钉子上,其中有几件乐器。他还有一张熊皮,每逢重大演出的日子就披上,称这是化妆。他常说:“我有两张皮,这张才是真的。”随即亮出他的熊皮。大篷车属于他和狼。除了他的大篷车、他的曲颈瓶和他的狼,他还有一支笛子和一把低音古提琴,能用来演奏出相当动听的乐曲。他的药酒也是自己制作的。他依仗这些才能,有时也能混顿饭吃。篷车顶上有个洞,探出去生铁炉子的烟筒。铁炉将靠近的木箱烤焦了一点儿。炉子分上下膛,吾是熊在上面熬制灵丹妙药,在下面烤土豆。夜晚,狼锁着颇长的链子,就睡在大篷车下面。何莫人的皮毛是黑色的,吾是熊的毛发则花白了。吾是熊有五十岁,没准儿到了花甲之年。他乐天知命,正如上文所讲,哪怕以土豆充饥也不在乎,尽管这是给小猪和囚犯吃的垃圾食品。他吃着土豆,心中愤愤不平,但是又认命。他细挑身材,并不高大,平时弓着背,一副忧郁的神态。老人身体伛偻,正是生活挤压的结果。他一生苦命,是大自然的安排,想笑一笑很难,要哭一哭,也始终没有办到。他缺乏眼泪的安慰,也得不到欢笑的乐趣。一位老人,就是一处有思想的废墟。吾是熊就是这样一处废墟。走江湖的摇唇鼓舌、算命先生的枯瘦身材、装满火药的暴躁性格,这便是吾是熊。他年轻时作为哲人,曾在一位勋爵府上当门客。
那是一百二十年前发生的情况,那年头的人,身上的狼性要比现在多一些。
也不是多很多。
2
何莫人不是一只普通的狼,从它爱吃枇杷果和苹果那口来看,它像只牧羊犬;再看它那油黑的皮毛,就会把它当作非洲的四趾猎狗;可是听它轻得如吠声的嗥叫,又会以为它是只智利狗;不过,还没有人仔细观察过这狗样的眸子,不能肯定它绝不是一只狐狸。何莫人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狼:它身长五尺,即使在立陶宛,也算得上大个头儿的狼了。何莫人非常健壮,它那眼睛斜着看人,但是这怪不得它;它的舌头都很柔软,时常舔舔吾是熊。它的脊背上长着一长溜儿短短的硬毛,整个身子很瘦,保持森林野兽正常的体型。在认识吾是熊,拉上篷车之前,它一个晚上,轻轻松松就能跑四十法里[10]。吾是熊是在荆棘丛中的溪流边上遇到何莫人的,见它正捕虾子,很赞赏它那沉着而审慎的样子,认定它是真正纯种的库帕拉狼,那种类又称食蟹狗。
吾是熊让何莫人拉车,认为比驴合适。他不肯用驴子拉他的篷车,觉得那是大材小用。此外,他还发现驴子是不大为人理解的思考者,有时它听到哲学家净讲蠢话,便不安地竖起耳朵。生活中添一头驴,就等于在我们和我们的思想之间,插进来一个第三者,实在碍手碍脚。吾是熊跟何莫人交朋友,认为比狗好,跟狼远交的友谊更为难得。因此,有了何莫人,吾是熊就感到足够了。对吾是熊来说,何莫人不止是伙伴,而且是同类。他常拍着何莫人瘪瘪的肋部,说道:“我找到我的第二卷本了。”他还说道:
“我死了之后,谁若想了解我,只要研究何莫人就行了。它将是我留在世上的复件,与原作完全吻合。”
英国的法律对林中野兽可不怎么宽容,随便就可以找碴儿,无端指控这只狼竟敢大摇大摆进城来闲逛。不过,爱德华四世[11]颁布的一条法令,赋予“家仆”以豁免权:“凡随从主人的家仆,可以自由来往。”而何莫人也能享受这种豁免权。此外,在斯图亚特最后几代国王统治时期[12],对狼的限制也宽松了一些,只因朝廷命妇豢养宠物,喜狼而不喜犬了,养小狼渐成风气:那种别名“阿敌夫”的科尔萨克狼,体大如猫,是花高价从亚洲购置来的。
吾是熊将自己的本领,传授给何莫人一部分,如身子直立,淡化恼怒为坏情绪,转发吼叫成低吠,等等;同样,狼也将自己的拿手活儿教给人:不住房屋,不吃面包,不烤炉火,宁肯待在树林里挨饿,也不愿到权贵的府上受奴役。
大篷车,一种搭木棚的车子,行驶的路线千变万化,却没有驶出英格兰和苏格兰。这辆车有四只轮子,除了狼驾车的车辕,还有人助力用的横木。碰上难走的路段,这根横木就顶用了。车厢虽是用薄木板钉成的,看似鸽笼,却相当结实。车厢正面安了一扇玻璃门,门外有一个小阳台,可以站在上面讲演,算是微型的讲坛。车厢后面安了一扇实木门,晚上关死,插上门闩再上锁。常年经受风雨和霜雪,车子已经看不出当初漆的什么颜色了。对车子来说四季变化,就如同臣子经历改朝换代。车子正面一块板条上,白底儿黑字有一款题词,从前还字迹清晰,日久年深,渐渐模糊难辨了:
黄金由于磨损,每年体积要减少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是所谓的“耗损”。由此推算,世间流通的十四亿黄金,每年要损耗掉一百万。这一百万黄金化作尘埃,随风飘转流荡,金原子随着呼吸进入人的体内,积聚到一定量,就使人的意识滞重了,再与灵魂融合,更使富人变得不可一世,穷人变得凶狠歹毒。
幸亏上天慈悲,让雨水冲刷这段铭文,使之无法辨读,否则的话,这段又玄妙又明了的黄金哲语,很可能不对那些郡长、警督、宪兵司令,以及司法官员的口味。那年头,可不敢跟法律打哈哈。动不动就说你不忠。法官残酷无情是传统,心狠手辣是惯常的做法。宗教裁判所的法官泛滥成灾。杰弗里斯[13]的儿孙多得很。
3
车厢里面还有两篇铭文。在衣箱上方刷过石灰浆的板壁上,用墨水手书了这样一番话:
唯此须知
男爵贵族院议员冠饰六颗珍珠。
子爵以上戴爵冠。
子爵戴珠数不计的珠冕;伯爵冠珠饰于帽尖,杂以下珠,仅有花叶饰;王公则戴十字冕,饰以百合花;威尔士亲王[14]戴王冠,唯一区别是冕围不合拢。
公爵是“地位很高、权势很大的王爷”;侯爵与伯爵则是“很尊贵并有权势的爵爷”;子爵为“尊贵并有权势的爵爷”;男爵则是“名副其实的爵爷”。
公爵称“殿下”;其余贵族院议员则称“尊爵”。
爵士们是不可触犯的。
贵族院议员组成上议院和法院,掌管立法与司法。
“最尊贵的”高于“尊贵的”。
勋爵议员是“法律规定的勋爵”;非议员勋爵则为“礼仪的勋爵”;唯独身为贵族院议员的勋爵,才是真正的勋爵。
勋爵无论面对国王,还是在法庭上,从不宣读誓言。
他的话就足以取信。他只说:“以我的名誉保证。”
下议院由平民组成,下议院议员被传唤到贵族院时,他们必须免冠,毕恭毕敬地面见戴冠的贵族院议员。
下议院向贵族院呈送议案,必须派四十名议员,呈上时要深深三鞠躬。
贵族院如发送议案给下议院,只派一名文书即可。
两院发生分歧时,应在彩色大厅合议;贵族院议员戴冠冕坐着,而下议院议员则免冠站立。
依据爱德华六世[15]的一项法令,勋爵有权个例杀人。一位勋爵随意杀一个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男爵的地位等同于主教。
男爵进贵族院,必须先由国王赐封完整的男爵采邑baroniam integram[16]。完整的男爵采邑,要由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封地构成,而每块贵族封地价值二十英镑,总价值合四百马克[17]。
男爵采邑的标志性建筑,是一座如英国本身一样世代相传的城堡;换言之,仅在无男嗣的情况下,才能传给女儿,即传给长女,“尽可能兼顾其他女儿的权益”[18]。
男爵获得勋爵资格,撒克逊语称laford,文雅拉丁语称dominus,大众拉丁语称lordus。
子爵和男爵的长子和次子,均可充任王国骑士第一侍从。贵族院议员的长子,则可优先获得嘉德骑士的勋位,次子没有这种资格。子爵的长子排在所有男爵之后,但排在所有从男爵之前。
勋爵的女儿均称“夫人”。英国其余闺秀均称“小姐”。
法官的地位一律低于勋爵。执达吏身穿羔皮外套,法官则穿小松鼠皮袄,是用许多各种白色小块毛皮拼成的,但是白鼬皮除外。唯独贵族院议员和国王才能穿白鼬皮衣。
对一位勋爵不得签发惩罚书。一位勋爵的人身自由不得侵犯,除非囚于伦敦塔狱中。
受国王召见的勋爵,有权在王家猎苑猎杀一两头黄鹿。
勋爵在自家城堡里设裁判所。
勋爵不应身披斗篷,由两名仆人陪同上街。他出现在公共场合,必须由大批贵族侍从伴随。
贵族院议员乘轿车列队进入议院;下议院议员不得乘车。某些贵族院议员可以乘坐敞篷四轮马车,前往威斯敏斯特[19]。敞篷车和轿车均饰有纹章与爵冠图案:这种形式的车辆只准勋爵使用,是他们尊贵地位的一种体现。
只有勋爵团方可对一位勋爵处以罚款,罚款额最多五先令,而公爵则例外,可以罚十先令。
勋爵府上可接待六名外国人,其他英国人只准接待四名。
勋爵可有八桶葡萄酒免税。
唯独勋爵可不应视察郡长的传唤。
勋爵不纳兵役税。
勋爵如果愿意,也可以组建一支军队,并且献给国王,如阿索尔公爵、汉密尔顿公爵,以及诺森伯兰公爵三位殿下,都曾这样行事。
勋爵只接受勋爵团的管辖。
在民事权益的诉讼中,参加审理的法官如果连一名骑士都没有,那就可以要求延期开庭。
勋爵可任命爵府小教堂的主持。男爵可任命三名主持;子爵可任命四名;伯爵和侯爵可任命五名;公爵则可任命六名。
不得指控勋爵,纵然犯有叛逆罪。
不得给勋爵的手打上烙印。
勋爵是神职人员,即使他不识字,权利规定他是知书者。
公爵所到之处,只要王驾不在,就可以撑着华盖;子爵仅在府上有一顶华盖。男爵则有一个华盖形状的盖子,饮酒时可用来托酒杯。男爵夫人面见一位子爵夫人时,有权用一男士为她提裙裾。
每天在王宫为陛下举行盛宴,由八十六位勋爵或勋爵长子主持,五百人参加的八十六桌宴席,费用由王官周围地区负担。
平民打了勋爵者剁其手。
勋爵近乎国王。
国王近乎上帝。
四海之内莫非勋爵领地。
英国称上帝为my lord[20]。
在对面的板壁上,还有一篇题词,书写方式相同,全文如下:
一无所有者应满意之事
亨利·欧韦柯克,即格兰瑟姆伯爵,在贵族院的席位介于译西伯爵和格林威治伯爵之间,他每年有十万英镑的收入。这位爵爷拥有格兰瑟姆露台公馆,完全由大理石建成,尤以人称走廊迷宫闻名,堪称奇观。其中有萨兰科林大理石的肉红色走廊,有阿斯特拉罕贝壳大理石的棕色走廊,有拉尼大理石的白色走廊,有阿拉班德大理石的黑色走廊,有斯塔雷马大理石的灰色走廊,有蒂罗尔大理石的绿色走廊,有波希米亚红纹大理石与科尔多瓦贝壳大理石相间的红色走廊,有热那亚大理石的蓝色走廊,有加泰罗尼亚花岗岩的紫色走廊,还有米尔维德罗黑白纹板岩的黑灰色走廊、阿尔卑斯云母大理石的粉红色走廊、诺奈特贝壳大理石的珠色走廊,以及用角砾大理石砌成的称作廷臣走廊的五颜六色走廊。
理查德·劳瑟,即朗斯代尔子爵,在威斯特摩兰有一座劳瑟公馆,外观十分豪华,那台阶似乎在恭候国王驾临。
理查德,即斯卡巴勒伯爵,兰莱子爵兼男爵,又称爱尔兰的沃特福德子爵,任诺森伯兰和达勒姆郡副郡长与海军副司令,掌管郡府和全郡,他就拥有斯坦斯特德新旧两块领地。人们特别赞赏由极华丽的栏杆围成半圆形的无与伦比的喷泉。此外,他还拥有兰莱城堡。
罗伯特·达西,即霍尔德内斯伯爵,他的霍尔德内斯领地有一座座男爵塔楼,还有一望无际的法国式花园,可供他驱车游玩,按照英国贵族院议员的规格,要乘坐六驾大轿车,由两名骑马的青年侍从开道。
查理·博克拉,即圣奥尔本斯公爵,又称布福德伯爵、赫丁顿男爵,任英国驯隼大臣,他在温莎的府邸,跟王宫一样豪华气派。
查理·博德维尔,即罗巴特勋爵,又称特鲁罗男爵、博德明子爵,在剑桥有一块名叫温普勒的领地,建有三座大宅,开三扇正门,一扇门拱形楣,另两扇门三角楣。门前通道排列四行树木。
极尊贵而权势极大的菲利浦·休伯特勋爵,贵族院议员,又称卡埃尔迪夫子爵、蒙哥马利伯爵、彭布罗克伯爵,是坎达尔、马尔米恩、圣坤丁和彻兰的刻薄的世族老爷,任科努瓦耶郡和德文郡的锡矿守护、耶稣学院的世袭督察,他拥有无比奇妙的威尔顿大花园,园中那两座喷泉水池,比笃信基督教的路易十四国王的凡尔赛宫花园还美。
查理·西摩,即萨默塞特公爵,在泰晤士河畔有萨默塞特府第,能与罗马的潘菲利亚别墅相媲美。厅内大壁炉上摆放两只中国元朝的瓷瓶,在法国价值五百万。
在约克郡,因格拉姆勋爵阿瑟,又称欧文子爵,他拥有一座纽沙姆寺,从一座凯旋门进入,寺顶宽阔平坦,好似摩里斯科人[21]建筑的大露台。
罗伯特,即费雷斯勋爵,查特莱、鲍彻和洛文的领主,他在莱斯特郡有一座斯托恩顿一哈罗德公馆,其花园按实测平面图,形状如一座带三角门楣的神庙;水池旁边方形钟楼的那座大教堂,也是这位爵爷的。
在北安普敦郡,查理·斯彭塞,枢密大臣森德兰伯爵,拥有阿尔特罗普公馆,大铁栅门的柱子上,安放一组组大理石雕像。
罗彻斯特伯爵劳伦斯·海德,在萨里郡有一座新苑,苑内雕刻的装饰十分精美,还有赏心悦目的绿树围绕的圆草坪、一片片树林,以及树林边上一座修得圆圆的小山,远远望得见山头上那棵大橡树。
菲利浦·斯坦厄普,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在德比郡的领地布雷德比,建有一座壮观的大钟楼、放鹰台、猎兔林等,还有形状各异的水池,修长、见方和椭圆者各展美姿,尤其一池形状如镜子,两束喷泉水柱喷得极高。
康华里勋爵,又称埃伊男爵,有一座布罗姆府邸,那座大厦始建于十四世纪。
非常尊贵的阿尔杰农·卡佩尔,即莫尔登子爵,又称埃塞克斯伯爵,他在黑尔福德郡拥有卡休伯里城堡,呈巨大的H形,其中猎场可猎的动物极多。
奥沙斯通勋爵查理,在米德尔塞克斯郡拥有道利公馆,客人要穿过好几座意大利式花园,才能到达主楼前。
詹姆士·塞西尔,即索尔兹伯里伯爵,在离伦敦二十八公里处,拥有哈特菲尔德公馆,由四座豪华的楼阁组成,中心矗立着钟塔,而庭院铺着黑白交错的方石,犹如圣日耳曼官的庭院。这座公馆正面宽二百七十二英尺,由詹姆士一世朝的财政大臣、现伯爵的曾祖父建造起来的。公馆里有一张床,是某一代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用过的,可谓无价之宝,完全是用巴西木制成的:须知巴西木是治蛇咬伤的灵丹妙药,人称“千影木”,亦即“千人木”。床上书写一行金字:
沃里克并荷兰伯爵爱德华。里奇,有一座沃里克堡,堡中的壁炉能烧整段橡木。
查理·萨克维尔,即伯克赫斯特男爵,又称克兰菲尔德子爵、多尔塞并米德尔塞克斯伯爵,在七橡树教区有一座诺尔公馆,大如一座城池。公馆由三座大厦组成,一字排开,犹如步兵队列。官邸正面有排成楼梯状的十面人字墙。建有四座角楼的主塔楼下开了一扇门。
托马斯·廷恩,即韦默思子爵、瓦尔明斯特男爵,他拥有一座长渠公馆,公馆里的壁炉、吊灯、凉亭、哨亭、角楼之多,比得上法国国王的香堡宫。
亨利·霍华德,即萨福克伯爵,他在米德尔塞克斯拥有奥德林公馆,距伦敦将近五十公里,那公馆规模巨大,极为气派,比起西班牙国王的埃斯科里亚尔宫逊色不了多少。
在贝德福德郡,有雷斯特花园别墅,完全自成一统,四周有高墙和护城河,那园子里一片片树林、一条条溪流和一座座山丘,主人是亨利·肯特侯爵。
在赫里福德有一处汉普顿庄园,主人是托马斯·科宁比勋爵。庄园的主塔楼高大坚固,有御守的雉堞,它的花园隔着一片水塘便是森林。
在林肯郡有一处城堡庄园,名为格里姆索普,主堡正面特别宽,依次排列八座高高的尖桩形小塔。庄园布列各种园子、池塘、养雉场、羊圈、滚球场、按梅花图案栽植的树林、槌球林荫道、乔木林以及大绣毯似的方形和菱形盛开的花坛、跑马场、马车驶进城堡之前先绕行的壮阔的环形道。这座城堡庄园的主人,便是罗伯特,林塞伯爵,沃尔哈姆森林的世袭勋爵。
萨塞克斯郡有一座上园城堡,主堡呈方形,庭院两侧对称矗立着两座带钟塔的楼阁。城堡主人便是非常可敬的福德,即格雷勋爵,又称格伦达尔子爵和坦卡维尔伯爵。
沃里克郡有一座纽恩汉姆·帕道克斯庄园,园中有片四方形的鱼塘,而一堵人字墙四面都镶着彩绘玻璃。庄园主登比伯爵,在德国则称莱茵菲尔登伯爵。
伯克郡有一座怀萨姆庄园,它那法国式花园有四座剪枝的棚架,它那巨大的雉堞塔楼的两侧,护卫着两艘战舰似的高墙。庄园主蒙塔古勋爵,又称阿宾顿伯爵,他作为男爵还有一处采邑,那里大门刻着这样一句格言:Virtusariete fortior[22]。
威廉·卡文迪什,即德文希尔公爵,拥有六座城堡,其中查茨沃思城堡,是一座三层建筑,显出层次感十分鲜明的希腊风格。此外,这位殿下还有伦敦公馆,而公馆一尊石雕狮子背对着王宫。
基纳尔米凯子爵,也是爱尔兰的科克伯爵,他在皮卡迪利拥有伯灵顿公馆,花园面积特别大,一直延展到伦敦郊外,他的另外一处庄园上,建有九所漂亮的住宅。他还有伦德斯伯格公馆,老楼旁边建起了新楼。
博福特公爵拥有切尔西大庄园,庄园里有两座哥特式城堡、一座佛罗伦萨式城堡。他在格洛斯特还拥有巴德明顿别墅,那座别墅宛若明星,向外辐射好几条林荫路。非常尊贵而有权势的亨利王爷,即博福特公爵,同时也是伍斯特侯爵和伯爵、拉格伦男爵,以及切普斯托的休伯特男爵。
约翰·霍利斯,即纽卡斯尔公爵,又称克莱尔侯爵,他拥有一座博尔索佛城堡,方形的主堡气势非凡。此外,他在诺丁汉还有豪顿城堡,一座圆形的金字塔矗立在水塘中央,是再造的巴别塔[23]。
克拉文勋爵威廉,又称汉普斯特德和克拉文男爵,在沃里克郡拥有一宅邸,人称篦子修院,院内的喷泉是英国最美的。他在伯克郡还有两块男爵领地,一块为汉普斯特德·马歇尔,主楼正面装饰五盏哥特式壁灯;另一块称阿斯唐园城堡,坐落在一片森林的十字路口旁。
林奈·克兰查理勋爵,又称克兰查理并亨克维尔男爵、西西里岛的克莱奥尼侯爵,他的贵族院议员资格基于克兰查理城堡,那是老爱德华于914年为抵御丹麦人而建造起来的。他在伦敦有亨克维尔公馆,在温莎还有克莱奥尼别馆。他另有八处领地,一处是在特伦河畔的鲁克斯顿,那里雪花石膏采石场他有收税权。其余分别为古姆德雷特、洪布尔、默里康布、特伦沃德雷特,以及有一口甜水井的赫尔—凯尔特、皮林摩尔及其泥炭沼泽、在瓦格尼亚克旧城附近的雷库尔弗、在莫伊尔恩利山上的维尼考顿。此外,他还掌管十九个设有宗教裁判所的村镇,以及整个儿彭尼特查斯地区。所有这些产业每年给这位爵爷带来四万英镑的收益。
詹姆士二世治下一百七十二位贵族院议员,总收入每年高达一百二十七万两千英镑,占全英国总收入的十一分之一。
在最后那个名字林奈·克兰查理勋爵的空白边上,吾是熊还亲手加上这样一句批语:
叛乱,流放;财产、城堡和领地全遭查封。干得真好。
4
吾是熊挺赞赏何莫人。人总是赞赏亲近者,这是一条法则。
吾是熊总在怒火中烧,这是他的心态;而说话总没好气儿,便是他的德行。他对天地万物都不满意,天生就爱唱反调,从坏的方面去看整个世界。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都不会赞美一句。蜜蜂酿蜜,抵消不了蜇人的罪;太阳传播黄热病和吐黑血症,并不能因为阳光催开玫瑰花就一笔勾销。吾是熊在内心里,恐怕也没有少指责上帝。他常说:“显而易见,魔鬼是上了发条的,而上帝的过错,就是打开了发条的机关。”只有对君主,他才会附和一两句,而且自有他喝彩的方式。且说有一天,詹姆士二世将一盏实心金灯,敬献给爱尔兰一座天主堂的圣母。吾是熊带着何莫人经过那里,何莫人则视若无睹,而吾是熊却不免夸赞,忽然对众人朗声说道:
“圣母需要金灯,肯定比赤脚的孩子需要鞋子更加迫切一些。”
吾是熊这样“忠诚”的表现,以及对当局明显的敬重态度,很可能得力不小,能让司法官员容忍他的流浪生活,容忍他同一匹狼建立不正常的密切关系。到了晚上,吾是熊出于友情的关切,有时就让何莫人活动活动腿脚,在篷车周围溜达一阵。狼也不辜负这种信赖,显得很“合群”,也就是说混迹人群中间,像一只鬈毛狗那样老实。不过,万一碰到心绪不佳的治安警官,就很可能惹来麻烦,因此吾是熊还是尽量锁住这匹很懂规矩的狼。从政治角度看,写在车头的关于黄金的那段题铭,本来就难以理解,现在更是无法辨认,完全变得一片模糊了,绝不会暴露他的观点。即使在詹姆士二世之后,进入威廉和玛丽[24]的“体面”统治,英国各郡的城镇,仍能见到他的篷车悠缓逡巡的身影。吾是熊无拘无束地旅行,从大不列颠一端行到另一端,兜售他的春药和瓶装药水,同时和他的狼联袂演出街头郎中的闹剧。须知那个时期,英国为了铲除流窜帮伙,尤其要阻截comprachicos[25],警方撒下了天罗地网,而吾是熊穿行网眼还游刃有余。
再者说,也理应如此。吾是熊不属于任何帮伙。吾是熊只跟吾是熊一起生活,自己只跟自己相处,唯独一匹狼亲热地插进嘴来。吾是熊的抱负,就是当加勒比人,既然无法实现,他就干脆独来独往。孤独者是野蛮人的缩小,尚为文明所接受。人越漂泊不定就越孤独。因而吾是熊不间断地变换地方,认为一固定在某处也就驯服了。他度过的生活,就是走过的旅途。他见到城市的景象,就倍加珍惜那些荆丛、野林、榛莽和岩洞。他进入森林才算到了家。不过,到了城镇广场,嘈杂的人声倒像林中树木的飒飒声响,他没有产生多么强烈的背井离乡之感。在一定程度上,人群也能满足我们对荒野的喜好。他在这辆篷车里感到别扭的,就是它还有门窗,颇像一间房子。这四只车轮上,如能安装一个岩洞,坐在洞穴中旅行,那才达到了他的理想。
前面讲过,吾是熊并不微笑,一笑便是大笑,甚至经常哈哈大笑,但那是苦笑。微笑包含接受的意思,而大笑往往表示拒绝。
他一生的大事就是仇恨人类,这种仇恨不共戴天。他已然明了人生是一件特别凄惨的事,又注意到天灾人祸层出不穷:国王压在人民头上,战争又压在国王头上,瘟疫则压在战争上面,饥荒又压在瘟疫上面,而愚蠢是压在一切上面。他还认定活在世上本身,就是经受一定数量的惩罚,从而确认只有一死才能脱离苦海,因此一来了病人,他就给治好。他有强心活血的药,还有老年人喝了能益寿延年的饮剂。他给人治好残疾的双腿,看到那人又站起来,便嘲讽道:“你站起来了,但愿你在泪谷中行走很久!”他看到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穷人时,就把身上的铜子儿全掏给那人,嘴里还咕哝道:“活着吧,穷鬼!吃吧!多活几年!我可不想减免你的苦役刑期。”说罢,他就搓着双手,又补充一句:“我能坑人就坑人。”
行人透过车后的小窗口,能看见篷车顶棚上有一块招牌,从外面能看清牌子上用木炭写的大字:
哲学家吾是熊
第二节 儿童贩子
1
Comprachicos这个词,现今谁还认识,谁还知道是什么意思呢?Comprachicos,或者comprapequenos,是一群丑陋而古怪的游民,在17世纪家喻户晓,在18世纪则被人遗忘,如今已无人知晓了。Comprachicos好比“继承人的粉末”[26],是社会特点的一个陈年细节,是人类自古丑恶的一部分。在纵观历史、把握全局的人看来,comprachicos维系于奴隶制的广泛实施。约瑟[27]被他几个哥哥卖掉,就是这类人传说的一章。他们在英国和西班牙制定的刑法中留下痕迹。在杂乱而又模糊的英国各项法律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这种骇人听闻的社会现象留下的种种影响,如同在森林里发现野人的足迹。
Comprachicos,同样,comprapequenos,是西班牙语的复合词,意为“买小孩的”。
Comprachicos就是做贩卖儿童的生意。
他们买儿童,也卖儿童。
他们绝不拐骗。拐骗儿童是另一种行当。
他们弄来孩子干什么?要把孩子变成怪物。变成怪物干什么?为了取乐。
老百姓需要笑料,国王们也同样需要。十字街头一定要有耍把戏的;王宫里也一定要有小丑。在街头耍的叫“活报”,在王宫耍的叫“活宝”。
人为了取乐而付出的努力,有时还真值得哲学家们关切。
在开篇的几页中,我们勾勒出什么图景?最可怕的一部书的一个章节,而这部书可以题为“幸福者对不幸者的盘剥”。
成为大人玩物的儿童,确实存在过(如今还有)。在民风淳朴而残忍的时代,这构成一种特殊的行当。有伟大世纪之称的十七世纪,便是这样一个时期。这个世纪拜占庭特点十分鲜明,拥有被腐化的淳朴和精湛的残忍,可谓文明的一个稀罕的变种,一只装腔作势的老虎。德·赛维尼夫人[28]忸怩作态,谈论什么火刑和车轮刑。这个世纪大肆盘剥儿童,可是,这个世纪的吹鼓手,那些历史学家们,却掩盖了创伤,只让人看到救护者:保罗的味增爵。
要把人制造成玩物,就必须及早动手。一个侏儒,必须从幼小时做起。要表演童趣。可是,一名身子挺直的儿童就不大有趣。有个驼背,就有趣多了。
从而产生一种艺术。要有培育师。一个正常人,经过培育,就变成一个怪物。端正的五官,经过培育,就变成尖嘴猴腮。所谓培育,就是阻碍正常发育,挤压揉搓出一副怪相。制造畸形人也有其规则,堪称一门完整的学科。可以想象成逆向的矫形外科学。天生一对好好的眼睛,偏要矫形成斜视。天生一副端正的面孔,偏要矫形成奇形怪状。天生一副完美形象,偏要矫形恢复毛坯状。在这类行家的眼里,毛坯状才是最完美的。对动物也同样往原形改造,有人就创造出了花斑马——蒂雷纳就骑一匹花斑马。如今,不是有人将狗染成蓝色或者绿色吗?大自然正是我们的画稿。人总是要给上帝的创造添加点儿什么。人修改自然物,有时改好,有时改糟。宫廷小丑,无非是促使人退化为猴子的尝试。倒退的进步。退化的杰作。与此同时,还试图制造出猴人。芭尔伯,克利夫兰公爵夫人,又称南安普敦伯爵夫人,她有一个侍从就是卷尾猴。还有弗朗索瓦兹·萨顿,迪德利男爵夫人,第八位有男爵爵位的贵族院女议员,她在府上喝茶时,是由一只穿着绣金锦衣的狒狒侍候,迪德利夫人叫它“我的黑奴”。卡特琳·西德利,多尔切斯特伯爵夫人,她乘坐绘有纹章的马车去议院开会,车后则站着三只身穿号服、鼻孔冲前的狒狒。还有一位,梅迪纳—科利公爵夫人,在她起来时,红衣主教波卢斯看见她用一只猩猩给她穿袜子。这些提高了身份的猿猴,同受到粗暴对待并兽化了的人,彼此也就找齐了。权贵们想要这种人兽的杂糅,侏儒和狗表现得尤为突出。狗比侏儒个头儿高,两者总是形影不离。狗就是侏儒的搭档,宛若套在一起的两只项圈儿。这种人畜并肩的情景,由家庭的大量遗物所证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杰弗里·赫德森画像,他是个矮丑,属于亨利四世的女儿,即查理一世的妻妇,法兰西的亨利埃特。
让人降级,就势必毁容。取缔人格再加上毁容,才算大功告成。当年有些人擅长活体解剖,能从人面上抹去神的形象。康奎斯特博士,阿门街教团成员,伦敦化学用品商店法定检查官,他用拉丁文写了一部书,论述这种伤天害理的外科手术及其方法。如果卡里克弗格斯的查斯塔斯所言不虚,那么这种手术的发明人,正是一个名叫阿文—摩尔的修士,他的名字是爱尔兰语,意为“大河”。
选侯珀基奥的侏儒是个玩偶,或者小精灵,是从海德堡地窖的玩偶盒中蹦出来的,可谓这门实际运用五花八门的学科的一个出色标本。
以这种方法造出来的人,生活的法则简单到极致:活受罪,奉命给人开心。
2
制造的畸形人范围很广,品种也很多。
土耳其苏丹需要畸形人,教皇也需要。苏丹是用来看守他的妃子,教皇则用作替他祈祷。这是特殊的品种,自身不能繁衍了。这种近似的人,在淫乐和宗教上派了用场。后宫和教堂消费同一种类的怪物,在这里面目狰狞,在那里又无比温柔。
那个时代能制造的东西,如今却制造不出来,也难怪英才俊士惊呼人类退化了。现在没人会雕刻活人的肉体,这是因为酷刑的艺术逐渐失传了。在刑术方面,古人技艺高超,现在的人不可同日而语了。这门艺术现在已大大简化,也许不久的将来就要消失了。从前砍掉活人的四肢,开膛破肚,掏出肠子,结果造出怪物,有所发现;这种技艺不得不放弃了,我们享受不到刽子手促使外科取得的进步。
从前那种活体解剖,不仅仅为公共场所制造畸形人,还要为宫廷制造小丑,即宠臣的扩充部分,还要为苏丹和教皇制造阉人。总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其中一件得意之作,便是为英国国王制造的“鸡人”。
在英国的王宫里,照习惯有一个夜间活动的人,能像公鸡那样打鸣。那个守夜者在别人睡觉时才起来活动,在宫中转悠,每小时准时打鸣,按钟点叫几声,替代报时钟。那个人被提拔为报时公鸡,为此童年时就接受一次喉头手术,正是康奎斯特博士所描述的那种艺术的一部分内容。到了查理二世朝,鸡人因手术后遗症而流口水,朴茨茅斯公爵夫人见了非常恶心,但这一职司还是保留,丝毫也不能削弱朝廷的光辉,于是换了一个没有动过手术的人学鸡鸣。通常挑选退役军官担负这一光荣的职守。在詹姆士二世治下,这一鸡人职守由一个名叫威廉·桑普森的人担任,他学鸡鸣报时每年挣九英镑两先令六便士。
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回忆录也讲述了这方面的情况:距今将近一百年前,在彼得堡,沙皇或女皇对哪个王子不满意的时候,就罚他蹲在王宫的候见大厅,要待数日,遵命学猫叫,或者学孵蛋的母鸡发出咕咕的叫声,还用嘴在地下啄食。
这类时尚已成过去,但也不像人所以为的那样无迹可寻。如今,大臣们为了取悦,总要改变点儿声调,像鸡似的咯咯叫。他们也有不少人在地下捡吃的,且不说还要在污泥里取食了。
国王们是不可能出错的,真乃万幸。因此,他们彼此矛盾的做法,也绝不会让人难以应答。不断地点头称是,就能肯定总是做得对,这样也差强人意。路易十四在凡尔赛宫,既不愿意看到一名学鸡叫的军官,也不愿意看到一位装扮火鸡的王子。能提高英国王家和俄国皇家尊严的东西,太阳王路易却认为同圣路易的王家格格不入。大家知道,他得知亨利埃特公主的梦多么不高兴:有一天夜晚,公主忘乎所以,竟然梦见一只母鸡,贵为王室成员,实在有失体统。高贵的人,绝不应该梦见下贱的东西。我们还记得,博须埃[29]也和路易十四同样气愤。
3
上文说明,在十七世纪,贩卖儿童,再加上一种毁容的技艺,也就万事俱备了。儿童贩子做这种生意,也采用这种工艺。他们买来孩子,给这种原材料加一加工,然后再卖出去。
卖儿童的人也五花八门,从要摆脱家庭负担的穷苦父亲,一直到想利用奴隶种群的奴隶主。卖人的事十分简单。时至今日,还有人为维护这种权利而斗争过。我们记得,还不到一百年前,选帝侯赫斯就出售自己的属下,买主英国国王需要把一批人送往美洲卖命。去选帝侯赫斯那里买人,就跟进肉店买肉一样。选帝侯赫斯出售人肉做炮灰。这位王爷将属下挂在他的肉铺里。您还个价,这是要卖的。英国在杰弗里斯大施淫威时期,出了蒙茅斯[30]的惨案之后,许多大领主和缙绅被砍头,或者五马分尸。被处死的人所遗留下的孤女寡母,詹姆士二世全部赠送给他爱妻王后。王后则将那些贵妇和千金小姐卖给纪尧姆·佩恩。国王很可能也拿了百分之几的回扣。令人诧异的,并不是詹姆士二世卖了那些女人,而是纪尧姆·佩恩买了她们。
佩恩买进人口的托词或缘由,便是他有一片荒原需要男子,因而需要女人。妇女是他那套工具的一部分。
卖了那些贵妇,王后陛下获益不小。年轻的卖了大价钱,可是那些老公爵夫人,很可能被佩恩廉价买下了。想想也真叫人难堪,不免产生恼羞之感。
儿童贩子也称为“cheylas”,这是印地语,意思是“拍花子”。
儿童贩子长期处于半隐蔽状态。社会秩序有时出现一片阴影,有利于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于是得以保留下来。时至今日,我们仍然看到西班牙出现这样一个帮派,为首的是个西班牙大盗,名叫拉蒙·塞莱斯,从1834年至1866年肆虐,让巴伦西亚、阿利坎特、穆尔西亚三省处于恐怖状态,长达三十年之久。
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儿童贩子与宫廷的关系并不坏。需要的时候,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还能用上他们。对于詹姆士二世,他们差不多就是一种“统治工具”。那个时期,朝廷认为有些世族碍事并违抗旨意,就干脆腰斩他们,断其旁支,突然除掉其继承人,有时也剥夺一支的财产,传给另外一支。儿童贩子精于易容之术,可为政治所用。毁容破相胜过杀人。固然也有用铁面具的,但那是笨办法。在欧洲总不能到处都是铁面人[31],反之,那些奇形怪状的卖艺人,倒是走街串巷,见怪不怪了。再说,铁面具还可以卸掉,而皮肉的面具则取不下来。用自己的面孔制成假面具,真是无比巧妙,要戴一辈子。儿童贩子给人加工,如同中国人给生长的树木加工。上文说过,他们都有秘方妙法,各自都有诀窍。失传的艺术。某种发育不良的怪相,就是出自他们之手。看似可笑,却很深奥。他们运用高超的技巧,给一个小孩子加加工,连孩子的父亲都不可能认出来:“他父亲的眼睛也许识不得。”拉辛这样写道,但有个法语错误。有时,他们保留孩子挺直的脊椎,只是重做一张面孔。他们消除孩子脸上天生的特征,就像从一块手帕上揭掉商标。
旨在当街卖艺人的制品,则是以高明之法,使全身骨关节脱臼,变得好像无骨之人。这种方法也制作体操运动员。
儿童贩子不仅毁掉孩子的面容,还要剥夺孩子的记忆,至少全力为之。儿童接受变形手术,一点儿意识也没有。这种可怕的手术只会在孩子的面容上,而不是在思想上留下痕迹。顶多他还能记得有一天,自己被几个大人抓住,后来就睡着了,最后让人治好了。治好了什么?他也不知道。硫磺烧伤和铁器割伤,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儿童贩子进行手术时,先用一种神奇的麻醉药粉,让孩子昏迷过去,丧失疼痛的感觉。这种麻醉药,中国自古有之,如今还使用。我们所有的发明,诸如印刷术、火炮、气球飞行术、蒙汗药等,中国都先有了。不过,这些东西在欧洲一发明出来,就立刻蓬勃发展,变得无比奇妙,可是在中国,却始终死气沉沉,处于胚芽状态。中国是保存胎儿的大口瓶。
既然提起中国,就不妨稍事停留,讲一个细节。在中国,人们一直在探寻这样的工艺:活人造型。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放进形状相当怪异的坛子里:坛子没盖儿,也没有底,孩子的头和双脚都露在外面。坛子白天立起来,晚上放倒,好让小孩睡觉。孩子在坛子里长大,但长不高,受挤压的肌肉和扭曲的骨骼,逐渐填满坛子里坑坑洼洼的空间。在坛子里生长要持续数年,到了一定时候,身体定型而不可复原了。一旦断定大功告成,怪物造出来了,就打破坛子,放孩子出来,于是就有了一个坛子状的怪人。
这办法很灵便:想要什么形状的侏儒,事先可以定做。
4
詹姆士二世容忍儿童贩子存在,有一条重要的理由,就是能为己所利用。至少,他利用过不止一次。人不能总无视自己鄙视的东西。这种下三滥的行当,对于人称政治的上层行当来说,有时也能成为不二法门,因而当局任其微贱,绝不追逼迫害。只是稍稍留意,绝不严密监视。可能有用得着的时候。法律闭一只眼,国王则睁一只眼。
国王有时甚至承认,自己参与其谋。这表明君主的恐怖统治多么肆无忌惮。毁了容的面孔又打上百合花的烙印;他们给孩子破了相,消除上帝的标记,却打上了国王的标记。从男爵雅各布·阿斯特利骑士,梅尔顿爵爷,诺福克郡警官,他家就卖出一个孩子,而那位警官早就用烙铁在那孩子的前额打上一朵百合花的烙印。有时候出于某种原因,买主执意要看到,派作新用场的孩子得到了朝廷的许可。在这方面,英国总是极大地抬举我们,在私人事务中使用百合花徽[32]。
儿童贩子作为一种行业,同一种狂热的帮会则有差别,他们倒像印度的勒人教派。他们成帮结伙,一起生活,颇似走江湖的,但卖艺不过是幌子,只为流动方便。他们随处扎营住宿,一个个神态严肃,样子很虔诚,与其他流浪人群毫无共通之处,绝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在很长一段时间,老百姓都错把他们当成西班牙的摩尔人,或者中国的摩尔人。须知西班牙的摩尔人善于制造假币,而中国的摩尔人尽是窃贼。儿童贩子既不造假币,也不是扒手。他们全是规规矩矩的人。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有时确实非常小心谨慎。他们推开门进屋,同人讨价还价,如数付钱,才把孩子带走。正正经经地做买卖。
他们来自各国,有英国人、法国人、卡斯蒂利亚人、德国人、意大利人,统一称作comprachicos,四海之内皆兄弟。思想一致,迷恋同一事物,同一行业一道经营,因而融为一体。来自地中海东岸的人代表东方,来自地中海西岸的人代表西方,以这种帮派义气结合起来。在他们当时,许多巴斯克人同许多爱尔兰人交谈;巴斯克人和爱尔兰人彼此能明白,他们讲古老的腓尼基土语;此外,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同天主教的西班牙,关系也很密切。正因为这样密切的关系,一位爱尔兰国王,威尔士人布拉尼勋爵差一点儿走上伦敦的绞刑架,结果又造出一个莱特里姆郡。
儿童贩子的组织,与其说是个流浪部落,不如说是个帮会,与其说是个帮会,不如说是一堆乌合的残渣。他们以犯罪为营生,集天下卑劣恶毒之大成。他们是一群丑角儿,穿着五花八门的破衣烂衫。接纳一个人,无非缝一件破衣裳。
四处游荡,正是儿童贩子的生存法则。在一个地方出现,随即又消失。只因不扎根,才处处得人容忍。在这些王国里,他们的行当即使能为朝廷效力,必要时还可能匡助王权,可是,他们仍难免遭突然打击。国王们利用他们的艺术,却让艺术家去服苦役。这样反复无常,正是国王随心所欲的表现。因为,我们高兴如此。
滚动的石头不长苔藓,流动的行业攒不了钱。儿童贩子都很穷苦。他们很可能像那个骨瘦如柴、衣衫破烂的巫婆那样,看到火刑台的火炬点燃了也会哀叹道:“实在得不偿失!”不过,幕后指挥他们的头儿,大批量买卖儿童的经营者,也许十有八九非常富有。然而,事过已经两个世纪,这情况就很难查清了。
上文讲过,他们是个帮会,内部有帮规,有誓言,还有各种程式,几乎可以说有独特的魔法。如今,谁打算进一步了解儿童贩子的情况,只要去比斯开和加利西亚走走就行了。那里有许多巴斯克人,山区还保留他们的传说。时至今日,在奥亚尔孙、乌尔比斯通多、莱索、阿斯蒂加拉加[33],还有人谈论儿童贩子。而且在那一带,母亲吓唬哭闹的孩子,就这么说:“当心啊,孩子,再闹我就叫儿童贩子来了!”
儿童贩子同茨冈人、吉卜赛人一样,相互时常约会见面,那些头儿也不时举行秘密会谈。十七世纪,他们有四个主要聚会地点:一个是西班牙的潘科尔博隘道;一个在德国的迪基希附近,一块名为“坏女人”的林间空地——那里有两幅浮雕神秘莫解,一个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无头的男人;一个在法国的波旁莱班附近,博尔沃·托莫纳神圣老林的小土岗,岗上立着一尊高大的“大棒希望”石雕像;还有一处在英国约克郡的克利夫兰,在吉斯伯劳的侍从官威廉·查洛纳的花园墙外,即在方塔和辟有尖拱圆门的大山墙之间的夹道。
5
英国的法规,对流浪汉一向很严厉。英国哥特式的立法,似乎受这一原则的启发:“流浪汉比流浪的野兽更可怕。”特别法规有一条给无家可归的人这样定性:“比眼镜蛇、恶龙、猞猁和鳍蜥更危险。”英国长期担心吉卜赛人,要像消灭狼群那样肃清他们。
在这一点上,爱尔兰人不同于英格兰人,他们称狼为“我的教父”,求神保佑狼健康活着。
不过,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英国的法律却容忍驯化了的,变得类似家犬的狼,也同样容忍有职业的、变成良民的流浪汉。街头艺人、流动剃头匠、江湖郎中、走街串巷的货郎、萍踪无定的学者,他们都有谋生的行当,也就没人找麻烦。他们差不多是例外,除了他们,一个流浪的人无所事事,可就让法律害怕了。一个过路人居心叵测,可能与你为敌。那时候,大家还不懂得“游逛”这种现代事物,仅仅知道“徘徊”那种古代事物。“其貌不扬”,这句话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懂,但是谁也抓不准意思,却足以让人揪住那人的脖领。“你住在哪儿?”“你是干什么的?”假如他答不上来,那么等待他的就是严厉的惩罚。铁和火是法典的规定。法律就要给流浪汉打上烙印。
由此便产生一种真正的“可疑者法律”,在英国全境施用于流浪的人,即有机会就要干坏事的人,尤其用以驱逐犹太人和摩尔人,法国驱逐新教徒不可同日而语。至于我们,我们也绝不会把轰赶猎物同迫害人混为一谈。
再强调一遍,儿童贩子和吉卜赛人毫无共同点。吉卜赛人是个民族,而儿童贩子则是各民族的大杂烩,我们说过是一堆残渣,也是一盆不堪入目的浊水。吉卜赛人有自己民族的语言,而儿童贩子只有一种行话、各种方言土语的杂糅;所有语言混杂起来,便是他们的语言;他们讲的就是一种嘈杂语。他们也像吉卜赛人那样,最终还是形成一个群体,在各民族之间游走流窜;不过,维系他们成一体的不是种族,而是帮会。在历史的各个时期都能看到,人类洪流的两侧,单独流淌着几股有害之人的溪流,向周围散发着毒素。吉卜赛人是一个大家庭,儿童贩子则是一种共济会,而这种共济会没有崇高目的,只有一种可憎的行当。最后一个差异是宗教。吉卜赛人是异教徒,而儿童贩子则是基督徒,甚至是优秀的基督徒。这个帮派虽然由各国人汇聚而成,却在西班牙诞生,在一个笃信宗教的地方诞生的帮派,自然应当是优秀的基督徒。
而且,比基督徒还正宗,他们是天主教徒;比天主教徒还正宗,他们是罗马天主教派信徒。他们在信仰上十分严谨,保持纯洁,拒绝同佩斯州的匈牙利流浪部落合作。率领那个部落的一位老人手持权杖,而权杖的银球柄上立着一只奥地利双头鹰。
诚然,那些匈牙利人是分立派分子,他们居然到8月27日才庆祝圣母升天节,真是罪莫大焉。
在英国,只要斯图亚特王朝在统治,儿童贩子帮就基本受到保护,上文我们让读者略窥了朝廷的动机。詹姆士二世笃信天主教,大力迫害犹太人,围捕吉卜赛人,但对儿童贩子帮却是好君主。我们已然明白是何缘故。儿童贩子收购活人,国王正是经销商。他们精于此道,让人不知所终。国家利益所需,必须不时地让一些人消失。一个碍事的财产继承人,幼年时就抱走,经过加工,就完全失去了原来的形貌。这就为没收家产提供了方便。把爵位转赐给国王的红人,也就简单多了。况且,儿童贩子特别慎言慎行,他们一旦作出保证,就会守口如瓶:处理国家事务,这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几乎找不出一例,表明他们泄露了国王的秘密。当然,这也是他们的利益所在。假如丧失了国王的信赖,他们的处境就十分危险了。因此,他们很有政治头脑。此外,这些艺术家还向教皇提供唱诗班的歌手。儿童贩子为《上帝怜我》的颂歌作出了贡献。他们特别信奉圣母玛利亚。这正投合斯图亚特王朝信奉的天主教。这些笃信天主教的人,对圣母虔诚到了制造阉人的程度,詹姆士二世自然不会仇视他们。到了1688年,英国就改朝换代了,奥兰治取代了斯图亚特,威廉三世取代了詹姆士二世。
詹姆士二世即将在流亡中死去,他的坟墓多次显灵,他的遗物还治愈了欧坦[34]主教的瘘疾,这也是对这位君王基督教信德的报偿。
威廉的观念和做法与詹姆士大相径庭,他对儿童贩子帮十分严厉,下狠心要铲除这帮害人精。
威廉和玛丽统治初期,颁发了一项法令,严打儿童贩子帮。儿童贩子遭此致命打击,从此便一蹶不振了。这项法令条文规定,这个帮会的成员被抓获,一旦证实有罪,就要用烧红的烙铁打上烙印:在肩头打上字母R,即rogue,意为“无赖”;左手打上字母T,即thief,意为“窃贼”;右手打上字母M,即man slay,意为“凶手”。这个帮会头目“尽管乞丐打扮,当推定十分富有”,要在额头打上一个P字烙印,罚以耻辱柱示众,罚没财产,他们树林的树木也都连根拔掉。有认识儿童贩子而知情不报者,则以“隐匿罪”论处,“抄没家产,终身监禁”。在儿童贩子帮里发现的妇女,就要受到cuckingstool(罚椅)的处罚,这种装置的名称是由法语的“荡妇”,以及德语的“椅子”复合而成,意思为“妓女的椅子”。英国的法律寿命长得出奇,在英国的立法中,如今还保留着这种处罚条款,针对“专爱吵架的女人”。罚椅悬在河流或池塘半空,将受惩罚的女人绑在椅子上,然后连人带坐椅沉入水中,拉起来再沉下去,连续三次,正如评论家张伯伦所言:“为了给她消消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