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印度高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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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印度发展高科技的战略措施(5)

该科技政策指出,要由科学家和技术专家负责中央政府各个以科学为基础的部;中央政府各主要社会经济部局都要有高级科学顾问机构;中央政府永远保留由工业界领导人、知名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各科学部代表组成的最高科技顾问机构;建立对各级科技体系的学术和管理结构及程序进行持续评审的机制,以确保改革取得成效。为使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取得突破,国家管理体制也要进行相应改革。为此,政府要建立适当机制使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参与国家管理和公共政策的制定;社会经济部门的计划与研发活动要实现一体化,每个政府社会经济部门要将其总经费一部分用于相关科技计划和活动,鼓励和帮助各邦将科技用于发展目的,并帮助其建立与国家科技机构的联系。

2.推动研发体制创新

该科技政策指出,要促进与经济社会有重大关系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创新,要将农业(尤其是水土保持、人畜营养、渔业),水利,卫生教育,工业,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通信和运输等领域置于最优先地位;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材料科学和技术等起杠杆作用的关键技术也将享有特别重要地位。为此,要赋予各科技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充分自主权,消除官僚主义,同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以提高科研项目运作效率。为实现产业与科研的协调效应,要促进技术开发、转移和扩散,使技术惠及大多数人,使全国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将成立自治性的技术转移组织作为大学和国家实验室的辅助组织,由其促进知识向产业的转移;鼓励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将其创造的知识向产业转移,并使其成为接受经济回报的一方;鼓励产业界从经济上利用或支持教育和研究机构。

3.推动科技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创新

该科技政策指出,印度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绝对数量很大,但在质量方面不适应需要。因此要启动新的创新计划来吸引和培养年轻研究人才,学术、产业、政府和其他部门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鼓励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在产业、学术机构和研究实验室之间流动以提高科技的质量和生产率。与科技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从其预算中提取一定比例资助学术和研究机构,使研究人员可改变研究领域和开拓跨学科领域。还要加强再培训,奠定熟练人力资源基础;提高妇女参加科技活动的权利意识,向其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机会;建立促进有印度血统的科技精英归国的新机制,为印度科技发展作贡献;启动创新性计划使高等院校教师掌握当代研究方法和了解新兴科学领域。

4.推动支撑研发工作相关部门的体制创新

该科技政策指出,印度要创造一个全面的国家创新体系,其不仅包括科学和技术方面,还包括法律、金融及其他相关方面。政府认为,要使创新结出果实,就必须改变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一是要推动财政支持体制创新,发展一系列税收、非税收的财政手段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刺激研发活动,尤其是产业界的研发活动。在制定战略计划时,要听取经济学家、金融专家在相关财经政策方面的意见。二是要推动基础研究资助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特别要简化行政和财务手续,使全国不同机构的研究计划能有效运作。三是要大力推行有效、机敏和透明的监督评议机制,保证科学界能参与和负责这些机制,使之得以顺利实施。四是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使印度的研发计划产生更多的知识财产,并使之得到妥善保护和迅速实现商业化。

二、高度重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国际科技合作将使合作各方在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中都获得巨大收益。通过在更大范围内配置科技物质和人力资源,将更加有效地达成共同的科技发展目标。为此,印度政府鼓励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与其国际间同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特别是那些有利于印度科技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项目,还鼓励其作为平等参与者参与大科技项目。印度政府将把科技合作重点放在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方面,特别是与印度面临同样问题的周边国家的合作上。印度政府认为,通过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可以产生巨大利益,通过国际科技物质和智力资源共享,可以有效地实现共同的目标。为此,2003年科技政策提出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1.促进学术机构和实验室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在这方面,印度特别重视与美国和俄罗斯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印美双方已同意加强在高技术领域,包括燃料电池、氢能系统、气候变化模型和传染病等方面的合作;双方还同意加强包括生物信息学、基因组学、疫苗、新药开发和农业生物技术在内的生物技术合作;双方还就高技术贸易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两国政府决定成立印美高技术合作小组,以处理双边贸易中不断增加的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问题。俄罗斯一直是印度对外科技合作中规模和经费投入最大的合作伙伴。据印度科技部统计,到2002年底,印俄两国已完成近200个合作项目,并有140个正在进行的合作项目和80个新的项目建议,双方还将科技合作扩展到传统领域之外的空间、海洋、生物技术等领域。

2.特别强调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的合作

在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中,印度注重其具有相对优势的科技领域的合作,并强调技术转让的重要性,以便在合作中为印度技术寻找市场。2002年印度先后与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加强在卫星制造、遥感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力求发挥其在空间领域的相对技术优势。同年,印度还分别与伊朗、阿根廷和苏丹签署或续签科技合作协议,强调遗传学研究和制药技术领域的合作,提出转让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掌上电脑等项目。近年来,印度从积极推行大国外交的国际战略出发,还极为重视与中国发展包括科技合作在内的双边合作关系。印度对华科技合作具有与一般发展中国家进行科技交流合作不同的两个特点:一是重视加强与中国在高新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如2003年瓦杰帕伊总理访华期间与中国政府签署三个双边科技合作文件,有两个涉及海洋和能源等新兴科技领域。二是重视与中国优势互补,化竞争为合作。如印度计算机软件产业具有比较优势,而中国硬件产业比较发达,印度对两国在信息技术领域互利合作非常感兴趣。

3.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趋于活跃

2005年,印度开始实施新专利法,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这样排除了多年来困扰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障碍,为印度打开国际科技合作局面奠定了基础。印度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和荷兰等国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和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争取参与国际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和欧盟伽利略计划等重大国际科学计划中取得积极进展。2005年,印美科技合作获得突破性进展:印美签署包括合作研究、合作生产和技术转让的国防合作框架协议;多年没有进展的印美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正式签署,这些都表明双边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深化。根据印度生物技术部和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协议,双方将通过双边讨论会、人员交流和培训等方式,加强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的合作,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生物安全等。2005年,双方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同意在空间技术、核能技术和卫星导航等领域开展民用技术合作,并同意成立一个高技术合作工作组,以协调双方在高技术领域的合作。2005年,印度与俄罗斯在传统合作关系得到巩固的基础上,同意加强包括生物技术、免疫学、材料科学、海洋学、制药和生物医学等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双方政府还将鼓励和推动私人企业参与双边科技合作开发计划。2005年,印度与加拿大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合作重点涉及地球科学、减灾、环境和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信息和通讯技术、纳米科技和医学等领域;印度与以色列政府签署协议,两国政府准备每年各自出资100万美元建立联合研发基金,以推动和支持在生物技术、空间技术、航空技术、水技术和纳米技术等领域的投资和研发。2005年,印度与欧盟达成协议,接纳印度正式加入欧盟空间局的伽利略空间计划。印度加入国际核聚变试验堆计划的进程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有望获得欧盟的同意。

4.加入全球技术规范协定

为促进高新科技产品生产和出口,印度政府决定加入相关国际技术规范协定。如为促进汽车产品出口,2005年,印度政府内阁决定加入并成为“全球技术规范1998年协定”签署国。此技术规范要求在安全性、环境、能量和反窃等标准方面统一。随着这项国际化标准的执行,将有助于印度汽车工业走向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印度汽车制造商在设计规格上,将不必独具匠心,按不同国家不同需求制造。通用规格标准将降低汽车组装成本,汽车价格也将随之降低。由于统一标准对安全性和环境标准要求严格,汽车总体质量将提升。

三、支持本国高新科技成果与投资

1.支持自主性高科技研发

印度政府组织技术发展理事会向工业及其他相关产业机构提供财政援助,以实现自主科技的商业运用和外来技术在国内更广泛应用,其还向致力于发展可能被中央政府承认的自主科技商业应用的研发机构提供财政援助。在技术发展理事会协助下,包括B型肝炎疫苗、Alpha干扰素(抗癌药物)、自动计量读取器及自动移动定位系统等,都成功实现商品化。该理事会还对政府批准的特里凡得琅国家重点学院药物科技学院开展自主技术开发给予经济支持,对生物医药技术学院运用国际认可的测试设备开发医药装置和生物材料活动,也给予经济支持。印度政府1996-1997年度财政预算提出,对于取得出色成果的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和进行商业化的公营研发机构,政府将给予国家级奖励。

2.设立诸多高科技奖项

为了促进科技特别是高新科技发展,印度政府还对开展重要科技工作或获得重要成果实行奖励,并为此设立诸多奖项。如1957年设立的巴特纳加尔科技奖,就是印度政府部门颁发的一项科技奖励,由印度国家科学院设立,由科技部提供经费,在国际上代表印度科学界与其他国家进行科技交流。该奖以印度化学家巴特纳加尔的名字命名,每3年颁发一次,每次颁发5项以上奖励,每项奖金数额为20000卢比,用以奖励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工程、医学等领域内的杰出成就,获奖者必须是45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每项奖可授予1人。

3.奖励高科技产品投资

为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产品商业化,印度在1996—1997年度联邦预算中,制定了一些新的激励措施,包括所有经过科技部科学与工业研究局认证的研发机构,其用于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零部件、附件等可免除进口关税。根据国产技术建立的企业,经科学与工业研究局评估其产品为采用国产技术制造,该企业设备可按高达40%的比率加速折旧;采用国产技术生产的药品免除价格控制;准许并推动国内企业和研究机构直接从事国际研发领域的合作;对于企业承担的国家级研发项目和加速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项目,政府部门将通过拨款、贷款、股份等形式直接提供财政支持;为鼓励高科技产品投资和生产,印度政府也对其实行奖励政策。如促进半导体产业发展,鼓励向半导体产业投资。该政策适用对象还包括与半导体相关的项目,如纳米、太阳能电池、显示器产业等。

四、鼓励使用国产高科技产品

1.免费提供高科技服务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诸多领域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在带给人们极大便利的同时,有力地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印度电信市场已形成较为严重的垄断现象,国内只有少数国内、国际长途电话运营商,这样导致印度宽带上网价格高出全球标准的2—5倍,这显然不利于宽带在这样一个尚不富裕的国度普及,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宽带对国民经济增长所能起到的推动作用。宽带服务价格昂贵,必然导致该项服务只能为相对少数的富裕人群所享用,从而进一步扩大社会贫富差距。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富裕家庭由于能给孩子提供包括宽带在内更好的成长环境,贫困家庭的孩子却可能由于学习与生活条件差而更难赶上富裕家庭孩子。为鼓励人们使用互联网,扩大互联网用户,2007年,印度政府决定,计划在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bps的免费宽带服务。政府希望利用部分电信普遍服务基金铺设全国范围的光网络,达到促进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像印度这样由政府向全民免费提供宽带服务,无疑会给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更大的推动力。这虽然会减少现有电信营运商的利润,也会减弱宽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但却能极大地增加电脑消费量,甚至更能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重要的是,这将会极大地推动宽带普及,将使更多人从中受益,使经济社会更快地发展。

2.降低高科技产品价格

作为人口众多但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印度为了促进高新科技产品的使用、提高高新科技产品的普及率,从而采取刺激高新科技产品生产的措施,这样印度高新科技相关企业不断降低高新科技产品的销售价格。仅2005年5月,印度电脑内存已降价10%,计算机芯片和显示器降价5%—10%。由于电脑组件成本下降,及早期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导致的存货堆积,印度个人计算机还可能降价10%。

3.发起抵制外国高科技产品运动

为了促进高新科技创新,印度政府鼓励人们使用国产高新科技产品,甚至发起抵制外国同类产品运动。如为了对抗国外高新科技企业对高新科技产品的垄断,2007年,印度喀拉拉邦政府鼓励该邦境内的学校和公共机构以开放源代码的免费软件系统替代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喀拉拉邦教育部长M.A.贝比说:“众所周知,微软想拥有电脑科技领域的垄断地位。自然,作为一个民主和进步的政府,我们想鼓励免费软件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