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需要理由,因它本身,是最确凿的论证。
清容听了很难过,忍不住皱眉道:"那你为什么叫他走?留下他呀。为什么不?"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亦微看了看,又吸一口,在烟灰缸里摁灭了它,同时,摇了摇头。"从前的江亦微比较有勇气",清容愤然下结论。
这时采采恰好走近来,把这句话听全了,立刻接口,一面解她黑大衣的钮扣,"这话怎么说?"
"亦微十五岁那年,因为不喜欢万劫的女朋友,就烧掉了那女人送给万劫的跑车。"
"噢,你说那次。那次真是无心的",说着亦微转头向采采解释,"那年我们在唐人街过除夕,不小心把二踢脚扔进那辆车里。"
清容向钟采采挤眼,问她,"采采,你信不信?"
采采多精灵的人,才不会正面回答,只微微一笑道:"亦微其实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只看她愿意不愿意。"
三个人正说话间,狄重山带着他的女伴也到了。
亦微细看伊人两眼,却已不是上回那个,样貌要艳些,多点风尘气,一条蛇腰,穿着仔裤,臀部又小又翘。
而狄叔叔仍是老样子,左耳戴一枚小小的钻石耳钉,头发又灰又长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他大力拥抱了亦微,又笑着向女伴介绍清容道:"国际名模唐清容。"
"呵,狄叔叔你夸张,不过是个活动衣架",清容甩头一笑,是真的没把头衔当回事。
"唔,如此说来,我不过是个烟贩子",狄重山若有所思,故意耍贫嘴,一面向他的女伴眨一眨眼睛。是,如此说来,拉卡菲尔德不过是个裁缝,默多克不过是个卖报纸的。
这边亦微抱臂看着他们,觉得很愉快,笑一阵,忽想起什么,向钟采采问一句,"傅存光呢?不是说好要来?"自跟钟采采走在一起,傅存光还从未跟她这班闺蜜吃过饭,难得今天又聚得这么齐。
采采的眼睛往暗影里一躲,答了,"存光他临时有事。"
狄叔叔的女伴在一旁不知怎么听见了,有点好奇似的,探头出来插嘴,"存光?你们在说傅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