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斯特与柏格森、海德格尔
周克希先生在《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的译者序里说到,普鲁斯特受同时代的法国大哲学家柏格森的影响极深。这其实是给了我们一把研读普鲁斯特小说的钥匙,从这里出发,很多疑点和难点都会迎刃而解。当然,在法国的“普学”界,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普鲁斯特这部七卷本的长篇,几乎可以说是柏格森的哲学与普鲁斯特自己的人生记忆融为一体的天才结晶。
柏格森的代表作之一是《时间与自由意志》,这是英译本与中译本的书名,法文原著名直译应为“论意识的直接材料”,但核心概念确实就是“时间”(事实上英译本正是在柏格森本人指导下完成的)。柏格森把时间分为两种,一是科学使用的以钟表度量的时间,叫“空间化的时间”;二是通过直觉体验到的时间,也叫“绵延”——这是他独创的概念。他认为绵延是唯一的实在,科学的时间只是人类的幻觉。与绵延有关的就是人的记忆了,记忆也被他分为两种:通过思维强制运行的叫“习惯记忆”,学习、背诵等都包括在内;另一种叫“真正记忆”,那才属于精神活动,它是通过各种形象把人的经验保存下来的,它是自然浮现的而不是靠人力、靠理性牵制的记忆。只要对照一下普鲁斯特的长篇,就能看到,他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写作的,他笔下的场景都是自然浮现的,记忆滚滚而来,悄然而去,决不勉强控制。在第一卷里,甚至他关于记忆的不少议论,也和柏格森《时间与自由意志》中的一些论述相重合。
比他们两人稍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哲学家,就是德国的海德格尔,他最重要的书是《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也是强调时间而排斥空间的,这一点上和柏格森十分相似。柏格森的哲学在上世纪初红极一时;普鲁斯特去世是一九二二年,这时他的长篇已经举世皆知了;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面世是一九二七年,正是这一年柏格森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在海德格尔影响越来越大之后,柏格森的哲学渐渐被冷落。海德格尔确实高明,无论在对既往哲学史的研究和扬弃上,还是在对新理论的充满说服力的论证上(他继承的现象学方法使他更显雄辩),都为柏格森所难以企及。但这三个很不相同的人,都紧紧抓住“时间”这一核心概念,这就很发人深思。看来,他们是抓住了上世纪初西方世界(主要是欧洲大陆)的一种时代精神。
听中译者周克希先生说,普鲁斯特在去世前,曾看到他的小说英译本取名为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这是一个相当华丽的书名,语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且首字母与法文原书名à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的首字母一样(因前面的àla均非实词,首字母为r),在翻译上真可以说是“绝配”了。与中文译名中的“追忆似水年华”相比,堪称同样唯美,而精巧则更胜。但普鲁斯特本人非常不满意,他写信给加利玛出版社的创办人说:“这下子,书名全给毁了。”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推出新的英译本便舍弃了这个华美的名字,而换上了一个更贴近法文原著的书名In Search of Lost Time,这就很像周克希先生现在用的译名“追寻逝去的时光”了。为什么普鲁斯特当时会那么不满呢?我以为,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他的心目中,正像柏格森和海德格尔一样,有一个最为核心的“时间”或“时光”的概念。译得那么华丽,却把“时间”这个核心词给取代掉、模糊掉了,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为什么在那个时代,他们会这样抓住“时间”不放呢?读过海德格尔的书就清楚了,那其实是对个体、对生命的重视,是把个体生命放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个人的经验、经历和记忆,那是只有“绵延”,只有“时间”,才能串起来的;一扩展到“空间”上,就又是社会、他人、物质、理性等等了。个人主义在西方有悠久的传统,但只有到那时,才上升到这样一个空前的高度。海德格尔认为只有从走向死亡的个体身上,才看得到世界的本质;而在这样的生命过程中,充满了“畏”和“烦”。我们把普鲁斯特的小说和这样的哲学论述对照起来看,会发现一种相互照应、异曲同工的妙趣。
前文说到,当存在主义哲学起来后,柏格森的影响就小下去了;奇怪的是,站在这两位大哲学家之间的普鲁斯特,影响却越来越大——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就是歌德说的:“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总是灰色的。”真正的好文学,不是概念的铺陈或理念的图解,它可以和柏格森的观念相合,但它的形象远远大于思想,它展现的是真实的永恒的活体,海德格尔可以从中获取养料,未来的超越海德格尔的人,也可从中找到新生命的源泉。
好文学的魅力,是可以永存的。
普鲁斯特与现代派
《追寻逝去的时光》无疑是西方现代派文学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意识流文学是现代主义的一个大宗,而意识流文学的三大作家,即乔伊斯、伍尔夫和普鲁斯特。
那么,究竟什么是现代派文学呢?对这一题目的研究,早已是汗牛充栋。但毕竟,时间已过去了百来年,我们能不能换一种眼光,搁置学院派的繁复论说,试用禅宗“单刀直入法”,径取现代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给它一个简要的解说?
文学是人学,我们不妨以人作比喻。现代派出现之前的传统的文学,已是一种发展得过于成熟的文学,这就好比成人说话,说多了容易让人厌。成人总希望把世界描绘得略好一些,想让年轻一代的心态稍稍积极一些,不要那么绝望,把一切都看得灰暗无光。所以,即使像狄更斯那样严厉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也还是不愿放弃浪漫的爱和光明的希望。现代派文学则如逆反期的青春少年,他们不满成人的管束,更看不起成人的这份好心,他们抓住成人忽视或掩饰的内容,斥之为“虚伪”和“欺骗”,他们以夸张的、病态的、决绝的态度写人生的一切丑陋、黑暗。不能说现代派文学不真实,也不能说它们不深刻,它们在文学发展上的贡献是前无古人的。但这是一种神经质的文学,它们艺术上的一大特点就是反审美舒适。孩子总要长大,逆反心态不可能持久。人只有裸体才能更换全身衣服,现代主义就是裸体的文学,但人不能永远裸体。所以,经过现代主义洗礼的新文学终将取而代之。回归审美舒适的过程已在缓慢进行,这是现在各国的大部分读者都能体验到的文学事实。
孙犁先生在一九七七年写过一篇《关于长篇小说》,其中谈到《红楼梦》的结尾,有几句话很有意思。他说:“按总纲推断,上半部写的是‘极风月繁华之盛’,即那个‘好’字;下半部当然要写到那个‘了’字,即散了的筵席,倒树的猢狲,干净了的茫茫大地。但这种变化,应该是渐进的,绝不会是突变。这样《红楼梦》究竟要写到多少回,就成了永久不能回答的疑难。……不管怎样,高鹗还是忠于曹氏的原来计划,极力追踪原来旨意,求其吻合。虽然写得死板僵硬,大致还是按照悲剧的路子走下来了,最后重露一些起色,这也并不完全违背曹氏的‘好了’思想,因为事物仍要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一九七七年的中国还是崇尚“主题先行”的时代,作品大都直奔某一既定思想,一条道走到黑;孙犁赞赏高鹗“重露一些起色”的思想,给我以极大的启示。我进而发现,这里有哲学。确实,事物不会永远按一条直线发展的。所以,多少年后,经过长期的观察,我对于那种在现代主义之后必然接续“后现代主义”的一统天下的论断,愈益发生了怀疑。而世界文学艺术的实际发展,不正在推进并促成这样的怀疑吗?
就在这时,我们惊奇地发现,普鲁斯特的长篇《追寻逝去的时光》既是现代派文学最主要的代表作,却又并非是反审美舒适的——它成了现代派文学中的一个奇迹!现在读这部小说,会发现它非常美,非常可读,除了篇幅实在太长,却是翻到哪页都能读下去的。作者让记忆自由来去,顺着记忆长河的起伏,再现了一段充满复杂的情感过程的人生。过去我们反对“咀嚼人生小小的悲哀”,以为那样产生不了伟大的文学;也确有许多小作家沉湎于个人的小小悲哀中出不来,自怜自恋自哀,写了一大堆轻得令人难以承受的作品……然而,普鲁斯特却在个人的漫长的悲哀中发掘出了美和哲学,奉献了一部具有巨大文学和思想涵量的杰作。他把人生的“畏”和“烦”写足了,推到了极致,却又保持了自身的审美舒适。这里有太多值得研究的东西。看来,在现代主义退潮以后,这部巨著的魅力将依然长存。
顺便说一句,读普鲁斯特使我想起,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曾出现过很多号称“现代派”的作品,其中不少作者现在已经不写或已改写其他风格的小说了,但也有一两位偶尔仍还按原来的路数创作,并也时有论者拿过去的评论调子大加赞颂或鼓吹。我深感疑惑的是,这些作品中的相当一部分,除了形式上的奇异和难读(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恰恰是好读)之外,是否真有普鲁斯特那样的现代主义精神呢?是否只要去掉了审美舒适,就是现代派文学了呢?
二〇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