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德先生《“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鲁迅与许广平的“三一八”记忆》(载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是有一定价值的文章,作者把一九二六年“三一八”前后的材料作了细心的收集整理,提出了自己的推断,在鲁迅研究上是有所突破的。但在相关材料的指引下,作者进行了不少文学性想象性的描述,这就不免有几分冒险。因事情往往会有例外,有限的材料中其实包含了多种可能性,而一作描述,也就全落实了,变成只有一种可能了。本文提出的几点商榷,也是想说明,事情或许还有另外的可能。
一、文中提到,一九六〇年四月许广平对电影《鲁迅传》创作组说:“在‘三一八’前……于右任带着煽动性的对我们说:‘你们尽管去,黄花岗烈士中也没有一个女的,你们去干吧。’他一再鼓动我们去当女烈士,我们一听,就‘寒心’了。当时于右任是名流,国民党在北京的有名人物。段祺瑞诱杀的阴谋可能他早已知道了,但他不动声色的叫我们去。”作者对许广平的许多话都生疑,都有独到的分析,对这段话却完全相信了,后文的很多分析正是从这里生发开去的。其实这段话里问题很多,许广平凭什么就能断定“诱杀的阴谋可能他早已知道”呢?许接下去的话,也是说加入国民党的学生们相互商议衣服要穿厚一点,以防枪棍、水龙等等,也并没有料到会有开枪的事。至于动员大家“去当女烈士”,那时的热血青年大约不会“寒心”,而只会情绪激昂,那并不是什么反常的动员,国民党会这么动员,共产党也会这么动员,只是几十年后先把国民党员于右任定为了反角,这才会将其口气变得不阴不阳、心怀叵测了。我们不该忘记拟拍摄《鲁迅传》的时代背景,那时是一九六〇年,是一个疯狂强调阶级斗争的年代,而国民党正是当时的主要敌人,无论什么场合,只要和国民党有关的事,肯定都是坏事,都要批上几句,不然就是立场问题。当时的文艺作品,哪怕写到国共合作时期(比如北伐)的国民党人物,也总是暗藏阴谋或胆小怕死的(可参看当时影响很大的电影《大浪淘沙》,或陈立德的长篇小说《前驱》),总之不可有一个好人。许广平刚经历过反右、反胡风等运动,深谙这种时代气氛,所以她说到于右任时,也一味将他往坏里推,这是不能不注意的。何况,这只是一份当时摄制组的口头问答记录,并不是什么严密的文本,许的这段表述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我个人以为是应该打问号的。如果对此深信不疑,并从这里所说的“于右任可能早已知道”第二天要开枪,延伸到国民党其实早已知道要开枪,再延伸到早已加入国民党的许广平或已知道要开枪,乃至与国民党上层人士有来往的鲁迅可能也知道要开枪,那就会成为太过冒险的推断。——事实上,连段祺瑞本人是否一定知道第二天会有卫队开枪的事,我至今还是存着一个问号的。
二、鲁迅事先知不知情?文章引用了鲁迅《记念刘和珍君》中的话:“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但作者认为,鲁迅在前一天日记中有“往《国民新报》编辑会”字样,这就“出卖了他”,因《国民新报》正是请愿活动的发动机构之一,而鲁迅又是“消息灵通、与国民党上层人士交往颇多”的,所以说自己要到“十八日早晨”才知道请愿事,“几乎是个奇迹”。但生活中就是常有“奇迹”,奇迹之奇,或许只是我们后人的感觉,在当时也可能是很自然的事。因为鲁迅去参加的只是副刊的编辑会,我自己在报纸副刊工作多年,由报社出面组织的活动,一个副刊的编辑未必知道也未必会关注(更何况当时的副刊多是社外人在编),即便那天在副刊会上有人提及,鲁迅也不一定就听得那么认真,毕竟这是事变之前而非事变之后。如果当天有人曾和鲁迅谈及翌日请愿的事,或鲁迅虽未发言但已认真听取,作为一个有如此大名气的公众人物,一个始终处于公开论战中的人,他敢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公然写上“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这样的话吗?他就不怕别人议论或披露真相?这终究是一篇署上自己名字马上发表的文章(远不同于许广平在几十年后向一群后人回忆往事),他不会不知道如此激烈的文章会引起多大反响,他有必要在这种时候作假吗?如果鲁迅在这时搞这样的小动作,那才真是“奇迹”了。所以,单从他十七日去过《国民新报》便推断他十七日早已知道了请愿的事,我以为这也是比较冒险的。
三、鲁迅是否“一再‘煽动青年冒险’”,却又“出于私情”不让许广平冒险,把她保护下来,从而“元气大伤”?他的思想行为有无自相矛盾?恕我直言,我以为陆文指出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中修改了她和鲁迅听到噩耗的时间(将下午改成了上午十点多),在这一点上材料是充足的,相关的分析也很有说服力;但在推断鲁迅内心也有相似的“黑暗”时,则不但冒险,甚至还有一点武断了。其原因,似在于未厘清鲁迅所“煽动”的是什么样的“冒险”,而反对的又是什么。事实上,鲁迅对于反抗,是毕生提倡,并身体力行的;但他一贯反对“请愿”。他对“请愿”的事从来没有好感,从不曾“煽动”青年去“徒手请愿”。在《记念刘和珍君》里,他也说了真话,且说得理直气壮,一点没什么躲闪:“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柴,结果却只是一小块,而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在十八日早晨,当他知道许广平要去参加请愿,立即想到会有镇压(他自称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却没想到会有开枪的事),他不愿让亲人白白遭受当局残害(棍棒、水龙、关押等,但不包含枪杀),所以设法把她留下。他这做法对吗?他是否因此就不该受尊重?我想到,我有两位至今健在的非常尊敬的前辈,都是枪林弹雨里过来的人物,他们在一场惨剧发生前,把自己的孩子拉回了家。回想这些故事,我曾暗自垂泪,我一点不觉得这事玷污了他们,我没觉得他们有做错的地方。至于鲁迅后来非同寻常的气愤和苦恼,我以为在《记念刘和珍君》里已说得十分清楚,那真是他的血泪文章,把一腔真情全都倾倒出来了。他也从刘和珍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看到了她们“干练坚决,百折不回”乃至“虽殒身不恤”的气概,正是在这样的形象面前,他自认为“苟活者”,并发愿“将更奋然而前行”。但这并不表明他认同了“徒手请愿”。在写于四月二日(《记念刘和珍君》写于四月一日)的《空谈》中,他开篇就说:“请愿的事,我一向就不以为然的,但并非因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样的惨杀。那样的惨杀,我实在没有梦想到……”鲁迅的思想是复杂的,但并非不可解。时隔八九十年,研究专著已堆成山,但对鲁迅,我们仍还有提倡“同情之了解”的必要。
末了再说一点细节。陆文中,《记念刘和珍君》全写成了“纪念”,其实此文和另一名文《为了忘却的记念》,鲁迅用的都是“记念”。此词在鲁研界谈论已多,专业研究文章似不应出错。倘在学生答卷中,那是一定会扣分的。
二〇一三年八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