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走在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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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

我还有时间走到大地的尽头与白昼诀别

像一个孤独的异乡人

加入这如此盛大的加冕仪式

我已忘却自己

我还将继续把谁遗忘?

——引自谷禾的诗《走在我身后》

你的固执会害了你一生。

他不信这句话,觉得说这句话的人,最多是个没有出息的作家,只能写些《走在我身后》之类的文字垃圾,污染少女一般干净的白纸。

他从骨子里轻视这种人,这种人只能使天空更加浑浊,生活没有情趣,所有他爱的人变得没有了秩序,对他这个人是否还能生存下去产生了’怀疑。

他还是坚持走了下去,在没有路的荒野上,他的心里装满了路的惨白影子,孝布似地在眼前飘来荡去,诱惑着他走过去,只有走过去,他的心里才能安宁。因为在不久前,他的躯体已被一个人当做尸体焚毁,虽然燃烧的只是照片上的他,可他已感到那种烧灼灵魂的疼痛,他走到哪里,都以为自己是一堆散发着腐味的骨灰。但他的心没有死,总在死灰里扑腾,幻

想着找到一个荒凉的净地,然后把自己种在那里,像草一样重生,沐浴春风和阳光。

他挑选了一匹马。一匹白马。本来他不喜欢白色,包括白色的动物。但他还是选择了白马,他信奉白马非马的悲怆说法。在他心中,马是神圣的,用来给人坐骑,简直是对马的侮辱,但马浑然不觉,尤其是那些能够展示自己脚力的神骏,被人骑在身下,简直像一个被人轮奸的荡妇,大汗淋漓地舒展在男人胯下,还以为得到了生命的恩泽,非常愉悦地嘶鸣几声,心满意足的样子,叫他看了恶心。

白马则不然,被那些心灵扭曲的人视为没有喜色的不祥之物,弃之荒野,甚至不列入马的行列。其实白马是多么幸运呵,免遭人的作贱,像一个高傲的女人,自由地展示自己的风韵。那种魅力,只有马才有。马身上诱人的魅力,常使他热泪充盈,他想圣洁的女人要是一匹马就好了。最好是匹白马。·

他选择一匹白马同行,就像与一个魅力纷呈的女人同行,他几近枯竭的心里,充满了甜蜜。所以,他一路走来,脚步轻盈,根本没有跨上马背、驾驭马的欲望。他只想与马相伴,去找寻他理想的一片净地。

那里自然是水草丰美,再理想不过的一方圣地。

于是,他与马走进了天山。

天山像人的手指,高低不一,在这里似歇口气似的,就扔下了一个偌大的缺口,沿缺口走进去,是一片开阔地,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

心宇就这般解放了么?

他的灵魂从烟雾中钻出,就这般永恒地飞翔了?未曾想心宇能容下这般浩瀚的绿地,他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从天山之巅滑落,在草叶问流动,体味着马儿的唇热,带着膻气的鼻息是马儿释放出的激情,煽动得草儿挺立在荒原之上疯了似地生长,为的是在马齿间脆响。

那是他心动的一刻,能够装点他一生的记忆。他一直向往着,自己能是一棵这样的草,那怕是一棵永远也长不大的矮草,只要能触到马的双唇感受到马的气息,成为马的食物,他就知足了。

他真的很容易知足,在他生活的那个地方,按照常规,他与一切能够交往和不能够交往的人在一起朝夕相处,他够认真的了,正因为他的认真,才导致人对他的轻慢。他在人的周围越来越不重要,有时甚至被忽略,忽略到如一缕轻烟,被那个人用一根火柴头点燃,了却他一生才感到心动的一切,那一切已成灰尘,像他的躯体一样,一天天衰败,四散飞去。

但他的灵魂里永远留下了那个人,就是焚烧他的那个人,因为那个人使他有了重生的机会。不然他还一直沉迷于浑浊的人流之中,灵魂永远得不到安宁。

他是很固执,但他自信没有因为固执而害了一生。因为固执,他才有了出走的机会,毫不犹豫地在芸芸众生的马群之中,选择了这么一匹白马,用他还存活于世的灵魂,准备和这匹白马相伴一生,走向大地的尽头。

这匹马多么好呵!走在他身后,让他觉得他这一生就是奔这匹马来的。

于是,他感谢那个焚烧他的人。那个人叫他思念一生。

他喜欢这匹马,不!仅仅喜欢还不能表达他全部的爱意。那些带着“爱”字的词是多么虚弱呵。

他太想与马为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