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身倒霉的新衣裳,我一大早就挨了沃森小姐好一顿斥责。可是寡妇却没有骂我半句,只是默默替我擦掉了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土。她看上去很难过,这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尽可能地乖巧一些。沃森小姐把我领到了套间里做了祷告,但这并没什么用。她要我天天做祷告,说这样我才能心想事成。事实并非如此,我试过的。有一次我弄到了一根渔线,却偏偏没有鱼钩,可是没有鱼钩我能做什么呢?为了得到鱼钩,我祈祷了三四次,但是祷告一点也不灵验。终于有一天,我硬着头皮请求沃森小姐替我做祷告,没想到竟然挨了她一顿骂,说我傻透了,但是却没告诉我个中缘由,我当然也就不知道为什么。
我曾经在树林里就此事冥思苦想了很长时间。我对自己说,要是祷告能换来期待的东西,迪肯·韦恩丢的猪肉钱为什么不能失而复得?寡妇被盗的银鼻烟壶为何不能物归原处?沃森小姐的身材为什么不能变得丰满起来?不可能,我对自己说,祷告没有任何用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寡妇,可她却说通过祈祷获得的东西都是“精神上的馈赠”。这话对我而言过于深奥,于是她接着解释说,我必须乐于助人,尽力而为,时刻关注他人,什么时候都不能只想着自己。我觉得他人也包括沃森小姐在内。我走进树林,把这些话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很久,还是没能悟出祷告会有什么用——除了对别人以外——所以我说服自己不该对此事耿耿于怀,一切顺其自然好了。有时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绘声绘色地给我讲很多上帝的事,但是第二天沃森小姐又会口若悬河地讲上一堆,把寡妇讲的那一套统统推翻。我由此断定世界上一定是有两个上帝。穷人要是遇上寡妇口中的上帝,一定会有出头之日,要是碰上沃森小姐口中的上帝,那他这辈子就没指望了。我思前想后明白了这一点,认定一件事:虽然我也并不确定投奔上帝后我的生活会不会有改善,我知道自己头脑愚昧、地位卑微、脾气急躁,但是只要寡妇的上帝愿意接受我,我就会义不容辞跟他一伙儿。
我一年多没见到爸爸了,这对我来说是种安慰,我再也不想见到他。过去,他清醒的时候老是对我拳脚相加,但凡他在附近的时候,我都会逃到树林里避难。这下好了,有人说在距小镇有十二英里远的一条河中发现他已经溺水身亡。不管怎样,他们都断定那个溺水而亡的人就是我的爸爸。据说这个人和他同样身材,也是破衣烂衫,有一头长得离谱的头发,这些都是我爸爸的特征。但是由于泡在水中时间过长,那张人脸已经面目全非,根本都不像一张脸了,所以他们无从辨识。据说他仰面浮在水面上。他们将他捞出埋葬在岸上。想着想着我变得不安起来,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来。我清楚地知道一个溺水身亡的男人不会仰面浮在水面,而应该是脸朝下趴在上面。我由此得知那个死者一定不是我爸,而是一个穿着男人衣服的女人,想到这里我又变得浑身不自在了。我断定,不管我愿不愿意,这个老家伙不久就会再次现身。
扮演响马的闹剧断断续续上演了大概一个月,后来我就退帮了,所有的男孩也都退了出来。我们没有实施任何抢劫,也没有干掉任何人,这一切只是幻想而已。我们常常会从树林里跳出来,冲向赶猪人和坐在运送蔬菜去市场的马车里的妇人,可是老天作证我们可没有把她们任何一个人藏起来。汤姆·索亚把猪称作“元宝”,把胡萝卜之类的称为“珠宝”。我们会到老巢碰头,议论一下各自的战利品,取了多少条人命,画了多少个十字,但是这一切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甜头。有一次,汤姆命令一个男孩举着一根燃烧的木棍在镇子里到处乱跑(这是召集响马帮会员集会的暗号),随后又说他接到探子的情报,说是第二天一个西班牙的商队和阿拉伯富翁会在浩洛山洞野营,随行的不仅有两百头大象、六百只骆驼、一千只萨姆特骡子,而且携带钻石无数,还有四百名士兵护驾。我们接此消息后,决定趁机设个埋伏,就像他说的那样,实施杀人越货的勾当。他命令我们擦亮剑和枪,严阵以待。他说哪怕是要追击一个运萝卜的车,都必须得把武器擦得锃亮。其实所谓的剑和枪不过就是一些板条和扫帚。尽管你会被这活儿累个半死,但是它们很快就会恢复原样,好像从来没有人在它们上面花过一点功夫似的。
我才不相信我们这帮乳臭未干的小毛贼能打败一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富翁。可是想看看骆驼和大象的冲动把我推进了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的埋伏计划中。一接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树林,跑下小山,然而,连西班牙人和阿拉伯富翁的半点影子也没看到,更别提什么骆驼和大象了。那只是主日学校的野餐队伍,而且还只是一个初级班。我们破坏人家的野餐活动,把他们撵到了洼地。除了甜甜圈和果酱外,我们一无所获。还好,本·罗杰斯缴获一个布娃娃,乔·哈伯抢到了一本《圣诗集》。但是很快他们的老师冲了过来,责令我们物归原主。
我向汤姆抱怨说没见到什么钻石,汤姆却说绝对有很多的钻石在那里。他还说阿拉伯人和大象等等都在那里。我问他为什么我没有看到,他说如果我智商不算太低的话,就去看一本名为《堂·吉诃德》[2]的书,就会明白一切。他推测肯定是有人使用了法术,本来是有成百的士兵,还有大象和金银珠宝等等,但是我们不幸遇到了对手——魔法师,是他们用魔咒把一切变成了主日学校的小屁孩。我回应他说,既然如此,我们的任务是要找到那些魔法师喽。
他听了却骂我白痴。
“就凭你?”他说,“魔法师能召集很多的妖怪,你什么都来不及说就会被他们剁成肉泥。他们的身躯像树木一样高大,像教堂一般宽阔。”
“那么,”我说,“如果我们能找一些妖怪来帮助我们,难道也打不过他们?”
“你怎么才能让妖怪出山呢?”
“我也不知道。魔法师怎么找到他们的?”
“是这样,如果他们擦一个旧锡灯或者一个铁圈,妖怪们就会伴着电闪雷鸣和滚滚浓烟飞出来,乖乖地去做要他们做的事。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会将炮塔连根拔起,用它去撞主日学校的校长——或其他人——的脑袋。”
“谁这么厉害,竟然能把它们指使得团团转?”
“真笨!当然是那些擦灯和铁环的人啦。他们认那个人做主子,对他俯首帖耳。如果主子下令要用钻石搭建一个四十英里长的宫殿,里面要装满口香糖,或任何想要的东西,还要把中国公主掠过来当老婆,他们都会一切照办,而且在第二天天亮之前一切都办得妥妥当当。还有更厉害的呢!他们还能把宫殿搬来搬去,你想去哪里都可以,懂了吗?”
“好吧。”我说,“可是我怎么觉得他们都是一群守不住宫殿的傻瓜啊,他们就知道用这种小把戏来消磨时光,要是我是妖怪,就绝不会放下手头的正事儿,听命于那个擦旧锡灯的人。”
“你说什么呢,哈克·费恩[3]。要知道,不管你是否愿意,只要他擦了灯你就得出来效劳。”
“瞎掰!你不是说我如树木般高大,如教堂般宽阔吗?好吧,就算我愿意出来,那个‘主子’也会吓得连村里最高的树都能噌噌噌爬上去。”
“呸,跟你说就是白费口舌,哈克·费恩。你啥也不懂,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笨蛋。”
这件事让我费心地琢磨了两三天,随后我决定看看是否确有此事。我拿了一盏旧锡灯和一个铁环,像一个干苦力的印第安人一样,在树林里一边使劲擦啊擦啊,直到累得汗流浃背,还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着手建成一所宫殿,然后卖掉它。然而,这一切都是白费力气,没有一个妖怪出来听候我的调遣,我这才明白这只是汤姆·索亚的一个谎言而已。他也可能相信阿拉伯人和大象的存在,对我而言却是另外一回事——这明明不过就是主日学校的活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