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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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踮着脚尖蹑手蹑脚地沿着树林中的一条小路返回了寡妇家的花园。为了躲开剐蹭脑袋的树枝,我们不得不弯着腰前进。谁料在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倒了,弄出了声响,于是赶快蹲下来,一动也不敢动。借着厨房的光亮,我们看到沃森小姐大块头的黑奴吉姆就坐在厨房门口,他听到动静后警惕地站起身来,伸长脖子朝外面一边仔细查看一边侧耳倾听,还喊了一声:“谁?”

他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在我俩中间站住了,距离如此之近,我们都快摸得着他了。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谁也不动,我们就这样近距离地待着。我突然觉得脚踝有个地方发痒,就是不敢伸手去挠。一会儿,我的耳朵开始发痒,接下来后背上两个肩膀头之间的部分也痒起来了,要是再不挠挠的话,真的就要痒死了。这件事情以后,我才留意到这种情况不是头一次发生。如果你和上流人士共处,或者参加葬礼,又或者在根本不困的情况下强迫自己入睡——不管是何种情形,只要在那些不适合挠痒的场合,为什么偏偏总会感到全身到处都痒呢?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吉姆厉声说道:“快说,你是谁?干什么的?我可是听到动静了。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待在这里一直到再听到那动静为止。”

随后,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下来,背靠在一棵树上,伸开双腿,一条腿还差点就碰着我的腿了。我的鼻子也开始痒起来了,痒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可我不敢去挠。过了一会儿,鼻子里面开始痒了,接着鼻子下面也痒痒起来。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这样一动不动地坚持下去。痒痒的感觉持续了六七分钟,但我却觉得痒了很久。现在身上有十一处地方都痒起来了。尽管我觉得一分钟也忍不下去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继续挺下去。谢天谢地!我听到吉姆发出沉重的呼吸声,紧接着是他的呼噜声,我顿时觉得身体舒服了许多。

汤姆轻嘘了一声,给我一个暗示,我心领神会。我俩跪在地上,手脚并用爬开了。等我们爬开十英尺远,汤姆附在我耳边说想把吉姆拴在树上寻寻开心,我不同意他这样做。我担心要是惊醒吉姆,引起骚乱,别人就会发现我不在房间。汤姆说蜡烛不够用,想溜进厨房多拿些出来。我不愿意让他冒这个险,告诉他说吉姆随时都有可能醒过来,但是汤姆还是想碰碰运气。于是我们溜进厨房,拿了三根蜡烛,离开时汤姆还随手在桌上留下买蜡烛的五分钱。我们走出了厨房,我心里着急,想赶快离开,而汤姆却像没事儿人似的跪在地上,手脚并用爬向吉姆,对他做了些什么。四周静悄悄的,我等着他,等了好大一阵子。

汤姆完事后,我们就沿着小路匆匆离开,先是绕过了花园的篱笆,最后到达了房子对面陡峭的山顶。汤姆说他摘掉了吉姆的帽子,并把它挂在他身后的一根树枝上,当时吉姆身子动了动,还是接着睡。后来吉姆说他中了女巫的魔咒,神情恍惚中,女巫骑着他在全州逛了一圈后,又把他放在了树下,并将他的帽子挂到了一个树枝上留下何人所为的证据。有一次,吉姆又说女巫骑着他去了新奥尔良。打那之后,每每当他说起这件事,都会把去处说得越来越远,直到他说把全世界都逛了个遍,人累得要死,整个后背还被鞍具磨出了疖子。这次奇遇使吉姆忘乎所以,甚至瞧不上别的黑人了。黑人们从几英里之外赶来听他讲这件事,他也由此成为黑人眼中最德高望重的人。黑人们常常会吃惊地张着嘴站在那里,上下打量他一番,就好像他本身就是一种奇观。黑人们总会靠在厨房的炉火边津津有味地谈论那些黑暗中的女巫,可每当有人滔滔不绝,显得无所不知的时候,吉姆就会跳出来,呵斥道:“嘿!你懂什么女巫的事!”那个正在讲话的黑鬼就会立刻闭嘴,黯然退下。吉姆把那五美分用细绳穿起来,一直挂在脖子上,口口声声地说这是魔鬼亲手赐予他的魔力,是可以包医百病的神丹妙药。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想见到女巫,只需要对着它念几句咒语就可以遂愿,但是他绝口不提念叨的是什么。黑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倾其所有,就是为了一睹那五美分的圣容,但那是绝对不能碰触的,要知道魔鬼曾经亲手摸过它。吉姆再也不是一个仆人了,他可是见过魔鬼、驮过女巫的黑人,他从此变得趾高气扬起来。

还是言归正传吧。当我和汤姆到达山顶的边缘时,还能看到下面的村庄有三四处亮着烛光,可能是因为家里有人生病了吧。头顶的星星如平日一般闪烁,河水沿着村子流淌,一英里多宽的河面沉静而壮阔。我们下了山,找到了乔·哈伯、本·罗杰斯和其他几个藏在制革厂的男孩儿。我们解开一只小船,划了两英里半的路程,在小山边上的一块大岩石旁边上了岸。

我们走进灌木丛,汤姆要每个人都先发誓保守秘密,然后带着我们来到一个洞口前——一个藏在灌木丛最茂密处的山洞。我们点上蜡烛,手脚并用爬了进去。在我们爬了大概两百码后,山洞突然变得宽敞起来。汤姆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很快在一面洞壁下俯下身子,要不是他,你还真看不出来那面山壁上竟然有一个洞。我们沿着狭窄的过道前进,最终在一个类似房间的地方停了下来。那里四壁都渗出了水珠,阴冷潮湿得要命。汤姆发话道:“我们现在就要组建一个响马帮,名号为汤姆·索亚帮。想要参加者必须宣誓,用血签名。”

大家都跃跃欲试。汤姆随后掏出一张早已写好誓词的纸片读了起来。誓词内容如下:

所有帮内成员必须忠于响马帮,死守一切与之有关的秘密;如果团伙中有任何人受到任何欺负,不管是谁,只要是接到杀死那个欺负人的人及其全家的命令,受命者绝对不能进食,也不能睡觉,直到他完成使命,并在他们胸前划出象征帮会所为的十字;帮会之外的人员绝对不可使用这个记号,要是他胆敢放肆,必定遭到审判,如果他不知悔改,就送他上西天;如果帮会中有人泄密,就会被割喉、焚尸,他的骨灰将被四处乱撒,名单上的名字也会被血涂抹掉,任何人不得再提起这个泄密者的名字,而这个被诅咒的名字也会被人永远地遗忘。

大家都认为这是个很棒的誓词,纷纷询问汤姆是否是他自己的杰作。汤姆承认一部分是出自他天才的头脑,一部分则是从那些有关海盗和强盗的书上看来的。要知道,凡是了不起的帮会肯定都有精彩的誓词。

一些成员提议泄密者的全家都应该被处死。汤姆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于是用铅笔记了下来。本·罗杰斯说道:“哈克贝利·费恩怎么办,他没有家人啊!要是他泄密该如何处置啊?”

“不是吧?难道他没有爸爸吗?”汤姆问道。

“不错,他是有爸爸,问题是你根本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以前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在制革厂的猪圈里睡觉,可是最近一年多也没人在那里看到过他。”

他们就此事议论纷纷,然后决定把我踢出帮会,理由是每个男孩都必须有家人或其他可以被处死的什么人,否则对其他成员来说就是不公平。大家都想不出别的办法,为难地沉默着。我都快急哭了。好在我急中生智,想起了沃森小姐——多合适的人选啊。

大家都说:

“对啊,有她就行了。难题解决了。哈克可以加入我们队伍了。”

接着,他们用别针刺破手指,沾着那点血签下生死状,而我也在纸上留下了自己的签名。

“那么,”本·罗杰斯问道,“咱们响马帮能干点啥?”

汤姆回答道:“专干抢劫和谋杀的事。”

“抢劫什么呢?房子,牛,还是……”

“闭嘴!偷牛那样的东西怎么能算得上抢劫,充其量也就算得上小偷小摸。”汤姆对此不屑一顾,“我们是什么人?跟盗贼一点关系都扯不上,我们可是公路响马,要戴着面具,拦路抢劫的。”

“每次都要把人杀掉吗?”

“噢,当然啦。把人杀掉是再好不过了。虽然一些权力者并不这么认为,但是大多数还是觉得把人干掉才是上策——当然除了那些被带到这个山洞的人。他们一直会被关押在这里,直到被赎回。”

“被赎回?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但那是他们的做法,我在书上看到过。当然,我们也要这么做。”

“可是连赎回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做呢?”

“为什么不能?那得怪你自己,我们一定要做这件事。难道你没听我说书上有吗?你是不想按书上说的去做,存心把事情搞砸吗?”

“哼,你说得好听,汤姆·索亚!如果我们不知道对这些人应该做些什么,他们又怎么能被赎回呢?——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事。说说,你觉得该怎么做?”

“可是,我也不知道。‘一直关押他们,直到被赎回’的意思可能就是说咱们一直看着他们,直到他们一命呜呼。”

“嗯,有道理。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你怎么不早点儿说?我们要一直看着他们,直到他们丧命。不过他们该多让人讨厌啊——吃光所有的食物,还总是琢磨着法子逃跑。”

“你来说说看,本·罗杰斯,在有警卫监视的情况下他们如何实施逃跑行动呢?要知道他们胆敢动一动,就会挨枪子儿。”

“还有警卫哪!好吧,够气派!这么说,就得有人整夜不能睡觉,一直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喽。哪里需要受这份罪啊?为什么不能把他们押到这里,找个人挥舞大棒把他们赎回呢?”

“可是书上没有这么讲——这就是原因。那么,本·罗杰斯,你是想按章办事,还是想独辟蹊径?这才是关键。难道你怀疑写书的那些人不知道正确的做法吗?你觉得自己能给他们当师傅吗?别做梦了。不行,先生,我们还是按章办事的好。”

“好吧,怎么样我都无所谓,但是我坚决认为这种做法很愚蠢。还有一个问题,我们连女人都要杀掉吗?”

“亏你想得出,本·罗杰斯,要是我跟你一样愚昧无知,我就不会搞得路人皆知。把女人杀掉?书上哪一页这样写过?你把她们带到山洞里,只要对她们殷勤备至,最终就会虏获她们的芳心,她们哪里还会有回家的心思。”

“好吧,即便我赞成你的鬼把戏,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美事。要是山洞里挤满女人和待赎的男人,连我们这些响马都没地方待了。算了,还是你继续说吧,我没什么要说的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本来已经睡着的小汤米·巴恩斯被弄醒了,吓得大哭起来,吵着回家找妈妈,说他再也不想当什么响马了。大家都趁机取笑他,喊他“哭宝宝”,这下可激怒了他。他说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而且还威胁说要把他们的秘密抖搂出去。为了封口,汤姆给了他五美分,成功地实施了收买计划,然后我们解散回家,约定下周会面,计划抢劫一些财物,再干掉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除了周日他都不能出来,所以希望在下周日开始行动。这个提议遭到了其他所有成员的反对。他们认为周日做出抢劫杀人之事实在是太不道德了,这可真是个好理由啊!他们都认为应该凑在一起尽快定下日子才对。汤姆·索亚被推选为一号首领,乔·哈伯为二号人物,然后众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这时天刚蒙蒙亮,我爬上屋顶,从窗户钻进了屋子,那身崭新的衣服到处油乎乎、脏兮兮,而裹在衣服里的身体也已经累散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