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白话聊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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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捉鬼射狐

李著明是瞧宁县令李襟卓先生的公子,为人豪放爽快,从不畏缩胆怯。他也是新城县王季良先生的内弟。王季良先生家亭台楼阁很多,常常见到怪异的现象。因为贪图楼阁上的凉爽,李公常常在炎热的夏季到这里来寄宿。有人告诫他,说这里有鬼怪,李公笑而不听,坚持让人在那里摆床。主人只好依照他的要求去做,并嘱咐仆人陪他同睡。李公拒绝了,说:“我喜欢一个人睡,平生不知什么叫害怕。”主人于是叫仆人在香炉里点上去浊避邪的安息香,并按照李公的卧息习惯铺好床,然后熄灭了烛,关上门走了。

李公躺下大约有一个时辰,忽然在月光中看到桌上的茶碗歪斜着旋转起来,不掉也不停。李公大声喝斥,茶碗响了一声后立即停下来。紧接着,又像是有人拔掉了香炉里正在燃烧的香束,在空中摇曳晃动,一左一右地划着各种花样。李公起身斥责道:“是什么妖魔鬼怪,竟敢如此放肆!”说完话,便赤裸着身体下了床,打算近前去捉。他用脚去寻床下的鞋子,只找到了一只,等不及在黑暗中继续寻找,赤着脚扑向香束摇曳的地方,那香束立即又插回到香炉里,寂静无声,没有一点曾经动过的迹象。李公弯着腰摸遍了所有黑暗的角落,忽然,一件东西飞过来打在他的脸上,觉得像是只鞋子,去找时,却也没有找到。于是打开门,下了楼,呼唤仆人点上蜡烛继续寻找,可还是空无一物,就重新睡下。等到天亮以后,又叫了几个仆人为他寻找鞋子。仆人们翻开席子,挪走床铺,还是不知鞋子在什么地方。过了一天,偶然一抬头,看见一只鞋子夹在橼条中间,挑拨下来,正是李公的鞋子。

李公本是益都县人,因事客居在淄川县孙家的大院里。孙家的院落十分宽敞,大都闲置无用,李公仅仅居住其中的一半。南院与一座高楼相邻接,中间只隔了一道墙。常常能看到楼阁上的门自开自闭,李公也没有放在心上。一天,李公偶尔与家人在院子里闲聊时,楼门开了,忽然有一个小人面向北面坐着。小人身高不足三尺,着绿袍,穿白袜。众人指着他看,他也不动。李公说:“这是狐狸。”急忙取来弓箭,对着楼门就要拉弓。小人看见了,发出一阵嘲弄的笑声后,便不见了。李公提着刀登上楼阁,一边咒骂,一边搜寻,到底什么也没看到,便回来了。从此,怪异的现象便没有了。李公在那里住了好几年,一直平安无事。

李公的大儿子叫李友三,是我的亲家。这些事情都是他亲眼看到的。

异史氏说:“我出生太晚了,没能赶上侍奉李公。然而,听父老们讲说,李公大致是一位慷慨刚毅的大丈夫。仅从这两件事来看,大概的情形便可知晓了。浩然正气存于胸中,鬼狐又能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