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胡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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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为《水经注》断案(1)

胡适卸任大使的消息传出后,美国《纽约时报》表示惊奇和遗憾,发表评论说:“重庆政府寻遍中国全境,可能再也找不到比胡适更合适的人物了。”又说:“美国朋友对他期望至高,而他的实际表现又远超过大家对他的期望。他所到之处,都能为自由中国赢得支持。对于他的去职深感遗憾尚不足以表达我们的心意。”可见美国舆论对胡适去职深表留念。

这种心情,同样也表现在华盛顿中国大使馆内。当胡适离开大使馆那天,许多朋友都来送行,馆内秘书刘锴却躲在胡适屋里不愿出来见人,原因是他的眼睛已经流泪,怕人家看见不好意思。后来,刘一直坐火车把胡适送到巴尔的摩(Baltimore)站才回去,分别时胡适也掉泪了。可见胡适被政府撤职,舆论民情是不服的。

胡适当然也想不通,这倒不是恋栈,因为他过去曾表示过随时可以走人的。不过他认为这样下台并不光彩,是对他在困难时辛勤工作成绩之否定。因此当他退居纽约后心情甚为不好,又加上心脏病时常发作,可以说是处于贫病交加情况之下。据当时与他常往来的赵元任夫人杨步伟说:“其时很多大学争聘其为教授,他因一时灰心,寓居纽约,谢绝一切邀请,其后因经济发生问题,其大使下任时银行只存1800余元,而又为我们再三敦劝,始就哈佛讲学一年,后又到各大学去讲学。”这便是他离职后在美国处境的大概情形。这些情况在国内也是有所传闻,所以沈从文在给胡适的信中深表同情地说:“20年中死的死去,变的变质,能守住本来立场的老将中只剩先生一人,还近于半放逐流落国外,真不免使人感慨!”以上所述就是这位书生大使的下场了。

胡适移居纽约后,许多朋友如蒋梦麟等均写信劝其“此时似可不必急于回国”。郭泰祺在信中说:“因在目前情况下,兄果返国,公私两面或均感觉困难,于公于私,恐无何裨益。”总而言之,大家都希望他留在美国大学里教书。然而,胡适这时却又提不起精神来教书,当时虽有许多大学来聘请他,但都被谢绝了。他买了许多古籍,于是随心所欲地东摸摸、西瞧瞧,在一故纸堆里打转儿。有时心血来潮想动手写他的后半部书:中国思想史,但这一愿望后来也没能实现得了。

1943年2月3日,因读《汉书》晚上高兴起来,写了一篇《易林考》,一直写到次晨四点半才写完,有4000多字(后来扩充到1.4万字)。他说:这是我6年来第一次写成的一篇中文的考证文字。

《易林》这部书本是我国古代一部卜卦的繇辞,等于后世的神庙签诗。书本身并没有多大思想价值,但胡适认为有两点值得人们注意:一是在文学史上,这些繇辞中有很多美的句子,读起来颇像民间的歌谣,朴素里流露着自然的俏丽;4000多首繇辞里,至少有100多首可以当做清新的小诗读。他说:其文学的趣味比司马相如、冯衍、班固、崔驷的长赋要高明得多。二是在声韵学上,因为它是古代韵文,4000多首繇辞中保存了许多古代的声韵,这对研究声韵学是难得的资料。

由于以上原因,这部书的作者、年代、内容等问题近三四百年来都有争论,大致说来有四种说法:

(一)作者是焦赣(字延寿)(为前汉昭帝、宣帝时人)。

(二)是崔篆(王莽时人,东汉光武时还在)。

(三)是许峻(东汉后期人)。

(四)是“东汉以后的人”(顾炎武说)。

在这四种说法中,自六朝以后大家都咬定此书的作者是焦延寿。因此通常人称此书为《焦氏易林》。胡适认为,材料都是那些,只不过他们的考据方法不精细,所以结论的差异才那么大。这次他要重新考订材料差不多还是大家知道的那些,只是方法不同而已。他的办法是:

第一步,证明今本《易林》确实是汉明帝与沛王辅用来占卜之《周易卦林》。此事见于《东观汉记》“蚁封穴户”的故事。这样就排除了上述两种说法。

第二步,证明焦延寿如果是作者,那就太早了,不能知道《易林》中所引用的许多史事,比如,书中繇辞云:“皇母多恩、字养孝孙,脱于襁褓,成就为君。”其中的史实是指定陶傅太后抚养汉哀帝的事,因焦氏死于元帝时,而哀帝发生的事,他是不会知道的,所以明朝的郑晓、清初的顾炎武都否定《焦氏易林》之说。

第三步,只剩下要证明崔篆是《易林》的作者了。关于这个问题,清代嘉庆年间山东有位牟庭曾考证过。他从《后汉书·崔骃传》里找到一条材料,即“驷祖篆,王莽时为建新大尹,称疾去。建武初,客居荥阳,闭户潜思,著《周易卦林》64篇”。他从这条材料引申到《易林》旧序,然后从训诂上进行分析。他认为《易林》的作者是崔驷的祖父崔篆,其理由是因崔的字形误作了“焦”,后又有人误改“篆”为“赣”,所以崔篆的书,变成了焦赣的书。因此他说:“崔篆之书,嫁名焦赣,遥遥千余年,遂无觉者。幸而误序犹存,俾余得寻迹所由,复睹其真,校书得此,旷然有发蒙之乐矣!”

胡适认为:牟庭的大功劳在他能从一篇伪序里寻出破绽,从而得崔篆是《易林》的真正作者。但是否能使反对者认为证据充分而表示心服呢?于是他又对历来各家的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从而充实了牟庭之说。胡的结论是:《易林》确是1900多年前的古书;其著作人为王莽新朝的建信大尹崔篆;其著作年代是在东汉建武初期(公元25至35年);其著作权应该归还原著作人崔篆,题名为《崔氏易林》。胡适的这篇考证文章,后来以《“易林”断归崔篆的判决书——考证学方法论举例》为题,发表在1948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本上。他说,我的结论大致与百年前牟庭相同,牟的《崔氏易林序》知道的人甚少,故我作此文,意在介绍牟庭,并修改其论证。

是文发表后,余嘉锡在一封信里赞扬说:“大著精深博大,不惟判明易林之著作权,且进而制定考证法,如萧何造律,后世莫能出其范围”。但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逯钦立在致胡适函中说:“学生细细的读过,深服方法的谨严及论断的精当,在方法论上确实又给后学者起了一条好例子,不过学生还有两点小意见很愿意提出来就正于吾师:(一)《易林》繇辞里有中叶以后的材料,西汉末年的崔篆是不会知道的。(二)据《后汉书》崔驷传所附之崔篆传,崔篆不是阿附王莽的人,例如不做步兵校尉。因此他是不会用易林繇辞做出极无耻的阿谀文字的。”对于上述意见,胡有答辩函致逯钦立,他说:“易林判决书是我离开大使馆后,第一篇考证文字,用意在训练自己,故多年不敢发表。承你指出两点,我都感觉兴趣。”关于第一点,王乔用履飞行的故事,此种神话不是史事,其本身年代无从确定。因此“繇辞里有中叶以后的材料”是不可信的。至于第二点,胡适说:对于崔篆的传略,你也太老实了,他是新莽一党的人,似无可疑。依我的说法,《易林》作于西汉末年,那时王莽是值得歌颂的,如果我的结论不大错,崔篆在王莽建国以前歌颂王莽并不能说是无耻阿谀。从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当时学界对胡适的这篇“易林考”是持肯定态度的,当然也提出一些疑问,但重点还是在其考证方法上大家一致认为很有启发。如唐兰在一封信里评论说:“大作《易林断归崔篆的判决书》读竟,皆人人心目中欲说的话,而没有方法说出来的。老吏断狱,固然要证据,也要吏才,我所最佩服的还是先生明决的判断,清晰的条例。”

胡适作完《易林考》后,又写了《曹操创立的“校事”制》、《两汉人临文不讳考》等考据文章。同年,即1943年11月5日,当时在美国国会图书馆工作的王重民写信给胡适说,他近来遇到一部校本《水经注》,因审阅此本而想到“赵戴”、“全赵”两公案,在写其善本书目提要时,不觉写成了一篇五六千字的跋语,向胡适请教。其文云:“按清儒之治《水经注》,全(祖望)、赵(一清)、戴(震字东原)三家最称巨擘。戴本最先出,赵本次之。乾嘉间学者以赵本多同于戴本,遂谓赵攘戴书,莫之能辨。道光、咸、同以来,始反其案,至今日已成定谳。”胡适读了他的文章,便作一长函答复他说:“我一生不曾读过《水经注》,偶尔检查则有之,但不曾读过全书。因此我对于戴、赵、全诸家校本公案,始终不曾发一言。前几年,当孟心史(森)的文章发表后,我曾重读静安(王国维)先生的《戴校“水经注”跋》,那时我很觉得此案太离奇,多不尽情理之处,其中也许有别情,为考据家所忽略。如《永乐大典》本具在,东原并不曾毁灭此本以掩其迹,他岂不知此本终有他人用来校勘之一日?又如全、赵之书也都存在,赵书且已进呈,且已著录《四库全书》,东原岂能尽抹杀诸家之书?况且此种行为,在当时直是“欺君”大罪,东原岂不知之?四库馆臣岂能都不知之?凡此数点,都太离奇。我久想将来收集此案全卷再作一次审问,以释我自己的疑惑。我并不想为戴氏洗冤,我只想摆脱一切成见,再作一次考订,以求满足我自己‘求真实’与‘求公道’的标准。”接着他提出一些意见与王重民商榷;并在日记里说:重民治学最谨严,但此文甚不佳。今日独坐,取《水经注》聚珍本、《戴东原集》等书,试勘此离奇之公案。之后胡适便被这《水经注》迷住了。为了这桩“公案”,他花了后半生大部分精力去进行考证。

关于《水经注》这部书,原书题名为《水经》,乃汉代桑钦所著,传到北魏时郦道元为之作注,故称其为《水经注》。这是我国古代讲地理的一本名著。此书本文有34.5万多字,加上注解和校勘,总在40万字以上。由于历代技术条件的限制,此书经过1000多年的辗转传抄,结果出现了许多错误,而最为严重的是“经文”同“注文”混起来了。为了理清“经”、“注”等问题,历代学者在校勘训诂上花了很大精力来进行整理,于是社会上便出现了各种校注本:如清代戴东原的《校水经注》、赵一清的《水经注释》、全祖望的《新校水经注》等等。后来人们在研究该书时,对比各家之说发现其中有雷同涂改之处,于是又产生谁抄袭谁的问题,打起了笔墨官司。

这场官司进入民国后,首先是由王国维于1924年2月写了一篇有关《水经注》的校勘文章,题为《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在这篇文章里他历述各家之说,批评戴东原抄袭赵、全二氏之书,他说:“戴东原氏成书最后,遂奄有诸家之胜……至光绪中叶,薛叔耘刊全氏书于宁波,于是戴氏窃书之案,几成定谳。”并称:“大典本第一卷有涂改四处。”是文发表后,到1936年11月12日北大教授孟森在天津《益世报》、《读书周刊》上又发表了两篇文章:一为《商务影印永乐大典本水经已经戴东原刮涂改弊端隐没不存记》、二为《戴东原所谓归有光本水经注》。第一篇主要是说戴东原奉召进入四库馆参加整理古籍时,利用工作之便,将皇家收藏的《永乐大典》中的《水经注》优胜处竟抄录在自注的《水经注》校本上化为已有,但恐人发现,于是毁灭大典真相,以绝人指摘、故有括改及涂改之劣迹。第二篇是说戴东原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制造混乱,将自己所引之书目,统称为“近刻”,而不明指其出处。同时,又在一些地方注明引自归有光《水经注》校本,但归氏之书早已不传于世。因此作者认为,戴偷赵、全二氏的书,而假托于归氏以惑众也。总而言之,孟森这两篇文章,旨在重申王国维“此案已成定谳”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