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欧洲,“贵族”是个很重要的社会阶层。他们的人口比例不多,但因为被罗马天主教教皇册封为国王而赋予了很大资源(土地、人民等)与权力(统治)。他们又分封自己的资源与权力给亲朋好友(亲王、王妃、公爵等),来扩展、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并且通过世袭延续他们所有的资源与权力。
从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古代欧洲的贵族阶层,深深地左右与影响了欧洲文明的发展,当然也包括音乐。
欧洲进入15世纪时,整个社会已慢慢稳定下来,生活条件因经济情况改善而改进。社会中有钱有势的贵族与有知识学问的学者,开始关注人类本身的活动,并且对未知的世界产生冒险探索的好奇心,后世的历史学家称这个时期为“文艺复兴”。
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贵族,虽然仍是虔诚的基督徒,但他们醉心于古希腊罗马文化,不只学习希腊文与拉丁文,更陶醉在对人体赤裸的描绘以及对爱情生活的追求。这种强调维护人性尊严、彰显对人的个性关怀的运动,称为“人文主义运动”。
这一运动对欧洲的文化发展,特别是贵族生活文化,产生了根本的改变。例如绘画的主题不再只是《圣经》的故事,而是同时也有了对贵族日常生活的写实;音乐创作的素材不再只是和宗教有关的圣歌,而是同时采用了古希腊罗马的神话故事作为创作的素材;甚至民间的歌谣与舞蹈,也成为贵族音乐飨宴的一部分。
为了体现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理想“全人”的理念,每一位受教育的贵族都被期待接受音乐的训练与熏陶。许多贵族都会聘请一些音乐家作为他们的宫廷乐师,并成立宫廷乐团为贵族音乐服务。其中,领导宫廷乐团的人称为“宫廷乐长”,如“音乐之父”巴赫、“交响乐之父”海顿(Franz Joseph Haydn,1732—1809),都担任过宫廷乐长的职务。
宫廷乐长的工作包括:音乐创作与演奏、负责乐团的训练与演出、安排定期与不定期音乐会的曲目等,当然,还要为贵族上钢琴、小提琴等的个别课。工作很繁忙,不是吗?
欧洲的古典音乐在各城堡贵族的重视与推动下蓬勃发展,许多流传至今的古典名曲,例如巴赫的管弦乐组曲(其中的《G弦之歌》),《勃兰登堡协奏曲》,小提琴与大提琴的无伴奏曲,《哥德堡变奏曲》,亨德尔的《皇家烟火》与《水上音乐》管弦乐组曲,海顿的交响曲,弦乐四重奏(《皇帝》),等等,都是在当时的时空背景之下创作出来的。
如果从文艺复兴时期初始算起(1400),到欧洲最大的贵族王朝结束(1917年,奥匈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并瓦解),古典音乐和欧洲贵族的亲密关系长达五百年,难怪今天大家会将古典音乐视为“贵族”的音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