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苦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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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费尔金斯的错误——老姑娘瓦格纳和她的玻璃眼珠——棺材贩子雅可布斯——等候顾客——他和罗宾斯的买卖合同——罗宾斯要求赔偿损失——传教士的新用途——结果——他的大叔勒姆以及他对上帝的用途——推车工的厄运——他老婆的虔诚——一座典型的纪念碑——老山羊的下落

这几天来,伙计们常常告诉我,说我应该去找一个叫吉姆·布莱恩的人给我讲一讲他爷爷的老山羊,那是个十分开心的故事——但他们每次都提醒我一定要等到他喝醉酒的时候——醉得舒舒服服的,乐意与人交往的时候——才给他提这件事。他们一直对我这样讲。到后来,这引起我的好奇,心给折磨得难受,很想听听那个故事。我去找过布莱恩,但没有用,伙计们总是挑剔他的醉态不够。他经常喝酒,但总是适可而止,从不放量一醉。我还从来没有像这样专心一意而焦躁不安地去观察一个人的状态,以前也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见到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匆匆忙忙地赶到他的小屋去,这次,我听说他的样儿就是最爱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岔子——他醉得平静、安详、有条不紊——没有饱嗝打断他的声音,没有腾云驾雾的感觉妨碍记忆。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一个空火药桶上,一手捏着根陶土烟袋,另一只手举起来叫大家安静。他的脸又红又圆,极为严肃;他的嗓门粗犷,头发乱成一团。从外表和衣着看来,他是那年月的一个典型的矿工,身材高大,块头结实。松木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暗淡的光亮照着那些伙计们,他们东一个西一个散坐在板铺上、蜡烛箱上、火药桶上。他们轻声地说:“嘘——别说了——他就要开讲了。”

我立即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布莱恩开口道:

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找不到像它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爷爷把它从伊利诺伊带来的——从一个名叫耶兹的人手里买来的——比尔·耶兹——你们说不定也听说过他。他爸爸是个教堂执事——浸礼会的——还是个十分活跃的人呢,你要起得很早才能赶在虔诚的老耶兹的前面。就是他劝说格林家在向西部迁移时和我爷爷搭帮的。塞恩·格林怕要算是那群人的头儿吧,他讨了个叫威尔克森的女人——萨拉·威尔克森——一个美人儿,她是——在老斯托达德喂出来的一头最漂亮的小母牛,真标致,认得她的人都这么说。她可以轻轻松松地举起一桶面粉,就像我摆弄一张煎饼一样。讲跳舞吗?那就别提了!讲有心胸吗?哼!赛尔·霍金斯在她身边纠缠的时候,她对他说,尽管他有的是钱,也不配骑着马和她并排走。你们看,赛尔·霍金斯是——不对,不是赛尔·霍金斯,压根儿不是——是个姓费尔金斯的蠢货——我记不得他叫什么名了。不过他是个硬树桩子——有天晚上喝醉了去听布道,大叫着要选尼克松,因为他把布道弄成开初选会了。执事老头儿弗格森赶过来,撵着他跳窗子溜掉了,他掉到了杰弗逊老小姐的头上,这可怜的老姑娘。她是个好女人——有个玻璃眼珠,常常把它借给没有眼珠的老姑娘瓦格纳,让她戴着去招待客人。这个眼珠子有点小,瓦格纳小姐一不小心,眼眶里的珠儿就会不是朝着天上,就是歪向一边,四面八方转来转去,另一个眼睛却直端端地朝着前头,像个望远镜一样。大人还不怕,但经常会把小娃娃吓哭,真是个吓人的东西。她想用棉花把它包起来,但起不了什么作用——棉花松了沾在眼珠上,看起来可怕极了,哪个小娃娃都受不了。她常常把它弄掉,把她那个黑洞洞的空眼眶对着大家,弄得他们都不舒服,因为眼球什么时候掉出去的,她也不知道,那半边是瞎的,你们也晓得。于是,就有人推她一把,“你那个玻璃眼睛掉了,亲爱的瓦格纳小姐”——这时候,大家就只好等着她又把它塞进去——放反了,后面放到了前面,每回都是这样,雀儿蛋一样绿幽幽的,她忸忸怩怩,当着大家很容易放反。不过放反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她自己的那个眼珠是天蓝色的。那个玻璃珠前头那一面是黄色的,所以不管她把它往哪边转,都不相配。老小姐瓦格纳常常借东西,她就是这么个人。当她要缝被盖,或者妇女缝衣慈善会到她家去的时候,她总要去借希金斯小姐的木头腿,安在自己身上走来走去。这假腿比她自个儿那条要短些,不过她自己倒不大在乎,她说和别人在一起,她就受不了用拐杖,因为拐杖太慢了。她还说只要有人陪着,有事情做,她就要起来自己走。她头秃得像个水罐子一样,所以她常常去借雅可布斯太太的假发——雅可布斯太太的丈夫是个棺材贩子——他是个下贱的老杂毛,哪里有人得了病,他就栽到人家门口,等着人家断气。这匹老驽马会弄来一副他认为适合那个候选人身材的棺材,放在阴凉处,坐在上面整天守着。要是那顾客动作太慢,情况还说不定,他会带上干粮和毯子,在那棺材里睡上几个晚上。有一回,天寒地冻,他就那样在罗宾斯门前等了他差不多三个礼拜。打那以后,雅可布斯有两年都没有和那老头说话,因为老头使他很失望。他冻坏了一只脚,还赔了钱,结果那罗宾斯老头儿的病好了。下一回罗宾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想算计他,把上次带去的那副棺材漆了一下,又弄去了。但他哪是罗宾斯老头的对手,老家伙把他耍了,假装病得要死,花十块钱买下棺材,言明要是他装进去以后不喜欢那副料,雅可布斯得退钱,还得倒赔二十五块钱。过后,罗宾斯死了,出殡的时候,他突然顶开盖子,从裹尸布里坐起来,叫牧师停止送葬,因为他忍受不了那样的棺材料。你们要晓得,他年轻的时候害过昏睡病,这次他又害一回,心想要是设个圈套成功了,银子就进他的腰包了,即使失算,他还是不亏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诉要雅可布斯赔钱,官司还打赢了。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副。那可怜的老东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气得要死。没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维尔思维尔——维尔思维尔就是霍格登家来的那个地方。那个家好得很哩,马里兰的大户人家。霍格登老爷喝的混合酒比谁都多,骂人骂得那么精彩,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他的第二个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妇——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贝基·马丁,她的娘是邓拉普副主祭的第一个老婆。她的大闺女玛利亚,嫁了个传教士,死得很体面——给野人吃了。野人把他吃掉了,可怜的家伙——把他啃了。传教士的朋友们赶去收拾骨头,野人给他们解释说他们并没有吃人的习惯,只不过他们以前用别的办法解决过传教士,但都没得到什么好处——传教士的亲戚都很愤怒,一条命就这样被野人该死的实验给打发了。不过你们注意,并没有真正损失什么,人们不懂,看不出个究竟的东西都有好处,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从来不放空枪,伙计们。那个传教士的身体,他自己都不知道,实际上倒使那些尝过烤人肉的野蛮人都皈依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能感化他们,只有这件事。别给我讲他给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没有偶然这种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脚手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还是怎么了,一个爱尔兰人扛着满满一斗砖头从三楼上摔下来,掉到他身上,把老头的背砸断了两个地方。有人说这是偶然事件,这种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里去做什么,不过他到那里却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里,

那爱尔兰人就得摔死了。谁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种解释。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里,为什么爱尔兰人没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来了,所以就走开了。没有选中狗,就是这个道理。不能靠条狗来执行天意。记住我的话,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没有什么偶然的,兄弟们。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们能看看那条狗。它是条可靠的牧羊狗——还不如说又是哈巴狗又是牧羊狗——顶呱呱的畜生,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师的。哈格牧师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户人家,他娘是个沃森人。他有个妹妹嫁了个推车工,他俩在摩根县住下来,他在一家地毯厂里被机器卷了进去,还不到十几秒钟,就给榨过一遍,从机器那头给送出来了。他的寡妇把那块将他的尸体也织进去的地毯买了下来,人们赶了一百英里路来参加葬礼。那块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们把他裹起来,就要那样埋了他——平伸地躺着。举行葬礼的教堂有点小,他们只好让棺材一头伸到窗外。他们没有埋了他——他们把一头栽进地里,让他站着,就像座纪念碑一样。上面钉了块牌子,写——写着“——纪、纪念——这十四码、码的三层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莱恩越来越困——他的头栽了一下,两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静静地睡着了。泪珠儿从伙计们的脸颊上淌了下来——他们给压抑着的笑声憋得难受——从一开头就是这样,尽管我没注意到。我意识到我给“卖了”。这时我才知道,吉姆·布莱恩的特点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没法使他不信口开河,津津有味地讲起他有一次和他爷爷的老山羊的美妙的历险记来——至于第一句话中提到的那头老山羊,和任何听他讲过的人一样远不可及。他总是颠三倒四,没完没了,东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涌上来,他睡着了为止。他和他爷爷的那头老山羊到底怎么了,直至今天还是个不解之谜,因为还没有人发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