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知道,走进一个女子的心的最好办法,就是聆听她的脆弱,适时地给予安慰。
虽然他其实并不屑于这样的花巧和手段,但是只要她能够开心点,什么都好。
“化验出什么结果了?”
落夕咬了咬嘴唇:“其实我并不想去做这种化验,但是我实在绝望了,那个时候我就快要疯狂了,我只能去寻找每一个细枝末节,我发现——牛奶中放了足够安眠药,剂量正好足够让我睡到中午。”
涂思启沉默。
“是的,他早就计划好了,那一晚我累得很,本来什么也不想喝,是他温柔地对我说‘老婆,再累也要喝牛奶,身体才会好,要好好地和我一起过日子’。我喝下了那杯牛奶……”她每一个字都好像针,刺在自己的心上,“他让我睡到中午,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他离开,离开的一点痕迹也不留,让我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他动了动嘴唇,却无话可说。
在这样的悲伤面前,无话可说。
“阿启,你知道吗,一开始我怨恨极了,我在想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若是要走,连一句再见都不留给我,哪怕就是他真的不要我了,他也要留给我一个理由,什么理由都可以,我都不会缠着他,我会放他走的!为什么他连这一点都不愿意?”
她的声音越来越高,好似一根钢丝尖锐却无助地升上半空中:“难道他以为我是那么任性的人,在一起三年,他却这样不了解我——”
“别想了,落夕,落夕!”他紧紧地攥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滚烫,手指却冰凉。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她眼瞳深处的那种绝望和不信任,是从何而来。
经历过这样的伤痛和背叛,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的下来吧。
可是她承受了,坚强地活了下来。
她真是难得的女子。
落夕突然笑了,笑容一瓣一瓣轻柔地绽放,声音也渐转温柔:“阿启,不过后来我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其实他这样做,不是他不了解我。”她短促地笑了笑,声音宁静,“是他太了解我,知道我一定会放他走。可他不舍得离开我,所以要让我睡着。若是他的心冷到已经完全是对我无所谓,那么根本不用那么复杂的。我明白,是他一定遇见了什么不得已的理由,必须要离开,他不想和我说再见,他不想看见我流眼泪。”
她笑得好像一个天使,怜悯着世人,用最温柔和宽大的心爱着这个世界。
爱着这世界的一切。
哪怕就是无情地抛弃她的人,她却还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那样的爱已经不是一种自私的执着和愚蠢的坚持,而成了一种新生的力量。
她活着,就是为了爱。
这样充满着爱的生命,比什么都有意义。
涂思启突然觉得自己之前还是小看了这个女子。
他下意识地道:“是的,他一定是有他的理由,他希望你幸福,希望你完完全全地忘记他,希望你有新的生活。”
落夕将头垂下去,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声音梦幻:“阿启,你想不想听一听我们的故事?”
此时,她哪怕就是要他赴汤蹈火,他都会去的。
何况只不过是听一个故事?
涂思启点头。
落夕淡淡笑了笑,开始叙述。
她和阿翰初次认识,是在学校的诗歌朗诵社。
那个时候,她念大一。
她生性活跃,但毕竟要顾及不能让人察觉自己的身份,她不想做秦骏鸿的女儿,所以能低调就尽量低调。
朋友里面知道她身世的人不过也就是杨晴和汪雅然。
于是她最后只能选了一个自己最心水的社团——诗歌朗诵。
她喜欢静静地念诗,在早晨第一缕晨曦透进窗棂的时候,在最后一缕晚霞沉没天际的时候,那些久远的,带着书香的句子,总能抚慰她心中的情绪。
不过她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并不想出风头,所以在社团里面很沉默,倒是和她一起去凑热闹的活宝杨晴,每天都叽叽喳喳在她耳边嚷着有甚么新闻。
有一天杨晴突然风风火火地告诉她:“喂!落夕小宝贝,我听说期中诗歌朗诵社要搞汇报演出,初选就定在明天了,你去不去啊?”
她抬起头来,平静地道:“我这种水平还是不要去凑热闹的好。”
杨晴嘻嘻一笑:“本来这种酸不拉几的事情我是没有兴趣的,不过呢,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明天的初选有一位大帅哥要过来做评委哦!”
“哦,那你去吧。”她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
“切!你个胆小鬼!你不是很喜欢念诗吗,怎么临到党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就不行了?”杨晴讥笑她,“还是你怕见了帅哥会舌头打结?”
“呸!”她那时候年纪小,禁不得激,“去就去!”
“这就对了嘛,听说那个帅哥是今年来的博士生,是信息工程系的,长得那叫一个俊俏,而且很书香气,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花心!”
“你又没有和他谈过恋爱,怎么知道他不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