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经》对中国佛教影响颇大。于三种译本中,四卷本《楞伽经》为菩提达摩所嘱付慧可者,并云:“我观汉地,唯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但慧可对此经“专附言理”,进行了自由的阐发。慧可门徒更持此经,游行村落,不入都邑,行头陀行。他们主张“专唯念慧,不在语言”,实行以“忘食、忘念,无得正观”为宗旨的禅法,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一种派别,被称之为楞伽师,并成为以后禅宗的先驱者,古来特为禅宗所重。据《续高僧传·法冲传》载,四卷《楞伽》之讲述,可分为两支。一为僧粲以下诸师,依南天竺一乘宗讲述之。一是昙迁诸师,依无著之《摄大乘论》而讲述之。然于南北朝时期,本经尚未有普遍之研究。至唐代,则随禅宗之发达,本经亦随之备受重视,故于当时有所谓“楞伽师”、“楞伽宗”之出现。另自玄颐《楞伽人法志》、诤觉之《楞伽师资记》等书之撰述,亦可见当时以本经作为传持依据之风气,直至神会等人提出以般若主义取代《楞伽》之主张,始渐产生重视《金刚经》之风潮。本经除对禅宗影响甚深外,因经中采用甚多佛教诸学派之学说,还从诸派之学说来叙述宗教上之体验。其与佛教思想有关连且较重要者为:(1)结合如来藏与阿赖耶识思想,而为“中国佛教的哲学大纲”之《大乘起信论》思想之先驱;(2)将禅分为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禅、如来禅等四种,此为禅宗史上颇值得注意之资料;(3)对后期之唯识学,尤其是护法之唯识,其影响甚大。
本经之注疏极多,较为重要者有:菩提流支《入楞伽经疏》五卷、新罗元晓《楞伽经疏》七卷、隋代昙迁《楞伽经疏》六卷、唐代智严《楞伽经注》五卷(仅存卷二、卷五残本)、法藏《入楞伽经心玄义》一卷、宋代善月《楞伽经通义》六卷、正受《楞伽经集注》四卷、宝臣《大乘入楞伽经注》十卷、杨彦国《楞伽经纂》四卷、明代德清《观楞伽经记》八卷及《楞伽经补遗》一卷、智旭《楞伽经玄义》一卷及《楞加经注释》九卷、通润《楞伽合辙》八卷、宗《楞伽经注释》八卷、广莫《楞伽经参订疏》八卷、焦竑《楞伽经精解评林》一卷等。藏文大藏经中有《圣入楞伽经注》。净影慧远大师之《大乘章义》则为本经之重要研究者。
汉译《楞伽经》三种,只有此经于品题有《一切佛语心品》一品,魏译有十八品、唐译有十品,而每品均有别题。
唯类同此经品题者,有《集一切佛品》与《集一切佛法》。心,有积集之义,此之心字,亦可作其他二译本类同品题之“集”字解,则“一切佛语心”者,即“诸佛语积集”之义。谓诸佛所说法皆集于此品中,故名《一切佛语心品》。又,心者,中心、中坚之义。此品文义谓一切佛所说法语中之精要,犹一身中之坚实心,一个团体中之中坚分子,故名《一切佛语心品》。而常途所解释,则一切佛语皆置于心,故佛语皆以心为宗。离一切佛语则心无由显,离心则一切佛语无所宗;而此经明诸法唯心,正明斯义故题《一切佛语心品》。
我国所流行最广者,为求那跋陀罗的译本。求那跋陀罗(394—468),意译作功德贤。南北朝时刘宋之译经僧。中印度人,原属婆罗门种姓。幼即学习五明诸论,广研天文、书算、医方、咒术等学。后读《杂阿毗昙心论》而崇信佛法,遂剃发出家,并受具足戒。他为人慈和恭顺,专勤学业,先习小乘教法,博通三藏,后转学大乘教法,深研《大品般若经》、《华严经》等诸经,进而读诵宣讲,并以佛法劝化父母,使其父受感化亦归依佛教。
刘宋元嘉十二年(435),求那跋陀罗经由海路至广州,文帝遣使迎入建康祇洹寺,从事译经工作。与慧严、慧观等,于祇洹寺招集义学僧,译出《杂阿含经》五十卷,后于东安寺译出《大法鼓经》二卷,次于丹阳郡译出《胜鬘经》一卷。其后,受谯王之请而居荆州之新寺,宣讲《华严》等。此外,求那跋陀罗亦曾居住道场寺、中兴寺、白塔寺等处。刘宋大明七年(463),他奉敕祈雨而感得甘霖普降,帝敕赐甚丰。求那跋陀罗一生经历文帝、孝武帝、明帝三朝,历朝皆归向推崇之,对内事外事多有贡献。他广衍大乘之教法,译经弘化,故世称“摩诃衍”。所译经典除上述之外,尚有《楞伽经》四卷、《小无量寿经》一卷、《过去现在因果经》四卷、《罪福报应经》一卷等,共计五十二部一百三十卷。求那跋陀于明帝泰始四年疾,临终之日见天华圣像而入寂,享年七十五岁。
《厚严经》此经未传译。一说为日照译之《大乘密严经》。
《密严经》全称《大乘密严经》,凡所三卷。译本有二,一为唐代日照(地婆诃罗)译,一为唐代不空三藏译。本经旨在阐述一切乃心识所变,全经计分密严会、妙身生、胎生、显示自作、分别观行、阿赖耶建立、自识境界、阿赖耶微密等八品。初,佛出过三界,于密严国土(大日如来之净土)应如实见菩萨、金刚藏菩萨之请问,而宣说法要,示以如来藏不生不灭之理;金刚藏菩萨复对来会之菩萨众宣说阿赖耶识之能示现众法,染净诸法恒以此识为可依,更阐明阿赖耶识随迷悟之缘而别凡圣。于本经中揭出《十地》、《华严》、《大树》、《神通》、《胜鬘》等经之经名。又经中阐明五法、八识、三性、二无我之义,阿赖耶识之染净二分,复以海比喻阿赖耶识,以风比喻境界,以波浪比喻七识、八识以及九识之说等,凡此皆同于《楞伽经》所说。
据考,有专家说本经与《厚严经》相同,惟本经说第九识,而《厚严经》则说五性各别,但《厚严经》未传,所据当为《厚严经》之梵本。西藏亦有本经之译本,系由四卷九品所组成,与汉译本略有出入。
(第二节) 瑜伽师地论
——“一本十支”之“本”
瑜伽行学派所依之论典为十一论,称之为“一本十支”,一本,即以《瑜伽师地论》为根本论典,称为“一本”;其他之十部论典为支论,称为“十支”。
《瑜伽师地论》为弥勒讲,无著记,全书一百卷,略称《瑜伽论》,记录了无著菩萨闻弥勒菩萨自兜率天降自中天竺阿逾陀国之讲堂说法之经过。其中详述瑜伽行观法,主张客观对象乃人类根本心识阿赖耶识所假现之现象,须远离有与无、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之观念,始能悟入中道,不起空有之执著,远离断常二边。此论为研究大乘与小乘佛教思想的大宝库,总由大段五分而成:(1)本地分,广说瑜伽禅观境界十七地之义,为百卷中前五十卷,乃本论之主体。(2)摄抉择分,显扬十七深义,为其次之三十卷。(3)摄释分,解释诸经之仪则(方法),为卷八十一、八十二。(4)摄异门分,阐释经中所有诸法之名义差别,为卷八十三、八十四。(5)摄事分,阐明三藏之要,为最后之十六卷。
本书题名“瑜伽”,为梵文yiga之音译,意译作相应。依调息(调呼吸)等方法,集中心念于一点,修止观为主之观行,而与正理相应冥合一致。于密教,盛行三密瑜伽相应之说。行此等瑜伽观之行者,称瑜伽师;依瑜伽师而行之境界,称作瑜伽师地。《瑜伽师地论》一书,即从五识身相应地说至无余依地共十七地。“论”,问答抉择诸法之性,故名为论。这便是《瑜伽师地论》为书题名之原故。据《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本之说,相应尚有五义:
1.与境相应,不违一切法之自性。
2.与行相应,与定、慧等一切行相应,不相违能随顺。
3.与理相应,与安立非安立之理相应随顺。
4.与果相应,谓能得无上之菩提果。
5.与机相应,谓既得圆果,利生救物,赴机应感,药病相应。
于此五义中,显教多取与理相应,如瑜伽唯识之瑜伽;密教多取与行相应之义,如三密相应之瑜伽。
本论全部一百卷,唯有正分,缺序分及流通分。由于本论广释瑜伽师所依行之十七地,故又称《十七地论》,这十七地中,尤以菩萨地为重要。
今依日本学者加藤精神先生所译《瑜伽师地论目录》,韩清净先生《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之科判,唐代窥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纂》等科判,将十七地即前五十卷本地分细分成卷、分、章、节、项目,科判于下:
卷一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第一章十七论总说。第二章五识身地总说。第三章五识身地别释:第一节眼识之五相,第二节耳识之五相,第三节鼻识之五相,第四节舌识之五相,第五节身识之五相。第四章作意与识生之关系。第五章五识与五心之关系。第六章举喻释五识之五相。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一:第一章意地五相:第一节标五相之名。第二节别识意地五相:第一项自性,第二项所依,第三项所缘,第四项助伴,第五项作业:第一目对五识明作业,第一目明意识之胜作业(十四门)。
卷二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二。
卷三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三:第二章以十门解释地义:第一节别识八门:第一项色聚(九目),第二项相应品(六目),第三项三世,第四项四相,第五项四缘,第六项三性差别,第七项增处差别,第八项释处名之别。第二节后二门:第一项善巧门,第二项事缘门。
卷四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一:第一章总标列五门。第二章界施设建立:第一节数建立,第二节处建立,第三节有情量建立,第四节有情寿建立,第五节有情受用建立:第一项受用苦乐:第一目受用苦,第二目受用乐……
卷五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二:第三目总明苦乐胜劣差别,第四目劝应厌三界欣求无漏。第二项饮食受用,第三项淫欲受用。第六节生建立,第七节自体建立,第八节因缘果建立:第一项因等相:第一目生,第二目得,第三目成,第四目辨,第五目用。第二项因等依处,第三项因等差别,第四项因等建立:第一目依依处建立因缘果,第二目释因缘果义,第三目重显建立之因。第三章相施设建立。第四章如理作意施设建立,第一节问八相次第别释,第二节释前事中之难义;第一项释俗所学施戒修三、教俗修习,第二项释内胜义学:三慧者应受彼施,教可应变,第三项释前七八智德恩德。
卷六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三:第五章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第一节因中有果论:第一目叙邪执,第二目破执。第二节从缘显了论:第一目叙邪执,第二目破执。第三节去来实有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正破。第四节计我论:第一项叙邪执,第二项破执:第一目征破外执(十难),第二目示正义。第五节计常论:第一项叙计执,第二项正破。
卷七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四:第六节宿作因论:第一项叙邪执,第二项征破。第七节计自在等为作者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八节害为正法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九节有边无边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十节不死矫乱论:第一项叙外邪,第二项广指经说,第三项总结斥非。第十一节无因见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十二节断见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十三节空见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十四节妄计最胜论,第一项叙外执,第二项破执。第十五节妄计清浄论:第一项叙外计执,第二项以理征破。第十六节妄计吉祥论:第一项叙外计执,第二项破执。
卷八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五:第六章杂染等起施没建立(三杂染):第一节烦恼杂染:第一项烦恼自性,第二项烦恼分别,第三项烦恼因,第四项烦恼位,第五项烦恼门,第六项烦恼上品相,第七项烦恼颠倒摄,第八项烦恼差别,第九项烦恼过患。第二节业杂染:第一项业自性,第二项业分别:第一目依补特伽罗相差别建立,第二目依法相差别建立。第三项业业因,第四项业位。
卷九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六:第五项业门,第六项业上品,第七项业颠倒,第八项业差别,第九项业过患。第三节生杂净:第一项生差别,第二项生艰辛,第三项生不定,第四项生流转:第一目缘起体,第二目缘起门,第三目缘起义,第四目缘起差别……
卷十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七:第五目缘起次第,第六目缘起释难,第七目缘起释词,第八目缘生四缘与二因,第九目以分别缘中三十门分别,第十目摄诸经十六门。第四节明断三杂染修六现观。
卷十一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一:第一章开列五门释之。第二章释总标。第三章释安立:第一节安立离生喜乐,第二节安立盖障:第一项目盖障,第二项明食非食。第三节安立支分,第四节安立定分:第一项释别名,第二项释通名。第四章合释作意及相二门:第一节释作意:第一项标列七作意与四十作意,第二项别释四十作意行相,第三项以七作意与四十作意相摄。第二节释所缘:第一项明四相三十二相,第二项明本末相摄。
卷十二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二:第三节通辨:第一项修作意所由,第二项四缘入等至,第三项四得静虑,第四项味净定等,第五项四分定异,第六项次第与超越之入出,第七项熏修差别。第五章释诸经宗要及最后杂众义:第一节释诸经之摄宗要:第一项释解脱:第一目八解脱,第二目八胜处,第三目十遍处,第四目总料简。第二项释等持:第一目三三摩地,第二目有寻有伺等三摩地,第三目小大无量三摩地,第四目一分修具分修三摩地,第五目三受俱三摩地,第六目四修定,第七目五圣智三摩地,第八目圣五支三摩地,第九目有因有具圣正三摩地,第十目金刚喻三摩地。第三项释三摩钵底:第一目五现见三摩钵底,第二目胜处遍处如前已说,第三目无想三摩钵底,第四目灭尽三摩钵底。
卷十三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三:第二节释杂义:第一项别引经释:第一目身心远离引如实觉,第二目善修止观觉了所知,第三目等持等至于善巧中分别,第四目分别静思虑经,第五目分别四检行定经,第六目于六境不受想无相经,第七目四趣道经,第八目四净胜经,第九目释心净行苾刍思惟五相经,第十目荡尘经,第十一目于三相思惟经。第二项以四法摄持圣教。
本地分中非三摩呬多地第七。
本地分中有心无心二地第八第九。
本地分中闻所成地第十之一:第一章标列五明处。第二章释内明处:第一节事施设建立相,第二节想差别施设建立相:第一项第一嗢柁南(十二门),第二项第二嗢柁南(十四门),第三项第三嗢柁南(九门),第四项第四嗢柁南(十门)。第三节摄教义相(五对十门),第四节佛教所应知处相(十门):第一项三种,第二项增二法门(二十四对)……
卷十四
本地分中闻所成地第十之二:第三项增三法门(四十五门),第四项增四法门(四十六门亦有相违,为一门故),第五项增五法门(二十四门),第六项增六法门(合有十六门),第七项增七法门(合有十五门)……
卷十五
本地分中闻所成地第十之三:第八项增八法门(合有十门),第九项增九法门,第十项增十法门。第三章释医方明。第四章释因明:第一节标列七种,第二节论体性:第一项言论,第二项尚论,第三项诤论,第四项毁谤论,第五项顺正论,第六项教导论。第三节论处所;第四节论所依:第一项所成立义,第二项能成立八法。第五节论庄严:第一项五种庄严,第二项二十七种称赞功德。第六节论堕负:第一项舍言,第二项言屈,第三项言过。第七节论出离:第一项观察得失,第二项观察时众,第三项观察善不善巧。第八节论多所行法。第五章释声明:第一节法施设建立,第二节义施设建立,第三节补特伽罗施设建立,第四节时施设建立,第五节数施设建立,第六节处所根栽施设建立。第六章释工巧明处。
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