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罗 江苏省扬中市人。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民政部巡视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工作期间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社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工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著作和论文:《社团立法和社团管理》《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社团管理工作》,《社会团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人民日报》)、《中国社会团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与作用》(《浙江半月刊》)。
金锦萍 袓籍浙江宁波,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独著),译有《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合译)。
刘培峰 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