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金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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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是耶非耶(1)

一、香港的新闻自由

金庸称,除了妻子儿女,他最爱的就是新闻事业。如果下一世投胎做人,希望还是做新闻工作。

正是香港的新闻自由环境给了他创造事业的机会,成就了他和《明报》,对此他始终很清醒,在《明报》几十年的社评中不断提起。1963年11月15日,他在《香港的新闻自由》社评中说,香港报纸有新闻自由,不受政府在法律之外的任何干预。“香港另外有一种新闻自由,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中的同业所享受不到的,那便是不必大资本家才有办报纸的自由,我们在香港有四十多家报纸,几乎任何一派意见都有发表的机会,广告商也不能控制报纸的言论。”

对于小资本可以办报的自由,金庸深感欣慰,否则就没有他的《明报》了。1966年9月26日,他在《大报小报与新闻自由》社评中说,大报并小报的结果,所谓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实际上变成了几个大财团的言论自由。“如果一个城市中只剩下一两家独霸性的报纸,在通常情形之下,小市民的意见就不易得到反映。这次天星小轮加价,全港数十家报纸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反对,如果在其他社会中,一两家大报垄断言论,市民们的反对意见恐怕很难表达出来。当然,本港的新闻自由也有它的限度,但在小型报能够立足这一点上,可说胜过了世界上许许多多地区。真正的新闻自由,应当是社会上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报纸存在,能发表各种各样不同的意见。”他在1963年就不无担忧,“香港这种相当接近于真正新闻自由的情形,不知能维持多久?我们这些小鱼,不知什么时候成为大鱼肚中的食物”?

因此,金庸一直珍惜香港的言论自由环境。当1967年“五月风暴”席卷香港,左派报纸充满了火药味时,他在7月22日发表《真正的“言论自由”》社评:

各种自由之中,最重要的自由之一是“言论自由”,非常明显,近几个月来此间左报所行使的言论自由,大大地越出了范围。他们不但在报上肆意谩骂和诽谤,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破坏公共秩序,还在天天号召行使暴力。

8月10日,他又在《煽动、恐吓、诽谤、造谣决不是“新闻自由”!》社评中说:

整个自由世界都公认,香港是有充分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报纸都有拥护或反对某种主义和思想的自由,有批评政府的自由,有报道任何事实的自由。然而正同任何自由一样,新闻自由也必定有它的限度。……不幸的是,在香港这个社会中,有一批人假借“新闻自由”“爱国”等美丽的名词,天天在进行煽动、恐吓、诽谤、造谣,企图破坏整个社会。这与真正的新闻自由毫不相干。

当时,《香港夜报》《新午报》《田丰日报》因此被令暂时停刊,《明报》用特大号标题作了报道。

金庸一直认为香港是世界上少数具有新闻自由的地区。1970年,他在香港中文大学讲“香港报业”,认为香港的新闻自由事实上远较英、美、日等国为充分,目前在,伦敦、纽约、东京等地新办一家报纸,得以畅所欲言,虽非绝对不可能,但也已近乎不可能,至少,那也是千万富翁的事,而不是报人或新闻爱好者的事。报人而能自己办报,世界上除了香港以外,很少有别的地区。

1971年6月2日,他在《香港的新闻自由》社评中说,与十二年前办《明报》之时相比,目前职业报人要在香港办报,困难增加了数倍,物价高涨,竞争激烈。困难虽大,毕竟还是可为,每年我们都见到有新报纸创刊。“在香港,以言论自由而言,倒的的确确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虽没有一百家报纸,却也超过了五十家。伦敦、纽约报纸越来越少,越来越集中,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只不过是一两份报纸的一两个老板而已。”

1979年,金庸在香港中文大学座谈时说,香港的新闻自由相当充分,自己在报界工作三十一年,政府插手禁止刊登某某消息,这类事情还不曾经历过。①

1983年5月20日,又逢报庆日,他的社评说,《明报》以香港为基地,没有香港,根本没有《明报》,像《明报》这样的报纸,不可能在世界任何别的地方出版。英、美、日、法等国有自由与独立的报纸,内容比《明报》好得多,然而不是中文的。他向读者承诺,《明报》出版一天,就一天为维护香港人的自由与法治而努力,决不会对不起老读者,将会保持自由客观的风格。

金庸深知,新闻自由是要争取的。

早在1962年“逃亡潮”中,香港《虎报》《工商日报》有三个摄影记者被捕,他在7月25日发表社评《报非“圣报”,孰能无过?》,7月31日发表《喜闻三记者被判无罪》社评。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他与《天天日报》负责人韦基舜交换意见,认为报纸记者有责任向公众报道事实的真相,如果采访新闻被认为是阻差办公,今后工作将发生重大困难。他们感到此事牵涉全港新闻界,并不单单是这三位记者而已。他们一致认为,自有报纸以来,新闻自由就是报人要努力争取的一个目标。

1986年1月27日、28日,金庸接连发表社评《坚决保卫言论自由》《什么是言论自由?》:

只要人民有自由公开发表言论,政府的错误就可能得到纠正,滥用权力的情况就有可能予以遏制。……不论如何专制集权的政府或行政领袖,都无法长期忍受公开发表的批评和抨击,所以专制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压制言论自由,取缔报章杂志的出版自由。

① 杜南发等《诸子百家看金庸》五,62页。

公众和许多新闻从业员对于将来香港是否能继续享受言论自由很感忧心。老实说,我们也不是完全放心,因为将来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因为失却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香港人也必失却其他各种自由。这种不幸的情况可能不会发生。目前大家自由发言,正是为保护将来的自由而努力,尽力防止这种不幸情况出现。

金庸表示:“《明报》忠实独立的方针决不改变,在具体做法上,当然会依情势而时时作出修正。……香港人的底线是‘自由法治,制度不变’,香港报界的底线是‘言论自由’,那也包括在全体香港人的底线之中。在言论自由上让步,就是无条件投降。”当年3月25日香港大学授予他名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表扬他对新闻工作、文化事业和各种社会工作的贡献。《明报月刊》约他笔谈感想,他不愿谈自己的工作,认为殊不足道,就转发了这两篇社评,以说明他的思想和态度。

1987年3月11日,香港立法局通过政府提出的公安修订条例草案,其中第27条授权政府,如某一新闻是虚假的,可能引起市民恐慌,不管新闻发布者是否蓄意或恶意,都可起诉。新闻界一片反对声浪,因为这触及了他们的底线。3月23日,包括金庸在内的916名新闻工作者在《明报》等媒体发表宣言,重申报道事实、崇信真理的天职,恪守专业守则,“言论自由不能寄望当政者仁慈施予,有志者须积极争取”,誓言“一旦被控,决不透露消息来源,并放弃以此作为辩护,以求苟免”。金庸是第四个签名人。

他一直为香港的中文传媒感到自豪:

在麦里浩、尤德、卫奕信的时代,香港中文传媒的水准世界第一,中国内地、台湾,东南亚各国、美国、欧洲,无一能及。不要说新闻自由,评论的水准、报道的公正和准确,单是版面的干净、新闻从业员普遍的道德标准,以及社会人士对全体新闻工作者的好评与尊敬等,香港中文传媒可说得上是举世无双。

但到了彭定康时代,突然之间,香港中文报刊的水平向下急堕。今日香港报纸的读者,人人摇头叹息……①

二、《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

1993年11月25日,在香港开幕的一个新闻研讨会上,金庸作了《三地同业,皆兄弟也》的演说,提出新闻工作者有一份重大的社会责任,即对政府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批评,揭露社会上不公平的情况……认为新闻工作者有一个共同的基本信念,那就是坚持事实,坚持是非的分别,对任何事物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对事实真相一定要如实反映。②

1994年3月12日,香港大学举行“香港讲座:十年过渡的记录(1984—1994)”活动,他用英文演讲《大众传媒与开放社会》,称香港是个开放社会,人口98%是华人,“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人有自由、一个法治的社会之中”。“一个人民教育水准颇好和资讯充足的社会,不会容许长期受到欺骗和恶意误导。这是开放社会的最重要的优点,大众传媒在社会里起着创造、促进和保持这个开放特质的作用。”香港的大众传播必须忠实,这不仅受道德上的约束,也受到市场的现实所支配。读者有选择的自由。③

相隔五年半,1999年10月26日,“新闻业机制改革与经营管理”研讨会在浙江大学召开,他作了题为《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的长篇发言:

解放军负责保卫国家人民,我们新闻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同解放军一样,也是听党与政府的指挥,团结全国人民,负责保卫国家人民。我们跟随党的政策,不是甘心做党的工具,受它利用,丧失做一个诚实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心与立场,而是尽一个爱国公民的职责,保卫国家,不受外国的颠覆和侵略。

……我们传播媒介,如同军队、工农业一样,要为这个大战略目标服务,要遵从中央的统一指挥,各自尽力。

① 《什么东西退步了?》,《明报月刊》2002年7月号,21页。

② 《金庸散文集》,227、228页。

③ 《明报月刊》1994年5月号。

新闻自由其实是新闻事业老板所享受的自由,一般新闻工作者非听命于老板不可。我在香港做了四十年以上的新闻工作,十分明白所谓“新闻自由”的真相。香港政府的确不能干预报社和电台的工作,事实上也完全没有干预,但新闻机构的方针政策,却完全由机构的主持人决定。记者、编辑必须听命于总编辑,而总编辑必须听命于机构老板。

……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从事新闻工作,那又怎样呢?“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利益效劳”是第一要义,所以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因为党在领导国家人民,在做根本的大决策。①

当年12月,上海《新闻记者》月刊全文刊载时加了个“编者按”:“他结合亲身经历,生动而又风趣地阐述了对新闻传媒作为政党‘喉舌’与‘工具’的理解,并用大量事实痛斥了西方所鼓吹的‘新闻自由’、‘人权大于主权’的极端荒谬性,他还谈到了提高报人素质和办好新闻教育问题。这次谈话所涉及的观点,出自一位长期生活在香港的老报人之口,在与会者中引起了热烈反响。”

这篇谈话引起海内外舆论的瞩目。《明报》旧部、文字之交董桥读到这些观点,12月28日在《苹果日报》“时事小景”专栏发表《金庸在杭州的谈话》说:

金庸这样坚决的立论,似乎建基在谈话中的三项观察:第一,传媒是保国为民的重要工具,笔杆子既可以出政权,也可以毁政权;第二,目前中国政权十分稳固,应予支持,他今年在俄国圣彼得堡和爱沙尼亚所见的人民生活,远远不及杭州人;第三,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传媒言行不一,最终也是为他们的阶级利益服务。

……写小说奠定文学地位的金庸,正是著名报人查良镛先生。他从事新闻工作四十七年,阅历丰富,随便说说传媒问题,肯定影响深远。查先生这篇谈话虽然是在杭州发表,我在香港拜读,竟有天涯咫尺之感:他对西方和香港的传媒运作自有精辟的看法;他要新闻工作者向解放军看齐,那倒是香港传媒人要从头学习的课题了。查先生的言论前进得很。①

① 《新闻记者》1999年12月,17—19页,文末注明:记录、整理者:万润龙,经金庸本人审定。

两天后,金庸在《明报》回应说,董文“语焉不详,断章取义”,并公布讲话全文,他在前言中说:“谈话在内地发表,情况自与资本主义之香港环境歧异,错误或不足之处,敬请指教为感。”

有人指出他讲话“互相矛盾”,他一面说“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传播媒介,全然谈不上什么‘真实报道,公正评论’”,一面又说“作为一个一生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我信奉‘忠于事实,公正评论’的信条”。2000年1月20日,连经济学家张五常也写了《新闻何价?——与查良镛商榷》一文:

……我绝对不同意查老所说的,美国的传媒往往不尽不实。……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报道远比“大跃进”期间,一小亩地可种出数十吨粮食的“为国家好”的消息可靠得多。

我最不同意查老之处,是美国要“颠覆和侵略”中国。历久以来,美国的传媒惯于“颠覆”自己的政府。②

1999年10月,《明报月刊》出特大号,“新中国五十年总评说”专题的头条就是金庸的《文景开元,何足道哉!》:

1976年清除“四人帮”后,踏上开放改革的康庄大道。汉朝文景,唐朝贞观、开元,清朝康、雍、乾三个时代固然强盛繁荣,但有不少封建皇朝的腐朽与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对人民压迫剥削太多。这些情况现在大都已经革除了。如果今后继续坚持开放、改革、法治、稳定的政策,放眼于百年大计而不计较一时的小利小忿,再行之五十年,中国又一个强盛兴旺的黄金大时代在望,文景开元,何足道哉!

① 董桥《没有童谣的年代》,154—155页。

② 张五常《学术上的老人与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69—72页。

循着这些思路,我们便可以理解金庸在杭州的讲话。然而,香港的董桥他们又如何理解得了他的心思?

三、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自1994年10月金庸得到北京大学名誉教授的职衔以来,浙江大学、杭州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大、中山大学、辽宁师大、吉林大学等内地大学先后以名誉教授相赠。

1998年,与金庸关系密切的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张浚生转任新合并组成的浙大党委书记。1999年,浙大聘金庸为人文学院院长。1985年张浚生到港任职不久,就去拜访金庸,他以白兰地酒招待,两人从此结交,曾多次一同外出旅游。

75岁高龄的金庸对浙大学生说:“我没本事做你们的老师,不过年纪大些,做你们的大师兄好了。浙大的学生真的跟我很友好,自称小师弟、小师妹,在黑板上写了‘欢迎大师兄给我们讲课!’的字。”①面对中央电视台的镜头,他则说:“我们人文学院有七个系,有中文、历史、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这些我懂得,我可以给学生讲课,教新闻也可以,我办过报纸,新闻意识我也懂得,还有国际关系,还有社会学,我也研究国际法,所以也懂得。七个系(之中)六个系我全部懂,我可以教,所以这个人文学院院长我有资格做。”②

之前,1997年4月4日,金庸向浙大捐赠100万港币成立了“浙江大学金庸人文基金研究会”。浙大给了他全校最高的教授待遇,他把所有工资都放到这个基金里。他对白岩松说:“我自己版税收入相当不错,自己很够用了,原来有资产在香港、外国,所以不需要靠这里的薪水生活,如果不请我做院长,我也会捐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