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同性恋成因理论综述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有人持否定态度,他们的理由是:以往那些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有一个前提,即同性恋是正常状态的偏离,否则为什么没有人去研究异性恋的形成原因呢。调查中,一些权利意识较强的人就颇不赞成研究同性恋成因,因为似乎这种研究的前提就是以为同性恋是不正常的。他们自己也不愿意想这个问题。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说:不应说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如果考虑为什么会产生同性恋,我有时认为是先天的,有时又觉得是后天的,后来就不想了,我也不后悔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对现在的生活方式很认同。
对于类似的责难,弗洛伊德有过一个著名的答辩,他说:精神分析学派最反对把同性恋者从人类中分开来,视为异类。透过对未曾明显表露之性兴奋的研究,我们发现人人皆能以同性为性对象,而事实上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我们早就这么做了。事实上,对同性之人的原欲执著,在正常的心智生活里所占的地位,并不比对异性的原欲执著小,而在致病的状况中,其重要性尤其明显。相反,精神分析学认为,不分性别的对象选择——对男性及女性对象都有兴趣——就像在孩提时代、原始社会及早期文明史中所常见的那样,是远为根本的基础。由此出发,通过对某一方向的限制,才形成了正常的或倒错的类型。因此用精神分析的眼光看来,一般男人之所以会全然只对女性有兴趣,也是一个饶有兴趣、值得研究的问题,绝非仅以化学理论便可搪塞。(弗洛伊德,第50页)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如果我们承认对异性恋和同性恋的成因都有研究的必要,再来研究同性恋的形成原因,也就没有不公平的嫌疑了。
关于同性恋的形成原因,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都做过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概括起来,目前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有以下五类:
第一类:生理学理论。其中包括(1)胎儿期因素;(2)大脑因素;(3)荷尔蒙水平因素。
第二类:心理学理论。其中包括(1)弗洛伊德的理论;(2)贝伯(Bieber)的研究;(3)沃夫(Wolff)的研究等。
第三类:学习理论。
第四类:互动理论。
第五类:社会学理论。其中包括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预言自我完成理论(self-fulfilling prophecy)等。(Hyde,442-449)
将这些理论作进一步的概括,可以将关于同性恋成因的说法归结为先天说与后天说两大类。先天是指生理因素,如遗传基因、激素水平、大脑结构的影响等等;后天则指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如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以及造成所谓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因素等等。
对于同性恋形成的原因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至今没有定论。根据1992年美国精神病学调查,在508位应答者中,28%的精神病学家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受环境影响形成的精神不正常病症;但是72%的精神病学家则认为,同性恋的产生是因为生理因素造成的,如遗传、胎儿出世前荷尔蒙的发展,或者是前下丘脑间隙的核及大脑前连合构造差异等等不同的生理因素。(郭玮,1993年)潘光旦先生在我国历史典籍中择取一些说法,分别作为同性恋形成先天说与后天说的证据。关于先天形成说,他是以清代袁枚随园诗话所载古代同性恋者春江公子诗为例的,诗云: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关于后天形成说,则以清代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的说法为例: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是无心,皆幼而受绐,或势劫利饵耳。(蔼理士,潘注,第324页)
我们的调查对象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大都是从自身经历和接触过的同性朋友那里总结出来的,他们的看法也不一致。一位调查对象持有坚定的先天论观点,他说:关于同性恋的成因,我以为有一种观点较可取,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其他的成因一概不成立。我的家庭那么好,没什么异常,我为什么只对同性感兴趣呢?我见了异性的裸体就恶心!同性恋是天生的,好比异性恋是天生的一样,后天无法改变。一位同性恋者甚至颇为自信地断言,每个男性的潜意识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的因素,就像一粒种子。如果没有遇上合适的土壤,这粒种子就不会萌发,而如果碰到适当的机遇,如一位合适的男朋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这种观点与弗洛伊德关于人的本性里男女两种本质并存的观点十分接近。波斯菲尔德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在性与文明一书中指出:在男女青少年性器官发育成熟前,均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当事人不一定能意识到,根据环境的不同,确定进一步的取向。青春期过后,同性恋倾向仍保留在人的性本能中,但在正常环境中,它或被压抑,或导向其他渠道。(波斯菲尔德,第94页)
但是,有的调查对象持有截然相反的看法,他们更倾向于后天的选择说、文化说。例如,一位调查对象通过对周围朋友的观察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我接触到了这么多人来讲,我可以说,90%的这种人都是后天形成的。即使有所谓先天,也是从小父母的不当教育或别人的诱惑的折射或曲解,要不,这种倾向没有土壤也就会忘记萌发的。我比较相信‘双性同体’的说法,对自己的剖析使我更加坚信了这一点。我相信,绝对的异性恋或者同性恋都只是一种选择、一种文化压制的结果。一个男同性恋者能对我做的事,任何一个男异性恋者从生理角度看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办到,他之所以不愿这么做,纯属心理原因,而心理活动都是来源于文化的。我想过为什么自己不能和异性干那些事,原因有二:首先是我太软弱,没有多少勇气。社会标准要求一个男性应在婚姻中对女方担负的责任会把我压死。而和同性在一起我觉得进退伸缩自由,既可以男亦可以女,没有压力。其次是我个人已经完全跟同性恋者这一社会角色认同。同性恋不仅只是我表达感情和欲望的形式,更是自我的主要部分。如果自己不再是同性恋,我会感到自己被肢解,丧失自我。我真的无法想像自己不是同性恋。
目前,科学家对先天成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生理因素的测定上,但至今仍没有一种理论得到确证和一致的公认。1952年,克尔曼的一项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儿中同性恋的同发生率为100%,而异卵双生中同性恋的同发生率不足15%。如果这一发现可以被后人的重复研究确认,则有关同性恋成因的遗传学说将具有强大说服力。然而,后继研究未能得出类似结果。例如,帕尔盖在1964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不少的同卵双生儿中,孪生兄弟中只有一人是同性恋者。这一研究结果使得用遗传学说来解释同性恋倾向显得证据不足。卡伦的性行为与同性恋一书在考察了遗传学、生物学、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等诸方面的因素之后,得出如下结论:尚无充分理由说明遗传是产生同性恋的原因。但是胎儿期的因素,能够使一个人发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
关于遗传因素影响的最新研究证明,同性恋男子同卵双生兄弟的57%、异卵双生兄弟的24%和一般兄弟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同性恋女子同卵双生姐妹的50%、异卵双生姐妹的16%和一般姐妹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因此,比较可靠的结论是,遗传因素部分地影响了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即性取向的全部遗传力对于男子来说大约是53%,对于女子来说约为52%。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的研究小组于1993年7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报告揭示,比起一般人来,在76名男同性恋者的男性亲属中,同性恋的比例相当高;几乎所有的比例失调都出在母系这边。科学家据此推测,男同性恋可能是母系遗传的。为了证实这一推测,一项以40对同性恋兄弟为对象的DNA分析发现,33对兄弟的X染色体的一个特别区域上,兄弟两人竟有5个基因相同。从统计学角度来说,有相同性倾向的兄弟在基因上存在这样的相同不是偶然的。它表明,至少有一个与同性恋有关的基因位于染色体的这一区域。项目负责人哈默说:这些兄弟并无明显的女人气,除了性倾向,他们俩是不同的。他声称:这是迄今为止有关性倾向具有遗传基础的最有力证据。(转引自万延海,1995年)
为了确定激素水平是否影响同性恋行为,维兰尼及其同事分别测量了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的激素水平,并将二者加以比较。他们发现,男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较异性恋对照组为少,而女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则较异性恋对照组为多。柯洛德尼及其同事也验明,男同性恋者血液里睾丸酮水平较异性恋对照组为低,同时精虫计数较少,畸形精虫较多。这些研究似乎可以解释为,同性恋现象与激素水平有关,但仍难以确定,究竟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导致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继发的激素水平变化。此外,激素测量的结果各家也不一致,例如,布罗蒂及其同事的研究发现,男子同性恋组血液里睾丸酮水平比异性恋对照组更高。(阮芳赋,第191-192页)
动物实验发现,向怀孕母鼠子宫里注射激素,能够极大地改变其子代的性行为。在1971年,费德曼等人有过一个设想,即人类胎儿的大脑可能也像胎鼠一样,对激素很敏感。男性胎儿的大脑如果受雌激素的影响,将来可能出现女性心理及行为;女性胎儿的大脑如果多受雄激素的影响,将来可能出现男性心理及行为。不过这只是推理,缺乏证据。有些学者认为,激素水平的混乱是导致同性恋倾向的原因。但是,实验结果证明,给男同性恋者补用睾丸激素的结果并不能激起他的异性恋行为,而只是增加了同性恋行为中的性欲强度。
除了遗传基因和激素水平之外,还有人研究同性恋者的大脑是否与异性恋者不同。有少数研究者宣称已在下丘脑中发现了控制男女两性性反应类型的脑中枢。其中名气最大的是列维(Simon LeVay)关于影响男子同性恋的生物学证据的发现。他的依据来自1990年对19具同性恋男尸(全部死于艾滋病并发症)、16具异性恋男尸(有6具死于艾滋病)及6具性取向不清楚的女尸的下丘脑的检验。他观察到男人的INAH3(大脑中与性取向有关的结构)比女人的大两倍;而异性恋男子的INAH3比同性恋男子的大1-2倍。事实上,同性恋男子与女人的INAH3的体积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此外,另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对整个脑区大小进行矫正后,女人和同性恋男子的前连合之大小不相上下。这是目前关于同性恋先天成因的最新最高研究成果。但是,脑科学研究界还没有据此最终做出被所有人公认的同性恋完全是先天形成的定论。
对列维这一重大发现的争论集中在:列维发现的同性恋与异性恋脑结构的区别究竟是导致同性恋的原因,还是同性恋行为的结果?但他的研究似乎已可证明,性倾向具有生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一切性质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有生理基础。如果同性恋有如此多的定义(行为,身分,感觉,主动被动角色),而如果它部分地是由文化决定的,那么它怎么能够又是生理决定的呢?列维又是如何确认解剖对象的性取向的?怎么能确定他们是绝对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或许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类型的同性恋,其中只有一个分支受到生理因素的强烈影响;或许生理只是使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偏爱,文化与生理的作用同样重要。在这两种情况下,生理的影响都有基因为其基础。(Abramsonetal,93-99)
在同性恋成因的后天说即心理社会成因说中,存在着两大流派,一是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一是行为学派的观点。
从弗洛伊德开始,精神分析学派在同性恋成因问题上做过大量研究,其核心论点是所谓异性恋恐怖说。这种观点认为,儿时的遭遇在潜意识中种下了异性恐怖的种子,因此一个人成年以后会害怕与异性作性的接触。弗洛伊德指出,同性恋是性心理发展中某个阶段的抑制或停顿。这种抑制即幼儿性敏感区的固定(固置),例如固定于肛门阶段。他写道:关于性倒错之起源,我愿在此赘一言。我们大可相信,就像恋物症的情形,在性倒错固置之前也曾有过短命的性发展存在过。分析之探讨已能证明,性倒错是俄底浦斯情结未能解决的后效。当此情绪潜抑下去之后,此人的性本能诸成分中倾向最强者遂再度浮现。弗洛伊德是如此解释俄底浦斯情结(恋母情结)对同性恋形成的影响的:我们注意到,双亲的健在与否是很重要的。童年缺少一个强有力的父亲,有利于性倒错的发展。每一个我们所检视过的性倒错者,在他童年的最初岁月里,对女人(通常是母亲)都曾有过一段极强烈但短暂的‘固置’,其后,他们自己模拟了那个女人,而以自己为性对象。这就是说,他们根本上是自恋的,寻找与自己相似的年轻男人来爱,就有如他们的母亲爱他们那样。(弗洛伊德,第50-54页)
其他一些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恋母情结作为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拜伯在1962年对同性恋者实验组与异性恋者控制组家庭关系的比较研究发现:同性恋者的母亲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同她们的带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异乎寻常的亲密。在许多实例中,儿子是她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儿子通常取代丈夫,成为她们施爱的目标。约有30%的异性恋者和70%的同性恋者的母亲属于亲密关切型关系。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父亲怀有敌意、超然或排斥态度的人数超过了异性恋者。这些同性恋者都有疏远而可恨的父亲,吸引人的母亲。父母二人的关系往往是母亲统治父亲,不尊重父亲。根据这些调查的说法,同性恋者的父母不鼓励男孩表现出男性。有统治欲的母亲不允许儿子对异性产生兴趣,除非是对她自己。这些与父亲关系疏远或只有一个遭到公开仇视的父亲的男孩,由于没有男性形象可供认同,他们在童年时对男性爱(父爱)的需求受到了致命的挫折。
精神分析学家毕波的研究也表明,同性恋者的生活环境中,父亲对母亲常常是唯命是从的,母亲十分看不起父亲,动辄喝斥。他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即懦弱的父亲和专横的母亲是造成同性恋倾向的两个重要因素。懦弱无能的父亲使儿子无法得到一个适当的行为模范,母亲鼓励儿子的女性行为倾向,再加上不愉快的异性性经验,这些都可能导致同性恋。
将多项研究对于男同性恋者的恋母情结与产生同性恋倾向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一概括分析,可以得出如下解释:(1)男同性恋者的父亲未能为其子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因此其子的男性自我认定就不完全;(2)亲密关切型的母亲不恰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3)青春期及其后,同性恋者会试图寻找一个具有他在父亲身上没有见到的男性力量的人作为伴侣。或者,如果父亲很可怕的话,同性恋者可能会觉得可怕的东西很性感,即强壮的男人很性感。(拉里亚,第142页)
同性恋后天形成说中的另一大流派是行为学派。按照这一学派的学习理论,同性恋行为是受环境的影响而习得的。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行为学派特别注重的是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如童年时受到同性恋者的诱惑等等事实。
贝尔发现,童年期的性别认同错误,是同性恋的成因,比如男孩玩女孩玩具,同女孩游戏等。在对男同性恋者与男异性恋者的对比研究中,他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同性恋者小时候玩过娃娃,而异性恋者中的这个比例为0;有42%的同性恋者和1.5%的异性恋者喜欢女性玩伴;有29%的同性恋者和1.5%的异性恋者被人认为女气;同性恋者中有80%喜欢与同性作游戏,而异性恋者中有80%喜欢与异性作游戏。(凯查多利,第352页)对童年期性别认同与后来同性恋取向这二者之间的联系的解释是:男孩如果小时候最好的朋友是女孩,长大以后就会喜欢男情人,因为他已经认同于女孩。混在女孩群里的男孩受到男和父亲的反对,因此渴望男性的感情。这种论点与精神分析学派的分歧在于,它认为不是疏远的父亲造就了同性恋儿子,而是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使父亲疏远了他们。
亨利在1941年的一项研究报告中对80位同性恋者的求治病历作了系统的分析,发现在他们的家庭中,性教育被忽视,或者被拒绝。通常是母亲性格僵化,精神抑郁,而且盛气凌人,过分庇护孩子;父亲则是好生气、有破坏性的,或是消极的、孤僻的、无足轻重的人;父母常常为赢得孩子的感情而相互竞争。
伊万斯在1969年以美国西海岸自由同性恋俱乐部的43名男同性恋者为对象进行了三项调查,并设置了异性恋对照组。他发现,同性恋组的特点是:儿时体弱;不够灵活;不愿从事体育竞赛;母亲往往对儿子过度保护,苛求细节,把儿子培养得缺乏男子气概,情感上倾向于独占宝贝儿子,鼓励他完全从属于自己,不允许儿子与异性交往。
西麦里等人以22至65岁的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了乱伦经历对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影响。他们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无乱伦经历者;第二组为有在核心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第三组为有在扩大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研究发现,同性恋者中有乱伦经历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为同性乱伦(父与子、兄弟之间);女性多为异性乱伦(父与女、兄妹之间)。研究对象对核心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和异性乱伦经历多持否定态度;对同性乱伦和扩大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则多持肯定态度。
心理分析学派和行为学派这两大流派各自形成了对有同性恋倾向的求治者的心理疗法和行为疗法。前者运用规范的心理分析方法治疗病人;后者则采用抑制同性恋倾向的电击疗法或呕吐疗法强行校正性取向。据说心理疗法的治疗成功率大约在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经过行为治疗,有二分之一的患者可以被治愈。
在造成同性恋倾向的先天生理因素和后天社会心理诸因素当中,我们的调查发现,早年的性经验,尤其是首次性经验,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如果按照个人性格发展史的时间顺序看,童年环境的影响当然在前,而青春期经验在后;但是二者相比,后者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绝不比前者小;在许多个案中,甚至比童年家庭环境的影响更强烈。
近年来,由于对同性恋成因的先天因素的研究有了不少进展,引发了如何评价此类最新发现的一些从功利角度出发的论争。论争双方的主要争论点是:一方认为如果能证明同性恋这种性取向是先天的,将大大有利于同性恋者获取社会的同情和认可;正如西方同性恋权利团体的一位领导人所说的那样:人们不应该反对同性恋权利,因为我们是生来如此,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同性爱是遗传的,你就不能把它怎么样。如果今后有更多的类似研究,同性爱就会被接受,而不再被视为病态。(转引自郭玮,1993年)
我们的不少调查对象也持这种观点,特别强调同性恋成因的先天性,他们说:这不属于道德问题,许多人是遗传的、先天的,比如有人生来就有女性相貌,是与生俱来的。他们当中流传着北京某艺术团体一位艺术家的事迹,这位同性恋者的单位领导找到他给他做工作,希望他能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说:我没办法,你们把我杀了吧。尽管各地警方对同性恋活动场所有不定期的抓捕行动,可只要风声一过,他们又会去那里活动,似乎真是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的调查对象带着一种自信又无奈的口吻说:永远制止不住的,人的本性嘛。还说:东北哈尔滨冬天那么冷,零下二十度还有人出来,没有办法,改不了。
争论的另一方则认为,用不着先证明同性恋是先天的,然后才能承认他们的权利和地位,即使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或者干脆就是一些人有意的选择,他们也完全有权利这样做。持后一种观点的人还担心,如果查明了产生同性恋倾向的先天因素,会被一些视同性恋倾向为异常、病态的人所利用,用来消灭或修改这些因素,以便达到最终消除同性恋的目的。例如,一位同性恋活动分子说:同性爱不是什么需要为之辩护解释而是需要被接受的东西。在人们接受我们之前,世界上所有的科学证据都无助于改变人们对同性爱的恐惧。另外,有人担心,如果能够清楚地鉴别‘同恋爱基因’今后就会有人试图‘矫正’成年同性爱者或发现天生的同性爱胎儿并将其流产掉。(转引自万延海,1995年)
这种争论在中国虽然还未见诸传媒,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却有人已经对此有所思考。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长久以来关于同性恋成因的争论不外乎有个现实的问题:如果是学来的,那么必然可以予以纠正,改造回去;而如果是天生如此,面对自然力量,以目前人的能力,只好是随它去。所以抓来一个gay(男同性恋者——作者注)问问,他必说自己没错,要错也是DNA某一段出了错。为什么没有人大声提出异议:我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有当个同性恋者并自得其乐的权利。有两个老美(美国人——作者注)对我说,他们希望科学家关于gay的脑子有个部位有所不同的研究是真的,只可惜他们为什么不换个方向想想这个问题。我个人坚信,造成同性恋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同我们看太阳发光,月亮也发光,可他们的发光机制根本不同一样。我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他还说:我不赞成对同性恋成因的研究和调查,我想这永远不会有个完整的答案,也没有意思。如何解决现实中的同性恋的各类问题应该放在首要位置。我们的未来不是没出生的小孩以及小孩的小孩,我们的未来是明天、明年我们该怎么活的问题。活下去是首要问题。
我们认为,这位同性恋者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如果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人有没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权利。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回答是肯定的。只要不伤害他人,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完全应当是他自己的事,他人无权干涉。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几千年来,人权的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极为陌生。然而,如果不承认这项基本权利,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无论得出什么样的结果,都不会给人类带来任何益处。
第二节 环境与经历的影响
笔者限于专业知识所处的领域,不可能对同性恋倾向形成的先天因素做任何研究——那是生理学家的专业——只能涉及其后天因素,即社会与心理的因素对同性恋形成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调查中所搜集到的资料仅限于同性恋者自诉的成长环境与早年经历。这种环境与经历对他们同性恋倾向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大多来自调查对象的自我感觉。这些由当事人的感觉建立起来的因果模式有些是可以成立的;有些听上去有点牵强附会;有些可能是错觉;有些甚至包含无意中为自己的状况找寻合理性的因素。然而,无论他们的感觉是对是错,由于当事人提出这些环境和经历作为自己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原因,这些环境和经历也就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的后天因素即社会、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经验之谈,多数同性恋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有的十七八岁,有的二十出头。这位同性恋者的观点认为: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它形成于性接触、性发泄、性观念的初始。但也的确有些人在婚前没有感觉到这一性倾向,婚后才发现自己的真正兴趣所在。问卷数据表明,同性恋者的身分认同时间最早的在14岁,最晚的在29岁,年龄中位值为18岁。
社会学一般将十二三岁到十八九岁这段时期称为青春期。青春期起始的标志是男孩变声、遗精,女孩月经来潮;青春期的结束是到达社会上一般认定的成年年龄。近年来,世界上大量关于青春期的调查表明,男女青少年的青春期起始岁数有提前的趋势。一些西方国家的统计表明,自19世纪以来,女孩月经初潮年龄每10年提前3个月(一说4个月),从前大约在14至15岁,现在已提前到12岁半到13岁前后(一说13岁至13岁半)。据统计,这个年龄在我国也于1964年至1980年的16年间提前了0.8岁。据观察,女孩初潮年龄比男孩首次遗精年龄平均约早两年,也就是说,男孩的青春期比女孩平均晚两年到达。但另据调查,二者的距离有缩小的趋势。据金西1948年的报告,男子首次排精的平均年龄是13.8岁,年龄范围在10至16岁之间。
一旦进入青春期,人就有了性发泄的生理与心理要求。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尤其在本世纪下半叶的前几十年当中,严格说来,除了婚姻形式之外,任何方式的性发泄都是被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所禁止的。概括地说,性发泄的渠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手淫或遗精。虽然没有法律禁止手淫,但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认为,手淫不是好事,民间流传着种种关于手淫有害身心健康的说法,尽管有过手淫经历的人在全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低;遗精当然无法禁止,但许多父母在男孩发生遗精时,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结果使他们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困惑当中。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是绝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根据笔者采用北京市随机样本所做的一项关于婚前性行为规范的调查表明,只有30.6%的人持允许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双方准备结婚为条件才表示允许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对于尽管双方相爱但尚未决定结婚的男女,持允许发生性关系态度的人的比例降到11.3%;对于无感情色彩的婚前性关系,持允许态度的人的比例更降到仅有2.7%。换言之,绝大多数人都不赞成男女之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甚至连有感情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也大多不赞成。而在成年之前,异性之间的接触很少考虑到结婚。根据笔者一项关于青春期恋爱的研究,只有6.2%的青春期恋爱抱有寻找终身伴侣的动机,换言之,93.8%的青春期异性交往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李银河,第34、98页)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恋行为。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些在青春期转向同性发泄渠道的男性往往是性生理和性心理早熟的人及性欲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人,否则,为什么别人没有感觉到有迫切的性发泄需要,或即使有了这种要求也能够暂时加以克制,而他们却不能克制呢?这种推测有一定道理,但有待证明。同时不应忽略了那些通过自慰手段或到异性那里寻找到发泄渠道的人们,他们也和同性恋一样冒着违反社会规范的危险。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的精英分子的调查对象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内心丰富。在笔者看来,内心是否丰富很难提出可靠证据因而难以定论,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在性心理上更加早熟、更加强烈一些倒可能是事实。或许他们同常人在生理上没什么差别,但同性恋少年在心理上似乎更早熟些,因为在同样不可能接近异性的情况下,同性恋少年找到了同性发泄对象,而一般同龄人大多或是压抑了性欲,或是尚未感到这种欲望的存在。
有调查对象明确提出: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我们对这一点的理解是: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当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克里克在男性一书中指出:早年的同性恋经历对性本能有深远影响(克里克,第223页),在我们看来,其道理就在于此。
调查对象中的一位在谈到自己性取向的形成原因时,极其强调首次性经验的重要意义。他上中学时追求过女孩,应该说在性角色认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后来因偶然机会有过一次同性恋经历,随后虽一再克制自己,仍难奏效。在压抑自己达四五年之后,心理上仍旧一直渴望,最后终于再次开始同性恋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我不能肯定是先天还是后天,可能一半对一半。我觉得自己是后天的。如果上高中时不碰上那个漂亮男孩,我可能会去爱异性。
另一位说得更明确:一个人十三四岁已开始性成熟,产生了性追求、性发泄的要求,但婚姻规定异性结合年龄要到二十多岁,这中间十余年空隙使人类性饥渴不好满足,便发生困惑。其间异性的接触要遭到社会、家庭的非难,而同性接触的机会随时存在,一旦两人间发生了性的满足,便会深深吸引,影响终生。一个人成熟过程中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词语最不会忘记(比如儿时学会的方言),最初习惯的饭食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终生回味留恋的。如果一个人最初的是同性,这种习惯形成规律,不能说是生理的反常。
我们将同性恋成因中强调首次性经验重要性的理论称为空白占据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性行为方式和性角色认同这二者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毕竟是两回事。人们可以在认同了某种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里性行为方式还是空白。一旦某种性行为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的性取向。而这种被选中的性行为方式同性别角色认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那些性行为方式以同性为对象的男子并不一定认同女性角色;那些在心理和生理上完全认同男性角色的男子也并不一定将性行为方式固定到异性间的交上。
除了对最初性经验的强调之外,恋母情结在本次调查中也占据了比较显著的地位。恋母情结又称俄底浦斯情结。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底浦斯杀父淫母之意。前文曾提到弗洛伊德的一个观点,即认为同性恋形成的原因之一是恋母情结,我们的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论断。虽然并非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有恋母情结,但这种情形确实存在。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在家里我母亲当家,处于领导的地位,而我父亲处于被领导的地位。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经常打架,而我总是站在母亲这一边。
我更喜欢母亲,因为母爱是任何爱所不能比拟的。母爱最细腻,最深长,最持久。它不会因为儿女的任何变化而改变。
我母亲总爱护着我,我爸爸总骂我,说我光会花钱不会挣钱,成天为了钱大吵大闹的,我都怕死了。我父亲只在钱物上满足我的要求,没有给过我多少父爱。
我父亲是个老工人,模范共产党员,从来不顾家,整个家都由母亲来照顾。我对父亲毫无感情,连‘爸’都没叫过,叫过他‘老头’,把他弄急了。他太古板了。我羡慕过别人的父亲。
一位来自农民家庭的大学生说:父亲对我们不好。爱还是爱的,方式不对,比较粗暴。他生活中有挫折,所以总爱闷着脸,他的脸总像阴云密布要下雨一样,我们对他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他是农民,脾气太暴,经常打我母亲。我学习好,挨打不多,兄弟常挨他打。
直到我父亲退休之后,我们的关系才突然变得友好起来,在此之前的二十几年,我对他的看法基本上只有两个字:我恨!甚至大学毕业后有几年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现在我想我自己不怎么恨他了,正如我不能完全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他也一样。
一位小小年纪已走上这条路的少年说:爸爸妈妈两人中我更喜欢妈妈,妈妈比爸爸强,处理问题能力强,可惜我母亲很不得志……
一位大学生说:我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教师。父母结婚很晚,所以很晚才有了我。我父亲快40岁时才结婚,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我奶奶都看不上,不同意。我奶奶这人很严厉,把我父亲教得没有主见,不太懂得生活,说实话,我有点看不起他。我母亲比父亲强。
一位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母亲感情特别好。万一我(是同性恋)这事儿让母亲知道,她肯定受不了,我说什么也不能让她知道。
年轻时有件事可能对我有影响。那时我十六七岁,已经懂得一点性方面的事,父母是四十五六岁。有一天晚上睡觉,父母为这事吵架让我听见了。父亲求母亲,母亲很反感地说:你想让我死啊。我记得当时特别恨父亲,觉得父亲欺负母亲。现在我当然不会这样想了。但当时印象挺深。
除了恋母憎父,有的同性恋者因从小丧父而缺乏父爱。一位调查对象提到他的一个同性伴侣在做爱时总爱管他叫父亲,原来是因为这个人自幼丧父,是跟着舅舅长大的。另一位同性恋者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他对此所作的解释是:多数人愿找年轻的,可也有些人喜欢找年岁大的,因为他们的父亲对他们不好,想找个父亲。
在回收的问卷中,对于您与父母感情如何这一问题,选择更喜欢母亲的人数多于选择更喜欢父亲的人数;在父母对您感情如何一问中,回答母亲更喜欢我的人数也大大超过父亲更喜欢我的人数。
了解到有些同性恋者具有恋母情结,还没有回答为什么恋母情结会导致同性恋倾向这一问题。根据我们的观察与分析,首先,对母亲的依恋使这些男孩子在社会教化过程中认同女性,而没有能够认同男性。所谓认同女性是指他们会以女性自居。男同性恋者当中有一部分人在言谈举止上会不知不觉地流露出女性姿态和气质,走路扭扭捏捏,说话细声细气,性情柔顺胆怯等,这都是认同女性角色的表现。
其次,由于对母亲过份崇拜,其他的女性都看不入眼,自觉不自觉地拿她们同自己的母亲相比,却总是觉得相差太远,因此很难被一般男性所中意的女性吸引。
最后,对母亲的依恋还可能使这些男子将周围的女性都当作母亲类的人来看待,而对母亲是只能有敬爱不能有情爱的。有不少同性恋者在工作单位可以同年龄较大的女同事相处得很好,亲热而自然,对她们也很尊重,却不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性,其原因看来就是他们把那些年纪稍大的女性比照自己的母亲对待,而对于年轻女性则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些年轻的同性恋者说,他们认为女性很神圣,不好接近,对她们有敬畏之感,想来这也是从对母亲的感觉演变而来的。有好几位年轻的调查对象表示,对于年纪大和特别小的异性还能接触,就是不能接触和自己一样年轻的女性:挤汽车时有岁数大的女的还好点,年轻女人靠我近一点我特别反感。在年岁大的和小的女性面前我都能自如,比如我跟小外甥女、小侄女什么的在一起都感觉不错,但一接近年龄相仿的女性就紧张,不愿跟她们在一起,觉得心烦,闹心,有厌恶的感觉。
调查对象较多提到的另一类童年环境是女性化的教育。由此可以推测,从小受到女性化的教育有可能使男孩认同女性性别角色,从而成为认同女性的同性恋者。格兰姆斯在性后果一书中指出,同性恋的个案史表明,许多男同性恋是由于童年时家长给他们穿女孩衣服、当女孩看待而成为同性恋者的。这也可以算是一家之言。我们的问卷调查发现,不少调查对象小时候曾穿过花衣服,做过针线活,学过编织,做过女孩的游戏,有过女孩气的小名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促成其同性恋倾向的环境因素。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时候脾气急躁,我妈让我学女红磨性子。我从小爱编织,上学时学过织毛衣,还学过绣花。他日后常常帮同性恋恋人织毛衣。这种女性化的教育使他认同于女性,放弃了男性角色的学习和培养。
另一位说:我父母文化很低,家里孩子多,父母怕孩子上外边招是惹非,就把孩子管得像女孩那样,可以少招惹是非。困难时期,很多男孩和女孩一样,帮家里做补活。可是这位同性恋者无法解释他的几个哥哥生长在同一环境,却都不是同性恋者。
我所具有的同性(恋)倾向,可追溯到小学。我从小学到初中主要在女孩堆里玩,对女孩所玩的东西比较感兴趣,并以她们为伍。我母亲对我特别的疼爱,而且我从小多病,体质较弱。父母对于我与女孩子玩,从来不加以阻挡,而且他们这样认为:跟女孩子玩比较安全,可以放心。
我家就我一个小孩,有不少表姐,从小就由表姐们带着玩。我妈妈又喜欢女孩,从小把我当女孩子养活,给我穿女孩的衣服。我表姐们爱花,爱胭脂口红,我也喜欢,表姐们相互搽胭脂抹粉也给我弄。我家有几个朋友,是大票友。有一次我看见一位老先生拿了许多‘头面’(唱戏头上戴的首饰,闪闪发光的那种),我妈告诉我值很多钱,我也特别喜欢,加之我那时像个小女孩,就开始学京戏了。我的家长认为我学旦角很好玩,家里来客人时就让我唱戏。先前他们让我学青衣,学女的,是为了好玩,有意思。后来他们不许我学了,但那时我已经喜欢上学京戏了。现在我喜欢首饰,衣服也很想穿红红绿绿的,但我怕人讲话,就没敢买。如果没人说我,我可就真敢穿!那时我对同性恋之事一点也不了解,最近几年我发现我喜欢女孩占三成,喜欢男孩占七成了,但我可不敢大鸣大放的。我家中的长辈不许我学戏是因为他们看不起‘戏子’。但他们也知道唱戏的这些人的‘这些事’……后来我才知道男旦们的隐私。内行人说‘十旦九不清’,我学了京戏,我才理解男旦的心理,我也特别特别喜欢男孩子,但我不知道谁是我要找的‘目标’,‘对象’。
一位家在南方X市的同性恋者对自己做了如下描述:我坦率地自白:儿时女红甚佳,曾为本地名寺绣制彩幡,也多次欲出家为僧。曾长斋数年。平日喜欢看红楼梦、品花宝鉴、金瓶梅等书籍,也曾唱得京昆数曲,古琴也能弹几操。虽受父母之命娶亲传宗,但常浸淫于书斋画室之中,也常常礼佛观经,自有黛妙之感。喜清好洁,虽然从书本中悉有断袖之交,龙阳之乐,但未有染指。
我关起门来自己演过戏,我完全是自学的,在联欢会上唱过。我看严凤英演的仙女,她的一言一动、眼神都印在我脑子里,有时我就在自己的脑海中演这些戏。我要是个女的,一定会去学戏。我从小就这么压抑,我所有的话都烂在肚子里。
一位从小学青衣的同性恋者说:我平素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因为我学习京戏,多少有一些女性气味。我时时刻刻地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还请我周围的同事们监督我的言谈举止,请他们给我指出女性化的动作。我前些时候见到了一个高中同学,他惊诧地说:你可真是变了一个人呀,你这样才有点像个男的。我听了以后心里特别的高兴,因为他就是看不起学京戏的男旦。我们俩高中是同座,他都很少和我讲话。我问他:我真的比以前强多了吗?他说,真的。我说,我以前也是个男的,你怎么说我现在才是个男的呢?他说:上高中一报到时我就看出你是个学旦角的了,你一步三摇,举手投足样样都像个女的,还有就是你与别人走路总是挎着胳膊走的。我一回想以前上高中时的样子,的确就是这样的。
我排行老三,有个妹妹。在没有上学之前,我照看她。也许我们俩互相影响。她是一个‘假小子’,我是一个‘假丫头’。
小时我喜欢和女孩玩,男孩子太坏,太野,会欺负人。因此,和女孩子一起一是有安全感,二是玩得有兴趣,内容广泛。
我今年19岁。小时候喜欢和女孩子混在一起,我的心理特征像个女人。我跟女孩子在一起觉得轻松,跟男孩子在一起觉得不自在,跟帅哥在一起还有邪念。我看到哪个比较帅的男人,会有触电的感觉,想办法跟他交朋友。
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分析同性恋成因的:幼子和独生子里同性恋者特别多的原因就是因为从小养得娇,不爱参加男孩的活动,像爬房、上树、游水、打土仗等等。男子气就是敢冒险,又疯又野,从小在家里一人独处的男孩很难认同于其他男子。
根据调查对象的自诉,有的男同性恋者是由于先天体质柔弱,很少参加体育锻炼和男孩子的游戏,以致希望得到更强壮的人的庇护,滋长了对强壮伴侣的依恋心理。一位同性恋者说:我生下来才两斤半重,先天体质太弱,小学和中学一直没有上过体育课,喜欢和女孩一起玩。由于体质柔弱,这些男孩子脱离了早期社会教化中最重要的群体——男性玩伴群,于是便失去了在游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男性角色教育的机会;又由于常和女孩一起玩,做女孩的游戏,反而会受到女孩游戏中的女性角色教育的一些影响。
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说:我小时候体质一直比较弱,总想有健壮的、像老大哥一样的人,我能依附于他。自己缺乏独立果断和勇气。
一位同性恋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做了如下概括:同性恋者当中,很多人体魄较弱,性格内向,喜欢静不喜欢动,文弱,就像白先勇寂寞的十七岁里面写的那个男孩子。
我们访谈的一位体魄颇为强健的同性恋者如此谈到他的第一位同性恋伴侣:我俩中学是同学,那时候他就显得单薄文弱,我总像个大哥哥那样保护他,后来在26岁时,我到X市出差又碰上了他,那时他已经是个同性恋者了。
有一位调查对象是舞蹈演员,他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表示过特别希望他是个女孩,他自己也有过愿作女孩的想法。他在问卷上写道:我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女孩,想过作变性手术。每当我违心地和女孩们在一起时,我感觉好像在和她们搞同性恋。除了性器官不一样,我们的一举一动完全一样。其实,这位调查对象或许更应被划归易性癖者之列,而非同性恋者。
然而,有人却以自身经历为依据驳斥了关于女性化教育是同性恋成因的观点。例如,有一位这样说:许多著述在论及gay的成因时,过份强调gay幼年时生于不健全的家庭,从小受不良的环境影响,诸如从小把男孩当作女孩抚养,少年时受别人的引导,生于单亲家庭等等。我看了感到可笑,至少我不在此列!我生活在一个幸福之家,父母给了我无私的爱。我小时候的环境和别人并无二致,小时候父母也未把我当成女孩抚养。我小时候特别好动,上墙爬屋,上树摸鸟,整天在外面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另一位也说:我的家庭环境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我从小爱做男孩的游戏;对父母感情都很好,没有更喜欢谁;家庭很幸福,不是不健全家庭;所以我觉得我的性倾向是天生的。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些特殊经历有可能对同性恋取向的形成产生潜在的影响。例如,有的同性恋者在年幼时曾受到过女性的虐待,因而在潜意识中埋藏下厌恶女性的印象。有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小学时我参加了舞蹈班,学跳新疆舞,男女分开练习,老师教得很严。那个老师是一位40多岁的少数民族妇女,样子长得很凶恶,满脸横肉,经常打我们屁股。我那时特别怕她。再如,有一位同性恋者家贫,在很小年纪就要做家务活,给他流下恶劣印象的是照顾卧病在床的祖母,他甚至不得不常常为她清洗阴部,造成他对女性身体的终身反感。
还有些调查对象认为家庭对他们的过份钟爱是造成日后同性恋取向的原因。从问卷分析中发现,调查对象中排行最小的人比排行老大和排行居中的多。样本中排行最小的人数是老大的三倍,是排行居中的人数的二倍。还有几位倒不是独子或排行最小,但却是长到很大年龄才有了弟妹的。
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小学三年级才有了弟弟的:弟弟个性强,好和父母顶嘴,我长这么大没和父母顶过嘴、红过脸……我在家里当了10年最小的孩子,这十年就注定了我一生内向离群的性格,注定我成为同性恋者。另一位说:我和弟弟相差12年,所以一直到12岁,不只是父母溺爱我,一大家子人都把我当老儿子养。独子或幼子的地位使他们受到了过份的溺爱。一位同性恋者说:从小父母十分溺爱我,要什么都给。我1岁到4岁时,家里为我雇了保姆,一个月17元的工钱,可那时我母亲才挣15元一个月。有些少年因为相貌出众而受到家人宠爱,滋长了一种过份顾影自怜的倾向。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小学二年级时,老师看我长得好看,让我进舞蹈班学跳舞,从二年级到五年级。我一开始不喜欢跳舞,后来才喜欢上了。自从学了舞,从装束上和一般人就不一样了,没有朴实劲了,也有了好美之心。记得那时候,我为了卷头发在火边烤拢子(北京俚语:梳子),三毛六一把的铝拢子我烤坏了十几把。上中学时为了买电夹子,我一个月不吃早点,省下钱买的。我那么小就知道要打扮自己了。那年社会上刚刚恢复烫头,我就把头烫了。学校让我把头发剪了,否则开除,可我宁肯不上学也得烫头。我还学了摘眉毛,专门学过化妆和着装。最近我们见到他,他纹了眼线,虽然有些发福,仍然英俊。另一位同性恋者说:我的自我感觉是,我小时候特别招人喜欢。坐在公共汽车上,老有人逗我说话,说我长得好看。
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大学生,这样讲到他儿时的经历:我有着典型的同性恋者的经历:小时候体弱多病,父亲懦弱,母亲持家。我母亲当老师,对我抓得很严。记得上小学那时我家住平房,我妈只准我在院里玩,不让我上外头大街上去玩。我只好在院里和女孩一起跳皮筋。有一次我不听话,上外面和男孩玩‘砍包’,结果是被我妈拎着耳朵弄回家的,这件事我印象很深。我也有过受异性欺负的经历:小学时我后面的女同学总是把铅笔末倒我脖子里,她长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我打不过她,也追不上她。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有人管我叫姑娘,我不愿意但没办法,我不愿为个外号跟人打架。使事情变得复杂的一个情况是,一些从外表看容易被人当作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就以这位被人唤作姑娘的青年为例,据他自己说:我绝不认为自己有女性倾向,相反,有时我看到陌生人扭扭摆摆、细声细气地同我搭话,觉得很反感。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其实我只是长得很秀气,性格很内向、腼腆而已。对于我的容貌,我是很喜欢的。父母的朋友和同事,凡是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太标致了’,‘比女孩还漂亮’,连同学们也说我‘光彩照人’,‘搁人堆里一眼就能认出来’。走在大街上,常有许多人看我,我很得意,但有时也想,如果是因为这张脸造就了同性恋,我宁可换一张麻子脸。这倒不是我讨厌同性恋或看不起自己,而只是想获得一份轻松的心情罢了。
这位同性恋者是学医的,既有生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有自己的切身体会,他对同性恋的形成原因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说是先天形成的,就应当有遗传基因。要是真能发现这种遗传物质倒好了——关于同性恋的社会道德方面的诘难就不能成立了。先天说中关于同性恋者激素水平低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如果真是那样就应该在第二性征上看出来,走在大街上就该一眼能看出谁是同性恋者了。拿我来说,我是全班长得最壮的,最有‘块儿’的,说明激素水平一点也不低。后天说比较可信。我的理论很简单:我认为男同性恋的形成就是因为从小认同了女性。对于那些长得漂亮的小男孩来说,人们从小就容易溺爱他,像夸奖小女孩一样,总是夸他长得好看,于是他就认同了女性,其实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先天的遗传——人的相貌不是遗传的吗?那些长得不漂亮的,一定也是家里把他当女孩来养过。总之,先天是导火索,后天是炸药包,即使没有导火索,只要把火柴扔在上面,炸药包也会炸的。
在溺爱的另一极端,父母过份的冷漠也会给一些少年造成感情的饥渴,以致饥不择食。一位年仅19岁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在更多的时候,我希望的是精神上的安慰,而对于同性恋则看得不是很重。我觉得自己少年时家庭的温暖太少了,所以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真心待我,让我感到有所依靠,我就喜欢他,相信他。或许,我一直感到自己很脆弱,所以更希望有个像父亲那样的人来爱护我。这或许就是我倾向于同性恋的原因。
为什么父母溺爱和童年环境过于冷漠会成为导致同性恋倾向的因素之一呢?根据专家的看法,原因在于同性恋实际上是一种自恋主义倾向(narcissism)。自恋主义的形成原因,既有因父母溺爱引起的自娇,又有因父母过于冷漠引起的自怜;从小的溺爱和容貌出众或许会使一个男孩子认为自己是人们注意的中心,是最重要的,最可爱的,从而助长自恋倾向;父母的冷漠忽略也会使孩子顾影自怜,同样助长自恋倾向。总之,这种自恋主义既表现为过份的自怜自爱,又表现为对自身之外的对象或与自身相异的事物兴趣缺乏。
不少学者都曾论述过同性恋源于自恋主义这一观点。弗洛伊德指出:一个人最终的性态度直至青春期后才稳定下来,其中宿因众多,我们未见得全能了解;有些是体质上的关系,有些则是环境的影响。无疑地在个别的例子里,常会有一两个因素特别显著,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但是一般言之,宿因的多重性已表现在人类性态度的繁复不一里。在倒错型里,你常可见到远古的体质与原始的机理占着优势。他们最基本的特性似乎是自恋式的对象及肛门快感区的持续作用。(弗洛伊德,第51页)
从本质上看,同性恋属于一种对异性无好奇心的现象。正如斯克拉顿所说:我们渴望了解一些非自身所有的东西,这些陌生的事物是对我们内心的挑战。同性恋欲望与异性恋欲望的区别即在于此。异性恋者在性别的另一个世界中探险,而与同性恋者发生关系的人们不属于另一个世界。因此,同性恋者对他的伴侣的感觉有一种特殊的内在熟悉性,他对伴侣的各种特征的了解,即是去了解那些他早已知晓的东西。(斯克拉顿,第283页)在异性恋行为中,自我从自身走向他人,对方的一切,包括肉体,是他自身所不了解、不熟悉的;而在同性恋行为中,自我仍旧留在自身之中,怀着自恋主义的激情注视着他人,而他人不过是自己的一面镜子而已。
卡文顿在性文明一书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显然,同性恋倾向中有着自恋主义的重要成分。同性恋者喜欢同性的伴侣,是因为他比异性伴侣更像他自己。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自恋主义与同性恋十分相像。(卡文顿,第449页)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这样一位中学生,他把同性恋者的自恋主义心态表达得淋漓尽致,他在谈到同性恋行为的主要感觉时说:我觉得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此话表明,在一些同性恋者的心目中,自恋主义的确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们对自身之外的事物缺乏好奇心,甚至感到沉重,因此不愿去探索自己所不了解的异性世界的秘密,而宁愿轻松地和自己在一起,或至少同那些与自己十分相像、熟悉的同性朋友在一起。由于同性恋伴侣与自己的身体构造完全一样,他们之间相互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对自己做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觉上没有多少差别。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把和异性相处视为累人的事情,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同性恋者有一种不愿进入成年、负起成年人责任的倾向,他们认为与其为接触异性花钱、受累、担责任,还不如停留在自得其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这也可以说是自恋心理的一种表现。
此外,据调查对象说,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异性恋思维模式对形成和加重其同性恋倾向也有影响。一位同性恋者在致我们的信中是这样说的:在讨论形成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的诸因素中,我觉得有一点你们没有强调,那就是现有占领导地位的异性恋模式对男同性恋者心理的影响。在青春期前,尽管儿童有了性别的概念,但并没有具体的性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有性的不同,但并不晓得性是干什么用的。儿童在扮家家的游戏中,女孩扮母亲,男孩扮父亲。在这种游戏中,有相应的性别认同,但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只有随着性成熟,少年对照成人世界才会开始真正有意义的认同性别角色。初中毕业时拍相片,当我看见自己上唇开始长出一些东西(指胡须——作者注),心里非常抵触,甚至很羞愧,那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对同性怀有一种特别的感情。我认为是周围环境文化模式的影响使我开始认同女性的性别角色。因为只有女性才能爱男性,才能被男性爱,这种概念非常明确地进入我的意识当中,所以我开始自觉地把自己培养成比较女性化的人,我认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引起同性的注意。直到性完全成熟后,我才发觉自己做了一件天底下最傻的事。如果我很早就认识到爱一个男人自己也可以是一个很男性的男人,我想自己就不会在言谈举止中有女气了。在今天,我反而为自己的第二性征不很明显而羞愧了。从前是不希望长胡子,现在巴望能越多越浓越好,真是太戏剧化了。
这位调查对象的说法是富于启发性的,对于那些认同女性的同性恋者,我们往往以为他们是因为从小性别认同出了问题,所以是自身先认同女性,然后才去喜欢男人的;而这位同性恋者告诉我们,有些人是先喜欢男性,然后才去认同女性,因为周围的异性恋环境使他们以为只有女性才可能爱男性,或被男性所爱,不知道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性,即男性也可能爱男性或被男性所爱。由此可见,首先,性别认同和性爱倾向是两回事;其次,有些同性恋者认同女性,有些认同男性;最后,有些同性恋者的性别认同原本是正常的(认同男性的),后来被有意识地改造为不正常的(认同女性)。当然,了解了这一切之后,还是没有能够解释为什么一些男性会被同性而非异性所吸引的问题,但我们至少可以说,有些男性并不是因为自认为是女性才喜欢男性的。
第三节 境遇性同性恋者
除了前面提到的各种分类之外,还可以对同性恋者作这样一种重要分类,即把他们分为气质性的同性恋者和境遇性的同性恋者两大类。前者是指虽有异性恋机会却仍倾向于同性恋的人;后者则指因为异性恋机会缺乏而以同性恋作为替代的人。
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是所谓单性环境,一般是指那些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其中最典型的有监狱、军队、精神病院、男子寄宿学校和女子寄宿学校、男修道院和女修道院等。除此之外,还指一些在特殊行业的单性工作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人群,如长期在海轮上工作的水手;一度不允许男女同台演出的梨园界演艺人员;曾经基本上由单性从事并食宿在一起的餐饮业职工等等。在这些单性环境中,异性往往不能或不易得到,或者说同性更容易得到,于是,人们的性目标转向同性。东西方的和尚、教士群体属于典型的单性环境,是易于滋生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因此,在法律对同性恋处严刑的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常常有用火刑烧死同性恋修士的事件发生。
调查过程中,有人接触过在监狱中学会同性恋行为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小时候爱和邻居一个男孩玩牌,他因为打架进过监狱,后来他家就搬走了。有一次我正和一个外国人搭讪,碰上他了。我叫了他名字一声,他一激灵,说,你怎么也干这个了?我告诉他,从小我就知道。他说他是在监狱里学会的。有个住过监狱的朋友跟我说,那里面有同性恋,有的是狱霸。一间牢房里20多人,都是拴对的。他在里面关了两个星期,发生了好几次关系,他弄了那个人好几次。
不少服过兵役的同性恋者提到军中的同性恋活动,有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深情而充满悔恨地写道:我在军队呆了许多年。军队是严格禁止男女之间产生任何吸引的,绝对的授受不亲。于是,正如同监狱、海员、矿井等行业,特殊的生活背景下自然产生特殊的性爱方式。我的同性恋倾向在军队中得以升华。由此,我真正懂得了我属于这种人,而且命中注定改变不了这种爱的方式。在军队里,我经历了数十次刻骨铭心的真挚纯朴的爱。而且,爱是双方的,爱得炽烈而深长。他们有的年长于我,有的小于我。因为军队退役、变迁的特殊情况,因为自己的不成熟,我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真爱。时至今日,当我常常孑然一身时,便情不自禁怀想起那逝去的经历。那些爱与火、情与泪交织而成的因而是我一生中的宝藏。每每掀开它上面的纱巾,我便不能原谅自己为什么会失去那些爱,为什么没有把它连接起来,为什么不能天长地久……我知道,像我这样痴情的仍然在深深怀旧的人是很可怜和可悲的,因为,我的那些曾和我融为一体的朋友,他们今天根本不会怀想到我,怀想到我们的过去。他们,或许也应该都有一个正常的幸福的家。他们如何看待从前那段独特的经历,而这段经历对他们以后的性观念有何影响,我不知道。但我,却深深地怀恋那过去了的,同时,那样不可救药地执迷不悟。我曾写过一首诗和一篇小说——典型的含蓄的同性恋色彩——今天读来,仍让我怦然心动,感慨不已:我,曾那样深深地爱过,而爱,是不能忘记的。
另一位前军人写道:我参军来到了一个男性的世界里,陌生的环境使我的不良习惯有了很大改变。那一年我16岁。军营里的战友们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我们年轻、漂亮、单纯。因为我有过同性恋的经历,观察起战友们的‘隐密’就有我自己的观察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在这个纯男性的世界里有着公开的秘密,只不过是彼此心照不宣罢了。我发现这些秘密是从战友们两个人结伴上岗中发现的。按照规定,在夜间,每个人站哨一个小时,但我发现经常有俩人结伴上岗站哨两个小时的战友。他们不但是结伴上岗,平时的关系也比其他人亲近得多,而且在艰苦的情况下能相互照应。有次在我去接岗时发现了他们的同性恋行为。但是我守口如瓶。他们为了堵住我的嘴,对我格外好,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年龄小,他们以为我不可能懂这些事。直到后来他们主动地接触和挑逗我,因为我也有同性恋的行为,也就接受了他们的挑逗。终于有一天,他们陪我去站岗时,发生了同性性行为。以后,我陆续地知道了在连队里也有同性恋的小天地。连队有一百多人,这些同性恋的战友能有十多位之多。但是他们都十分纯洁,亲密无间,行为中绝无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粗鲁。是绝对没有的。我的这些战友们在分手之后,现在都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我们相隔数年再次见面以后,就再也没有要求有同性恋的行为,甚至连说话中都不提此事。我猜想他们之中可能有些人已经克服了这些不良行为。但是我相信,大多数是不能克服的。这位同性恋者一再将自己的性倾向称作不良习惯、不良行为,这种自我评价虽然不正确也不能代表所有的同性恋者,但在中国的同性恋者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境遇性同性恋的一个特殊存在方式表现在好战种族当中。据历史记载,许多好战的种族中都盛行同性恋,如锡克人、阿富汗人、诺曼人中即如此;在波斯和摩洛哥士兵中也有很多。据研究,好战种族中盛行同性恋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这些民族大多轻视妇女;二是同性恋在战争中的价值,如底比斯圣军超乎常人的英勇顽强。正如凯查多利所概括的那样,在这种环境中,同性恋行为具有多重目的:其中包括(1)为了表现自己的权威;(2)为了满足好奇心;(3)为了冒险;(4)为了进行社会对抗;(5)为了维持团体中的意识形态团结。(凯查多利,第333页)
一些长期在外奔波的业务员、推销员实际上也生活在单性环境里,这群人中有同性恋活动存在,但往往并不被当事人视为同性恋,而当作单纯的发泄而已。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他到X市出差的遭遇:在X市住招待所,同屋有个跑业务的,40多岁,说起一人在外面跑感到很寂寞。熄灯后,他竟邀我跟他睡一起。他问我,你要女人吗?我说不要。说着就摸我。这些人不懂同性恋这个词,但相互手淫的事很多。那年我去东北旅游,住X市XX旅店,是大通铺。我刚睡着,一只手就摸过来了。这人一点不挂相(指不像同性恋者——作者注),第二天天亮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这位同性恋者还比较了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的区别:不是(同性恋)的人没有爱抚、接吻这些动作,伸手只顾往下摸。这种同性恋活动只是作为异性恋补充的同性恋。
有些社会环境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单性环境,但由于女性数量严重短缺,也会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流行。比如一些原始部落有杀女婴的习俗,通常同龄人口性别比要达到一个女人对四、五个男人的程度,这些原始部落就往往存在境遇性同性恋现象,其明显原因是女性的匮乏。在一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在无力娶妻的人群当中,境遇性同性恋现象也会因女性数量不足而加剧。还有一些妇女与外界处于高度隔离状态的社会,如摩洛哥等,极为强调妇女的贞洁,致使男性不易获得女性,也会因此导致境遇性同性恋的盛行。
有时,境遇性同性恋是由当事人社会地位低下或小范围的性别比失衡造成的,就像一些贫困农村的情况。一位农民调查对象在问卷上写道:我认为一般犯有这类病的人都是失恋或者没有接触异性朋友所引起的。同性恋圈内也往往是这样来看待农民中的同性恋者和同性性活动的。一些城市的同性恋者对我们说,农村的同性恋都是被迫的。所谓被迫是指他们不属于那种在具备接触异性的条件下仍倾向于同性恋的人,而是由于女性供不应求(如在进城打工的民工群体中)或因结婚花费太高娶不起妻子的人。一位调察对象在谈到同性恋者当中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的区别时说:低层次的人当中许多都是被迫的,多是未婚,性饥渴,得不到异性,就像监狱里的情况一样。许多城里的民工就属于这种情况。一位建筑单位职工说:我们单位几乎没女人,女职工只占10%。老工人里光棍很多,还有一帮插队回城的知青,年轻力壮,正是性欲旺盛的年龄,这是一个(同性恋行为的)温床。听说施工队民工中也有这种事,尤其是住大通棚的。
其实对农民中的同性恋的这种带有文化中心主义色彩的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调查发现,农民当中的同性恋者绝对不仅仅是境遇性的,也有气质性的——虽然他们面临的结婚压力比城市的同性恋者要大得多,他们仍为不得不与女性结婚而苦恼万分,希望能够逃避这种事情。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禁欲主义的道德风尚有时会在青春期少年中造成一种准单性环境,使他们感到难以自然地接触异性,从而将注意力转向同性。弗洛伊德曾深刻指出:文化制度所要求的严格标准与竭诚以赴的禁欲工作,皆以两性的性器结合为其注意焦点,其他的性活动却常被暗中纵容……同性恋的日见普遍,也可视为正常性生活不易得到而导致的另一后果;除了那些天生有同性恋倾向,或那些因幼年环境的影响而如此者之外,大多数同性恋者都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原欲的主流受阻,才被引流到同性恋这方面去的。(弗洛伊德,第181页)
调查中发现,有些同性恋者正是在青春期性成熟之时有意无意地压抑了自己与异性交往的欲望,才转向同性恋方向的。用一般人的标准看,他们在因原欲受阻而转向之前的性取向是完全正常的。
有些经历被调查对象当作自己性倾向的形成原因来描述,这种因果模式虽然不一定成立,但当事人却的确是那样想的:让我刻骨铭心的一件事是在我四岁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是在一个夏日的傍晚,在邻家的屋墙外一个小角落,我跟邻家一个同龄小女孩一起玩游戏,是有性的色彩的。现在回想起,大概同今天大街小巷的玻璃画店中经常能见到的那张一对外国小孩在一起面对面站立,小女孩掀起裤衩,小男孩伸头探视的摄影作品相似吧!当时我爸爸刚好下班路过看到了,他打了我骂了我,给了我一次狠狠的教训。自此,我的家里人便都知道了这件事。在小的时候,我是非常顽皮的。当我不听话的时候,哥姐们便用他们因这件事给我起的绰号来惩治我,而且也非常有效。我小时候特别能说,哥哥姐姐说不过我的时候就叫我这个绰号,一叫我就蔫了。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五六年吧。这件事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时至今日,每当回忆这段往事,我仍心有余悸!
有些同性恋者在幼年时期有正常的喜好异性的取向,但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打击,在潜意识中留下了不可与异性接触的想法。这种幼年时期的经历虽然不同于青春期恋爱受挫,但在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心理过程中,有时甚至比青春期恋爱受挫的影响更加难以消除。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学二年级时,班上有个小女孩很漂亮,又活泼,聪明可爱。有一次放学路上,我也不知是怎样搞的,就亲了她一下。旁边的同学看见了就起哄,我记得当时真是羞得无地自容。
一位在文革中渡过青春期的调查对象这样回忆道:当时搞政治教育,清理学生思想。班上一个同学跟女孩来往,交朋友,有人揭发了他,老师就批评他,说他思想复杂。这件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讲到上初中时学校对早恋的处置方法给他留下的印象:当时班里有人传说谁和谁好,老师知道了,就把全班每个同学挨个叫到教室前面,交待有没有这种事,记得我当时很害怕。相反,对于同性之间的接触就没有什么干涉:初中时,我们男孩都互相搂搂抱抱,有时候还互相抚摸,大伙一块儿起哄打闹,稍微带点性的接触,性的意识。我当时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只是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文革期间男女交往不正常对我影响很大,那时只要有一个男孩和女孩一说话,大家就群起攻之。小时候我在县城里还看到过对通奸者的处罚,很没人性,让他们披着弄脏的床单游街,有的人自杀了,有的疯了。我记得我很害怕,对男女关系一直害怕,暗下决心:这辈子我绝不能犯一丝一毫的错误。直到现在我也觉得和女人要保持距离,生怕别人说三道四。单位里搞婚外恋的挺多,我们在野外工作时,农村女人围着我们转,见到她们那么殷勤,我就有意无意提醒自己和她们保持距离。和男孩一起好像要随便得多,轻松愉快得多,又不会犯错误。跟女孩在一起太受约束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回忆了他最初对异性的感情与接触:高一下学期,我喜欢班上一个女同学,我当时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她学习很好。我喜欢她,但不知道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只是感觉朦朦胧胧的,老想见到她。我常常在路上等她,想装作偶然碰到的样子,但见到她之后又不好意思跟她说话。那时我是班里最早入团的人,怕人家说我思想不好,就一直没敢对她表示出我的感情。到后来,就把那感情强压了下去。高一时是16岁,正是性成熟期,对异性萌生感情是很自然、很健康的,但由于社会道德规范的压抑,他终于从正常的性取像转向了反常性取向。正像这位调查对象自己所说的:我上学期间如果不压抑自己,如果能和女孩子接触,也许不会走上现在这条路。当时我正好十五、六岁,刚有遗精前后,异性得不到,转向同性。我记得当时自己爱慕异性的想法不敢和家长、老师讲,结果不知不觉地就走上了这条路。我也说不清,也不愿意走这条路,但是没有办法。
调查中还有一些在与异性交往的经历中遭到失败才转向同性恋的事例。这类经历对他们的性取向即使没有造成决定性的影响,至少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文革时期,我和大学里一个女同学比较好,她是六九届,我是六八届,她就算是我的一个恋人吧。她长相好,人也好,我们通过一年多的信,但最后没成,她又找了一个。这件事对我刺激挺大的,当时我对她的感情是挺真挚的。另一位同性恋者也有一段辛酸的异性交往史:我就谈过那一次恋爱,结婚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第二天就要领结婚证了,可她突然不干了,说是另有所爱,那事对我刺激很大。什么都准备好了……她想从我嘴里说出个‘不行’来,想不退我的东西,她没达到目的,最后还是把我送她的东西退了回来。
严格说来,异性交往受挫转向同性恋的情况与单性环境及准单性环境造成的同性恋是有区别的。当然,笼统地看,二者都可划入弗洛伊德所谓原欲受阻的范畴。在我国的文化气氛中,尤其是在那些政治空气严峻的年代,有些少年的转向同性恋,的确与这种准单性环境不无关系。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的那样:我个人体会,形成原因既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是可以培养的。我问过许多人是怎么开始的,许多人都是异性恋受挫后转向同性恋的。血色黄昏里就有这种心理的描写。我当初如果得到那个女的,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类似说法不无为自己的性倾向寻找客观合理性的可能,但不论这种说法是对是错,也不论调查对象是真心相信这种说法,还是希望相信这种说法,他们确实是用这些说法来说明自己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原因的,这至少是一种经验之谈。
第四节 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
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对于有些人来说比较简单,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却充满了艰难险阻及内心的痛苦和挣扎,甚至是惊心动魄的。我们将各种认同方式粗略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师自通的;另一类是由其他同性恋者引导入道的。也就是说,在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定方式上,一部分人是通过读书和自己自然而然懂得的;但也有人承认是由别人教会的。
先看无师自通的情况。在性朦胧时期,少年的性目标尚未确定,只是感觉到发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做出同性恋行为。虽然有些就此一发不可收拾,将终身的性对象定为同性,但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在可以得到异性伴侣时,成功地将兴趣转向异性。这就解释了金西调查中有过同性恋行为者(37%)同终身同性恋者(4%)之间的比例差距。
金西给男性同性性行为所下的定义是:一个男性与另一个男性发生肉体接触,并因此而达到高潮。不论心理刺激的状况如何,不论采用何种技巧,不论是否经常这样做,不论是否还有过异性性行为,这种同性间达到性高潮的肉体接触就是男性同性性行为。根据金西报告,前青春期男孩中约有60%从事过同性性行为。(金西,第199页,第205页)许多男同性恋者最初就是从这种同性的发泄行为中,无师自通地走上了终身同性恋者的道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发泄式的同性性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终身的同性恋倾向,甚至不一定被当事人当作同性恋行为看待。
一位同性恋者讲到和他同单位的一位同性伴侣。他俩感情极好,性关系也极为频繁,但对方只把这种行为当作单纯的发泄,始终不知道他们之间所做的事属于同性性行为。当单位里其他同事有一次议论起世上还有同性恋这么一回事时,他竟然天真地问人家: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们当然怀疑他是在明知故问,但据把这件事讲给我们听的那位同性恋者说:他不是装不知道,他确实没把同性恋这个词和我们俩之间做的事联系起来。这位调查对象还有对自己的性活动详加记录的习惯,他给我们看了一个小记事本,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他同那位天真少年做爱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等,令我们对那位少年的天真纯朴感到十分有趣。
在另一对少年的关系中,当事者双方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浑然不觉:高二时,不知不觉中我和我班中的一个男生好了起来,我特别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们两个天天在一起,形影不离,无论吃饭、逛街、看书都在一起,凡是有他的地方必有我。我当时也感到我们俩过于亲密,多次想疏远一点,然而他对我寸步不离,以致发展到了课间十分钟我上趟厕所,他也要跟我一起。反正除了不在一起睡觉外,我们形同一人了。当时我们只是特别依恋对方,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同性恋行为。有时他老是搂住我的脖子,一个劲地叫‘宝贝’,我也希望他搂住我。也许我们太好了,太彼此注意对方了,以致于我半天不见他就难受。我有时跟别人说话,他上去不说清楚拉起我就走。有时也闹小矛盾,不过很快就好了。上高三时,迫于高考的压力,我们需要好好学习,关系有所松动。尤其我强制自己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对他有所冷淡,而他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竟干脆吃饭也不叫我一起了,使我十分恼火:好,我不理你了!为了刺激他一下,我写了一张纸条:‘咱们还是干脆分手吧’,交给了他。没想到他更干脆,冷冷一笑,撕掉纸条,我们的关系就这么断了。我原本不想跟他断,只是气气他,没想到我却失去了他。以后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天昏地暗,学习成绩由第5名降到第35名。他是怎样的心态我无从知晓,我们见了面都仇目四射,而我内心却是渴望与他和好的。老天有眼,我考上了大学,他也考上了。上大学期间,我给他去了几封信,向他致歉,但是也许他已意识到我们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直未回信。
我们的调查对象提供了一伙少年无意识的同性恋活动的事例: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看录像。后来女孩子离开了,我们六个男孩在一块儿,就说比比谁的生殖器大,X得多。开始各人自己弄,后来就互相弄。这位调查对象当时虽已是个自觉的同性恋者,却没有加入这个活动,据他说是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得罪这几个朋友的事情,这类集体发泄行为显然不同于自觉的同性恋行为,大多数当事人也不会如此认定这类行为的性质,然而按照金西的定义,它确属不折不扣的同性性行为。他提到少年中常有这种情形,亲密的朋友们甚至会订立协议,除非彼此在场,绝不单独手淫。这些男孩绝大多数并不是同性恋者,但他们的精神反应完全是同性恋的,虽然他们自己不会承认这一点。
调查中遇到了不少属于无师自通的事例,最早的一例竟可追溯到五岁时:谈谈我的第一次性感觉。五岁时我上幼儿园中班。我那时是一个弱小的孩子。集体宿舍,一大间屋子,全班四十个男女孩子分床而寝。一夜,邻床的男孩子(一个粗壮的性情爽直的孩子,也是五岁)睡前蹲到我床边,掀开蚊帐对我说,等一会儿我来和你一起睡好吗?你把衣服都脱光。我说好。灯光朦胧,人也朦胧,他进来了,撩开床毯,抱住我,亲吻我。当是他是否全裸,我是否兴奋(我完全记不得的反应,按理说那个年纪还不会勃起,至少不会反应性勃起),已经全然没有任何印象,但是当时我只感到很温馨(现在的字眼)。我很奇怪,几十年过去了,儿时的记忆荡然无存,为何那一次经历(好像也只有一次)却一直未能磨灭,我也一直记着他的名字,而他当时(毕竟才五岁!)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和举动?二十多年后,在路上与他擦肩而过,他依然如故:大头大脑,敦实粗壮,棱角分明,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我嘴角掠过一丝微笑,这就是幼年引诱过我的人。是的,那种朦胧的幼稚的单纯的性感觉上的初醒,却影响了我一生。我只知道,在宽厚、粗壮、温情的同类中,我可以产生和得到温馨与幸福,当然,还有以后知道的性兴奋。
类似的说法还有: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有这种倾向,主要是对女孩没兴趣。
我觉得是天生的,从五六岁我就喜欢男孩;高中就喜欢男同学;看书报杂志一看到‘同性恋’这个词就和自己联系起来了。后来我知道,既然整个世界上都有这种人,也就不觉得孤独了,也没什么压力了。
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描述他最初的同性恋感觉的:小学六年级时,有个低年级的小男孩,他长得很好看。那天我站在校门口当值日生,他走过来时,我们互相笑了笑,当时我就有了点特别的感觉。我和他之间当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那的确是我记忆中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回忆自我认定的过程:到了初中,对于学校里的一些漂亮男生我隐约感到一种吸引力,见了他们我恨不得多看上他几眼。我记得上初二时,高年级有个男生长得很高大,穿着白色牛仔裤。我经常偷看他。只是喜欢,自己并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心态。上高一时,我看到一本杂志上介绍gay的文章,当时我感到我可能是一个同性恋者。然而因为比较小,并没有体会到这将意味着什么。碰到潇洒的男青年我照看不误,从而得到一种满足。
一位典型的无师自通的同性恋者所讲述的自我认同方式颇具戏剧性,他说:记得是在初中时,我不知在哪里看到了‘同性恋’这个词,一看就觉得和我有关系。我们问,记得是从哪篇文章过哪本书里看到的吗?他说全都不记得,当时留下印象的就是这一个词。他还说:一知道社会上有这种事之后,特高兴,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一位高中生说,他在上初一时就开始了同性恋活动,那时不过十三四岁,没有过遗精,也没有过手淫,勃起过几回。他和同学在家里互相抚弄生殖器,结果就从此开始了他的同性恋生涯。据他说,那会儿已经有东西了。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当时我有个同学稍微懂一点,开始在他家,一点也不害怕,玩着玩着,朦朦胧胧知道一点。当时我们正在学生理课,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不正确的,觉得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最初一次带有性意味的接触也带有这种无师自通的性质:记得上初二时,有个小男孩,我挺喜欢他的,那是一种挺亲密的感觉。放学后我们俩经常一块儿玩。有一天他上我家下围棋,我给他看一本杂志,好象是一本登港台文学的杂志,里边有一篇小说有这样一个情节,说是有两对夫妇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中间只隔了一道帘子,在夜里,他们就互相看了……后来我就隔着裤子摸了他,我求他让我看看他的……可是他不让我看,还说,那多脏啊。
我的经历是从初二开始的。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家去午休,俩人睡在一起。那个同学家长是军人,他告诉我说,有个当兵的把他弄上汽车,先是聊天,后来就摸了他,没X,但是很舒服。后来他给那当兵的弄,一下流出很多白色的东西,说不清是什么,但是觉得很好玩。说着他就给我弄,X了。后来经常在一起互相手淫,保持了一年。到高中就没来往了,见面觉得尴尬,没什么可说的,也不知他在想什么。当时的事情也许不能算同性恋,没有性的意味,有点像小孩冒傻气。
初中时就有男孩子围着我,他们不是那种轻薄的人,我知道他们是真心对我好,但那时我们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只是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最多也就是搂搂抱抱,或把手伸进内衣里摸,中学里男孩子间搂搂抱抱是很平常的事。只有一次,我们隔着内裤摸了生殖器,我们甚至连手淫也不会。
初三的时候,好多同学互相摸那玩艺,经常听说这种事,朋友仨一群俩一伙的,也怕家长知道。那时男女同学之间互相不说话,界限很清楚。我当时就不喜欢女孩子,发誓说将来不结婚。有人问我,敢写到墙上吗?我就写了,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我还没结婚。我从来不想女孩子,也不跟她们来往。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讲了他最初无师自通的性接触:刚14岁时我就有了这种感觉。最早是和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两人就是你玩我的,我玩你的。我那时经常玩他,有一次他在睡觉,我就X他的肛门,没有X进去。
我是上高一时感觉到的。那时我住集体宿舍,是个苏式的老房子,一个房间住二三十人。那年冬天天特别冷,老房子很破,我睡上铺被风刮醒了。好几个人都说,到我这儿来睡吧。有个人就到我床上来了,天快亮时,我感到他抱着我,我有兴奋刺激的感觉。他对我手淫,我对他也做了,感觉很兴奋,不反感,也没有罪恶感,当时不知道这就是同性恋。当时我十四五岁,正在生理发育阶段,假如对方是女生,也会这样做,也会感觉好的。
中学时我是个性盲,有一点性欲。十六、七岁时,男女同学间不讲话。一个男同学是我的好朋友。有时我住在他家,同时就有了欲望。当时没有意识到性别间的区别,只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胧的感觉……结果做完后觉得妙不可言。另一例也是在这个岁数上无师自通地懂得了同性性活动的方式:上初三时我16岁,班里有个男同学和我关系很好。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摔跤,互相搂着,我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气味特别好闻,就喜欢和他一起玩。到高中时就有了同性恋行为。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我觉得他很可爱……
一位调查对象说自己在十六七岁就开始有同性恋行为,可是真正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同性恋行为,却是在22岁时。那时他认识了外国使馆一位工作人员,在他那里跳舞、喝酒,在他房间里的港台中文杂志上看到了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我十七八岁时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当有些女同学给我暗示时,我就反感,从这里我就感到自己不正常。我看过弗洛伊德,我觉得先天后天各占一半。最先感觉到时特别恐慌,差不多有一年多时间很少和人谈话。我觉得性格开始变了:过去我性格活泼开朗,整天无忧无虑的,现在变得恍恍惚惚,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总觉得有件什么事要发生似的。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了他和表弟的一段往事:静谧的夜,繁星满天,阵阵凉风吹过,我和我的表弟坐在室外乘凉。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地闲聊,我们已有近十几年没有见面了。我们仍需要重新了解。表弟一米八三的个头,标致的方脑形,加上一个‘板寸’头,活脱一个英俊潇洒的大男孩,他的眼中还时常流露一种难于说清的情愫。默契在我们中间不知不觉地产生,对他这样情窦初开的少年,我自信对他的理解要多于他对我的了解。在一个极平常的夜里,非常自然的,我们发生了肉体接触(相互)。对此,我们没有丝毫的愧疚,感觉是自然而然的,没有别的想法,感觉很好。因为每天上班,我们只在周末见面。这样的日子大概经过了四五个月之后,我就回到了家乡。从分手至今,我们没有任何联系。虽然我曾己次试图给他写信,但终因不知说什么好而没有写成。我想,我们的这段感情也只能如此。我不希望他会成为我这样的人,他必将要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正常人。他曾不止一次和我说起,他和我那样做是暂时的。我认为也是,那不过是一种缓解身体不断分泌的荷尔蒙的途径罢了!
一位调查对象回忆说:我少年时代同一个朋友发生过同性恋行为,后来他当兵走了。他回来时,我去找他。没有异性伴侣时,同性行为他也能满足,可那时他已有了女朋友。结婚后他再没有这种欲望,我就退出了。
高考前我们都住校,有时一个寝室睡很多人,我们有时就挤在一张床上睡,这是很正常的事。夏天两个人睡在一个蚊帐里,感觉很好。我们两人分不出谁主动,都挺主动的,有一点激动,有一点不好意思,是一种既有感情也有性的接触。但我们没说过爱,只说过喜欢对方,抚摸接吻的感觉都挺好的。
我是在高中期间才开始懂得这事,我比别人发育较晚。当时我注意到别的班一个男生,他长得很好看。在走路的时候,我故意与他相遇。高三那年我比较喜欢收集健美明星的照片,看了照片能够得到快感,冲动的次数也比较多。从那时起,我就摆脱不了这种感觉了。
上大学时,因为图书馆的书比较多。通过看书,我才正式知道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gay。
我是十八九岁感觉到自己有这种倾向的,因为我发现别人对女同学特别好,而我倒对男同学有兴趣。我的行为和心理一点不女性化。
对同性恋身分自我认同的无师自通方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处于一种朦朦胧胧、若明若暗的状况之中。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我家住四合院,院里有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人,他膀大腰圆,游泳滑冰都行,他和我特别好。不知他怎样,可我总是很想跟他在一块儿。那时我们俩都没结婚,我上班他上学。他有点懂这种事,看过金瓶梅。他不是同性恋,但我那段时间挺喜欢他的。据这位同性恋者说,自己真正懂了这件事是在27岁上,但是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有时在公共汽车上有人冲我乐,我总以为这人有坏心眼。记得有次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人想勾引我,那时我才十七八岁,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他有点动手动脚的,并不明白这就是同性恋。
有一个个案情况比较特殊,这位调查对象是在学习京戏的过程中,通过耳濡目染懂得这种事的:我的一个表哥是学青衣的,他比女的还女的,我虽然不是从他那里知道的这方面的事情,但我小时候常见有男朋友来找他。他教我学唱戏,在他屋里和男朋友就搂搂抱抱的,我很不以为然。后来我出去唱戏,耳濡目染就知道了。真的,听都听会了。这些唱戏的男的(青衣)成天就大谈如何勾引男的,交流信息,交流勾引男人的方法,还相互谈及各自师父的‘轶事’。我们都拿这些事情当成笑话讲。我师付也大谈他年轻时的风流轶事。
有的人在同性恋倾向的自我认定阶段有过痛苦的内心挣扎,一位年轻的大学生这样回忆了他内心挣扎最激烈的阶段,那是在高中时:高中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篇文章,报道美国的同性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同性恋’这个词。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不是同性恋吧?’当时感觉很不好,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后来我开始有意疏远男孩,和女孩打成一片。那时我们有个小集团,里面有两个男生三个女生,我们五个人干什么都在一块儿。我长得漂亮,大家都爱和我接近,男生也愿和我在一块儿,他们老说,你长得真好看啊。当时班上有个男孩,我看出他有这个意思。有一次上体育课,我病了没去,他也借故留下来。教室里就剩下我们俩。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去厕所了啊。我隐隐知道要发生的事,心里很矛盾,又想去,又觉得不该去,我怕这是堕落,想控制自己。我记得当时脸憋得通红,心咚咚地跳,最后还是克制自己没去。15分钟后他回来了,直盯盯地看了我很长时间。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看我的目光,眼睛里充满疑问和责备。当时我真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其实我还是挺喜欢他的。后来我们俩的关系就一般了,他再也没作过类似的表示。这位同性恋者在性倾向的自我认定过程中回忆到年代最久远的感觉是在幼年时代:小学六年级时,有个低年级的小男孩,他长得很好看。那天我站在校门口当值日生,他走过来时,我们互相笑了笑,当时我就有了点特别的感觉。我和他之间当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那的确是我记忆中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另一位调查对象的自我认定过程也很痛苦:我以前就发觉自己有了不知如何形成的嗜好:一直爱想像特别漂亮的男孩子与异性性爱的感受,看到特别漂亮的男同学的裸体,内心有电一般,感觉很好。(但不是很漂亮的同学,我绝无丝毫感觉。)但我以前并不以为什么,因为:一、中学起许多男同学也爱互相看或戏弄,读的书里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有这种兴趣。而且越大这种兴趣便不如以前强烈。我以为这是男性一种过渡状态。二、我没有想过(也不能想像)违背道德不结婚而以同性为伴,我以为每个男人都要结婚,我也一直在注意哪个女生适合自己。三、最重要的是,我以前觉得我和别的男性是一样的,我想像电影或书中男人怎样做怎样的快乐时,可以很强烈地完成对异性的性幻想,我多么希望永远保持这种无知状态呀!看到关于同性恋的书籍后,首先涌入脑海的是种种怀疑和担心:我怎么从未具体去想过女性的身体,没做过异性的梦?我对异性的性幻想为什么只是偏重想像同性的感觉?我对女性的追求只是源于视听的模仿而不是出于本能?我在胚胎期就可能决定了性本能只是对男性冲动,而不可能真心爱女性的?我无法回答自己,更无法说服自己。我现在内心有个强烈的声音,就认定自己是同性恋,什么都该是同他们相同的。再想做对异性的性幻想已不可能,脑中会自动涌出‘你本能又不爱女性’,‘你不是真心’,‘你又没有正常男人的心理感受’,‘你最大的乐趣应该是和同性玩’,‘你别害了她’等等,兴致一下就消失了。我竭力说服自己是正常的男性,有正常男性的心理感受,但不行。其实以前我不用想什么也能做到想勃起就勃起,而且非要想伤心事才能使消退,但现在无论我怎样刺激怎样幻想都不能勃起,有时甚至痉挛起来。
他还说:当我向我最亲密的朋友吐露心中的苦恼时,他吓得再也不敢碰我一下。我对自己的一切感到特别神秘可怕,我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我找了大量关于同性恋的书,想说服自己回到从前,但却越陷越深。我亲眼看着自己如何一步一步更加变态。我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书中的那些人,于是假想真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但却未料到内心竟升腾了向往;我又想证明自己绝非那种彻底女性化的同性恋,于是假想自己是个女的,和男孩在一起,但却未料到内心没有出现抵触和拒绝。我怕极了!以前从未往这些方面去想舵,以前都是和周围男孩子一样只认为性是男与女之间的事,所以也希望有女朋友,希望结婚。总是模仿书或电影中的男性,边想像他们兴奋的感觉,边模仿他们的动作,想像如何在婚后做,而如果一直是这样无知的状态,也真能有美满的生活。现在想想,这竟是我这种人最好也是唯一的生存方式。现在完了,一切都不能回到从前,‘绝对的女性化的同性恋’已经植入脑海,动辄出现,使自己彻底丧失信心,反而愈发堕落了。现在竟然觉得自己处处像女的,做梦梦见变成女的,醒来胸前总感觉长出乳房似的。我的天,我的天,这些变态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由自己脑子制造出的呀!
同性恋者的第二种自我认定方式是在别人的引导下达到的。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了他被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经过,他说:是人家教我的。我有一个同学和我住楼上楼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里碰见了那个人,是个老头。一次我到同学家,他从楼上下来了,聊聊天,他说觉得我很好。他又摸摸我的手,摸摸我的脸,让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他那儿,他跟我睡一被窝。开始我没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他让我把内衣内裤脱了,我说,那哪儿成呀……第一次觉得很讨厌,后来就觉得好了。
另一位同性恋者是被邻居引诱入道的:上初中时,我们街坊有个二叔结了婚,他爱人怀孕,他让我上他家去听录音机(当时有录音机的人家还不多)。我那年16岁,觉得什么都新鲜。他说,你累了就在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问他结婚是怎么回事,他就对我说了。他搂抱我,吻我。我一开始躲,后来就不躲了……我觉得很有意思。
一位年过五旬的调查对象回忆道:8至10岁时我在农村,随一鳏居牧工在山坡玩耍,问及‘人是从哪里来的’时,答曰‘从筋骨里来’,并手淫。此后出于好奇,曾同二幼女性交,自然无好感。10-14岁对异性产生爱慕而不可得,遂与伙伴们一块手淫求乐,14岁首次。
一位50多岁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从小学到中师毕业都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在中学和师范学生时代及在部队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我天真活泼,长得漂亮,有大个的同学和年轻老师把我当女性玩弄过。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同性恋。
少年被老师引诱入道是一种较常见的情况:最值得回忆的,还是当学生期间发生的一件事。那是个星期六下午,放学后一些住校的学生都已回家,我把作业本抱到办公室刚要走,一课任老师叫住了我。他快近三十岁,单身一人,长得标致。他把我带到他的单身宿舍,把钥匙交给我,要我晚上给他看门。他外出有事。我同意了,就打消了回家的念头。一方面他是老师,我不好说什么,另一方面他对我也比较偏爱,上课老是提问我。夜里十点半以后,我看完书刚睡下不久,老师回来了,我们就睡在一起。起初他问我一些学习上的问题,问一句我就答一句。后来他就慢慢地接近我,搂紧了我,开始摸我下部。我很紧张,也很激动。过一会儿他给我,我觉得舒服之极。后来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快感一直刻骨铭心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再也抹之不去。以前我也从有些学生口中隐隐约约地听说他有过这种事,总不敢相信,直到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我又去了几次。自以后他就出了点事,到了其他地方。现在虽然一切都平安了,我却不知道他的下落,也不敢向别人打听。当时有学生盛传他是流氓,专吸男生的精液。因为是教生物的,知道那东西的宝贵,营养丰富。我明白他们说的都是屁话,因为他们不知道,他在为别人时,同时也要人为他服务,并表扬过我的手感较好,令人陶醉。他是个同性恋者,不是流氓。我现在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受到压抑,才不当地把这种行为放在学生的身上。如果环境允许,我相信他不会这样毫无选择,会继续是一位优秀的老师。至少,他从这种行为中获得的是生命的火花,是生活的动力,而不是什么堕落和感官的刺激。
在高中时听说过,是怎么回事当时也不太懂。我当时只知道男女性交就是男的放进女的里面,我就想,那男的对男的不也可以吗?记得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有个老师抱住了我,我就觉得他的生殖器硬了……
一位大学生在信中写道:本人是个同性恋者,但性活动不频繁。在XX市XX大学时,一个老师对我说,他喜欢我,还说要我的新鲜尿做尿激酶。一次,两次,三次。后来他又说要有睾丸酮的尿,让我帮他,我不肯,结果他摸我后就射了。后来他让我给他手淫,我就这样入道了。但我一直不敢讲,太害怕了。后来发展到在实验室内他我,他才高兴。他说女人的小太不中用了……为此,我离开了XX市,我太怕了,但又不能告他。
调查对象中有好几位提到他们的体育老师,对于一个容易被男性身体吸引的青春期男孩来说,体育老师很自然地会被当作向往的目标。他们的经历中,有些限于单恋,有些就不止于此了,像以下这个例子:我小时候性格就比较内向,而且很少接触女孩子,只是喜欢和比我大几岁的男孩子在一起。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体育老师。他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男青年,当年风华正茂。不但是他健美的体魄吸引我,更主要是他对我确实很好。虽然他只是比我大七、八岁的样子,但对我很亲切,就像是爸爸对待儿子一样照顾我。那年我十二岁。现在回忆起来,他对我的亲热劲还让我感到温暖。虽然我有慈祥的父亲爱护着我,但是只要和这位老师在一起,我的心中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第二个爸爸一样。记得在我小学毕业前的一天下午,在学校的体育器材房里,我们坐在垫子上,我依在他的身上,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叫了他一声‘爸爸’。当时他也十分激动,紧紧地拥抱着我,在我的脸上亲着。我甚至感到他的身子在发抖。也就是在这一天,他主动地让我抚摸了他的生殖器,而且他也用嘴亲吻了我的生殖器,使我感到了从来没有的快乐。这种‘父子’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我十六岁当兵走的那一年。在我当兵八年回来时,老师已经出国了。我现在依然怀念他。前年我接到他从国外给我的一封信,他说他时刻忘不了我。我已忘不了他。虽然以后我有过许多的朋友,但心中的偶像一直是他。每每我总是用他的形象去比较其他朋友的好坏。我评价我的这位老师对我的爱是真心的。我们之间如果排除那种同性之间的不正常的关系,我们之间的爱不亚于父子。他是除了我亲生父母之外最爱护我的亲人。
这位同性恋者在另一封信中写道:通过和朋友们的交谈,我发现这群人中无师自通者较少,而绝大多数都有一个外在的引诱原因(当然,如果没有引诱的外因,他可能只能是具备所有男性都有的不良习惯而已,如手淫习惯等),我就是在我的‘第二位爸爸’那位影响我终生的体育老师的诱引下而逐步地习惯于同性性行为的,而且是一发而不可收。直至现在,‘初恋’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第一次。在我的‘第二位爸爸’用嘴去亲吻我生殖器的时候,我既怕,又渴望他多用嘴亲吻一会儿,而我用手去抚摸他的生殖器的时候,射出的精液让我第一次看到了男性时的激动和精液的样子。从那以后,我渴望我有一天也能,像我‘第二位爸爸’一样。直到一年后的一天,他和我在一起时,在我们互相手淫时,我终于像他那样完成了……从此我便以为我长大了。我不能忘了这位体育老师,尽管他只比我大不了十几岁,但我已经把他视为我的长辈一样。他的形象恐怕要伴我一生。
谈谈我的第一次手淫(被动):15岁,住院。一个戴眼镜、精明、皮肤白皙的军医和我相处熟了。一夜,带我到屋顶凉台漫步。他问:你知道遗精吗?我答:知道。他问:什么时候?我答:14岁。在他又问了一些性知识后,带我走到一个角落,说帮我弄弄。我说这样不好。他微笑着说:不要紧,弄弄有好处。起初我未有其他感觉,只感到舒服。他的手感很强,二十分钟后,一种从未有过的电击震荡整个大腿,已不属于我了,竭力往前顶,我忍不住躁动和呻吟起来,连另一边走来的他人也未能止住我的感觉。了,共有三个周期,每个喷射五次。我摸了一下,非常粘。当夜,躺在床上,很坦然,回味起当时的感觉,却再也不能勃起。第二天一早,我偷偷去房顶瞧了瞧,地丧有一滩痕迹。以后什么时候自我手淫的已经忘记了,但第一次那么强烈、深刻、震荡得忘乎所以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以上都属于资历较深、年龄较大的人教给少年的个案,调查中也见到有同龄人中先已自我认定者教会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同学朋友的情况。一位调查对象所讲的个人经历就属于这种情况:我26岁那年到X市出差,碰到一位中学同学。那同学小时候属于柔弱的一类。我长得五大三粗,常像大哥哥保护小弟弟那样保护他。在X市街头,我们重逢了。他是随父母从北京调到X市的。X市住店很贵,他让我上他家去住,我同意了。晚上我俩睡一间屋子,聊到很晚都没睡着。到夜里两点,他还说睡不着。我说,你到底怎么了?他说,我想让你搂着我睡。我说,那哪儿成啊?他求我半天。我最后一狠心,说: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我就搂着他躺在一起了。他早有这类经验,告诉我北京也有这样的人和事,我就这样知道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告诉我们:我接触年轻人时,总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一次我认识了XX大学毕业的一个学生,他告诉我说,他有一个上海同学,告诉他上海有这些事情,并且教会了他。
十多年前,我十几岁时就有了这方面的经历,对方是自己的庄邻。那时在一起只是觉得好玩,连东西都没有(指未达性成熟期——作者注),更不知道这就是同性恋。后来我上了初中,而他小学还没有读完就在家务农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成了家,我也到了外地工作,等到以后再见面时,由于彼此目前的处境和思想、阅历等方面的差距,我对他再没有那种念头了。以后的日子里,电影电视中吸引我的只是男演员,特别是健美比赛中,我总是把目光盯在男人的身上,看到女人就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没有看男人那种渴望感。有一次我乘车到县城去,车上的一位售票员把我搞得神魂颠倒的,下了车居然跟在他后面走了一段。我知道他就是县城的人,可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和地址,无法联系,就把这事给埋在心里了。当时的情景现在还清晰地留在记忆里。
初中时跟同学会了手淫,一直到高一止;高一一年没有手淫经历,第一次收到了女孩的约会纸条;高二与同性同学有了同性性接触(相互手淫),但次数并不多。
在我记忆中,七、八岁就对同龄男孩的生殖器有看看摸摸的兴趣。在我小学毕业(即将发育)时曾受一个已经发育的同学的引诱,他主动让我玩他,又要求玩我的生殖器。我当时并不知道性,只是摸了他一下而已,也并没有让他玩自己就逃开了。是这件事诱发了我的性异常,还是我胚胎便决定的呢?
我十二三岁时家在农村,邻家有个小子跟我同龄,他家有房子没人住,需要人看房子,要不鸡、狗都会进来。有一天晚上,他来找我,说他不敢一个人在那所空房子里住,要我跟他作伴,我便答应了,可我没有想到,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小事,对改变我的人生之路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他让我和他住了一段时间。他比我早熟,是我性方面的启蒙者。我们互相抚摸,勃起过。
在一些个案中,同性恋者是由偶然结识的陌生人教会的。一位调查对向说:我是17岁懂这事的,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年国庆节天安门广场上有焰火晚会,我在那晚会上碰上一个日本朋友,他是个学中文的留学生。他和我聊天,说起这方面的事,问我感不感兴趣,还说晚会完了约我去玩。我觉得挺新鲜,但对他说今晚不行。他把地址留给我,是X校的留学生宿舍。后来我去找他,是个星期六。他说今晚别走了,在一起喝点酒。我说不会喝酒,他说不喝就睡觉吧。然后对我又吻又抱,把事也办了。他还希望我以后再来。我又好奇又害怕。他告诉我哪些地方有这些人,我就慢慢和这些人接触起来了。
有人讲了这样一件事:在我16岁或17岁的一天,我和我小哥去一个公共浴池洗澡。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进浴室后,看到正在洗浴的人们,我的突然不由自主(没有任何人为动作刺激)的勃起。我对自己的这种意外情况感到惊恐和难为情。有几个旁边的人也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正在这时,有一个青年(年龄比我大几岁的陌生人)把我叫到另一个人少的淋浴室内,让我帮他搓背。当他弓下背我为他搓时,发现他用手在抚弄我的勃起的生殖器。我生气地离开了他。我哥哥由于在另一个浴池洗澡,所以他不知道这段事情。我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但无法解释其中原因。
另外一个被陌生人引导的事例:我以前是不知道的,上中学时还追过女孩。有次上公共厕所(我那时十七八岁),遇上一个老头。他对我使眼色,我觉得很意外,就跟他走了。到了另一处厕所,一接触,性生活很舒服。当时有负罪感,在路过那个厕所都不进去。就这样压抑自己三四年以后,心理上仍很渴望。后来在厕所又碰上一个年轻人也做这事,我就决定不再压抑自己了。因为我过去以为只有老头才这样,自己还年轻,不能这么自暴自弃。
那天早晨我到XX山早市去玩,一是看字画,二是看书,三是爬山。当我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有一个老头向我走来,对我说:小伙子,我们上山走走。我只感到他非常面善,于是我就说,好吧。我们就一起爬山去了。在爬山的时候,他用一种特殊的眼光看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人,但我好像天生明白这种事。走了一段,我就对他说:都是一种人。于是,高兴得他抱住了我就吻,并用嘴玩了我下面。我也给他玩了。我也不知为什么。我们以后相处了二年,以后随着了解,我们处得很好。但后来有半年时间,我们在山上没有见到面,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他,后来我碰上了我现在这个伴。
有人详细讲到自己从陌生人那里了解同性恋这件事的过程:在我19岁那年的一个夏日的中午,我在XX区的一个邮电报刊门市部内购买杂志时,当时柜台前人很多。在拥挤的人群中,我感觉到我身后有人有节奏地用他的生殖器在顶我的臀部。开始我以为他是无意的拥挤动作,就往旁边挪了一下,但那人又跟随我移动,在我身后重复先前的动作。当时我明白了他是冲我来的。我的心情又激动又不知所措,我就退出了人群,出了这个门市部,见那人(40岁左右,眼睛红红的,有点吓人,穿黑上衣)继续在我身后几米远处跟着我走。直到我上了公共汽车,他才停止跟随我。现在回想这件事记忆犹新。那时我还没听说过同性恋,也丝毫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我认为是我的同性恋的天性使我对那人的行动不产生反感,而且有快乐的感觉。
一位同性恋者从少年时代就有这种倾向,可直到27岁才走上社会。他说:我以前没接触过社会上这种事,直到27岁那年,我正好刚结婚。一次上厕所,件一个年岁挺大的人,本来站着,突然蹲下了,我也蹲下。他开始用手抚弄生殖器,我没反感但有点紧张。他见我没有反感就胆更大了。正在这时有人进来,他示意我跟他走。我跟他出去一谈,他以为我知道这种事,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就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
在被人引导达到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定的人们当中,有些是一开始就从社会上的朋友那里学会的,也有些人开始只是和同学、朋友、邻居交往,后来才因偶然的机会走上社会。那位被同院邻居引诱的同性恋者说:有一次我出去玩,无意中发现了社会上的事,觉得很有意思。我们院那人一直不知道我在外边有伴,直到我花八块钱扎了耳朵眼,他吓了一跳……另一位在少年时代就确定了同性恋取向的中年人,在四十多岁才知道社会上同性恋群体的活动:我在1984年一个大男大女联谊会上认识了一位司机,他开着车很方便,我和他在车上聊到很晚,他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从此我才走向社会去寻找朋友。
有些同性恋者热衷于发展新人。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那些尚未形成同性与异性概念的人特别容易受诱惑。他讲到,一次他和一个同性伴侣去某个活动场所,他勾引了两个19岁的小孩。那种没形成同性恋概念的人,被他一引就来了。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讲了一个发展新人的故事:他对我说,一次在浴池,他发现一个老头在勾搭一个小伙子,小伙子长得很漂亮。他凑过去问那小伙子:这老头干什么了?小伙子答:他老碰我的腿。他把老头赶走,和小伙子聊起来,问他知不知道这种事。小伙子说,知道,但不喜欢。结果出了浴池他把小伙子带家去干了。后来他跟我说:我又发展了一个。还说:不能让他知道社会上的事,到外面他就毁了。有人为那些教人学坏的人作了如下辩护:对小孩可以说是教的,成人就不能说是教的了,起码他自己已经有了判断力了。实际上是心理有这种倾向,别人一点就通,正是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其实许多小孩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对于这种作法,有些同性恋者颇不以为然。例如,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觉得搞小男孩的心理和玩处女的心理一样,有人说要消灭童子军,把所有的男孩都玩遍。我不赞成这样做。我的观点是,哪怕我喜欢他,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我就不能引诱他。最坏的一帮人是教会别人可不告诉你外头的事,免得你上外头找别人去。这帮人大多数是年纪大的,出去没人理了。只要对方不是我这样的人,我绝不会主动去引诱人家,这样做跟强奸少女的性质一样,我不想去伤害别人。
虽然不少同性恋者拼命试图肯定自己的行为及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发展新人就部分地出于这种动机——但也有不少人在带坏别人方面存在恻隐之心,特别是对那些天真无邪的少年及亲友近邻。一位同性恋者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一次对我说:我特别喜欢你,你长得漂亮,对人温柔。我说,你喜欢我能为我做点什么事吗?他后来把我的名字纹在自己胳膊上了。我说,你这是干嘛呀?他说:为了永远记着你。他22岁,我本想教教他,又想还是别这样做,我怕他发痴露馅,因为我们是邻居,两家父母都认识。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表达过这种矛盾心理,他说:接触到新懂这件事的人,为他们感到遗憾,不希望他们也走这条路。可是和朋友一起聊天心里又觉得痛快,希望这群人人多势众。
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同性恋确认自己身分和了解社会上圈内人的过程中,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师道尊严的行为规范。一位80年代在社会上相当活跃的同性恋者说:XX是我教会的,他对我特别尊敬。在一个活动场所,他只要一见我在就躲开,给我让道。这种师生关系或许可以成为活跃在社会上的一些圈内人行为规范和人际关系交往方面的有趣课题。
不仅是异性恋者对成年人与少年的同性恋关系易持否定看法,即使是同性恋社群之内,对于这种关系也颇有争论。一位对此问题深思熟虑的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洛加尼斯的自传中谈到,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relationship(关系——作者注)是发生在十六岁时和海滩上偶遇的四十岁男子之间的事。很多自觉自悟的同性恋者由于不知道上哪儿去遇见自己同年龄组的同志(港台特指同性恋的用语——作者注),往往在一开始和找上门来的比自己岁数大很多的人交往,这种忘年交容易导致某种不利的局面:大多数人认为成年同性恋的无耻诱惑败坏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由于同性恋的特殊性,即任何同性之间要完成真正标准的同性性行为是没有生理障碍的,很难区分先天性异性恋者是自愿还是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时被骗上了歧途,因此保守派人士的仇视同性恋者的行为似乎有理。我的意思是说,很多同性恋者强调自己的合法性是他们生来如此,任何人也别想加以改造和干涉。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异性恋者也似乎有他们的不被别人洗脑的权利,他们似乎有权要求自己的孩子或他们自己远离同性恋者的不良影响。我对这件事的发生和发展感到无比困惑。如果说要争取权利的话,这种争吵好像免不了。在这里,他涉及了一个同意年龄的问题,即到多大岁数,一个少年才能自主地做出关于自身性行为的负责任的决定。对于成年男人来说,同低于这个同意年龄线的少年的性交往是有害的,因为即使他们同意,也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个同意的意义及后果,并不能对这个决定负责。因此西方一些国家如英国,虽然使同性恋合法化,却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同性性行为做了特殊规定,这一点后文还会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