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依据笔者近年来在家庭婚姻领域的一系列实证调查写作而成的。笔者一向持有这样的观点:家庭和婚姻这一研究领域是最为地道的社会学研究领域。此话的意思是说:如果说政治社会学难免与政治学有相互重迭的地方;经济社会学难免与经济学有相互涵盖的地方;其他许多分支社会学也都存在着类似的情况;那么可以说,对家庭婚姻领域的研究不存在这个问题——这个领域仅仅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因此更加保持了社会学的本色。这应当说是笔者在众多的社会学领域中特别钟爱家庭婚姻研究的原因之一。
在中国研究家庭婚姻领域比起在其它国家、社会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更有一重不同的意义,那就是,中国一般被认为是一个特别看重家庭价值的社会,因此在研究中国文化时,“家族主义”、“家庭主义”、“家本位社会”一类的词汇常常被用来概括我们这一文化的特色。这是笔者特别钟爱家庭婚姻研究的第二个原因。
此外,在家庭婚姻领域,不仅有属于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如一般家庭结构,家庭规模,择偶方式、择偶标准、结婚年龄、结婚仪式与花费、婚后居处以及性别角色等;也有仅仅属于少数人的行为方式,如婚前性行为、婚外恋、离婚、独身、自愿不育以及同性恋等。笔者对于后一类现象有着特别的研究兴趣。因为那些仅仅属于少数人的行为方式往往容易被多数人忽视,从而进入社会视野的死角。
一个社会忽视了其成员的某些基本行为方式,则不仅是不应该的,而且是危险的。在全书的结尾处,笔者对大量实证调查资料做了一个社会心理学的分析,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即中国社会中盛行的“大概率价值观”;这一分析认为,在与家庭婚姻有关的各类行为中,中国人大都分成大多数和极少数这两个群体,“大概率价值观”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盛行的一种颇具中国文化特色的价值取向。笔者在最后还分析了这种价值观的利与弊,探讨了在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中人们会具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
这本书所依据的实证调查材料出自以下样本:
(1)北京市随机抽样样本;样本容量为547人;调查采用邮寄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的方式;调查时间为1989年。这个样本是根据简单随机抽样原则从北京一千万居民中抽取的,其中不包括农村户口及16岁以下的人口。具体抽样方法是,首先在北京市16岁以上人口每人一张的户口卡中完全随机地抽出1550人(抽样过程中若遇到农村户口则抽取其后的非农户口者)在问卷发放前,由于考虑到有些年轻人可能尚未结婚,难以回答与婚姻有关的问题,所以又剔除了1961年以后出生的500多人。因此这个样本可以推论到北京1961年以后出生的已婚的全体非农业人口。
(2)天津市样本;样本容量为657名已婚妇女;调查采用访员到户调查填写问卷方式;调查时间为1982年至1983年。样本由一个居委会的全体已婚妇女组成。年龄跨度从20岁到94岁,初婚年跨度从1900年至1982年。
(3)全国征婚广告样本;样本容量为300人,男妇各半,刊登广告的时间是1989年。
(4)北京市海淀区中学生样本;样本容量为722人,选自三所中学;调查采用被调查对象自填问卷方式;调查时间为1989年。
(5)美国匹兹堡地区中国女留学生样本;样本容量为54人,已婚,她们来自24个中国城市;调查采用面对面访谈方式及电话访谈方式;调查时间为1986年。
(6)北京市离婚者样本;样本容量为34人;调查采用深入访谈方法;调查时间是1990年。
(7)北京市单身者样本;样本容量为47人;调查采用深入访谈方法;调查时间是1990年。
(8)北京市自愿不育者样本;样本容量为64对夫妇;调查采用调查对象自填问卷和对其中一些人深入访谈两种方法进行;调查时间为1990年。
(9)北京市男同性恋者样本;样本容量为74人,调查采用深入访谈和调查对象自填问卷两种方法进行;调查时间为1989年至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