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听话——父母的自恋幻觉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付出”并不是什么利他主义的付出。我们最初做一件事时,都以为自己是在付出,在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是付出方式的差异而已。
投射性认同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在限制别人的行为方式,而且还是在幻觉中限制别人的行为方式。我做了A,我这么辛苦,我不说你就应该知道我要你做B。否则,你就是不爱我,你就是坏蛋,你就该死。
读历史类小说时,我发现,那些大权在握的人,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他们渴望自己什么也不说,属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果某个属下常做到这一点,他们就会倚重这个属下;如果某个属下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会疏远或打压他。这不过是自恋幻觉的游戏罢了,他们渴望将自己的幻觉强加给别人,但自己说了别人才知道该怎么做,和自己不说别人就知道该怎么做,那种感觉的差异就大多了。
自恋幻觉的投射无处不在,最集中的表现领域并不是政治或社会领域,而是亲子关系和情侣关系这两种亲密关系中。
亲子关系中,父母常使用的逻辑是:我对你这么好(A),你必须听我的(B),否则你就不是好孩子(C)。
许多父母的A是比较明确的,即他们的确是在付出。他们甘愿为孩子付出一切看得见的利益,如金钱等有形利益,或时间和精力等无形利益。有些父母的A则不明确,在外人看来,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极度缺乏耐心,甚至会严重虐待。但是,和前面那种父母一样,这些父母一样会认为自己对孩子有极大的付出。譬如,我给了你生命,我认为这个付出就足够了。
付出的多与少是一个问题,而接下来的问题则是,父母对B有多执着。有些父母的自恋幻觉比较轻,用通常的话来说,这些父母比较民主,控制欲望不是那么强,甚至没什么控制欲望。那么,他们的B就很轻,既不刻意要求孩子听话,对孩子要做什么也没有刻意的期望,而孩子会觉得在和父母的关系中没有压力。对于这样的父母,C也就不大存在了,他们很少对孩子实施惩罚,既没有主动的惩罚,也没有被动的惩罚。所谓被动惩罚,即通过伤害自己来控制孩子。
但是,如果父母对B很执着,即不管A如何,他们都在头脑中限定了孩子的行为方式,相应地,孩子会感觉自己的空间被限制住了。这种被限制感,有时来自父母的主动惩罚,有时则来自父母的被动惩罚。而那些控制欲望极强的父母则会使用双重方式,先是使用主动惩罚,如果主动惩罚无效就会通过伤害自己来控制孩子。
我了解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孩子一直都觉得自己的父母堪称完美,但突然之间,一切都改变了,父母变成非常可怕的人,他们会使用一切方式迫使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做事。
这都是投射性认同的典型例子。父母先是付出A,在这方面,他们简直是不遗余力,毫不吝惜地将自己的所有资源给予孩子,而孩子也回报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听话。然而,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可能很大也可能根本不起眼,其表现都是,孩子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思去行动,即没有回报父母以B。
这时,父母便会使用C,要么否定孩子,要么压制孩子。一开始的力度通常都不大,但孩子想捍卫自己的选择,不想听父母的,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这导致了父母使用C的力度不断加强,而最终导致了恶性循环。
自恋幻觉势必会破坏亲密关系
一个男子一直都是父母的乖宝宝,他和父母的关系也一直很融洽,他向妈妈承诺,如果谈恋爱了一定会先告诉她。
一开始,他的确是这样做的,但后来的一次恋爱,他一直瞒着妈妈,直到妈妈发现后才不得已告诉了她。妈妈不同意他和这个女子来往,暗示儿子听她的,而儿子虽然答应着,但仍然偷偷和那个女孩交往。妈妈感到不爽,开始明确表达意见,发现这样还是不行后,便不断施压。最后,她向儿子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儿子不和这个“坏女孩”断绝关系,她就和他断绝关系。
我和这对母子聊了约两小时,这个妈妈几次说到,儿子偷偷和那个女孩交往令她非常愤怒,她觉得被背叛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表面上,是这个妈妈认为那个女孩很“坏”(除了她这样看外,别人都不这么看),但实际上,是她的自恋幻觉被破坏了: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A),你要按照我的意思来(B),否则,你就会受到惩罚(C)。她愿意为儿子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但这样做的一个交换条件是,儿子要把生命交给她支配。
这种自恋的愿望势必会遭到挑战,因为大家都自恋,每个人都想活在自己的意志里而不想活在别人的意志里。
夫妻关系中,这种恶性循环也很常见。刚开始建立一个亲密关系时,多数人都乐意付出,但慢慢地就疲倦了,出现所谓的审美疲劳,有时还有深深的绝望感。
这是因为,刚开始建立亲密关系时,我们对自恋幻觉很有信心,“啊,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梦中情人,他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于是,自己信心百倍地付出(A),同时渴望对方按照自己的想象给予回应(B)。但是,这种梦幻感一定会被破坏,因为对方必定不是按照你的想象来行动的,他总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爱你。无论我们怎么努力,这一点都不会改变。
当发现不能获得B时,我们会发生冲突(所谓冲突,就是在表达C),但冲突并不能真正将对方纳入自己的幻觉世界。最后,我们累了,所谓累,是我们觉得这套ABC的游戏玩不下去了。这时,有些人会改变自己的那一套逻辑,而接纳对方的真实存在。对此,我们会说,他们磨合成功了。
有些人对自己的逻辑非常执着,他们会将C发展到极致,会一味地谴责甚至攻击对方,认为他们辜负了自己的付出。
自恋幻觉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是在压制对方的存在感,最终导致对方试图远离自己而损害了彼此的关系,这是我们陷入孤独感中的根本原因。
怎样才能打破自恋幻觉呢?一个关键是,彻底明白自己做某事的初衷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这是自己的选择,所以是自己为这一选择负责,而不是别人为自己负责。
这个逻辑就斩断了ABC三个环节的纠缠。既然我做A是为了自己,那么B就不存在了,而我也就无从发出C的信号了。
你永远有一个选择空间
一个读者给我写信说,她就要大学毕业了,父母希望她回到老家所在的城市。她很清楚父母的控制欲望太强,所以想去其他城市。但是,父母不仅轮番给她做工作,还叫了亲人和她的朋友给她做工作,用种种方式向她施加压力。现在她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倾向于回老家了。
我回信说:回家也罢,去其他城市也罢,你必须明白,这是你的选择,而不是你父母的选择。所以是你为这个选择负责,而不是你的父母、亲人或朋友为此负责。
这封信对她犹如当头棒喝,将她从恍惚状态中拉了出来。她开始认真地为将来做各种考虑,并最终倾向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她知道这会引起父母的埋怨和谴责,以及亲朋好友的不理解,但她决定承受这一切。
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屈从于别人的压力,其实是逃避责任。这里面也藏着一个微妙的自恋幻觉的游戏:我为你考虑(A),你也要为我考虑(B),否则你就是不爱我,你就该为我的人生负责(C)。具体到这个女孩身上,她已经潜藏着一个逻辑:我为父母考虑,父母就要为我的人生负责,如果未来我的人生有痛苦或不幸,那这不是我的原因,而是父母替我做选择的原因。
没有谁真正能替你做选择,因为所有的选择都得通过你自身做出。所以,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有选择权。
当然,我们的选择范围会有差别,如果没有人给我们施加压力,我们的选择范围就很宽;如果有重要人物或强权人物给我们施加压力,我们的选择范围就会很窄。但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我们都是有选择的。
霍金的身体彻底瘫痪,但他还可以选择成为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甚至我们会发现,尽管我们以为他的选择范围太狭窄了,但他却对自己拥有的选择范围非常感恩,而一旦他开始这样做,他的这个选择范围就会出现不可思议的扩张。
说得极端一些,即便你只有一死,但你仍可以选择死得有尊严。
那些生命中的强者,总能在极端情形下发现自己的选择范围。相反,所谓的正常人,倒很容易觉得自己无路可走。当我们所谓被迫服从于别人的意志时,其实都是在将自己的责任推卸给那个人:我既然听从了你的选择,你就该为我负责,我生命中的痛苦就得你负责。
检验我们是否为自己生命负责的一个简单标准是:我们是否在抱怨。抱怨就是自恋幻觉的C部分。如果C产生了,那前面势必有A和B。正如这个女孩,她对父母的埋怨是C,而她的初衷A则是“我顺从父母的渴望”,她的渴望B则是“父母认可她且为她的人生负责”。
有些时候,我们的选择范围的确会很窄。假若这个女孩的妈妈说“如果你离开我们,我就自杀”,而且她真的会去自杀,那么这个女孩的选择范围就非常狭窄了。
但这时,她仍然可以选择说,我情愿回去,我愿意这么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这样做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打破妈妈的自恋幻觉,因为自恋幻觉的三个步骤是:我选择了A,我渴望你回报B,否则我就实施C。这三个步骤中都藏着“我要如何”的逻辑,即自恋者认为是自己在掌控局面。假若我们说,我这么做是我的选择,这就是说,是我在掌控局面,就可以打破自恋者的幻觉。并且,当你这样做时,自恋者的“否则”信息也无从发射了。
怨气:衡量自恋幻觉的标准
如果遇到极端的控制者,这种方式可以是反控制的开始,先是非常坚决地表示,我是自己在做选择。接下来,可以从一些小事开始,坚决捍卫自己意志的地盘,如吃什么、穿什么、去哪里玩,等等。
主动的控制者很容易被我们发现,而被动的控制者则容易被我们忽视。所谓被动的控制者,是通过伤害自己来控制别人。如果说,主动的控制者利用了我们的恐惧,那么被动的控制者就是利用了我们的内疚和同情心。
例如,一个总是可怜兮兮的人,他常常散发的也是自恋的幻觉:我这么可怜(A),你怎么还不可怜我(B),你这个坏蛋(C)。
假若这个女孩顺从了父母和亲人的意愿,那么,她很有可能会发展成被动的控制者:我听从了你们的意愿(A),你们要为我负责(B),否则你们就是不对的(C)。
在我看来,评判一个人自恋幻觉严重程度的标准是这个人的怨气。
18世纪末,罗伯斯庇尔想在法国打造一个纯洁无瑕的乌托邦,任何阻挡他这一想法的人都被他无情地送上了断头台,其中有许多是他的战友。最终,议会拼命反击,将他送上了断头台。本来,他可以动用他的特权瓦解国民议会,但这会破坏他的理想,所以他迟迟没动用这一特权而最终丧命。据说,罗伯斯庇尔临死前说了一段话:“我比耶稣还伟大,耶稣做了什么?杀死自己,这再容易不过了,而我的路要艰难很多,因为我要通过杀人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这要难多了。”
这段话的意思是,我要建立一个伟大的理想社会。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唾弃的暴徒,为了这个伟大的理想社会,我甘愿被人误解并牺牲自己的形象。这是已成为偏执狂的理想主义者所共有的冲天怨气:你们看,为了你们的幸福,我做了多大牺牲啊,而你们竟然不理解我的苦心。
这种说法只是意识层面的逻辑的片段,而一个偏执狂的理想主义者的完整逻辑是:我这么做是为了你(A),而你竟然不接受我的苦心(B),那么你去死吧(C)!
有趣的是,尽管手上沾满鲜血,但罗伯斯庇尔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却很容易打动人心,成为偶像级的人物。
对此,我想,这是因为他们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情。我们都想将自己的幻觉——它可以美其名曰理想——强加给世界,但我们知道,别人不会接纳,所以我们缺乏这份勇气和执着。但是,在一个偏执狂眼里,别人是不存在的,别人的想法他不感兴趣,别人的幸福和苦痛他毫不在乎,所以他可以执着地坚持将自己的幻觉强加给世界。成功了,可以获取权力;失败了,则貌似是一种美,一个无比美妙的理想主义泡沫幻灭时的美。
宏大的理想主义和亲密关系中的“我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一样,都貌似是将注意力放在别人身上,但他们之所以对别人那么感兴趣,不过是渴望将自己的自恋幻觉强加给别人而已。所以,我想,无论是在社会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将注意力收回到自己身上,明白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并彻底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都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放下对别人的控制欲望。
并且,一旦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会真正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自己的选择范围,懂得感激已拥有的一切,从而可以更深沉、更踏实地活在当下,活在真实的世界里。相反,当我们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在别人身上时,你的世界就很容易是一个怨气冲天的世界。
Part 2 为何我们越爱越孤独
打破迷思——“你爱我就该按我想的去做”
我们都想做好人,并想用好的方式对待某人。一个人越重要,我们就越会用自己所懂得的最好的方式去对待他。
然而,我们这个所谓的“好的方式”常常是有问题的。
并且,我们使用“好的方式”时,有一个隐藏的逻辑:“我对你这么好,你应当给予我回报。”
对回报的渴望也不算是问题,但关键是,我们还渴望对方用某种特定的方式给予自己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