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在自己心中盖一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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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发现风景(1)

一个新加坡朋友说,她来国内工作后很惊讶的一个发现是:许多外企员工都把每年一次的公司旅游当作是必备的“基本福利”,而不是某种奖励。确实,如今的城市中产家庭大多都把旅游作为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即便是那些并不十分喜欢旅游的人。

这其实是一个晚近的现象。国内直到年代之前,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旅游业,澳大利亚学者安东篱在年代到访扬州时发现,该市最新的旅游指南出版于年。

我舅舅在他年轻时曾走遍了除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省区,但回顾他那时的照片时我最突出的一个感受是:那个年代的人眼里的风景,和现在几乎是两回事。当时人理解的“风景名胜”基本上就是五岳、黄山、四大佛教名山、红色遗址等传统景点,而如今广受推崇的藏区旅行,在当时几乎是空白——连九寨沟都还未出名,也许布达拉宫是唯一的例外。

不仅景观本身变了,而且旅游方式也大为不同:在年代几乎没什么旅行团,自然也没什么旅游纪念品,很多人也没钱买相机(今天这已经是一个基本装备),那时所谓“旅游”常常是在出差、求学之余顺便进行的活动,很少有人会专门出于“旅游”本身而去旅游。

但最大的变化是对景观本身的看法。前些年去川西,在唐克看黄河十八弯,在那里待了一整天。在山坡上听到一对母子在争吵,那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抱怨:“这啥地方嘛?!”根本不想再往上爬,闹着要回成都。确实,绝大多数人在这里停留都不超过小时——无非是爬到山坡上,看一眼在草原上蜿蜒流淌的黄河。也不奇怪,以往的审美观很少会把这样的地方视为景点,它显示的不是悦目的美,也并不是“好玩”的景点,它展现的是空间的无限性。对于世代在这里生活的藏族牧民来说,恐怕也不会觉得这片草原是什么特殊而值得一看的风景。事实上,这样的地方之所以这些年来被逐渐认可为“风景”(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是因为人们观看风景的眼睛已经不同了。

有很多地方,在以往的时代都是不可能被认为是“风景”的。有一年去婺源,回来把理坑等古镇拍的照片给岳父母看,他们诧异地说:“你们千里迢迢就是去看这些?那看起来跟我们老家的破房子没啥区别嘛!”当然,“老家的破房子”也可能是风景,但通常来说,本地人却是最易于忽视这些景色的。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想去完治的家乡爱媛看看,完治却说:“爱媛?那可是一无所有的地方。”——十多年前,当我的家乡崇明岛开始旅游开发时,我周围的几乎所有崇明人的反应也大抵如此:这些人到崇明来看什么?崇明没什么可看的“风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