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外婆是在她的葬礼上。那年我十岁,和母亲一路疲惫地赶到上海,在东安新村的那个小房间里,看到一切平静如常。追悼会上人们也很克制,致词和默哀之后,两桌亲友在饭店里聚餐了一下,这事就算是结束了。
对我而言,这却是十足的文化震撼。我自小在乡下经历的葬礼绝不是这样的。按崇明风俗,人死之后要“搁三朝”(停尸三日),有时为了便于外地亲友赶回或猝死不及准备后事,还须“搁五朝”。在这三五日内,尸体就躺在铺以稻草的门板或床板上,搁在堂屋中,身边必须随时有亲人陪着,半夜也不例外,谓之“看死人”(“看”字阴平),因为旧俗怕死尸亡魂夜间逃走。丧家还须四处报丧、服孝、立幡竿、搭凉棚、挂帷帐、扎纸轿纸马,更不必说筹办白席、向邻居借用桌椅碗筷,此外得聘请丧乐队,三五天里不断地吹吹打打,直至出殡下葬;而尤为重要的,是女性亲属日间要跪在灵前哭唱死者的生平。
这并不仅是丧家私下的纪念,而是社区里最重要的公众仪式之一。从记事起的十多年里,我几乎每年总要亲历几次这样的葬礼。除了父母双方盘根错节的亲戚谱系(不少远亲死者我根本不认识,以至于葬礼有时几乎成了亲友聚会的唯一场合)外,还有邻居,因为乡下的葬礼连办三天,有时每顿操办二三十桌,没有哪户人家会常备那么多桌椅碗筷,因此往往一人身死,全村的桌椅碗筷都被借去,邻人也会送白礼(“邻舍人情”)并上门帮着操持白席。更有些时候,母亲还会带着我去邻村看别人家的葬礼——虽然有时连她都未必认识死者,但在寂静的乡下,高亢凄清的哀乐一起,几乎五六里地内都会知道哪里出事了。男人们或许端坐不动,女人们则常常拉着孩子,去丧家“看死人”(此处“看”读上声)——实际上倒不是为了看穿戴好寿衣的死者,而往往是为了在烟熏缭绕的堂屋里看丧家的女辈是怎么哭死者的。崇明的《哭丧经》现在据说也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但对于少年时的我来说,那更像是某种清唱的曲调,丧家的女辈按一定的调子将死者的生平哭着唱出来,有时竟长达两三个小时。尽管人人皆知最会哭唱的未必是最孝顺的女儿媳妇,但能将死者平淡而凄苦的一生哭唱得婉转动人的,还是能让贴着墙在外围观看的邻人无不潸然泪下。许多来观看的邻居或亲友,还会对丧家女辈“会不会哭”、酒水如何、办的礼节是否到位,私下评议良久。事实上,人们就是在这一个又一个既是私事又是公众仪式的葬礼上学会如何做人、如何遵循风俗礼仪,乃至如何哭唱的——因为《哭丧经》这类虽然也需要技巧,但显然不可能事先反复练习,也不会没事唱着玩,女人们之所以到亲人辞世时能自然而然唱出来,是因为她们早已目睹了无数次类似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