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学习与研究中国共产党两个《历史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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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问题和回答(六则)

(1981年7、8月)[9]

邓力群

一 为什么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的伟大转折

这里只讲一个问题。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第(26)节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个问题最关重要。思想路线的重申或确立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思想路线确立以后,就要对当时以至以后我们社会的情况、社会的阶级状况、社会矛盾的状况,作出合乎实际的估计。表现在《决议》中,就是这么两句话。实际上正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毛泽东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状况、阶级矛盾状况的分析的批评,重新肯定地作出了符合实际的估计。在这个估计的基础上,确定了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确定了工作重点要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确定每个时期的方针、政策的时候,要分析当时的社会情况,要分析当时的阶级状况和各种社会矛盾。把这些问题分析清楚了,搞正确了,才能依此作出我们的任务、方针、政策是什么的决定。讲历史的伟大转折,很重要的一点,是表现在对阶级矛盾、阶级状况和主要矛盾的看法上。这中间当然包含这么一个意思:把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改正过来,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改正过来,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估计上面来。

二 关于阶级斗争、主要矛盾

前面讲了,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表现在对阶级斗争、主要矛盾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上。那么,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有怎样不同的发展呢?

三中全会的公报没有专门去说我们国家的阶级状况怎么样,我们国家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但是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工作着重点要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要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口号的使用,对林彪、江青不是批判他们的极右,而是批判他们的极左。表现在公报上的上述提法,或者说这些决策,实际上就包含了我们党中央在国内阶级状况以及国内主要矛盾这些问题上,同三中全会以前的估计是根本不同的。

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阶级斗争和主要矛盾时有这样两段话:“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发展时期的总任务,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要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我们要牢牢记住毛主席的教导,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充分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必须善于正确处理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问题,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继续改革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继续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反修防修。我们必须坚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一齐抓起来”。这里,请大家特别注意的,主要是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这几句话。

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继续进行研究。部分理论工作者在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也开始进一步探讨这样一类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见解。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同志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话,在讲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也讲了阶级斗争问题、主要矛盾问题,比《三中全会公报》前进了一大步。他指出:“我们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不认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也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确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条件之后还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他明确地提出,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已消灭了剥削条件。他还讲:“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在长时期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专政。”[10]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肯定地讲了还有阶级斗争,可是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了,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了。小平同志讲,关于基本矛盾、主要矛盾,现在还是维持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小平同志说:“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11]这就是说,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中心任务,由于确定了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实际上已经解决了。他又讲:“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所以,要看到基本矛盾是什么,还要进一步看到每个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这样才能够确定这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什么。

1979年6月18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内的阶级状况和主要矛盾问题的研究,就又继续前进了。这个报告,自始至终是在中央领导下,由胡乔木同志起草、修改,然后中央定稿的。这个报告与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的报告内容就完全不同了。

首先请同志们注意的是,分析阶级状况和主要矛盾的时候,把台湾除外,也把香港、澳门这些地方除外,指的是大陆,是实行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地区。在大陆,已经消灭了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以及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资本家阶级也已经不再存在。这就比小平同志讲话更具体了。那么,这些人到哪里去了呢?报告肯定了原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中间的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的同志说,这样提出问题是不是太早了?他们的理由是,说作为阶级的资产阶级消灭了,那么它的对立面无产阶级还有没有呢?如果说资产阶级消灭了,那么还继续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合适不合适呢?他们认为,说地主阶级消灭了、富农阶级消灭了,可以;但说资本家阶级消灭了,不赞成。实际上这个问题斯大林老早就解决了。俄国资产阶级消灭以后,“无产阶级”这几个字通常使用还可以,但是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用工人阶级了。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不仅是要消灭一切剥削阶级,而且要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不能够说剥削阶级、剥削制度消灭了,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要了。这只是完成了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任务的一个部分,或者说是走了一大步。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存在,还有一个消灭阶级差别的任务。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讲,这个任务,比消灭剥削阶级、剥削制度更艰巨,需要更长的时间。中央没有采纳这些同志的意见。那么,作为原来地主的对立面的农民,现在是什么样的农民呢?已经不是个体农民了,而是社会主义的农民。资本家对立面的受雇佣剥削的工人,现在已经不是出卖劳动力的工人,而是社会主义的工人、社会的领导阶级了。旧社会大部分依附于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现在是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了。《决议》不仅分析了在阶级斗争情况底下剥削阶级的变化,也分析了消灭剥削制度以后,被剥削阶级的变化及其地位的变化。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说,在各个时期,人民这个概念是各不相同的。是的,如果说三大改造以前,人民的概念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话,那么现在就已经没有什么作为阶级的小资产阶级了,工人、农民不是原来的工人、农民,也没有作为阶级的民族资产阶级了。现在这个时期,人民这个范畴的含义,就是《决议》所讲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这些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也包括了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其中有的现在仍然是资本家,是剥削阶级的成员,可是他拥护社会主义祖国。这种人是爱国者,也在我们人民的范围之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我们统一战线的对象,也属于我们人民的范围。旧的剥削阶级没有了,劳动人民的地位也改变了,我们社会里头还有没有阶级敌人?这种人,大体说来,是指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这里用新剥削分子,不用新资产阶级分子,也是经过考虑的。资产阶级分子,按照马克思的含义,就是要剥削剩余价值,使劳动力变成商品,实行雇佣剥削。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面,从现在的情况看,虽然不能说没有一些偷偷地搞雇佣剥削的人,但从全国的大多数地区来讲,无论公开的或者是秘密的,比较大规模地雇佣一大批工人来搞地下工厂或企业,实行雇佣剥削,是很困难的。可是通过其他办法,例如化公为私,走私漏税,也是剥削。这样的人是有的。从报纸上揭露的材料看,比1952年“五反”时的大“老虎”要多,这个“老虎”比那个时候的不知道肥多少了。最近报纸上有个材料,一个普通的营业员贪污了二十几万元。所以这里头讲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四人帮”的某些残余,没有改造好的极少数地主富农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某些残余分子,走私分子,就这么一类人吧,他们同社会主义是互相敌对的。

上面这些,都是讲大陆的情况。作为我们整个国家的全局来讲,还不能不想到台湾、香港、澳门都还存在着剥削阶级。所以,讲到全国阶级斗争的状况的时候,不能够只是把大陆孤立起来看,应当联系着考虑到台湾、港澳。

还有,我们处在国际阶级斗争的环境之中,许多邻国跟我们发展了友好关系,但仇视社会主义中国的敌对势力仍然对我们进行各种形式的破坏活动,并在我们国内培植为他们效力的人。正因为这些国内国际因素的影响,我们对阶级斗争不可忽视,不可小看。

1980年底,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根据新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新的发挥。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要警惕唯恐天下不乱者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如果头脑清醒,保持警惕,加上细致的工作,是不难解决的;警惕性松懈,思想麻痹,再不做工作,就很可能在某些地方出现些乱子,以至于出了以后还不容易收拾。小平同志这次讲话里列举了当时社会上各种不安定的现象,说:“对这一切现象,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这种种情况,有的属于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有的属于林彪、‘四人帮’残余势力的反扑,有的属于唯恐天下不乱者的破坏,有的属于剥削阶级残余分子的故态复萌,有的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作风的严重腐蚀。按性质来说,一种是敌我矛盾,一种是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这说明,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如果不及时地、有区别地给以坚决处理,而听任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蔓延汇合起来,就会对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很大的危害。对于这种种活动的严重性,我们有些同志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因而打击不力,有时甚至放纵不管。”[12]小平同志的这段话,实际上回答了一个问题,就是同志们提出来的在人民内部是不是还有阶级斗争的影响、阶级斗争的反映。据我的理解,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是肯定这一点的。与过去不同的是,不能够把人民内部的矛盾都看成阶级矛盾,都看成阶级斗争的影响。这种影响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

关于主要矛盾问题,《决议》的提法,基本精神同小平同志的提法、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的提法是一致的,同党的八大一次会议的提法也是一致的。《决议》里面采用的语言比较精炼,就是讲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关于阶级斗争的问题,《决议》第(35)节已经说清楚了,就是第四段说的:“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为什么要写一定范围?下面解释说:“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这就是说,我们社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大部分不属于阶级斗争,这里所讲的一定范围就是这么个意思。要没有这句话,还可能改变不了过去那种阶级斗争无处不存在,无时不存在,无事不存在,处处时时事事都存在的观念。这种观念不改变,尽管说主要矛盾不是阶级斗争,可是给人的印象以至于在工作中还是难免要搞阶级斗争扩大化。

小平同志讲,因为有这样一种阶级斗争的情况,也因为国际、国内的影响,国内还存在着两条道路的斗争,有的人还要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体的表现,各地方都有。有些原来的剥削阶级分子,摘了帽子后反攻倒算;有的剥削阶级残余分子,把老一套又拿出来了,例如贿赂我们的干部;走私活动前些日子在福建、广东这两省是非常厉害的。考虑到这些条件,我们不能说没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了,没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势力了。现在中央对国内阶级斗争情况的估计,就是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已经消灭了,作为阶级的资产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还剩下这样一种人、那样一种人。这个不同是非常重要的。不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能回到老路去。所以《决议》第(35)节讲到,我们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

三 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

我们原来提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决议》第(26)节说,党重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第(29)节说,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这应该怎样理解?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请同志们重新看一看今年《光明日报》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一篇是4月21日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一篇是4月23日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这两篇文章是经过中央审查批准发表的。

马克思、恩格斯讲无产阶级专政,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像英国这样的国家,农民已经变成农业工人,个体农民剩下很少,工人包括农业工人占人口绝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之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工人包括农业工人掌握国家领导权。另外一种情况,如法国、德国这类国家有工人阶级,但是农民还占着相当的数量,小资产阶级还占着相当的数量。在这类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应当区别于英国那种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参加政权的阶层以至于这个政权的组成和它的形式,都有所不同。恩格斯说:“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分化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愈来愈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一定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13]这段话讲得很清楚,英国是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法国和德国是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就是要同农民、小生产者建立联盟,实现政治统治。因为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不理解,把两类不同类型混同起来,想当然地认为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直接统治。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还讲巴黎公社不是无产阶级的直接的政治统治,而是间接的政治统治。用他们的语言说,巴黎公社是工人政府,也是国民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列宁根据俄国的情况,找到了一个“苏维埃”的形式。

毛泽东同志根据对中国情况的科学分析,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决议》讲,这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毛泽东同志的公式,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讲的是:“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14]我们这个人民民主专政,是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根据我们的情况提出的。说它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很重要的一点,是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讲的,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中间既有专政,也有民主,更容易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是讲人民民主的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今天,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专政对象的范围已经缩小,而享受人民民主权利的范围则相应地扩大了。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既完全符合我国新时期的实际情况,也完全符合今后历史发展的进程。

人民民主专政也好,无产阶级专政也好,在国际上有很多不同的意见。有的人把无产阶级专政改成无产阶级执政,他们解释说,这是一个翻译的问题,过去没翻译准确,现在看翻成执政更好。实际上这是害怕鲜明地举起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帜。至于中间是不是要经过什么过渡,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讳言我们的政权负有镇压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势力和敌对分子的职能。资产阶级实际上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可是他们不把实质向人民讲清楚,说什么自由、平等、博爱啊。我们共产党人像马克思说的,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直截了当地讲,我们要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我们这个专政同资产阶级专政不同,他们是极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专政,而我们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因为他们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所以需要进行欺骗,使人们不容易看到这个专政的实质;我们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不应当、也不需要隐瞒自己的主张。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就可以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而且应当动员绝大多数人团结起来,一致地对极少数人进行专政。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同一切剥削制度根本不同。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形式改变了,但是都是剥削。我们要消灭一切剥削、一切剥削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剥削的制度,不能不遇到历史上一切旧势力的反对。没有强有力的专政,要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的成长是不可能的。要实行这样有力的专政,就必须在人民内部实行高度的民主。高度民主、高度文明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我们社会主义建设在政治方面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只有有了这样的高度民主,我们才能够对极少数人实行最有力的专政,这样来保证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成长、发展,以至于向共产主义过渡。

四 关于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

《决议》全稿未用路线错误、路线斗争的提法,只在讲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时用了路线。为什么这样?胡乔木同志已经作过很好的说明和解释。他说,路线一词,马恩列都少用,在他们的主要著作中未用,在其他著作中用时也未给予何种严重意义。斯大林在1929年《论联共党内的右倾》一文中开始把路线问题提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中国党直至共产国际反立三路线以前,亦很少用路线一词。王明掌握了领导权以后大用,而且越来越神圣化、神秘化。实际说到底(除滥用外,而滥用是大量的),就按路线的严重意义说,至多也不过是指总的、根本性的、全局性的方针罢了。过去已用了若干年是事实,但那样用法的害处也是事实。党的历史绝不能简单化为路线斗争史。路线错误、路线斗争两个词,不知害了多少同志。原来考虑在这个《决议》中最后用一次,后来大家认为最好从这次就不用,用起来要引起许多困难和纠纷。(一)哪次算路线错误,哪次不算?(二)在这些路线斗争中究竟谁是正确的,谁是错误的?(三)每次错误路线如何起止?(四)这次《决议》用了,以后如何停止使用?在停止使用时要不要承认这次《决议》用得不对,因而又得对《决议》加以修改?想来想去,只有就此不用是上策。

有同志提出:有正确路线为什么不提错误路线?“路线”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提好还是不提好?我想,我们还是不从这样一些概念的解释出发,而是从《决议》对这一类问题的处理,来考虑和理解这个问题比较好。

《决议》起草中最难处理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分析、评价毛泽东同志。大家知道,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十年中犯了严重错误。“文化大革命”以前,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问题上,也犯了大错误。1957年以后,在阶级斗争问题上,他的一些认识、一些提法,他的理论,一步一步升级,以至于后来导致“文化大革命”。这就产生一个很尖锐的矛盾。处理来处理去,最难办的是这个矛盾怎么解决。这个矛盾,用一种简单的语言来说,就是毛泽东同志“自己跟自己打架”。又要确定他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又要批评他的错误,这个问题要处理好,实在不容易。

《决议》是这样写的:“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陈云同志曾经讲过,党的七大的路线和方针,八大的路线和方针,都是正确的。八大以后,毛泽东同志逐步离开了七大、八大的路线、方针。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纠正他的这些错误,回到七大、八大的路线、方针上来。在起草过程中间,乔木同志提出,“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左”倾路线错误。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胡耀邦同志和中央其他同志都同意这个意见。后来改变了这个说法。现在的《决议》叫做“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在这样一个提法下面,“文化大革命”这一部分中对毛泽东同志错误的批评是毫不含糊的,但是并没有损害毛泽东同志的形象,没有损害毛泽东思想。我们在进行这样严肃的批评的时候,掌握了分寸。这个分寸是多方面的。首先,指出他犯了严重错误,又承认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为党为人民还是作出了贡献。《决议》还指出,他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对于一些具体的错误也进行了纠正。他重用林彪,最后还是识破了林彪,同周恩来等同志一道机智地粉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政变。他重用江青反革命集团,但也揭露了他们的阴谋,没有使他们篡夺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对于他犯这样错误的原因也进行了具体分析。很多同志看了《决议》以后都说,我们对毛泽东同志的批评是合情合理、实事求是的。这就证明,我们这样批评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能够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护。广大工人、农民、干部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决议》虽然严厉地批评了毛泽东同志,同时又充分肯定了他的功绩,因此感觉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放心了。

除了“文化大革命”,“大跃进”也是一次大错误,也带有全局性。它和“文化大革命”有什么不同呢?主要是两点。首先,时间长短不同,“文化大革命”延续了十年,“大跃进”的时间较短。北戴河会议是1958年的8、9月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是1958年的11月开的。相隔只有三四个月的时间。第一次郑州会议以后,一直到1959年7月庐山会议前期,正像《决议》里讲的,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曾经努力领导全党纠正已经觉察到的错误。但是,庐山会议的后期来了个反右倾机会主义,中断了这个进程。到1960年的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同志就提出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的错误,责成周恩来同志负责起草农村工作的紧急指示,也就是农村的《十二条》。后来党中央提出八字方针,接着又搞《人民公社六十条》、《工业管理七十条》,等等。这中间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其次,“大跃进”的错误是毛泽东同志犯的,大家也一起跟着犯,邓小平同志再三讲,大家头脑都发热,要共同负责,毛泽东同志负主要责任。但是,这个错误也是毛泽东同志首先发现、首先纠正的,而且毛泽东同志开始纠正这个错误的时候,在党内还处于少数地位。“文化大革命”则不是这样。它是毛泽东同志发动的,发动的时候,中央的领导同志、全党的大多数干部,正如他批评的,“很不理解、很不得力、很不认真”。周恩来同志想来纠正,邓小平同志想来纠正,毛泽东同志都不许。在这以前,还有所谓“二月逆流”。邓小平同志主持工作时,“四人帮”讲,九个整顿,无孔不入,点滴不漏。像《决议》指出的,毛泽东同志不能够容忍邓小平同志系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后来,还是靠毛泽东思想教育出来的老革命家、全党各级干部、全国各族人民纠正了他的错误。

“大跃进”给我们经济上带来严重危害,使我们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大幅度地下降,造成的损失经过三四年的调整才恢复过来。“文化大革命”是延缓了我们的建设速度,而且有过几次起伏,可是终究在十年中间我们的经济还是有所增长。在这一点上,各级干部和全国各族人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不能不说,毛泽东同志还是接受了“大跃进”的教训。“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讲要改变所有制,把集体所有制改变成全民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上进行这种改革、那种改革。至少我没有看到毛泽东同志有这方面的批示或者言论。可见,经过“大跃进”之后,他在这个问题上谨慎了。至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那是另一回事。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直接有关的,还有毛泽东同志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观点、做法一步一步升级,以至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决议》对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对属于方针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都毫不含糊地、实事求是地、分别地进行了分析,作了论断。究竟是这样的分析论断更符合实际、对我们更有教益,还是笼统地讲他犯了“左”倾路线错误更符合实际、对我们更有教益呢?我认为现在这个写法,会使我们得到的教训更深切,更有利于今后避免重犯这类错误。

过去说,我们党历史上有过多次路线错误,解放前六次,解放后三次,加上林彪、江青共十一次。林彪、江青叫路线错误好,还是依法判决为反革命集团好?哪个符合实际?答案比较容易理解。刘少奇同志的冤案已经平反了。彭德怀同志也平反了。剩下一个高岗,他的核心问题是篡夺最高领导权。解放后五次所谓路线斗争的提法,都不符合实际。解放前的六次:瞿秋白的“左”倾盲动错误,时间是三个月;李立三的“左”倾错误六个月;罗章龙也不能叫路线错误,他是要另立中央,分裂党;王明思想方法是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内战时期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抗战初期犯投降主义错误;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实际上是投降主义错误。所有这些,是分别按内容、特点说清楚,具体分析得出具体结论好,还是一概叫路线错误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灵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决议》的写法更合乎实际。

“文化大革命”期间,说党的历史就是两条路线斗争史,这太简单化了。如果说有路线斗争,也只是党的历史的一部分。把全部党史等同于路线斗争史,就不能完成党史的研究任务。对党内斗争作具体论断,既能促进党史研究,也合乎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使党史研究更加前进,对教育自己、教育后代更有意义。

过去搞了多年路线斗争,什么问题都要从路线上找错误,从世界观上找原因。农民把一筐粪往哪里送,是交给生产队还是送到自留地,也当成路线问题。一个司机,油门一踩,也发生路线问题。总之,很小的事都要从路线上去检查。如果说有路线错误,也在上边,中央的某一个人、某几个人提出路线,别人执行而已。过去说路线贯穿在每件事上,路线正确就一切都正确,路线错误就一切都错误,造成了党内生活的紧张状态。路线斗争伤害了多少人呀!我们应该不应该接受一点教训,改变一下方法呢?哪种方法更合乎马克思主义、更合乎实际呢?起草《决议》时,确定不再用错误路线、路线斗争这类提法。同时照顾到历史的提法,《决议》中正面用路线的有一两处,如说三中全会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路线说了多少年了,一下子都不说,还不太习惯。

五 正确认识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决议》说:“从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五六年,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部分在几轮讨论中大家是一致同意的,只有极个别同志提出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毛泽东同志从开国以后就离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轨道。后来,对于是否应该搞三大改造,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一家大学学报去年第四期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的几个理论问题》。文章不但对我们的三大改造,而且对我们的社会制度、对我们的党,可以说都提出了根本否定的意见。文章中的观点,不只是作者个人的观点,而是东抄西抄,拼凑起来的,经过集中、加工、提高,确实走得远了。这篇文章集中批评毛泽东同志,说党和毛泽东同志是反对狭隘经验论,反对历史唯心论的,另一方面又在偷偷地宣扬狭隘经验论和历史唯心论。文章说:“《毛泽东选集》是经过毛泽东同志和毛选出版委员会认真修订过的,狭隘经验论和历史唯心论的观点,已经不是反映一九三七年某一个领导同志的看法了,而是反映了我们党在建国以后的共同认识了。所以,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暴露出我们理论上的错误,这是十分自然的。既然如此,我们中国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斗争,或者由农业社会主义的理论来统治,在小农乌托邦幻想的形式下,使我们的国家沿着刘邦、朱元璋、洪秀全的道路向封建主义滑行。”“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在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关口,必然会在我们党内孵化出一个反科学、反民主、反进步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招牌,以农业社会主义为核心,以封建社会主义为归结的派别。”还说“现代中国的大工业的发展一定会锻炼出同这个派别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革命战士,他们经过马克思主义的长期教育,通过对客观实际的调查研究,一定能够用科学社会主义战胜农业社会主义”。这是一些具有煽动性的语言。这里说得很清楚,不是指毛泽东同志某一段、某些问题上有错误,而是对他进行全部的评价;不是说毛泽东同志个人,而是说党成为那样一个派别;也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有什么缺点,而是说我们搞的是农业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因此,才号召人们起来战而胜之。对文章的作者,对有这样观点的同志,还是要采取帮助的态度,以理服人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可是,文章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引起我们注意。

考虑到上面这种情况,《决议》必须写清楚,我们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正确的、成功的,而且是历史的必然,是历史发展的要求。《决议》不得不为此专门增加这样的内容。

下面我就第(11)、(12)两节的内容,解释几个问题。

我们有些理论文章,包括上面提到的那篇文章,反复引证马恩列斯的著作,说明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搞社会主义,我国生产力很落后,没有条件搞社会主义,搞了,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农业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能不回答的。

第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确说过,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在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矛盾的根本解决,不是可以简单地、机械地规定某种数量界限的东西。《资本论》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集中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5]全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都从各个方面论证了这一点。在对革命形势的估计上,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讲,革命形势来到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进行了,而都没有实现和得到证实。但是,绝不能由此否定他们理论的正确。最近有的同志查了一下,马克思写《资本论》的时候,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是个什么样子呢?1870年,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四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世界各国,钢产量为52万吨,铁1400万吨,石油80万吨。我国1952年钢产量就达到了90多万吨。我们1957年钢和石油的产量,都远远超过了1870年世界的总产量,钢达到了这个总产量的10倍。列宁说,资本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那么,1900年世界主要帝国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如何呢?美国:钢1020万吨,铁1380万吨,煤2亿4000多万吨。英国:钢598万吨,铁910万吨,煤2亿2880万吨。德国:钢737万吨,铁852万吨,煤1亿4980万吨。法国:钢193万多吨,铁270万吨,煤3340多万吨。1900年世界钢的总产量2830万吨,铁4100万吨,石油2000多万吨。我国1978年主要产品的产量,都远远超过了列宁所说的已经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的每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引用这些数字只是想说明,单纯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产品的产量来判断该不该搞社会主义,是很不科学的。革命当然归根到底有其经济动因,但它并不是纯经济的过程。就一个国家来说,是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各个阶级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加上国际条件的作用,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所造成的一种结果。列宁讲,所谓革命形势主要是三条:一是旧的统治阶级再也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二是革命的阶级和团结在它周围的群众,再也不愿意被压迫、被统治下去了,非起来革命不可;三是中间的力量发生了动摇,起码对革命不是采取反对的态度,而是采取中立的甚至于同情的态度。斯大林在《列宁主义问题》中讲,为什么在俄国首先搞了二月革命,接着搞了十月革命呢?为什么俄国成了列宁主义的故乡呢?他分析了世界的各种矛盾,分析了俄国的各种矛盾,指出尽管俄国是一个军事的、封建的帝国主义国家,生产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比欧洲资本主义国家落后得多,可是由于它是世界帝国主义体系中间的一个最薄弱环节,利用这一条,俄国无产阶级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我们1949年的胜利,当然和俄国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结果,使帝国主义削弱了。从国内来说,各种条件也成熟了。所以,只记住生产力高度发展了才能搞社会主义这么一句话,对它进行孤立的、简单化的理解,根本不考虑多种因素的作用,是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的。

第二,有一种意见,说三大改造开始以后,我们把国家工业化忘记了,只搞阶级斗争去了。这首先不合乎事实。我们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搞了156个大项目,成为国家建设的中心。1956年,陈云同志和周恩来同志首先提出,我们的建设中出现了“左”倾的冒进倾向。最近陈云同志讲,从1956年以后,我们经济建设中指导思想上的主体的错误是“左”的错误。一直到今天,我们经济工作上要改正的错误主要的还是不量力而行,搞得太多,因此要调整。这是事实。我们过去不是不搞工业,而是搞急了,不量力而行。其次,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在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取得国家政权之前,以及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进行三大改造的时期,用主要力量来抓阶级斗争并没有错,抓革命、促生产也没有错。抓三大改造,对于解放生产力,提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确实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在这方面的失误,是发生在三大改造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以后,长时期内把阶级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

第三,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批评了毛泽东同志的“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句话。文章说,这是“对农民阶级自发性的崇拜”,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对于农民阶级的科学分析的”。文章引列宁关于农民有二重性的论述作为根据。但是文章作者忘记了,列宁说农民有二重性,毛泽东同志说“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是从不同方面提出问题的,并不是同一个命题。这篇文章的作者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我们党从大革命后期,一直到全国解放以后,领导农民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无产阶级通过自己的政党,用先进的思想来教育农民、组织农民、领导农民,使农民本身有倾向社会主义的要求。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说中国农民中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就是完全正确的。

工农联盟的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最早提出来的。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就说,无产阶级的革命,需要某种再版的农民战争的支持。列宁也讲过,俄国的无产阶级政权,基础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但是,应该说,在实现、巩固、发展工农联盟的理论及其实践上,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所取得的成功,远远超过了我们的先辈,我们工农联盟的巩固程度,比苏联好得多。几十年来,中国的无产阶级同广大农民,在长期的斗争中间形成的无比巩固的工农联盟,使我们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解放以后,毛泽东同志以主要力量领导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这种改造,割断了城市资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系,从而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两个胜利,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工农联盟问题上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前所未有的、带有世界意义的伟大贡献。因为我们党坚定不移地依靠农民、团结农民、教育农民、领导农民,和农民建立了异常密切的联系,为实现广大农民的利益而斗争。在斗争中引导农民一道前进,广大农民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充分发挥了革命主力军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也起了伟大作用。对于亿万农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采取一笔勾销的态度,无论如何是站不住脚的。

也是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在我们党的领导下,组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有严明纪律和严格组织、战斗力很强的革命军队。我们长期搞农村根据地,在革命斗争中从农民中培养了一大批治党、治国、治军、治文的优秀干部,一直到今天,这些干部还占我们干部队伍中的多数。我们党领导农民从事几十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创造了许多震惊世界的奇迹,涌现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人物。我们的将领,我们的领导人员,我们的大批干部,我们的很多英雄模范,相当大部分是农民出身的。我们党用先进思想教育农民,领导农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接受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农民,为中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难道说一句他们中间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都不可以吗?直到现在,农民还在我们人口中占多数。他们相信党、拥护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继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很坚定的,农民不但过去,而且现在都有一种很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第四,《决议》在充分肯定三大改造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三大改造后期具体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现在的写法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曾经有同志提议,是不是加上三大改造的后期我们出现了“左倾错误的萌芽”。经过反复考虑,觉得这个说法不切合实际。如果加上“左倾错误的萌芽”这样的语言,反而把问题搞抽象了。

六 这次的《决议》和1945年《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一点比较

邓小平同志说,这次《决议》比1945年的《决议》写得好。两个《决议》的起草人都有乔木同志,他也说,这次的比1945年的好。

讨论过程中间也有同志说,现在的《决议》不如1945年的《决议》。乔木同志说,听了这些评论,感觉到很惭愧。他说,对于1945年的《决议》说得那么好,心里很不安,实际上那个《决议》有不少缺点。我重看了1945年的《决议》,印象也是这样。概括地说,那个《决议》的缺点是历史的论证太少,理论的论证太多。一个多,一个少,显得没有完满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分析历史、分析问题要历史的逻辑和理论的逻辑很好统一的原则。乔木同志大体上是这个意思。开始考虑这次《决议》起草的时候,我们搞了一个提纲,送给了邓小平同志、胡耀邦同志。邓小平同志说,这个提纲是写文章,是理论上的论证。你们要记住,写《决议》不是写文章,不需要多方面展开论证,而是要对于重要的历史事件、重要的历史人物作出正确的判断,话不要多。不要担心,怕说这个判断根据什么呀?为什么对呀?要论证一下。这样不好。不但提纲有这个缺点,后来的几次稿子,小平同志说缺点还是作文章,不是写决议,更不是写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那个《决议》,也讲了我们党成立以来一直到抗战结束以前几个阶段:大革命阶段,十年内战阶段,也包括历史的简要的回顾。但是,大量篇幅是从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思想上进行路线的对比论证:毛泽东同志对在什么地方,“左”倾路线错在什么地方。这样,那个《决议》对“左”倾路线的批判很有说服力,可是对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阶段、十年内战阶段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必要评价,都没有写。

乔木同志讲,就拿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来说,按毛泽东同志的意见,陈独秀的错误严重,是在1927年的上半年。当时北伐军打到武汉,国民政府也从广州迁来,陈独秀在同蒋介石、汪精卫的关系上,在对待工人运动、对待农民运动上,他的错误严重发展,招致了大革命的失败。实际上,陈独秀的投降主义在更早以前就有很重要的表现,照理就应该在1945年的《决议》里指出来。“中山舰事件”,一句话没提。“国民党整理党务案”,一句话没提。这两件事情,当时在党内都是有分歧的。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和其他一些同志,是主张坚决反击的。陈独秀主张退让。这是他搞投降主义的重要事实。陈独秀否定党内一些同志的正确意见,接受蒋介石提出的整理党务案,结果使党政军大权完全掌握在蒋介石一个人手里。他不但是总司令,而且要管当时的国民政府。北伐军打到武汉,蒋介石不愿到武汉,想把国民政府迁到江西去。汪精卫他们这些人,在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的坚持下,曾经通过了一个谴责蒋介石的文件,拒绝把武汉国民政府迁到江西。当时我们党里有些同志提出免去蒋介石的总司令的职务,可是汪精卫这些人,还有陈独秀,都没有赞成。在究竟是北伐还是东征的问题上也有分歧。结果还是搞了北伐,没搞东征。这样一些历史事件,是表现陈独秀投降主义的重要历史事实,在那里都没有讲。

1945年《决议》着重总结十年内战的经验,对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是肯定的,可是对各个根据地及其他领导同志的贡献,只在一个地方用打括号的形式说到。比起这次《决议》中的“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的回顾”,就简略得多。这次写28年虽然只用了五千多字,但是内容很丰富。里头讲到大革命失败以后,我们转入农村,建立根据地、创建红军、实行农村包围城市,列举的根据地有十二个,军队除第一、二、四方面军以外,陕北红军、红二十五军、南方游击队都说到了。这就比前一个《决议》要全面得多。

乔木同志还说,第四次反“围剿”,是周恩来同志、朱德同志领导取得胜利的。1945年的《决议》对他们所起的重要作用就没有写上。1945年《决议》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同志在大革命失败以后为挽救革命危局所作的卓越贡献,但是其他领导人的贡献提得很少。应当说,这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在延安参加整风的同志都知道,整风期间周恩来同志是受到批评的,他在几次会上都作了自我批评,还过不了关,在七大的选举中间名次相当靠后。当时,康生主持一次座谈党史的会,周恩来同志首先讲了大革命初期黄埔军校的斗争、“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这些事件。他本人很谦虚,说“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毛泽东同志是坚决主张反击的,没有讲到他自己也有这种意见、支持这种意见。讲完以后,康生声色俱厉地批判周恩来同志,意思说你那个时候就跟着搞右倾投降主义,第五次反“围剿”是冒险主义,长征是逃跑主义。这种批判完全不符合事实。在那种气氛下,对周恩来同志的评价不可能是公正的。1945年《决议》作了正确的判断。那个《决议》,对于长征过程中间怎么样扭转战局、怎么样挽救红军、愈来愈多的同志认识到真理在毛泽东同志方面等重要事件的介绍,也太简单了。所谓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就是1935年到1945年这十年中间,毛泽东同志的正确主张,不管是军事、政治、文化还是其他方面的,确实愈来愈多地被更多的同志所承认,而当时影响我们同志们正确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最大障碍,就是王明的教条主义。对教条主义的危害需要彻底的揭露,需要系统的认识。用批判这样一种错误来更好地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地位,确立毛泽东思想的地位,使全党更好地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使党的思想更好地统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上面,这是历史和当时的条件要求这样做的。从主要的意义上讲,1945年的《决议》确实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而且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起过巨大的作用。我这里不是对两个《决议》进行全面的比较,不是对1945年的《决议》进行全面的评价,只是就某一方面进行一点比较,以说明从1945年到现在,经过将近四十年的成长和锻炼,我们党确实更加成熟了。

同志们提到与此有关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理解犯错误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思想根源。这次《决议》没讲犯错误主要是小资产阶级影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这个《决议》同前一个《决议》很不相同的地方。前一个《决议》说,小资产阶级成分在我们党内占了很大数量,他们的摇摆性、疯狂性是“左”倾错误路线的阶级根源。当时把王明这些人判断为小资产阶级革命家,对于批判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教条主义、宗派主义,是起了好作用的。延安整风时,多次开会批评教条主义,批评王明,也批评张闻天、王稼祥、博古等同志,还有所谓“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参加那些会的同志中,受到“左”倾打击的,特别是对那些由于王明的错误使自己工作的根据地丧失得一干二净的,批评得可厉害了,上纲很高。有些同志就认为,这些犯错误的人不是反革命简直不可理解。毛泽东同志亲自参加了一次杨家岭中央礼堂的大会,后来在《学习和时局》的讲话中说:我参加的那个会,整个会场就要炸了,如果继续这样搞下去就不得了啦。中央政治局立即开会作出决定,口头传达的是,根据政治局对这些被批评的同志历史的考察,得出一致的看法,认为这些同志有政治问题是没有根据的。当时在延安工作的同志,恐怕还记得这件事。正式发表的文章,删去了这段话。

从这个意义上讲,说王明这些人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犯的错误是小资产阶级动摇性、两面性的错误,是有道理的,对党内是起了稳定作用的。但是,也确实有说不通的地方。像陈独秀,在毛泽东同志《七大的工作方针》中讲,他是有功劳的,将来写党史还是要写上他;他是总司令,我们是他的学生;可是陈独秀是中国的孟什维克,他在思想上不如普列汉诺夫。这些话表明,对陈独秀这种人的评价是个复杂的问题。

所以,所谓阶级根源的分析,过去那个《决议》说得简单了些。不是说提出小资产阶级的影响没有起好作用,而是说简单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