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好的。下面,我们就从探讨到底什么是新自由主义,以及新自由主义的本质等问题开始吧。
首先,必须明白,我们在此讨论的新自由主义是一个舶来品,是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体系,它同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著文所批评过的取消积极的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会上一套、会下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那种自由主义不是一回事。
其次,正因为新自由主义是一种舶来品,是一种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体系,而西方学者搞学术著述,大多随意性很强,缺乏规范性,往往把一些概念甚至逻辑关系弄得极其混乱。因此,尤其需要对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新自由主义给以严格界定。比如,据我了解,目前在西方学者的笔下,在“自由主义”之前冠之以“新”或“新的”之类的头衔的思潮或理论,可谓琳琅满目,它们同我们在此所要分析和研究的“新自由主义”是截然不同的。其中,尤其要注意划清“新的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新自由制度主义”(neoliberalinstutionalist)和“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的界限。
李:很有意思。如果望文生义、仅从字面上看,这几个概念还真差不多,很容易混同。难道它们的确切含义确实有很大区别吗?
何:下面我们将会谈到,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可大了:
1.新的自由主义
它主张自由平等以及国家对个人发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认为如果只是依赖市场,由于市场不是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因而不会保证每个人都有自由,所以需要国家的作用。英国政治思想家、哲学家、社会学家霍布豪斯和政治思想家、经济学家霍布森等是这种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霍布豪斯认为,公民自由、财政自由、个人自由、社会自由、经济自由、家族自由、民族自由、国际自由是自由主义的八大要素。重申自由不是绝对的,法制是实现自由的第一步。赞同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主张变消极自由为积极自由。认为自由和平等是并行不悖的。自由以平等为基础,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自由只会导致特权。不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机会面前也应人人平等。承认私有财产的多寡决定个人享受自由的程度,财产是自由的重要基础,但不主张人们经济地位的平等。注重自由的社会意义、自由的社会整体性。认为在恶劣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下,人不会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在国际社会中具有畏惧感或使他国畏惧的国家也没有真正的自由。主张国家应积极广泛地干预政治、经济、教育等活动,提供广泛的公共福利,以有效的改革措施发展自由,提供更多、更有利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实行广泛的成人选举,扩大公共教育,制订充分的就业计划,规定最低收入标准,推行失业、养老、疾病等各种保险,扶助贫者和弱者。霍布森主张国家制订干预计划,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干预缓和社会矛盾,维护个人自由。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个人应当服从统一的规划,服从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国家要发挥积极作用,制定全面的福利政策,兴办多种福利事业,实行失业救济、免费医疗、老年抚恤和业余教育,改变不合理的财富占有和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下面我们将会看到,持上述见解的新的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不仅同我们在此重点探讨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不是一回事,而且在一些基本观点上是互相冲突和对立的[1]
李:据我所知,凯恩斯也深受这一种思潮的影响,在广义范畴上讲,凯恩斯也属于新的自由主义。
何:不错。有的学者正是因此将凯恩斯也归入新自由主义,我们认为欠妥,这些学者之所以犯这种错误,就是因为将“新的自由主义”同“新自由主义”混同了。其实,凯恩斯主义同新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大相径庭,甚至是对立的。
2.新自由制度主义
这是一种对近二三十年来美国政府处理国际关系所奉行的新现实主义政策持批评态度的国际关系理论,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等是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美国政府处理国际关系所奉行的是实力地位或凭实力说话的新现实主义,这是一种典型的霸权主义理论。新自由制度主义对新现实主义持批评态度,主张处理国际关系不能凭实力说话,强调建立一种国际制度,形成一种运作机制,以加强国际合作。“新自由制度主义”同我们现在探讨的“新自由主义”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在西方有些学者的笔下,将“新自由制度主义”中的“制度”二字去掉,随意简化为“新自由主义”,这就无意间在逻辑上制造了混乱。
3.新自由主义
李:难怪你一开始就反复强调,首先要对分析、研究的对象给以严格的界定,这几个概念确实看似相似,但内涵相去甚远。请问,你们关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的定义是什么呢?
何:让我们先来看看西方学术界、理论界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定义。
国外思想界、理论界对新自由主义的分析和批判,远走在中国思想界、理论界的前面。早在20世纪70年代,当新自由主义逐步成为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主流经济学,并于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开始在拉美国家泛滥之时,新自由主义就受到西方发达国家和拉美国家的左翼学者的抵制和批判。20世纪90年代,伴随美国在拉美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全面失败,拉美学术界、理论界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进入了高潮。1990年6月,在巴西劳动党的建议下,拉美成立了抵制和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常设性“圣保罗论坛”。20世纪90年代中期,德、英等欧洲国家的思想家、理论家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理论,与新自由主义相抗衡。1999年1月,在古巴哈瓦那召开了有57个国家4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的关于全球化和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常设性国际会议。其后更出现了发展中国家大规模的“世界社会论坛”,具有强烈反对新自由主义的色彩。
在国外学术界、理论界对新自由主义的界定、分析和批判中,以下几位学者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的作者诺姆·乔姆斯基认为,新自由主义是在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以市场为导向,是一个包含一系列有关全球秩序和主张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私有化观点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其完成形态则是所谓的“华盛顿共识”。
罗伯特·W.迈克杰斯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的导言中指出,新自由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明确的政治、经济范式——它指的是这样一些政策和过程:相当一批私有者能够得以控制尽可能多的社会层面,从而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
法国“马克思园地协会”主席科恩·塞阿则认为,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
古巴著名经济学家奥斯瓦尔多·马丁内斯博士认为,新自由主义是美国的指导思想,它更适合于传统资本主义,尤其是资本主义强国。它不是解决拉美欠发达国家问题的药方。
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从新自由主义作为国际金融垄断资本推进“全球化”工具的角度解读新自由主义时指出,这犹如鸦片战争。他认为,19世纪欧洲人和美国人,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到处冲破壁垒打开市场,却阻碍第三世界农产品进入他们的市场。鸦片战争中,西方用战争来推行他们的不平等贸易;今天,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使用的金融财政手段几乎一样有效。
李:从你刚才的介绍看,西方和拉美学术界、理论界的几位著名学者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定义似乎不尽一致。
何:他们是从不同角度给新自由主义下的定义,所强调的重点不一样,但基本含义是趋同的,而且相互补充。
综合上述西方和拉美学术界、理论界的著名学者的见解,结合我们自己的分析与研究,我们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定义是: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主要是一种经济学理论思潮,它是在继承亚当·斯密的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金融资本垄断的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且通过“对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而著称于世;“华盛顿共识”的形成与推行,则是新自由主义从学术理论嬗变为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经济范式和美国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