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31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展开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伟大战役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落实好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做好今年地方税收工作,全面提高地方税收的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3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研究部署2004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3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回顾
在辽宁地税十年发展历程中,2003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遭遇了“非典”突如其来的袭击,面对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等一系列新情况,地方税收工作遇到新的考验。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辽宁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税费收入实现历史突破
2003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在2002年高基数、高增长的情况下,克服“非典”及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积极应对新财政体制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课题,讲政治、顾大局,强化征管,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税费收入任务。回首2003年,走过艰难,成绩来之不易。全省地税系统税费收入总规模达到494.6亿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313.8亿元,增加36.1亿元,增长13%,完成计划的104.6%,超计划13.8亿元。十三市完成224.6亿元,增加24.5亿元,增长12.3%,完成计划的104.7%,超计划10.1亿元。省级收入完成42.2亿元,增加4.4亿元,增长11.5%,完成计划的103.5%,超计划1.4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达到177亿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78万元,增加2302万元,增长1.46倍。征收河道工程维护建设费3.4亿元,增加9749万元,增长39.6%。税费收入的稳定增长,有效地保障了全省财政、社保的刚性支出。
2003年,各税种收入普遍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除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的资源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外,其他税种全部实现增长。与经济指标密切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主体税种增长尤为突出。营业税完成119.1亿元,增加12.7亿元,增长12.0%,完成计划的101.1%;个人所得税完成42.3亿元,增加6.1亿元,增长17.0%,完成计划的108.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5.8亿元,增加3.5亿元,增长15.8%,完成计划的104.1%;企业所得税完成38.9亿元,增加2129万元,增长0.5%,完成计划的100.6%;契税完成15.7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37.1%,完成计划的121.0%。
1.税收收入调度和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将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范围扩大到310户,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扩大到448户,监控税额占地方税收总额的30%以上。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的问题,较好地保证了均衡入库。
2.新财政体制下的组织收入工作经受住了考验。为理顺政府间分配关系、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省委、省政府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省局及时对新财政体制运行后组织收入工作作出部署。各市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了调库工作,有力地保证了财政体制调整后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年底省政府追加任务的特定形势下,各级地税机关千方百计寻找税源,积极协调,化解分歧,排除阻力,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奋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收入任务,充分展示了地税系统的全局观念和敢于战斗、敢于胜利的精神。
3.税种管理进一步深化。各级地税机关积极研究加强税种征管、堵塞漏洞的措施、办法。开展了对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等营业税主体税目的纳税检查;制定出台了《辽宁省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办法》和《辽宁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控管旅游业营业税税款流失的具体措施;规范了全省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总局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广了加强中小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建立了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涉外企业审核评税系统。推广了房产税“按图定位”管税经验。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了车船使用税委托代征工作。
4.农村税费改革中的地税职能有效履行。农村税费改革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地税机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以税费改革为契机,加强农业税收基础工作。积极开展确定农业税常年产量、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调整落实农业特产税政策等工作,精心组织了税费改革第一年的农业税征收和减免政策的落实。把党和政府的农业税收政策落实到农村的千家万户。
5.社保费征缴工作为全国提供了成功经验。坚持税费统征的原则,在调研的基础上,层层做好费源测算、分析,下达征收计划,落实责任制。完善了重点费源监控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使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稳步进行,收入比2002年翻一番。作为国家确定的社保改革试点省,为全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提供了经验。
(二)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1.税收执法初步实现全程监督。一是通过制定“系统税收执法权公示制度”,加强了涉税文件会签会办工作,规范了事前监督;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严肃减免税审批管理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强化了事中监督;三是针对省局2002年税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按照“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了事后监督。通过全程监督,使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
2.整顿税收秩序成效明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整治工作。共检查各类案件9345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5.5亿元,已组织入库3.9亿元,收到良好效果。严厉查处涉税大要案,全系统共查处涉税大要案113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1亿元,震慑了涉税犯罪行为。
3.税收宣传效果突出。2003年,全系统的税收宣传工作明显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注意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在全国第1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地税系统紧扣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脉搏,先后策划组织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服务进万家”、“地方税收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报告会”、“聘任赵本山为辽宁税法宣传形象大使”等主体活动,税收宣传的影响面、感染力大大增强。各级地税机关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税收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税收征管建设取得新进展
1.征管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按照分解上收权力、压缩基层征管机构的原则,省局和试点单位在调研基础上,遵循税收规律和辽宁实际,起草了包括机构设置、业务流程等内容的征管改革方案。认真进行了推行新的管理模式的前期准备,为下一步全系统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省局深化税收改革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属地化管理,堵塞了税收管理的漏洞。
2.征管基础建设扎实有效。全面推行了税务登记验点,加强了税务登记的日常管理;开展了税务专邮工作,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普遍开展了纳税信誉等级制度评定,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提高;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清理应废止的文件,重新审核认定各种法律文书;规范零散税源管理和委托代征工作;加强国地税合作,部分市初步实现国地税征管资料信息共享。我省地税系统的档案管理受到国家表彰。
3.税收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及时修改和完善征管、社保软件,确保了软件的正常运行;积极探索多元化申报方式,开发网上申报系统,提高了申报率;推广了定期定额户金融卡缴税(费)和地税工商信息联网系统的成功经验;运用电子地图加强税务登记验点、税政、稽查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环节的管理,加强了对税源的源泉控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全面应用了以公文处理为主的网络办公系统;安全系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得到基本保障。税收信息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4.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中印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扩大了普通发票集中印制和微机打印的范围。积极探索全省普通发票票样改革的模式,进一步遏制了发票制假和售假问题的发生,发票对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强化。
(四)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积极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会同国税、劳动、经贸委等部门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努力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到2003年底,全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10000人,减免地方税费2700万元;认真落实支持防治“非典”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9亿元;落实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减免税收1.3亿元;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国企改革、民政校办企业等税收政策减免地方税费3.7亿元。2003年,全省累计减免地方税费8.2亿元,惠及纳税人7万户。同时参照国家开发大西北政策,解放思想,积极主动研究扶持开发辽西北的税收政策,主动拟定和建议出台一系列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措施。
(五)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和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注意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许多单位创造了很好的经验,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培训,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省地税系统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地方税收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
2.基层建设全面推进。2003年下半年,我们认真总结了几年来队伍建设的经验和问题,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当前加强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措施,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作出部署。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西北开发、深化地税征管改革、税收信息化建设、新财政体制下的组织收入工作等课题,对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开展深入调研,掌握了基层基本情况,为2004年全面推进基层建设奠定了基础。
3.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2003年,系统上下普遍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省局对各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对领导班子建设的现状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及时对个别班子进行了调整。有效开展了巡视工作,强化了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同时,按照省局年初的安排和竞聘、续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局相继开展了干部竞聘、续聘工作,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增强了队伍的活力。
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提高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班子的团结,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4.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完善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规范窗口服务为重点,继续落实“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方案”和“办税服务承诺”,强化“诚信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地税机关办税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召开的“共铸诚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开展了“共铸诚信”活动。同时,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巾帼建功立业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全系统共有100多个单位、20多名干部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妇联、团省委、省妇联表彰。组织了系统文艺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努力探索地税文化建设的载体。
5.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各级地税机关运用“一国两制”为载体的“监督平台”,不断完善监控机制,开展“两权”监督。研究制定“违规责任追究标准”和“行风投诉反馈处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集中系统内纪检监察骨干力量,实行联合办案;开展对税收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活动,采取自查自纠与上级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了158名违法违纪干部,清理被占压税款144.7万元,私存税费款1284.7万元,退库税款440.4万元,超期报解税费款8577.7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税费款报解的隐患,强化了对税费款报解环节的监督管理。地税系统围绕“两权监督”开展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纪委和省纠风办的充分肯定。
6.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增收节支、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要求,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分析地税系统的税收成本结构和经费支出特点,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千方百计降低税收成本。巩固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成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加强财务审计,发挥监督职能,初步构建具有辽宁地税特点的、相对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
抗击“非典”是我们在跨入2003年不久遇到的一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各级地税机关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把防治“非典”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加防范。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坚持一手抓防范“非典”,一手抓组织收入,保持了各级地税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00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全省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地税干部团结奋战,扎实工作,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尤其在工作遇到困难和特殊情况的时候,各市局党组能够与省局党组保持一致,顾全大局,统一步调,齐心协力,共渡难关,战胜困难,赢得胜利。事实证明我们这支队伍不愧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敢打硬仗,善打硬仗,打赢硬仗,让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这里,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各级领导干部面临一个深化政治理论、文化业务学习、适应形势发展的紧迫任务,从思想上解决好地税机关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伟大实践中有新的作为的问题,这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同时,我们在班子建设和各项管理上程度不同地存在差距。一是有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存在差距,工作作风不扎实。满足于“传达了”,“布置了”,弯不下腰,听不到实情,甚至下属单位的工作出现偏差也不能及时纠正,工作指导“跟着感觉走”,脱离实际。二是相当一些基层单位基础工作薄弱,“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长期得不到落实。三是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资源共享度不高,应用效果不理想。四是地税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根治部门不正之风任务仍然艰巨。这些问题制约着地方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各级地税机关,在新的一年里,务必统一认识,正视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04年地方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200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开局起步之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人民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上来,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个主题,加快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高起点快起步开局,高水平跨越式发展”。地方税收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主题,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中有新的作为。
面对崭新的形势,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税收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强化税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费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前实现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全省地方税收的基本目标是: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征管体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地方税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实现确立的基本目标,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要点。
(一)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地方税收工作
全省地税系统要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潮不断引向深入,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地方税收工作。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要全面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坚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费任务完成,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作出积极的贡献。通过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上取得新进步,在改造主观世界上取得新收获,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果,在武装广大地税干部头脑、指导地税工作实践、推动地税事业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必须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十六大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就地税机关而言,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地方税收工作。税收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税系统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上来,在组织收入、制定和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管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五个统筹”的大局服务。具体就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城乡税制统一。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开发辽西北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和社保费的征缴,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三)必须牢牢抓住税收工作的主题
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是地税机关必须长期抓好的四方面重点工作,也是做好新时期地方税收工作这篇大文章必须牢牢抓住的主题。
依法治税、规范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要把依法治税贯穿地方税收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税收执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深化改革,健全机制,是激发税收工作的不竭动力。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形势发展,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不断深化税收改革,增强地税事业发展的动力。按照国家规定的总体框架,推进征管体制改革,构建有辽宁特点的地税征管工作新格局。继续深化、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和劳动分配等内部管理的改革,健全机制,营造真抓实干、开拓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是做好地方税收工作的基础。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努力实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结合,征收、管理、稽查的结合,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不断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尤其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做到提高管理水平与优化服务的统一。
以人为本,从严治队,不断提高地税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地税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实行源头控制,标本兼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塑造人,促进地税干部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地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加强对地税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地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四)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两基”工作
抓好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具体体现和工作业绩的重要衡量标准。要认清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围绕税收工作的主题,大力加强基层建设,面向基层抓基础,推动地方税收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手段,培养管理人才,建立强化管理基础的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基础。
上述四条是对税收管理实践的科学归纳和理论阐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地税机关尤其是省、市两级地税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真正做到面向基层,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地税系统的基层单位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三、2004年地方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4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目标已经确定。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各级地税机关,要正确分析形势、统筹安排、集中精力,转变作风、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努力推进地方税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有利因素:一是随着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的全面实施,我省确定了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物流、资金流、人才流加速汇入辽宁,这些因素将给辽宁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全省经济结构、质量的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必将拉动地方税收的增长。二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和辽宁提前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极大地调动了全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干部群众热情高涨,各行各业求发展,税收管理的外部环境会明显改善。三是地税系统的“312”工程取得成效,地税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地税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四是地税组建十年来,我们总结和创造了许多工作经验。这是全体地税干部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地税事业发展进步的宝贵财富。它将会有助于我们认清新形势下地方税收工作的规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这些都是我们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重要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所面临的困难。一是中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必将带来政策性减收因素。二是地方税制改革也将相应带来税基的变化,影响税源的减少。三是新财政体制的调整实施,给组织收入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带来一定的影响。四是地税系统的基层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税收征管不规范的问题日益显露。因此,我们要审时度势,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因势利导,努力做好今年的地方税收工作。
(一)加强计划和税费源管理,确保税费收入稳定增长
1.科学编制计划,加强计划管理。2004年,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地方税收计划为338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4.2亿元,增长7.7%,按可比口径增长10.6%;其中,省级收入计划为45.9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1%。今年的税收计划是实施新财政体制后的第一个全年计划,考虑了经济税源增长、财政支出增长、扶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因素,总体上符合我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实际。各级地税机关要研究运用“GDP税收负担率”分配方法,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及早抓好计划落实。强化对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科学调度,努力实现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地方税收统计制度,加强民营经济地方税收分析工作。科学制定计划执行和税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改革计划考核办法。积极探索经济预期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计划分配坚持客观与全面,既要考虑经济税源因素,又要考虑地方政府财力需求因素。
认真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增强分析预测的科学性。深入开展分税种、分行业、分税目的结构性分析。严格缓缴税款审批,全面开展欠税清查,大力清缴欠税。
2.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健全重点税源企业档案和监控网络,全面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发展变化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逐步建立经常性的税源调查制度,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税源调查,科学分析。二是强化企业所得税税源控管,针对企业所得税户数不断减少,优惠政策不断增加的新情况,研究制定税源监控措施。三是利用税务登记证换发之机,大力开展税源普查和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加强个体户定额管理,实施税源的源头控管。四是做好全国营业税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全省营业税税源变化。五是适应税制改革新形势,加强调研,认真分析税基变化带来的税源增减。六是依法建立健全适合新形势下农业税征管体系的协税护税网络。
3.继续强化税种管理。税种管理是税源监控的基础和前提。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税源管理,也就是对各税种税基的控管。今年地税系统的税种管理要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加强营业税税源的宏观分析工作,开展对转让无形资产各税目的调研。深入贯彻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办法,统一调整全省定额。二是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管户增减变化及其原因的调查分析,研究解决企业集团的税收征管和企业资产置换、债务重组以及“主辅分离”中的税收征管问题。三是认真做好新的《车船税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研究房地产税改革后税基的评估方法;开展修订印花税条例和细则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出台《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按图定位”管税办法;研究制定贯彻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规程的实施意见;适时出台《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纳税辅导、走访约谈等工作。五是充实和完善涉外税务审计方法,开展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专项检查;继续推行外籍个人约谈制度。六是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政策,规范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加强耕地占用税税源管理,加大清欠税力度;加强“二手房”交易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契税征管,全面推进契税由征收机关自征、驻征的征收方式。
4.认真解决组织收入中的新课题。2003年实施的新的财政体制,给全省地税机关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许多新课题。必须引起各级地税机关的高度重视,要认清形势,加强调研,针对新体制下组织税收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科学预测,制定措施,有效解决。作为地税机关,我们组织收入的原则是依法征收,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不能各自为政,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保持政令畅通,任何与此相悖的观点和行为都是纪律所不允许的。
5.坚持“税费并重”,搞好社保费征缴。今年的社保费征缴工作要继续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征”和“五个同步”的原则,巩固社保试点成果,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开展费源测算,严管费基。全面掌握实有费源,逐级分解落实计划,责任到人,增强费源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完善费源管理报表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费源大户、行业统筹企业、上市公司及外资企业,并做好查补费款的催缴入库工作。三是以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为重点,积极搞好部门间的协调,在扩面和资金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强化收缴工作,有效解决“重养老、轻失业”的问题。四是简化入库渠道,完善征收政策,统一征收方式,改进征收手段,努力实现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收程序,力争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合一征收,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险金的代征工作。
(二)加强税收征管建设,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1.强化征管基础资料管理。一是做好税务登记证件的换发工作。二是改进和完善税收档案管理办法,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新途径。三是充分利用征管资料和设施,大力开展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的服务,全面落实税务约谈制度,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率;适时在全省推广“12366”语音特服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大征管资料的共享度,与国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2.进一步深化发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发票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以发票管理规程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发票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快微机打印发票推广的步伐,与“12366”相匹配,研究推广发票的电子查询。三是对尚未纳入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项目收费票据,有计划地开展清理检查,逐步扩大发票的使用控管领域。四是适应发票印制体制的改革,调整发票管理工作重点,由过去的重印制管理,转变到强化发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发票的管理水平。
3.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专业化和信息化的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全面深化征管改革。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有利于税收发展的原则,规范基层税务机构设置。按照经济区划、地域特点、税源情况,科学收缩税务所。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根据征、管、查既有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税收征管与内部管理工作相配套以及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科学重组、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和分工,适度整合人力资源。认真总结营口市征管改革试点经验。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立足实际,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特别要注重研究新一轮征管改革在农村、在县级实施的问题。
在征管改革中,因地制宜地改革“双定户”的征收方式,研究实行以“入库代申报”的缴税方法;对偏远的农村“双定户”调整简并征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季度、半年、全年征期制;规范、统一税收定额核定工作,定额核定权利统一集中到县(区分)局。
4.提高“行政”政务管理水平。一是努力把握中心,明晰职责,积极履行综合、协调、调研、督查、服务的政务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全系统政务工作的指导,提高行政效能,增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策划组织好税收宣传月和地税组建十周年活动,加大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农村税费改革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二是坚持“两个务必”的思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的观念,加强管理,努力降低税收成本。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开展系统基建项目决算终审工作;认真开展经费收支和预决算、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专项检查;加强税务所的经费管理,鼓励争取,适度倾斜,规范收支。
(三)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1.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全面实施,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要从实现执法为民、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转变税收管理观念,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采取各种形式,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切实提高地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全面清理涉税审批事项,对审批、审核、核准的主体、内容、依据和程序进行规范,确保税务行政审批行为的合法性。
2.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站在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高度,解放思想,明确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辽西北开发和文化单位改革等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下岗再就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为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和效果,认真开展减免税普查,全面调查2003年各项减免税情况。今年要全面建立减免税台账。
认真清理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各项税收政策,切实规范集贸市场地方税收管理。
3.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坚持开展执法检查,认真纠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科学完善执法检查手册,制定执法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者的检查水平和协调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检查的监控和考核。建立执法数据库,对税收执法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4.大力加强稽查管理。一是加强稽查业务指导,明晰专案稽查与专项稽查职责,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搞好稽查事中和事后监督。继续开展稽查复查工作,促进基层稽查工作规范执法,提高全系统稽查办案水平。二是健全国地税检查协作工作制度,完善交流与协作的具体内容。与国税局共同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检查,打击利用交通运输业发票进行的涉税犯罪行为。三是制定“税警联合办案”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的配合。四是继续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治理整顿税收秩序,今年的重点是房地产开发、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集贸市场、交通运输业等。
(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应用管理,加速“一体化”进程
1.加速税收信息“一体化”进程。一是进一步完善《辽宁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方案》,提升全省地税信息化工作水平,优化网络结构。启动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在税收征管程序优化重组的基础上,科学提出业务管理模式,采用多层结构技术改造、建设高效率、高共享的新型税收管理系统。二是为实现网络资源的有效管理,全面监控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诊断、排除网络故障的能力,优化网络资源配置,认真实施《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方案》。三是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县局以下的地税机构,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2.巩固税收信息化应用成果。一是全面抓好现行软件的应用工作,以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应用质量为重点,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试点单位继续抓好征管软件的规范应用,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搞好试点应用和推广工作,优化升级“多米诺”(DOMINO)系统平台,优化公文运行系统。二是积极推广全省工商税务联网、税银联网、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多元化报税方式;搭建网上纳税申报平台;建立省市两级的视频会议系统。三是继续做好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软件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体系,为代扣代缴软件的开发应用做好准备;建立农业税税源电子档案,努力实现农业税微机管理;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开发人事管理系统。
(五)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决策和议事程序,对重大决策形成论证制度。积极开展巡视工作。既要反对民主不够,又要防止集中不力。各级地税机关的一把手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好表率,切实负起责任,努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本领。以坚强的党性带班子,以良好的作风带班子,以规范的制度带班子,以人格的魅力带班子。用高尚的人格、优秀的政绩,赢得干部的真心拥护。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团结的班子、凝聚的核心、战斗的集体。以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
思想作风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加强队伍建设,首先要把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的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位。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提倡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对照总书记的要求,全系统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实行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到群众中去,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有的放矢地指导基层工作,打开工作局面。
县区局领导的思想作风建设,是今年基层建设的重点,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漂浮、心中无数、碌碌无为的问题。在工作中,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交流和推广,切实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的作风。
2.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县区局必须明确一名政工副局长兼纪检组长,侧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特别要注意遏制转引税款、“买税卖税”问题,开展对“转、引税款等乱拉税源”的专项治理,将“两权”监督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持不懈地抓好行风建设,充分发挥行风投诉反馈处理系统的社会监督作用,认真解决办事效率低、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拖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愿意而且能够发挥潜质的环境。“唯才是举,官方思穆”。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坚持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鼓励约束干部。坚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总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创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努力激发干部的创新活力,为干部拓展干事创业舞台。
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培训摆在战略位置,认真贯彻《全省地税系统2001—2005年人才发展规划》和2003年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围绕提高岗位技能和岗位素质,开展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区局局长培训、兼职师资人员培训、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基层税务所干部的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竞赛,今年评出全省地税系统百名征管能手或稽查能手。
基层税务所的干部素质亟待提高。今年要投入相当的时间、经费、人力,重点开展基层税务所干部的培训工作,尽快提高税务所干部的素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清理或削减税务所的助征员和协税员。
4.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和税收文化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系统启动“春风工程”、“阳光工程”,加强并规范文明单位、巾帼建功立业示范岗、青年文明号、优秀税务干部评比工作。在各级地税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探索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路子,切实提高全体地税干部的主动学习意识和能力。继续做好双拥共建、扶贫助学和社会公益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因势利导,大力推进先进税收文化建设,加强对先进税收文化的研究,寻求税收文化的有效载体,不断拓展内涵,总结指导培育税收先进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围绕税制改革十年,以弘扬地税精神为主题,组织一次反映地税精神风貌的书画、摄影、美术展;举办首届辽宁省地税系统足球比赛。
5.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地税组建以来,各级地税机关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这是地税工作取得成绩、地税事业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为主的体制,为地税系统的规范执法、组织收入、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决策。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地方税收工作永远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这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地税机关要自觉、主动地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要经常地、积极主动地请示、汇报工作,取得领导、理解和支持。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把地税工作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去,热忱地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同时,要注意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增进了解与合作,为地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志们,地方税收事业已经走过辉煌的十年。十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地税干部艰苦创业,勤奋工作,锐意改革,开拓进取,铸就了地税事业辉煌的业绩。十年艰辛历程,磨炼了我们,提高了我们,增强了我们一往无前的信心和勇气。在辽宁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经济即将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地税机关能否有新的作为,能否再创新的辉煌,这是我们要向全省人民郑重回答的问题。我坚信,只要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肩负使命,与时俱进,发奋工作,就一定能靠一流的工作创造新的辉煌,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提前实现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