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上》记载:“卒哭乃讳。”卒哭,古代丧礼过了百日以后,变无时之哭为朝夕一哭,即早晨、晚上各哭一次,其他时间不哭,名为卒哭。为什么过了百日祭以后才避讳死者的名字呢?汉代经学家郑玄说:“敬鬼神之名也,讳,辟(避)也,生者不相辟(避)名。”(《礼记·曲礼上》郑玄注)从中可知,人活着时,他的名字不需要避讳;人死之后,他的名字写在牌位之上,供奉在宗庙或家庙中,成为鬼神。为尊敬鬼神才加以避讳。生不避讳,死后避讳,也就是生时称名,死后称讳。这是避讳总的原则。
此外,避讳的规则还有“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等等。
(一)不讳嫌名
嫌名,指与名字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如,“禹”和“雨”,声音相同,“丘”和“区”声音相近,均属嫌名。历代实施这一规则也不尽相同。
1.未改京兆之名
京兆尹,既是官名,又是地名。汉朝设置京兆尹,为三辅之一,管理京师地区。汉和帝名叫刘肇,“肇”与“兆”同音,属于嫌名。汉朝并没有因为“兆”犯汉和帝的嫌名“肇”而更改“京兆”之名。可见汉代还恪守不讳嫌名的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避讳越来越严格。为避讳帝王嫌名而改换地名、官名、人名之事逐渐增多。
2.邓嶽不避晋康帝嫌名
《晋书·邓岳传》记载:“邓嶽字子山,陈郡人。本名岳,以犯康帝讳,改为嶽;后竟改为岱焉。”邓嶽,字子山,是陈郡人。本来名叫邓岳,因为名字犯了晋康帝(司马岳)的名讳,就改为邓嶽。嶽是岳的嫌名。所以陆游说:“晋人避其君名,犹不避嫌名。康帝名岳,邓岳改名嶽。”(《老学庵笔记》卷十)虽然,他最终改名为邓岱,但那终究是后来的事情。至少在改名为邓嶽的时候是不避晋康帝的嫌名的。
3.改官奏状未获准
唐朝咸通二年(861)八月,任命中书舍人卫洙为工部侍郎,不久改为银清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兼滑州刺史、驸马都尉等职。卫洙上奏状称:“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号内一字与臣家讳音同,虽文字有殊,而声韵难别。请改授闲官。”皇帝敕曰:“嫌名不讳,著在礼文,成命已行,固难依允。”(《旧唐书·懿宗纪》)卫洙奏状大意是说,承蒙皇帝圣恩,任命我为滑州刺史,官号内的一个字与我的家讳相同。虽然字形不同,但声韵很难区别。请求改授一个清闲官职。皇帝的命令说,嫌名不避讳,记载在《礼记》之中,命令已经发布下去,实在难于答应你的请求。当朝驸马,历来是最受皇帝宠信的人,他的要求都不获批准,可见“不讳嫌名”的规则,在当时还是坚持实行的。
4.张仁亶改名
唐朝的兵部尚书张仁愿,是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人。神龙三年(707),他任朔方总管。当时,朔方与突厥以黄河为界。突厥常常渡河侵扰。他在河北筑三座受降城,各距四百里,置哨所一千八百所,首尾相应,自此突厥不敢度阴山南侵,节省数万镇守边兵。唐睿宗李旦即位,因为“亶”与“旦”声音相同,为避讳唐睿宗李旦的嫌名,张仁亶改名为张仁愿。经典的规则一旦被突破之后,人人争相效仿,到了宋朝,嫌名之讳达到了高潮。
5.宋高宗的嫌名之多
宋高宗的名字叫赵构,“构”字的嫌名有“遘、媾、觏、購、冓、篝、韝、姤、诟、逅、鸲、句、雊、岣、榖、彀、搆、够”等五十五字。(《淳熙重修文书式》)因避讳其中一个“句”字而改姓的就有四个人。“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句涛是也;加草头者,苟谌是也。”(《齐东野语》卷四)沿用句字的字形,更改它的读音的,有句涛;加草字头的,有苟谌。这四个人都为此而改姓。
(二)二名不偏讳
二名,即双名,指两个字组成的名字。不偏讳,指不一一避讳。孔子的母亲名叫征在。郑玄解释说:“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礼记·曲礼上》郑玄注)是说“征”和“在”二字不相连出现在一起,就可以不必一一加以避讳。
1.《论语》不偏讳孔母二名
《论语·八佾篇》:“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意思是说,夏朝的礼,我能说出来,杞国(夏朝的后人)不足以作证;殷朝的礼,我能说出来,宋国(殷朝的后人)不足以作证。这是他们文献不充足的缘故。如果文献充足,我就可以引用来作证了。这段话中有三个“征”字,《论语》中都不加避讳。
《论语·季氏篇》:“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足,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意思是说,君子要警戒的有三件事:年轻时期,血气未定,要警戒的是放纵声色;壮年时期,血气方刚,要警戒的是好气斗勇;等到老年时期血气已经衰老,要警戒的是贪得无厌。这段话里有三个“在”字,《论语》中也都没加以避讳。这就是“二名不偏讳”的最好例证。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自不必说,就是编纂《论语》的孔门弟子及其再传弟子,也都是儒家学者,他们都是传承儒家经典的学者,他们恪守儒家经典“二名不偏讳”的规则,给后人作出了榜样。遗憾的是,后人并不一定效法。为什么人们不效法孔子那样“二名不偏讳”呢?汉代学者蔡邕说过:“尊卑有序,以讳为首。”(《北堂书抄》卷九十四)可见避讳是体现尊卑贵贱的重要标志,在封建皇权至高无上的等级制度之下,人们宁可不遵经典,也要屈从于皇权。因而遇到最高统治者的双名,也都照避不误,以减少麻烦。
2.萧琛对答从容
南朝的萧琛,字彦瑜,是梁武帝萧衍的老朋友。梁武帝每次宴饮群臣,都像对老朋友一样款待他。在一次朝廷的宴会上,“尝犯武帝偏讳,帝敛容。琛从容曰:‘二名不偏讳。陛下不应讳顺。’上曰:‘各有家风。’琛曰:‘其如礼何?’”(《南史·萧琛传》)武帝偏讳,是指梁武帝的父亲萧顺之名字中的一个字,即“顺”字。
萧琛曾经触犯了梁武帝父亲的偏讳,梁武帝收起了笑脸,萧琛从容不迫地说:“二名不偏讳。陛下不应该避讳‘顺’字。”皇上说:“各有各的家风。”萧琛说:“该怎么解释《礼记》中的‘二名不偏讳’的规定呢?”
3.何延之著《兰亭始末记》
晋朝书法家王羲之亲撰并书写的《兰亭集序》,被人称为行书第一法帖。唐太宗很羡慕《兰亭贴》,但久久未有得到。后来知道在和尚智永的弟子辨才那里。于是派监察御史萧翼去取。萧翼微服私访和尚辨才,并用计把《兰亭帖》骗到手,回京交付唐太宗。唐太宗命令任供奉官的拓书人赵模、韩道政、冯承素、诸葛真等四人各拓数本,赏赐给皇太子、诸王和近臣。唐太宗死时,《兰亭帖》作为殉葬品被埋入陵中。
唐人何延之撰《兰亭始末记》记载《兰亭帖》的流传过程及萧翼赚取法帖的故事。其中说:“今赵模等所拓在者,一本尚值数万钱也。人间本亦稀少,代之珍宝,难可再见。”(《全唐文》卷三〇一)人间即民间。代之珍宝即世之珍宝。因避李世民之讳而改“民”为“人”,改“世”为“代”。
4.杨隆礼改名
唐朝时,杨隆礼因为名字中有一个字与唐玄宗李隆基名字中的一个字相同,于是便把名字中的“隆”改为“崇”,名为杨崇礼。虽然经书中有明文“二名不偏讳”,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人们仍然照避不误。
5.唐德宗作诗
唐德宗即位十载,九月九日重阳节时,在曲江亭设宴款待大臣,他在宴会上即兴赋诗。诗题为《重阳日赐宴曲江亭》:
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
时此万枢暇,适与佳节并。
曲池洁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气满,台殿秋光清。
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
用怀无荒戒,良士同斯情。
顾炎武说:“时此万枢暇,适与佳节并。则讳‘机’,以与‘基’同音也。”(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基”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偏讳。因为“机”与“基”字音相同,所以唐德宗把本应是“万机暇”,写作“万枢暇”,以免犯了唐玄宗的偏讳。
(三)诗书不讳
诗书不讳,即《诗经》、《书经》等经书中的文字不避讳,如果《诗经》、《书经》中的文字都要避讳,那就无法寻读经典原意了,所以不能避讳。
1.周朝的文、武、成王不讳
周文王名昌,周武王名发,周成王名诵,经书中出现的“昌”、“发”、“诵”等字都不加以避讳。
《尚书·洪范》:“人只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这是讲用人之道,对于有才能有作为的人,要奖赏他,使他尽其所能,你的国家就能昌盛。
《易经·坤卦》:“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意思是说,在事业上发达有成,这是最好的了。
《诗经·大雅·桑柔》:“听言则对,诵言如醉。”这是描写糊涂人的形象,品德不好的人,听到道听途说的话,就随便答应,听到吟诵诗书上的话,就像喝醉了一样糊里糊涂的。
从以上三例中可知,即使是君王的名字如昌、发、诵,在诗书等经典中都不加避讳。
2.《开成石经》不避唐朝帝讳
唐朝开成二年(837)二月,在石碑上刻成一百五十九卷石经。“凡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及肃(李亨)、代(李豫)、德(李适)、顺(李诵)、宪(李纯)、穆(李恒)、敬(李湛)七宗讳,并不缺点画,高(李治)、中(李显)、睿(李旦)、玄(李隆基)四宗,已祧则不讳,文宗(李昂)见为天子,依古卒哭乃讳,故御名不缺。”(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
在开成石经上,大凡唐高祖、唐太宗,以及唐肃宗、唐代宗、唐德宗、唐顺宗、唐宪宗、唐穆宗、唐敬宗七宗的庙讳,都不缺点画;唐高宗、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四宗,属于“已祧不讳”的范围;唐文宗现在是天子,依据古代“卒哭乃讳”的规定,所以当今天子的御名也不缺。《开成石经》包括十二部经书,比流传至今的《十三经》仅少一部,其字数相当可观。唐代帝王的名字,一定会出现很多次,都不加以避讳。可见“诗书不讳”的原则,唐代人仍然恪守不移。
(四)临文不讳
举行礼仪时,须按照礼文的要求行事,在诵读礼文时,遇到该避讳的文字也不避讳。如果避讳,礼仪便无法进行了。不仅礼文中不避讳,而且在公文中,为准确表达文意,也不能避讳。
1.韦孟讽谏楚王子孙
汉高祖刘邦立他的同父弟刘交为楚王,史称楚元王。韦孟为楚元王的太傅。楚元王的子孙荒淫无度,不守道德规范。韦孟负有教育责任,他作诗一首加以劝谏。其中有“至于有周,历世会同。王赧听谮,实绝我邦”。(《文选》卷十九《讽谏一首》)诗中回顾历史,是说到了周朝,历代与诸侯会盟。赧王听信谗言,与我们国家绝交。诗中没有避讳汉高祖的名字,出现了“邦”字。
2.汉武帝诏书不避父讳
元封二年(前109)正月,汉武帝到嵩山去,发布诏书:朕“至于中岳,获驳麃,见夏后启母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无伐其草木。以山下户三百为之奉邑,名曰嵩高”。(《汉书·武帝纪》)
诏书中讲,我到达了中岳嵩山,猎获一只杂色鹿,见到了夏代的启母石。次日登上嵩山,御史及其下属也跟着,在庙旁的吏卒都听到了高呼万岁的声音,一共响起三次。登山遇到了神仙,依礼有求必应。命令掌礼官员增建太室山的祠堂,禁止砍伐太室山的草木。把山下的三百户人家作为供奉太室山的封邑。
汉武帝的父亲是汉景帝刘启。这份诏书中“启母石”的“启”字,恰恰犯了讳,但诏书中也不加回避。从上述两例可见,汉代还恪守“临文不讳”的原则。
3.胡瑗讲《易经》
胡瑗,字翼之,宋朝海陵人。受到范仲淹的推荐,以白衣身份应召到崇政殿,回答皇帝的提问,被授予校书郎。庆历年间,胡瑗应召到迩英殿给皇帝讲《易经》。讲经必须先读经文,然后再加以解释。宋仁宗御名叫“祯”。《易经·乾卦》:“乾,元亨利贞。”胡瑗把这五个字直接读出来,不避讳御名的同音字。仁宗皇帝和陪读的人,都大惊失色,为胡瑗捏了一把冷汗,看他如何收场。胡瑗却不慌不忙地说:“临文不讳。”(《道山清话》)仁宗皇帝见他引经据典,对他也无可奈何。
(五)庙中不讳
庙,供奉祖先的房舍,皇家有宗庙,卿、大夫有家庙,汉代经学家郑玄解释说:“唯有事于高祖,则不讳曾祖以下,尊无二也。于下则讳上。”意思是说,在祭祀高祖时,曾祖以下辈分的名字都不避讳,表示高祖是唯一最尊贵之人。祭祀宗庙、家庙中的晚辈,那么他们长辈的名字都得避讳,例如,祭祀祖父,那么高祖、曾祖的名字也都得避讳。
1.宗庙颂歌不避文王讳
《诗经》分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即十五国风,指各地的民歌;雅分大雅、小雅,大雅产生于西周,小雅产生于东周;颂是用于宗庙的祭祀之歌。周颂中有一首《雝》:
有来雝雝,至止肃肃。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
于荐广牡,相予肆祀。
假哉皇考,绥予孝子。
宣哲维人,文武为后。
燕及皇天,克昌厥后。
绥我眉寿,介以繁祉。
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这是周武王祭祀周文王的诗,是在宗庙里歌唱的:诸侯都来助我祭祀,和谐而且恭敬,天子容貌肃穆。和谐而且恭敬的诸侯送上大牲口,助我祭祀,伟大的文王啊,请您享受吧,以安我孝子之心。您尽人之道,备君之德,安定人心与天心,能昌盛其后代,安我以眉寿(长寿),助我以幸福,使我得以尊敬皇考(已故之父,指周文王)和健在的母后。
朱熹在注释中引用苏氏的话说:“周人以讳事神,文王名昌,而此诗曰‘克昌厥后’,何也?曰周之所谓讳,不以其名号之耳,不遂废其文也。讳其名而废其文者,周礼之末失也。”
苏氏说,周朝人用避讳来敬事神灵,周文王名字叫姬昌,可此诗中说“克昌厥后”,为什么呢?回答说:周朝所谓的避讳,不用他的名称呼他罢了,并不因此就废弃那个文字。如果为了避讳他的名字而废弃那个文字,那将是周礼的失误。
2.宗庙颂歌不避周武王讳
《诗经·周颂》的《噫嘻》写道:
噫嘻成王,既昭假尔。
率时农夫,播厥百谷。
骏发尔私,终三十里。
亦服尔耕,十千维耦。
这是周成王开始设置田官,告诫他们的话。周成王告诫田官,你们要率领农夫播种百谷,使他们大开私田,在三十里的范围内,都干农活,万人为耦(二人并耕)而耕,合力齐心劳动。
“骏发尔私”的“发”字,是周武王的名讳。因为是宗庙里的颂歌,就不避讳。以上两例都符合“庙中不讳”的规则。
(六)已祧不讳
祧,远祖的庙。古代,天子立七庙,太祖与三昭、三穆,共七庙。太祖为不祧之祖,即永不迁出宗庙。七世以上则亲尽了,就把他的牌位迁出宗庙,藏于祧庙。已祧不讳,已经迁入祧庙的远祖,可以不避讳他的名字了。《礼记·檀弓下》:“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意思是说,过了百日祭之后,掌丧事戒令的宰夫手持木铎说高祖的父亲当迁入祧庙,已祧迁的名字可以不必避讳了,新去世者的名字则要避讳。
1.班固著书不避惠帝庙讳
东汉历史学家班固撰著一部汉朝断代史,在《律历志》中有“盈元”、“盈统”、“不盈”之类,一卷之中字凡四十余见。(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
顾炎武说,《汉书·律历志》中有“盈元”、“盈统”、“不盈”之类的字样,一卷之中这个“盈”字出现四十多次。从汉惠帝,到西汉末年,已经有十余帝。班固是东汉人,惠帝的神主(牌位)早已供奉到祧庙里了。这符合已祧不讳的原则。
2.唐高宗、中宗祧迁不讳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掌礼仪的官员上奏疏说:“谨按《礼记》云:‘舍故而讳新。’此谓已迁之庙,则不讳也。今顺宗神主升祔礼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则忌日并不合行香,依礼不讳。制可。”(《册府元龟》卷五百九十一)升祔礼,新死者与祖先合在一起享受祭祀的礼仪。
掌礼官的奏疏说,《礼记》上所说的“舍故而讳新”,说的是已经迁出宗庙的祖先,就不避讳了。现在顺宗(李诵)的神主(牌位)供奉到太庙的礼仪已经完毕,高宗、中宗的神主(牌位),已经从太庙迁入祧庙,到了忌日也不应该烧香了,依据礼仪的规定不必避讳。宪宗皇帝批准可以。
3.《平淮西碑》不避唐高宗讳
唐朝“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唐王朝的安全。元和九年(814)起,经过四年激战,终于平定了淮西叛乱。韩愈参与了这一战役,奉诏撰《平淮西碑》文,刻石记功。这篇碑文内,就有“高祖、太宗,既除既治”、“遂开明堂,坐以治之”的字样。两个“治”字,都犯了唐高宗的庙讳。从唐高宗,到唐顺宗,已是八代,高宗成了已祧之宗,在不讳之列。所以无人追究韩愈犯庙讳之罪。
4.朱熹不避宋真宗庙讳
朱熹为《孟子》一书作集注。《孟子》原文:“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孟子·梁惠王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没有固定的产业维持生活,却有固定的道德,只有士人才能够做到。像一般人,如果没有固定的产业收入,便没有固定的道德标准。假如没有固定的道德标准,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无所不为。朱熹的注释:“恒,常也。产,生业也。恒产,可常生之业也。恒心,人所常有之善心也。”
这段话的原文中有五个“恒”字,注释中有三个“恒”字。北宋真宗叫赵恒,南宋人朱熹不避讳“恒”字,是什么道理呢?如果说原文不避讳,属于“诗书不讳”的规则,情有可原。为什么注释中还有三个“恒”字,不加避讳呢?明朝学者谢肇淛说:“宋真宗名恒,而朱子于书中‘恒’字讳,盖当十宗之世,真宗已祧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谢肇淛说,朱熹生活的时代,距宋真宗已经过十代皇帝了,宋真宗已经升入祧庙,符合“已祧不讳”的条件了,所以朱熹不加避讳。宋真宗以后,经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光宗、宁宗,正好十世。朱熹生于1130年的高宗时期,逝于1200年的宁宗时期。北宋结束时,真宗已该祧迁了,生活在南宋时期的朱熹当然可以不避讳了。可见谢肇淛说的是有道理的。
(七)讳名不讳姓
《孟子·尽心下》:“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孟子说,只避讳名字,不避讳姓氏,因为姓氏是家族所共有的,名字是一个人所独具的。
“讳姓”的事,有没有呢?皇家的姓氏称为国姓,臣民不必加以避讳。可以说“讳姓”之事,是没有的。但是,有权有势者,为避讳强令他人改姓的事,却是不乏其例。但仍属“讳名”的范畴。
1.戎昱作诗拒婚
唐代诗人戎昱,善于谈吐,长相漂亮,虽有诗才,却没有考中进士。崔瓘在湖南当官,想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他。因为“戎”字犯了崔瓘的家讳,暗示让他改姓。戎昱作诗谢绝:“千金未必能移姓,一诺从来许杀身。”这桩婚事从此作罢。
还有更可气的,小吏为讨好上司,而擅改来客的姓氏。
2.石昂质问杨延朗
五代十国时期,有一个姓石名昂的人,被任命为临淄县令。石昂有事求见监军杨延朗,负责通报的小吏接过来访者的名片,知道来访者是临淄县令石昂,“石”字是杨延朗的家讳,小吏便把石昂改为右昂,通报进去。石昂听到了,进入大厅,责备杨延朗说:“你的侍从为什么以私害公?我本来姓石,并不姓右!”杨延朗大怒,石昂于是辞官还家,对自己的子女说:“我本来不想在乱世中当官,现在果然被势利小人羞辱。”(《齐东野语·避讳》引)拒绝达官贵族强行改姓已属不易,但是遇到姓氏犯了国讳,则很难抗拒了。
3.文彦博家两次改姓
宋朝宰相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介休(今山西介休)人。进士出身,庆历八年(1048),任宰相。他反对王安石变法,在洛阳与富弼、司马光等人饮酒赋诗,被称为“洛阳耆英会”。元祐年间,司马光任宰相,荐他同居相位。《宋史·文彦博传》记载,文彦博家有过两次改姓的经历。他家原本姓“敬”,在五代后晋时期,因避晋高祖石敬瑭的名讳而改姓“文”,后晋灭亡,他家又改回姓“敬”。宋朝建立后,为避宋翼祖赵敬的名讳,又改为姓“文”。
其实,儒家经典对避讳的诠释并不复杂,哪种情况应该避讳,哪种情况不须避讳,条理清晰,实行起来也不困难。为什么后来发展到“忌讳繁,名实乱”的程度呢?宋代学者胡安国揭示出根本原因,“愚者迷礼以为孝,谄者献佞以为忠。忌讳繁,名实乱”。(《齐东野语·避讳》引)意思是说愚忠愚孝的人,把迷信《礼记》中的避讳规则当成尽孝道;喜欢讨好的人,把献上花言巧语当成尽忠心。这样一来,顾忌和避讳越来越繁复,名称和实物越来越混乱。
在封建社会里,无论什么事,只要提到忠孝的高度,实行起来都非常容易。最高统治者无不需要臣民对他尽忠,同时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又都标榜“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尽管他们不一定真正有孝心,但是忠孝的招牌是绝对不能扔掉的。臣民为了避免麻烦,不敢越雷池一步,经书中有一些“不讳”的规定,他们也都照讳不误。另外,还有如李藩所说的那样:“历代故事,皆自不识大体之臣而失之,因不可复。”(《册府元龟》卷三)这就使避讳制度经久不衰,而且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