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治国之镜:诗词镜鉴历代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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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又称东周,是指公元前770至公元前221年的一个时代。进一步又分为春秋(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与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两个时期(或称时代)。

春秋战国时期,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制度、新统治秩序在确立,新的阶级力量在壮大。隐藏在这一过程中并构成这一社会变革的根源则是以铁器为特征的生产力的革命。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导致各国的变革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也导致思想文化的繁荣。

春秋时期的突出特征是诸侯争霸,礼坏乐崩。春秋五霸包括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战国时期的突出特征是战国纷争,秦并六国。战国七雄包括齐国、楚国、秦国、燕国、韩国、赵国、魏国。公元前221年,秦国统一六国。

春秋时期的改革变法人物主要有:齐国的齐桓公及管仲、鲍叔牙;晋国的晋文公及狐偃、先轸、赵衰、栾枝、贾佗、荀伯;郑国的郑简公及子产;鲁国的鲁宣公及季文子;楚国的楚庄王及伍举、苏从、孙叔敖;秦国的秦穆公及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

战国时期的改革变法人物主要有:魏国的魏文侯及李悝;楚国的楚悼王及吴起;韩国的韩昭侯及申不害;齐国的齐威王及邹忌;赵国的赵烈侯及公仲连、赵武灵王及肥义;燕国的燕昭王及郭隗、苏秦、乐毅、邹衍;秦国的秦孝公及商鞅、秦庄襄王及吕不韦、秦王政及李斯等。

春秋战国时期的改革变法事件主要有:管仲的参国伍鄙制、相地衰征、军政一体;晋国的作爰田、作州兵;鲁国的作丘甲、初税亩;楚国的书土田、量入修赋;子产的铸刑鼎、作丘赋、都鄙分野;秦国的初租禾;李悝的成文《法经》、常备“武卒”制度;商鞅的农战奖励、什伍连坐、废井田开阡陌;赵雍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另外还有:晋文公改革、楚庄王改革、秦穆公改革、吴起改革、申不害改革、邹忌改革、公仲连改革、乐毅改革、吕不韦改革等。

本章重点论述的改革变法家主要有:春秋初期的管仲、春秋中期的子产;战国前中期的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邹忌、赵雍武灵王。

一、管仲

1.春秋改革家管仲(七律)

乱世坎坷遇贵人[1],

桓公识才拜国相[2]。

尊王攘夷[3]修内政,

富国强兵霸中原[4]。

九合诸侯匡天下[5],

第一霸主[6]王四方。

相地衰征[7]为君民,

管仲谋智[8]传美谈。

【注释】

[1]遇贵人:指遇见鲍叔牙。鲍叔牙(公元前716—公元前644年),姒(sì)姓鲍氏,亦称鲍叔,楚国颍上(今属安徽颍上县)人,春秋时代齐国大夫。鲍叔牙与管仲年轻时是好朋友。早期管仲贫困,鲍叔牙时常接济他。两人在南阳经商,管仲每逢赚了钱总想多分一点,而鲍叔牙知道后也不以为意,不予计较。齐桓公即位之后,鲍叔牙则极力推荐管仲当宰相,并协助管仲成就齐国霸业。后世美称“管鲍之交”、“鲍子遗风”或“管鲍分金”。

[2]国相:指上卿,国相又称相国、宰相或丞相。齐桓公即位不久即拜管仲为上卿,即国相。

[3]尊王攘夷:即尊崇周王,抵御夷狄。这是齐国实行的一种对外战略。

[4]中原:指中原地区或中原诸侯国。《诗·小雅·吉日》曰:“瞻彼中原,其祁孔有。”诸葛亮《出师表》曰:“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

[5]九合诸侯匡天下:指齐桓公多次会盟诸侯,使天下混乱的局面得以匡正。

[6]第一霸主:齐国经过管仲改革,国力大振,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公元前716—公元前643年),姜姓吕氏,名小白,春秋时代齐国第十五位国君,公元前685—公元前643年在位,系春秋五霸之首。其主要成就有:一方面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推行改革,实行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另一方面,东征西讨,九合诸侯,尊王攘夷,成为中原霸主。

[7]相地衰(cuī)征:即按照土地肥瘠的不同,征收不等额的租税;根据丰年歉收情况,确定税收减缓幅度。

[8]管仲谋智:指管仲的谋略与智慧。《史记》曰:“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改革概述 管仲:春秋改革第一人

(1)简介。管仲(公元前716—公元前645年),字仲,名夷吾,史称管子,楚国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经鲍叔牙举荐,管仲官拜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尊称仲父。管仲对内改革内政,对外尊王攘夷,辅佐齐桓公建立霸业。管仲的改革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集中体现在《管子》《国语》《左传》(或称《春秋左氏传》)《史记》《群书治要》等文献典籍之中。

(2)改革内容。管仲担任宰相后,根据齐国的实际,结合列国形势,对内对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管仲的改革主要有:重设区划、农商并重、礼法并用、寓兵于农、尊王攘夷。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政治方面,实行国野分治,加强内政。①实行国野分治:参其国而伍其鄙(注:“参”同“叁”)。参其国,实行三官制度。参其国就是三分国都(即城邑),行政区划设置工、商、士三类之乡,国事分为三个部分,设立士、工、商三官,分别负责进行管理。伍其鄙,实行五属制度。伍其鄙就是五分郊野(即乡村),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属有大夫;全国分为五个乡,共有五个属大夫,又设立“五正”,对五乡进行监督检查。②实行分类居住: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士、农、工、商分类居住,分别从事不同的职业;安排士住在清静闲适的地方,工匠住在靠近官府的地方,商人住在接近市井的地方,农夫住在接近田野的地方。③选贤任能,改革官制。建立选拔人才“三选”制度,举贤任能,选派专才治国。改革中央地方官制,中央设立五官,五官上统于国相,国相则听命于君主。

二是经济方面,实行相地而衰征,开发渔盐业。①根据土地肥瘠程度,确定赋税轻重。②设立铁官打制农具,促进农业发展。③设立盐官煮盐卖盐,充实国库收入。④发展沿海渔盐铁丝,推动商品流通。

三是军事方面,实行寓兵于农,狩猎练军。①寄军于政:作内政而寄军令。亦即寓军于政、平战一体,换言之,即谓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寓军于政、军政合一。②限制迁徙: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徙。亦即在内政中寄寓军令的教令形成以后,下令不让居民更改迁徙。③兵器赎罪:轻过而移诸甲兵。亦即减轻对罪过的惩罚,改为用铠甲兵器来赎罪。④狩猎练军:春以搜振旅,秋以□治兵。即每年春秋通过狩猎训练军队,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四是外交方面,实行尊王攘夷,称霸诸侯。①先修内政,后图外事。②招携以礼,怀远以德。③尊崇周王权力,维护宗法制度。④抵御戎狄侵扰,保护诸侯安全。

(3)影响与作用。管仲尽心尽力辅佐齐桓公,改革成效显著,国力大振,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而管仲则被称为春秋改革第一人。

==知识延伸== 参国伍鄙:管仲论内政改革

【评鉴】参国伍鄙是管仲内政改革的核心内容。管仲认为:圣王之治天下,必先参其国而伍其鄙,然后定民居而成民事。这里选编《国语》中管仲关于内政改革的论述,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一是参其国,实行三官制度。参其国就是三分国都(即城邑),行政区划设置工、商、士三类之乡,国事分为三个部分,设立士、工、商三官,分别负责进行管理;二是伍其鄙,实行五属制度。伍其鄙就是五分郊野(即乡村),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属有大夫;全国分为五个乡,共有五个属大夫,又设立“五正”,对五乡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士农工商,分业定居。士、农、工、商分类居住,分别从事不同的职业;安排士住在清静闲适的地方、工匠住在靠近官府的地方、商人住在接近市井的地方、农夫住在接近田野的地方。

【原文】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

桓公曰:“参其国奈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以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乡,泽立三虞,山立三衡。”

桓公曰:“伍鄙奈何?”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是故正之政听属,牧政听县,下政听乡。”桓公曰:“各保治尔所,无惑淫怠而不听治者!”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máng),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①“令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恒为士。”②“令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旦暮从事,施于四方,以饬其子弟,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少而习蔫,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权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为工。”③“令夫商,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轺(yáo)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贱鬻贵。旦暮从事于此,以饬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恒为商。”④“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lěi)、耜(sì)、?(jiā)、芟(shān)。及寒,击!(gǎo)除田,以待时耕;及耕,深耕而疾□(yōu)之,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其枪、刈(yì)、耨(nòu)、”(bó),以旦暮从事于田野。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祓(bó)? (shì),沾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于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恒为农。”

【译文】齐桓公问:“具体应该怎么做?”管子回答说:“从前,圣王治理天下,将国都分为三个部分,将郊区分为五个部分,规定民众居住区域,使民众各成其事,陵墓作为送终之处,谨慎地运用生、杀、贫、富、贵、贱六大权柄。”

齐桓公问:“如何把国都分为三?”管子回答说:“将齐国国都划分为二十一乡。”齐桓公说:“好。”管仲于是将齐国国都划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六个工、商之乡;十五个士乡,齐桓公亲帅五乡,上卿国子帅五乡,上卿高子帅五乡。管仲将国事划分为三个部分,各自设立界限,设立士、工、商三官,设三卿主管群臣,设三族主管工匠,设三乡主管商人,设三虞主管川泽,设三衡主管山林。

齐桓公问:“如何划分伍鄙?”管子回答说:“制定伍鄙居民的行政区划。三十家为一邑,一邑之中,有一位有司;十邑为一卒,一卒之中,有一位卒帅;十卒为一乡,一乡之中,有一位乡帅;三乡为一县,一县之中,有一位县帅;十县为一属,一属之中,有一位大夫。全国一共有五属,因此设立五位大夫,派他们各自治理一属;设立五位正长,各自督察一属行政。因此五正督察五属,五属督察县帅,县帅督察乡帅。”齐桓公下令说:“各自保证治理好你们的区域,不要荒淫懈怠而不问政事的人?”

桓公说:“怎样来确定百姓的住地?怎样才能使民众各成其事呢?”管子回答说:“士、农、工、商四类民众,不要让他们混杂地住在一起,混杂地住在一起就会言论纷乱,四类民众就会改易他们的事业。”齐桓公问:“如何安排士、农、工、商的居住区域呢?”管子回答说:“从前圣王安排士的居处,让他们住在清静闲适的地方;安排工匠的住处,让他们住在靠近官府的地方;安排商人的住处,让他们住在接近市井的地方;安排农夫的住处,让他们住在接近田野的地方。”①“命令士,聚居在一处,清静休闲之时,做父亲的人与做父亲的人谈论义,做子女的人与做子女的人讨论孝,在朝廷事奉君主的人探讨敬,年幼的人讨论悌。从小就习染士的生活,心灵安于士的职责,不会见异思迁。因此,父兄对子弟的教导不用严厉而获得成功,子弟向父兄学不疲劳而学成。这样,士的儿子永远是士。”②“命令工匠,聚居在一处,审察一年四季不同特点,辨别材质好坏,权衡材料用处,讲论比较协调用材,早晚努力工作,让产品满足四方需要,年长者教导子弟,工匠之间谈论的都是工匠的事,互相展示的是各自技巧,互相陈述的是产品功用。工匠的儿子从小就习染工匠的生活,心灵安于工匠的职责,不会见异思迁。因此,父兄对子弟的教导不用严厉而获得成功,子弟向父兄学习不疲劳而学成。这样,工匠的儿子永远是工匠。”③“命令商人,聚居在一处,观察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审视当地的商业资源,以此了解市价行情,或背负、或怀抱、或肩挑、或肩扛,驾着牛车或马车,将商品运到四面八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卖贵,早晚从事商业,以此教导子弟,商人之间互相谈论利润,互相展示各自的赢利,互相陈述各自所了解的物价行情。商人的儿子从小就习染商人的生活,心灵安于商人的职责,不会见异思迁。因此,父兄对子弟的教导不用严厉而获得成功,子弟向父兄学习不疲劳而学成。这样,商人的儿子永远是商人。”④“命令农夫,聚居在一处,观察四时节令,检查农具情况,准备好耒、耜、枷、芟等农具,在大寒时节,就要除去枯草,清理平整田地,等待春耕;春耕一旦来到,就要深耕细作,尽快将土块打碎,等待春天的及时雨;一场春雨之后,农夫就要带着枪、刈、耨、锌等农具,早晚在田野耕作。农夫们脱掉上衣干活,他们头戴斗笠,身穿蓑衣,身上汗湿了,泥巴糊满双腿,身体发肤暴露在炎炎烈日之下,发挥四肢最大的作用,在田野中辛勤劳动。农夫的儿子从小就习染农夫的生活,心灵安于农夫的职责,不会见异思迁。因此,父兄对子弟的教导不用严厉而获得成功,子弟向父兄学习不疲劳而学成。这样,农夫的儿子永远是农夫。”(资料来源:管仲著《管子》;左丘明编著《国语》;古诗文网)

2.东风第一枝·管仲齐国改革(词)

(上)

周室[1]衰微,

四夷[2]侵扰,

诸侯图霸纷争。

颖河畔[3]读书声,

楚才俊夷吾君[4]。

借商谋生,

游列国,

阅尽国情。

鲍济仲[5],

管鲍之交[6],

成就振齐之卿[7]。

(下)

行分治[8],

国野[9]权衡。

轻赋税,

相地衰征。

兵寓农兵合民[10]。

富国民强军政。

外攘夷狄,

拥襄王[11],

称霸会盟[12]。

鲍辅仲[13],

管子[14]辅之谋,

王佐霸业[15]之兴。

【注释】

[1]周室:指周朝。周朝分为西周(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年)与东周(公元前770—公元前256年)两个时期。其中东周时期又称春秋战国,进一步又分为春秋及战国两个时期。

[2]四夷:指古代华夏族对四方少数民族的统称,包括东夷、西戎、南蛮与北狄。

[3]颖河畔:指楚国颍上县颍水。颍水发源于中岳嵩山,迤逦东下,流经河南临颍、颍上等县汇入淮河,为淮河第一大支流。

[4]夷吾君:指管仲,名夷吾。

[5]鲍济仲:鲍叔牙帮助、救助管仲。济即帮助、救助。《晋书·何攀传》曰:“惟以周穷济乏为事。”

[6]管鲍之交: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列子·力命》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此世称管鲍善交也。”《史记·管晏列传》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7]齐之卿:指齐国的上卿,亦即国相。

[8]行分治: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制度。

[9]国野:国都为国,即齐都城临淄,国都以外的其他地方为野。类似于城乡分类管理。

[10]兵寓农兵合民:即为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寓军于政与军政合一。

[11]襄王:周襄王(公元前?—公元前619年),姬姓名郑,东周第六代君主,周惠王之子。惠王死后,襄王惧怕异母弟王子带争夺王位继承权,秘不发丧,并派人向齐国求援,襄王直到大局已定才公布父王死讯。执政时间为公元前651—公元619年。

[12]称霸会盟:泛指九合诸侯,称霸会盟主要包括北杏会盟、与鲁会盟、鄄地会盟、幽地会盟、召陵之盟、洮之会、葵丘会盟。

[13]鲍辅仲:鲍叔牙辅助、协助管仲治理齐国。辅即辅助、协助。《史记》曰:“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

[14]管子:指《管子》一书。《管子》是一部记录、反映管仲思想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一部经邦治国的百科全书。《管子》一书计有七十六篇,内容分为八类:《经言》九篇,《外言》八篇,《内言》七篇,《短语》十七篇,《区言》五篇,《杂篇》十篇,《管子解》四篇,《管子轻重》十六篇。

[15]王佐霸业: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论语》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

知识链接 寄军于政:管仲论军事改革

【评鉴】寄军于政是管仲军事改革的核心内容。管仲认为:要想富国强兵、称霸诸侯,必须先修内政、后图外事。这里选编《国语》中管仲关于军事改革的论述,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一是寄军于政:作内政而寄军令。亦即寓军于政、平战一体,换言之,即为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寓军于政与军政合一。二是限制迁徙: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徙。亦即在内政中寄寓军令的教令形成以后,下令不让居民更改迁徙。三是兵器赎罪:轻过而移诸甲兵。亦即减轻对罪过的惩罚,改为用铠甲兵器来赎罪。

【原文1】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国未安。”桓公曰:“安国若何?”管子对曰:“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则国安矣。”桓公曰:“诺。”遂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国既安矣,桓公曰:“国安矣,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桓公曰:“善。”

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搜振旅,秋以□(xiǎn)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欣足以相死。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

【原文2】桓公问曰:“夫军令则寄诸内政矣,齐国寡甲兵,为之若何?”管子对曰:“轻过而移诸甲兵。”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guì)盾一戟,小罪谪以金分,宥间罪。索讼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zhú),试诸壤土。”甲兵大足。

【译文1】齐桓公问:“我想采取行动称霸诸侯,可以吗?”管子回答说:“不可以,国家尚未安定。”齐桓公问:“怎样才能安定国家?”管子回答说:“修订旧法令,选择其中好的法令而加以续用;慈爱民众,帮助穷人,敬重百姓,那么国家就安定了。”齐桓公说:“好。”于是齐桓公修订旧法令,选择其中好的法令而加以续用;慈爱民众,帮助穷人,敬重百姓。齐国由此得到安定。齐桓公问:“国家安定了,可以行动了吗?”管子回答说:“不可以。君主您如果整顿卒伍,修缮甲兵,那么其他大国也将整顿卒伍,修缮甲兵,这样您就难以迅速称霸了。君主您有攻伐武器,那么小国诸侯有守卫防御装备,这样您就难以迅速称霸了。君主您如果想迅速称霸于天下诸侯,那么在军事上可以采取隐藏命令的方法,可以采用在国政中寄寓军令的做法。”齐桓公问:“怎样去做呢?”管子回答说:“在处理内政时寄寓军令。”齐桓公说:“好。”

管仲于是制定国家管理制度:“五家为一轨,一轨之中,挑选一人为轨长;十轨为一里,一里之中,挑选一人为有司;四里为一连,一连之中,挑选一人为连长;十连为一乡,一乡之中,设立一位良人。同时,对居民下达军令:五家为一轨,因此,五人为一伍,由轨长统率;十轨为一里,因此,五十人编为一小戎,由里的有司统率;四里为一连,因此,二百人为一卒,由连长统率;十连为一乡,因此,两千人为一旅,由乡的良人统率;五乡为一帅,因此,万人为一军,由五乡之帅统率。全国组成三军,因此,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天通过春猎来训练军队,秋天通过秋猎练兵。因此,卒、伍一级的军队在里中就已经整编而成,军、旅一级的军队在城郊就已经整编而成。在内政中寄寓军令的教令形成以后,下令不让居民更改迁徙。同一伍之人在祭祀时共同祈福,有死丧之事则共同体恤,祸灾与共。人与人相处,家与家相处,世世代代聚居在一起,小时候在一起同游同乐。因此,在夜战之时能够辨识彼此说话的声音,足可以不发生误杀;白天战斗时眼睛能够看见,足可以互相辨认。彼此欢欣之情足可以让他们互相以死相救。居则同乐,行则同和,死则同哀。因此,防守则共同坚固,战斗则共同坚强。君主有这样三万人军队,就能横行于天下,诛讨无道之国,保卫周王室,天下大国之君没有人能够抵御。”

【译文2】齐桓公问道:“军令已经成功地寄寓于内政之中了。可是齐国缺少铠甲兵器,怎么办?”管子回答说:“减轻对罪过的惩罚,改为用铠甲兵器来赎罪。”齐桓公问:“具体应该怎么做?”管子回答说:“制定政策,即死刑重罪用一副犀皮铠甲和一杆车戟来赎罪,劓刑、刖刑等轻罪用一副赣盾和一杆车戟来赎罪,五刑之外的小罪交纳数量不等的罚金,宽宥未经查明的犯罪嫌疑人。若有提请诉讼的人,先关他三天禁闭,确认讼词不可更改,对于同意受理诉讼的案件,让他交纳十二枝箭。青铜用来铸造剑戟,在狗马身上试验是否锋利;铁用来铸造锄头、夷、斧头、大锄,在土地上试验它是否适宜。”齐国因此铠甲兵器非常充足。(资料来源:管仲著《管子》;左丘明编著《国语》;古诗文网)

==知识延伸== 管仲论不慕古不留今

【评鉴】“不慕古不留今”是管仲匡世调民的重要理念。管仲认为:要匡世调民,必须根据变化的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这里选编《管子》中管仲关于匡世调民之道的论述,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一是制定政策法令必须要了解国家政情、人民习俗与治乱根源;二是政策法令要赏罚分明、厚赏重罚,体现法令的尊严,发挥威慑作用;三是制定政策法令不迷信古代,也不拘泥于今天,要随着时势和国人风气的发展而变化。

【原文】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夫万民不和,国家不安,失非在上,则过在下。今使人君行逆不修道,诛杀不以理,重赋敛,竭民财,急使令,罢民力,财竭则不能毋侵夺,力罢(pí)则不能毋堕倪(ní)。民已侵夺、堕倪,因以法随而诛之,则是诛罚重而乱愈起。夫民劳苦困不足,则简禁而轻罪,如此则失在上,失在上而上不变,则万民无所托其命。今人主轻刑政,宽百姓,薄赋敛,缓使令,然民淫躁行私而不从制,饰智任诈,负力而争,则是过在下。过在下,人君不廉而变,则暴人不胜,邪乱不止。暴人不胜,邪乱不止,则君人者势伤而威日衰矣。

故为人君者,莫贵于胜。所谓胜者,法立令行之谓胜。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百官有常。法不繁匿。万民敦悫(què),反本而俭力。故赏必足以使,威必足以胜,然后下从。故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夫民躁而行僻,则赏不可以不厚,禁不可以不重。故圣人设厚赏,非侈也;立重禁,非戾也。赏薄则民不利,禁轻则邪人不畏。设人之所不利,欲以使,则民不尽力;立人之所不畏,欲以禁,则邪人不止。是故陈法出令而民不从。故赏不足劝,则士民不为用;刑罚不足畏,则暴人轻犯禁。民者,服于威杀然后从,见利然后用,被治然后正,得所安然后静者也。夫盗贼不胜,邪乱不止,强劫弱,众暴寡,此天下之所忧,万民之所患也。忧患不除,则民不安其居;民不安其居,则民望绝于上矣。

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事行不必同,所务一也。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过不发,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盗贼不胜则良民危,法禁不立则奸邪繁。故事莫急于当务,治莫贵于得齐。制民急则民迫,民迫则窘,窘则民失其所葆;缓则纵,纵则淫,淫则行私,行私则离公,离公则难用。故治之所以不立者,齐不得也。齐不得则治难行。故治民之齐,不可不察也。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其治人民也,期于利民而止。故其位齐也,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夫君人之道,莫贵于胜。胜,故君道立;君道立,然后下从;下从,故教可立而化可成也。夫民不心服体从,则不可以礼义之文教也,君人者不可以不察也。

【译文】古时想要匡正当世调治天下的人,一定要先考察国家的政情,调查国家的事务,了解人民的习俗,查明治乱根源与得失所在,然后着手进行。这样,法制才能成立,政治措施才能贯彻。大概人民不团结,国家不安定,过失不在君主,就在下边。假如君主不讲求治国原则而倒行逆施,刑杀不坚持依理行事,重收赋税,枯竭民财,急征徭役,疲困民力,那么,民财枯竭就不免发生侵夺;民力疲困就不免怠情轻慢。人民已经到了侵夺、惰慢的地步,再用刑法来惩罚,那就是刑罚越重,祸乱越起。人民陷入劳苦和穷困,就无视禁令和刑罪了,这就叫作过失在于君主。过在君主而君主不改,万民就无法依靠他安身立命了。如果君主对人民轻刑、宽政、薄税而缓征徭役,人民却放纵行私而不听从节制,取巧行诈,以力相争,那么过失就在下边了。过在下边,君主若不能明察而加以纠正,那么暴乱分子就不能制止,邪乱之事就不会停息。暴人不制服,邪乱不停息,则统治人民的君主,其势力将受到损害,而权威日见下降。

所以,作为君主,最重要的是一个“胜”字。所谓胜,法度能成立,政令能贯彻,就叫做“胜”。由于法度能成立而政令能贯彻,群臣就守法尽职,百官也有法可依。“法度总是不利于恶人滋长的”,万民会由此敦厚诚朴,安心农业而节俭勤劳。这样,赏与罚就一定能够起到推动与克制的作用,然后下面就能服从统治了。古时之所谓英明君主,并非仅只一人。他们立赏有薄有厚,行禁有轻重,做法不一定相同,但并非故意使之不同,而是随着时势的发展而变化,依据人们风气而行动。人民急躁而行为邪僻,立赏就不可不厚,行禁就不可不重。故圣人设厚赏不能算作过分,行重禁不能算作暴戾。赏薄则人们不以为利,禁轻则恶人无所恐惧。设立人们不以为利的轻赏,想要役使人们做事,则不肯尽力;规定人们不以为惧的轻禁,想要禁止人们作恶,则恶人不会平息。于是,颁布法令,人民也不会听从了。所以,赏不足以令人激励,士民就不会为君主出力;刑不足以使人畏惧,坏人就轻于违法犯禁。人民,畏于刑杀然后才能服从,得到好处然后才能听用,被治理然后才走正路,安居乐业然后才平静无事。如果盗贼不能镇压,邪乱不能禁止,强者劫持弱者,多数欺侮少数,这是天下所最忧虑、百姓所最害怕的。忧患不能除,人民就不得安居;人民不得安居,他们对君主就绝望了。

国家最大的利益莫过于安定,最大的危险莫过于动乱。五帝三王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正因为他们能为天下兴利除害。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相同,但努力的目标是一致的。人民是贪利而性行急躁的,如果刑罚太轻,罪过不得举发,这就是助长淫乱而有利于邪僻的行为。看起来有爱民之心,实际上正好是伤害人民。这两者是不可不认真考虑的。盗贼不能镇压,良民就生活不安;法禁不能建立,恶人就大量出现。所以,行事最要紧的是解决当前急务,治国最可贵的是掌握缓急适中。管理过急则人民困迫,困迫则无所适从,无所适从则人民失去生活的保障;管理过缓则人民放纵,放纵则淫邪,淫邪则行私,行私则背公,背公就难以使用了。所以,一个国家政治措施之所以立不住,就是因为没有得到这个“适中”。不得适中,政策措施就很难推行。所以治理天下,政策“适中”与否,是不可不认真体察的。所谓圣人,就是懂得治乱规律,深悉人事终始的人。他治理人民,只求有利于人民。所以他设立“适中”的政策法令时,既不迷信古代,也不拘泥于今天,而是随着时势和国人风气的发展而变化。君主治理天下的方法,莫贵于“胜”。只有保持这种“胜”,君主的一套制度才能确立;君主制度确立了,然后下面才可以服从;下面服从,教化才能够开展而有成效。如果人民不是思想和行动都服从,就不可能用礼义的各种规则来教化他们。这一点是统治人民的君主不可不认真体察的。(资料来源:管子著《管子》;陈生玺主编《治国明鉴》;古诗文网)

二、子产

1.春秋改革家子产(七律)

郑氏七穆[1]多才俊,

子产受命拜上卿[2]。

不毁乡校[3]聚民情,

兴郑治乱铸刑鼎[4]。

田有分界[5]绝肆侵[6],

都鄙分治[7]依章循。

服装有别[8]论卑尊,

重德次财[9]选贤能。

【注释】

[1]郑氏七穆:指郑穆公的七大子孙。郑穆公(公元前?—公元前606年)是春秋时代郑国的君主。郑穆公的七个儿子的后代在后世成为七个势力强大的世族,史称“七穆”,有七穆之庙。

[2]拜上卿:指郑国的重要大臣,相当于国相或宰相。公元前554年(鲁僖公十九年),子产官拜上卿。

[3]不毁乡校:指保护、保留乡校。乡校在春秋是指一个乡里老百姓言谈、议政、娱乐聚会的活动场所。

[4]铸刑鼎:又指铸刑书,即铸造专门刻刑律的鼎;这里指子产铸刑鼎的政治改革事件。

[5]田有分界:指子产通过对田地设立沟漕,以划分、区分各自的田地位置面积。

[6]绝肆侵:指杜绝随意侵占他人田地。

[7]都鄙分治:指对都鄙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都,国都及近郊。鄙,国都以外边远的地方。《国语·吴语》曰:“天夺吾食,都鄙荐饥。”韦昭注:“都,国也,鄙,边邑也。”《左传·襄公三十年》曰:“子产使都鄙有章。”杜预注:“国都及边鄙。”

[8]服装有别:指旧时等级分明,上下级服装有严格区别。

[9]重德次财:一则指既重德又重财,选贤任能;一则指轻财重德,爱民重民。

改革概述 子产改革:铸刑书和作丘赋

(1)简介。子产(公元前584—公元前522年)姓公孙名侨,字子产,郑国新郑(今河南新郑)人。春秋时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改革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郑简公时,历任上卿即宰相。铸刑书和作丘赋是子产最突出的两大改革成果。子产的改革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论语》《左传》《国语》《史记》等文献典籍之中。

(2)改革内容。子产担任上卿后,实行“革新内政,慎修外交”的改革方略。主要内容为:

一是政治方面,不毁乡校,上下有服。①广开言路,保留乡校。②知人善任,不徇私情。③都鄙有章,上下有服。即对城市和乡村有所区别,分而治之,贵族和百姓上下尊卑,各有职责。④轻财重德,爱民重民。

二是经济方面,田有封洫,丘赋强军。①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就是使田土四界有水沟,庐舍和耕地能互相适应,对其征收财产税和土地税。②丘赋利国,强军御敌。丘赋是一种军赋。按丘收取军赋,十六井为一丘,每丘征收马一匹、牛三头。领主按丘征发军赋,丘内新垦土田愈多,分摊军赋愈轻。除了井田上的部分收获归国家所有外,私人土地也要征收军赋。

三是法律方面,公开刑法,铸造刑鼎。昭公六年三月,子产把刑法铸在鼎上,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①变习惯法为成文法,把刑书铸在鼎器上,公布于众。②强调执政要力求宽猛相济相结合,反对片面的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做法。

四是外交方面,慎修外交,捍卫主权。①维护君主的尊严和国家的独立地位。②善于与他国进行政治斗争,时刻警惕大国的武装偷袭。

(3)影响与作用。子产大力推行变法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①对内以法治乱,宽猛相济,安抚百姓,抑制强宗,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保持国内政局长期稳定。②对外进行了一系列外交活动,维护了郑国的利益,使郑国免遭兵革之祸,获得和平发展的巨大空间。子产铸刑书既是中国政治法制史中的一件重大变法事件,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子产本人因为仁厚慈爱、轻财重德、爱民重民也成为一位受百姓爱戴、诸侯敬重的贤相,被孔子誉为“邦家之基”。

==知识延伸== 子产护乡校:开明之举

【评鉴】子产执政后,重视听取乡间百姓的议论,非但不毁掉或压制“乡校”,反而把“乡校”作为获取议论政事信息的重要场所,据此,及时调整变法治国的政策和行为。

【原文】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也: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

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译文】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为人忠善可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靠摆威风能够防止怨恨。用摆威风来防止众人怨恨,难道不能立刻制止众人的议论吗?(当然可以!)但是这就像堵住河水一样危险: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二三臣子!”

孔子听到这些话,说:“从这里来看,别人说子产不仁,我不相信。”(资料来源:左丘明编著《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古诗文网)

2.一丛花·子产郑国改革(词)

(上)

将相七穆[1]多圣贤。

谋定勇平叛[2]。

弑君乱国[3]二十年,

国力衰,

君臣恐慌。

简公[4]尊贤,

拜为上卿,

变法挽危难。

(下)

不毁乡校纳民谏[5]。

刑律铸鼎上[6]。

清丈田地划封洫[7],

作丘赋[8],

都鄙有章[9]。

上下尊卑[10],

择能使任[11],

宽容永向前[12]。

【注释】

[1]将相七穆:指子产出生于贵族家庭,是郑国君主郑穆公(公元前?—公元前606年)的孙子,公子发子国的儿子。包括公子发在内的郑穆公的七个儿子的后代在后世成为七个势力强大的出将入相的世族,史称将相“七穆”。

[2]谋定勇平叛:指郑襄公十年子产有勇有谋平抑宫中的一次叛乱事件。

[3]弑(shì)君乱国:郑庄公(公元前757—公元前701年)死后的二十年时间内,郑国六易其主,国力不可避免地走向衰弱。

[4]简公:指郑简公(公元前?—公元前530年),春秋郑国第十七任君主。

[5]纳民谏:指子产借助于乡校采纳百姓建议。子产曰:“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

[6]刑律铸鼎上:指把制定的刑律铸刻在一个金属鼎上面。《左传·昭公六年》曰:“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

[7]封洫(xù):指区分田界的水沟;又称田界。《左传·襄公三十年》曰:“子产使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8]丘赋:丘赋就是按丘收取军赋即征发牲畜的制度。丘赋规定:一方里为井,十六井为丘,每丘当出马一匹,牛三头。《左传·昭公四年》曰:“郑子产作丘赋。”

[9]都鄙有章:指使得国都和郊野即城市和乡村有所区别,有章可循。

[10]上下尊卑:上下尊卑有序,各有职责。《左传·襄公三十年》曰:“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11]择能使任:《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曰:“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

[12]宽容永向前:指变法治国要有宽容之心。在改革中,子产不回避争议,不压制争议,也不怕争议。他认为改革就是要迎着争议往前走。

知识链接 铸刑书:子产与叔向之辩

【评鉴】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昭公六年三月),郑国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重大改革活动。“铸刑书”又称铸刑鼎。该刑鼎有200多斤重。刑书共有3篇,主要记载体现子产所进行的土地制度与赋税制度等诸项变法改革成果,反映“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等内容。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子产铸刑书触犯了贵族的种种利益因而遭到一些贵族的强烈反对。叔向指责说:人们一旦知道了刑书的条文,就不会再看重道德,遵守礼仪,而是会去“征于书”,“尽争之”。子产力认为:刑法的公布并没有违背礼的原则,而是对传统礼治的改良。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律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

【原文】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筭(xī)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译文】公元前536年(昭公六年三月),郑国把刑法铸在鼎上。叔向派人送给子产一封信。信上说:“开始我对您寄予希望,现在我不这么想了。从前,先王通过衡量事情的轻重来断定罪行,不制定刑法,这是害怕百姓有争端之心。这样还是不能防止犯罪,因此用道义来防范,用政令来约束,用礼仪来奉行,用信用来保持,用仁爱来奉养。制定禄位,以勉励服从的人,严厉地判罪,以威胁放纵的人。还恐怕不能收效,所以用忠诚来教诲他们,根据行为来奖励他们,用专业知识技艺教导他们,用和悦的态度使用他们,用严肃认真对待他们,用威严监临他们,用坚决的态度判断他们的罪行。还要访求聪明贤能的卿相、明白事理的官员、忠诚守信的乡长、慈祥和蔼的老师,百姓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而不致于发生祸乱。百姓知道有法律,就对上面不恭敬。大家都有争端之心,用刑法作为根据,而且侥幸得到成功,就不能治理了。夏朝有违犯政令的人,就制定禹刑。商朝有触犯政令的人,就制定汤刑。周朝有触犯政令的人,就制定九刑。三种法律的产生,都处于末世了。现在您辅佐郑国,划定田界水沟,设置毁谤政事的条例,制定三种法规,把刑法铸在鼎上,准备用这样的办法安定百姓,不也是很难的吗?《诗经》说:‘效法文王的德行,每天抚定四方。’又说:‘效法文王,万邦信赖。’像这样,何必要有法律?百姓知道了争端的依据,将会丢弃礼仪而征用刑书。刑书的一字一句,都要争个明白。触犯法律的案件更加繁多,贿赂到处使用。在您活着的时候,郑国恐怕要衰败吧!我(即叔向,字筭)听说,‘国家将要灭亡,必然多订法律’,恐怕说的就是这个吧!”子产复信说:“像您所说的这样,我没有这个才能,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代,我是只能用来挽救当前的世界。既然不能接受您的命令,又岂敢忘了您的恩惠?”

士文伯说:“大火星出现,郑国恐怕会发生大火灾吧!大火星还没有出现,而使用火来铸造刑器,包藏着引起争端的法律。大火星如果象征这个,不引起火灾还能表示什么?”(资料来源:左丘明编著《左传·昭公六年》;古诗文网)

==知识延伸== 子产论为政之道:宽猛相济

【评鉴】子产执政二十年,内政外交都政绩卓著,而“宽猛相济”则是其治国的重要经验。临死前,子产教导大叔如何执政,实际上是一种为政忠告。实践证明,“宽猛相济”既是一种有效的治国之道,也是一种不易把握的治国之策。

【原文】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xiá)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huán)苻(fú)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qì)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qiú),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qiú)。’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译文】郑国的子产得了病,他对子大叔说:“我死以后,您必定主政。只有道德高尚的人能够用宽厚的政策使民众服从,其次的政策没有比刚猛更有效的了。比如烈火,民众望见就害怕它,所以很少死在其中的。水柔弱,民众亲近并和它嬉戏,就有很多死在其中的,所以宽厚的政策难以实施。”子产病数月后死去。

大叔执政,不忍心严厉,而施行宽柔政策。郑国因此很多盗贼,他们从沼泽地招集人手。大叔后悔了,说:“我如果早听从子产夫子的,就不会到此地步。”于是发步兵去攻击沼地的盗贼,将他们全部杀灭,盗贼才稍微被遏止。

孔子说:“好啊!政策宽厚民众就怠慢,民众怠慢就用刚猛的政策来纠正。政策刚猛民众就受伤害,民众受伤害了就施与他们宽厚的政策。用宽大来调和严厉,用严厉来补充宽大,政治因此而调和。《诗经》中说:‘民众也劳累了,差不多可以小小休息啦;赐予城中的民众恩惠,用来安抚四方。’这是施与民众以宽厚啊。‘不要放纵奸诈,用来防范邪恶;遏止盗贼肆虐,恶毒是不害怕美好的。’这是用刚猛来纠正啊。‘宽柔对待远方的民众能够使大家亲近,这样来稳定我们的王朝。’这是用和缓的政策来使民众平安祥和啊。《诗经》还说:‘不争斗不急躁,不刚猛不柔弱,实施政策平和,所有的福祉汇集过来。’这是和平的极致啊。”

等到子产逝世,孔子听说了,哭泣道:“子产继承了古人仁爱的遗风啊。”(资料来源:左丘明编著《左传·昭公二十年》;古诗文网)

三、李悝

1.战国变法鼻祖李悝(七律)

师出曾参[1]学真经,

变法奇策献魏王[2]。

选贤任能黜世袭[3],

赏罚严明两必当[4]。

重农平籴[5]尽地力[6],

安民富国养兵强。

法家始祖[7]创法经[8],

列国争雄[9]竞效仿。

【注释】

[1]曾参:生于公元前505年,卒于公元前435年,字子舆,春秋末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世称曾子,著述有《大学》《孝经》等经典,儒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2]魏王:指魏文侯(公元前?—公元前396年),姬姓魏氏,名斯,战国时期魏国的建立者、首位君主。

[3]黜世袭:废除世袭制度。世袭是指爵禄世袭制或称世卿世禄制,是奴隶制时代奴隶主贵族世代享有其祖上获得的爵位、官位以及相应俸禄的制度。

[4]两必当:指刑罚、奖赏两者应该适当、合理。

[5]平籴:指平籴(dí)法。所谓平籴就是: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6]尽地力:指尽地力教,就是废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农民根据土地的性质,精耕细作,充分利用土地,提高粮食产量。

[7]法家始祖:李悝被称为法家始祖。法家是诸子百家之一,列为三教九流之一。提出富国强兵、以法治国,主张社会变革、强化法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李斯等。代表性著作有《法经》《申子》《商君书》《韩非子》等。

[8]创法经:指法家始祖李悝创设了第一部成文法《法经》,《法经》包括正律、杂律、减律三部分,共有《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等六篇。

[9]列国争雄:指春秋之后,各个诸侯国开始了相互争雄的新时代。

改革概述 李悝:法家鼻祖与法家创始人

(1)简介。李悝(约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又名李克,战国时魏国濮阳人,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变法家,前期法家代表人物之一。魏文侯时,历任上地之守、国相等职务。李悝力主变法,开创战国变法之先河。李悝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韩非子·内储说》等文献典籍之中。

(2)改革内容。李悝担任国相后,主持魏国变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政治方面,废除世卿世禄,制定成为法规。①废除世袭,选贤任能,赏罚严明。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度,重要官职要选任有才能的人充当,优厚俸禄要奖给有功劳的人。对于那些对国家没有贡献,完全依靠父祖辈的爵禄享有特权的人,剥夺其官职和俸禄,把这些官职和俸禄授予那些对国家做出贡献的人。②制定《法经》,巩固政权。一方面,广泛收集春秋末期以来各国法律条文,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大胆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法经》,用法律形式把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确定下来,进一步维护新兴的封建统治秩序。

二是经济方面,务尽地力,平籴粮价。①破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开辟耕地,勤劳耕作;发展封建的小农经济,增加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②及时调节粮价,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成上、中、下三等,好年成由官府按好年成的等级出钱籴进一定数量的余粮,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

三是军事方面,改革军制,精选武士。①创立了常备“武卒”制度,使国家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②实行精选武士办法,对中选者免除全家徭役,并奖给田宅。

(3)作用与影响。李悝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第一次成功的变法,揭开了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李悝变法使魏国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国力日益强大,成为战国初期的一个强盛的国家。

==知识延伸== 李悝重贤荐相

【评鉴】选贤任能是李悝变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李悝向魏文侯举荐重臣以“贤能胜任”为依据,不任人唯亲,也不结党营私;而魏文侯既善于征求大臣的意见,更善于接纳大臣的谏言,不愧为一代英明之君。

【原文】魏文侯谓李克曰:“先生尝教寡人曰‘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则璜,二子何如?”李克对曰:“臣闻之,卑不谋尊,疏不谋戚。臣在阙门之外,不敢当命。”文侯曰:“先生临事勿让。”李克曰:“君不察故也。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李克趋而出,过翟璜之家。翟璜曰:“今者闻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谁为之?”李克曰:“魏成子为相矣。”翟璜忿然作色曰:“以耳目之所睹记,臣何负于魏成子?西河之守,臣之所进也。君内以邺为忧,臣进西门豹。君谋欲伐中山,臣进乐羊。中山以拔,无使守之,臣进先生。君之子无傅,臣进屈侯鲋。臣何以负于魏成子!”李克曰:“且子之言克于子之君者,岂将比周以求大官哉?君问而置相‘非成则璜,二子何如’?克对曰:‘君不察故也。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子之为相也。且子安得与魏成子比乎?魏成子以食禄千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是以东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师之。子之所进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恶得与魏成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对,原卒为弟子。”

【译文】魏文侯对李克说:“先生曾经教导我说‘家贫就思慕良妻,国乱就思慕良相’,现在选择宰相不是魏成子就是翟璜,这二人怎么样?”李克回答说:“我听说过,地位卑贱的人不谋虑地位尊贵的人的事,关系疏远的人不谋虑关系亲密的人的事。臣在京城之外做地方官吏,不敢承当择立宰相的重任。”魏文侯说:“先生遇上大事不要谦让。”李克说:“国君您是没有留心考察呀。平居时看他亲近的人,富有时看他交往的人,显达时看他举荐的人,困厄时看他不做的事,贫穷时看他不取的物,凭这五方面足以确定人选了,何必等我李克说啊!”魏文侯说:“先生回家吧,我的宰相确定了。”李克快步出宫,经过翟璜家门前。翟璜说:“今天听说国君叫先生去征询择相之事,到底谁任宰相?”李克说:“魏成子任宰相了。”翟璜生气得变了脸色说:“凭眼所见凭耳所闻,我哪里赶不上魏成子?西河的守将吴起,是我举荐的。国君内心为邺邑担心,我举荐了西门豹。国君想图谋讨伐中山国,我举荐了乐羊。中山攻下后,无人守护它,我举荐了先生您。国君的儿子没有老师,我举荐了屈侯鲋。我哪点比不上魏成子!”李克说:“您把我李克举荐给国君,难道是为了结党营私谋求大官吗?国君问我如果选择宰相,‘不是魏成子就是翟璜,这二人怎么样?’我回答说:‘国君您是没有留心考察啊。平居时看他亲近的人,富有时看他交往的人,显达时看他举荐的人,困厄时看他不做的事,贫穷时看他不取的物,凭这五方面足以确定人选了,何必等我李克说呢!’因此知道魏成子将作宰相了。再说您哪能与魏成子相比呢?魏成子有千钟的食禄,十分之九用在外面,十分之一用于家中,因此从东方招来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这三个人,国君都尊为老师。您所举荐的五个人,国君都当作臣子。您哪能与魏成子相比呢?”翟璜深感愧疚局促不安再拜说:“翟璜是没见识的人,回答不得当,愿终生做您的学生。”(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魏世家》;谢圣明主编《白话二十四史(修订版)》)

2.浪淘沙·李悝魏国变法(词)

(上)

师学鲁曾子[1],

变法图强。

魏国变法率先变[2]。

法治强魏农强魏[3],

佐魏称王[4]。

(下)

革去世卿世禄[5],

任能选贤[6]。

重农平籴废封疆[7]。

《法经》赏罚[8]规方圆[9],

强位中原[10]。

【注释】

[1]鲁曾子:指鲁国的曾参,又称曾子。

[2]率先变:魏国是战国初期最早进行变法的诸侯国,一跃成为诸侯强国。

[3]法治强魏农强魏:一则指通过立法使魏国强大;一则指通过发展农业使魏国强大。

[4]佐魏称王:指李悝等一批贤人辅佐、帮助魏国称霸诸侯,成为一代王侯。

[5]世卿世禄:即世卿世禄制。卿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高官。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6]任能选贤:在李悝谏言、推荐下,魏文侯尊贤重士,先后任用乐羊、西门豹、子夏、翟璜、魏成等一批能人,实行变法,富国强兵。

[7]废封疆:破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开辟耕地。

[8]《法经》赏罚:指用《法经》进行赏罚。李悝用《法经》这一成文法典形式把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确定下来,由此进一步维护新兴的封建统治秩序。

[9]规方圆:指规矩方圆。借指是用《法经》来劝诫人们要自觉遵守条例法度。《孟子·离娄上》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10]强位中原:指在中原地区具有相当的地位与话语权。中原:指中原地区或中原诸侯国。《小雅·节南山之什·小宛》:“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宋史·李纲传》曰:“自古中兴之主,起于西北则足以据中原而有东南。”

知识链接《法经》:中国首部成文法典

李悝根据古代《五刑》《禹刑》《汤刑》《九刑》,结合魏国国情,大胆、超前地编成了《法经》,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典。

《法经》包括正律、杂律、减律三部分,共有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盗法是关于处理盗窃抢劫财物的法律;贼法是关于毁法叛乱行凶杀人的法律;捕法是关于捉盗和贼的法律;囚法是关于关押盗和贼的法律;杂法是关于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

《法经》的指导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即将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人身安全及统治秩序作为首要任务。《法经》强调的“法”,是指刑法,而且是苛刑峻法,这种“法”是提供给统治者用来统治民众的。《法经》确定的“法治”原则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其目的是要取代奴隶制时代的“礼治”。

《法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蓝本,还是法家学说的奠基之作,李悝以此成为法家学派的创始人。《汉书·艺文志》中列了《李子》三十二篇,把它放在法家之首。

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成为历代立法的蓝本或样板:商鞅在《法经》基础上制定出《秦律》;萧何在《法经》基础上制定出汉代《汉律九篇》;以后的隋唐刑律,乃至明清刑律,无不秉承着自李悝以来所确立的立法原则。

==知识延伸== 西门豹治邺:一次改革实践

【评鉴】西门豹,战国时期魏国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水利家。魏文侯在位期间,受翟璜推荐担任邺令,任内大胆改革,破除了“河伯娶妇”的迷信习俗,又发动民众开凿了十二条运河,引河水灌溉民田。西门豹破除迷信和兴修水利,名闻天下,泽流后世。

【原文】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馀钱持归。当其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洗沐之,为治新缯绮鄃衣,间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十馀日。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始浮,行数十里乃没。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远逃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又困贫,所从来久远矣。民人俗语曰‘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云。”西门豹曰:“至为河伯娶妇时,原三老、巫祝、父老送女河上,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皆曰:“诺。”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三老、官属、豪长者、里父老皆会,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西门豹曰:“呼河伯妇来,视其好丑。”即将女出帷中,来至前。豹视之,顾谓三老、巫祝、父老曰:“是女子不好,烦大巫妪为入报河伯,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有顷,曰:“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复以弟子一人投河中。有顷,曰:“弟子何久也?复使一人趣之!”复投一弟子河中。凡投三弟子。西门豹曰:“巫妪弟子是女子也,不能白事,烦三老为入白之。”复投三老河中。西门豹簪笔磬折,乡河立待良久。长老、吏傍观者皆惊恐。西门豹顾曰:“巫妪、三老不来还,柰之何?”欲复使廷掾与豪长者一人入趣之。皆叩头,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西门豹曰:“诺,且留待之须臾。”须臾,豹曰:“廷掾起矣。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邺吏民大惊恐,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

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当其时,民治渠少烦苦,不欲也。豹曰:“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至今皆得水利,民人以给足富。故西门豹为邺令,名闻天下,泽流后世,无绝已时,几可谓非贤大夫哉!

【译文】战国初期魏文侯的时候,西门豹做邺县令。他到了任上,召集年高而有名望的人,询问民间疾苦。那些人回答说:“苦于河伯娶妇,因此百姓贫穷。”西门豹问其原因,回答说:“邺地的三老、廷掾常年向百姓征收赋税达数百万元,用其中二三十万为河神娶媳妇,再同庙祝、巫婆瓜分余钱拿回家去。那期间巫婆四处巡视,见有姿色的贫家女,就说可以当河神的媳妇,于是下礼定亲。先为她洗澡、洗头,缝制绸绢衣服,让她住在河边特盖的斋居房子,挂上大红厚缇帐子,为她宰牛造饭,折腾十余天,到时,大家同来装点乘浮之具,像出嫁女的床帐枕席一样,让这女孩坐在上面,放到河中漂行。起初还漂在水面,漂流几十里后就沉没了。那些有漂亮女儿的人家,害怕大巫婆替河神娶他们的女儿,大多带女儿逃离远处,所以城里愈来愈空,人口愈来愈少,更加贫困,这种情况已很久了。百姓中俗话说:‘假如不给河神娶媳妇,河水冲没田产,淹死百姓。'”西门豹说:“等到给河神娶媳妇时,请三老、巫婆、父老们到河边去送新娘,也希望告诉我,我也要去送新娘。”大家说:“是。”

到了那一天,西门豹到河边同大家相会。三老、官吏、豪绅以及乡间的父老们都到了,连同观看的百姓共两三千人。那个大巫婆,年已七十多岁,随从的女弟子十几个都穿着绸子单衣,站在大巫婆后面。西门豹说:“叫河神的媳妇过来,看看美不美。”巫婆们就将新娘子从帐子里扶出,来到西门豹面前。西门豹看了看,回头对三老、庙祝、巫婆及父老们说:“这个女孩不美,烦劳大巫婆替我到河中报告河神,需要调换一个漂亮女孩,后天送她来。”就让士兵一齐抱起大巫婆投进河里。过了一会儿,西门豹说:“大巫婆一去怎么这样久呢?徒弟去催促她一下。”又把一个徒弟投入河中。过了一会儿又说:“徒弟怎么一去这么久不回来呢?再派一个人去催促她们!”又把一个徒弟投进河里。总共投进河里三个徒弟。西门豹说:“巫婆、徒弟是女人,不会禀告事,烦劳三老替我禀告河神。”又把三老投进河里。西门豹头上插着笔,弯着腰,面对河水站了很长时间。长者、官吏和旁观者都非常害怕。西门豹回头说:“巫婆、三老不回来,怎么办?”想再派廷掾和一个豪绅下河催促他们。廷掾和豪绅都跪在地上磕头,把头都磕破了,血流在地上,脸色如死灰一样。西门豹说:“好吧,暂且等待一会儿。”待了一会儿,西门豹说:“廷掾起来吧。看情景河神留客太久了,你们都离开这里回家吧。”邺县的官吏、百姓都很害怕,从此以后,不敢再说给河神娶媳妇了。

西门豹就征发百姓开凿了十二条渠道,引漳河水浇灌农田,农田都得到灌溉。在开凿河渠时,老百姓是有些辛苦的,不愿意干。西门豹说:“百姓可以同他们安享其成,却不可以同他们谋划事业的开创。现父老子弟虽然以为我给他们带来辛苦,但百年之后,让父老子弟们再想想我的话。”直到现在,那地方的人都得到河水的利益,百姓因此富裕起来。所以西门豹做邺县令,名闻天下,恩德流传后世,没有断绝的时候,难道能说他不是贤大夫吗?(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滑稽列传》;谢圣明主编《白话二十四史(修订版)》)

四、吴起

1.战国变法勇士吴起(七律)

少立大志求功名[1],

将鲁走魏[2]相楚君[3]。

鲁胜齐败[4]魏克秦[5],

南扩西进[6]助楚成。

明法审令[7]偏刻暴[8],

富国强兵好用兵[9]。

死后留权[10]削显贵,

变法半途[11]演遗恨。

【注释】

[1]求功名:指追求功名。《史记》曰:“起不为卿相,不复入卫。”

[2]将鲁走魏:指在鲁国当将军,离开魏国去楚国。

[3]相楚君:一则指担任楚国国相;一则指服侍楚悼王。《史记》曰:“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至则相楚。”

[4]鲁胜齐败:指吴起担任将军,打败齐国军队。《史记》曰:“齐人攻鲁,鲁卒以为将。将而攻齐,大破之。”

[5]魏克秦:指吴起担任将军,攻打秦国,夺取五座城池。《史记》曰:“魏文侯以为将,击秦,拔五城。”

[6]南扩西进:向南扩展疆土,向西攻伐秦国。《史记》曰:“南平百越,西伐秦。”

[7]明法审令:即指使人人遵守,谨慎发布命令,避免出现差错。

[8]偏刻暴:即刻暴少恩,也就是刻薄暴戾、缺少恩德。《史记》曰:“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

[9]好用兵:指喜好和善于用兵打仗。《史记》曰:“吴起者,卫人也,好用兵。”

[10]死后留权:权指应变、权谋或权宜之计。死后留权即指吴起机敏睿智,即在死后仍然能够让杀害自己的人受到惩罚,同时也能够捍卫变法成果,削弱政敌。司马贞《史记索隐》曰:“惨?(hé)事楚,死后留权。”《吕氏春秋》曰:“吴起死矣,且荆国之法,丽兵於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吴起之智可谓捷矣。”

[11]变法半途: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吴起被杀,变法失败。

改革概述 吴起:战国变法勇士

(1)简介。吴起(公元前440—公元前381年),战国时期卫国(今山东定陶)人。战国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变法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楚悼王当政时,吴起历任郡守、令尹。吴起喜好用兵,善于用兵,著有《吴子兵法》,与《孙子》齐名,并称为“孙吴兵法”。吴起力主楚国变法图强,主张明法审令,要在强兵。吴起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汉书》《吴子兵法》《韩非子》《吕氏春秋》《武经七书》《群书治要》等文献典籍之中。

(2)变法内容。吴起担任令尹即宰相后,主持楚国变法。司马迁《史记》进行了概括:“一是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二是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政治方面,明法审令,整顿吏治。①明法审令,实行法治。制定法律并将其公布于众,使官吏民众都明白知晓,人人遵守。②均爵平禄,裁减冗官。凡封君的贵族,已传三代的取消爵禄;停止对疏远贵族的按例供给特权;淘汰并裁减无关紧要的官员;纠正禁绝楚国官员损公肥私、谗害忠良的不良风气。③建设国都,重视百姓生计。废除原来简陋的“两版垣”城墙,改为四版筑城加高增厚,增强楚国国都郢的防卫能力。④实现舆论一律,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

二是经济方面,整理财政,节省费用。①节省费用。削减官吏俸禄,节省不必要的开支。②开发边疆。将国内贵族充实到地广人稀的偏远之处,开发荒蛮的边境地区。③勤劳耕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

三是军事方面,加强军队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①强化军事实力,以争利于天下。②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③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

(3)影响与作用。吴起变法后,楚国国力迅速强大起来,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成为南方的一大强国。首先,它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加速了楚国封建化的进程。其次,在对外关系中,变被动挨打为主动进攻,引起了各国的惊恐。楚国一扫过去贫弱局面,击败当时列强之首魏国,饮马黄河,重振昔日楚庄王称霸中原之势,故中原各国感到害怕。其三,继续兼并和扩张,进一步开拓了楚国的疆域。吴起以战略家的眼光,向南扩展疆域,“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知识延伸==《史记》论吴起为将变法

【评鉴】“为将与变法”是吴起一生最突出的两件大事。《史记》吴起列传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在鲁国和魏国为将。吴起在鲁为将,大破齐人。在魏国为将,拔秦五城,善用兵乃授西河郡守。二是在楚国实施变法。吴起任相,整顿吏治,裁减冗员,治军强兵,楚国因此富强。

【原文】吴起者,卫人也,好用兵。尝学于曾子,事鲁君。齐人攻鲁,鲁卒以为将。将而攻齐,大破之。鲁君疑之,谢吴起。吴起于是闻魏文侯贤,欲事之。文侯问李克曰:“吴起何如人哉?”李克曰:“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也。”于是魏文候以为将,击秦,拔五城。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文侯以吴起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士心,乃以为西河守,以拒秦、韩。

吴起为西河守,甚有声名。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于子乎?属之于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吴起乃自知弗如田文。田文既死,公叔为相。武侯疑之而弗信也。吴起惧得罪,遂去,即之楚。

楚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故楚之贵戚尽欲害吴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吴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吴起,并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馀家。

太史公曰: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

【译文】吴起是卫国人,善于用兵。曾经向曾子求学,事奉鲁国国君。齐国的军队攻打鲁国,鲁君于是任命他做了将军,率领军队攻打齐国,把齐军打得大败。鲁君怀疑吴起,疏远了吴起。这时,吴起听说魏国文侯贤明,想去侍奉他。文侯问李克说:“吴起这个人怎么样啊?”李克回答说:“吴起贪恋成名而爱好女色,然而要带兵打仗,就是司马穰苴也超不过他。”于是魏文侯就任用他为主将,攻打秦国,夺取了五座城池。吴起做主将,跟最下等的士兵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伙食,睡觉不铺垫褥,行军不乘车骑马,亲自背负着捆扎好的粮食和士兵们同甘共苦。有个士兵生了恶性毒疮,吴起替他吸吮浓液。这个士兵的母亲听说后,就放声大哭。有人说:“你儿子是个无名小卒,将军却亲自替他吸吮浓液,怎么还哭呢?”那位母亲回答说:“不是这样啊,往年吴将军替他父亲吸吮毒疮,他父亲在战场上勇往直前,就死在敌人手里。如今吴将军又给儿子吸吮毒疮,我不知道他又会在什么时候死在什么地方,因此,我才哭他啊。”魏文侯因为吴起善于用兵打仗,廉洁不贪,待人公平,能取得所有将士的欢心,就任命他担任西河地区的长官,来抗拒秦国和韩国。

吴起做西河守,取得了很高的声望。魏国设置了相位,任命田文做国相。吴起很不高兴,对田文说:“请让我与您比一比功劳,可以吗?”田文说:“可以。”吴起说:“统率三军,让士兵乐意为国去死战,敌国不敢图谋魏国,您和我比,谁好?”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管理文武百官,让百姓亲附,充实府库的储备,您和我比,谁行?”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拒守西河而秦国的军队不敢向东侵犯,韩国、赵国服从归顺,您和我比,谁能?”田文说:“不如您。”吴起说:“这几方面您都不如我,可是您的职位却在我之上,是什么道理呢?”田文说:“国君还年轻,国人疑虑不安,大臣不亲附,百姓不信任,正当处在这个时候,是把政事托付给您呢?还是应当托付给我?”吴起沉默了许久,然后说:“应该托付给您啊。”田文说:“这就是我的职位比您高的原因啊。”吴起这才明白在这方面不如田文。

田文死后,公叔出任国相,武侯怀疑吴起,也就不再信任他。吴起怕招来灾祸,于是离开魏国,随即就到楚国去了。

楚悼王一向就听说吴起贤能,刚到楚国就任命他为国相。他使法令明确,依法办事,令出必行,淘汰并裁减无关紧要的冗员,停止疏远王族的按例供给,用来抚养战土。致力于加强军事力量,揭穿往来奔走的游说之客。于是向南平定了百越;向北吞并了陈国和蔡国,打退韩、赵、魏三国的进攻;向西又讨伐了秦国。诸侯各国对楚国的强大感到忧虑。以往被吴起停止供给的疏远王族都想谋害吴起。等悼公一死,王室大臣发动骚乱,攻打吴起,吴起逃到楚王停尸的地方,附伏在悼王的尸体上。攻打吴起的那帮人趁机用箭射吴起,同时也射中了悼王的尸体。等把悼王安葬停当后,太子即位,就让令尹把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因为射杀吴起而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

太史公说:吴起向魏武侯讲凭借地理形势的险要,不如给人民施以恩德的道理,然而一到楚国执政却因为刻薄、暴戾、少恩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可叹啊!(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吴起列传》;古诗文网)

2.临江仙·吴起楚国变法(词)

(上)

楚地[1]君臣皆世袭,

君多臣重[2]国伤。

逼主虐民[3]上下患。

兵弱受人欺[4],

国贫无力抗。

(下)

明法审令肃吏治[5],

重农强兵任贤[6]。

抗晋伐秦逐南蛮[7]。

吴起著兵书[8],

诸侯患楚强[9]。

【注释】

[1]楚地:指楚国,又称荆、荆楚,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个诸侯国。楚国最早兴起于丹江流域的丹水和淅水交汇的淅川一带,最终在公元前223年亡于秦国。

[2]君多臣重:指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即大臣的权势太大,威胁着国君的权力;受封食禄的贵族太多,影响着国家的财政税收。《韩非子》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

[3]逼主虐民:指楚国大臣、贵族上逼主而下虐民。《韩非子》曰:“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

[4]兵弱受人欺:楚悼王即位前后,楚国两次被三晋(赵、魏、韩三国)打败。

[5]肃吏治: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削减俸禄。

[6]重农强兵任贤:指重视农业、强化军事、任用贤人。《史记》曰:“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7]逐南蛮:指南平百越。《后汉书·南蛮传》曰:“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8]吴起著兵书:指吴起撰写《吴子兵书》。《吴子兵法》又称《吴子》《吴起兵书》,《武经七书》之一,是一部古代兵法著作。《汉书·艺文志》称“吴起四十八篇”,《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载为一卷。《吴子兵法》全文五千字左右,分上下两卷,计有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和励士6篇。

[9]诸侯患楚强:诸侯各国对楚国的强大感到忧虑。《史记》曰:“诸侯患楚之强。”

知识链接 吴起论治军之谏

【评鉴】军事变革是吴起变法理论的重要内容。这里选编《群书治要》中吴起关于治军之要的论述,其基本内容为:一是所谓图国之道,就是君主要教化百姓,亲爱万民,使国家安定;军政要和谐和睦,团结一心,以此才能出兵作战。二是所谓论将之道,就是为将者当文武兼备,谨慎从事,礼义治军,做到“阵必定、战必胜、守必固”。三是所谓治兵之道,就是兵不在多,以治为胜,“天下莫当”之军乃“父子之兵”。四是所谓励士之道,就是“飨举有功而进之,无功而厉之”,以此激励士气,必定能够奋勇抗敌,大获取胜。吴起“治军之要”既是吴起军事实践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是吴起变革军事的谏言举措。

【原文1:图国】吴子曰:“古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民有四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吴子曰:“凡兵所起者五:一曰争名,二曰争利,三曰积恶,四曰内乱,五曰困饥。其名又五: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危民疲;举事动众曰逆。五者之数,各有其道。义必以礼服,强必以谦服,刚必以辞服,暴必以诈服,逆必以权服。此其势也。”

【译文1】吴起说:“古代谋求治理国家的君主,必先教化百姓,抚爱万民。军事行动若有四种不和谐的情况,不可冒然行动:君臣上下不和谐,不可以出兵;军队将士不和谐,不可以上阵出战;行列队伍不和谐,不可以进军作战;行止进退不和谐,就不可以取得胜利。”吴起又说:“大凡战争的兴起有五种原因:一是争夺名誉;二是争夺利益;三是积怨日久;四是内部动乱;五是饥荒贫困。起兵的名义也有五种:一是正义之师;二是恃强之师;三是愤怒之师;四是凶暴之师;五是违逆天理之师。禁除残暴制止动乱叫义;依靠兵多将广而讨伐他人叫强;因为愤怒而起兵叫刚;抛弃礼义贪图利益叫暴;不顾国家危难、人民劳苦而兴师动众叫逆。平息这五种战争,各有不同的方法:正义之师必用礼来使其折服;恃强之师必用谦让来使其顺服;愤怒之师必用辞令来说服;凶暴之师必用奇诡之术来制服;违逆天理之师必用权宜之法来制服。这是由其形势所决定的。”

【原文2:论将】吴子曰:“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凡人之论将,恒观之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耳。夫勇者轻命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将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理者治众如治寡,备者出门如见敌,果者迎敌不怀生,戒者虽克如始战,约者法令省而不烦。受命而不辞家,敌破而后言反,将之礼也。故师出之日,有死而荣,无生而辱也。凡制国治军,必设之以礼,厉之以义。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然战胜易,守胜难。是故,以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武侯曰:“愿闻阵必定,战必胜,守必固之道。”吴子对曰:“君使贤者居上,不肖处下,则阵已定矣;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则守已固矣;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

【译文2】吴起说:“文武兼备的人,才可做军队的将领;刚柔并济的人,才可以指挥作战。一般人们评论将领,往往只看他是否勇敢,其实勇敢对于将领来说,只是其应该具备的若干条件之一而已。仅凭勇敢的将领,必定会看轻生命而不知权衡利害,这是不可取的。所以,将领应该慎重对待的事情有五件:一是理,二是备,三是果,四是戒,五是约。理,就是治理人多的军队就如同治理人少的军队一样有条理;备,就是部队一出动就像遇到敌人一样谨慎戒备;果,就是迎战敌人,勇敢果断,不考虑个人的生死;戒,就是即使获胜了也还是像刚开始作战一样慎重;约,就是法令简约而不繁琐。接受命令后不向家人辞行就出发,等战胜敌人后才谈返回的事情,这就是将领的礼法规范。所以自从出征那天起,将领就应下定决心,宁可光荣战死,绝不耻辱偷生。”吴起说:“凡是管理国家、治理军队,必须要设立礼法来规范人们,用道义来勉励人们。那么力量强大时则足以出征,力量薄弱时也足以防守。然而取得胜利容易,巩固胜利却很难。所以,仅靠战争的胜利而取得天下的很少,因不能巩固胜利而亡国的却很多。”魏武侯说:“我希望知道军阵必会稳定,作战必会获胜,防守必会坚固的方法。”吴起回答说:“君主使贤人处于上位,使德才不足的人处于下位,那么可以说军阵就已经稳定了;人民安居乐业,亲爱他们的长官,那么可以说防守就已经坚固了;百姓都认为自己国君的决策是正确的,而敌方是错误的,那么可以说战争就已经取得胜利了。”

【原文3:治兵】武侯问曰:“兵以何为胜?”吴子曰:“兵以治为胜。”又问:“不在众乎?”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之师,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如节,左右应麾。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也。”

【译文3】魏武侯问:“军队靠什么取胜呢?”吴起说:“军队靠治理得好取胜。”武侯又问:“不在于兵将多吗?”吴起答道:“如果法令不严明,赏罚失去信用,鸣金而不止步,击鼓而不前进,即使有百万之众的军队,又有什么用呢?所谓军队治理得好,就是平时驻扎时上下有礼;行动时则奋发威武;进攻时锐不可挡;撤退时使敌人不可追击;前进后退都有节度,左移右动听从指挥;无论兵锋指向哪里,天下谁也不能阻挡,这样的军队就叫做‘父子之兵’。”

【原文4:励士】武侯曰:“严刑明赏,足以胜敌乎?”吴子曰:“严明之事,非所恃也。发号布令,而民乐闻;兴师动众,而民乐战;交兵接刃,而民安死。此三者,人之所恃也。”武侯曰:“致之奈何?”吴子对曰:“君举有功而进之飨,无功而厉之。”于是武侯设坐庙庭,为三行飨士大夫。上功坐前行,肴席有重器上牢;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飨毕而出,乃又班赐有功者之父母妻子于庙门之外,亦以功为差数,唯无功者不得耳。死事之家,岁使使者劳赐其父母。行之三年,秦人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介胄不待吏令奋击之者以万数。吴子曰:“臣闻之,人有短长,气有盛衰。君试发无功者五万人,臣请率以当之,其可乎?今使一死贼枭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死贼以率讨之,固难当矣。”武侯从之,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而以破秦五十万众,此励士之功也。

【译文4】武侯问:“赏罚严明就足以战胜敌人吗?”吴子回答说:“赏罚严明一事,不是战胜敌人所完全依靠的。发号施令,而人民乐于听从;兴师动众,而人民乐于参战;两军交战,而人们乐于效死。这三方面,才是君主所应依靠的。”武侯问:“怎样才能做到呢?”吴起答:“君王选举有功之人并将其召来设宴款待,对没有功劳的人要勉励他们。”于是,魏武侯在朝廷设席,分为三排座位,宴请士大夫。功劳最大的坐在前排,席上摆有宝器和猪牛羊等美味;功劳次一等的坐在中排,席上佳肴、宝器则有所差别和减少;没有功劳的人坐在后排,只有佳肴而没有宝器。宴会结束出来后,又在朝堂门外颁发赏赐给有功者的父母妻子,也按照功劳大小而有所差别;只有无功之人的家属得不到赏赐。对于为国捐躯者之家,每年派使者慰问赏赐其父母。这样做了三年之后,秦国出兵到达魏国西河边境,魏国的士民们听到这一消息,不等官吏下令,就主动披甲戴盔,奋勇抗敌的人就数以万计。吴起说:“臣听说,人都有短处和长处,士气也有兴盛和衰败,君王不妨试着派遣五万名没有功劳的人,臣请求率领他们来抵挡秦军,可以吗?假如现在让一个不怕死的盗贼潜伏在荒郊野外,派一千个人去追捕他,那这些人没有不瞻前顾后,警惕畏惧的。为什么呢?是担心盗贼突然跳出来伤害自己。所以,一个人拼命,足以让千人畏惧。如今臣用这五万人的军队共同作为那个拼死一搏的强盗,率领他们去讨伐秦军,敌人肯定很难抵挡。”于是,魏武侯听从了吴起的建议,并加派战车五百辆,战马三千匹,于是以此大破秦军五十万之众,这就是激励士兵的功效。

(资料来源:吴起着《吴子兵法》;吕效祖等主编《群书治要考译》)

==知识延伸== 楚悼王变法图强

楚悼王(公元前?—公元前381年),姓芈(mǐ),名熊干,谥号楚悼王,楚国上郢人(今湖北宜城东南),楚国的第三十六任君王。在位时间为公元前401—公元前381年。主要成就是任用吴起变法,富国强兵,平百越,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

楚悼王即位时,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外部环境看,三晋已经强大了,楚国处于一种被逼的窘境。楚悼王十一年(公元前391年)在大梁、榆关被三晋打败。从内部环境看,楚国的主要问题在于大臣权势太大和封君太多。大臣的权势太大就不大听指挥和调度,直接威胁到大王的权威和信誉;他们的权越大,老百姓也就越苦。而封君太多则不只在各地作威作福,而且大部分肥沃的土地都被他们侵占,国家的赋税也就征收不上来。要摆脱这种困境,就需要实行变法改革。

楚悼王是一个很有抱负的人,大胆任命吴起为令尹,实行变法:首先,削减大贵族的特权,制定明确的法令,对大臣的权力进行限制。其次,整顿吏治,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其三,积极开发边远地区。其四,改革军制,要在强兵。其五,极力奖励耕战,禁止纵横家到楚国来游说,以便让全国更安心变法和搞好生产。

经过8年变法,取得了巨大成果,楚国由弱变强:首先征服了南方五岭一带的百越部落,使楚国南部的领土扩展到今天湖南和广西交界一带。接着,又在西面打败了秦国。再次,打败北面的三晋,解除腹患。

五、商鞅

1.战国变法魁首商鞅(七律)

少好刑名[1]奔西秦[2],

霸道奇计[3]献孝公[4]。

徙木赏金[5]取民信,

劓黥大夫[6]使令从。

富国强兵推战耕[7],

敌戎东进[8]争七雄[9]。

鞅身虽去[10]法天成,

横扫六合[11]大一统[12]。

【注释】

[1]少好刑名:商鞅年轻时就喜欢研究刑名之学。刑名指刑名之学或刑律。刑名是战国时的一种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学或刑名之学”。《史记》曰:“鞅少好刑名之学。”

[2]奔西秦:指商鞅离开魏国投奔西部的秦国。秦国原是陕西西部的一个小国。西周末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雒邑(今河南洛阳)有功,被封为诸侯,由此进入诸侯国行列,故又称西秦。

[3]霸道奇计:商鞅给秦孝公上献霸道的计策。霸道指霸王之道,就是指以武力、刑法、权势等统治天下的政策。霸道与王道相对。《荀子·王制》:“故明其不并之行,信其友敌之道,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霸道者也。”治国模式一般分为帝道、王道与霸道三种类型。

[4]孝公:指秦孝公(公元前381—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秦国君主,在位24年。秦孝公一生创造了两件大事:一是迁都咸阳;二是任用商鞅变法。

[5]徙木赏金:又称徒木立信,指移动木杖给予黄金奖励,主要是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设法取信于民。《史记》曰:“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6]劓黥大夫:指给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公孙贾分别被处以劓刑、黥刑。劓(yì)刑指古代割掉鼻子的一种酷刑;黥(qíng)刑指古代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战国策》曰:“法及太子,黥劓其傅。”《史记》曰:“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7]推战耕:即大力推行耕战或农战,指农耕与作战。耕战主要目的是实现兵农合一,既保障国家的经济力量,又保障国家的军事力量。

[8]敌戎东进:指向西面打败西戎,向东与东方六国争雄。西戎地处秦国西北部,西周到战国时期主要是指氏羌系各部落。

[9]七雄:指战国七雄。战国七雄是战国时的七个强国,分别是齐、楚、燕、韩、赵、魏、秦。

[10]鞅身虽去:商鞅虽然死去。鞅指商鞅。商鞅是公孙鞅的封号。商鞅入秦因立功,封地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於(wū)(今河南内乡县东)十五邑,人们又称他为商鞅,号商君。《史记》曰:“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战国策》曰:“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

[11]横扫六合:指秦国扫平东方的六国。

[12]大一统:指秦王嬴政统一天下。

改革概述 商鞅变法:千古变法典范

(1)简介。商鞅(约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名鞅,又称卫鞅、公孙鞅,卫国(今河南安阳)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变法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商君书》一书。秦孝公时,历任左庶长、大良造,后被封为商君。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实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商鞅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汉书》《商君书》《群书治要》等文献典籍之中。

(2)变法内容。商鞅变法先后进行了两次: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两次变法都涉及了政治、经济、文化与军事等方面。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政治方面,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中央集权制。①废除世卿世禄旧制度,实行有功者显荣新制度。②建立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把秦国划为41个县,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每县设县令、县丞或县尉,由国君直派官吏,负责县郡管理。③制定什伍连坐制度,轻罪用重刑。实行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发的腰斩。④迁都咸阳,向东发展。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栎阳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二是经济方面,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①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人们开荒,谁开垦归谁所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废除井田之间的纵横道路,铲平田地之间的疆界,把原来的百步为亩,开拓为240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努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③鼓励秦人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10年不交纳赋税;大量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种地,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④统一度量衡,方便经济流通。制造秦国标准的度量衡器即商鞅量;统一秦国的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⑤确立并完善赋税制度。

三是文化风俗方面,废除群聚旧俗,推行小家庭政策。①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所有男丁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门户,否则加倍缴税;分家以后,各自照料生活,互不干涉。②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③按照等级尊卑,穿戴不同的服装。④焚烧儒家《尚书》《诗》经典,禁止纵横家游说活动。

四是军事方面,农战结合,以战去战。①实行功爵制,奖励军功。重奖军功将士,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各级爵位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特权。凡立有军功的,各按其功劳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按照爵位的高低,决定占有田宅、奴婢的多少和服饰的等次。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公族簿籍。②农战结合,奖励农战。农耕为攻战之本,农战结合才能使国富兵强。农战一体重要,农耕与作战均实行奖励或惩罚制度。③实行什伍制度,禁止私斗。实行什伍制度,实现兵农一体。私人之间的争执必须诉诸法院裁判;对于非为国家的“私斗”行为,各视情节轻重,严惩不贷。

(3)影响与作用。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①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初步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②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③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知识延伸== 朝堂廷议:商鞅论更法

【评鉴】“更法”即“变法”,是商鞅变法理论的重要内容。秦孝公三年,商鞅劝说变法,得到秦孝公的首肯与赞赏。变法前,秦孝公专门召集大臣公孙鞅、甘龙、杜挚在朝堂廷议,讨论变法与否,广泛听取辩论。经过辩论,秦孝公决定实施变法。由此,为商鞅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商鞅“更法篇”的基本理念与主张主要有:一是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二是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三是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四是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五是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

【原文】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zhì)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wàng),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译文】秦孝公同大臣商讨强国大计,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左右,他们分析社会形势的变化,探讨整顿法制的根本原则,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位置做国君后不能忘记国家社稷,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动原则。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用来教化百姓,却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过这样一句话:‘行动迟疑一定不会有什么成就,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有什么功效。’国君应当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虑天下人怎么议论您。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俗语说:‘愚笨的人在办成事情之后还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对那些还没有显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预测到。'不可以同百姓讨论谋划新事物的始创,但可以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郭偃的法书上说:‘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一般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办事的。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如果能够使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旧有的礼制。”

秦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臣听说:‘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顺应百姓旧有的习俗来实施教化,不用费什么辛苦就能成就功业;沿袭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官吏熟悉礼法,百姓也安乐。现在如果改变法度,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要更改礼制教化百姓,臣担心天下人要非议国君了。希望国君认真考虑这样的事。”

公孙鞅说:“您所说的这些话,正是社会上俗人说的话。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讨论法度外的变革。夏、商、周三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法制不一样却能先后称霸诸候。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人只能受礼制的束缚。受旧的礼制制约的人,不能够同他商讨国家大事。被旧法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讨论变法。国君不要迟疑不定了。”

杜挚说:“臣听说:‘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变法度,如果没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更换使用工具。’臣还听说:‘效法古代法制没有什么过错,遵循旧的礼制不会有偏差。’请国君仔细考虑这件事。”

公孙鞅说:“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应该去效法哪个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袭,又有什么礼制可以遵循呢?伏羲、神农施行教化不施用惩罚,黄帝、尧、舜虽然施行惩罚但却用刑不重,等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时代,他们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度都要根据时势来制定,法条、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兵器、铠甲、器具、装备的制造都要方便使用。所以臣说:治理国家不一定都用一种方式,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于天下,并不是因为他们遵循古代法度才兴旺;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改旧的礼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违反旧的法度的人,不一定就应当遭责难;遵循旧的礼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国君对变法的事就不要迟疑了。”

秦孝公说:“好。我听说‘从偏僻小巷走出来的人爱少见多怪,学识浅陋的人多喜欢诡辩’。愚昧的人所讥笑的事,正是聪明人所感到悲哀的事;狂妄的人高兴的事,正是有才能的人所担忧的事。那些拘泥于世俗偏见的议论言词,我不再因它们而疑惑了。”于是,秦孝公颁布了关于开垦荒地的命令。(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商君列传》;商鞅著《商君书·更法篇》;古诗文网)

2.最高楼·商鞅秦国变法(词)

(上)

好刑名,

早年侍魏相[1]。

高谈霸道悦孝公[2],

除疑变法决朝堂[3]。

左庶长[4],

大良造[5],

相秦王[6]。

(下)

垦荒令[7],

荒地变耕地,

废井田[8],

公田变私田。

行连坐[9],

设郡县[10]。

徙木立信取民心[11],

耕战奖励[12]师虎狼[13]。

商君书[14],

惠六代[15],

嬴始皇[16]。

【注释】

[1]侍魏相:公元前365年,商鞅迁居魏国。初入魏国,商鞅侍奉国相公叔痤(cuó),在他的门下当了一名叫“中庶子”的家臣。魏相指魏国魏惠王时国相公孙痤(公元前?—公元前360年)。《史记》曰:“鞅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

[2]高谈霸道悦孝公:商鞅来到秦国后,与秦孝公进行了三次对话:第一次谈帝道;第二次谈王道;第三次谈霸道。前两次秦孝公不悦,第三次秦孝公大悦。《史记》曰:“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3]决朝堂:指秦孝公与商鞅(即公孙鞅)、甘龙、杜挚在朝堂讨论变法与否。《商君书·更法》曰:“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4]左庶长:左庶长是秦朝的官职、爵位。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列为第十级,是最有实权的大臣职务。公元前359年,孝公正式拜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史记》曰:“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5]大良造:大良造是秦朝的官职、爵位。大良造又称大上造,列为十六级,掌握军政大权。公元前352年,商鞅出任大良造,掌管军政大权。《史记》曰:“于是以鞅为大良造。”

[6]相秦王:指侍奉、辅佐秦孝公。商鞅在秦国执政变法前后19年,为秦孝公富国强兵立下了汗马功劳。

[7]垦荒令:指开垦荒地的法令,共计二十条。商鞅《商君书》垦令篇载有垦荒令的基本内容及其条文解释。《商君书》曰:“孝公曰:‘善!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8]废井田:指废井田、开阡陌。《史记》曰:“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9]行连坐:指实行连坐之法。《史记》曰:“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10]设郡县:指废除西周的分封制,改为分县制。《史记》曰:“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11]徙木立信取民心:指商鞅通过徙木立信即徙木赏金取信于民。王安石《商鞅》诗曰:“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12]耕战奖励:一则耕战一体;一则耕战均设奖励。商鞅《商君书》农战篇对农战的必要性、基本举措、奖惩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论述。

[13]师虎狼:指虎狼之师,就是如狼似虎的军队,比喻军队的强大,战斗力的强大。

[14]商君书:指商鞅撰写的《商君书》一书。《商君书》又称《商子》或《商君》,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论述商鞅一派的变法理论及其具体对策措施。《商君书》共有26篇,即有更法、垦令、农战、去强、说民、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刑约、赏刑、画策、境内、弱民、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等篇。

[15]惠六代:商鞅的变法举措惠及秦国六代帝王,即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秦王嬴政。

[16]嬴始皇:一则指秦王嬴政赢得天下;一则指秦王嬴政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诸侯,成帝业”,统一了中国。商鞅变法为这一伟业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知识链接《六法篇》:商鞅论不法古不循今

【评鉴】“不法古,不循今”是商鞅变法理论的重要内容。商鞅反对复古,主张革新。这里选编《群书治要》中商鞅的《六法篇》一文,其核心要点为:一是要“不法古,不循今”;二是要“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

【原文】先王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然则法有时而治,事有当而功。今时移而法不变,务易而事以古,是法与时诡,而事与务易也。故法立而乱益,务为而事废。故圣人之治国也,不法古,不循今,当时而立功,在难而能免。今民能变俗矣,而法不易,国形更势矣,而务以古。夫法者民之治也,务者事之用也。国失法则危,事失用则不成。故法不当时,而务不适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

【译文】古代圣王顺应时势来制定法度,考虑国家的要务然后再去做事。法度适合时宜,国家就会安定;事情与国家的要务相符合,所以会有功绩。也就是说,法度和当时的形势相适应就会使社会安定,事情符合当务之急,就会有功效。然而,如今,时势转变了而法度却不随之改变,国家的要务改变了而做事仍沿袭旧例,这就是法度与时宜相违背,而事情与急务不一致。所以,法令制定了,但动乱却更多;国家要务确立了,但事业却反而荒废。所以,圣人治理国家,不盲目效法古代的旧例,不因循顺从今人的意见,适应时势去建立功业,身处困境而能够避免灾难。如今,百姓已经改变习俗了,但是法度却不改变;国情变化了,然而国家的要务却还依照旧例。法度,是用以保证人民安定的;国家要务,是用以保障做事效用的。国家丧失法度就会危亡,做事失去效用则不会成功。因此,法度不顺应时势,国家要务不符合社会需要,想要不会有危险,是从未有过的。(资料来源:吕效祖等主编:《群书治要考译》)

==知识延伸==《开塞篇》:商鞅论变法历史观

【评鉴】“开塞”是商鞅变法理论的重要内容。所谓开塞,一则指开启被阻塞的道路;一则指清除政治统治的弊端。商鞅认为:人类历史发展分为上世、中世、下世三个阶段。三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同,其所采取的治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商鞅进一步认为:不同的社会阶段应该实行不同的治理方法,既不应一味效法古代,也不宜拘泥于现有制度,而应该灵活变通。商鞅“开塞篇”的基本理念与主张为:一是“圣人不法古,不修今”。即圣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局限于现状。二是“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即效法古代就会落后于时代,局限于现状就会阻碍社会发展。三是“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即建立王业有一定原则,而守住王业的办法却不相同。四是“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即有了法规而不能制止混乱,则和没有法规一样。

【原文】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故曰:王道有绳。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鑄(cóng)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译文】开天辟地之后人类诞生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他们处世的原则是爱自己的亲人,喜欢私利。爱自己的亲人,就会区别亲疏,喜欢谋求私利,就会心存邪恶。人多,又都区别亲疏,心存邪恶为自己,那人类就会混乱。这个时期,民众都尽力制服对方来竭力争夺财物,这样就发生争斗。发生了争斗又没有一个正确的准则来解决,那人们就没有办法过正常生活。所以,有道德的贤人确立了不偏不倚的正确标准,主张无私,因此,人们喜欢仁爱这一准则。此时,只爱自己亲人的狭隘思想被废除了,崇尚有才德之人的思想被确立了。凡是讲仁爱的人,都把爱护、方便别人当作自己的事务,而贤德的人把推举贤人当作自己的处世原则。人口众多,而没有制度,长期把推举贤人作为治理准则,就会发生混乱。所以,圣人顺应当时社会的发展形势,制定了关于土地、财货、男女等的归属权。名分确定了而没有制度不行,因此,设立了法令;法令确立了而没有人来管理也不可,因此,又设立了官职;官吏有了而没有人统一领导不行,所以设立了君主。君主确立了崇尚贤德的思想就废除了,而尊重显贵的思想又树立了起来。如此看来,远古时代人们爱自己的亲人而喜欢私利,中古时代人们推崇贤人而喜欢仁爱,近世人们的思想是推崇权贵而尊重官吏。崇尚贤德的人,所遵循的原则是推举贤人,可是,设立了君主的地位,使崇尚贤人的准则没有用了。亲近亲人,是以自私自利为原则,而奉行不偏不倚的公正之道,使自私自利行不通了。这三个不同时代,不是做的事互相违背,而是人们原来遵循的规则有问题,所以,人们原来重视的东西更改了,这是因为社会形势变了,而人们所要施行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

所以说:统治天下的原则是有规律的。君主统治天下的标准是一个方面,而大臣辅助君主治理天下的标准又是一个方面,他们所奉行的原则不同,而他们所遵行的准则却只有一个。所以说,民众愚笨,那么智慧就能称王天下;世上的人聪明,那么雄厚的实力就可称王天下。民众愚笨就会力量有余而智慧不足;世上的人聪慧,就智力有余而实力不足。人的本性是:不懂就要学,力量用尽了就会服输。所以,神农教会人们从事农业生产而称王天下,这是因为人们要学习他的智慧;商汤和周武王创造了强大的实力而征服了诸侯,这是屈服他的实力。民众愚笨,心中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世人聪明,可是,当用尽力量时就会屈服。所以,靠智慧称王天下的人就会抛弃刑罚,用实力来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教化民众。

圣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局限于现状。效法古代就会落后于时代,局限于现状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周朝不效法商朝,夏朝不效法虞舜时代。三代统治方式不同,却都能够称王天下。所以建立王业有一定原则,而守住王业的办法却不相同。周武王靠叛逆的方法夺取政权,却又顺从君主的原则来治理国家,用武力夺取天下,又崇尚谦让的仁德思想。周武王夺取天下靠的是暴力,而守业靠的却是礼制。现在强国致力于用武力兼并别国,弱国所做的事是尽力防守,远古来说赶不上虞、夏两个时代,而近古时代又不遵循商汤、周武王的治国原则。像商汤、周武王那样统一天下的方法被抛弃了,所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打仗的,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防守的。商汤、周武王统一天下的方法已经被塞堵很久了,可现在的君主没有谁能开启这些方法。因此,没有出现第四个像夏、商、周三代那样的朝代。不是英明的君主不能听进去我的这番话,今天我愿意用实际效果来说明这个道理。

古代的民众淳朴又宽厚,现在的民众乖巧而虚伪。所以,在古代有效的方法就是把用道德教化民众放在首位;现在治理国家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法治放在前面而使用刑罚。这个古今不同的治理方法世俗之人是不能理解的。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义”,就是要确定民众所喜欢的,废除民众所讨厌的。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不义”,就是要确定民众所讨厌的,废除民众所喜欢的。现在,二者名实皆不同,不可以不弄明白。确立民众所喜欢的,那么民众就会被他们所讨厌的东西伤害;确立民众所讨厌的,那么民众就会享受他所喜欢的东西。凭什么知道是这样呢?人忧虑就思考,思考了做事就能合乎法度;人快乐就放荡,放荡了就会产生懒惰思想。因此,用刑罚治理民众,民众就会畏惧,畏惧就不会有邪恶的事发生;没有邪恶的事发生,民众就可以享受他们的快乐了。用道义来教化,民众就会放纵自己;民众放纵自己就会作乱;民众作乱,就会被民众所讨厌的东西伤害。我所说的刑罚,就是实施道义的根本;而现在世人所说的义则是暴乱的原因。治理民众的人,如果用他们所讨厌的东西去治理,最终民众一定能得到他们所喜欢的;如果用他们所喜欢的来治理,民众一定受害于他们讨厌的东西。

政治修明的国家,刑罚多而赏赐少;政治混乱的国家,赏赐多而刑罚少。所以称王天下的国家,刑罚有九分,赏赐只有一分。政治削弱的国家,赏赐有九分,刑罚只有一分。人的罪过有厚有薄,所以朝廷的刑罚有重有轻;人的善行有大有小,所以朝廷的赏赐有多有少。这两项是世人常用的法则。但是刑罚加在人民已经犯了罪的时候,奸邪就不会断绝。赏赐用在人民所认为“义”的上面,那么犯罪的事就不能去掉。刑罚不能除去奸邪,赏赐不能遏止罪过,国家必乱。因此,成就王业的国君,把刑罚用在人民将要犯罪的时候,所以大的奸邪才不产生;把赏赐用在告发犯罪方面,所以小的罪过也不致漏网。治理人民能够使大的奸邪不产生,使小的罪过不漏网,国家就治理好了。国家得到治理,就必定会强大。一国这样做,其他的国家就可以独享清明的政治。两国这样做,战争就可以稍微停止。天下都这样做,最高的道德就会重新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杀戮、刑罚能够归于道德,而“义”反倒合于残暴。

古代人们聚集在一起而群居,秩序混乱,所以要求有首领。如此看来,天下的人之所以愿意有首领,是为了追求天下安定。现在有君主而没有法规,它的危害程度与没有君主相同;有了法规而不能制止混乱,则和没有法规相同。天下的人都不希望没有国君,却又喜欢超越他的法律约束,那么天下的人就都会感到迷惑不解。对天下民众有利的事没有比治理天下更大的事,而治理国家没有比确立君主的统治地位更好的事。确立君主的原则,没有比施行法治的意义更大的,实施法治的任务,没有比除掉邪恶更急需的;去掉邪恶的根本,没有比严厉刑罚更厉害的。所以,称王天下的君主用赏赐禁止民众犯罪,用刑罚归劝民众;追究民众的过错而不理会民众的善举,借用刑罚以消除犯罪行为。(资料来源:商鞅著《商君书》;古诗文网)

六、申不害

1.战国变法家申不害(七律)

无名小吏[1]献妙计[2],

韩侯[3]破例擢国相[4]。

内修政教[5]安民臣,

外应诸侯[6]除边患。

强化君权削三族,

选官用官重能贤。

开荒种地[7]积粮仓,

冶铁铸器[8]兴工商。

【注释】

[1]无名小吏:指申不害原来是郑国的小吏,后为韩国低级官员。《史记》曰:“故郑之贱臣。”

[2]献妙计:韩昭侯四年(公元前354年),魏国出兵伐韩,韩昭侯及众大臣束手无策。危急关头,申不害建议韩昭侯执圭(guī)去见魏惠王。韩昭侯采纳申不害的建议,亲自执圭去朝见魏惠王,魏惠王果然十分高兴,立即下令撤兵,并与韩国约为友邦。执圭亦作“执皀”,就是以手持圭。《战国策》曰:“韩与魏敌侔之国也,申不害与昭矨侯执皀而见梁君,非好卑而恶尊也,非虑过而议失也。”

[3]韩侯:指韩昭侯(公元前?—公元前333年),名武,又称为韩矨侯,在位二十八年(公元前362─公元前333年),战国时代韩国的第六任君主,战国七雄之一。

[4]擢国相:指破格提升申不害为宰相。公元前351年,韩昭侯破格拜申不害为相,以求变革图强。

[5]内修政教:对内修明政教,是变法内容之一。《史记》曰:“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修明,指昌明、阐明。

[6]外应诸侯:对外应对诸候,是变法内容之一。

[7]开荒种地:指鼓励百姓开荒地,种粮食。《申子·大体编》曰:“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

[8]冶铁铸器:指铸造各种农业和生活铁制品,包括兵器制造。

改革概述 申不害变法

(1)简介。申不害(公元前385—公元前337年),郑国京邑(河南荥阳)人。战国中期政治家、变法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公元前355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申不害以“术”著称,著有《申子》一书。申不害力主韩国变法图强,主张内修政教,外应诸侯。申不害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汉书》《申子》《群书治要》等文献典籍之中。

(2)变法内容。申不害变法治国的基本纲领是:修术行道,明法察令,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其变法主要内容为:

一是政治方面,整顿吏治,加强考核。①削弱权贵,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削夺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的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②实行“术”治,考绩升降。大力推行“术”治之法,治理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二是经济方面,种地产粮,发展手工业。①重视土地开发利用,增加粮食产量。②要求百姓种好地,多开荒,多产粮食。③重视和鼓励发展冶铸手工业。

三是军事方面,整肃军兵,严酷训练。①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②对各级军队官兵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提高战斗力。

(3)影响与作用。申不害相韩15年,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知识延伸== 韩非论变法图强

【评鉴】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韩非根据历史发展观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治国要“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公元前280—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师从询子,法家代表人物之一,著有《韩非子》一书。《史记》说:“申子、韩子都著书立说,留传到后世,学者大多有他们的书。”历史上有“申韩”之说或“申韩之学”。

【原文】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古者大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pèi)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

【译文】上古时代,人口稀少,鸟兽众多,人民受不了禽兽虫蛇的侵害。这时候出现了一位圣人,他发明在树上搭窝棚的办法,用来避免遭到各种伤害。人们因此很爱戴他,推举他来治理天下,称他为有巢氏。到了中古时代,天下洪水泛滥,鲧和他的儿子禹先后负责疏通河道,排洪治灾。近古时代,夏桀和殷纣的统治残暴昏乱,于是商汤和周武王起兵讨伐。如果到了夏朝,还有人用在树上搭窝棚居住和钻木取火的办法生活,那一定会被鲧、禹耻笑了;如果到了殷周时代,还有人要把挖河排洪作为要务的话,那就一定会被商汤、武王所耻笑。既然如此,那么在今天要是还有人推崇尧、舜、禹、汤、武王的政治并加以实行的话,定然要被现代的圣人耻笑了。因此,圣人不期望照搬古法,不死守陈规旧俗,而是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而制定相应的政治措施。有个宋人在田里耕作,田中有一个树桩,一只兔子奔跑时撞在树桩上碰断了脖子死了。从此这个宋人便放下手中的农具,守在树桩旁边,希望再捡到死兔子。他当然不可能再得到兔子,自己倒成了宋国的一个笑话。现在假使还要用先王的政治来治理当代的民众,那就无疑属于守株待兔之类的人了。

政事要根据时代变化,措施要针对社会事务。古代周文王地处丰、镐一带,方圆不过百里,他施行仁义的政策感化了西戎,进而统治了天下。徐偃王统治着汉水东面的地方,方圆有五百里,他也施行仁义的政策,有三十六个国家向他割地朝贡。楚文王害怕徐国会危害到自己,便出兵伐徐灭了徐国。所以,周文王施行仁义得了天下,而徐偃王施行仁义却亡了国,这证明仁义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今天。所以说:时代不同了,政事就会随之不同;情况变了,措施也要跟着改变。上古时候人们在道德上竞争高下,中古时候人们在智谋上角逐优劣,当今社会人们在力量上较量输赢。古今社会风俗不同,新旧政治措施也不一样。如果想用宽大和缓的政策去治理剧变时代的民众,就好比没有缰绳和鞭子却要去驾驭烈马一样,就会产生不明智的祸害。(资料来源:韩非子著《韩非子·五蠹》;古诗文网)

2.破阵子·申不害韩国变法(词)

(上)

师学法与术[1],

志在佐君上[2]。

内修政教练内功,

外应诸侯攘外患[3]。

破例担大任[4]。

(下)

削三族[5]强君权[6],

察政绩论升降[7]。

种粮铸冶兴农商。

肃兵酷训[8]推兵强。

《申子》[9]千年传。

【注释】

[1]法与术:指法家的权、势、术。申不害变法治国,既重视“法”,也重视“术”。申不害所说的“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法治的意思;所谓“术”,则是一种用以贯彻执行“法”的手段和方式。

[2]佐君上:辅佐国君韩昭侯。

[3]攘外患:指消除、破解韩国周边的诸侯之患。

[4]破例担大任:指韩昭侯破格提拔申不害担任宰相。

[5]削三族:指剥夺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的世袭特权。

[6]强君权:指削弱、抑制三大强族,强化君主集权。

[7]察政绩论升降:即对官员实行任用、监督、考核的方法,根据成绩优劣决定升降。《韩非子·外储说》曰:“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8]肃兵酷训:指整肃军队,严酷训练。

[9]《申子》:指申不害撰写的《申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计有《申子》六篇。《群书治要》存有《大体篇》一篇。《史记》曰:“申子之学,本於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知识链接 申不害谈君臣之道

【评鉴】君臣之道是申不害变法理论的重要内容。战国时期战争激烈,百家争鸣。与此同时,原有的政治制度也纷纷被打破。在这种情况下,变革、塑造新型的政治秩序迫在眉睫。基于此,申不害因事而作,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新的“君臣之道”。其基本内容是:君主要使大臣们团结一心,共同为国尽忠,避免宠信而擅权,否则会导致国家的灭亡;要重视端正名分,“名正则天下治,其名分不正则天下大乱”。

【原文】夫一妇擅夫,众妇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故妒妻不难破家也,乱臣不难破国也。是以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

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用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夫%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蔽君之明,塞君之听,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矣。

今使乌获、彭祖负千钧之重,而怀琬琰(wǎnyǎn)之美。令孟贲、成荆带干将之剑卫之,行乎幽道,则盗犹偷之矣。今人君之力,非贤乎乌获、彭祖,而勇非贤乎孟贲、成荆也。其所守者非恃琬琰之美、千金之重也,而欲勿失,其可得耶。

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如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为人臣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

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不足者人与之。刚者折,危者覆。动者摇,静者安。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也。鼓不与于五音,而为五音主。有道者不为五官之事,而为治主。君知其道也,官人知其事也。十言十当,百为百当者,人臣之事,非君人之道也。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是以圣人贵名之正也。主处其大,臣处其细,以其名听之,以其名视之,以其名命之。镜设精,无为而美恶自备。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凡因之道,身与公无事,无事而天下自极也。

【译文】一个妻子独占丈夫的宠爱,其它的妻妾就都会混乱不安;一位大臣独占君主的宠信而擅权,群臣就都会被埋没。所以,心怀妒忌的妻妾容易使家庭破灭,作乱之臣容易使国家破亡。因此,英明的君主任用他的臣下,让他们能团结并进,而不能独占君主的宠信。

现今君主之所以修筑高大的城墙,并谨慎地关闭大小门户,是因为怕敌军、盗贼的到来。但如今杀害君主而夺取国家的人,并不一定要逾越城墙的险阻,侵犯紧闭着的大小门户。他们只要蒙蔽君主的眼睛,堵塞君主的耳朵,夺取君主的权力,擅自发布君令,就能占有他的百姓,夺取他的国家。

现在,假如让乌获、彭祖背着千钧重的宝物,怀揣琬圭、琰圭那样的美玉,让孟贲、成荆带着干将宝剑来保卫他们,行走于隐蔽的道路,盗贼还是能够偷走宝物。现在君主的力量比不上乌获、彭祖,而勇猛又不能胜过孟贲、成荆,但君主所守卫的东西,并非仅是琬琰的珍美和千金的贵重,却想不失窃,这能做得到吗?

英明的君主好比是身体,臣下就如同手臂;君主好比是军号,臣下就如同号声。君主谋划根本大计,臣下操办具体细节;君主治理关键问题,臣下实施详细措施;君主掌握国家权柄,臣下从事日常事务。作为臣子,手握符契(任职凭证),就要以此要求自己名实相符。名,是天地的纲纪,是圣人(做事)的符节。伸张天地的纲纪,使用圣人的符节,那么万事万物的情况,就无所隐瞒了。

所以,善于做君主的人,往往表现出偏近于愚钝,立足于不自满,置其身于胆小畏惧,藏其志于无所事事,隐藏事情的头绪,向天下人展示其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姿态。因此,身边的人亲近他,远方的人归向他。向别人显示有富余的人,人们就会夺取他;向别人显示不足的人,人们就会给与他。坚硬的容易折断,高耸的容易倾覆,移动的容易摇晃,平静的容易安稳。这样,名分自然会端正,事情也自然能确定。因此,有道德的君主,从名分下手来端正(纲纪),随顺相应的事物来决定(对策)。鼓声不在五音的范围之内,却是五音的主导者;有道德的君主,不从事五官的事务,却是治理国家的主宰。君主要懂得他的为君之道,臣下要知道各自所应做的事务。说十句话十句话都能恰当,做百件事百件事都会妥当,这是为人臣子的事情,而不是做国君的方法。

从前尧帝治理天下用的就是名,其名分端正,那么天下就安定。夏桀治理天下用的也是名,其名分不正,于是天下大乱。因此,圣人重视名分的端正。君主居于上位,臣子处于下位,各自依照其名分来听事,依照其名分来处理事务,依照其名分下达命令。镜子假如明亮,虽别无所为而美丑自会显现;秤假如公平,虽别无所为而轻重自可得知。凡是遵循这一法则,自身与国家都会平安无事。平安无事,那么天下自然会得到最佳的治理。(资料来源:申不害著《申子》;编写组《群书治要译注》)

==知识延伸== 韩昭侯变法兴韩

韩昭侯(公元前358—公元前333年),名武,又称为韩矨侯,公元前362年─公元前333年在位,战国时代韩国的第六任君主。变法使韩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

之所以要变法,其背景在于: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灭亡,京地纳入韩国版图。韩国的版图扩大了不少,但是韩国与其他大国相比,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从国力上讲,都不能算是强国。此时,各国的变法运动风起云涌,不变法就有落后和被别人吃掉的危险。公元前355年,为变法图强,韩昭侯在韩国实行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政治统治方面,加强集权,政令一致。推行提倡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主张以“术”治国,实现法律、政令前后一致。

二是农业改革方面,改良土壤,使用铁制农具。通过施肥改良土壤,提高农业产量。改进农具和耕作技术,提高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大力推广铁制农具,促进农业生产。

三是经济改革方面,使用金属货币,活跃商品流通。鼓励使用铜币和金币,允许各类金属货币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大力推动和发展韩国的商业城市,促进工商业发展。允许和鼓励韩国商人贩运小商品,扩大列国商品交换的范围。

战国七雄之中,以韩国最为弱小。韩昭侯在位期间任用申不害主持国政,内修政务,外御强敌,国势安定,使韩国政治清明,国力强大,诸侯不敢侵韩。(资料来源:谢齐著《战国史话》)

七、邹忌

1.战国善谏变法家邹忌(七律)

朝政衰败[1]急邹忌,

鼓琴游说[2]谏威王[3]。

革新政令[4]正吏治,

才多益多[5]保四方。

门庭若市[6]王纳谏[7],

诸国朝齐[8]齐渐强。

善言善辞[9]巧设谏,

将相贤臣[10]柔克刚。

【注释】

[1]朝政衰败:指齐威王(约公元前378—公元前320年)即位之后,日事酒色,不理政事,以致韩、魏、鲁、赵等国都来入侵,出现了诸侯并伐,国人不治的局面。《史记》曰:“齐威王初即位,百官荒乱,诸侯并侵,国且危亡,在于旦暮。”

[2]鼓琴游说:指邹忌用鼓琴游说齐威王,也就是用鼓琴的节奏韵律来说明“治国家而弭(安定)人民”的道理。《史记·田世家》曰:“邹忌子以鼓琴见威王,威王说而舍之右室。”

[3]谏威王:指劝谏齐威王。齐威王(约公元前378—公元前320年),妫(guī)姓,田氏,名因齐,田齐桓公田午之子,战国时期齐国国君。公元前356年继位,在位36年。因齐初立,见吴越两国俱称王,自己不甘居下,也便自称“齐王”。

[4]革新政令:指修明法令、尚贤除佞、广开言路、选贤任能。

[5]才多益多:指邹忌荐才选贤,多多益善,即“邹忌事齐宣王事件”。《战国策·齐策》曰:“邹忌事宣王,仕人众。宣王不悦。晏首贵使仕人寡,王悦之。邹忌谓宣王曰:‘忌闻以为有一子之孝,不如有五子之孝。今首之所进仕者,以几何人?’宣王因以晏首壅塞之。”

[6]门庭若市:指群臣进谏,门庭若市。门庭若市指门前像市场一样,形容来的人很多,非常热闹。《战国策·齐策》曰:“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

[7]王纳谏:指齐威王接受群臣谏言。《战国策·齐策》曰:“王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8]诸国朝齐:燕、赵、韩、魏等国听说了这件事,都到齐国来朝见齐王。《战国策·齐策》曰:“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9]善言善辞:指邹忌善于运用优美的语言、恰当的比喻、灵活的方式进行谏言建策。

[10]将相贤臣:指文官拜邹忌为相,武官任用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文武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振兴齐国。

改革概述 邹忌变法:齐国善谏变法家

(1)简介。邹忌(公元前385—公元前319年),又称驺忌子、邹忌子,齐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变法家。邹忌在齐威王、齐宣王时两度为相,封于下邳(今江苏邳县),号成侯。邹忌善谏齐威王,推动变法革新,振兴齐国。邹忌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群书治要》等文献典籍之中。

(2)变法内容。邹忌变法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鼓琴游说。邹忌以鼓琴游说齐威王,畅谈变法治国之道;二是以貌比美。邹忌以切身体会讽劝齐威王纳谏,强调变法兴国之要。邹忌变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政治方面,整饬吏治,广开言路。①革新政治,修订法律。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②选拔优秀人才。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③奖励群臣吏民进谏。进谏奖励分为三种:不论朝廷大臣、地方官吏或老百姓,能当面提出君主过失的得上赏;用书面指出君主过失的得中赏;在广众中议论君王过失的得下赏。④奖励贤臣,处罚奸吏。对勤理政务,荒地得垦,人民富饶,为人正直,不善结纳近臣的即墨大夫,给予加封万户土地的封赏;对田地荒芜,仓库空虚,防务松弛的阿城大夫,则处以烹刑的惩罚。

二是经济方面,改进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改进国家授田制,采用份地长期使用制,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

三是文化方面,创建稷下学宫,兼容诸子百家。①招揽天下贤才,广议国政,谏言建策。②培养各类人才,传播文化知识。③勉其著书立说,展开学术争鸣。

四是军事方面,精选郡守,加强边防。①选荐得力大臣坚守四境:使檀子守南城拒楚,盼子守高唐拒赵,黔夫守徐州拒燕,用种首为司寇以安境内。②用田忌为司马,孙膑为军师,教兵习战,以谋征伐。③壮大军事力量,把传统的义务兵制和雇佣兵制相结合。

(3)影响与作用。邹忌推行变法改革,成效显著:①广开言路,弊除政清,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使齐国国力逐渐增强,齐国得以大治。②公元前353年和公元前341年,齐国两次打败了强大的魏国,开始称雄于诸侯,成为战国七雄之一。

==知识延伸== 邹忌鼓琴谏齐王:治国之道

【评鉴】“鼓琴劝谏”是邹忌实施变法改革的重要方法与策略。齐威王即位之后,迷恋弹琴,抚琴自娱,多年不理朝政,内外形势十分严峻。邹忌为此以鼓琴求见,劝谏齐威王。邹忌谏言说:“弹琴和治理国家一样,琴不弹则不鸣,国不治则不强。”精通琴弦的齐威王因此颇为感动,立即振作起来,遂拜邹忌为相国,整顿朝政,改革政治,图强争霸。

【原文】邹忌子以鼓琴见威王,威王说而舍之右室。

须臾,王鼓琴,邹忌子推户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说,去琴按剑曰:“夫子见容未察,何以知其善也?”

邹忌子曰:“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頭(shì)之愉者,政令也;钧谐以鸣,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吾是以知其善也。”王曰:“善语音。”邹忌子曰:“何独语音,夫治国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

王又勃然不说曰:“若夫语五音之纪,信未有如夫子者也。若夫治国家而弭人民,又何为乎丝桐之间?”

邹忌子曰:“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钧谐以鸣,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夫复而不乱者,所以治昌也;连而径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调而天下治。夫治国家而弭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

王曰:“善。”

【译文】邹忌子凭弹琴的技艺谒见齐威王,威王喜欢他而让他住在王宫右室。

不久,威王弹起琴,邹忌子推开门进来说:“琴弹得真好啊!”威王勃然不悦,放下琴按着剑说:“先生刚被留下,没有深察情况,怎么知道我琴弹得好呢?”

邹忌子说:“那大弦浑厚而且像春天般和暖,象征着君王;那小弦明晰而且清亮,象征着国史记相;手指控弦很紧,而又很舒缓地放开,象征着政令;和谐的声音,高低相辅相成,回旋曲折而不互相干扰,象征着四时,我因此知道您的琴弹得好。”齐威王说:“你很精通音律啊。”邹忌子说:“何止音律,大凡治理国家、安定人民的道理都寓含在音律之中。”

齐威王又勃然不悦说:“要是谈到五音调配成律的道理,确实没有人赶得上先生。至于治理国家、安定人民,又跟丝竹管弦有什么关系呢?”

邹忌子说:“那大弦浑厚而似春天般温暖,是国君;那小弦明晰而清亮,是相国;控弦紧而又舒缓地放开,是政令;和谐而鸣,高低相成,回旋曲折而不干扰,是四时。声音往复而不紊乱,是政治清明;上下前后连接沟通,是延续国祚不致灭亡:所以说琴声调和则国家治理。治理国家,安定人民,没有比五音的道理更加明白的。”

齐威王说:“讲得好啊。”

(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田世家》;谢圣明主编《白话二十四史(修订版)》)

2.苏幕遮·邹忌齐国变法(词)

(上)

邹忌子[1],

巧善谏[2]。

以琴劝改[3],

比美驱雾散[4]。

稷下学宫[5]议朝纲。

封侯拜相[6],

敬侍两齐王[7]。

(下)

革新政,

广招贤。

围魏救赵[8],

荐将守四方[9]。

除奸治吏[10]正百官。

君臣同心,

谏改千古传[11]。

【注释】

[1]邹忌子:邹忌又称邹忌子。

[2]巧善谏:指邹忌巧借“比美”和“谈琴”等方式,对齐威王进行谏言献策。

[3]以琴劝改:指用谈琴的方式劝谏齐威王实行变法,振兴齐国。

[4]比美驱雾散:指邹忌通过与城北徐公“比美”的巧妙劝谏形式,帮助齐威王消除被臣下蒙蔽的潜在可能性。

[5]稷下学宫:又称稷下之学,战国时期官办高等学府,始建于齐桓公,发展、昌盛于齐威王、齐宣王。稷下是齐国国都城门,位于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淄博市)稷门附近。稷下学宫被誉为变法之源,曾容纳了当时“诸子百家”中的几乎各个学派,如道、儒、法、名、兵、农、阴阳、轻重诸家。汇集了天下贤士多达千人左右,如孟子、淳于髡、邹衍、田骈、慎到、接予、季真、尹文、鲁仲连、邹爽、荀子等。

[6]封侯拜相:指拜邹忌为相,因功而封成侯。《史记·田世家》曰:“邹忌子以鼓琴见威王,见三月而受相印;居基年,封以下邳,号曰成侯。”

[7]两齐王:指邹忌先后敬侍齐威王、齐宣王两位齐王。齐宣王(约公元前350—公元前301年),妫(ɡuī)姓,田氏,名辟疆,齐威王之子,战国时齐国国君。公元前320年继位,在位18年。

[8]围魏救赵:指邹忌曾献计围魏救赵,取得桂陵(今河南长垣西北)之战的胜利。《战国策·齐策》曰:邯郸之难,赵求救于齐。田侯召大臣而谋曰:“救赵孰与勿救?”邹子曰:“不如勿救。”段干纶曰:“弗救,则我不利。”田侯曰:“何哉?”“夫魏氏兼邯郸,其于齐何利哉!”田侯曰:“善。”乃起兵,曰:“军于邯郸之郊。”段干纶曰:“臣之求利且不利者,非此也。夫救邯郸,军于其郊,是赵不拔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邯郸拔而承魏之弊,是赵破而魏弱也。”田侯曰:“善。”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郸拔。齐因承魏之弊,大破之桂陵。

[9]荐将守四方:指邹忌向齐威王力荐檀子、盼子、黔夫、种首等人才守卫四方边疆。《史记·田世家》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东取,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

[10]除奸治吏:指重赏即墨大夫,烹杀佞臣阿大夫。

[11]谏改千古传:一则指“鼓琴劝谏”;一则指“以貌比美”进谏。这两种巧妙奇特的讽谏方式流传千年,至今不衰。

知识链接 邹忌讽齐王纳谏:变法之要

【评鉴】“以貌比美”进谏是邹忌实施变法改革的重要方法与策略。邹忌洞察人言顺逆之理,“以貌比美”进谏齐威王,结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本篇文章说明:一方面君主为政要广开言路,采纳群言,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另一方面,谋臣为政要勇于进谏,更要善于进谏,使谏言为君王乐于接受。这两者只有互相配合,变法之策才能顺利实现。

【原文】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籦(yì)丽。朝(zhāo)服衣冠,窥(kuī)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忌不自信,而复问其妾,曰:“吾孰与徐公美?”妾曰:“徐公何能及君也!”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吾与徐公孰美?”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明日,徐公来,孰视之,自以为不如;窥镜而自视,又弗如远甚。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王曰:“善。”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cháo),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jiàn)进;期(jī)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

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译文】邹忌身高八尺多,而且身材魁梧,容貌美丽。有一天早晨,他穿好衣服戴好帽子,照镜子,对他的妻子说:“我与城北徐公相比,哪一个美?”他的妻子说:“您美极了,徐公哪里能比得上您呢?”城北的徐公,是齐国的美男子。邹忌不相信自己会比徐公美,于是又问他的妾说:“我与徐公相比谁更美?”妾说:“徐公哪里能比得上您呢!”第二天,一位客人从外面来拜访,邹忌与他坐着闲谈。邹忌问客人说:“我和徐公谁更美?”客人说:“徐公不如您美啊。”第二天,徐公来了,邹忌仔细地端详他,自己认为不如徐公美;再照镜子看看自己,又觉得远不如人家。晚上,他躺在床上想这件事,说:“我的妻子认为我美的原因,是偏爱我;妾认为我美的原因,是惧怕我;客人认为我美的原因,是有事情想要求于我。”

因此,邹忌上朝拜见齐威王,说:“我确实知道自己不如徐公美。可是我的妻子偏爱我,我的妾惧怕我,我的客人对我有所求,所以他们都认为我比徐公美。如今的齐国,土地方圆千里,有一百二十座城池,宫中的妃子及身边的侍从,没有不偏爱大王的,朝中的大臣,没有人不惧怕您的,国内的百姓,没有不对大王有所求的。由此看来,大王受蒙蔽一定很深了!”

齐威王说:“好!”于是就下了一道命令:“所有大臣、官吏、百姓,能够当面批评我过错的人,得上等奖赏;能够上书劝谏我的人,得中等奖赏;能够在公共场所指责议论我的过失,并能传到我的耳朵里的人,得下等奖赏。”政令刚一下达,许多官员都来进言规劝,宫庭就像集市一样喧闹;几个月以后,有时偶尔还有人来进谏;满一年以后,即使想说,也没有什么可进谏的了。

燕、赵、韩、魏等国听说了这件事,都到齐国来朝见齐王。这就是内政修明,不需用兵就能战胜敌国。(资料来源:刘向编著《战国策·齐策》;古诗文网)

==知识延伸== 齐威王除佞兴齐国

【评鉴】齐威王即位之后,九年不理朝政。后来在内外严峻的形势面前,接受邹忌、淳于髡等人的劝谏,立志革新,振兴齐国。这里选编《史记》中齐威王整饬吏治、尚贤除佞的两个典型例证,此举使齐国的风气为之一变,“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得以大治”。

【原文】齐威王初即位以来,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间,诸侯并伐,国人不治。于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语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然吾使人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誉也。”封之万家。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皆并烹之。遂起兵西击赵、卫,败魏于浊泽而围惠王。惠王请献观以和解,赵人归我长城。于是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馀年。

【译文】齐威王即位之初,自己不理朝政,将政事都交给卿大夫去处理。九年之间,诸侯都来讨伐,齐国人不得太平。于是威王召见即墨县的大夫,对他说:“自从您治理即墨以来,诽谤的话每天传来。我派人到即墨视察,田地都已开垦,百姓生活富足,公事没有积压,东方因此得以安宁。可见先生不奉承我的左右以求得赞扬啊!”于是封给他食邑一万户。又召见阿城县大夫对他说:“自从你治理阿城,赞扬你的话每天都能传来。可是我派人到阿城视察,田野一片荒芜,百姓贫苦。从前赵军进攻甄城时,你未能援救。卫国攻占薛陵,你又不知道。你是用财物贿赂我的左右来求得的赞扬吧!”当天就煮杀了阿城大夫,并把自己身边称赞阿城大夫的人也都一起烹杀了。于是,发兵往西边进攻赵、卫两国,在浊泽打败了魏军。于是齐国全国震惊,人人都不敢文过饰非,一切力求老实忠诚。齐国因而得到很好的治理。诸侯听到以后,二十多年间,都不敢对齐国用兵。(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田世家》;吕效祖等主编《群书治要考译》)

八、赵雍武灵王

1.战国易服变法家赵雍(七律)

兵弱步战[1]受外侵,

雍君即位[2]愤图强。

步兵车战[3]善平原,

丘陵山川无胜算。

短衣紧袖[4]取胡服[5],

以骑制胡[6]抗骑战[7]。

宽袖长袍[8]逆时尚,

变俗易服塑辉煌[9]。

【注释】

[1]兵弱步战:指兵力较弱,步兵作战,经常遭受胡人骑兵侵扰。

[2]雍君即位:指赵雍即赵武灵王即位。赵雍(公元前340—公元前295年),赵氏,名雍,谥号武灵,赵国邯郸人,战国时期赵国第六代国君。《战国策·赵策》曰:“今吾欲继襄主之业,启胡、翟之乡,而卒世不见也。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负遗俗之累;有独知之虑者,必被庶人之恐。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矣。”

[3]步兵车战:步兵即徒步作战的兵种。步兵是基本兵种,最早出现于春秋初期的晋国。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32年“晋作三行以御狄”,标志着步兵的诞生。战国时步兵成为各诸侯国的主力军队。车战即指古代以马拉木质战车用于交战为主的作战方式。战车兵是军队的主力兵种,以一乘战车和其附属的徒步的士兵为一个基本作战单位。而计算各诸侯国的军事实力,也常常以战车为计算单位。

[4]短衣紧袖:指上身穿短衣、紧袖领,下身穿长裤、着靴子。

[5]取胡服:指采用、改穿胡服的对策。胡服指胡人穿的衣服,其特征是上身穿短衣、紧袖,下身穿长裤,脚穿靴子。《战国策·赵策》曰:“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矣。”

[6]以骑制胡:一则指建立骑兵及其骑兵基地;一则指赵军以新建骑兵对抗、打击胡人骑兵。《战国策·赵策》曰:“王破原阳,以为骑邑。”《史记·赵世家》曰:“夫有高世之名,必有遗俗之累。吾欲胡服。”

[7]抗骑战:指用新建骑兵对抗胡人骑兵骑战。骑战指骑兵骑马作战。骑兵是古代作战中机动力最强、突击力最猛的一个兵种。

[8]宽袖长袍:指中原汉人穿用的服装。其特征是:长袍马褂、宽袖宽衣。

[9]塑辉煌:一则指打败林胡、楼烦二族;二则指新辟云中、雁门、代三郡;三则指经多次进攻最终灭掉中山国。《史记·赵世家》曰:“二十年,王略中山地,至宁葭;西略胡地,至榆中。二十一年,攻中山。中山献四邑和,王许之,罢兵。二十三年,攻中山。二十六年,复攻中山,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

改革概述 赵雍变法:胡服骑射

(1)简介。赵雍(公元前340—公元前295年),赵氏,名雍,谥号武灵,赵国邯郸人,战国时期赵国第六代国君。战国中后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变法家,中国骑兵创始人。赵雍即赵武灵王是赵国的一位奋发有为的国君,为抵御北方胡人的侵略,公元前307年开始实行“胡服骑射”的重大改革。胡服骑射的核心内容主要是移风易俗和军事改革两个方面。赵雍的变法思想与实践及其生平事迹主要体现在《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中国军事史》等文献典籍之中。

(2)变法内容。胡服骑射既是一个国家移风易俗的改革,也是一次对传统步兵车战的功能性更新。胡服骑射变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君臣百姓改穿胡服;一个是军士骑马射箭。也就是赵国军民一律改穿胡服,军队官兵一律学习骑马与射箭技术。胡服骑射的变法过程主要为:

一是调研考察,了解敌情。赵雍武灵王与匈奴骑兵多次战斗后,发现匈奴军队装束轻便,人马合一,机动性强,速进易退,明显优于赵国行动缓慢的步兵与车兵。

二是宣传动员,说服教育。赵雍武灵王耐心地说服了宗室贵族集团的首领公子成,向他表明了自己改革的决心和对以胡服骑射为标志的全面改革的整体构想。公子成被说服了。其他宗室贵族也就都跟着同意了。

三是颁发法令,依法实行。赵雍武灵王发布胡服骑射政令,全国推行,以能任官,骑兵受到尊重,大批出身低贱和有戎狄背景的人得到重用。

四是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赵雍武灵王力排众议,带头穿胡服,习骑马,练射箭,亲自训练士兵。

五是加强检查,督促实行。对推迟、拒绝穿胡服的朝廷大臣予以训斥直至重罚,敦促其穿戴胡服。

六是建立原阳基地,严格训练骑兵。在原阳创建第一个骑兵基地,选拔具有骑射基础的便民当骑兵,收编改造胡兵以补充壮大赵国新建骑兵。

(3)影响与作用。赵雍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变法后,赵国国力显著增强,先后灭掉中山国,打败林胡、楼烦二族,新辟云中、雁门、代三郡,并修筑了“赵长城”,成为战国七雄的强国之一。胡服骑射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开创了中国骑兵之先河。胡服骑射政策,对于当时乃至以后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知识延伸== 舆论先导:君臣胡服骑射之辩

【评鉴】公元前302年,赵雍武灵王顺应时势,推行变法图强之策,决定在赵国实行胡服骑射。在实行胡服骑射变法前,赵雍武灵王通过与肥义、楼缓、赵成、赵文、赵造等一批大臣就胡服骑射的利与弊、行与否进行交流讨论,消除疑难,达成一致,为实行变法作好舆论准备。然后,即行着手实施“着胡服”、“学骑射”的变法之策。

【原文】十九年春正月,大朝信宫。召肥义与议天下,五日而毕。王北略中山之地,至于房子,遂之代,北至无穷,西至河,登黄华之上。召楼缓谋曰:“我先王因世之变,以长南飗之地,属阻漳、滏(fǔ)之险,立长城,又取蔺、郭狼,败林人于荏,而功未遂。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而无强兵之救,是亡社稷,柰何?夫有高世之名,必有遗俗之累。吾欲胡服。”楼缓曰:“善。”群臣皆不欲。

于是肥义侍,王曰:“简、襄主之烈,计胡、翟之利。为人臣者,宠有孝弟长幼顺明之节,通有补民益主之业,此两者臣之分也。今吾欲继襄主之迹,开于胡、翟之乡,而卒世不见也。为敌弱,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毋尽百姓之劳,而序往古之勋。夫有高世之功者,负遗俗之累;有独智之虑者,任骜民之怨。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柰何?”肥义曰:“臣闻疑事无功,疑行无名。王既定负遗俗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矣。夫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昔者舜舞有苗,禹袒裸国,非以养欲而乐志也,务以论德而约功也。愚者?成事,智者睹未形,则王何疑焉。”王曰:“吾不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我也。狂夫之乐,智者哀焉;愚者所笑,贤者察焉。世有顺我者,胡服之功未可知也。虽驱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于是遂胡服矣。

使王绁(xiè)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将以朝也,亦欲叔服之。家听于亲而国听于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亲,臣不逆君,兄弟之通义也。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议之也。制国有常,利民为本;从政有经,令行为上。明德先论于贱,而行政先信于贵。今胡服之意,非以养欲而乐志也;事有所止而功有所出,事成功立,然后善也。今寡人恐叔之逆从政之经,以辅叔之议。且寡人闻之,事利国者行无邪,因贵戚者名不累,故原慕公叔之义,以成胡服之功。使绁谒之叔,请服焉。”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固闻王之胡服也。臣不佞,寝疾,未能趋走以滋进也。王命之,臣敢对,因竭其愚忠。曰: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人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原王图之也。”使者以报。王曰:“吾固闻叔之疾也,我将自往请之。”

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请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夫翦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却冠秫(shú)绌,大吴之国也。故礼服莫同,其便一也。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是以圣人果可以利其国,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礼。儒者一师而俗异,中国同礼而教离,况于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变,智者不能一;远近之服,贤圣不能同。穷乡多异,曲学多辩。不知而不疑,异于己而不非者,公焉而众求尽善也。今叔之所言者俗也,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今无骑射之备。故寡人无舟楫之用,夹水居之民,将何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智所明也。先时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围,微社稷之神灵,则?几于不守也。先王丑之,而怨未能报也。今骑射之备,近可以便上党之形,而远可以报中山之怨。而叔顺中国之俗以逆简、襄之意,恶变服之名以忘?事之丑,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字成再拜稽首曰:“臣愚,不达于王之义,敢道世俗之闻,臣之罪也。今王将继简、襄之意以顺先王之志,臣敢不听命乎!”再拜稽首。乃赐胡服。明日,服而朝。于是始出胡服令也。

赵文、赵造、周苲、赵俊皆谏止王毋胡服,如故法便。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芻(fú)戏、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随时制法,因事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也不必一道,而便国不必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然则反古未可非,而循礼未足多也。且服奇者志淫,则是邹、鲁无奇行也;俗辟者民易,则是吴、越无秀士也。且圣人利身谓之服,便事谓之礼。夫进退之节,衣服之制者,所以齐常民也,非所以论贤者也。故齐民与俗流,贤者与变俱。故谚曰‘以书御者不尽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达事之变’。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骑射。

【译文】十九年春天正月,赵武灵王在信宫举行盛大朝会。又召见相国肥义,与他纵谈天下形势,五天才告完毕。武灵王向北攻占中山国土地,直到房子,于是前往代地,北到无穷,西到黄河,登临黄华山顶。召来楼缓商议说:“我先王趁着时世的激变,在南藩之地称雄,依仗漳河、滏河的险要,修筑长城,又攻取蔺地、郭狼,在荏地打败林胡,但大功尚未告成。现在中山在我赵国腹心之地,北边有燕国,东边有东胡,西边有西胡、楼烦、秦国、韩国的边界,而我赵国没有强大军队作后盾,这样将会亡国,怎么办?凡要成就高出世人的功业,必定因违背常规而招致世俗之人的谴责。我想改穿胡人服装。”楼缓说:“很好!”群臣都不愿意。

有一天肥义陪侍武灵王,武灵王说:“赵简、襄王的功业,在于算计利用胡人、翟人的长处。做人臣的,受到恩宠就要有孝、悌、长、幼、顺、明的德行,通达事理的就要有帮助人民、利益国主的功业,这两点是人臣的本分。现在我想继承襄王的事业,在胡人、翟人的地方开拓疆土,可是遍寻世间不见有能帮助人民、利益国主的忠臣。我穿胡人服装是为了困弱敌人,用力少而收效大,可以不耗尽老百姓的劳力而继续先世的勋业。大凡要建立高出世人的功勋,必然要因违背常规而招致世俗之人的谴责;有独到见解的深谋远虑之士,必然要承受隐逸傲慢之民的怨恨。现在我准备教导百姓穿胡人服装,练习骑马射箭,但世俗之人必定会议论我,怎么办?”肥义说:“我听说对事情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行为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名。王既然决定承担世俗的谴责,就不要顾虑天下人的非议了。凡讲究最高德行的人不与世俗相谐,成就大功的人不与众人相谋。往古虞舜处苗人之中就跳舞,夏禹到了裸国就打着赤膊,并不是为了满足欲望和娱乐心志,而是致力于讲论大德而期望建立功勋。所以,愚笨的人对已成之事尚且愚昧无知,聪明的人在事情未萌芽前却已洞察清明,那么王还犹豫什么呢?”武灵王说:“我不犹豫改穿胡人服装这件事,我只怕天下人讥笑我。痴呆的人高兴的事,聪明的人为它哀伤;愚蠢的人感到可笑的事,贤能的人却要详察它。世人中有顺从我的人,那么胡服的功效就未可限量。即使举世的人拿这件事讥笑我,胡地和中山国我也一定要占有它们。”于是就改穿胡服了。

武灵王派王绁告诉公子赵成说:“我穿了胡服,将穿上它上朝,也希望叔父穿上它。在家庭中要听从父母,在国家中要听从国君,这是古今共通的道理。儿子不能违背父母,臣子不能悖逆君主,这是自古传下的法则。现在我发布谕示要改易服饰,叔父要是不穿它,我怕天下人要议论我。统治国家有常法,而以利益人民为根本;管理政事有常道,有令必行为最上。修明德政要先晓谕平民百姓,而施行政令要先取信于贵族。现在改穿胡服的目的,不是要满足欲望和娱乐心志;办事能够达到目的,功业才能有所成就,然后才知道它的好处。现在我怕叔父违背从政的常道,因而用这些话来开导。再说我听到过,事情对国家有利的行为就不算邪恶,依靠贵族去作事名声就不会受损害,所以我希望仰仗叔父的名望,以成就改穿胡服的功业。特派王绁拜见叔父,请您改穿胡服。”公子赵成再拜叩头说:“我早就听说大王改穿胡服的事了。臣没有才能,又卧病不起,不能奔走于大王面前多多进言。大王命令臣子那样做,臣斗胆回答,以竭尽自己的愚忠。我认为,中国本是聪明深智的人居住的地方,是万物财货聚集的地方,是圣贤推行教化的地方,是施行仁义的地方,是《诗》《书》《礼》《乐》应用的地方,是奇能异技纷陈的地方,是远方观光趋赴的地方,是蛮夷倾心效仿的地方。现在大王舍弃这些而穿远方人的服装,改变自古以来的政教,更易自古而然的常道,违背众人的心意,而激怒儒雅之士,远离中国的文明,所以臣希望大王要慎重考虑这件事啊!”使者回报武灵王。武灵王说:“我本来听说叔父病了,我将亲自去请求他。”

武灵王于是前往公子赵成家,亲自请求他,说:“衣服在于便于使用,礼法在于行事方便。圣人因地而制宜,因事而制礼,是为了有利于人民而富强他的国家。剪断头发,在身上刺上花纹,绘饰臂膀,穿上开襟的衣服,这是瓯越的民俗。染黑牙齿,雕绘头额,戴鱼皮帽穿粗劣衣,这是吴国的民俗。所以礼制服饰不相同,求其方便是一致的。地方不同使用就有变化,事情相异而礼制就不相同。因此,圣人认为只要能够对国家有利,措施就不必专一;只要能够便于行事,礼制就不拘泥相同。天下儒生同一师承而习俗不同,中国同一礼制而教化有别,何况是随着偏僻地方的便利自应有所改变呢?所以事物取舍的变化,聪明人也不能强求一致;对于远方和近地的服饰,贤圣也不能规定相同。荒僻的地方风俗多奇异,邪曲的学术多巧辩。不懂的事不去妄加怀疑,不同于自己的意见不妄加非议,应公开出来博采众见而求完善。现在叔父所讲的是旧俗,我所讲的是改变旧俗。我国东边有黄河、漳水,跟齐国、东山国相同,却没有船只可资使用。从常山一直到代地、上党,东边有燕国、东胡压境,西边有楼烦、秦国、韩国相邻,现在却没有骑兵防守,所以我们没有舟船可资利用,依水而居的人民,将用什么来守住黄河、漳水?改变服饰学习骑射,是为了防守与燕国、三胡和秦国、韩国相邻的边界。再说以前简王不堵塞晋阳以及上党的通道,襄王兼并戎翟占取代地用以抗击胡人,其中的道理是愚人智者都能清楚的。以前中山国依恃齐国的强大兵力,侵略蹂躏我们的土地,奴役我们的人民,引水围困?城,如果不是社稷神灵的保佑,城几乎不能守住。先王以之为耻,但怨恨不能报复。现在作骑马射箭的准备,就近可以便于巩固上党的土地,就远可以报复中山的仇怨,而叔父顺应中国的风俗却违逆简王、襄王的意思,厌恶胡服的名声而忘了?城的耻辱,这不是我所希望的啊。”公子赵成再拜叩头说:“臣下愚钝,不理解大王的深意,竟敢称道世俗的见闻,是臣的罪过。如今大王准备继承简王、襄王的心愿,顺从先王的意向,臣岂敢不听从命令!”再拜叩头。于是赵武灵王赐给他胡服。第二天,身穿胡服上朝。于是才颁发改穿胡服的命令。

赵文、赵造、周苲、赵俊都劝谏阻止武灵王不要改穿胡服,照老方法方便。武灵王说:“先王们的风俗都不同,哪有古法可仿效?帝王们都不沿袭前代,哪有古礼可循?伏羲、神农注重教化而不倚重刑罚,黄帝、尧、舜使用刑罚而不暴虐。直至夏、商、周三王,随着时代的改变而制定法规,根据事情的不同而制定礼仪。法度礼仪诏令各自顺应当时的实际,衣服器械各自适应使用的便利。所以礼制不必一个模式,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必效法古礼。圣人的兴起不相承袭却能称王,夏朝、殷朝的衰落并不是因变更了礼制而导致灭亡。这样看来,那么违反古制未必可以非议,而遵循古礼未必值得称颂。再说,如果服装奇异的人心志就淫邪,那么儒冠儒服的邹国、鲁国地方就没有行为怪异邪僻的人了;习俗奇特的地方人民就轻慢,那么吴国、越国就没有德才优异的人了。何况圣人认为凡是使身体便利的才叫做衣服,使行事方便的才叫做礼法。大凡进退的礼节,衣服的制度,是用来齐整百姓的,并不是用来品评贤者的。所以百姓与习俗同流,贤者与变革同道。所以谚语说‘凭着书本知识驾车的人不懂马匹的性情,用古制约束现代的人不懂事情的变化。’因循效法的功效,不足以高出于当世;照搬古代的学术,不足以制御现代。您们还不懂得这些呢!”于是穿胡服并招募训练骑马射箭的士兵。(资料来源:司马迁撰《史记·赵世家》;谢圣明主编《白话二十四史(修订版)》)

2.桂枝香·赵雍赵国易服变法(词)

(上)

列国争战[1],

四面受侵扰[2],

赵国难安。

国小兵弱[3]图霸,

即位思变。

宽袖长袍困身手,

战车阵[4],

难敌骑战[5]。

取法胡术[6],

弃车乘马[7],

举令推广[8]。

(下)

行胡服,

朝堂率先[9]。

兵营易汉服[10],

袖紧衣短。

以胡训兵[11],

应战骑兵超常。

初试牛刀夺中山[12],

逐三胡[13],

再开新疆[14]。

胡服骑射[15],

雄才大略,

石破惊天[16]。

【注释】

[1]列国争战:指进入战国时代以后,列国之间常年进行战争。

[2]四面受侵扰:指赵国当时周围被齐、中山、燕、林胡、楼烦、东胡、秦、韩、魏等国包围,四面受敌,时人称为“四战之国”、“四战之地”。《史记·赵世家》曰:“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而无强兵之救,是亡社稷,奈何?”

[3]国小兵弱:国土面积小,军力也较弱。赵国在战国七雄中,无论从疆土、人口、实力上来看,还是从军事实力来看,都不是最强大的,甚至连三强都数不上。

[4]战车阵:指由步兵与战车组成的作战阵地形式或方式。

[5]难敌骑战:指赵国步兵战难以对付胡人的骑兵骑战进攻。

[6]取法胡术:指改穿胡人的服装,实行胡人骑马射箭的方法。

[7]弃车乘马:指军队对敌作战主要实行骑兵作战,仅在部分平原地区继续实行步兵车战作战。

[8]举令推广:指颁布胡服令,依法推广胡服骑射变法。《史记·赵世家》曰:“乃赐胡服。明日,服而朝。于是始出胡服令也。”

[9]朝堂率先:指赵武灵王率先上朝穿胡服,以引领朝政大臣穿用胡服。《史记·赵世家》曰:“寡人胡服,将以朝也,亦欲叔服之。”

[10]兵营易汉服:指所有赵国军营将士一律穿用胡服。

[11]以胡训兵:指大胆启用胡人将领训练赵国骑兵。《史记·赵世家》曰:“遂胡服招骑射。”

[12]初试牛刀夺中山:指首次试用新建骑兵攻打中山国,即取得不小战果。《史记·赵世家》曰:“二十一年,攻中山,中山国献出四城求和。”

[13]逐三胡:进攻、打退边疆胡人。三胡指林胡、楼烦、东胡等北方游牧民族。

[14]开新疆:向北方开辟了上千里的疆域,并设置云中、雁门、代郡行政区。《史记·赵世家》曰:“王遂胡服,率骑入胡,出于遗遗之门,九限之固,绝五?之险,至榆中,辟地千里。”

[15]胡服骑射:指改穿胡人的服饰,学习胡人的骑马射箭技术。《战国策·赵策》曰:“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奈何?”

[16]石破惊天:指赵武灵王第一个穿戴胡服,第一个创建中原骑兵,均开历史之先河。

知识链接 原阳练兵:骑射之辩

【评鉴】赵雍武灵王在赵国原阳设立训练骑兵的基地,以便组织一支富于机动灵活、能征能战的赵家骑兵。赵雍武灵王与赵将牛赞的一番辩论,既消除了牛赞的陈旧观念,也更进一步坚定了赵雍决心推行骑兵的决心与信心。赵雍武灵王易汉服、改兵制、革战术,使骑兵这一灵活的新兵种取代了昔日笨重的步车兵,开创了中原骑兵的先河。赵武灵王随即率领新组建训练的骑兵部队,攻打中山,深入胡地,拓地千里,兵锋所及,所向必克。

【原文1】王破原阳,以为骑邑。牛赞进谏曰:“国有固籍,兵有常经,变籍则乱,失经则弱。今破原阳以为骑邑,是变籍而弃经也。且习其兵者轻其敌,便其用者易其难。今民便其用而变之,是损君而弱国也。故‘利不百者不变俗,功不什者不易器’。今王破卒散兵以奉骑射,臣恐其攻获之利,不如所失之费也。”

王曰:“古今异利,远近易用。阴阳不同道,四时不一宜。故贤人观时,而不观于时;制兵,而不制于兵。子制官府之籍,不知器械之利;知兵甲之用,不知阴阳之宜。故兵不当于用,何兵之不可易?教不变于事,何俗之不可变?”

王又曰:“昔者先君襄主与代交地,城境封之,名曰‘无穷之门’,所以昭后而期远也。今重甲循兵,不可以?险,仁义道德,不可以来朝。吾闻信不弃功,知不遗时,今子以官府之籍,乱寡人之事,非子所知。”

牛赞再拜稽首曰:“臣敢不听令乎?”王遂胡服,率骑入胡,出于遗遗之门,逾九限之固,绝五?之险,至榆中,辟地千里。

【译文1】赵武灵王撤消原阳军队的旧编制,建立骑兵,把原阳作为训练骑射的基地。牛赞进谏说:“国家有固定的法令,军队有长久不变的准则。改变法令国家就会混乱,失去准则军队就会削弱。如今君王撤消原阳军队的编制,建立骑兵,把原阳作为训练骑射的基地,这是改变法令并抛弃准则的做法。况且熟习原来兵器的将士才能轻敌敢战,对武器使用感到方便的人,即使是难事也会觉得很容易。如今民众对器用感到便于使用而君王却改变了它,这是损害君王声誉并削弱国家力量的做法。所以,利益不到百倍不能改变风俗,功效不能增加十倍就不更换器具。如今君王拆散原来军队的编制,而奉行骑马射箭,臣下害怕它攻战获得的利益,赶不上所损失的费用。”

赵武灵王说:“古代和今天的利害不一致,边远和中原地区可以改换器用。阴阳的变化有不同的规律,四季的推移各有所宜。所以,贤明的人观察时俗而不被时俗所牵制,制造兵器的人而不被兵器所制约。你知道官府的法令,不知道改换器用的利益;你知道兵器铠甲的用途,不知道天时人事变化中所适宜采取的措施。所以兵器不适合应用了,什么兵器不可以改换呢?教化不便于行事了,什么风俗不可以改变呢?”

赵武灵王进一步说:“从前先君襄主的边境与代国接壤,就在边境筑城表示封疆的范围,名叫无穷之门,这是用来昭示后代希望他们开拓远地的意思。如今厚重的铠甲长长的兵器,是不能越过险要地形的;讲究仁义道德,是不能使胡人来臣服的。我听说讲信用不能抛弃功利,聪明的人不会放弃机会。如今你以官府的法令,扰乱寡人变服骑射、强兵拓地的大事,这些不是你能够了解的。”

牛赞再一次拜见武灵王叩头至地多时说:“臣下怎么敢不听从您的命令呢?”武灵王于是就让他穿上胡服,率领骑兵攻入胡地,从挺关出发,越过了九原坚固的要塞,跨过了井陉关的险地,到达榆中,开拓了千里疆土。

【原文2】二十年,王略中山地,至宁葭;西略胡地,至榆中。林胡王献马。归,使楼缓之秦,仇液之韩,王贲之楚,富丁之魏,赵爵之齐。代相赵固主胡,致其兵。

二十一年,攻中山。赵苲为右军,许钧为左军,公子章为中军,王并将之。牛翦将车骑,赵希并将胡、代。赵与之陉,合军曲阳,攻取丹丘、华阳、鸱之塞。王军取?石邑、封龙、东垣。中山献四邑和,王许之,罢兵。二十三年,攻中山。二十六年,复攻中山,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

【译文2】二十年,武灵王巡察中山国地势,到达宁葭;往西巡察胡人地势,到达榆中。林胡王进献马匹。回来后,派楼缓出使秦国,仇液到韩国,王贲去楚国,富丁去魏国,赵爵去齐国。让代相赵固掌管胡地,招募胡地士兵。

二十一年,进攻中山国。赵苲率领右军,许钧率领左军,公子章率领中军,武灵王统率三军,牛翦率领战车和骑兵,赵希一并率领胡与代的士兵。赵希与诸军通过隘口,到曲阳会师,攻占了丹丘、华阳、鸱上关塞。武灵王率军夺取了?城、石邑、封龙、东垣。中山国献出四城求和,武灵王应允,收兵停战。二十三年,进攻中山。二十六年,再次进攻中山国,夺取的土地北至燕、代一带,西至云中、九原。(资料来源:刘向编著《战国策·赵策》;司马迁撰《史记·赵世家》;古诗文网)

==知识延伸== 一奖一罚:推穿胡服之策二则

【评鉴】赵雍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既雷厉风行,同时也讲究方法策略,实行奖惩并用、恩威并施的方法。一是选拔德才兼备的周绍担任太子的师傅并带头穿戴胡服,用以发挥正面的示范作用;二是训斥抵制穿戴胡服的王族大臣赵燕,声言拒穿胡服触犯刑律,恐遭杀身之祸,用以发挥反面的警示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太子的师傅周绍愉快地穿上了胡服,而赵燕也被迫穿上了胡服。

【原文1:王立周绍为傅】王立周绍为傅曰:“寡人始行县,过番吾,当子为子之时,践石以上者皆道子之孝。故寡人问子以璧,遗子以酒食,而求见子。子谒病而辞。人有言子者曰:‘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故寡人以子之知虑,为辩足以道人,危足以持难,忠可以写意,信可以远期。诗云:‘服难以勇,治乱以知,事之计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学,义之经也。循计之事,失而累;访议之行,穷而不忧。’故寡人欲子之胡服以傅王乎。”

周绍曰:“王失论矣,非贱臣所敢任也。”王曰:“选子莫若父,论臣莫若君。君,寡人也。”周绍曰:“立傅之道六。”王曰:“六者何也?”周绍曰:“知虑不躁达于变,身行宽惠达于礼,威严不足以易于位,重利不足以变其心,恭于教而不快,和于下而不危。六者,傅之才,而臣无一焉。隐中不竭,臣之罪也。傅命仆官,以烦有司,吏之耻也。王请更论。”

王曰:“知此六者,所以使子。”周绍曰:“乃国未通于王胡服。虽然,臣,王之臣也,而王重命之,臣敢不听令乎?”再拜,赐胡服。

王曰:“寡人以王子为子任,欲子之厚爱之,无所见丑。御道之以行义,勿令溺苦于学。事君者,顺其意,不逆其志。事先者,明其高,不倍其孤。故有臣可命,其国之禄也。子能行是,以事寡人者毕矣。《书》云:‘去邪无疑,任贤勿贰。’寡人与子,不用人矣。”遂赐周绍胡服衣冠,贝带黄金师比,以傅王子也。

【译文1】赵武灵王立周绍为王子的辅佐之官,说:“寡人起初视察县邑,路过番吾,当时你还很年轻,凡是能够乘马的人,都称道你的孝心。所以寡人把玉壁馈赠给你,把酒食赠予你,而要求拜见你。可是你托病推辞了。有人谈论你说:‘父亲的孝子,是君王的忠臣。’所以寡人认为你的智谋巧言完全可以引导别人,纯正的为人完全可以扶助危难,忠诚可以表露心意,守信可以长久不变。《诗经》说:‘用勇气征服困难,用智慧治理动乱,这是对事情谋划的结果。设立辅佐之官根据品行,教导年轻人依靠学问,这是仁义的规范。遵循计谋办的事情,失败了而没有负担,经过咨询议论的行动,处于困境而不忧愁。’所以寡人想让你穿上胡服辅佐王子。”

周绍说:“大王选择有失,这不是臣下所敢担任的职务。”赵武灵王说:“挑选儿子没有谁能赶得上父亲,选择臣子没有谁能赶得上国君。国君就是我。”周绍说,“设立辅佐之官的标准有六条。”赵武灵王说:“六条标准是什么?”周绍说:“有智谋不狡猾通晓事物的变化,自身行为宽厚仁慈明白礼仪,威严不能改变他按照职位行使权力,重利不能够改变他的心意,对于教化恭谨而不放纵,对属下和蔼而不虚伪。具有这六条,才是辅佐的人才,可是臣下不具备一条。隐瞒实情不竭尽全力,是臣下的罪过。顺从君命玷污官职,而麻烦官吏,是官吏的耻辱。请君主改变选择。”

赵武灵王说:“了解六条标准,所以委派你担任这个职位。”周绍说:“如今国内的民众还没有明白君王穿胡服的意思。即使这样,臣下是君王的臣子,而君王又任命我以重要职位,臣下敢不听从命令吗?”周绍再次拜谢了君王的信任,赵武灵王赏赐给他胡服。

赵武灵王说:“寡人把辅佐王子的事作为你的职责,想让你很好地爱护他,不要让他露出什么丑恶的地方。驾驭引导他实行仁义,不要让他因为沉溺于诵习之事而困苦。事奉国君的人,应该顺从君王的心意,不违背君王的意志。事奉先君的人,彰明先君的高尚,不背叛先君的遗孤。所以有这样的臣子可以任命,大概是国家的福气。你能做到这样,事奉寡人的职责就完成了。《尚书》说:‘去掉邪恶没有疑心,任用贤能没有贰心。’寡人用你,就不用别人了。”于是赏赐周绍胡人的衣服帽子、有装饰的革带、用黄金做成的胡带之钩,来辅佐王子。

【原文2:赵燕后胡服】赵燕后胡服,王令让之曰:“事主之行,竭意尽力,微谏而不哗,应对而不怨,不逆上以自伐,不立私以为名。子道顺而不拂,臣行让而不争。子用私道者家必乱,臣用私义者国必危。反亲以为行,慈父不子;逆主以自成,惠主不臣也。寡人胡服,子独弗服,逆主罪莫大焉。以从政为累,以逆主为高,行私莫大焉。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以明有司之法。”

赵燕再拜稽首曰;“前吏命胡服,施及贱臣,臣以失令过期,更不用侵辱教,王之惠也。臣敬循衣服,以待今日。”

【译文2】赵燕迟迟不穿胡服,赵武灵王派人责备他说:“事奉君王的言行,应该竭心尽力,用含义深远的言辞纳谏而不喧哗,回答君王提出的问题而没有怨言,不违背君王的意愿而自夸功绩,不树立私人的威信借此扬名。做儿子的应该遵循教导,不违背父亲的心意,做臣子的应该行为谦让,不与君王争执。做儿子的使用不正当之道,家庭必定混乱,做臣子的使用不正当之义,国家必定危险。有反对父母的行为,慈爱的父亲也不把他当儿子看待;违背君王的意愿成就自己的事情,慈祥的君主也不把他当臣子。寡人改穿胡服,你唯独不穿,罪过没有比违背君王意愿更大的了。你把改穿胡服的政事作为负担,把违背君王的意愿作为高尚,推行私欲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所以寡人担心你犯下遭受杀头的罪过,用以表明有司的法律严明。”

赵燕再拜叩头至地多时说:“前些日子,官吏命令我改穿胡服,君王的恩惠已经赐给臣下,臣下认为自己违反穿胡服的命令并超过了限期,可是君主不用刑罚而改用教诲,这是君王的恩惠。臣下敬请遵循改穿胡服,正等待君王下命令的日子。”(资料来源:刘向编著《战国策·赵策》;古诗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