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以后,教育完全停顿,学校有不能开学的形势。这时候忽然有故乡的友人写信给我的朋友,问我什么时候离京,现住上海何处;他把从报上剪下的一节纪事附寄作为凭据,说上海的什么拳术会在某处开会,会长周启明演说云云。我的不会打拳,那朋友也是知道的,但是中国习惯,做会长的反不必一定要会打拳,所以他就疑心我做了拳术会长而且居然演说起来了。我写了一封回信,声明我并未出京,但是在故乡里相信我还在做拳术会长的人大约也还不少。
现在我又成为“活人无算”的儒医,或者因此有人同仲贤先生一样要疑心我“精通医理”。在我既不懂医,更不是儒,凭空得到这样的一个头衔,实在不免惶恐,不过只要这于我实际上没有什么妨害,譬如他的医书不错寄到我这里来,我的信件不错寄到他那里去,那就不成问题,尽可任其自然,各做各人的事。
因为姓名相同,要求别人改名,固然是不可能,便是自己改名,也似乎并非必要。倘若依年岁来讲,恐怕非由我让步不可,因为我这名号实在不过用了二十二年,要比别人的更为后起,(虽然只是推想如此,)但是我也用惯了,懒于更动了。
然而也有例外,倘若我忽发奇想,读起医书来,而且“悬壶”于北京城内,成了一个正式的儒医,那时为对于同业的道义的关系上当然非另取一个名字不可了。
十一年十二月
别名的解释
刊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晨报副刊》
署名荆生
收入《谈虎集》
近来做文章的人大抵用真姓名了,但也仍有用别名的,——我自己即是一个,——这个理由据我想来可以分作下列三种。
其一最普通的是怕招怨。古人有言,“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现在更不劳重复申明。我的一个朋友寻求社会上许多触啮的缘由,发明了一种“私怨说”。持此考究,往往适合;他所公表的《作揖主义》即是根据于“私怨说”的处世法,虽然因了这篇文章也招了不少的怨恨。倘若有人不肯作揖而又怕招怨,那么他只好用一个别名隐藏过去,虽然这也情有可原,与匿名攻讦者不同,但是不免觉得太没有勇气了。
其二是求变化。有些人担任一种定期刊的编辑,常要做许多文章,倘若永远署一个名字,那么今天某甲,明天又是某甲,上边某乙,后边又是某乙,未免令读者减少兴趣,所以用一两个别名把它变化一下,我们只需记起最反对用别名的胡适之先生还有“天风”等两三个变名,就可以知道这种办法之不得已了。
其三是“不求闻达”。这句话或者似乎说得有点奇怪,应得稍加说明。近来中国批评界大见发达,批评家如雨后的香菇一般到处出现,尤其是能够漫骂者容易成名,真是“一觉醒来已是名满天下”;不过与拜伦不同的,所谓成名实只是“著名”(Notorious)罢了。有些人却不很喜欢“著名”,然而也忍不住想说话,为力求免于“著名”,被归入“批评(或云评骘或云平论)家”伙里去的缘故,于是只好用别名了。我所下的考语“不求闻达”虽似溢美之词,却是用的颇适当的。
至于我自己既不嘲弄别人,也不多做文章,更不曾肆口漫骂,没有被尊为“批评家”的资格,本来可以不用别名;——所以我的用别名乃是没有理由的,只是自己的一种Whim罢了。
十二年十二月
古书可读否的问题
刊一九二五年四月五日《京报副刊》
署名易今
收入《谈虎集》
我以为古书绝对的可读,只要读的人是“通”的。
我以为古书绝对的不可读,倘若是强迫的令读。
读思想的书如听讼,要读者去判分事理的曲直;读文艺的书如喝酒,要读者去辨别味道的清浊:这责任都在我不在它。人如没有这样判分事理辨别味道的力量,以致曲直颠倒清浊混淆,那么这毛病在他自己,便是他的知识趣味都有欠缺,还没有“通”,(广义的,并不单指文字上的做法,)不是书的不好:这样未通的人便是叫他去专看新书,——列宁、马克思、斯妥布思、爱罗先珂,也要弄出毛病来的。我们第一要紧是把自己弄“通”,随后什么书都可以读,不但不会上它的当,还可以随处得到益处:古人云,“开卷有益”,良不我欺。
或以为古书是传统的结晶,一看就要入迷,正如某君反对淫书说“一见‘金瓶梅’三字就要手淫”一样,所以非深闭固拒不可。诚然,旧书或者会引起旧念,有如淫书之引起淫念,但是把这个责任推给无知的书本,未免如蔼里斯所说“把自己客观化”了,因跌倒而打石头吧?恨古书之叫人守旧,与恨淫书之败坏风化与共产社会主义之扰乱治安,都是一样的原始思想。禁书,无论禁的是哪一种的什么书,总是最愚劣的办法,是小孩子、疯人、野蛮人所想的办法。
然而把人教“通”的教育,此刻在中国有么?大约大家都不敢说有。
据某君公表的通信里引《群强报》的一节新闻,说某地施行新学制,其法系废去伦理、心理、博物、英语等科目,改读四书五经。某地去此不过一天的路程,不知怎的在北京的大报上都还不见记载,但《群强》是市民第一爱读的有信用的报,所说一定不会错的。那么,大家奉宪谕读古书的时候将到来了。然而,在这时候,我主张,大家正应该绝对地反对读古书了。
十四年四月
何必
刊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世界日报副刊》
署名岂明
收入《谈虎集》
半农前天因为“老实说了”,闯下了弥天大祸,我以十年老友之谊很想替他排解排解,虽然我自己也闯了一点小祸,因为我如自由批评家所说“对于我等青年创作青年思想则绝口不提”。夫不提已经有罪,何况半农乃“当头一棒”而大骂乎?然则半农之罪无可逭已不待言,除静候自由批评之节钺(“Fasces”)降临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排解又有什么用处?我写这几句话,只是发表个人的意见,对于半农的老实说略有所批评或是劝告罢了。
《老实说了吧》的这一张副刊,看过后搁下,大约后来包了什么东西了,再也找不着,好在半农在《为免除误会起见》里已经改正前篇中不对的话句,将内容重新写出,现在便依照这篇来说,也就可以罢。半农的五项意见,再简单地写出来,就是这样:
一,要读书。
二,书要整本的读。
三,做文艺要下切实的工夫。
四,态度要诚实。
五,批评要根据事实。
对于这五项的意见我别无异议,觉得都可以赞成。但是,我对于半农特地费了好些气力,冒了好些危险去提出这五条议案来的这一件事,实在不能赞成。
第一,这些“老生常谈”何必再提出来?譬如“读书先要识字”,“吃饭要细嚼”等等的话,实在平凡极了,虽然里边含着一定的道理,不识字即不能读书,狼吞虎咽地吃便要不消化,证据就在眼前,但把这种常识拿出来叮咛劝告,也未免太迂了。
第二,半农说那一番话的用意我不很能够了解。难道半农真是相信“以大学教授的身份加上博士的头衔”应该有指导(或提携)青年的义务?而且更希望这些指导有什么效力么?大学教授也只是一种职业,他只是对于他所担任的学科与学生负有责任,此外的活动全是个人的兴趣,无论是急进也好缓进也好,要提携青年也好不提携也好,都是他的自由,并没有规定在聘任书上。至于博士,更是没有关系,这不过是一个名称,表示其人关于某种学问有相当的成绩,并不像凡属名为“儿子”者理应孝亲一样地包含着一种意义,说他有非指导青年不可的义务。我想,半农未必会如此低能,会这样地热心于无聊的指导。
还有一层,指导是完全无用的。倘若有人相信鼓励会于青年有益,这也未免有点低能,正如相信骂倒会于青年有害一样。一个人到了青年(十五至二十五岁),遗传,家庭学校社会,已经把他安排好了,任你有天大的本领,生花的笔和舌头,不能改变得他百分之一二,就是他改变得五厘一分,这也还靠他本来有这个倾向,不要以为是你训导的功劳。
基督教无论在西洋传了几百年之久,结果却是无人体会实行,只看那自称信奉耶教的英国的行为,五卅以来的上海、沙基、万县、汉口各地的蛮行,可以知道教训的力量是怎么地微弱,或者简直是没有力量。
所以高谈圣道之人固然其愚不可及,便是大吹大擂地讲文学或思想革命,我也觉得有点迂阔,蒋观云咏卢骚云,“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即是这种迂阔思想的表现。半农未必有这样的大志吧,去执行他教授博士的指导青年的天职?
那么,这一番话为什么而说的呢?我想,这大约是简单地发表感想而已。以一个平常人的资格,看见什么事中意什么事不中意,便说一声这个好那个不好,那是当然的。倘若有人不以为然,让他不以为然罢了,或者要回骂便骂一顿,这是最“素朴与真诚”的办法。
半农那篇文如专为发表感想,便应该这样做,没有为免除误会起见之必要,因为误会这东西是必不能免除,而且照例是愈想免除反愈加多的。总之,我对于半农的五项意见是有同感的,至于想把这个当作什么贡献,我以为未免有迂夫子气;末了想请大家来讨论解决,则我觉得实在是多此一举。
十六年一月十六日夜
郊外
刊一九二六年十二月《语丝》
署名岂明
收入《谈虎集》
怀光君:
燕大开学已有月余,我每星期须出城两天,海淀这一条路已经有点走熟了。假定上午八时出门,行程如下,即十五分高亮桥,五分慈献寺,十分白祥庵南村,十分叶赫那拉氏坟,五分黄庄,十五分海淀北篓斗桥到。
今年北京的秋天特别好,在郊外的秋色更是好看,我在寒风中坐洋车上远望鼻烟色的西山,近看树林后的古庙以及沿途一带微黄的草木,不觉过了二三十分的时光。最可喜的是大柳树南村与白祥庵南村之间的一段S字形的马路,望去真与图画相似,总是看不厌。
不过这只是说那空旷没有人的地方,若是市街,例如西直门外或海淀镇,那是很不愉快的,其中以海淀为尤甚,道路破坏污秽,两旁沟内满是垃圾及居民所倾倒出来的煤球灰,全是一副没人管理的地方的景象。街上三三五五遇见灰色的人们,学校或商店的门口常贴着一条红纸,写着什么团营连等字样。这种情形以我初出城时为最甚,现在似乎少好一点了,但是还未全去。
我每经过总感得一种不愉快,觉得这是占领地的样子,不像是在自己的本国走路;我没有亲见过,但常常冥想欧战时的比利时等处或者是这个景象,或者也还要好一点。海淀的莲花白酒是颇有名的,我曾经买过一瓶,价贵(或者是欺侮城里人也未可知)而味仍不甚佳,我不喜欢喝他。我总觉得勃兰地最好,但是近来有什么机制酒税,价钱大涨,很有点买不起了。城外路上还有一件讨厌的东西,便是那纸烟的大招牌。我并不一定反对吸纸烟,就是竖招牌也未始不可,只要弄得好看,至少也要不丑陋,而那些招牌偏偏都是丑陋的。就是题名也多是粗恶,如古磨坊(Old Mill)何以要译作“红屋”,至于胜利女神(Victory),大抵人多知道她就是尼开(Nike),却叫作“大仙女”,可谓苦心孤诣了。我联想起中国电影译名之离奇,感到中国民众的知识与趣味实在还下劣得很。把这样粗恶的招牌立在占领地似的地方,倒也是极适合的罢。
十五年十月三十日,于沟沿
宋二的照相
刊一九二六年十一月《语丝》
署名岂明
收入《谈虎集》
前几天卫戍司令部枪毙肇事兵士,还将他枭首示众,挂在中和园门口。我当时就想引责备贤者之义,写一封信给于先生,劝他枪毙尽管枪毙,只是不要切下头来,挂起来做这个已经欠雅观的北京的装饰。因为救济然眉的事忙,终于还未写信,今日去却在报上又看见了宋二赴法场的照片,不禁瞿然警觉,觉得我的意见不免有点背时,不免有点“恶人之所好”了。
普通一般的市民总喜欢看杀人,虽然被强盗所训斥,“人家砍头有什么好看!”也不见怪,所以在往天桥去的敞车后面总跟着许多健康快活的市民。不过这个机会是一时的,有不能普及之恨,那么对着一颗割下的人头,或是一张尸体的照片,仔细赏鉴,也慰情聊胜无,可以稍满足知识欲(?)而补救向隅之缺恨。这种好办法是现代所谓文明国所没有的,大约也是稀世的东方文明的一部分罢?我何敢一定要违反民意而硬主张取消这些玩意儿,我只惭愧没有充足的国粹的涵养,不能与众同乐这种有趣味的展览。
十五年十月末日
奴隶的言语
作于一九二六年,刊一九二八年“北新”初版本
署名周作人
收入《谈虎集》
斯忒普虐克(Stepniak,字义云大野之子,他是个不安本分的人,是讲革命的乱党,但是天有眼睛,后来在大英被火车撞死了!)在《俄国之诙谐》序中说,息契特林(Shchedrin-Saltykov)做了好些讽刺的譬喻,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奴隶的言语。喔,喔,这是一个多么重大的发明!现在的中国人倘若能够学到这副本领,可以得到多少便利,至少也可以免去多少危险。是的,奴隶的言语,这是我们所不可不急急学习的,倘若你想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