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周作人作品精选集(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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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惶惑的人,寻路的文:周作人杂文精选集(6)

我固然不喜欢像古代教徒之说女人是恶魔,但尤不喜欢有些女性崇拜家,硬颂扬女人是圣母,这实在与老流氓之要求贞女有同样的可恶;我所赞同者是混和说,华宁格耳之主张女人中有母妇娼妇两类,比较地有点儿相近了。这里所当说明者,所谓娼妇类的女子,名称上略有语病,因为这只是指那些人,她的性的要求不是为种族的继续,乃专在个人的欲乐,与普通娼妓之以经济关系为主的全不相同。

鲍耶尔以为女子的生活始终不脱性的范围,我想这是可以承认的,不必管他这有否损失女性的尊严。现代的大谬误是在一切以男子为标准,即妇女运动也逃不出这个圈子,故有女子以男性化为解放之现象,甚至关于性的事情也以男子观点为依据,赞扬女性之被动性,而以有些女子性心理上的事实为有失尊严,连女子自己也都不肯承认了。

其实,女子的这种屈服于男性标准下的性生活之损害决不下于经济方面的束缚。假如鲍耶尔的话是真的,那么女子这方面即性的解放岂不更是重要了么?鲍耶尔的论调虽然颇似反女性的,但我想大抵是真实的,使我对于妇女问题更多了解一点,相信在文明世界里这性的解放实是必要,虽比经济的解放或者要更难也未可知:社会文化愈高,性道德愈宽大,性生活也愈健全,而人类关于这方面的意见却也最顽固不易变动,这种理想就又不免近于昼梦。

反女性的论调恐怕自从“天雨粟鬼夜哭”以来便已有之,而憎女家之产生则大约在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不远罢。世人对于女性喜欢作种种非难毁谤,有的说得很无聊,有的写得还好,我在小时候见过唐代丛书里一篇《黑心符》,觉得很不错,虽然三十年来没有再读,文意差不多都忘记了。

我对于那些说女子的坏话的也都能谅解,知道他们有种种的缘由和经验,不是无病呻吟的,但我替她们也有一句辩解:你莫怪她们,这是宿世怨对!我不是奉“《安士全书》人生观”的人,却相信一句话曰“远报则在儿孙”,《新女性》发刊的时候来征文,我曾想写一篇小文题曰“男子之果报”,说明这个意思,后来终于未曾做得。

男子几千年来奴使妇女,使她在家庭社会受各种苛待,在当初或者觉得也颇快意,但到后来渐感到胜利之悲哀,从不平等待遇中养成的多少习性发露出来,身当其冲者不是别人,即是后世子孙,真是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怪不得别人,只能怨自己。若讲补救之方,只在莫再种因,再加上百十年的光阴淘洗,自然会有转机,像普通那样地一味怨天尤人,全无是处。但是最后还有一件事,不能算在这笔账里,这就是宗教或道学家所指点的女性之狂荡。我们只随便引佛经里的一首偈,就是好例,原文见《观佛三昧海经》卷八:

若有诸男子 年皆十五六

盛壮多力势 数满恒河沙

持以供给女 不满须臾意

这就是视女人如恶魔,也令人想起华宁格耳的娼妇说来。我们要知道,人生有一点恶魔性,这才使生活有些意味,正如有一点神性之同样地重要。对于妇女的狂荡之攻击与圣洁之要求,结果都是老流氓(Roué)的变态心理的表现,实在是很要不得的。

华宁格耳在理论上假立理想的男女性(FM),但知道在事实上都是多少杂糅,没有纯粹的单个,故所说母妇娼妇二类也是一样地混和而不可化分,虽然因分量之差异可以有种种的形相。

因为娼妇在现今是准资本主义原则卖淫获利的一种贱业,所以字面上似有侮辱意味,如换一句话,说女子有种族的继续与个人的欲乐这两种要求,有平均发展的,有偏于一方的,则不但语气很是平常,而且也还是极正当的事实了。

从前的人硬把女子看作两面,或是礼拜,或是诅咒,现在才知道原只是一个,而且这是好的,现代与以前的知识道德之不同就只是这一点,而这一点却是极大的,在中国多数的民众(包括军阀官僚学者绅士遗老道学家革命少年商人劳农诸色人等)恐怕还认为非圣无法,不见得能够容许哩。

古代希腊人曾这样说过,一个男子应当娶妻以传子孙,纳妾以得侍奉,友妓(Hetaira原语意为女友)以求悦乐。这是宗法时代的一句不客气的话,不合于现代新道德的标准了,但男子对于女性的要求却最诚实地表示出来。意大利经济学家密乞耳思(Robert Michels)著《性的伦理》(英译在现代科学丛书中)引有威尼斯地方的谚语,云女子应有四种相,即是:

街上安详,(Matrona in strada,)

寺内端庄,(Modesta in chiesa,)

家中勤勉,(Massaia in casa,)

□□颠狂。(Mattona in letto.)

可见男子之永远的女性便只是圣母与淫女(这个佛经的译语似乎比上文所用的娼妇较好一点)的合一,如据华宁格耳所说,女性原来就是如此,那么理想与事实本不相背,岂不就很好么?以我的孤陋寡闻,尚不知中国有何人说过,(上海张竞生博士只好除外不算,因为他所说缺少清醒健全,)但外国学人的意见大抵不但是认可而且还有点颂扬女性的狂荡之倾向,虽然也只是矫枉而不至于过直。

古来的圣母教崇奉得太过了,结果是家庭里失却了热气,狭邪之巷转以繁盛;主妇以仪式名义之故力保其尊严,又或恃离异之不易,渐趋于乖戾,无复生人之乐趣,其以婚姻为生计,视性为敲门之砖,盖无不同,而别一部分的女子致意于性的技巧者又以此为生利之具,过与不及,其实都可以说殊属不成事体也。

我最喜欢谈中庸主义,觉得在那里也正是适切,若能依了女子的本性使她平匀发展,不但既合天理,亦顺人情,而两性间的有些麻烦问题也可以省去了。不过这在现在也是空想罢了,我只希望注意妇女问题的少数青年,特别是女子,关于女性多作学术的研究,既得知识,也未始不能从中求得实际的受用,只是这须求得于外国文书,中国的译著实在没有什么,何况这又容易以“有伤风化”而禁止呢?

我看了鲍耶尔的书,偶然想起这一番空话来,至于答应你的文章还是写不出,这些又不能做材料,所以只能说一声对不起,就此声明恕不做了。草草不一。

十一月六日

国粹与欧化

刊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二日《晨报副刊》

署名仲密

收入《自己的园地》

在《学衡》上的一篇文章里,梅光迪君说,“实则模仿西人与模仿古人,其所模仿者不同,其为奴隶则一也。况彼等模仿西人,仅得糟粕,国人之模仿古人者,时多得其神髓乎。”

我因此引起一种对于模仿与影响,国粹与欧化问题的感想。梅君以为模仿都是奴隶,但模仿而能得其神髓,也是可取的。我的意见则以为模仿都是奴隶,但影响却是可以的;国粹只是趣味的遗传,无所用其模仿,欧化是一种外缘,可以尽量地容受他的影响,当然不以模仿了事。

倘若国粹这一个字,不是单指那选学桐城的文章和纲常名教的思想,却包括国民性的全部,那么我所假定遗传这一个释名,觉得还没有什么不妥。我们主张尊重各人的个性,对于个性的综合的国民性自然一样尊重,而且很希望其在文艺上能够发展起来,造成有生命的国民文学。但是我们的尊重与希望无论怎样的深厚,也只能以听其自然长发为止,用不着多事的帮助,正如一颗小小的稻或麦的种子,里边原自含有长成一株稻或麦的能力,所需要的只是自然的养护,倘加以宋人的揠苗助长,便反不免要使他“则苗槁矣”了。

我相信凡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以不模仿什么人为唯一的条件,听凭他自发的用任何种的文字,写任何种的思想,他的结果仍是一篇“中国的”文艺作品,有他的特殊的个性与共通的国民性相并存在,虽然这上边可以有许多外来的影响。这样的国粹直沁进在我们的脑神经里,用不着保存,自然永久存在,也本不会消灭的;他只有一个敌人,便是“模仿”。模仿者成了人家的奴隶,只有主人的命令,更无自己的意志,于是国粹便跟了自性死了。好古家却以为保守国粹在于模仿古人,岂不是自相矛盾么?

他们的错误,由于以选学桐城的文章,纲常名教的思想为国粹,因为这些都是一时的现象,不能永久的自然的附着于人心,所以要勉强的保存,便不得不以模仿为唯一的手段,奉模仿古人而能得其神髓者为文学正宗了。其实既然是模仿了,决不会再有“得其神髓”这一回事;创作的古人自有他的神髓,但模仿者的所得却只有皮毛,便是所谓糟粕。奴隶无论怎样的遵守主人的话,终于是一个奴隶而非主人;主人的神髓在于自主,而奴隶的本分在于服从,叫他怎样的去得呢?他想做主人,除了从不做奴隶入手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了。

我们反对模仿古人,同时也就反对模仿西人;所反对的是一切的模仿,并不是有中外古今的区别与成见。模仿杜少陵或泰戈尔,模仿苏东坡或胡适之,都不是我们所赞成的,但是受他们的影响是可以的,也是有益的,这便是我对于欧化问题的态度。我们欢迎欧化是喜得有一种新空气,可以供我们的享用,造成新的活力,并不是注射到血管里去,就替代血液之用。

向来有一种乡愿的调和说,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者有人要疑我的反对模仿欢迎影响说和他有点相似,但其间有这一个差异:他们有一种国粹优胜的偏见,只在这条件之上才容纳若干无伤大体的改革,我却以遗传的国民性为素地,尽他本质上的可能的量去承受各方面的影响,使其融和沁透,合为一体,连续变化下去,造成一个永久而常新的国民性,正如人的遗传之逐代增入异分子而不失其根本的性格。

譬如国语问题,在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者的意见,大抵以废弃周秦古文而用今日之古文为最大的让步了;我的主张则就单音的汉字的本性上尽最大可能的限度,容纳“欧化”,增加他表现的力量,却也不强他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照这样看来,现在各派的国语改革运动都是在正轨上走着,或者还可以逼紧一步,只不必到“三株们的红们的牡丹花们”的地步;曲折语的语尾变化虽然是极便利,但在汉文的能力之外了。

我们一面不赞成现代人的做骈文律诗,但也并不忽视国语中字义声音两重的对偶的可能性,觉得骈律的发达正是运命的必然,非全由于人为,所以国语文学的趋势虽然向着自由的发展,而这个自然的倾向也大可以利用,炼成音乐与色彩的言语,只要不以词害意就好了。

总之,我觉得国粹欧化之争是无用的;人不能改变本性,也不能拒绝外援,到底非大胆的是认两面不可。倘若偏执一面,以为彻底,有如两个学者,一说诗也有本能,一说要“取消本能”,大家高论一番,聊以快意,其实又有什么用呢?

死法

刊一九二六年五月《语丝》

署名岂明

收入《泽泻集》

“人皆有死”,这句格言大约是确实的,因为我们没有见过不死的人,虽然在书本上曾经讲过有这些东西,或称仙人,或是“尸忒卢耳不卢格”(Strulbrug),这都没有多大关系。不过我们既然没有亲眼见过,北京学府中静坐道友又都剩下蒲团下山去了,不肯给予凡人以目击飞升的机会,截至本稿上版时止本人遂不能不暂且承认上述的那句格言,以死为生活之最末后的一部分,犹之乎恋爱是中间的一部分,——自然,这两者有时并在一处的也有,不过这仍然不会打破那个原则,假如我们不相信死后还有恋爱生活。总之,死既是各人都有分的,那么其法亦可得而谈谈了。

统计世间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曰“寿终正寝”,二曰“死于非命”。寿终的里面又可以分为三部。一是老熟,即俗云灯尽油干,大抵都是“喜丧”,因为这种终法非八九十岁的老太爷老太太莫办,而渠们此时必已四世同堂,一家里拥上一两百个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实在有点住不开了,所以渠的出缺自然是很欢送的。

二是猝毙,某一部机关发生故障,突然停止进行,正如钟表之断了发条,实在与磕破天灵盖没有多大差别,不过因为这是属于内科的,便是在外面看不出痕迹,故而也列入正寝之部了。

三是病故,说起来似乎很是和善,实际多是那“秒生”(Bacteria)先生作的怪,用了种种凶恶的手段,谋害“蚁命”,快的一两天还算是慈悲,有些简直是长期的拷打,与“东厂”不相上下,那真是厉害极了。

总算起来,一二都倒还没有什么,但是长寿非可幸求,希望心脏麻痹又与求仙之难无异,大多数人的运命还只是轮到病故,揆诸吾人避苦求乐之意实属大相径庭,所以欲得好的死法,我们不得不离开了寿终而求诸死于非命了。

非命的好处便是在于他的突然,前一刻钟明明是还活着的,后一刻钟就直挺地死掉了,即使有苦痛(我是不大相信)也只有这一刻,这是他的独门的好处。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